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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总务管理

04-总务管理
04-总务管理

第四部分总务管理

资产管理办法

1.资产分类

(1)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教学及办公场地、交通工具、后勤设备、教学设备、办公设备、教学及办公家具、学生赠机等。

(2)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学生用品、教学资料、教学用品用具及耗材、办公用品及耗材、卫生

用品和其他用具及物品等。

2.资产采购

(1)采购原则

①归口管理原则:所有采购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包括供应商的筛选以及采购行

为的执行;

②预先申请原则:所有采购必须经本办法规定的立项申请及审批流程,并得到审批同

意立项后,方可进行采购工作;

③定期采购原则:为杜绝采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强化各部门和员工使用资产的计划

性,学校总务处每月定期集中采购一次。

④规范化原则:在采购的过程中,逐步实现采购合同标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

(2)采购流程

①立项申请:采购立项人(需要使用资产的部门或员工)提出采购立项申请,并逐级

至学校主管负责人审批。

②采购申请:采购申请人(以下称申请人)对采购立项申请进行汇总并与库存对照后

提出采购申请,并附库存表及采购必要性说明,经主管校长及校长审批后执行。

③采购执行:采购责任人(以下称责任人)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如有必要可采取招标

方式),报主管校长和校长审批后执行。

④采购审核:采购审核人(以下称审核人)对采购流程的各环节(包括供应商的选择、

价格、质量及采购执行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学校利益。

⑤付款审批:按《资金管理办法》和《费用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3)采购分类及责任

3.实物管理

(1)总务处负责学校资产的实物管理。

(2)总务处根据入、出库单按学校一级部门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并负责固定资产的编号。学校各一级部门应设立一名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进行管理,并同步建立资产使用台帐。

(3)资产的验收、入库:新采购的各类资产由总务处组织校办及资产使用部门或人员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资产填写《入库单》一式两份,总务处、财务处各留存一份;对验收不合格的资产须及时通知采购人

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4)固定资产编号:固定资产要设置资产卡,做到卡实相符。固定资产卡编号说明如下:

(5)资产的出库、领用:资产使用部门或人员须持经过逐级至学校一级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固定资产出库单》或《低值易耗品出库单》到总务处办理资产出库、领用手续。《出库单》

一式三份,总务处、财务处、资产领用部门各留存一份。总务处在办理低值易耗品出库

时需检查各部门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是否控制在标准内,否则不予发放。

(6)资产的盘点、检查:

①总务处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

情况。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及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

总务处。

②总务处与财务处按季度和年度核对资产管理台账,并共同对资产使用部门的资产台

账及实物进行全面盘点,填制“资产盘点明细表”,做到帐帐、帐实、帐卡、卡实相

符。若有盘盈或盘亏,填制“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及《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报校长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资产管理员对台账和资产卡片进行更

新。对各部门盘亏的资产以及各部门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

使用部门或人员需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4.使用管理

(1)投入使用的学校资产由使用部门或员工负责管理。未投入使用或闲置资产由总务处负责统一管理,做好该类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以确保该类资产的完好、干净、整洁

且处于随时待用状态。

(2)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学校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总务处。

(3)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调剂与转移。若有闲置资产应主动报告总务处进行统一调剂、转移,并及时更新各部门资产管理台账。

(4)教职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必须向部门负责人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经部门负责人与总务处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如调换工作岗位或离职员工所使用的资产出现损失,需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5)资产交接: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5.价值管理

(1)财务处负责学校资产的价值管理。

(2)总务处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报销时,除向财务处提交采购票据外,还须向财务处提交资产采购明细表、《入库单》、《出库单》,否则财务处不予报销。

(3)总务处对学校资产进行调剂、转移后应及时将调剂、转移情况提交财务处。

(4)财务处根据资产核查情况、资产出入库单、资产调剂转移情况及时更新学校资产管理账目,对学校资产价值进行管理。

(5)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无残值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表所示:

