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新三板分层标准

新三板分层标准

新三板分层标准
新三板分层标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分层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功能,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审慎推进市场创新,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的分层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挂牌公司分层管理遵循市场化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挂牌公司和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全国股转系统设立创新层和基础层,符合不同标准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创新层或基础层管理。

第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制定客观、公开的分层标准和维持标准,并据此定期调整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及其调整,不代表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根据挂牌公司层级划分和调整的需要,要求挂牌公司或者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章分层标准和维持标准

第一节分层标准

第六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进入创新层:

(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三)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第七条根据第六条的规定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完备;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最近12个月不存在以下情形:

1.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交易违规等行为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合计3次以上的,或者被全国股转公司等自律监管机构采取了纪律处分措施。

2.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交易违规等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或者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第六条第二项规定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挂牌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挂牌时直接进入创新层:

(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挂牌时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三)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中包括不少于6家做市商,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公司市值不少于6亿元,且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一期期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第九条根据第八条的规定进入创新层的申请挂牌公司,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挂牌即采用做市转让方式。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完备;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最近12个月不存在以下情形: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或者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第八条第二项规定进入创新层的申请挂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未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进入基础层。

第二节维持标准

第十一条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应当满足以下维持条件之一:

(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12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三)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3.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第十二条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除满足第十一条规定的维持条件外,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二)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

(三)公司治理符合第七条第二项的要求,且最近12个月不存在以下情形:

1.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交易违规等行为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合计3次以上的,或者被全国股转公司等自律监管机构采取了纪律处分措施。

2.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交易违规等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或者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层级划分和调整

第十三条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分层标准及维持标准,于每年5月最后一个交易周的首个转让日调整挂牌公司所属层级(进入创新层不满6个月的挂牌公司不进行层级调整)。基础层的挂牌公司,符合创新层条件的,调整进入创新层;不符合创新层维持条件的挂牌公司,调整进入基础层。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根据分层管理的需要,适当提高或降低挂牌公司层级调整的频率。

第十四条全国股转公司正式调整挂牌公司层级前,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公示进入基础层和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名单。挂牌公司对分层结果有异议或者自愿放弃进入创新层的,应当在3个转让日内提出。全国股转公司可视异议核实情况调整分层结果。

层级调整期间,挂牌公司出现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或者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不得调整进入创新层。

第十五条创新层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认定之日起20个转让日内直接调整至基础层:

(一)挂牌公司因更正年报数据导致财务指标不符合创新层标准的。

(二)挂牌公司被认定存在财务造假或者市场操纵等情形,导致挂牌公司不符合创新层标准的。

(三)挂牌公司不符合创新层公司治理要求且持续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

(四)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全国股转公司分别揭示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的证券转让行情和信息披露文件。

第十七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净利润:是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包括少数股东损益。

(二)年均复合增长率=√(R_n/R_(n-2) ) -1,其中Rn代表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第n年)的营业收入。

(三)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是指以4月30日为截止日,在最长不超过120个转让日的期限内,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

(四)最近12个月:是指以4月30日为截止日,往前计算的最近12个月。

(五)最近60个可转让日:是指以4月30日为截止日,扣除暂停转让日后的最近60个转让日。

(六)股东权益:是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七)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的投资者。

(八)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是指申请挂牌公司在依法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挂牌函后至正式挂牌前,按照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行为。

(九)本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的股本、做市商家数、合格投资者,以截止到4月30日为准。

(十)不少于、不低于、以上均含本数。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全国股转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三板创新层标准解读

新三板创新层标准解读 摘要:随着新三板市场的不断发展,随着新三板分层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新三板市场即将进入飞速发展的阶段,但是有很多的投资者对新三板创新层的标准含义有所不解,接下来律伴小编,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新三板创新层分层标准 标准一: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标准二: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 (1)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2)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 (3)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 标准三: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 (1)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3)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在达到上述任一标准的基础上,须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 50%,或者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已挂牌公司2015年报披露截止日(2016年4月29日)后,全国股转系统根据分层标准,自动筛选出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于2016年5月正式实施。

