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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情况汇报

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情况汇报
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情况汇报

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

情况汇报

(2019年6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工作开始于2010年,将在淮高校、检测机构等13家单位纳入协作共享网,主要作为省大仪平台的分中心配合省里开展一些工作。2016年市政府办转发了市科技局、财政局制订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实施方案》(淮政办发[2016]6号),明确提出加快我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发共享的进程,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两年来,我市大仪开放共享服务虽做了一些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共享服务支持政策不到位,没有相对应的共享服务考核机制和仪器使用补贴政策,没有调动起仪器管理单位和仪器使用方的积极性;仪器入网率、共享率较低,许多新增仪器没有做到及时入网,引进的研发机构的仪器设备未纳入管理范畴,已入网仪器开放共享使用率不高,用户使用设备的渠道不通畅等;没有独立运行管理的服务平台,前期市级平台依附于省级平台,导致在仪器的管理上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

针对这些问题,2018年5月份,市科技局委托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启动建设市级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起草大仪开放共享相关管理制度。目前,《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管理和经费使用办法(试行)》(淮科〔2018〕161号)已正式出台。市级平台已拥有注册单位800多家、入网仪器达640多台套。用户可在线查询各类仪器信息、在线预约使用仪器、网上办理补贴申请;仪器管理单位可在线填写、修改更新仪器信息对外发布共享、在线预约接单、上传检测报告和发票等。

去年以来先后组织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政策宣讲5次,服务企业100多家,帮助4家企业获得2018年度省大仪平台用户补贴11.2万元。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1.完善开放共享服务制度。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负责推进在淮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协助推动本地区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各仪器管理单位是科研仪器设施向社会开放的责任主体,要强化法人责任,切实履行开放职责,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估和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工作体系。市科技局将以淮安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简称市大仪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单位市情报所为统筹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管理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平台服务能力提升等,统筹推动全市科研仪器设施向社会开放;各县

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协助做好市大仪共享服务平台推广和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各仪器管理单位要完善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责任体系,明确牵头部门、牵头责任人、仪器管理人员等工作职责,做好开放共享服务工作。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探索建立和完善新购科研仪器设施的查重和联合评议制度,制定市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施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定期发布市级大型科研仪器设施新购预警目录。市大仪共享服务平台要建立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对各管理单位公布的信息进行综合汇总、分类、排序,向社会公开。各仪器管理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制定开放共享制度、补贴资金使用分配制度和服务人员考核评价激励制度,建立必要的组织机构为共享服务工作提供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必要保障。

2.优化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一是积极组织管理单位纳入省、市大仪平台网络管理。各仪器管理单位将符合市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要求的大型科研仪器设施上报市大仪共享服务平台统一对外开放,积极向国家、省平台推送符合要求的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摸清本地区科研仪器设施资源情况,组织本地符合要求的管理单位纳入省、市大仪共享服务平台,督促已入网的管理单位更新完善相关信息,持续提高科研仪器开放总量和质量。二是加快共享服务平台系统开发。按照科技部制定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规范(试行)》和《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管理单位数据报送规

范》要求,积极与省大仪平台网站对接。加快投诉评价、补贴申请等功能模块开发设计与运行测试,开展检验检测人才和测试方法、标准信息库建设,实现科研仪器设施、设备维护与技术服务专家、分析测试技术标准与方法等关联资源同步共享。仪器管理单位建有对外服务平台的,应积极与市大仪共享服务平台对接,争取实现功能互通、数据共用;未建有对外服务平台的,可直接使用市大仪共享服务平台开展对外服务。

3.落实共享服务补贴政策。一是积极开展大仪共享平台企业用户补贴。配合省大仪共享平台开展中小企业用户补贴工作,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省级大仪平台补贴,市大仪共享补贴资金将给予联动配套支持。开展市级大仪共享平台企业用户补贴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时发生的检验检测费用给予补贴。二是做好共享服务绩效评价和补贴。制定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服务绩效评价实施细则,面向纳入市大仪共享服务平台管理的仪器管理单位开展共享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仪器管理单位和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团队给予共享服务绩效补贴,对开放服务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

4.健全咨询服务团队。一是建立相应的服务支撑队伍。市情报所将安排2名专(兼)职的服务人员对网站的软硬件设备及系统定期进行维护,进行日常管理监控与防范建设,保证服务器和网络设备全天候开机运行,及时解决网站运行

