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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规范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规范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规范

工程验收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08)

3分部工程验收

3.0.1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质量监督机构宜派代表列席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会议。

3.0.2大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其他工程的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执业资格。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2名。

3.0.3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其格式见附录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3.0.4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

2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

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3.0.5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

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0.6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

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资料;

4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3.0.7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其格式见附录E)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分部工程的验收质量结论应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3.0.8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后20个工作日内,将核备(定)意见书面

反馈项目法人。

3.0.9当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项目法人应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当双方对质量结论仍然有分歧意见时,应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3.0.10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书面记录并有相关责任单位代表签字,书面记录应随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一并归档。

3.0.11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F。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各一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附录E 分部工程验收鉴定格式

编号:

××××××工程

××××××分部工程验收

鉴定书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

年月日

前言(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等)

一、分部工程开工完工日期

二、分部工程建设内容

三、施工过程及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四、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处理情况

五、拟验工程质量评定(包括单元工程、主要单元工程个数、合格

率和优良率;施工单位自评结果;监理单位复核意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六、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

七、结论

八、保留意见(保留意见人签字)

九、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

十、附件:验收遗留问题处理记录

怀仁县新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CB33 验收申请报告

(承包[ ]验报号)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签后,随同审核意见,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质量评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5.1 合格标准

5.1.1 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处理且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

1 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2 《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3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4 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标准;

5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

5.1.2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应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1 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 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 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5.1.3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 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 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5.1.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 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 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 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5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5.1.5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5.2 优良标准

5.2.1 优良等级是为工程项目质量创优而设置。

5.2.2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优良标准执行。全部返工重做的单元工程,经检验达到优良标准时,可评为优良等级。

5.2.3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优良:

1 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 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5.2.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优良:

1 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

2 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 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

5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5.2.5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优良:

1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全部优良。

2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新发水库分部工程验收参加人员名单

4单位工程验收

4.0.1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

4.0.2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名。

4.0.3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其格式见附录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4.0.4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验收应通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可视情决定是否列席验收会议,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

4.0.5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

2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

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4.0.6单位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

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相关记录;

4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0.7单位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听取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

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

4讨论并通过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4.0.8需要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应进行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也可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

4.0.9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除满足4.0.5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

2已经初步具备运行管理条件,需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定提前使用协议书。

4.0.10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除完成4.0.6的工作内容外,还应对工程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进行检查。

4.0.11项目法人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其格式见附录E)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4.0.12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意见反馈项目法人。

4.0.13当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按本规程3.0.9的规定执行。

4.0.14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F。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各一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录F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工程

××××××单位工程验收

鉴定书

××××××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

年月日

验收主持单位: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项目法人:

代建机构(如有时):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单位:

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

运行管理单位:

验收时间(年月日):

验收地点:

前言(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等)

一、单位工程概况

(一)单位工程名称及位置

(二)单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三)单位工程建设过程(包括工程开工、完工时间,施工中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二、验收范围

三、单位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四、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三)工程质量检测情况

(四)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五、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六、运行准备情况(投入使用验收需要此部分)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八、意见和建议

九、结论

十、保留意见(应有本人签字)

