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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事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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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人职任[2008]30号

关于公布2008年度工程(综合)系列

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经滕州市工程(综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孙萍萍等176名同志符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邵元元等27名同志符合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经审核同意初评委意见,现予公布。

一、助理工程师(176人)

东大矿业公司孙萍萍王芹王涛王洪军

周启文宋成伟王玲马岩

孙化磊胡勤德俞慧孔维珂

孔令红王彩霞陈静黄士静

刘长征李伟刘兰兰罗贞贤

薄清满守国葛慧孔艳

张斌刘近艳任芳安伟

黄道玉奚崇云王韶庆张长江

满忠昂张丽娟刘波龙峰周

张金钟田中惠杨巧莉王金锁

巩敦胜张玉娟张妍妍王慎梅

于永王媛媛赵静王博

杨文杰刘敏赵海霞张光明

秦长杨利孙厚芮闵政郭庄矿业公司杨运玲颜芳张升黄峰

赵莉管明赵序臣王甲全

刘玉磊马虎田龙鲁大为曹庄煤炭有限公司王伟李体良黄红梅颜玉苹

王健张洁渠继伟赵林

徐曰磊王霞鲁文会王刚

王正荣赵逢坡魏爱华聂成敏金达煤炭有限公司李思芳李涛侯成锋朱述旭

鲁大铸孔冲郝元良马艳宏

刘强

滕州市广播电视局黄志强王德峰谢鹏闵勇

吴昊焦全振姬腾

滨湖镇水利水保站刘莉

滕州市河道管理处倪玉鹏刘延宁

滕州市城乡供水中心葛友亮王斌冯棚艾颖

王延平邵长翠倪婷婷曹友荣

满向明郭之波

滕州市环保局司丽丽

滕州市林业局姚玉振梁雪曹跃勇顾玲

李森顾鹏张军秦荣荣

任伟

滕州盛隆煤焦化公司王伟国赵艳管新峰张玉磊滕州市信息产业局李峰

滕州化建管理办公室田梅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王伟伟王艳梅

滕州市统计局袁帅

滕州市水务局陈长敬

滕州衡达有限公司王延江

鲁南瑞虹化仪公司姚淑新满洪艳

新能凤凰能源公司吕云霞石宜慧宗滕吴慧

马士起

滕州机床厂陈丽丽宋鉴敏张永莉董兴珍

韩红艳冯秀芳吕振徐士芳

马士强王清王邦君朱延强

邢洪锋秦知张春华王思华

杨昌美

滕州农村公路管理处赵伟倪蕾杨斌

滕州市通大路桥公司褚鹏王丽莉盖昆昆李阳滕州市水利勘察设计室王慧娟

滕州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朱大为

滕州市经济运行总调度室阮祥新

滕州今缘春酒业公司李海霞赵飞

滕州市牧工商钱磊吴洪亮

山东雄狮装饰公司张相伟王登伟郑智元徐昊二、技术员(27人)

郭庄矿业公司邵元元马骋刘霞张琦

杨尚鑫时均东

东大矿业公司孔令斌卜德涛魏延登杨艳

赵刚

金达煤炭公司李善秋秦国成

官桥煤炭公司林峰

滕州市广播电视局肖清文徐朋庄明

环境监测站张丹

滕州市城乡供水中心冯庆伟徐峰王金涛

东郭水利二站胡艳艳

滕州机床厂韦存珍李传昌秦甜甜王淑娅

王芳

上述人员其任职资格确定时间为2008年12月。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广东省广州市领导干部公务员

2012广东省、广州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发展杯”乒乓球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乒乓球协会 协办单位: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比赛安排: 各单位预赛:2012年11月27日前,各单位自行组织。 各组别总决赛:2012年12月1、2日(周六、周日)。 三、比赛时间:比赛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00开始(具体时间 以秩序册为准)。 四、比赛地点:广州市乒乓球协会训练馆(地址:天河体育中心北门), 联系方式: TEL: FAX:。 E-mail: 2012年11月27日上午09:00在广州市乒协二楼进 行决赛第一阶段的抽签,请各代表队派人参加。 五、比赛项目: 1、省市领导、邀请嘉宾联谊活动。 2、公务员团体比赛(男女混合团体赛)分市各部委局办和各区(县 级市)两个组分别进行。 六、竞赛办法: 1.省市领导、邀请嘉宾联谊单打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2.公务员混合团体比赛采用五场三胜、每场三局两胜、每局11分制。

