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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不变更会有什么影响-专注鱼知识产权

商标不变更会有什么影响-专注鱼知识产权
商标不变更会有什么影响-专注鱼知识产权

商标不变更会有什么影响

有不少企业怕花钱、怕费事、嫌麻烦,在发生企业名称、地址变更时,忽视了依法办理商标变更手续的工作,该做的不去做,酿成了“大祸”后,脑袋里还有一万个问号,为什么会这样子?

拿到商标注册证书仅仅只是商标运营的第一步,而对商标的细节管理则决定商标是否能够长久的运营下去,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商标变更的重要性。

商标变更的重要性

一般情况下一个商标申请下来的时间大概是一年半左右,而如果遇到其他情况的话则可能需要几年以上的时间,再加上商标是每十年进行一次续期的,所以商标流程的时间跨度比较长,这就导致了申请人很有可能已经更换了电话,留下的联系电话早已成了空号,或者申请人的地址早已更换,而商标注册的地址却还是原来的地址。

有些申请人就是因为自己的主体营业执照地址变更了,与商标上的注册地址不一至了,也没及时告知帮助他们代理商标注册的机构,也没有及时向国家商标局及时提出变更申请,从而造成重大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不变更所造成的致命影响

1、影响商标转让、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除相关法律规定外,企业、个人进行对商标转让、授权时,商标局是需要核对商标注册的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地址、名字是否一致,若被发现商标信息的企业名字、地址不一致,商标局会驳回申请,需要先做变更申请,才能再进行商标转让、授权等手续。

2、有可能商标会被别人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从字面上看,注册商标如果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都是享有申请撤销的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若商标局收到任何人提出该商标三年未使用的申请撤销,商标局会向商标注册人寄往通知书,通知书收件地址是根据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地址,若企业已迁移,无法收到通知书,在举证期限,商标注册人无法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商标局会发文100%撤销该商标。

3、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会受影响

一般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时需要对商标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进行核对,信息不一致,是不能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一家服装公司要进驻某广场,服装公司早期地址有做更改,并没有做商标地址变更,核对时发现信息不一致,导致一系列计划、推广无法进行,大半年业绩下滑,因为商标地址变更时间为5-7个月左右。

4、在办理质押等业务时,影响审批

商标名称、地址未及时更改过来,在办理招投标、银行、商标质押等业务时,也影响审批。

5、影响商标后续办理续展

商标的使用期限为10年,10年后,仍需使用就需要办理续期,办理续期时也必须对商标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商标名称、地址没有进行变更,商标期限越近,办理的手续就越麻烦、时间又长,搞不好商标到时办理不了续期,商标过期,如果想重新注册,有可能已经有人提前申请了,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品牌只能“让”给别人了。

【精品】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

【精品】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书 立合约者x x x(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 编著x x x一书,双方议定如下: 一、乙方应付甲方稿费每千字x x 元整,于签订本合约时,先预付x x元整,余数于甲方交稿时,一次付清。 二、本书预计字数为x x万字左右。 三、本书著作权经甲方同意转让乙方承受,由乙方办理著作权登记。 四、本书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权,及违背有关著作出版等现行各项法律或国家政策时,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涉。其因而被有关机关扣留、没收,或禁止发行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五、本书版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就本书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割裂,自行出版或转让。 六、本书的排版校对,由乙方负责,惟求其正确无误,得请甲方作最后的校核。 七、甲方同意于x x x年x月x日完稿,交予乙方出版。 立合约者: 甲方:x x x 住址: 籍贯: 出生年月日: 乙方: 负责人: 住址: x x x x年x月x日 ----- 鉴于:许可方是以拉丁文和中文书写的________商标和商号以及本协议附件a所列出格式的注册和申请(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 鉴于:被许可方准备根据合营合同的约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销、制造、供应和安装_________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合营公司业务)且希望在合营合同规定的合营公司业务中使用许可商标。 有鉴于此,考虑到有关各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许可的授予 1.1 根据以下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在此授予被许可方在区域内,且被许可方在此接受,一项非独家、不可转让且免收特许权使用费的使用附件a所列许可商标和商号的许可。1.2 许可方在此承诺其为许可商标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拥有全权授予被许可方许可商标的使用权。 1.3 本许可仅授予给以合营公司名义进行的合营公司业务。 1.4 上述第1.1条的许可的授予,不包括合营公司的分许可授予权。 第二条区域 本协议的唯一区域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领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第三条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所有权 3.1 合营公司承认,许可方拥有许可商标和商号及其所有权利,本协议并不给予合营公司除授予的许可外的对许可商标和商号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3.2 合营公司同意,其将不做任何与许可方对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且不对许可方作出或不协助第三方试图对许可方作出任何有关该所有权有关的不利索赔。