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网站和数据交换系统的正常运转。引导仪器管理单位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的仪器管理人员为用户提供实时的仪器使用预约咨询接洽服务。吸纳一批专业水平高、能力强的分析测试、仪器维修和研发人才成为平台兼职咨询人员,为用户提供分析测试方法、检验检测技术等专业性咨询服务。二是组织共享服务人员专业培训。邀请专业师资对科研仪器共享服务人员在分析测试技术方法、仪器设施深度开发利用以及规范操作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提升仪器管理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5.做好政策宣传平台推广。面向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区域、分类型采取集中解读、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共享补贴政策宣讲,让企业进一步了解大仪共享服务补贴政策,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切实降低中小科技企业创新研发成本。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公众号推送等方式,进行市大仪共享服务平台推广活动,把更多的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向社会发布,让有需求的单位和个人能够快速便携地查询到相关仪器、专家、标准等信息资源。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编写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编写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组织工 作的函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做好相关工作,保证项目质量,依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项目组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关于支持范围和立项要求 (一)支持范围 1、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主要支持已突破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通过应用研究和开发,形成能够在世界上有特色、有影响的科学仪器设备。 2、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主要支持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或其他渠道已形成的,对相关科学研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的工程技术研究、产业化技术开发,以及应用研究。 3、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含核心基础器件)的开发。主要支持市场上虽已有成熟产品,但能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设备产业技术等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通用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和应用;支持科学仪器设备共性、核心关键部件的开发和应用。 4、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主要支持一些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等关键核心领域受制于人的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或其他重要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 围绕上述支持范围,重点关注高端电子显微镜、电子测量仪器、成像仪器、电化学仪器、X射线类仪器、色谱仪器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 (二)项目基本要求 1、国内外需求迫切,且相关理论、方法或技术已取得重要突破,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撰写提纲--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申请书填报说明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以下简称重大仪器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鼓励和培育具有原创性思想的科研仪器研制,着力支持重大科学问题研究中原创性仪器研制工作,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和工具,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我国科学研究原始创新能力。 重大仪器项目重点资助: 1.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 2.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的研制; 3.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颖科学仪器和部件的研制。(此项仅限于自由申请类项目,不适用于部门推荐项目) 重大仪器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仪器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重大仪器项目资助期限为5年。 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申请书撰写提纲 重大仪器项目申请书由信息表格、个人简历、报告正文和附件构成。 一、信息表格: 包括基本信息、项目组主要参与者和项目资金预算表,须按操作提示在指定的位置选择或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项目资金预算表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认真填写,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二、个人简历 1. 申请人简历 2. 主要参加者简历(在读研究生除外) 按以下格式填写: 姓名 所在单位及职称 格式:机构名,院系,职称 例如:北京大学,医学院生物化学系,教授 受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开始,按时间倒排序) 格式:开始年月-结束年月,机构名,院系,学历 例如:1991/09 – 1995/06,北京大学,医学院生物化学系,博士 研究工作经历(按时间倒排序) 格式:开始年月-结束年月,大学,院系,职称 例如:1991/09 – 1995/06,北京大学,医学院生物化学系,教授 三、报告正文: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 (一)立项依据

仪器设备共享及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仪器设备共享及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实验医学研究中心(简称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属学院的固定财产,实验中心作为学院科研、研究生教育和科研交流的平台,负责这些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实验中心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面向全院系统开放和共享,并提供科研课题的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技术问题咨询;但由于部分仪器设备存在着使用寿命、使用中的消耗材料和人力消耗等原因,须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仪器的维护和补充等,故制订本办法,凡本办法没有提及的问题可在使用中与中心管理人员协商解决。 一、本办法适用于非中心固定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面向全院系统开放,实行仪器共享制度。仪器共享的范围包括广州医学院本部、二级学院、直属医院和各级教学医院等。 三、仪器设备共享的基本原则:符合共享范围的各级人员可以免费使用仪器设备,部分仪器设备只收取维持性费用和消耗品费用。长期使用中心开放实验区域的课题组,其使用费在总费用中计算;对于间断使用者,中心根据使用次数和时间,收取少量费用用于设备维护、消耗材料的补充及维修费用的分担。 四、可以免费共享的实验设备: 1.PCR仪中心有梯度PCR仪和原位PCR仪、普通PCR仪共5台,位于各实验操作室内,由各室责任人具体负责,在获得责任人的许可后(由于实验中心工作的课题具有优先使用权,可能需要提前预约),在工作日内登记使用。 2.高速冷冻离心机中心仪器室有最大容量50ml,转速低于20,000rpm的低温离心机,用于蛋白质、核酸和细胞组分的收集和提纯,须预约登记使用。各操作室有微管式低温离心机,随时可以为院内科研项目提供服务。 3.制冰机10楼洗涤间内24小时可免费提供碎冰,为冰上操作的实验提供方便。 4.杂交箱位于10楼仪器室,为开展核酸杂交实验的技术人员服务。 5.细菌培养摇床大容量低温细菌摇床位于操作间,用于中等规模的细菌培养和基因工程重组菌的培养。 6.低温水浴箱位于各操作间内,可用于连接反应和其他低温恒温反应实验,须在责任人的指导下使用并登记。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方案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 建设方案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东北林业大学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建设方案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体系之一,对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争取5年内取得国家计量认证,为实现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条件支撑,为教学科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建设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校发展需要为导向,实行“专管共享和统管共享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一级(校级)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配置专用场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实现“专管共享”的管理模式;重点依托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兼顾其它部门的大型仪器设备建立二级共享平台,实现“统管共享”的管理模式。对两级共享平台,采取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建立统一的开放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仪器设备的共享范围与使用效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成立校级大型仪器设备共享领导小组和专家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主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建设,推进和