上场顺序:第一场局级对局级(含副局级,县级市副市级以上领导); 第二场处级对处级(含副处级,县级市副局级干部); 第三场女子对女子(可由副局级,县级市副市级以上男领导顶替); 第四场双打(级别性别不限); 第五场公务员对公务员(级别性别不限); 参赛运动员副局级,县级市副市级和副处级,县级市副局级以上领导最多可上场2次。 4、比赛形式为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 七、报名办法: 1.市4套班子各自组1个队。 2.市各部委局办、各直属机关自行预赛后,各自组1个队。 3.各区(县级市)自行预赛后,各自组1个队。 4.团体赛每队最多可报8人:领队1人、教练1人、联络员1人、运动员5人(须有1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县级市副市级以上领导、1名副处级,县级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1名女干部,无女干部的可由副局级,县级市副市级以上级别的干部代替)。 5.参加本次比赛的人员必须是在职人员。市部委局办和直属机关参加公务员团体赛的人员必须是各部委局办直属机关的公务员。各区(县级市)以区(县级市)为单位组建参赛队参加公务员团体赛,参赛人员必须是区(县级市)直属机关的公务员。 6.如报名参赛运动员比赛当天因故不能参加比赛,团体赛换人必须

文件管理制度红头文件

居尚·中国软装配饰机构文件 居尚·中国[2012]第001号签发人: 关于文件管理制度(试行)布告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公司文件,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公司文件,实行统一管理。文件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1.各部门及各有关人员,对文件中涉及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可随便向他人泄露。 2.文件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保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详见《保密管理制度》。 第三条文件机密等级,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四条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第五条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销毁。

第六条草拟文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内容要符合公司制度。 2.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3.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紧密,用语规范。 4.人、地、名称、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第七条各负责人阅、批文件应仔细认真,阅完后须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第八条公司所有发文,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第九条收文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行政人事部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行政人事部收回归档。 第十条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一条公司发文,一定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编号 1.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 2.公司总经办文,用总经办字(××年)××号; 3.财务部发文,用财字(××年)××号; 4.工程部发文,用工字(××年)××号; 5.技术部发文,用技字(××年)××号; 6.营运部发文,用营字(××年)××号; 7.人事行政部发文,用人行字(××年)××号; 第十二条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免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公司信笺印发。 第二节文件起草收发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的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总经办审核,总经理审批签发;公司

省人事厅、省建设厅转发 人发[2002]111号文件的通知

省人事厅、省建设厅转发人发[2002]111号文 件的通知 黑人发【2003】25号发文时间:2003-3-10 各市、行署人事局、建设局,中、省直各单位人事处: 现将《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分工,按《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人发[2002]141号)规定办理。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 通知 人发 [2002] 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国务院各 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决定对建设工程 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 度。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 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第五条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体专业划分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第十条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l年。 第十一条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二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第十三条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

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重庆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合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是指事业单位在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时,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以及双方在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岗位职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及其按本办法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上岗应贯彻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人事部门是实施本办法的业务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在政府人事部门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聘任 第六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岗位结构比例管 理相结合的管理,即各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人事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量内,按照单位内部职能部门的工作需要,设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及其高、中、初级职务的结构比例,并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条件除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条件外,还应针对履行具体岗位职责的需要,制定包括各个专业技术岗位明确的岗位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等内容的岗位任职条件。 第八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要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主要面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公开选聘。有的岗位若在本单位无合适人选的,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聘任前须完善有关手续。 第九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坚持聘用岗位、条件公开,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单位人事部门考核,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聘用人选,并向单位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与该岗位专业、级别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特殊岗位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在聘任过程中,对虽具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但基本条件或专业技术水平的确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可以高职低聘;对个别岗位在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中无法选择合适人选的,可以在下一级特别优秀的、即将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实行低职高聘。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期限一般1-3年,可在聘期内设置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单位在具体设置岗位聘期时可与单位用工聘用期限一致,或短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公布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公布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单位人事部门: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22号),现将我市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中发〔1991〕10号)和原人事部《关于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进行考核的意见的通知》(人专发〔1993〕10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工作作为我市创新型体系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抓紧抓好,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人才队伍梯队建设;要大力宣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突出业绩,弘扬他们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创优争先,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要加强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特别是对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的新的重大贡献和取得的新的成绩要及时掌握、充分肯定;要注意关心和改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鼓励他们珍惜荣誉,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他们带动身边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为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二、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津贴,