最新整理关于中国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的保护现状和不足的开题报告.docx

最新整理关于中国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的 保护现状和不足的开题报告 关于中国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的保护现状和不足的开题报告 1导论 知识经济时代已经来临知识和人才对一国的经济贡献率日益超越传统生产要素,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助力器。随之而来的,是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影响力加大、影响范围增广,知识产权保护已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高度。xxxx总理温家宝明确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自20世纪中叶以来,以关贸总协定及其后继的世界贸易组织为中心,倡导并形成了战后新的国际贸易体制,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新的国际贸易秩序带来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问题,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从传统的国内智力成果保护领域走向知识产权贸易的国际市场。进入八十年后期,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使用,知识经济初露倪端,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日益成为发达国家维护科学技术垄断,加强市场竞争,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手段。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因为我们的立法时间比较短,所以在立法和执法上都存在许多不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外商的不满,对外商投资者进入中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把仅仅适合发达国家(乃至个别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强加给全世界,是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有效的产权制度可以防止私人收益(成本)与社会收益(成本)发生背离,克服“外溢性”,是激励创新的根本制度. 本文旨在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不足的问题进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对策。希望通过撰写论文的方式,深入了解我国的 xxx 知识产权制度,以便更好地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做出贡献。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书模板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书模板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让与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_的技术发明创造,甲方受让该项技术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就此项专利申请权转让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属于___________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 2.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专利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专利申请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专利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转让本项发明创造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发明创造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发明创造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____日内将本发明创造专利申请

知识产权和所有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知识产权和所有权 篇一:知识产权归属合同 知识产权归属合同 甲方: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乙方: 甲方是《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课件编写制作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由乙方编写制作完成或参与编写制作完成的“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学习、自测、考核课件及基础知识库课件成果和文档。 2.上述产品的课件制作开发计划书、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以及在专家论证前后两个阶段产生的创意设计方案。 第二条知识产权归属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提及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所有权归甲方享有。 2.甲方有权将上述产品发表、署名、修改;有权将上述产品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有权行使由上述产品所产生的著作权的完整权利。 3.甲方有权以其名义单独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有权行使基于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和专利权。 4.乙方享有其相应编写制作课件的署名权。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 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如果是在第三方享有权利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产生的再创造,应当告之甲方有关该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及信息,并提交该第三方对乙方的授权许可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 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和其他人身权或财产权。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当不包含 带有政治敏感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内容,因出现上述内容而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

著作权及专利商标优先权

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即作者依法决定是否将其作者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是指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要件。发表权是一次性的权利,一经行使即归消灭。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具体包括作者决定是否署名及如何署名等。 3.修改权,即作者本人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 1.复制权,即通过印刷、拓印等方式将作品复制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录音录像制作者也享有出租权。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机械表演) 6.放映权,即通过各种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等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有线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设备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需要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无线或有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不需要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将作品固定在有关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优先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专利优先权 1、申请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专利法的保护始于申请日。(邮寄时,商标以收到为申请日) 2、优先权日 A、国外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B、国内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仅此)商标优先权(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改标志是新注册) 1、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申请的,依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享有优先权。(初审公告3个月期满日起可受保护) 2、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人可享有优先权。