(6)低值易耗品核算:财务处依据总务处每月提交的学校各一级部门的《低值易耗品出库单》核算各一级部门成本。

6.处置管理

(1)学校各部门及学院均无权自行处置学校资产。学校资产处置由总务处统一负责:

①固定资产的报废:由各使用部门向总务处申请报废,总务处请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

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总务处汇总后报校务会审批后予以处置。

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总务处审批后报废。

(2)总务处在完成资产处置后应及时通知相关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对资产管理台账进行更新。

7.损失管理

(1)资产损失是指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学校资产的丢失、被盗、损坏。

(2)在学校经营的商户(超市、食堂等)或个人对学校资产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视情节轻重学校将对责任商户或个人予以全额赔偿、经济处罚、无条件解除经营权直至追究法

律责任的处理。

(3)学校师生员工:

①学校主管负责人对责任范围内的资产损失负有领导责任;学校各一级部门负责人和

二级部门负责人对责任范围内的资产损失负有管理责任;资产使用人对所使用的资

产的损失负有直接责任。

②视情节轻重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经济赔偿、经济处罚、无条件开除直至追究法

律责任的处理。

③如处理方式为经济赔偿,则赔偿额度为资产总损失额(按现值计算)的50%,并由

领导责任人承担赔偿额的10%、管理责任人承担赔偿额的30%、直接责任人承担赔

偿额的60%。

(4)总务处在完成资产损失处理后应及时通知相关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对资产管理台账进行更新。

校园网络资源管理办法

1.管理机构与职责:学校总务处设置网络管理员岗位,负责校园网络资源的管理工作,管理职

责包括校园网建设、网络接入、资源分配、运行维护等。

2.互联网接入:根据学校发展及接入带宽和接入质量的要求,总务处应于每年对不同网络接入

服务商进行重新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选择网络接入服务商,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签订网络接入服务协议并组织实施。

3.校园网建设: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总务处应不断完善和优化校园网的建设方案,报校长办公

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4.网络资源分配:校园网系统的资源包括带宽和各种服务器的存储空间。所有资源将按学校各

部门的使用量及实际需求予以分配,一经划定不得随意变更,各部门完全独立使用本部门的网络资源。如果确需变更网络资源分配,需向学校主管负责人提交变更申请,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5.网络资源管理

(1)各部门及用户均分配有与流量有关的专属网段与专属IP地址,各部门及用户不得擅自更改自己的IP地址,否则可能不能正常访问网络。

(2)网络管理人员将监测网络流量,发现异常流量将提交校办。

(3)如果各部门及用户使用BT、迅雷等软件下载导致占用大量带宽而引发本部门网络拥塞,使用部门应及时向网络管理人员申报,网络管理人员将协助排查网络拥堵原因并将结果

及时提交报堵部门。

(4)凡访问带有病毒风险的网站,或在内网使用一些黑客软件、扰乱上网秩序、窃听网络信息等,学校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6.运行维护

(1)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网络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由总务处网络管理员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如果事先没有和网络管理员联系,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和

网络链路。

(2)如各部门及个人发现无法正常访问网络,可及时向网络管理员申报故障。网络管理员接报后,应立即进行故障筛查,判断故障种类,并据此采取不同的措施保障网络的正常运

行及用户的正常使用。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1.办公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1)车辆使用原则:车辆使用本着“严格管理,加强服务,保证重点,精简车辆,杜绝浪费,减少支出”的原则。学校车辆主要用于学校重大活动、招生接待、来宾的迎送、学校各部门及员工公务、数额较大现金(支票)的取送等公务活动。

(2)车辆使用申请:各部门及个人公务用车至少提前半天提交用车申请。用车申请需如实填写用车时间、人数、到达地点、用车性质等情况,用车申请经批准后由总务处负责车辆的调度,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要求驾驶员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和非公务性质用车。

①学校一级部门下属各部门及员工的用车申请需逐级至主管副校长审批;

②学校各一级部门负责人、副校长、校办主任的用车申请需逐级至校长审批;