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各有关区县人事局、市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及时通知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被批准人员。可采取适当的形式为本地区、本部门获准享受2008年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颁发证书和津贴。证书和津贴的领取时间和方式,待我局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回后另行通知。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4月10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通过其他渠道报批的需附转发文的复印件)基本情况表(附后)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市人事局。 联系人及电话:何小波86868700(传真) 附件: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人事局意见征集及整改措施

人事局意见征集及整改措施 人事局意见征集及整改措施2007-02-17 16:40:40 ××县人事局先进性教育活动 征集意见及整改措施 今年月初开始,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进入分析评议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我们通过召开党员座谈会、征求意见会,设置“党员先进性教育”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领导班子“下基层、进乡镇”等活动,广泛地征集党员群众、社会各界对人事部门自身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共向内部职工党员、各乡镇、县属各单位、企业等发放了征求意见表份,收回余份。在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汇总、梳理后,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意见和建议条,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条。根据这些意见、建议,我们结

合人事部门实际,提出了整改措施,现汇报如下: 一、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 ⒈下基层少,对乡镇组织人事干部了解少,业务指导不够;⒉对组织人事干部培训不够;⒊加大下发文件的审核力度,文件传送要快捷、及时;⒋建议开展一些组织人事干部的联谊活动,加强内部交流;⒌到基层督查应更注重实效;⒍创新意识有待加强。 二、整改措施 ⒈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关于人民公仆的理论改造世界观、人生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清职责,立足本职,刻苦学习,善于学习,永不懈怠,永不自满,扎扎实实做好“三为一创”工作。 ⒉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服务基层的意识,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今后要经常性深入基层、深入乡镇、深入企业,

了解基层组织人事干部的工作生活情况,加强业务指导,把基层的需求作为开展工作的目标。 ⒊在政治思想上、工作业务上、岗位技能上加强对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指导,争取今年开办期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 ⒋定期举办全县组织人事干部联谊会,加强内部交流、沟通,协调工作,今年要将这项工作排上日程。 ⒌加大下发文件的审核力度,文件传送努力做到快捷、及时。 ⒍积极通过实践,结合实际,实现学习方式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手段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最终实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 三、对党员个人的意见、建议 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⒈学习劲头不够足。⒉创新意识不够强。⒋工作方法不够活。⒌敬业精神不够好。⒍自我要求不够严。⒎待人接物不够细。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问题的意见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问题的意见(试行)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 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工作人员勤奋工作,在国家对工作人员请事假未作统一规定前,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及事假期间工资待遇问题提出以下试行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请事假的条件及程序 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含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 ㈡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而请事假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经单位主管领导(或区县人事局、市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予准假。其中,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所请事假应先以本人的年休假冲抵。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㈢事假期限每次一般掌握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㈠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下的,其基本工资照发。 ㈡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日工资=月基本工资÷21天,下同),直至其事假终止为止。其中,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三、相关规定 ㈠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作人员请事假期间的工资,分别以本人实际执行的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基数,按照本试行意见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㈡凡特殊情况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分别由各区县人事局和市级主管部门从严审批。 ㈢旷工(含因公外出或请事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日基本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其中,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 ㈣各单位要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考勤和各类假期的登记工作,严格执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等规定,做到既要加强管理,又要保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㈤本意见从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处反映。 ㈥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做出统一规定时,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

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二)(穗人社发〔2014〕2号)