申请专利权转让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申请专利权转让合同正式 版

申请专利权转让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合同编号:科研合字(20 )第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人:(公章) (甲方) 技术让与人:(公章) (乙方) 中介人:(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研制单位(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年月日 主要研制人员 组织鉴定单位成果鉴定时间年月日 获奖日期、等级发奖单位 已应用单位技术商品转让方法 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发明创造的所有权性质: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四、专利申请权让与人、受让人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和保密要求) 五、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六、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八、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时间: 其它方式: 九、中介人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三、其它有关事项: 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通过许可或转让取得知识产权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在取得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中,应当注意技术引进中的可行性评估,取得隐性知识(技术秘密),重视技术引进与企业自身条件的适应性,重视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和创新等问题。 1、技术引进中的可行性评估 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获得的技术方案不一定是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技术方案。同时,即使是一项成熟的技术方案,是否值得支付费用以及支付费用的大小,都需要多方考虑和衡量。在决定引进技术前,企业应当对技术进行评估,这一评估包括几个方面: (1)专利技术是否成熟完善;是否有完整的技术资料;企业的技术人员是否能够实施、再现并达到相应的技术指标和性能。 (2)专利技术是否有经济效益,是否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节约能源等;是否有市场前景,是否已临近更新换代的周期;是否适应将要开拓的市场环境。 (3)专利技术在同类技术中的竞争力情况,有无价格更加便宜的替代技术。 (4)相关的辅助、实施技术是否成熟;实施流程是否还需要其他的工艺、技术秘密,是否能获取这些技术支持和服务。

(5)技术是否真正取得专利权;是否仍然是有效的专利技术;专利费用是否已经按时缴纳,是否存在其他许可或者权利负担。 (6)专利技术的专利性是否稳固,有没有被宣告无效的可能。 (7)专利技术是否存在其他外围专利技术,是否必须同时取得其他许可。 2、取得隐性知识(技术秘密) 有时企业支付了大量的许可费用,向他人购买技术成果,或取得使用许可,但是将该技术用于生产时,却无法达到与原技术所有人相同的技术效果。究其原因,在于原技术所有人往往在申请专利时,将许多技术秘密,如最佳配方、产生最佳效果的温度、湿度等关键技术秘密隐蔽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被许可人或受让人虽然从法律上获得了该项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但是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仍然受制于人,无法真正拥有该技术。很多这样的技术秘密隐藏在企业技术工人丰富的实践经验中,企业在取得技术所有权或许可权的同时,也要重视取得这类隐性知识。只有完全掌握这类隐性知识,企业才能从法律与技术两方面真正拥有该项技术的所有权。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引进战略引进的技术才能够算是自主知识产权。 3、重视技术引进与企业自身条件的适应性

知识产权国际许可与转让课件

论文 题目知识产权国际许可与转让 二级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专业知识产权 班级 912170103 学生姓名左旺学号 91217010334

国际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保护【摘要】国际技术转让问题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紧密结合的,我国应当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环境, 为技术引进和输出创造良好条件。本文介绍了国际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一般现状认识,主要探讨了国际技术转让中运用有关法律来保护知识产权的途径, 并进一步讨论了我国在国际技术转让中相应的此方面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国际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 1 国际技术转让概述 1.1 国际技术转让定义 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中关于技术转让的概念是: 技术转让是关于制造产品、应用生产方法或提供服务的知识转让,但不包括货物的单纯买卖或租赁。大多数国家在本国的立法中对技术转让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如日本在《外资法》中规定: 技术引进是指工业产权和有关技术的其他权利的转让,以及授予所规定的使用权和给予有关管理技术的指导。我国1985年颁布的《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规定: 技术引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通过贸易或经济合作的途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获得的技术,其中包括: 专利权或其它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等形式提供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专有技术、服务技术。 一些国家的学者们也从不同的角度阐明了国际技术转让的定义。如美国的科恩兹在《商业技术性技术的国际转让》一书中指出,技术转让“必须是引进方对引进技术的吸收,如果技术仅仅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并不构成技术转让”。他还指出: “所谓吸收是指技术接受方能够掌握并有能力独立使用所引进的技术。如果仅仅是技术的转移而不包括技术的消化吸收,则是不完全的转让。[1]”综上,国际技术转让概括而言即是指转让方将技术超越国界转让给受让方的技术转让。 1.2 国际技术转让的现状及发展 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通过技术商品化,现代的国际技术转让就逐步萌芽、发展起来。技术先进就意味着经济占优势,从而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立于不