(3)车辆调度办法

①总务处根据各部门及员工公务用车申请向驾驶员开具《派车单》进行车辆调度。车

辆调度按照“缓事服从急事,一般服从重点”的原则,如遇到用车申请较多的情况,

优先考虑重要事务和对外工作。

②驾驶员严格依据总务处出具的《派车单》出车。严禁驾驶员无派车单出车,严禁驾

驶员私自用车。

(4)车辆使用及出行规定

①每辆车配一本《车辆行驶记录》,驾驶员出车后,按照记录要求认真填写,便于财

务处根据里程与油耗进行费用结算(每月核算一次),超出费用,个人承担;车辆

回校后,驾驶员记录好起、止码后,需用车人核实起、止码后并在“用车人”一栏签

字并注明用车事由,以备查案。

②乘车人员不允许顺路闲逛商场、办私事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拖延用车时间,

司机有权提出质问并不予等待,一经发现,总务处根据情况可对此类人员予以暂停

派车处理。

③车辆凭加油卡加油(一车一卡),由当车司机保管使用并做好记录,与财务处每月

核算一次。

④学校所有车辆要按学校规定位置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5)车辆保养与维修

①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专人保管,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做到勤擦洗、勤打

蜡,做好出车前、中、后的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保管好随车工具和附件,保持

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保证随时能够出车。

②专职司机必须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做到心中有数,坚持出车前、途中、回校

后检查,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如因司机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缺机油、水等),

司机负责车辆修理费。

③车辆在出车途中发生故障,司机和随车人员应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

况采取相应维修计划,否则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负。

④车辆修理原则上实行定点修理,车辆修理费用必须事先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车辆

外出途中的修理费或材料费发票要经用车一级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学校领导或用车

人证明签字后方可予以报销。

⑤车辆需要维修,当职司机已上报,但未安排及时维修而在行车过程中出现已上报维

修部件发生故障,与当职司机无关。

(6)安全行车规定

①驾驶员要树立安全行车意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守交通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

度,文明开车、礼貌待人,自觉做到行车时精神饱满,思想集中,不酒后开车,不

疲劳驾驶、不带故障出车。

②驾驶员要尽心尽责保养好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本校车辆未经同意,不

得外借、出租或擅自出私车。若发生事故,一切费用、责任由该车驾驶员自负并追

究其相关经济责任。

③在外执行公务,停放车辆应在安全地带,因擅自停放外面,发生事故,一切费用、

责任自负。

④驾驶员发生车辆事故后,要立即向校领导报告,由学校出面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并处理有关事宜。隐藏事故不报的,后果自负。

⑤驾驶员出车时原则上应驾驶自己保管的车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车辆驾驶,特

殊情况总务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配车辆和驾驶员,驾驶员公差(不驾车)或请假,

其保管的车辆及所有行车证件、钥匙须交总务处处长处暂存。

⑥驾驶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更不得交给无证

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车学开车。司机在驾车过程中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出

现大小事故,由驾车者和责任司机各承担50%的经济损失,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⑦每台车配备一名专职司机,司机出车前应携带齐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检查

车辆技术状况,司机因违章、酒驾、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证件不全或证件无效被

罚款的费用自行负责,车辆被查扣的,扣车期间当值司机还必须按______元/天的

补偿金补偿校方损失。没有出车任务的司机,统一到司机办公室坐班,外出维修、

保养等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知分管领导。

(7)处罚管理办法

①不服从车管人员指挥,拒不出车者,本年度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200

元,第三次400元,违反三次以上者,总务处将车辆和钥匙收回,司机停职检查;

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给予解聘处理。

②上班期间不随身携带手机,关机或不接电话的,事后又不说明理由的,第一次罚款

10元,违反二次罚款20元,违反三次的扣除当月电话费补助并予以警告处分。

③未经批准私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于当日交财务处,逾期每拖一天加罚100元,

出车发生的费用和车辆损坏等一切事故均由司机个人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④财务处、总务处不定时到车上抽查《派车单》,核对里程表与记录是否一致,不得