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二) (穗人社发〔2014〕2号) 1. 关于重新明确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问题。 答:为切实解决我市岗位设置管理中出现的人员聘用问题,对于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今后可参考以下原则: 聘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须已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3年以上,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 聘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须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 聘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须已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6年以上或已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3 年以上,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 聘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须已聘专业技术七级岗位3年以上,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 聘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 聘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须已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4年以上或专业技术九级岗位2年以上,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 聘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须已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2年以上,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 聘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 聘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须已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1年以上,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直接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须取得助理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其他聘用条件。 聘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的,须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符合其他聘用条件。 对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其它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专业技术一、二级岗位除外)。其中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以放宽2年;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 1年。获得国家和省、市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可根据其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最高等级聘用(正高级岗位除外)。上述奖励是指由各级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授予、且与其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奖励。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根据岗位职责自行制定聘用条件,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等级聘用条件应着重体现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突出业绩,适当考虑任职年限。 对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受聘时还应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要求等方面证明材料。 2. 来穗前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动或政策性安置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后,应如何办理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

文件管理制度红头文件1.doc

文件管理制度红头文件1 居尚·中国软装配饰机构文件 居尚·中国[2012]第001号签发人: 关于文件管理制度(试行)布告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公司文件,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公司文件,实行统一管理。文件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1.各部门及各有关人员,对文件中涉及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可随便向他人泄露。 2.文件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保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详见《保密管理制度》。 第三条文件机密等级,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四条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第五条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销毁。 第六条草拟文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内容要符合公司制度。 2.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3.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紧密,用语规范。 4.人、地、名称、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第七条各负责人阅、批文件应仔细认真,阅完后须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第八条公司所有发文,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第九条收文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行政人事部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行政人事部收回归档。 第十条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一条公司发文,一定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编号 1.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 2.公司总经办文,用总经办字(××年)××号;

职称认定资格(广州人事局)

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您当前的位置:广州人事考试 > 职称评定 > 业务指南 来源: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一)对象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三)材料要求 (四)办理程序 (五)受理时间 (六)政策文件 (一)对象范围 在广州市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申请考核认定卫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述各级别档次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

备注:a.大专毕业后,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 b.中专毕业后,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资格。

(三)材料要求(认定不需要考计算机和英语) 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⑵《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⑶《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所贴照片须与上传评审系统的个人相片一致。 ⑷身份证复印件。 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⑺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⑻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资格者须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 ⑼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认定高级资格者须提交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考核合格材料、博士后证书原件、复印件。 ⑽直报人员、正常申报但户口不在我市或未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人员,均须提供如下材料: a.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与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社保缴费证明。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3年高校和中专(非师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3年高校和中专(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湖政办发[2003]34号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6.06 【实施日期】2003.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3年高校和中专(非师范类)毕业生就 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3]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3年高校和中专(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六月六日关于做好2003年高校和中专(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湖州市人事局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2003年是高校扩招后毕业生增长最快的一年,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将近5千人,比去年增加1千多人,今后几年还将持续增长,毕业生就业问题将更加突出。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和中专毕业生(非师范类)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19号)和《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才[2000]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 (一)普通高校和中专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强大生力军。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人才资源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切实转变观念,深化改革,采

关于非广州籍本科学历员工办理入户广州的通知

关于非广州籍本科学历员工办理入户广州的通知 总ZP发〔2019〕13号 为方便非广州市籍户口员工申请入户广州,减少个人申请烦琐的手续,公司决定统一为有需要的员工办理入户广州的手续,现就相关事宜统一通知如下: 一、非广州生源申请入户广州条件: 1、普通高校2019届国家计划统招毕业生,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与我司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 3、2018、2019届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按照应届生接收程序办理(即2018、2019届已毕业但学籍档案还存放在学校的学生)。 二、应届生申请入户所需材料: 1、学生提供: 1.1、《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另盖接收单位公章) 1.2、身份证复印件 1.3、未婚证明(办理入户时再交到公司) 三、办理流程: 1、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司签订《就业协议书》到我司上班后,填写入户广州申请《履历表》(附件二:《履历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至招聘配置处张心静(或何一良)处(联系电话:***,E-mail:***)。 2、我司将申请人材料递交南方人才市场,由其向广州人事局申请《接收函》交我司。 3、我司拿到《接收函》后交给申请学生,学生拿《接收函》到学校办理《报到证》、《报到证》抬头写:广州市人事局。 4、学校为入户学生办理《报到证》后将学生档案寄到南方人才市场,档案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 5、办理入户广州的学生拿《接收函》和《报到证》到户口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在学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交给学生保管。