知识产权转让项目建设申请

知识产权转让项目建设申请 一、项目背景 1、园区是1994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于2006年3月经国家发 改委审核通过的省级经济园区。园区地处全国区域经济增长最具潜力的长 江三角洲地区。核定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园区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平安和谐”的总体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效益经营”开发建设理念,经过近20年的开发建设,规模 从小到大,功能逐渐增强,服务不断升级,设施不断完善,配套日益齐全。 2、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加快战略 性新兴产业发展,抢占发展机遇,已成为各地推动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省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更加重要地位, 积极培育发展新动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吸引大量投资进入高 科技产业,优化我省产业结构,并通过高科技产业化提高投资效率,提升 我省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技术溢出,会有效 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引导我省传统企业实现技术升级,从而有力促进产 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目前,区域内拥有各类知识产权转让企业549家,规模以上企业50家,从业人员27450人,已成为当地支柱产业之一。截至2017年底,区域内知识产权转让产值184456.38万元,较2016年163946.65万元增长12.51%。产值前十位企业合计收入90328.80万元,较去年76233.27万元同比增长18.49%。 二、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一)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转让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 xxx集团 三、项目建设选址及用地综述 (一)项目选址 该项目选址位于某保税区。 (二)项目用地规模 该项目总征地面积42614.63平方米(折合约63.89亩),其中:净用地面积42614.63平方米(红线范围折合约63.89亩)。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64774.24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主体工程40555.5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4774.24平方米;预计建筑工程投资5663.92万元。 四、项目产品方案

著作权与商标权,专利权的主要区别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 (1)原始权利产生的途径不同 1,著作权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 2,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2)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1,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指这些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2,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属无形资产。 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⑶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是一体两权,人身权与财产权。商标权只是财产权。 ⑷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原创性。 商标权要求商标具有显著性。 ⑸保护的目的不同 1,著作权保护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2,商标权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

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6)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法律不同 我国《著作权法》是管理著作权的基本法律。国家版权局是主管全国著作权的管理工作。 我国《商标法》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是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同属知识产权,它们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 ①它们的客体都是无形的财产;②这些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利都是法律所赋予的;③它们都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特征。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不同 (1)取得权利的方式不同 专利权只有当专利申请人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经该机关审批核准后,方能产生。 著作权采取自动产生的原则,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 (2)客体不同 专利权的客体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解决某一实际问题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设计,实用新型。 而著作权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著述创作的客观表达形式。(3)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同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有哪些方式知识产权的自主实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企业缺少相应资源或者技能,自身无法使该知识产权产业化,则可以考虑将所拥有的知识产权采用许可或转让的方式。下面以专利为例进行介绍。 (1)专利许可 专利许可仅仅是允许其他企业使用该技术并收取一定的许可费用,此时的知识产权依然属于该企业,被许可人仅仅具有使用权。专利许可主要是针对企业不想将某一专利技术产业化,而又希望利用该技术获得长期的利益;或者企业发展尚未触及某一国家、地区,可以实施专利许可,在不丧失专利权的情况下,持续获得收益。 另一种比较特别的情况是,企业与竞争对手间为了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技术,而进行妥协,对对方实施专利许可。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公布,2015年华为与苹果公司达成一系列专利许可协议,华为向苹果公司许可专利769件,苹果公司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覆盖GSM、UMTS、LTE等无线通信技术。虽然这两家公司都属于同一领域,但是通过专利许可相互取长补短,拉开与其他企业的技术差距,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产品竞争力。 进行专利许可的专利往往技术含量较高,而技术是企业的优势来源;但在有些情况下,知识产权许可面临树立和培养了强劲的竞争对手,自身失去市场的风险。所以,企业在选择被许可人时,应当对自身的知识产权开发利用有一个总体的战略统筹安排,从许可战略的高度加以把握,在此基础上有选择地进行知识产权许可,使研发活动的成果成为公司获得利润