新挂牌公司满足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将直接进入创新层。 准入标准的适用: 标准一,选择适用标准一进入创新层的企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 标准二,选择适用标准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应补充提交一年期审计报告。 标准三,选择适用标准三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应当在挂牌前一次性向六家(含)以上的做市商发行股票或者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以本次发行价格作为市值的计算标准。 二、对该标准的解读 标准一涉及到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两个财务指标。 (1)把握净利润的含义需要注意: 1.净利润是企业的税后利润,是利润总额减去企业所得税以后的利润,相同的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税率低的企业净利润比较高,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是提高净利润的有效途径之一; 2.标准中的净利润需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具体内容可以参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营性损益》中的规定; 3.标准中的净利润是归属于挂牌主体股东的净利润,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把握净资产收益率需要注意: 1.净资产收益率是企业的净利润占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的百分比; 2.净利润的含义与前面一致; 3.标准中要求计算两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是采用数学平均方法[(年初+年末)/2],而是采取加权平均计算方法,也就是:按照不同月度变化后的净资产作为权重计算。 企业由于增资、定向增发、分红等原因导致净资产发生变动,需要以变动后的净资产加权平均计算。 标准二是针对成长性良好的企业制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是: 本标准涉及的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和股本额。 (1)把握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含义

2020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考试答案

基础层、创新层知识 1、以下不属于精选层股票可以使用的交易方式是? A竞价交易 B场外交易 C大宗交易 D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2、精选层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资者的申报类型不包括? A限价申报 B本方最优市价申报 C定价申报 D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 E对手方最优市价申报 F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 3、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 B连续竞价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C精选层股票成交首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设置涨跌幅限制 D价格涨跌幅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4、精选层限价申报应当符合的条件,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是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B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10%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C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D,买入基准价格为当前卖方最优价格,卖方无报价时,买入基准价

为当前买方最优价格 5、关于精选层股票临时停牌表述错误的是? A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或6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B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和撤销申报 C临时停牌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的精选层股票 D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5分钟 E临时停牌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 6、以下关于市价申报的说法错误的是? A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B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进行市价申报 C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不低于)买入(卖出)保护限价 D接受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4:57 7、关于集合竞价,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基础层股票,每个交易日只集中撮合1次B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基础层股票,每个交易日集中撮合5次 C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创新层股票,每个交易日集中撮合25次D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的创新层股票。每个交易日自9:30起每10分钟进行集中撮合

新三板挂牌企业2220家超越A股企业数量近在咫尺

作为中国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今年将把“北交所”这一故事推向高潮。 正在全速扩容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超越整个A股将在今年上半年发生,由于其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地位将进一步巩固,这将促使未来新三板升级、蜕变为“北交所”。 “新三板是中国非常具有特色和创新的市场,新三板是中国真正创新出来的一个市场,全世界独一无二,将其比喻成‘中国版纳斯达克’,这是对新三板自主创新的抹杀。”近日,纳斯达克集团中国区首席代表郑华在接受《证券日报》独家采访时表示。 新三板胃口堪称世界之最 在此之前,2014年12月底,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隋强曾表示,“2015年新三板市场容量不受限制,胃口大开。未来在世界范围内,有可能成为企业数量最多的证券交易市场。” 迅猛增长的数字正在印证新三板的大胃口,截至4月10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达到2220家,在审企业近400家,按照当前每月新增200家挂牌企业的速度,超越A股企业数量近在咫尺。 与此同时,去年3月份我国开启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目前已经形成一股创业大潮,这将成就新三板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集大成者。今年3月份,据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去年3月份国家工商总局推行商事制度改革,放宽企业登记门槛,经过一年的改革,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达到1340.73万户,同比增长18%;注册资本达到22.38万亿元,增长了90%。其中,企业达到383万户,增长了将近50%,注册资本增长了1.02倍。 按照新三板挂牌企业注册存续期两年等低门槛标准,未来两三年内,将有海量企业成为新三板后备军。隋强表示,在国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大背景下,我国数千万家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将对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起到重要作用,新三板作为新兴市场,同时也是全国性的公开市场,对于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撑国家经济战略结构调整有信心。 今年完成立市重要一步 郑华表示,“只要对中国实体经济发展有利,在现有上交所、深交所基础上,也不妨可以鼓励发展第三个交易所。“新三板蛮有竞争力的。” 实际上,自2013年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新三板即开始了中国第三个证券交易所演进历程。自此,新三板不仅成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场所,也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在法律地位上,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市场并无区别,主要区别在于服务对象、交易制度