6、入南方人才集体户的地址为: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南街派出所)。自由房产可以入户自己房产,搭户要亲戚朋友所在房产的公安分局同意才行。 7、在学校开具计划生育(未婚证明)证明,在我司开具在职证明。 8、学生提交《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到南方人才 办理广州市入户卡。 四、入户性质及费用: 1、经接收户口性质属红印永久户口。 2、户口落户方式可选择入南方人才集体户或搭户。 3、入户换身份证费用21元,入户时由学生自行交纳(户口卡1元,身份证20元)。 4、档案代理费1500元(5年),入户后三个月内由申请学生一次性自行到中国南方 人才市场交纳。 五、往届毕业生办理入户广州的相关条件、材料、流程及费用详见附件三《往届毕业生入户广州指南》。 符合入户广州条件的非广州籍员工需要办理入户广州的,请及时向招聘会配置处张心静提出申请,公司将为您办理相应手续,以解除您的后顾之忧。 特此通知! ***物流总部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一: 应届毕业生入户广 州 附件二:

人事局外语条件(沪人[2007]54号文件)

沪人[2007]54号 关于贯彻落实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人事部最近下发了《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根据不同专业对外语的不同要求,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现就本市落实人事部《通知》精神,调整职称外语考试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并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国家认定的本科以上学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已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由单位或出版部门证明的;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翻译或教学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5、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6、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任教的; 7、从事民族传统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的; 8、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二、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领域对外语的实际需要,以及不同年 龄人员的实际情况,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放宽职称外语要求: 1、放宽对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要求,市职称管理部门在当年 合格分数线下,另行确定合格标准; 2、农业系列和工程系列农机专业技术人员,长期且目前仍在乡镇以下第一线工作的,由市职称管理部门另行确定要求。 三、以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采取考核古汉语或医古文的方式: 1、从事中医、中药专业和中西医结合专业的; 2、从事汉语广播电视播音、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业的; 3、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从事档案、新闻专业的。 四、对取得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参照各系列制定的申报标准要求,经相关评审委员会确定,并报市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后,可以直接进入评审。 五、实行“只聘不评”和考试取得资格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首次受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应按照以上要求或其他现行规定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六、其他人员申报职称的外语要求,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上海市人事局 二00七年四月五日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穗人考中心函〔2009〕10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5号)的要求,现将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09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6198211.html,)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6198211.html,/gzexam),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2009年2月16日上午9时起至3月27日下午17时止,网上受理参加5月23日(上半年)考试的考生报名。 2009年8月3日上午9时起至9月11日下午17时止,网上受理参加11月14日(下半年)考试的考生报名。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确认时间: (1)上半年考试:2009年3月23日至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下半年考试:2009年9月7日至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见附件1,网上报名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

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

重庆市巴南区人事局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0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29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见2007年巴南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臵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1.生源户口在重庆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6-2007年的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专业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也可报考)。 2.2006-2007年完成西部计划服务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巴南区生源和在巴南区服务的外区生源。 3.2007年5月仍在我区农村学校代课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代课教师。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除代课教师外,报考人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应聘语文教师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计算机一级证书; (四)取得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见附表); (六)符合回避要求; (七)身体健康。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7年6月11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教委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23)66211239。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持自荐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名推荐表(尚未办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学生应持所在学校学业成绩等相关证明,西部志愿者须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各类考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代课教师另附2007年1-4月份工资表)各一套,近期免冠同底1寸登记照片3张。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专