监督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具体方案的实施;专家组由二级共享平台推荐的有关专家以及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各级共享平台的建设规划、大型仪器设备的计划、开放运行费的使用、共享相关政策的论证,以及对各级共享平台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2、加强计划管理 加强仪器设备的计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职能,凡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无论经费来源如何,在计划上都要进行统一管理,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统一论证。学校在制定设备计划和分配设备经费时,在保证专业与学科、教学与科研基本建设的基础上,应以通用性强的大型仪器设备优先为原则,统筹分配。凡属大型仪器设备,都必须经过专家组的统一论证,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列入购置计划。 3、加大投入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分析测试中心建设规划,以学校投入为主,多方筹集资金,建设完备与先进的校级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三年内每年设备经费投入应不少于500万元。 4、建立激励机制 (1)投入专项开放运行经费 开放运行经费是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立和运行的必要保障,主要用于共享平台内的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改造和升级等,以及校内的实验产生的机时费用的补贴。开放运行经费按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审批与管理,其中论证工作由专家组负责,审批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附件6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 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装备 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经国家科技计划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审议,“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已于2016年度启动。根据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发布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高端通用仪器工程化及应用开发 共性考核指标:目标产品应通过可靠性测试和第三方异地测试,技术就绪度不低于8级;至少应用于2个领域或行业;明确发明专利、标准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数量;形成批量生产能力,明确项目验收时销售数量和销售额。 原则上,每个项目下设任务数不超过6个,承担单位数不超过8个,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1.1四极杆飞行时间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研究目标:针对生物医药研发、生命科学研究、食品安全、环境监测等领域化合物高准确和高灵敏检测的需求,突

破高分辨分析器技术、离子高效选择及控制技术、四极杆与飞行时间分析器串联技术等关键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稳定可靠、核心部件全部国产化的四极杆飞行时间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开发相关软件和数据库,实现复杂基质中痕量蛋白、肽类和代谢物小分子等的精确分析。开展工程化开发、应用示范和产业化推广。 考核指标:信噪比≥150(柱上进样200fg利血平);分辨率≥30000(质荷比956离子峰);质量准确度单级模式≤ 1ppm,串级模式≤2ppm;质量稳定性≤2ppm/24小时;谱图采集速度≥50张/s;动态范围≥5个数量级;保留时间重复性≤2%。项目完成时产品应通过可靠性测试,平均故障间隔时间≥2000小时,技术就绪度达到8级。明确发明专利、标准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数量;形成批量生产能力,明确项目验收时销售数量和销售额。 1.2四极杆离子阱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研究目标:针对环境监测、食品安全和临床诊断等行业小分子标志物高准确高灵敏定量检测需求,突破高效率高稳定离子化、离子传输和多级串联质量分析等关键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稳定可靠、核心部件全部国产化的四极杆-离子阱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开发相关软件和数据库。实现复杂基质样品中目标物质的准确定量分析。开展工程化开发、应用示范和产业化推广。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