十一、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

附录A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

序号资料名称分部

工程

验收

单位

工程

验收

合同

工程

完工

验收

机组

启动

验收

阶段

验收

技术

预验

竣工

验收

提供单位

1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项目法人

2 工程建设大事记√√项目法人

3 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

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

完成时间

√√√√√√项目法人

4 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 √√专家组

5 验收鉴定书(初稿)√√√√项目法人

6 度汛方案* √√√项目法人

7 工程调度运用方案√√√项目法人

8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监理机构

9 工程设计工作报告√√√√√√设计单位

10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施工单位

11 运行管理工作报告√√运行管理

单位12 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质安监督

单位13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报告* * 技术鉴定

单位14 机组启动席试运行计划文

√施工单位

15 机组试运行工作报告√施工单位

16 重大技术问题专题报告* * * 项目法人

注:符号“√”表示“应提供”,符号“*”表示“宜提供”或“根据需要提供”。

附录B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档案清单

序号资料名称分部

工程

验收

单位

工程

验收

合同

工程

完工

验收

机组

启动

验收

阶段

验收

技术

预验

竣工

验收

提供单位

1 前期工作文件及批复文件√√√√√√项目法人

2 主管部门批文√√√√√√项目法人

3 招标投标文件√√√√√√项目法人

4 合同文件√√√√√√项目法人

5 工程项目划分资料√√√√√√√施工单位

6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项目法人

7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项目法人

8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项目法人

9 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资料√√√项目法人

10 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文件√√√√√√√参建单位

11 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参建单位

12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文件√√√√√√√施工单位

13 工程监理资料√√√√√√√监理单位

14 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单位

15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设计单位

16 竣工图纸√√√√√施工单位

17 征地移民有关文件√√√√承建单位

18 重要会议记录√√√√√√√项目法人

19 质量缺陷备案表√√√√√√√监理机构

20 安全、质量事故资料√√√√√√√项目法人

21 阶段验收鉴定书√√项目法人

22 竣工决算及审计资料√√项目法人

23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技术标

√√√√√√√参建单位

2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参建单位

25 专项验收有关文件√√项目法人

26 安全、技术鉴定报告√√√项目法人

27 其他档案资料根据需要由有关单位提供

注:符号“√”表示“应提供”,符号“*”表示“宜提供”或“根据需要提供”。

水利水电工程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

水利水电工程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新)表05

水利水电工程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资料核查表

怀仁县新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木门安装规范及验收标准

木门安装规范及验收标准 本规范中包含内容:规范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相关专业词概念解释,室内木质门安装基本规定,验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木质门的安装基本规定和验收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木质门的安装与验收,亦适用于因门安装不当,门扇变形引起的争议和仲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弓I 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WB/T1024 一2006 木质门 JGJ103 一%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 JG/T187一2006 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 JG/T 187 一2006 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 JG/T130 一2000聚氯乙烯(PVC )门窗半圆锁 JG/T130 一2000聚氯乙烯(PVC )撑挡 JG/T 130一2000聚氯乙烯(PVC )传动锁闭器 JG/T130 一2000聚氯乙烯(PVC )固定片 JG/Tl30一2000聚氯乙烯(PVC )合页(铰链) 3 定义 3.1 洞口净尺寸(Size of Hole ) 地面、墙面最终完成面(地板、墙砖铺装完)的洞口尺寸。 3.2 洞口宽度(Width of Hole ) 宽度方向水平间最小距离。 3.3 洞口厚度(Thickness of Hole ) 墙体处理完毕后最小厚度。 3.4 洞口高度(Highness of Hole ) 高度方向垂直间最小距离。 4 基本规定 4.1 施工前准备 4.1.1 门洞的测量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规范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对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的管理,按时保质的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设备安装调试相关工作。 3 安装规范 设备部作为生产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应该根据设备安装现场的格局和设备的具体特点,制定设备安装方案,并报设备部经理审核。对于供应商提供安装服务的设备,需和供应商共同制定安装方案。 准备工作 保证安装现场干净、无杂物,以免影响安装并将设备的精度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保持地面平坦以便设备定位和水平调节。 保证在有限的空间里各管道、电缆和设备不出现重叠及相互影响,按要求预留安全距离,设备进厂前人员培训和各项准备工作。 由各车间主管负责合理人员分工,并做好进厂安装前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安装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以及发生危险的急救措施。 准备好拆箱、安装前所需的工具如:管钳、整套开口扳手、公制内六角和英制内六角扳手、手枪钻、铁锤和橡胶锤、虎钳、人形梯等,并对没有安装调试经验的员工进

