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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第三者责任险在_保险法_与_道路交通安全法_中的立法冲突_金利雅

浅析第三者责任险在_保险法_与_道路交通安全法_中的立法冲突_金利雅
浅析第三者责任险在_保险法_与_道路交通安全法_中的立法冲突_金利雅

雇主责任保险案例

一、雇主责任保险案例分析 案例一: 【保单基本情况】 苏州某机械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至2010年8月25同在我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其中员工死亡最高赔偿限额为36个月工资,伤残最高赔偿限额为48个月工资,共计投保60人。 【案情经过】 2009年12月8日10:15时左右,苏州某机械有限公司员工陈某在做焊接条件试验时,电阻焊机在无指令的状况下突然进行焊接,导致陈某左手中指前端被压,事发后立即送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行检查,经诊断为左中指远节机器压砸伤、左中指远节缺损,需进行手术治疗。2010年1月28同,经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0年5月26日,经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拾级伤残,其医疗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部分已由社保赔付,按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误工费的索赔。 【理赔结果】 根据医院病假证明书结合单位考勤记录,陈某工伤后休息48个工作日,根据雇主责任险条款规定扣除5天免赔后,按被保险人提供的陈某

工伤前6个月月平均工资2516.6元计算其误工损失,即:2516.6/21.75×(48-5) =4975.35元。 此次事故我司共赔付4975.35元。 【案例评析】 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电阻焊机在无指令的状况下突然进行焊接,导致雇员手指压伤。事故本身是人为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属于雇主责任险责任范围内,且事故发生在上班时间,伤者为公司雇员,我司应当赔偿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商行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方案

建设工程一切险保险方案 二O xx年xx月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明细表 投保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保险人: 1)主被保险人: 工程所有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其他被保险人 任何直接/间接承包商和/或任何指定分包商和/或任何分包商和/或一切顾问和/或供应商和/或融资银行为贷款人和/或其他享有权益人,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商、分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顾问、供货商、贷款银行等 以上各方以其各自在本保险工程中的保险利益为限。 主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项下的任何权益不因其他被保险人的欺诈、错误告知、疏忽、隐瞒、或违反保险单条款和条件等任何行为而受损害。 保险工程: 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 工程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在地及为 施工所需的其它专用施工区域、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存放的场所,其他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地,及被保险人实际使用的与保险工程有关的上述地点的周围区域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场地外堆放和 运输区域。 本保单中关于“工地”的定义均适用于上述定义。 保险项目: 1、建筑工程 保险人负责赔偿在工程项目所在工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地域范围内其它地方,属于被保险人或其负有责任的永久性工程、临时工程、辅助工程、财产和与此有关的设备和材料等(包括场地外堆放和任何形式的运输),包括在保险期限终止前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在保险期限内遇到的除除外责任以外,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包括因此而产生的施 救费用、清除残骸费用及其他费用项目。 2、安装工程 -2 -

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 险种介绍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投保范围 凡三资企业、国内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及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在职人员,与该企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年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及其它按国家规定和法定途径审批的劳动者 保险责任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九)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产品特色 1.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投保的企业(公司) 2.与人身意外险相比较,该保险产品责任中负责赔偿由于工作所导致的职业病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岗位中的突发疾病死亡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这两个险种都能给企业或单位的职工提供经济上的保障,但二者却属于不同范畴的保险,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1)两者的被保险人不同。雇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职工。 (2)两者的保险对象不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对象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则是职工的身体或生命。 (3)两者的赔偿依据不同。雇主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法律或雇佣合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依据则是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4)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在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5)保险金额不同。雇主责任险的保额一般确定为雇员年工资的一定倍数,而团体人身意外险的保额由投保方自行确定。 以上描述为简要介绍,最终均以条款为准!