新三板分层最终方案公募基金入市指引制度有望出台

新三板分层最终方案、公募基金入市指引制度有望出台新三板分层最终方案、公募基金入市指引制度有望出台 任务:准备请柬以及将请柬送到所邀请的领导老师手中;晚会当天在活动中心迎接莅 临老师和其他观众;晚会进行中完成给领导老师倒水的任务。与大一新生负责人协同将大 一新生带到指定位置。 (四)处理好两个关系。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处理好长期任务同阶 段性成果之间的关系,各单位要对开展专题集中教育活动进行总结,评估各项教育措施的 效果,形成推进《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 全国股转系统从2020年4月18日至22日进行挂牌公司分层信息揭示第一轮仿真测试,这预示市场期待的分层最终方案落地在即。多家机构人士认为,分层最终方案有望近 期出台,包括公募基金入市指引等在内的诸多制度红利有望渐次落地,市场参与方的新三 板业务模式悄然生变。 “人造”分层或难入围 根据此前发布的测试方案,全国股转系统从4月18日至22日进行挂牌公司分层信息 揭示第一轮仿真测试,以便于各方验证其技术系统对挂牌公司分层信息接收和展示的正确性、实时性。参测单位包括全国股转系统公司、中登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以及各 券商、信息商等。 联讯证券分析师付立春指出,仿真测试的启动预示着市场期待的分层最终方案落地在即。国都证券相关人士透露,由于新三板分层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属于新兴事物,首轮 测试完毕后,相关参与方有望继续进行第二轮测试,这意味着新三板分层制度的“临门一脚”架势正在形成。 接近全国股转公司的人士表示,分层方案的“终极”版本有望在仿真测试期间择机发布。“股转公司方面发起的仿真测试正在与分层方案的‘终极’审核同步进行。目前相关 部门已经对新三板分层方案完成会签,正在等待最终结果,最后的分层方案最快有望本周 公布。” 按照此前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和“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三套创 新层标准并行设立。自去年11月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不少挂牌企业各显神通,或是变更交易方式、增加做市商满足做市条件,或是进行市值管理以满足最低市值要求, 或是低价出售股权以增加股东人数,甚至还有部分企业刻意调整财务指标向分层标准靠拢,一定程度上带来市场乱象。业内人士认为,相比征求意见稿,最终方案门槛或有所抬高, 也会更加侧重符合公司治理、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新三板上市企业名单查询概要

新三板上市企业名单查询 犀牛之星新三板企业库提供全国最新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名单查询,快速帮您找到所需的新三板上市公司信息,数万个项目库以及企业库,是投资人寻找融资渠道最佳的选择。 2015年新三板上市企业名单查询 1、特种金属功能材料(77家) 2、高端金属结构材料(37家) 3、先进高分子材料(236家) 4、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65家) 5、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38家) 6、前沿新材料(25家) 7、新三板挂牌新材料企业(282家) 说明:这里指的是该上市公司涉及相关新材料,仅供参考一、特种金属功能材料(77家) 稀土功能材料 1、安泰科技(000969)清洁能源用先进材料、特种材料制品及装备、超硬材料等 2、北方稀土(600111)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土盐类产品、磁性材料 3、北矿磁材(600980)烧结铁氧体、粘结铁氧体、粘结磁器件、烧结磁器件 4、鼎泰新材(002352)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丝、稀土锌铝合金镀层钢绞线等 5、广晟有色(600259)钨产品、稀土产品 6、横店东磁(002056)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永磁铁氧体、软磁铁氧体 7、江粉磁材(002600)铁氧体永磁元件、铁氧体软磁元件 8、金瑞科技(600390)电解锰、四氧化三锰、锂电正极材料、镍氢正极材料 9、宁波韵升(600366)钕铁硼、电机 10、盛和资源(600392)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稀土稀有金属11、太原刚玉(000795)钕铁硼、立体库、棕刚玉、金刚石制品12、天通股份(600330)磁性材料、太阳能光伏及LED 产品13、五矿稀土(000831)稀土氧化物、稀土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14、厦门钨业(600549)氧化钨、钨粉、碳化钨粉、硬质合金等15、银河磁体(300127)粘结钕铁硼磁体 16、正海磁材(300224)钕铁硼磁性材料 17、中钢天源(002057)永磁铁氧体、稀土钕铁硼