的源泉,确保公司赢利能力稳步增长,并保持持续的收益。美国彩色电视机市场被日本企业占领就是一例:当初美国在彩色电视机专利技术开发上占先,但由于美国本土企业缺乏开拓全球市场的战略构想,而是向日本企业发放专利许可,结果反而使美国企业失去了彩色电视机市场。 为了增加知识产权许可的科学性,企业无论是作为许可方还是被许可方,都要进行仔细的论证,以便使许可行为成为增进企业经济效益的行为,同时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技术风险。一般地说,作为许可方的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许可时,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能否扩大本企业在相关产业中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二是该许可对本企业自身是否具有不利的竞争形势;三是该许可能否给本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四是该许可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如本企业只是共有知识产权人之一,在许可时需要遵循共有知识产权许可的法律规范。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应清晰界定被许可人使用技术或者其他知识产权的期限、范围及使用方式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进行专利许可的谈判时,应清楚地了解所涉及的权利以及可以行使该权利的范围。 通过颁布技术许可,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技术产品的演进路线,使整个市场的发展跟企业的研发路线保持一致,提高企业技术对整个产业的标准化影响。知识产权许可人的收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前期的收入一般较少;后续收益取决于合同的约定,一般可以根据知识产权后续创造的价值约定提成费用。如果知识产权没有创造太大的价值,许可人随后的收益就会较小;反之,如果知识产权后续创造的价值较大,其随后收益也会越来越大。 (2)专利转让

专有技术专利权和商标权属于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专有技术专利权和商标权属于 篇一:20XX继续教育考试答案 重要性。 正确 错误 10.所有商标都可作为商品质量的保证。 正确 错误 11.知识产权就是知识的产权化。 正确 错误 12.垄断和公开是专利的特点。 正确 错误 13.科技成果受到法律保护。 正确 错误

14.对企业来说,知识产权的数量才是关键。 正确 错误 15.在政府层面,知识产权管理是经济管理 正确 错误 16.企业专利管理中的核心是资金. 正确 错误 17.知识产权侵权判定难是造成侵犯知识产权的主要原因之一。 正确 D、确认下载数量在一定范围之内 24.下列不属于技术秘密专有权特征的是()。 A、技术秘密专有权不具有独占性 b、技术必须具有秘密性、实用性与保密性 c、其效力范围非常明确 D、技术秘密专有权具有独占性 25.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被称作() A、商品商标 b、服务商标

c、集体商标 D、证明商标 26.以下属于未注册商标的是() A、提出过商标注册申请,但因各种原因未被核准注册但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商标 b、超过注册商标保护期已续展的商标 c、只是设计出来,没有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商标 D、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27.消费者对于熟悉的品牌的态度是() A、喜购 b、慎购 c、不购 D、逃购 28.市场经营者只有清楚的认识到商标的哪一点,才知道该如何设计商标、运用商标、珍惜商标、保护商标?() A、来源区别作用 篇二:20XX年公需科目: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考试题 20XX年公需科目: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考试题 一、判断题(每题2分) 1.普通百姓的生活基本上与版权无关。

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

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高校和科研机构是我国技术研发最重要的机构,在科研人员和资金投入上占有优势,一般积累有大量的自主知识产权。与企业有很大不同的是,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知识产权运营的目的就是获得资金上的收益;因为高校和科研机构通常不会去实施自有的知识产权,没有对应的市场,也没有竞争者,所以对被许可人、受让人完全没有限制。 在许可与转让两种方式中,转让属于一次性获得大额收益,转让完毕则代表交易结束,出让人与受让人不再有任何关系,出让人的收益不会因为受让人对该知识产权的运营而减少或增加;而许可则是一个可持续的过程,每年获得一定的收益,但是收益会因为运营的情况发生变化,并且需要有专人持续跟踪,浪费人力。所以,大多数高校和科研机构都倾向于选择专利转让,快速将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变现,体现出其价值。 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转让详解如下: ①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作为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运营部门,首先收集高校和科研机构已有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以及正在开发且未来可能取得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的研究项目,并对技术进行内部评估,筛选出可以用于技术转让的知识产权与技术成果。高校和科研机构内部评估标准可以从技术的成熟性、产业化的可行性、涉密性等方面进行。 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过自身,或者借助技术转移服务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介等机构,将内部评估出的可进行技术转移的知识产权与技术成果,向市场公开寻求合作,并最终与技术需求方(一般为企业)达成市场化交易意向,并初步拟定交易合同。