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驾驶员罚款100元,用车人罚款100元),于当

日交财务处,逾期每拖一天加罚100元。

⑤用车人申请用车后,若发现假公济私,并非公务,一经发现,出车费用由用车人承

担并处以100-1000元罚款,司机知情情况下同时处罚出车司机100-600元。

⑥没有出车任务的驾驶员,统一到司机办公室坐班,不得到其它科室串岗,校办不定

时查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

⑦其它违返相关规定的,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后,给予相关处理。

2.通勤车使用管理办法

(1)车辆使用原则:通勤车主要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学校重大活动、人员较多的招生接待等公务用车。通勤车的使用本着“严格管理,服务员工,提高效率,减少支出”的原则。

(2)车辆使用办法:

①车辆由总务处负责调度管理。通勤车路线为:学校←→新闻大厦,早7:20由新闻

大厦准时发车到校,下午5:30准时由学校发车至新闻大厦。

②通勤车司机按照规定发车时间提前10分钟到候车地点候车,到点后准时发车。

③严禁任何人向通勤车司机提任何特殊要求。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拖延行驶时间,

司机有权不予等待。严禁公车私用和非公务性质用车。

④通勤车上配一本《车辆行驶记录》,驾驶员出车后,按照记录要求认真填写,便于

财务处根据里程与油耗进行费用结算(每月核算一次),超出费用,个人承担。

⑤在上下班接送时间外,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务处安排外出办公。

⑥车辆凭加油卡加油(一车一卡),由当车司机保管使用并做好记录,与财务处每月

核算一次。

⑦通勤车在候车地点要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3)通勤车的保养与维修、安全行车规定、处罚管理办法参照《办公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私车公用使用管理办法

(1)在学校各部门及员工确有急需待办公务、且学校确无公务车可调派时,学校教职员工的私车可用于学校公务。

(2)私车公用使用申请及调度办法、车辆使用及出行规定参照《办公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私车公用的车辆学校统一给予1.2元/公里的里程补助,其它任何费用自行承担。私车公用的车辆依据总务处出具的《派车单》及《车辆行驶记录》每月以费用报销的方式到财务结算一次私车公用费用。

(4)未经批准私自出车,学校不会给予相应的里程补助。私车公用时,学校除支付里程补助外,无其它任何补贴或补助并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安全、经济责任。

(5)私车公用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发现一次予以相关责任人没人500元的罚款。

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临沂电力工程技术教育学校(以下简称甲方)聘用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为学校驾驶员,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责任,确保车辆正常营运,员工人身安全,车辆安全,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的任何损失,甲方向乙方照价

索赔。

2.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新的交通法规常识,加强安全管理力度。

3.甲方按照规定为车辆缴纳交强险、商业保险并及时进行年检,保障车辆及个人安全、财产不

受损失。

4.试用期后,甲方按照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相应的保险。

5.在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车辆管理负责人的领导及其分配的工作任务,遵法守纪,爱

护公物及驾驶车辆,若不听指挥或个人过失,违法乱纪行为造成工伤事故,甲方不负责事故责任,并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违法、违章使用、驾驶车辆的;

(2)不服从管理或在工作中严重有损甲方单位形象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刻苦钻研驾驶技术,学习安全驾驶经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车辆坚持出车前,

行车中,“三检”和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车容、车况完好,行车途中严禁吸烟,严禁非驾驶员驾车,切实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爱护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放在首位。

2.乙方在工作期间,车辆、工具由乙方认真保管使用;如有丢失,由乙方按新旧程度负责赔偿。

3.在工作期间,由于乙方违犯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饮酒,不负责任,直至死亡,乙方承担除

保险公司理赔之外的全部责任;

4.车辆行驶中若出现划伤、碰撞等,驾驶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车辆在行驶途中遇突发情况,