行工具使用培训工作。 劳保用品的准备,如线手套、PVC手套、工作帽、创口贴、紫药水、防砸劳保鞋等。 设备到厂后需要由使用单位和设备部共同填写设备到货单,主要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到厂时间、卸货地点等基本信息。 设备安装 安装前期需要做基础、有破地要求的,由设备管理部向基建主管室申请清理路面,不在基建主管室承受能力范围的由设备管理部联系外来施工单位进行路面清理; 1)要安装的产品必须是合格的产品,不合格的设备不得安装; 2)电箱应安装在安全、干燥、易操作的场所。配电箱安装时,如无设计要求,则一般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不小于.并列安装的配电箱、盘距地高度要一致,同一场所安装的配电箱、盘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3)安装配电盘所需要的木砖及铁件等均应预埋,明装配电箱应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 4)铁制配电箱均需涮一遍防锈漆,预埋的各种铁件均应刷防锈漆,并做好明显可靠的接地。导线引出面板时面板线孔应光滑无毛刺,金属面板应装设绝缘保护套。 5)配电箱带有器具的铁制盘面和装有器具的门及电器的金属外壳应有明显的可靠的PE保护地线(PE线为编织软裸铜线),但PE保护地线不允许利用箱体或盒体串接。6)配电箱上配线需排列整齐,并绑扎成束,活动部位均应固定;盘面引出和引进的导线应留适当余量,便于检修; 7)垂直装设的刀闸及熔断器等电器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横装者左侧(面对盘面)接电源,右侧接负荷。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水电安装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水电安装施工规及验收标准 一、电气安装 基本要求 1、每套分户配电箱必需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路数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非受插座、受控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2、室布线均应穿管敷设,并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穿管敷设时,管导线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径截面积的40%,管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导线与线、电视线、通信线不得同时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3、插座离地面不低于200mm。线盒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mm,至少不应少于120mm,但不应大于200MM。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螺口灯头相线不应接外壳,照明灯开关中心距地面度宜为1.2m~1.3m,开关不宜装在门后,同户同平面面板水平面差应小于1.5cm,相近面板目测应平整。 4、两路线的零线.地线不能共用。两路线不能穿同一管,电线和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二、强电系统施工的技术施工要求 1、布线的原则:横平竖直.使用专用PVC阻燃型电线管,线管在线槽中必须固定,线盒与线管相接时应使用锁母,直管每隔80公分使用一个管卡,拐角处每隔20公分使用一个管卡。 2、插座在墙的上部,在墙面垂直向上开槽,至墙的顶部安装装饰角线的安装线,如果是在墙的下部,垂直向下开槽至安装踢脚板的底

部,开槽深度应一致,槽线及顶直应先在墙面弹出控制线后,再用切割机切割墙面,用机器开槽,开槽前一定要先弹水平线后开槽。 3、使用PVC管,需弯管时,须用弹簧在现场折弯,不得使用90度弯头及三通,线路安装时必须加装护线套管,套管边接应紧密.平直.平顺.直角拐角处应将角侧切开,切口一侧切圆弧形接口后,折弯安装。 4、导线装入套管后,应使用导线固定工具,先固定在墙面及墙后,再抹灰隐蔽 . 5、严禁线管直接铺设在复合板下面,在实木地板下的线管必须有加固措施。 6、严禁线管铺设在厨房.卫生间地面上,防止水渗入线管。 7、穿入线管的导线不应大于线管的孔面积40%,管导线不得有接头,不同用途的导线严禁混穿于一根线管。 8、导线进入线盒必须保证留有一定的长度,留有10~15公分,音响留100公分。 9、装水管距离墙面应为1.5公分,热左右冷,间距15公分中。 10、电线与水管平行距不应小于30公分,交叉.过桥距不应小于10公分。 11、电线点与点不能有接头,多股线接头必须需做挂锡处理,吊顶的暗线必须有阻燃管保护。 12、电验收合格后,方可粉平线槽,墙槽应用1:3水泥砂浆填补密实。 三、弱电系统施工的技术施工要求 1、线必须使用专用线穿线管敷设,不能与其他线混穿一管。 2、TV有线电视线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同轴电缆线(宽频7.5II),并严禁对接,有线网络线的弯曲半径>或=8D(R为64MM)。 3、TV有线电视线严禁与网络线混穿一管。 4、强弱电严禁在同一根管铺设,不得接入同一个接线盒。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doc 101页)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doc 101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ener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mechanical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50231—98 主编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12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1998北京