③为避免私下交易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在交易过程中,通过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平台将高校和科研机构与技术需求方达成的市场化交易意向,向公众公示;公示内容可包括交易涉及内容、交易价格、股权分配,甚至人员支持和未来收益分红等;公示时间可为10-15个工作日。 ④在公示过程中,若有异议人对公示的具体交易项目提出异议,则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向交易双方反馈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理由,并指定评估机构介入,对交易情况进行评估。 ⑤交易双方可以选择是否接受评估机构对此次交易进行评估:若拒绝接受评估机构对此次交易进行评估,则技术转移交易失败;若双方接受指定的评估机构介入评估,则通过评估机构进行第三方公正评估。评估机构对技术交易评估后,出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结果与此次技术交易价格,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判定是否符合市场情况,符合则交易继续进行,否则宣布此次交易不予准许。 ⑥在公示过程中,若没有个人或单位对公示的具体交易项目提出异议,或者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判定此次交易符合市场情况,则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出具公示证明,以证明此次交易项目已通过公开渠道对社会提出公示,符合市场情况。 ⑦交易双方签订具体技术转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并按照技术转移市场化操作方式进行技术实施,高校和科研机构按约定决定是否提供后续服务,交易完成。 ⑧在技术转移的市场化操作实施过程中,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可进一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对过程进行监控协调。实际操作中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平台通过公开查询和展示高校和科研机