新三板创新层与创业板的区别

新三板创新层与创业板的区别 摘要:要想了解新三板创新层与创业板的区别,我们首先要对新三板创新层和创业板有一个基本的认知,在了解其意义之后呢,我们从新三板府研究院所统计数据对比中,可以清楚的看到新三板创新层与创业板的区别。接下来律伴小编为您详细分析。 一、什么是新三板创新层 所谓“创新层”,是指根据新三板分层制度的有关规定,全国股转系统将所有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划分为创新层和基础层两个层级,符合不同标准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创新层或基础层管理。 二、什么是创业板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 三、新三板创新层与创业板的区别 1.新三板与创业板企业的平均总营收、平均总盈利及总资产。 根据新三板府研究院统计的数据显示,创业板企业的数据,是创新层的3倍左右。2.新三板和创业板企业的平均员工数。 员工数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反映企业的规模和体量,根据新三板府研究院的统计显示,创业板人数约为新三板创新层的4倍。 3.新三板与创业板企业的平均市盈率。 由于流动性不佳,导致新三板的企业市盈率相较a股企业有所折价,而创业板市盈率居高不下也不是新鲜话题,这一低一高使得新三板和创业板的平均市盈率差距更大。创新层的企业平均市盈率为47,而创业板的则是104。 4.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roe)是一个常用指标,强调的是经营期间净资产赚取利润的结果,是从企业所有者角度反映投资的获利能力。该比率越高,说明所有者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的roe水平是创业板企业的2倍多。 5.资产增长率。

新三板精选层改革要点解读及各细分领域龙头整理

新三板精选层改革要点解读及各细分领域龙头整理 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宣布对新三板大刀阔斧改革之后,精选层无疑是2020年资本市场最大的亮点,甚至可能都不用加“之一”。本文将对精选层的政策进行解读,并整理出了各个细分领域的龙头股票,以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新三板改革主要看点 1、入层指标与科创板相似 发行人应当为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满一年的创新层公司。挂牌公司拟进入精选层,应当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进行推荐,在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报材料,依次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完成公开发行后,达到精选层准入条件的方能进入精选层。 从精选层的标准来看,其所要求的指标与科创板十分相似: 2、精选层挂牌满一年可申请转板上市,不需要证监会审核 建立直接转板上市机制,是此次新三板深改的核心内容。根据政策安排,在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符合证券法上市条件和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新三板公司,可以直接向交易所申请转板上市。

3、30%涨跌幅限制 精选层股票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全国股转系统对连续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30%,首日无涨跌幅限制。 与之相比,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基础层集合竞价频次由一天 1 次提升至一天 5 次;将创新层集合竞价频次由一天 5 次提升至一天 25 次。全国股转系统对集合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 50%,涨幅限制比例为 100%。 新三板改革之深度解读 1、精选层落地,多层次资本市场显现 新三板的定位与沪深交易所形成错位发展格局,主要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精选层满一年可以转板机制设定为沪深两市的后备军,有助于减少上市发行障碍,缩短上会排队时间。同时新三板自身将形成“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三个层次不断递进的市场结构,精选层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承上启下的作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达到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和投资者风险的分层管理。 2、强化市场交易定价,吸引长期资金 此前新三板市场由于流动性较差、交易不活跃、退出渠道不畅,市场定价功能缺失。精选层采用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后续适时增加混合做市交易方式,强化了市场交易定价功能。 台湾的“新三板”:兴柜市场,目前市盈率(剔除负值)中位数为14.23,上柜台股市盈率(剔除负值)中位数为 17.39 倍,两者估值差在 22%左右。预计未来精选层整体合理估值将介于目前创新层与创业板之间。 3、公募基金入场,精选层流动性得到相当程度的保障 近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引导公募基金抢滩精选层。 在此之前,公募基金产品不能直接投资新三板市场,而主要通过专户产品形式参与。专户产品的投资者门槛要求较高,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性质上属于私募产品,部分普通投资者囿于高投资门槛而无法参与。此次《指引》明确,允许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这意味着,个人投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科创板的区别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科创板的区别 资本市场又称长期资金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和丰富,目前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科创板在内的场内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券商柜台市场、私募基金市场在内的场外市场。 一、场内市场 场内市场即证券交易所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我国的场内市场主要包括主板市场(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科创板。 (一)主板市场 主板市场,又被称为一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往往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我国的主板市场,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一般以600和601开头,例如,工商银行(601398)、贵州茅台(600519)、中国平安(601318)等知名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一般以000和001开头,例如,平安银行(000001)、万科(000002)、华侨城(000069)等知名企业。中小板属于主板市场的一部分,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中单独设立的一个板块,发行规模相对主板较小,企业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属于一板市场,股票代码一般以002开头,例如,苏宁易购(002024)、海康威视(002415)等企业。