关于发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8]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下列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及《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同时废止。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 《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 《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98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上述规范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工程安装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机电工程项目相关标准 机电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检验机电工程是否合格的标准,验收评定是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环节。在验收中必须依据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项目质量检验标准和验收规范,以确保机电工程达到安全要求和使用功能。本节机电工程相关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主要是: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H432010《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2010废止了原标准中分项工程验收内容的“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更改为“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废止验收评定等级“合格”、“优良”,更改为“合格”、“不合格”。为了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确保工业设备运行正常,标准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存在严重的缺陷,经返修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情况,制定了强制性条文规定:严蔡判定为验收通过。本目重点内容:掌握工业安装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掌握工业蜜装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掌握工业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掌握工业安装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1H432011掌握工业安装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 本条主要知识点:质量验收评定的组织机构和依据;工程质量验收划分的重要性;工程施工质量项目的划分。 一、质量验收评定的组织机构和依据 (一)组织机构 1.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组织机构的建立是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主要由施工、建设、监理、设计等单位组成。在质量验收评定全过程中,应做到彼此互相沟通、友好协商、协同工作、认真负责,从而达到确保工程质量的共同目标。 2.质量验收评定工作的基础工作在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由质量部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此项工作。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质量部门)、物资管理部门、试验部门及工长、班组长负责此项工作。 (二)质量验收评定的依据 1.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 2.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4.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目标和相关内容等。 二、工程质量验收划分的重要性 1.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劣取决于对工程各个环节质量的监督、梭查。 2.由于工业安装工程具有专业种类多、技术复杂、质量要求高等特点,为了避免在验收评定中的管理混乱和质量失控,搞好竣工验收工作,必须对工程施工质量项目进行划分。 3.工业安装工程是指有固定的设计生产工艺流程,有专门的生产线,有主车间和辅助车间,拄生产线上有主体设备和辅助设备,生产线的产品有主要产品,一般还有附属产品。如制氧站的生产工艺线的主产品是氧气,附属产品是氨气、氮气、二氧化碳等。又如硫化铁矿冶炼,焙烧工艺的主产品是铁精矿,附属产品

GB-50270-9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ontinuous Conveyer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270—98 主编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 9 9 8年1 2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1998 北京

关于发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8]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下列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及《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同时废止。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 《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 《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 《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98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上述规范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设备安装验收规范标准[详]

设备安装施工验收规范 大纲 一、设备验收与保管 二、设备安装前基础验收工作 三、设备安装前作为技术员应作的工作是什么? 四、设备安装前的一般规定和要求 五、找正和找平 六地脚螺栓、垫铁和灌浆 七压力试验 八工程验收 设备安装规范及常见设备安装程序 1、设备验收与保管 1、出厂合格证;(国外设备需经商检) 2、设备说明书 3、质量证明书 4、按装箱单检查清点并作好记录和交接手续; 5、发现质量异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2、设备安装前基础验收工作 1、基础外型尺寸及外观质量的检查及相应质量合格证; 2、基础的标高基准线、横轴和纵轴中心线; 3、相应的建筑(构筑)物上应标有坐标轴线; 4、设计要求做沉降观测的设备基础应有沉降观测水准点; 5、设备安装前应依据设计要求,核对基础的各种基准线是否符合要求; 6、设备就位前,基础表面应进行修整,需灌浆的基础表面应凿成麻面,被油污的混凝土应铲除,放置垫铁处(至周边50mm)的混凝土表面应铲平, 铲平部位的水平偏差为2mm/M,且应与垫铁接触良好,预留地脚螺栓孔 内的杂物应清除干净.