企业规章制度红头文件

企业规章制度红头文件 篇一:公司规章制度发布红头文件 梅州客通游船有限公司 ***【20XX】02号签发人: 关于下发20XX年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汇编文件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管理水平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经研究,我公司从即日起逐步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统筹全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公司各个部门要配合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客通游船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主题词: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有限公司安全领导小组20XX年1月25日印发附录1:20XX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明细 附录1 20XX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明细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安全投入管理制度、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避雷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变更管理制度、电焊机使用管理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配电室管理制度、配电室日常巡视检查制度、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维保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移动电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为生安全责任制度、电气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考勤管理制度红头文件 筷车一族餐饮有限公司 制度文件 筷车一族[20XX]总办字第001号签发人:关于考勤管理制度(试行)布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勤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使员工养成惜时习惯准时出勤,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规定,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湖政办发[2008]31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 通知(湖政办发[2008]31号) 【文 件 号】湖政办发[2008]31号 【颁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颁布时间】20080320 【实施时间】20080320 【时 效 性】有效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8〕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立和调整市级有关临时性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以 副组长:吴水霖 徐克强(市政府) 成员:陈亚明(市政府)

董立新(市发展改革委) 曾国兴(市经委) 李纲(市公安局) 何国富(市监察局) 谢银根(市民政局) 汪少华(市司法局) 沈建平(市财政局) 赵伟杰(市国资委) 蔡小凡(市人事局) 胡国荣(市劳动保障局) 唐建章(市国土资源局) 祝时伟(市建设局) 夏坚定(市交通局) 姚新民(市水利局) 杨建明(市农业局)

朱仲华(市林业局) 王伯安(市贸粮局) 宋捷(市文广新闻局) 陆永良(市卫生局) 陆剑英(市审计局) 周建明(市环保局) 沈金才(市统计局) 曹吉民(市工商局) 陈友明(市质量技监局) 鲍三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房石磊(市安全监管局) 莫雨民(市城管执法局) 王武元(市法制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法制办),陈亚明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武元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建立市铁路“三线一枢纽”工程推进领导小组

组长:周杰 副组长:许宏(市政府) 董立新(市发展改革委) 成员:王晓军(市发展改革委) 张恩林(市财政局) 李鲁勤(市国资委) 高东(市环保局) 虞伟瑛(市国土资源局) 龚丁(市水利局) 戴健(市规划建设局) 顾荣荣(市交通局) 柴培良(市文物局) 孙跃简(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干永福(德清县政府) 丁泉观(长兴县政府) 管仲龙(吴兴区政府)

重庆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渝人发[2002]46号)

重庆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渝人发[2002]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管理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我市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保证人才流动及人事代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人才是指: (一) 根据国家人才流动政策到各类三资企业、乡镇企业、集体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各类毕业生; (二) 根据国家人才流动政策到实行聘用制管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各类毕业生; (三) 辞职或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以其他方式与原单

位脱离了工作关系的国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各类毕业生; (五) 自费出国、出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 外国商社、外国企业驻渝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七) 其他社会人才。 第三条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县以上(含县)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交流机构),在申办《重庆市人才流动中介服务许可证》后,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书面授权,负责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一) 市级人才交流机构受用人单位和社会人才委托,可以管理全市范围内社会人才的人事档案; (二) 各区、县(自治县、市)的人才交流机构受本辖区的用人单位和社会人才委托,可以管理本辖区内社会人才的人事档案;

广州市人事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干部调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干部调配工作的若 干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穗人[2000]31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2000.06.27 【实施日期】2000.06.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事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干部调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穗人[2000]31号)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各高新技术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干部调配工作,规范调配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人才服务,为基层服务,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干部调配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到新情况,请及时向我局调配处反映。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干部调配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调配工作的原则 (一)干部调配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引进各类人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机关事业单位调进干部必须按规定的编制员额和本单位干部人数计划进行,各类单位调进干部要坚持合理使用、人尽其才的原则,保证干部资源合理配置。 (三)干部调配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意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适当照顾干部的实际困难,鼓励和支持干部到艰苦行业和边远贫困地区的基层单位工作。 (四)干部调配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有关于部回避的规定。 二、调配的范围 (一)在职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中副处级以下级别的干部; (二)参加工作时系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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