申请书填报说明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仪器专项),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鼓励和培育具有原创性思想的科研仪器研制,着力支持重大科学问题研究中原创性仪器设备研制工作,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和工具,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我国科学研究原始创新能力。 重大仪器专项重点资助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或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重大仪器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仪器专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资助期限一般为5年。 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申请书撰写提纲 重大仪器专项项目申请书由信息表格、报告正文和附件三部分构成。 一、信息表格:包括基本信息、项目组主要参与者和经费申请表,应当按操作提示在指定的位置选择或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经费申请请参照《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1]352号文件)认真填写,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二、报告正文: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 (一)立项依据 1.研制设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论述研制的仪器设备拟解决的重要科学和技术问题,同类仪器设备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2.研制内容与方案仪器设备的设计思想、总体结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预期的科学目标和应用目标;可购置或集成的部分,技术路线及设计图,关键核心技术和解决方案,配套部件解决方案,质量保证,技术风险与不确定性分析、应对措施。 3.拟解决的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特点、难点及创新)仪器设备研发的原理创新、技术创新,独到的设计思想等。拟重点攻克的主要部分,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4.方案可行性分析。 (二)研制基础及条件 1.工作基础理论基础、关键技术及已有技术,国内外可供利用的技术资源,人才队伍状况,组织实施能力,包括资源整合模式与机制、组织管理体制等。 2.工作条件实验场地、实验环境、公用配套设施、研究人员的时间保证以及依托单位的配套措施与政策支持等。 3.预期成果和验收技术指标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与方案,应用目标考核指标等。 4.年度研制计划年度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阶段性目标。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方案

东北林业大学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建设方案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体系之一,对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 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体系,争取5年内取得国家计量认证,为实现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条件支撑,为教学科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建设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校发展需要为导向,实行“专管共享 和统管共享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一级(校级)共享平台——分 析测试中心,配置专用场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实现“专管共享”的管理模式;重点依托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兼顾其它部门的大型仪器设备建立二级共享平台,实现“统管共享”的管理模式。 对两级共享平台,采取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建立统一的开放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仪器设备的共享范围与使用效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成立校级大型仪器设备共享领导小组和专家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主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领导、指挥、部署和协调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

建设,推进和监督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具体方案的实施;专家组由二级共享平台推荐的有关专家以及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负责对各级共享平台的建设规划、大型仪器设备的计划、开放运行费的使用、共享相关政策的论证,以及对各级共享平台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2、加强计划管理 加强仪器设备的计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职能,凡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无论经费来源如何,在计划上都要进 行统一管理,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统一论证。学校在制定设备计划和分配设备经费时,在保证专业与学科、教学与科研基本建设的基础上,应以通用性强的大型仪器设备优先为原则,统筹分配。凡属 大型仪器设备,都必须经过专家组的统一论证,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列入购置计划。 3、加大投入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分析测试中心建设规划,以学校投入为主,多方筹集资金,建设完备与先进的 校级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三年内每年设备经费投入应不少于500万元。 4、建立激励机制 (1)投入专项开放运行经费 开放运行经费是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立和运行的必要保障, 主要用于共享平台内的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改造和升级等,以及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依据《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有关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支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以提高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三条专项支持范围如下: (一)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 (二)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 (三)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含核心基础器件)的开发; (四)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

第四条专项实施以需求为牵引,以应用为导向,推进政产学研用结合,明晰各方权责,突出管理创新,注重实施绩效。 第五条专项以项目方式、分年度实施,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六条专项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 本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其他来源的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资金提供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制度规定及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第七条专项实行试点先行、稳步推开,充分发挥中央有关部门(机构)的组织管理作用。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八条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建立查重和协调机制,专项应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和“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有效衔接,并加强与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等的衔接。 第九条财政部主要职责包括: (一)会同科技部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的经验

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的经验 经过几年的摸索,我院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工作初见成效,为了搞好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1、加强人员管理和制度建设,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2、引入竞争机制,去除仪器操作人员虚假的“安全感”;增强服务承诺,提高仪器操作人员责任感和使用者的信任度。3、引入部分在校研究生参加公用平台仪器的管理工作,使公用平台能够7天×15小时开放,大大方便了利用节假日做科研的老师和学生。4、加强信息化管理,加强宣传,增加信息沟通的渠道和速度,设立网上投诉机制,及时解决新发生的问题。5、推广仪器使用预约登记制度,即使不能完全保障使用者的使用时间,也能让使用者心中有数,合理安排实验时间。6、加强培训工作,设置不同等级的人员上岗证,允许取得资格的教师和学生自行操作仪器设备,保障其第一手资料的获得。7、为大型仪器设备配套常用的常规仪器,如托盘天平,水浴锅等,为教师和学生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的体会 我们认为,大型仪器设备专管共享,其管理成本的增加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简洁有效的规章和评估制度可以控制成本的适度增加。而大型仪器设备专管共享带来的诸多效益,有形的部分只是冰山一角,其无形的效益,包括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环境,以及降低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资源门槛,要远远大于有形的效益。教育部“高等学校仪