3、设备安装前作为技术员应作的工作是什么? 1、熟悉图纸,检查设备合格证和说明书及管口方位图 2、熟悉设备布置图和构筑物结构图,掌握安装顺序。 3、设备的开箱检查、规格尺寸和重量 4、基础验收,同时作好设备支座尺寸是否与基础预留地脚螺栓相吻合,同时要到现场勘察和测量设备预留孔是否满足设备的出入。 5、详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审批完和技术交底(吊车选型和占位) 6、交工技术文件的准备 4、设备安装前的一般规定和要求 4-1技术及文件的准备情况 4-2测量仪器的检验情况 4-3有温差变化的设备安装及采取的措施 4-4人员组织的准备 4-5材料供货和检验 4-6各种措施和工机具的准备 4-7大型吊装机具的核算和落实情况 4-8特殊设备安装前的准备 4-1技术及文件的准备情况 安装前应按设计图样或技术文件要求画定安装基准线及定位基准标记,对相互间有关联或衔接的设备,还应按其要求确定共同的基准。 有内件装配要求的设备,在安装前要检查内壁的基准圆周线与设备的轴线是否垂直(如板式塔),以保证内件安装的准确性。 4-2测量仪器的检验情况 安装时所用的量具及检验仪器的精度必须符合国家计量局规定的精 度标准,并应定期检验合格。包括水平尺、经纬仪、漏电保护器、各种表等 4-3有温差变化的设备安装及采取的措施 设备的安装一般是在自然环境温度下进行的,投入使用后则是在操作

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管子对接焊口应使内壁齐平;钢管内壁错边量不应超过壁厚的()。 A、5%; B、10%; C、15%; D、20%; 答案:B(6.2.1) 2、管道敷设时,管子外壁与相邻管道的管件边缘距离不应小于() A、10mm; B、20mm; C、30mm; D、40mm; 答案:A(6.3.1) 3、管道的涂漆,描述不正确的是() A、管道涂防锈漆前,应除净管道外壁的铁锈、焊渣、油垢及水分等; B、涂漆工作对于环境温度无特殊要求,涂漆后宜自然干燥;未干燥前应采取防冻、防雨、防污、防尘措施; C、管道的涂漆颜色和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涂层应均匀、完整,无损坏和漏涂; D、5 涂层应附着牢固、并应无剥落、皱纹、气泡、针孔等缺陷。 答案:B(6.5.3) 4、下列关于垫铁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斜垫铁的材料可采用普通碳素钢。 B、平垫铁的材料可采用普通碳素钢或铸铁。 C、斜垫铁的斜度宜为l/l0~1/20;振动或精密设备的垫铁斜度可为1/40。 D、斜垫铁可单独使用,当使用成对的斜垫铁时应采用同一斜度。 答案:D(附录A) 5、垫铁组的使用,描述不正确的是() A、承受重负荷或有连续振动的设备,宜使用平垫铁; B、每一垫铁组的块数不宜超过5块; C、所有垫铁相互间应用定位焊焊牢; D、垫铁的厚度不宜小于2mm; 答案:C(4.2.3) 6、螺栓或螺钉联接紧固时,描述不正确的是() A、螺拴紧固时,宜采用呆扳手,不得使用打击法和超过螺栓的许用应力; B、多只螺栓或螺钉联接同一装配件紧固时,各螺栓或螺钉的拧紧顺序无特 殊要求。当有定位销时应从靠近该销的螺栓或螺钉开始拧紧; C、螺栓头、螺母与被连接件的接触应紧密;对接触面积和接触间隙有特殊 要求时,尚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设备安装质量验收规程