(二)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属于二板市场,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专属的板块,相较主板和中小板更看重企业的成长性,其设立目的在于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股票代码一般以300开头。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新三板审核制度较为简单、审核周期较短,但也存在估值低、流动性相对不足的缺陷。 (四)科创板 2018年11月,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消息首次释放。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大改革,对于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7月22日,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相较于其他板块,科创板具有以下重大突破:第一,允许尚未盈利的公司上市;第二,允许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上市;第三,允许红筹和VIE架构企业上市。更重要的是更包容,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二、场外市场 场外市场是指在集中的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没有集中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制度,又被称为柜台市场(OTC)。它没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场所,而是由许多各自独立经营的证券经营机构分别进行

2016.6.5-浅谈新三板分层制度的影响

浅谈新三板分层制度的影响 一、新三板分层背景 2016年5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分层管理办法》),自2016年6月27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既对挂牌企业有利,也对投资者有利,更会改善市场流动性,从而促进新三板市场的更好发展,更好地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本次分层方案主要涉及四大方面,一是明确了创新层的准入标准;二是就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设置了标准;三是就创新层设置了维持标准;四是明确了挂牌公司的层级划分和调整机制。有分析表示,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当年的崛起便是通过分层和做市制度促成,此次分层对于新三板来说不亚于重生,新三板或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 (1)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条件(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条件(二):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条件(三):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满足上述规定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

新三板市场的三个发展阶段

新三板市场的三个发展阶段 新三板市场的发展从重大事件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6年1月中关村开始试点到2013年1月16日股转公司揭牌。这个阶段主要是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提供股票挂牌转让服务的平台。其中,在2012年7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园区扩至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四个园区,揭开了真正意义上的“全国化”,新三板挂牌企业开始逐步增多,这个阶段有不少券商开始发力,特别是四个地区的区域性券商提出先机,发力并组建场外市场部,部分园区的企业先知先觉,勇于对接资本市场,在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竞争中取得先机。但在这个阶段的初期由于政策不明朗,众多企业信心不足,券商投入资源有限,券商投行和场外市场部的队伍建设力度并不大,初期新三板发展不温不火。 第二阶段主要是从2013年1月16日到2015年7月22日,这个阶段主要是追求挂牌家数的阶段。标志性事件出现在2015年7月22日,随着新三板17家企业的挂牌,新三板挂牌企业家数达到2811家,正式超过深沪两市当时2800家的上市公司总和。 实际上,在2013年到2014年6月份,新三板挂牌家数有811家,市场发展不理想。期间,国务院牵头,股转公司连续发文,鼓励企业和中介机构发力。2014年12月26日,证监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颁布了《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更多的推荐队伍参与新三板企业挂牌,其中在第四条明确提出扩大推荐队伍,支持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机构经证监会审察后,可以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推荐业务。同时,在创新收费方式上,允许股权支付和期权支付等新型收费模式。这些政策彻底激活整个新三板市场建设进度,由此券商和各地政府共同发力,新三板挂牌家数迎来井喷式发展。

一文读懂新三板分层制度

一文读懂新三板分层制度 2016年5月2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分层办法》”)的发布,从制度层面启动了新三板分层改革的序幕;6月18日,股转公司发布《关于发布创新层挂牌公司初步筛选名单的公告》(下称“初选名单”),标志着新三板首次分层进入实施阶段,截至6月22日17时,首次分层的异议期限已经届满,除部分企业可以按照《关于发布创新层挂牌公司初步筛选名单异议处理结果的公告》的要求,在6月23日之前补充材料外,股转系统的创新层首次分层工作已基本尘埃落定,可谓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了使广大基础层挂牌企业或者拟 挂牌企业更好地向创新层的方向努力,也为了使已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能继续明确目标、保持优势我们对《分层办法》全文做出详细解读,以期对各类企业及相关人员有所助益。一、《分层办法》概览《分层办法》全文四章19条,篇幅不长但用语精炼,信息量极大。第一章为“总则”,5个条文提纲挈领地阐述了分层的目的、原则、分层方式等纲领性等内容;第四章为“附则”,对相关专业术语作出解释或限定;而第二章“分层标准和维持标准”以及第三章“层级划分和调整”,则是《分层办法》的主体内容,尤其第二章更是重中之重。总体而言,《分层办法》的内容可以归纳为“四个二”:即“二”个层