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给学校及车辆造成损失者,由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偿金之外的经济费用,交通事故责任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5.乙方因证照不全或交通违章被处罚款或违章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之外)的由乙方自

行承担,车辆被查扣的,扣车期间乙方还必须按______元/天的补偿金补偿甲方损失。

6.私自出车,违章驾驶或因酒后驾车造成事故者,致使个人伤残或死亡,或致使他人伤残或死

亡的,除去保险公司理赔的金额,其它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7.文明行车、礼貌待人、安全礼让、中速行驶、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贯彻四不准:不

准抢道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抢红灯、不准刹慢行车。五不开:不开快车、不开逆行车、不开斗气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酒后驾车。做到六坚持:坚持你快我慢、你抢我站、你超我让、你挤我停、你斗气我沉住气、你开英雄车我开风格车,踏踏实实地把安全落到实处。

三、其它

1.在工作期间,乙方发生任何与甲方无关的其它有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

关。

2.以上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以后发生与本责任书有

关的纠纷,以本责任书为准,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1.责任划分

(1)空调使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①办公区域所使用的空调的管理负责人为本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使用及承担相应的

管理责任。

②教职工宿舍的空调由所住宿舍的教职工共同负责管理使用及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③学生宿舍的空调管理责任由学务处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或指导员亲自管理,并承担相

应管理责任。

④学生教室的空调管理责任由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或指导员亲自管理,并承担相

应管理责任。

(2)各管理人员应对空调的使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应及时与总务处维修科人员联系,确定无法解决的由总务处与空调售后服务联系。

(3)空调遥控器视同空调的组成部分。

2.开放时间

为切实保障空调发挥应有的作用,空调使用以服从教学和办公需要为主,办公和教室的空调原则上在上班和上课时间开机,学生宿舍在夜间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规定时间以外使用空调,须报总务处核准同意。

3.温度标准

(1)办公室在使用空调时根据气象台温度预报结果,夏季室外最高气温达28度以上,可开启空调制冷,制冷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5度左右,其余时间(晚间、阴雨天温度未达要

求时等)不得开启空调;冬季室外气温低于8度以下的,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

设置不应高于24度。

(2)冬季若同时配备取暖设施的,不得再使用空调。

4.开放要求

(1)使用空调时,应先关闭门窗,如需通风换气要先关闭空调。教职工上下班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启关闭空调,下班前15分钟关闭空调。

(2)空调的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必须“人离机停”。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室无人预计半小

时以上的,应关闭空调,严禁室内长时间无人情况开启空调。

(3)学生使用的空调由责任管理人管理遥控器,按规定时间开放或关闭空调。

(4)空调安装后,不得自行拆卸、改动或毁坏,其管理权在总务处。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开关,也不得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

(5)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关机并及时报修。空调器出现故障时,使用部门应及时报总务处。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损坏人

承担。

5.电费支出

(1)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等办公空调用电由学校全额付费,并按学校规定将成本分摊至学校各预算部门。

(2)教师宿舍的空调安装电表,空调电费由入住教职工共同承担,由总务处依据电表数据,每人均摊电费后,在次月工资中扣除。

6.违规责任

(1)凡违反本办法规定开启空调或办公区域长时间无人空调仍开放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的除外),每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

(2)凡发现私自拆装空调、挪动空调、开启空调外壳等情况的,给予违规操作者罚款50元/次,并由责任人共同承担监督管理责任,罚款为当事者罚款额的50%。

(3)凡空调遥控器丢失或损坏的,当事人负责造价赔偿,无人承认的,由责任人负责。

(4)如涉及使用不当或者故意损坏,由当事人承担维修费用或负责赔偿,责任人共同承担监督管理责任的50%。

电话管理与使用制度

固定电话或移动手机卡同为满足办公需要而配置的,为提高沟通效果、有效控制成本,制定本管理和使用制度。

1.固定电话

(1)固定电话由总务处根据各部门业务需要统一负责配置,并使用学校彩铃。

(2)固定电话的使用部门负责固定电话的使用管理,总务处负责固定电话的维修维护,如遇固定电话不畅时及时上报总务处。

(3)严禁教职员工使用固定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声讯台等无聊电话,对于确因需要打长途电