器设备与优质资源共享系统”项目的立项和实施,表明了教育部对大型仪器设备的重视,并力求在更大规模上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的态度。高等学校在跨越式发展的形势下,再次面对资源不足而重新整合的问题,认真研究和解决“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相关问题,使已有的经验能够适应新形式的要求,并将其提升到更高的层次,是实验室和仪器管理者的历史使命。我们认为在新的形式下,应当坚持兴利除弊,促进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继续进行。 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与共享存在的问题 首先,开放共享会带来管理成本的增加。大型仪器要专人管理,全天候开放要增加值班人员,仪器设备的耗材及维修等等都需要资金的投入。其次,大型仪器设备专管共享的实施也会遇到种种阻力,阻力来自于矛盾,而矛盾来源于仪器的管理者和使用者两个方面。从使用者来看,大型仪器设备专管共享会带来客观上的使用不便,包括:(1)很多实验需要专门的培养设备或制样设备,而这些设备与最终的大型分析仪器常常分处异地,在使用上需要长距离的传递,带来诸多不便,有些样品甚至可能在传输过程中出现变化。(2)部分实验需要实验过程的同时性或连续性,实验有可能会用到不同的多台仪器设备,需要在要求的时段内进行实验。(3)部分实验仪器服务人员专业素质水平较低,服务态度或者实验结果不能令人满意。(4) 使用时间受限,不能实现7天×24小时服务。而仪器操作人员反映的问题主要有:(1)仪器设备共享后设备的使用增加,面对的复杂情况增多,需要充分的维修维护的资金保障,需要进一步明确资金来源,否则可

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CAS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IC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共享仪器身份识别IC卡的发放、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IC卡发放办法 1.发放对象新疆理化所研究人员、仪器操作员、样品登记员及在读研究生等。 2.发放程序用户提出申请、部门及所级中心领导审核批准以及所级管理员登记备案,方可发放,IC卡分主卡和子卡两类。 1)主卡主卡面向在职职工发放;申请人须填写IC卡授权申请表,经课题组长及所级中心领导批准后,由所级管理员配卡并登记,方可发卡;每一申请人只能发放一张主卡。 2)子卡子卡面向流动人员发放(包括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临时到所访问学者、留学生、合作人员以及短期项目聘用人员等),每一张子卡必须绑定一张主卡;子卡申请人须填写IC卡子卡授权申请表,经绑定的主卡持有人签字同意,部门领导及所级中心领导批准后,由所级管理员配卡并登记,方可发卡。 三、IC卡使用管理办法 1.每一张主卡绑定的子卡数量不限;

2.子卡持有人可以使用其主卡持有人授权使用的仪器设备; 3.严禁持卡人将IC卡借给他人使用; 4.持卡人应妥善保管IC卡,一旦丢失,请立即报告所级管理员,进行相应帐户处理,丢失卡应付工本费20元; 5.持卡人因故离所,须将IC卡返还给所级中心管理员,由所级中心管理员签字确认; 6.应急卡由所级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7.读卡器和交换机丢失的,由实验室负责人照市价赔偿。 四、应急卡 应急卡是指在内网或刷卡服务器断开时,能使客户端(特指计算机控制的仪器)运行脱机模式,待恢复通信后信息会自动传到服务器的一种IC卡。 应急卡的使用 1)当客户端无法与服务器通讯时,客户端显示“脱机模式”时,可以使用应急卡进入脱机模式,然后刷用户卡,即可解锁键盘鼠标、正常操作仪器。 2)因刷卡系统系统限制,应急卡共3张,其中刘永强(资源化学重点实验室)、郭新锋(分析中心)各持1张,第三张放在理化楼一楼值班室。 3)正常上班期间优先使用刘永强和郭新锋持有的应急卡;联系不上上述二人时,方可使用值班室的应急卡。 4)下班期间和节假日期间,可使用理化楼值班室的应急卡。

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申请书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申请书填报说明 (2017版)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面向科研、原始创新,体现“科研目标引导、科研工具研制”的要求,鼓励和培育具有原创性思想的科研仪器研制,着力支持原创性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和工具,以全面提升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包括部门推荐和自由申请两个亚类。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一、资助围 1.对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2.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还资助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颖科学仪器和部件的研制。(此项不适用于部门推荐项目) 二、申请条件与申请要求 1. 申请条件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均不得申请。 2. 申请要求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依托单位自行申请。 (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须经项目组织部门

推荐方式申请。具有推荐资格的部门详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正文中“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分。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2. 资助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说明选择“自由申请”或“部门推荐”。如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列出并详述其中的区别与联系。 3.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请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第申请研究项目资金。 4. 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的容,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编写模板