平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平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 险条款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保险责任 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二条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 (五)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三条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 (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 (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着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第四条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或本车上的财产损失; (三)保险车辆发生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车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五)因污染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六)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

雇主责任险(B版)条款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雇主责任保险(B版)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合法成立的组织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见释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九)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司法考试新增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解读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6593705.html, 司法考试新增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解读 【导读】司法考试新增社会保险法全文解读。经历过司法考试的人都知道每年的司法考试都会对新增法条进行重点考察,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备考,法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司考热点:社会保险法全文解读,希望2011复习司法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 精彩推荐 2011司法考试经济法八考点 司法考试新增社会保险法总则解读 司法考试新增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解读 司法考试新增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解读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

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解读】本条系关于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和失业保险费负担的规定。 1、失业保险的特点(1)普遍性。参保单位不分行业、所有制性质,不分城镇职工还是农民工,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2)强制性。失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职工有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的义务。 (3)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面向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筹集的失业保险资金,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2、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失业保险条例》将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纳入了失业保险的范围,并且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可否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目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未纳入失业保险范围。 3、失业保险费负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

最新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 者责任险 可加保乘客意外伤害责任险、驾驶员意外伤害险 基本内容:负责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 责任范围: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除外责任: ①下列损失: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②下列财产损毁: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争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作废和财产损毁. ③下列原因: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④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鹪、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责任起讫:保险期内 保险金额: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宇宙那么大,你的下载与我链接,是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机动车第二者责任保险条款 总贝y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为商业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改申请书、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为基本险,投保了本保险后,可选择投保相应的附加险和特约条款。 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约条款的法律效力为:特约条款高于附加险条款,附加险条款高于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基本险条款为准;特约条款未尽事宜,以基 本险条款或附加险条款为准。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不含摩托车和拖拉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的受害人,但不包括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五条保险机动车灭失或发生全部损失时,本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给予赔偿。 责任免除 第七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 责赔偿: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驾驶人、被保险人、投保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 据;第三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第三者与被保险人或其它 致害人恶意串通的行为; (二)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未按本条款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提交应予以提交的事故证明的; (三)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无驾驶证,驾驶证失效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期间; 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或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它必备证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属于无有效驾驶资格的情况。 (四)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人保版雇主责任保险条款

雇主责任保险条款 (2004年7月12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学校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第三条本保险合同所称工作人员,是指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 限、年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及其它按国家规定和法定途 径审批的劳动者。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因下列情形导致 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 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 偿: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 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 到伤害; (九)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 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 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 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 定的限额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

社会保障热点问题解读——党课讲稿(10页)

社会保障热点问题解读 (党课讲稿) 前言 主要从两方面为大家做介绍,一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二是社会保障热点的问题解析。 社会保障制度分三大块,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二是社会救助制度。三是社会福利制度。养老问题,老有所养,这是大家的追求。人人都会老,这是必然的趋势,老了之后怎么办?如何来保障老年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险法》规定,所有的职工都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且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全国没有完全统一的规定,单位缴费不超过20%,个人缴费8%。待遇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统筹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面向单位的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可不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个体劳动者,包括非全日制劳动者,包括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还有其他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规定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是强制的,这是重要的政策界限。有单位的职工必须参加,是法定的、强制的,但是没有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个

体劳动者可以参加,也可以不参加。 没有单位或者没有劳动收入者可以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较低,各个地区也不一样,有一定的福利性,也有一定的引导性。我们最终还要是保险制度,不是福利制度。福利就是白拿、免费午餐,中国承受不起。第一,咱们没有个实力。第二,不符合我们的政策导向。现在国家拿得较多、政府投入较多,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它要逐步提高缴费水平,由此形成一个基金。 未来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可能就两个制度,一是做职工制度,就是有单位的以及有劳动收入的作为一类。二是我们的居民,职工一个制度,居民一个制度。这个改革当中,有的也已经有呼声了。北京做得不错,职工制度进展比较稳定,北京参保职工80多万,这也是有很大的提升。居民已经实现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制度的融合,这符合我们未来职工加居民的制度管理。当然离退休制度现在在改革当中,离退休制度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未来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精神,退休制度逐步地要改革为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就是由不缴费制度改为缴费制度。 医疗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一是面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北京市做得不错,北京市已经覆盖了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它的一个重要的特点也是缴费制,现在全国缴费也不太一样,单位交6%,个人交工资总额的2%。