级——创新层与基础层“二”种标准——分层标准(即进入标准)和维持标准;“二”种进入路径——挂牌即进入和挂牌后 进入;“二”种调整机制——每年定期调整和即时调整。以下 试作分述:(一)二个层级《分层办法》第四条规定:“全国股转系统设立创新层和基础层,符合不同标准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创新层或基础层管理”;第十条则再次强调“未进入创 新层的挂牌公司进入基础层”,清楚表明了新三板的层级结构。(二)二种标准《分层办法》第二章分两个小节分别规定了分层标准和维持标准。分层标准指进入创新层的标准,维持标准则是已进入创新层的公司到每年调整窗口时仍可保留 在创新层的标准。细读标准可以发现,虽然各标准所包含的指标存在差异,但在指标设置框架上都遵循“(3选1)+5”的结构。其中“3选1”主要是财务指标:股转公司从“盈利能力”、“企业成长性”和“市场认可度”三个维度分别设置了三套 指标,企业只要符合其中一套指标的要求,即符合进入创新层的“3选1”要求。“5”则是以公司治理为核心的指标体系(但实际上体现公司治理的主要是3项,另外1项反映公司在新三板上交易及融资的活跃度,1项为兜底条款),而这5项要求必须同时满足,方可进入创新层或维持在创新层。(三)二种进入创新层的路径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和 增量企业,《分层办法》也相应设置了两种进入创新层的路径,即:存量企业:股转公司以每年4月30日为基准日(若

新三板创新层标准

新三板创新层标准 A、对于已经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进入创新层: (一)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1.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 3.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三)1.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3.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4.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不过,该公司还必须如何如下“基础条件”: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 B、申请挂牌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挂牌时直接进入创新层,同时,管理办法要求企业申请挂牌即采用做市转让方式。 (一)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二)1.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挂牌时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三)1.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2.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中包括不少于6家做市商,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公司市值不少于6亿元,且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3.最近一期期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C、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应当满足以下维持条件之一: (一)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12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1.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三)1.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3.6亿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3.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二)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

我国“新三板”的现状及其挂牌标准

我国“新三板”的现状及其挂牌标准 [摘要]从发展历程上看,我国的三板市场经历了老三板市场和新三板市场两个阶段。老三板市场,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系由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依法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行股份转让提供相应服务的平台。2006年初,为促进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企业的发展,中国证监会协同有关部门在老三板市场的基础上推出了新三板市场。 (中经评论·北京)在我国,一板市场通常是指主板市场(含中小板),二板市场则是指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而言,有业界人士将场外市场称为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市场(以下简称“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场(以下简称“新三板”)两个阶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本文拟对我国新三板的产生及扩容、优势及风险、申请挂牌的条件及其流程作简要分析。 一、新三板的产生及扩容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而产生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原STAQ系统(Securities Trading Automated Quotations System)及NET系统(National Exchange and Trading System)遗留的公司法人股流通问题。2002年8月29日,该系统将退市公司的股份转让纳入其适用范围。 2006年初,我国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在这一决策的指引和号召下,中国证监会、北京市政府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推出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因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仅对非上市高科技股份公司开放,且申请挂牌的企业大多属于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文化等新兴产业,与老三板区别明显,故被业界人士称为新三板。 经过五年有余的探索式发展,新三板日趋成熟。2011年初,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同志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证监会“2011年八大工作重点”,将“扩大中关村试点范围、建设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亦称“新三板扩容”)作为2011年度证监会主导工作之首,力求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试点园区范围扩大,让全国范围内的高新园区企业都有机会参与到直接融资市场。至于新三板扩容方案的具体内容及其最终出台时间尚无定论。 二、新三板的优势及风险 (一)挂牌新三板的优势 对于初创期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非上市高科技股份公司而言,挂牌新三板可为其带来以下优势: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完善公司资本构成,引导公司规范运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份流动性,为公司带来积极的财富效应;有利于提高公司上市可能性。目前,除世纪瑞尔外,已有多家挂牌新三板的企业成功转板上市,如北陆药业(300016)、久其软件(002279)、佳讯飞鸿(300213)。