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组织 工作的函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做好相关工作,保证项目质量,依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项目组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关于支持范围和立项要求 (一)支持范围 1、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主要支持已突破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通过应用研究和开发,形成能够在世界上有特色、有影响的科学仪器设备。 2、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主要支持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或其他渠道已形成的,对相关科学研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的工程技术研究、产业化技术开发,以及应用研究。 3、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含核心基础器件)的开发。主要支持市场上虽已有成熟产品,但能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设备产业技术等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通用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和应用;支持科学仪器设备共性、

核心关键部件的开发和应用。 4、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主要支持一些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等关键核心领域受制于人的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或其他重要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 围绕上述支持范围,重点关注高端电子显微镜、电子测量仪器、成像仪器、电化学仪器、X射线类仪器、色谱仪器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 (二)项目基本要求 1、国内外需求迫切,且相关理论、方法或技术已取得重要突破,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2、拥有本领域的核心关键人才,且具有相关理论研究、设计、工程工艺、系统集成、应用研究以及产业化研究等相关方面结构合理的人员队伍; 3、项目设计的运行机制良好,目标明确具体,考核指标明确、可考核,实施方案可行。产学研用结合紧密,具有明确的成果应用单位和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推广应用措施和产业化示范措施明确可行。 4、优先支持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的项目,优先支持科学仪器设备企业作为实施主体的项目。

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中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

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普通用户使用手册

欢迎来到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 在这里您可以方便快捷的管理或使用您所需的仪器,跟我一起开始您的仪器操作之旅吧!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 仪器操作平台入口导航图 , 一起来看看您可以进行哪些操作吧! 您所在位置 学生用户课题组负责人 注册账号, 激活并登陆 修改系统设置和个人信息 查看课题组信息 预约仪器 查看我的使用记录 普通用户账号首页导览图 01

打开仪器管理平台网址 (输入学校仪器管理平台网址, 或从学校前台登入) , 注册, 填写个人信息, 就可以获得您的专属账号哦! 注册成功后, 如何激活账号呢? 普通用户 (即新用户) 注册成功后, 需要联系所在课题组老师, 请所在课题组老师帮助激活账号; 课题组老师 (即课题组负责人) 注册成功后, 需要联系设备处管理员激活账号。 01 注册账号, 激活并登陆 Register, Activate and Login in 普通学生或老师请选择 注册新用户 , 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课题组负责人请选择 注册新课题组 , 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注释: 因每个学校情况不同, 若您所在课题组的负责人无法为您激活账号, 请联系设备处管理员为您激活。 1 1

02 登陆账号后, 在首页右上角, 有 我的档案 和 系统设置 两个标签, 为了方便您的使用, 您可以对自己的账号和系统进行个性化设置。 修改系统设置和个人信息 System Preference and Personal Setting 点击 系统设置 ,, 弹出 偏好设置 , 设置系统的相关信息。 您可以在这里修改消息提醒的内容和方式 点击 我的档案 , 查看或修改您的个人信息! 03 查看课题组信息 Laboratory Information 普通用户: 点击括号中的课题组名称, 即可查看自己所在课题组的成员信息。

某某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我校大型仪器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实现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大型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和《山东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大型仪器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的管理制度。在完成本单位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必须对校内外开放共享使用,以充分发挥大型仪器的最大使用效益,缓解经费短缺与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低下的矛盾,适应学校改革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第三条学校将单台套价值在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纳入开放共享范围;仪器设备单价不足40万元,但具有通用性、性能良好并可提供对外服务的仪器设备也列入开放共享范围。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大型仪器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教务处负责大型

仪器开放、共享使用的协调、监管、咨询、使用效益考评以及大型仪器的调配、管理平台的建设及维护等工作,推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中心)具体负责本单位大型仪器的运行、维护、测试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按要求更新大型仪器的开放共享服务信息,做好使用记录。 第六条大型仪器设备应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责任心强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管理人员。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人员要先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使用管理单位按照大型仪器管理平台建设要求负责预约登记等日常管理。 第七条各二级学院(中心)应将列入开放共享服务范围的大型仪器的主要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基本功能、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所在地点(房间号)、开放使用的时间、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在共享信息平台上进行发布,并对本实验室大型仪器开放及共享信息进行实时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对于符合国家、省、市各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网入网条件的仪器设备,按照要求统一组织入网。 第九条为发挥大型仪器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对条件成熟的大型仪器,学校鼓励师生独立操作设备,实行大型仪器使用培训制度和持证上机制度。 第十条共享开放对用户的要求 1.校内、外用户需在使用设备前一周向大型仪器所在单位提

同济大学仪器共享平台

同济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 使用手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年10月