丰盛公司2030项目设备安装质量验收规程 为规范项目施工过程中设备安装各环节的质量验收工作的程序,明确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设备安装的质量控制合乎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根据3月2日丰盛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一、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验收的目的是初步检验设备设备是否按订货合同、技术协议、及设备设计图纸进行制造和供货;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相关配件是否齐全;是否有重大制造误差,或因运输造成的损伤。为下一步安装工作的实施做好准备。 2、设备到货后,由甲方负责该设备安装的项目经理会同采购人员、制造厂方代表、施工单位代表负责验收。包含电器、仪表的设备还要有电器仪表专业的项目经理参与验收。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1、按订货合同、技术协议和厂方供货清单查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随机配件和专用工具是否相符。 1.2、设备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使用说明书、备件目录)、产品合格证等是否齐全。是压力容器的,或附属设备是压力容器的要有质量证明书、铭牌、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当地技术监督局出俱的)等压力容器入户所需的相关文件。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由甲方项目经理做好明细清单后妥善保管,以便竣工验收和移交。

3、查验有无因装卸,运输等原因导致的残损。 4、以上内容检验后由甲方项目经理与厂方代表办理交接手续。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说明,双方认可签字,作为进一步交涉处理的依据。 5、对于开箱验收后不易保管和存放的,可以和厂方代表协商,等安装时另行开箱验收。 6、验收后的设备由甲方项目经理交付施工方安装或保管。一些重要的小型零部件可入库保管 二、设备安装前的验收 1、设备安装前的验收的目的在于及早发现设备制造质量缺陷,发现设备制造与工艺设计、土建基础设计等相冲突的问题,及早进行补救和设计更改,为设备安装就位、部件装配、配管等工作做好准备。 2、设备安装前的验收以施工方的技术人员为产,会同甲方项目经理和监理人员三方共同实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2.1、对照竣工图及质量证明书等资料检查设备本体及主要零部件是否与设计相一致。 2.2、检查是否有配对法兰、盲板、地脚螺栓、垫子,其数量和尺寸规格是否与设计一致。 2.3、检查接管规格、方位、及数量,核对备件、附件的规格、型号及数量。 2.4、检查设备本体及其接管、法兰密封面有无损伤,焊缝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5、已安装的设备内部部件、构件是否齐全,有无杂物,并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主编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8]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计综[1987]2390号 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下列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及《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同时废止。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98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上述规范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组织,会同冶金部第一冶金建设总公司、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全国安装协会技术标准中心和重庆建筑大学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册“通用规定”贯彻执行以来的经验,充分调查了解了我国机械设备安装行业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严格按照建设部修订标准规范的程序、步骤和要求的规定,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8章、18节和20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将原设备安装工程“通用规定”,修改为全国各类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都适用的通用规范,扩大了规范的覆盖面。 2.增加了新技术、新工艺等新的内容,如胀锚地脚螺栓、环氧砂浆锚固地脚螺栓、减振垫、无垫铁安装、座浆法、液压、气动润滑管道,联轴器装配扩大至11个品种和类型,清洗、除锈和脱脂的技术要求、方法和质量检验更加明确。 3.原规范是70年代制订,其参数和技术要求科学性、实用性较差。随着我国产品和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目录 一、混凝土工程 (1) 1 模板分项工程 (1) 1.1 模板安装 (1) 1.2 模板拆除 (3) 2 钢筋分项工程 (3) 2.1 一般规定 (3) 2.2 原材料 (4) 2.3 钢筋加工 (4) 2.4 钢筋连接 (5) 2.5 钢筋安装 (6) 3 预应力分项工程 (7) 3.1 一般规定 (7) 3.2 原材料 (7) 3.3 制作与安装 (8) 3.4 张拉和放张 (9) 3.5 灌浆及封锚 (10) 4 混凝土分项工程 (11) 4.1 一般规定 (11) 4.2 原材料 (11) 4.3 配合比设计 (12) 4.4 混凝土施工 (12)