新三板知识测评参考题库

新三板知识测评参考题库 一、拥有精选层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须知 1、以下不属于精选层股票可以使用的交易方式是____________。(B) A.竞价交易 B.场外交易 C.大宗交易 D.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2、精选层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资者的申报类型不包括____________。(C) A.限价申报 B.本方最优市价申报 C.定价申报 D.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 3、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___。(A) A.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试行20%的涨跌幅限制 B.连续竞价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C.精选层股票成交首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设置涨跌幅限制 D.价格涨跌幅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4、精选层限价申报应当符合的条件,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____。(B) A.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B.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10%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C.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孰低为准) D.买入基准价格为当前买房最优价格,卖方无报价时,买入基准价为当前买方最优价格 5、关于精选层股票临时停牌表述错误的是____________。(D) A.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或6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B.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和撤销申报 C.临时停牌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的精选层股票 D.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5分钟 E.临时停牌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 6、(判断题)精选层股票不再符合维持标准的,可能被调整出精选层。(正确) 7、以下关于市价申报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__。(B) A.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B.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进行市价申报 C.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不低于)买入(卖出)保护限价 D.接收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4:57 二、拥有创新层、基础层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须知 1、关于集合竞价,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____。(A)

2020年新三板创新层首次“换届”

2020年新三板创新层首次“换届” “2020年新三板创新层首次“换届””一文由证券从业栏目分享,信息,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昨日发布公告,公示了2020年挂牌公司创新层初步筛选名单。这是新三板市场实施分层管理以来,全国股转公司首次对创新层企业进行整体性调整。“换届”后的创新层在数量上扩编,拟入选企业共1329家,占全部挂牌公司总量的11.9%左右。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全国股转公司在正式调整挂牌公司层级前,须公示创新层企业名单,挂牌公司对分层结果有异议或者自愿放弃进入创新层的,可在3个转让日内提出异议。 2020年6月24日,全国股转公司首次公布创新层企业名单,同年6月27日,新三板市场正式启动实施分层管理。首次公布的创新层企业名单共包括953家企业,约占当时新三板挂牌公司总数的12.4%。一年后,新三板市场跨入万家时代,相比一年前,拟入选的1329家企业在绝对数量上显著增长,但在数量占比上略微下降0.5个百分点。 按照《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分层方案》(以下简称《分层方案》),进入创新层的新三板企业须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或者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并且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在此基础上,《分层方案》还设置了“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等三选一的多元化标准。新挂牌公司满足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可以直接进入创新层。 与此同时,《分层方案》还对创新层企业设置了维持标准。每年4月30日挂牌公司年报披露后,全国股转公司进行一年一度的层级调整工作,将不符合维持标准的创新层公司调整到基础层。维持标准的部分指标与准入条件一致,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和市值指标低于准入要求。基础层挂牌公司满足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则调整进入创新层。 每年4月30日之后层级调整时,全国股转系统从创新层挂牌公司中自动筛选出不符合维持标准的企业,如果第一年不符合的,公司须及时发布风险揭示公告,第二年仍不符合的,则将被调整到基础层。

新三板公司申报IPO操作实务

新三板公司申报IPO操作实务 企业要在新三板挂牌必须符合股转系统的要求,主办券商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一起对企业的法律关系和财务处理进行整理、规范,完成股份公司改制,并帮助公司建立起以“三会”为基础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梳理、规范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 因此,原先治理混乱的小公司经过这一过程可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进入资本市场大门。挂牌后企业要按照新三板的规章制度履行披露义务,主办券商需对企业进行持续督导,保障公司规范治理的持续性。部分企业在挂牌新三板时便按主板的申报标准进行辅导,公司距离IPO的标准更近,这大大减少了IPO的规范成本,加快IPO进程。 另外,通过与证券公司的合作,券商的通道和协助也会为企业IPO提供诸多便利。 转板机制 目前来看,新三板挂牌企业转板与传统的新股发行上市在程序上没有任何区别,需要经过先暂停交易、摘牌、上市辅导、IPO重新上市流程。事实上,建立转板机制已提上日程。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健全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6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座谈会时也提到,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虽然仍需时日才能正式推出转板机制,但毫无疑问,靴子终将落地。 新三板坚持开放与发展的市场化理念,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权,企业根据可以自身发展的需要,选择进入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但这不意味着新三板就是“跳板”,新三板本身要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部分,发挥其培育创业、创新、成长性中小型企业的功能,促进挂牌公司成长为优质企业。新三板正逐步完善其市场功能体系,连接其他市场板块,最终会形成可进可退、能上能下的流动机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公平竞争、促进创新的市场环境。 一、新三板公司申报IPO关注要点 关于新三板挂牌企业转IPO的关注问题,小兵根据自己的想法总结了以下几条,不一定准确,仅供参考: 1、审核标准存在差异是否符合IPO条件