目录 1平台简介 (1) 2用户登录 (3) 3平台首页 (4) 4基础信息 (6) 4.1 信息管理(填报维护) (6) 4.2 信息发布 (7) 5委托测试 (10) 5.1 仪器信息(查询预约) (10) 5.2 预约信息 (12) 5.3 测试结算 (12) 5.4 测试评价 (13) 5.5 测试评价查询 (14) 6测试管理 (15) 6.1 预约信息 (15) 6.2 预约信息(审核查询) (17) 6.3 结算单查询 (17) 7绩效考核 (19) 7.1 测试成果 (19) 7.2 科研成果 (20) 7.3 人才培养 (21) 7.4 综合绩效 (22) 8其他说明 (23) 9 附录 大型仪器设备一览表 (26)

1平台简介 平台功能模块如图1.1所示 图1.1 平台功能模块结构图 平台主要功能如下: 1.用户查询共享仪器设备信息,预约委托测试; 2.仪器负责人维护仪器设备的基本信息,处理用户网上预约委托测试申请,登记、查 询、统计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3.仪器设备年度绩效考核、统计 仪器预约管理流程如图1.2示:

图1.2仪器预约使用流程图

2用户登录 首先打开IE浏览器,输入连接地址如下:https://www.wendangku.net/doc/9216573424.html,/ 或通过同济大学主页点击行政机构中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入同济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页面,在用户登录处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成功后界面如图2.1所示: 图2.1 实验室与设备处网站首页 图2.1中,用户点击图示中的矩形框内的链接即可进入大型仪器共享平台首页面。如图2.2所示: 图2.2 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界面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附件 “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 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科学仪器设备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基石,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切实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装备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经国家科技计划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审议,“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已于2016年度启动,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一、指导原则与主要目标 本专项紧扣我国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对科学仪器设备的重大需求,充分考虑我国现有基础和能力,在继承和发展“十二五”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成果的基础上,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以关键核心技术和部件的自主研发为突破口,聚焦高端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和专业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仪器开发、应用开发、工程化开发和产业化开发,带动科学仪器系统集成创新,有效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设备行业整体创新水平与自我装备能力。 通过本专项的实施,构建“仪器原理验证→关键技术研发(软 —1—

硬件)→系统集成→应用示范→产业化”的国家科学仪器开发链条,完善产学研用融合、协同创新发展的成果转化与合作模式,激发行业、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强化技术创新和产品可靠性、稳定性实验,引入重要用户应用示范、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大幅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专项按照全链条部署、一体化实施的原则,共设置了关键核心部件、高端通用科学仪器和专业重大科学仪器3类任务,本指南为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2018年度指南,拟支持53个研究方向,经费总概算约为6亿元。 二、总体要求 1. 专项定位 本专项充分利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或其他渠道,已取得的相关检测原理、方法、技术或科研装置,开展系统集成、应用开发和工程化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皮实耐用”和功能丰富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产品,并服务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成果是以市场前景广泛的关键核心部件和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应用为目标(一般的核心部件与科学仪器的原理和方法研究,商业化前景不明确的核心部件与仪器研制等工作,以及临床医疗仪器、生产设备、机械装备、平台建设等,不属于本专项的支持方向)。 2. 申报主体 —1—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申报书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申报书 (简称大仪平台) 申请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制