商标与商标权辨析

商标与商标权辨析什么是商标,什么是商标权,这本该是毫无争议的问题。但是,由于近年来国内几件涉及商标问题的法律纠纷案发生后,出现了迥然不同的认识,其分歧之大,超出了人们的想象。究其根源,我们发现,问题就出在“什么是商标”、“什么是商标权”等最简单、最初始、最基本的概念问题上。正如本文作者曾经指出的那样:“表面上看,争辩激烈,但是由于各自对于赖以认识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概念,在理解上相去甚远,实际上却是一种”假辩论“。[1]本文认为,商标与商标权概念,是支撑整个商标法律理论之树的躯干。如果对这两个概念认识不一,分歧则是根本性的。为了在基本概念上统一认识,为了使商标法律研究确立一个尽可能科学的起点,减少”假辩论“,本文认为有必要对”商标“和”商标权“的概念问题进行认真的说明。一、设计文字、图案或符号的行为之性质是什么,它应当产生什么权利?分歧是从这里就开始了的。设计文字、图案或符号的行为是一种创造行为,是一个智力劳动的过程。就劳动意义上来讲。无论体力还是脑力,都是劳动,都具有二重性。比照以体力劳动为研究对象而确立的劳动价值学说理论来分析,创造性智力劳动之抽象劳动的凝结,从道理上讲形成创造物即作品的价值,创造性智力劳动之具体劳动形成使用价值,即具体的作品形态(需要指出的是,创造性智力劳动毕竟不同于体力劳动,其价值标准以及与使用价值的关系和体力劳动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文字、图案或符号的设计人和使用人是两个主体,二者之间多为承揽合同关系(《武松打虎》图案一案则是为数不多的例外,属于未经许可的使用),我国著作权法中所说的“委托作品”就是这种情况。按照承揽合同,合同的价款取决于合同标的所需要的劳动复杂程度、劳动时间和其他物质投入的数量。因此,相应文字、图案或符号的设计人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在承揽合同的范围内,应依合同主张债权,即向对方当事人主张金钱或等值财产的给付请求权,而不是知识产权。对于准备把这个设计用作商标的人来说,这部分支出属于商标的设计成本。而不是商标的价值。不同的观点则认为;那些为设计所支出的费用,甚至包括调查、论证费用,直接构成了商标的价值(也就是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有的文章还举例加以证明:“美国石油公司在起用‘Exxon’作商标之前,花费了上亿美元调查、论证,目的是使它不致与任何国家的现有文字相重合,又要有明快感和可识别性。该创作者不用,而作为商标(而不是文字作品)卖给他人,肯定能卖出钱来,而且会卖出好价钱。计价时,将把上亿美元事先论证费计入。”在另一篇文章中则明确提出:“在商标设计上投入的创造性劳动的多少,市场效果确实大不一样。”本文认为,这种认识混淆了不同的法律关系。“Exxon”的创作人无论是作为商标(商标问题将在后文论述),还是作为文字作品进行转让,把事先的论证费,乃至把“Exxon”的设计费计入,都是混淆了作为请求权的债权和作为支配权的知识产权的界限。事实上,两者的界限可谓“泾渭分明”。假设美国石油公司拒绝向论证和设计人支付那上亿美元的费用,如果这些论证与设计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是违约赔偿,还其诉讼请求是违约赔偿,还是侵犯著作权或商标权呢?显然是前者。而且,这种后果与该公司是否实际使用“Exxon”没有关系。[!--empirenews.page--] 至于创造性劳动投入的多少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这里又用一个实际案例加以说明。美藉华入学者张某,在美国出版了一本介绍中国改革开放的著作,在中国经人翻译后由法律出版社以《邓小平领导下的中国》为题出版。在协商报酬时,张某以国际旅费、调查费、生活费支出大、撰写时间长、作品学术价值高为由,提出过高要求。法律出版社认为作者的这些支出是创作成本,而创作成本和基于对作品的商业性支配或利用而产生的著作财产权没有关系,不能作为主张著作财产权多少的依据,支出再多也没有意义,故拒绝了他的要求,而是按照“版税”这种较为公平的方式交付了著作权使用费。同样,一件设计,无论是文字、图案或是符号,也不管是拿来作商标,还是直接作著作权范围内的使用,总之,当人们基于这件设计主张知识产权时,其价值无论如何也与创造该设计所支出的费用多寡没有关系,也与该设计投入的创造性劳动多少,没有关系。知识产权作为财产权,其质的规定性,首先,并不取决于生产它的“劳动时间”,因为人们无法为任何创造性智力劳

工程师专利商标软著等知识产权详解

三、知识产权相关知识 (一)了解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二)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2.知识产权分类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一共两部分。3。知识产权的利用方式及其注意事项。:△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 (三)了解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四)了解专利权的定义与分类 专利的含义: 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 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paten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对“专利”这一概念,目前尚无统一的定义,其中较为人们接受并被我国专利教科书所普遍采用的一种说法是: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叙述发明的内容,并且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专利的保护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我国专利法将专利分为三种,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知识产权法 商标权部分 讲义

一、著作权法 二、专利法 三、商标法 一、商标概述 (一)商标的定义 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用于区别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标记。 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 | 由文字、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要素或其组合构成,| 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书) 1.必须附着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之上,具有显著可识别性。 2.商品生产者和服务的提供者是广义上的概念,生产者包括商品的制造者、加工 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者。 3.服务的含义也是广义的,是指使他人获得便利或利益的行为,包括金融、通讯、 运输、餐饮、住宿、房地产以及娱乐和广告等。 (二)商标的功能 1.识别功能 将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与经营者联系在一起,起到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最原始和基本的功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局限于识别功能。 2.品质保障功能 保证标有自己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在品质上具有一致性的特征,其后果就是良好商誉和信用的确立。 3.广告功能 消费者消费的有盲目性特征,因此各个商家愿意支付高昂的广告费用。广告的目的就是让更大范围内的消费者了解和获知自己的商品,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由于商标所具有的识别和品质保证功能,在消费过程中,商标也起到了指引和强化作用。 二、商标权