雇主责任保险条款(1)

雇主责任保险 [2003-10-22] 产品简介 雇主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被保险人经营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三资企业、私人企业、国内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以及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都可为其所聘用的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 条款解析 国内雇主责任保险条款 一、保险对象范围 第一条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国内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以及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都可为其所聘用员工(包括正式在册职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依照本条款的规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第二条本保险单所称“所聘用员工”是指在一定或不定期限内,接受被保险人给付薪金工资而服劳务,年满十六岁的人员及其它按国家规定和法定途径审批的特殊人员。 二、保险责任范围 第三条凡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于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从事与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根据劳动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须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保险人亦负责在约定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赔偿。 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本保险单项下的各项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之和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三、责任免除 第四条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伤残、死亡或疾病; (二)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三)由于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自加伤害、自杀、违法行为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四)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因非职业原因而受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发生的伤残或死亡;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范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是有何 内容?它包括总则、保险责任、责任免除、 责任限额等。保险车辆造成哪些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

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及约定的其他车辆。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 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保险责任 第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 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 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 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责任免除 第六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第七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雇主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雇主责任保险条款(1999版) (2009年9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编号:人保(备案)[2009]N317号) 一、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国内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以及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学校都可为其所聘用员工(包括正式在册职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依照本条款的规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本保险单所称“所聘用员工”是指在一定或不定期限内,接受被保险人给付薪金工资而服劳务,年满十六岁的人员及其它按国家规定和法定途径审批的特殊人员。 二、保险责任 第四条凡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于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从事与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根据劳动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须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保险人亦负责在约定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赔偿。 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人对本保险单项下的各项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之和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三、责任免除 第五条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伤残、死亡或疾病; (二)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此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三)由于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自加伤害、自杀、违法行为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四)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因非职业原因而受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发生的伤残或死亡; (五)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六)除有特别规定外,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所聘用员工的责任;

浅析我国雇主责任保险现状与发展

浅析我国雇主责任保险现状与发展

普 通 本 科 毕 业 论 文 题目:浅析我国雇主责任保险现状与发展

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诚信承诺书

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各种社会问题也不断涌现其中职业伤害就是当今社会无法避免的社会问题之一。事故发生之后受害雇员无法得到足够的赔偿,暴露了我国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在受害者无法得到足够的赔偿时,商业保险中的雇主责任保险能给予受害者本人及其家庭充分的物质补偿。发展雇主责任险是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 本文主要研究我国雇主责任险的现状与未来的发展定位和发展途径。分析我国雇主责任险所处的困境,并进一步分析造成困境的各项原因。简单的介绍工伤保险,并将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相对比,讨论两个险种的差异,探索两个险种之间谐调途径。探寻我们雇主责任险的合理定位与发展途径,以求雇主责任险获得更好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关键词】雇主责任;雇主责任保险;工伤保险;错位发展 Abstrac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economic has been growing

and at the same time social problems have emerged which occupation harm is unavoidable social problems in today's society of. After the accident the injured employee can’t get enough compensation, it has exposed China's imperfect social security system. When victims can't get enough compensation,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of commercial insurance in the victims and their families can give full compensation for the material. The development of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is the need of social and economic 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This thesis mainly studi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our employer liability insurance and the development orientation of the future. In this paper, I analyze the position of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in our country and the plight of the difficulties caused by the reasons .Brief introduction of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and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comparison, discuss the differences of two types of insurance, insurance exploration between the two ways of harmony Explore reasonable position we employer liability insurance, employer liability insurance in order to better development for the stable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and make greater contribution. 【key words】Employer's liability;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 Injury insurance ; dislocation development 目录 1 引言 (3)