话要据实登记。

(4)固定电话话费由总务处统一缴纳并按规定报销,财务处负责将话费成本核算至使用部门。

2.移动电话

(1)为便于沟通,每位教职员工均应自行配备移动电话及移动电话卡。

(2)教职员工的移动电话卡无论属学校统一配置还是员工自行配置,学校均按《员工福利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通讯补贴,所有教职员工的移动电话均应无条件使用学校彩铃。

(3)学校配置的移动电话卡由人力资源处统一负责缴费并按财务程序报销,人力资源处在核算员工工资时按《员工福利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4)教职员工个人配置的移动电话卡由教职员工个人自行缴费,人力资源处在核算员工工资时按《员工福利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核发通讯补贴

(5)学校所有教职员工使用的移动电话需确保24小时开机,如出现连续三次不能拨通则予以警告,第四次则取消通讯补贴。

(6)员工离职时,属于学校配置的移动电话卡一并收缴并清户,属于个人的电话卡解除学校彩铃。

校园环境与卫生管理办法

1.总则

为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为全体师生创造良好工作与学习环境,不断培养全体师生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使清洁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2.校园绿化

(1)校园绿化职责

①总务处制定校园绿化规划,确保绿化面积逐年增加。

②卫生科负责校园绿化及维护,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做到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

无攀折践踏现象。

③卫生科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绿

化带内无杂草,无枯枝,无蜘蛛网垃圾袋。

④卫生科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四季常青。

(2)校园绿化标准

①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

②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

③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

堆、乱放、延迟清运。

④校园花坛夏季、秋季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

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⑤割草,应使用割草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操场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15公分,一般

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20公分;路边及角落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⑥修剪,绿化带的冬青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修剪。

(3)校园绿化工作规范

①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

进行索赔;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设立保护措施。

②卫生科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

③卫生科对草坪及绿化带每月(夏季每半月)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

④卫生科及时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⑤卫生科按养护标准,做好病虫及杂草防治清理工作。

⑥卫生科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⑦卫生科寒假期间做好各科室盆栽植物的储存、施肥、浇水、防冻等养护工作。

(4)检查考核:总务处及校办负责每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绿化环境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应评分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①绿化设施、器材、设备完好率大于95%。

②绿地标志牌无严重缺损。

③绿地、草坪卫生整洁,达到规范要求。

④绿化养护符合规范要求,成活率达到标准。

⑤绿化档案管理工作扎实,无重大错位、失误,工作正常。

⑥无重大毁绿事件发生。

⑦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绿化储藏、养护、布置服务良好。

3.校园文化环境与宣传展示

(1)校园文化环境与宣传展示职责

①校园文化环境及宣传展示由校办统一规划。

②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及更新、学校宣传展示及更新、学校新闻、法制宣传及更新、对

外宣传报道、学校刊物由校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③学校业务宣传展示及更新,如营销区、教学区、住宿区等,由学校主管负责人组织

各一级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④学校各类网站的内容及更新由网络营销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校园文化环境与宣传展示标准

①设计规范:宣传展示的布局、版面、颜色、字体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②导向正确:宣传展示的内容符合学校文化要求,积极向上,方向正确。

③内容准确:宣传展示的内容与学校公开发布的信息相符。

④更新及时:宣传展示的内容随学校发展及时更新。

(3)校园文化环境与宣传展示规范

①校园文化环境及宣传展示由校办统一负责管理。

②学校建立宣传展示资料的审核制度,未经校办审核的,不得对外进行宣传展示、报

道。所有送往公开报刊及各级电视台、电台、广播发播的新闻稿件、宣传材料,必

须报办公室审核及登记后方可发布。

③各部门宣传、新闻、通讯稿件,必须内容真实、文字叙述准确。涉及全校性工作的

稿件要通过学校主管负责人及校办审阅后发布。

④宣传展示及新闻稿件涉及的信息,一律以学校统一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任何部门

和个人不得随意提供和使用与其不一致的数据。

⑤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报道,接待单位必须到校办登记,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接