1.专有使用权 指商标权人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专有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 范围严格限定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不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必须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不能擅自更改商标标识。 2.禁止权 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在赋予商标权人专有使用权的同时,又赋予其禁止他人违法使用的权利。3.许可权 指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权属于财产权,因此也可以许可他人来使用,并且从中获得利益回报。 4.处分权 商标权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也可以放弃自己的商标权。 三、我国商标权取得的原则 (一)注册原则 世界范围内有三种获得商标权的模式,包括使用取得模式、注册取得模式和混合取得模式。 我国采用的基本属于注册取得模式。 获得商标权的唯一途径就是到商标局申请注册,核准注册后才能获得商标权。无论多长时间的使用都无法获得商标权。 原则适用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二)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自行决定是否申请注册商标。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可以不经过注册而使用,只是商标所有人不享有商标权。 (三)先申请原则 在商标申请抵触的情况,也就是说2个或2个以上的申请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我国法律在解决申请抵触时适用的原则是将商标权授予给先申请人,驳回后申请人的申请。 在同一天提出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托管服务协议模板

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ZKDLKC-TG-2019委托人(甲方):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受托人(乙方):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知识产权托管协议。 第一条:甲方愿意聘请乙方代为负责管理甲方的知识产权事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委派专员 (联系方式: )作为甲方的托管负责人,与甲方及时沟通和处理知识产权托管事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内容和范围 (一)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培训 甲方及其员工掌握的知识产权意识和技能决定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司创新发展,乙方将为甲方提供有针对性、分阶段开展的知识产权培训,并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乙方还将协助甲方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挖掘、布局、管理、战略、运用等各方面的制度以及实施规划,并将推动按规划进程有步骤地进行实施。 (二)专利管理 1、专利事务管理和维护(包括:任务、来文、发文、费用、年费等),乙方对甲方专利申请、审查、授权等阶段的所有事务进行监控和管理,以及对甲方专利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和更新维护; 2、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及专利法律状态管理服务,包括:专利法律状态查询、研发项目专利检索、技术主题专利检索、竞争对手专利检索等; 3、专利事务查询,提供表格查询用于在案件管理系统中查找甲方所关心的专利事务信息; 4、专利申请及审查流程管理,帮助甲方清楚的了解和管理专利所经历的流程阶段、处理

状态、进入和完成的日期等详细信息; 5、专利工作提醒和处理,包括:任务、来文、发文、费用、年费等相关工作提醒和处理(与专利事务管理系统软件相关联); 6、根据甲方知识产权发展需求,协同甲方制定专利战略,以及制定产品研发项目的专利布局规划、专利申请计划,并指导协助甲方推动落实,为甲方提供专业的专利代理服务; 7、协助甲方制定专利管理方面的流程、奖励制度、管理制度等; 8、为甲方提供专利保护、专利侵权风险评估、规避设计、维权、诉讼等咨询服务。 (三)商标管理 1、协助甲方建立商标管理制度; 2、对甲方商标进行系统化建档管理,进行各项事务的监控和商标维护; 3、提供商标知识培训及讲座,培训内容应甲方的需求而定; 4、商标事务咨询,提供商标战略、商标规划建议; 5、为甲方提供商标监测服务,通过对甲方重要商标的定期监测,针对他人注册的相似商标,提出专业的应对建议,排除不利干扰; 6、欲注册商标的检索评估意见,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商标代理服务,包括提供商标的注册、续展、异议、争议、复审; 7、产品包装的商标使用状况审查; 8、提供商标诉讼解决方案、商标国际保护方案建议。 (四)著作权管理 1、为甲方提供著作权管理咨询、著作权登记服务; 2、对甲方著作权进行系统化建档管理,进行各项事务的监控和维护; 3、协助甲方建立著作权管理制度, 4、协助甲方对作品著作权权利的检索与分析工作; 5、提供著作权的纠纷诉讼解决方案和建议,提供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五)其他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 针对甲方涉及商标、商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域名、网站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事务提供咨询和管理服务。 第三条: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费用 1、经双方商定,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涉及到具体的知识产权代理事 务的(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的申请注册和复审、无效等),双方另行签订知识产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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