5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3) 5.1一般规定 (13) 5.2 外观质量 (14) 5.3 尺寸偏差 (14) 二、砌体结构工程 (16) 1 基本规定 (16) 2 砌筑砂浆 (18) 3 砖砌体工程 (21) 3.1 一般规定 (21) 3.2 主控项目 (23) 3.3 一般项目 (23) 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25) 4.1 一般规定 (25) 4.2 主控项目 (26) 4.3 一般项目 (27) 5 石砌体工程 (27) 5.1 一般规定 (27) 5.2 主控项目 (28) 5.3 一般项目 (28) 6 配筋砌体工程 (29) 6.1 一般规定 (29) 6.2 主控项目 (30)

7 填充墙砌体工程 (31) 7.1 一般规定 (31) 7.2 主控项目 (32) 7.3 一般项目 (32) 三、建筑物防雷工程 (33) 1 接地装置分项工程 (33) 1.1 主控项目 (33) 1.2 一般项目 (34) 2 引下线分项工程 (35) 2.1 主控项目 (35) 2.2 一般项目 (35) 3 接闪器分项工程 (36) 3.1 主控项目 (36) 3.2 一般项目 (37) 4 等电位连接分项工程 (38) 4.1 主控项目 (38) 4.2 一般项目 (39) 5 屏蔽分项工程 (39) 5.1 主控项目 (39) 5.2 一般项目 (40) 6 综合布线分项工程 (40)

配电箱安装规程及验收规范

国家电网客服服务中心北方基地(一期)工程配电柜安装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建工集团国家电网北方呼叫中心项目部 2014年月日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

目录 1 工程概况 2 2 编制依据 2 3 施工准备和部署 2 4 施工工艺与方法 3 5 质量标准 8 6 成品保护 10 7 质量记录 11 8 安全消防措施 11

成套配电柜安装方案 1 工程概况 本方案属国家电网客户服务中心北方基地一期工程低压配电箱、柜安装施工方案。配电柜总共689台。所有配电柜均为金属材料制作,外表采用喷漆、喷塑或烤漆。配电柜采取落地式安装或挂墙安装。 2 编制依据 2.1 上海同济大学设计院绘制的电气施工图。 2.2 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2.3 《建筑电气通用图籍》(92DQ3)。 2.4 《建筑电气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3 施工准备和部署 3.1 施工准备 3.1.1 材料要求: 3.1.1.1 配电柜:箱体应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周边平整无损伤,油漆无脱落,二层底板厚度不小于1.5mm,但不得采用阻燃型塑料板做二层底板,箱内各种器具应安装牢固,导线排列整齐,压接牢固、应为两部定点厂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 3.1.1.2 镀锌材料有角钢、扁铁、铁皮、机螺丝、木螺丝、螺栓、垫圈、圆钉等。 3.1.1.3 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3.1.1.4 基础槽钢用10#槽钢。

3.1.2 主要机具: 3.1.2.1 铅笔、卷尺、方尺、水平尺、钢板尺、线坠、桶、刷子、灰铲等。 3.1.2.2 手锤、錾子、钢锯、锯条、木锉、扁锉、圆锉、剥线钳、尖嘴钳、压接钳,活扳子、套筒扳子,锡锅、锡勺等。 3.1.2.3 台钻、手电钻、钻头、木钻、台钳、案子、冲击钻、电炉、电、气焊工具、绝缘手套、铁剪子、点冲子、兆欧表、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3.1.3 作业条件: 3.1.3.1 随土建结构预留好配电柜基础安装位置。 3.1.3.2 预埋铁架或螺栓时,墙体结构应弹出施工水平线。 3.1.3.3 安装配电柜时,抹灰、喷浆及油漆应全部完成。 3.2 施工部署 地下室、研发楼一-四低压配电箱、柜安装由北区水电安装施工,研发楼五-十低压配电箱、柜安装由南区水电安装施工。 4 施工工艺与方法 4.1. 施工程序 设备开箱检查→二次搬运→基础型钢制作安装→配电柜体就位→配电柜接线→试验调整→送电试运行。 4.2 设备开箱检查 4.2.1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安装和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共同进行开箱验收检查;包装及密封应良好,制造厂的技术文件应齐。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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