受采访。采访涉及的内容须经校办审阅,个人不得接受媒体对学校情况的采访。

⑥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论是部门或个人对不按审阅程序外发涉及学校有关内容的稿

件,其部门负责人将承担主要责任,对学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稿件,将追究有关

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⑦学校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必须要有活动方案,活动结束两天内必须形成图文并茂的电

子版送校办审核通过后对外宣传。

(4)监督检查:校办负责每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园文化环境与宣传展示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应评分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4.环境卫生

(1)卫生责任区划分:学校环境卫生工作按责任到人的原则组织实施,下表为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划分:

(2)个人卫生规范: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应积极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在搞好个人卫生的同时,还要做到以下“八个不准”:

①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瓜子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扔烟头。

②不准向窗外倒水、乱扔杂物。

③不准在厕所、洗漱间乱涂乱画、吸烟、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④不准向水池、便池内扔烟头、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⑤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⑥不准在任何办公及教学场地内和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⑦不准在教学区和宿舍区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⑧不准在教学楼、办公楼和宿舍走廊内乱垃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3)室内卫生管理规范

①办公室、教研室室内卫生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教室、机房、工作室等

室内卫生由班主任组织学生轮流负责或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寝室室内卫

生由指导员组织住宿学生轮流负责。

②室内卫生负责人需做到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六下午大扫除一次,且需把垃圾及时倒

入楼外的垃圾桶内,严禁随意将垃圾扫在门外。

③室内卫生负责人需做到门、窗、玻璃、天花板、墙壁无破损、无灰尘,地面无积水、

无灰尘、无痰迹、无垃圾、无纸屑污物。

④室内卫生负责人需做到机器设备、办公家具和各种设施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并经

常擦拭,保持无污渍、无灰尘。

⑤任何人不得在室内堆放杂物、垃圾,任何人不得在室内存放现金及私人贵重物品。(4)走廊及室外卫生管理规范

①所辖区域地面整洁,无纸屑、树叶、瓜子皮等废物。

②楼梯无尘土、无纸屑,保证彻底清扫干净(黑砖带、栏杆部分擦拭干净)。

③及时清理室内垃圾箱,保证垃圾筒外无垃圾。

(5)卫生间卫生管理规范:卫生间的清洁工作主要包括地面、墙面、门窗、卫生洁具及其他设施的清洁等,常规清洁的次数一般每日清洁至少两次(8:00—9:00;14:30—15:30),其他时间随时保洁。

①天花板、墙角、灯具、窗台目视无灰尘、蜘蛛网。

②目视墙壁干净,坐便器、小便池等卫生洁具洁净无黄渍。

③室内基本无异味、臭味。

④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

(6)垃圾池及垃圾桶卫生

①垃圾池要定期焚烧、填埋,池周围要整洁卫生;

②垃圾池春秋季冬季要每两周、夏季每周定期进行消毒杀菌,并不得有异味。

③室外垃圾桶卫生科人员要每天早晨倾倒、洗刷一次,保持清洁卫生,垃圾不准外漏。(7)卫生检查管理规定

①总务处总务干事负责每周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共环境卫生区域进行卫生检查,

每次检查都应评分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②学务处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生宿舍楼进行卫生检查,每次检查都应

评分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③各学院干事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学院办公室、教研室、教室、机房、工

作室等进行卫生检查,每次检查都应评分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④各宿舍楼宿管教师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寝室进行卫生检查,每次检

查都应评分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⑤在卫生检查中如发现存在严重卫生问题应及时责成负责人予以解决,情况严重、一

时难以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⑥在每次检查完成后,应及时对存在严重卫生问题的区域责任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同时将卫生检查结果作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考核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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