全国股转公司隋强:新三板挂牌公司

全国股转公司隋强:新三板挂牌公司 分层将于5月初实施 全国股转公司隋强:新三板挂牌公司分层将于5月初实施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隋强2016年3月29日表示,新三板挂牌公司分层实施细则已经拟定完成,配套技术系统开发正在推进,分层将于5月初正式实施。 隋强是在参加“2016新三板创新发展论坛暨首届机构峰会”时做上述表示的。他介绍,下一步新三板市场着力推动的工作包括四方面:一是实施内部分层;二是优化市场服务和管理;三是多措并举改进市场运行效率;四是修订市场制度规则,加强监管协作。 隋强表示,新三板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国已有两年多时间,市场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处于发展初期,存在监管不适应、发展不平衡、运行质量不高等客观问题。他说,深化新三板改革,要对前期行之有效的理念做法予以坚持和深化。坚持法治化原则,积极践行规则监管;坚持市场化原则,管理好市场预期,优化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降低市场沟通协调成本;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控制匹配的原则,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坚持独立市场定位、独立市场设计原则。 针对近期市场关于新三板“僵尸股”、流动性不足等问题的议论,隋强表示,这多多少少反映出,部分市场人士希望新三板是个快进快出的市场,希望复制IPO、场内市场交易的特点到新三板来。新三板改革需要系统考量、综合施策,不可能单兵突进,脱离服务对象、发展阶段的制度安排可能一时痛快,长远看会成为动摇发展根基的祸根。他不认同那些为了活跃市场而活跃市场的做法。 隋强指出,新三板市场的分层将按照“多层次、分步走”的原则,先分两层,目前已经拟定完成挂牌公司分层实施细则,相应配套技术系统开发正在推进,市场分层将于5月初正式实施。他强调,新三板市场分层本身不是目标,而在于提供监管、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化的制度供给,目前市场对新三板分层存在误区,一些中介机构引导企业对标分层标准的时候存在误导嫌疑。

新三板分层制度5月实施

新三板分层制度5月实施 新三板分层制度5月份正式实施,从分层开始,新三板将进入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阶段。那么,分层制度的实施将会带来什么?哪些政策不会来?挂牌公司又应当如何决策? 分层后将会带来什么? 一、成长机会。分层制度实施后,企业将获得品牌背书和美誉度,好的企业能够更容易被挖掘出来,更多的政策能够让更优质的企业来获得更多的机会。此外,流动性也将极大的改善,更多优质公司会加入。 二、投资机会。分层制度本身就是要服务投资者,当然服务投资者的过程也是希望对投资者的服务,也是希望得到更多更准确的识别和判断,从而实现新三板和投资者之间更好的匹配和对接。面对现在近五千家,明年可能一万多家的新三板,分层制度让投资者和投资机构在面对海量企业的时候能够降低决策成本。 三、监管规范。随着分层制度的落实,将会实施差异化制度安排,对创新层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将会更高。《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创新层公司一是从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强度上适度提高要求,要求该层公司披露业绩快报或业绩预告,并提高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披露及时性的要求,加强对公司承诺事项的管理;二是要求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建立相关制度,要求设置专职董秘;三是实施严格的违规记分制度和公开披露制度。 哪些政策肯定不来? 一、门槛降低。从挂牌企业来看,降低投资者门槛是挂牌企业客观需求。因为股权融资更多依赖于市场流动性的提升,市场流动性则需要降低投资者门槛,引入更多投资者。但从投资者角度来看,降低投资者门槛极有可能让参与到新三板市场的个人投资者承担巨大的投资风险,同时可能波及场内市场,引发A 股市场资金转移。也正因如此,新三板市场更应想方设法发展机构投资者,包括大规模发展新三板市场投资基金。新三板一直坚持设立较高的投资者门槛,事实上就是在着力打造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根本来说,这样设计是在坚持市场法制化的发展方向。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