填报说明 1.大型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仪”)是指单台(套)价值≥40万元,直接用于研究、观测、试验、检验、计量等各类科技活动和教学活动的重要的仪器和设备(含配套附件及软件),不包括与基建配套的各种动力、机械、辅助设备以及专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办公设备以及一般运输设备。 2.共享平台分为校级平台、院级平台、机组(课题组)平台三个层级。凡产权属于我校的大仪,不论其购置经费性质(学科、教学、科研、行政、专项或自筹资金等)及进入渠道(购置、自制自用、接受捐赠等)须纳入共享平台管理。鼓励单台(套)价格<40万元的仪器设备纳入平台管理。 校级平台:定位于为全校提供开放共享,以跨学科、跨学院的仪器设备为主,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设处”)统一规划论证。 院级平台:定位于为本院提供开放共享服务,以满足学科、学院内有共性需求的仪器设备为主,原则上各学院设立一个院级平台,包含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规模较大的学院可以适度增加。院级平台纳入学院管理。 机组(课题组)平台:定位于研究团队中能够独立、稳定开展开放共享仪器设备的有机组合。机组(课题组)平台纳入学院管理。 3.平台认定标准如下: (1)有明确的负责人; (2)有专用实验场地; (3)有专、兼职实验技术队伍,人员数量与能力满足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要求; (4)有专门内部管理制度,能保障平台持续、稳定、有效运行; (5)有能力提供规范性校内外开放共享服务。 4.各单位根据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学科发展的客观需要,结合实验场地、人员配备、现有设备等客观条件,充分论证后申报。 5.仪器老旧、在线监测仪器、仪器配件、仪器正在调试等无法开放共享的大仪,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不开放共享申请表》(附表3),经专家组核实、学院领导审核后报送实设处。原则上无法开放共享设备数量不能超过平台总数量的10%。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制度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3137发布时间:2013-02-22 第一条为充分利用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现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实现科研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避免或减少重复购置,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目的,结合中科院建设目标和我院科研发展的布局,通过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理顺关系,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进行创新,逐步建成定位清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队伍稳定、保障到位、信息齐全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中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是指购买价格在10 万以上或单价在10 万元以下但可供多学科使用且通用性很强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指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协作共用和信息共享。协作共用指通过一定的有偿使用方式,科研仪器设备依托技术平台向院内外的单位和研究人员提供各类分析测试等共享服务的行为。信息共享指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 第四条所有符合共享条件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入网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并安装中科院刷卡系统。平台向院内外用户开放,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介和网上预约等服务。 第五条大型仪器设备按学科分类实行专人管理及维护,技术平台和仪器所属部门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配备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有计划地开展仪器操作、分析等业务培训,保证共享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如人员变动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监督工作交接。 第六条院内各部门需使用非本部门的大型仪器设备、院外单位人员使用先进院大型仪器设备,均须先提交使用申请表,技术平台审批通过后授权仪器使用权限。用户须提前在中国科学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网上提出预约申请,并说明所做实验的特殊要求和条件等,以保证仪器设备按时提供测试服务。预约被确认后,申请个人应按时测样或送样,技术平台为用户提供机时和服务保障。为院外提供共享服务时,技术平台代表先进院与用户订立服务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等事项。 第七条院内各部门在使用院外单位设备和签订测试协议之前,需调查院内是否有此设备,若院内无此设备或院内设备参数无法满足其测试要求,方可申请外出测试,测试完应提供测试报告、测试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为实时了解各部门的仪器使用状况,技术平台每月统计入网仪器使用机时,定期公布使用情况。 第九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使用实行有偿非盈利使用原则,院内测试费用实行内部划转方式结算;院外测试费用主要以转账方式结算,现金结算则按财务处规定执行。各仪器设备的具体收费标准见《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收费标准》。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收取的分析测试总费用的25%用于先进院仪器维修、维护、保养、市场推广基金(由技术平台统筹管理);50%留仪器所属部门;20%留仪器操作人员所属部门;3.5%留技术平台;1.5%留财务处。 第十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机时和共享机时是科研设备年考核与评估的重要指标,将会作为中心或课题组购置新设备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严禁将大型仪器设备闲置或独占不共享。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技术平台、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大型仪器设备是指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单价在十万元(含)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仪器),其他用于办公、经营等大型设备不包含在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大型仪器设备的建设,要坚持全校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发挥效益的原则。应积极创造条件让大型仪器设备向校内所有教学、科研单位开放使用。 第四条设备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行使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权。 第二章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管理 第五条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均须参与开放共享使用。如果设备精度明显下降,或常年使用已陈旧过时、性能降低的,经批准后可不参与共享。 第六条参与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实行网络管理、资源共享的管理方式。学校建立大型仪器设备网络共享平台。在校园网上公布大型仪器设备的相关信息(包括大型仪器的种类型号、应用范围、存放地点、收费标准等)及实时的动态运行状况。 第七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使用主要目的是满足校内教学和科研的需求。在此前提下,各管理单位可酌情向校外开放。同时应定期交流使用、

开发、维护和管理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经验,积极参与跨单位、跨地区的协作共用网。 第八条校内用户优先安排使用。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及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积极予以支持与协助,不得无理拒绝。 第九条建立大型仪器管理使用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由机组的仪器专家负责,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资格证。未经培训及未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不得自行上机操作。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仪器设备受损或性能下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条每台共享大型仪器聘任一名兼职仪器专家和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共同负责设备的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受聘人员在职称评定、工作量核定及年度考核中仍按原系列同类人员执行,其所参与的共享工作不列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之中。 第十一条大型仪器设备仪器专家的主要职责是: 1 负责该大型仪器设备的全面管理,保障所负责共享仪器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2 熟练掌握所管理仪器设备的专业技术知识,负责新功能开发及仪器使用技术创新,解决实验技术上的关键问题; 3 全面负责测试任务的承揽、分配及测试结果的审核等工作; 4 负责对设备管理员的指导、培训及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 努力提高所管理共享仪器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2. 在保证实验教学要求外,承担所管共享仪器的操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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