第三者责任险(2021)

编号:JY-HT-01056 第三者责任险(2021) Any parties with a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can sign a contract to protect legal righ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MZYUNBO设计

第三者责任险(2021) 可加保乘客意外伤害责任险、驾驶员意外伤害险 基本内容:负责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 责任范围: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除外责任: ①下列损失: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②下列财产损毁: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争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作废和财产损毁。 ③下列原因: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④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

最新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表

2012最新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表 2012-10-09 16:54 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交强险)出台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而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因此,不少车主都有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意愿,而2012最新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表就成了车主们关注的焦点。 2012最新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表 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费率表 第三者责任险

提示: ①单买第三者责任险最高为10万。 ②如需购买第三者责任险20万以上,须经保险公司同意并购买附加险(如:玻璃险、划痕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 温馨提示:因被保险人对交通事故发生所占责任比例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境况,故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赔偿责任与责任限额之间不可作简单比较。置之实践,责任保险虽具“分散损失,消化危险”之功效,但商业保险公司绝非乐善好施之慈善家。更何况,保险公司因具有营利目标,“惜赔”情形时有发生。 你

本可以用那些和他们一起抱怨人生的时间,来读一篇有趣的小说,或者玩一个你喜欢的游戏。 渐渐的,你不再像以往那样开心快乐,曾经的梦想湮灭在每日回荡在耳边的抱怨中。你也会发现,尽管你很努力了,可就是无法让你的朋友或是闺蜜变得更开心一些。 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个问题:你会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一贯坚持的信念。 我们要有所警惕和分辨,不要让身边的人消耗了你,让你不能前进。 这些人正在消耗你。 01. 不守承诺的人 承诺了的事,就应该努力地去做到。 倘若做不到,就别轻易许诺。这类人的特点就是时常许诺,然而做到的事却是很少。于是,他的人生信用便会大大降低,到最后,也许还会成为一种欺诈。如果发现身边有这样的人,应该警惕,否则到最后吃苦的还是自己。 02. 不守时间的人 俗话说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所以不守时间也就意味着是浪费别人的时间。与这种人交往的话,不仅把自己的时间花掉了,还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03. 时常抱怨的人 生活之事十有八九是不如意的,这些都是正常的。 我们应该看到生活前进的方向,努力前进。而不是在自怨自艾,同时还把消极的思想传递给别人。这样的人呢,一遇到困难便停滞不前,巴不得别人来帮他一把。本来你是积极向上的,可是如果受到这种人的影响,那么你也很有可能会变成这样的人,所以应该警惕。 04. 斤斤计较的人

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险单号 码: 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背面所载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内,承保下述雇主责任险,特立本保险单。投保 人: 姓 名: 住 所: 营业性 质: 地区范 围: 保险期限: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雇员一览表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署时间:年月日 投保人(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保险公司(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保险有限公司雇主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 上述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 二、赔偿额度 1、死亡: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2、伤残: (1)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最高赔偿额度按保单规定办理。 (2)永久丧失部分工作能力:最高赔偿额度按受伤部位及程度,参照本保单所附赔偿金额表规定的百分率乘以保单规定的赔偿额度。 (3)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5天的,在此期间,经医生证明,按被雇人员的工资给予赔偿。 注:

2018年全国两会热点提案关于退休年龄解读

2018年全国两会热点提案关于退休 年龄解读 《2018年全国两会热点提案关于退休年龄解读》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这里给大家转摘到。 两会代表委员热议延迟退休: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今年将拿出延迟退休方案,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喊”了多年,延迟退休真的要来了。这一涉及亿万劳动者的话题,也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聚焦的热点。延迟退休从方案到落地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实施会带来哪些影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还有哪些期待? [观点]

可能在2022年左右开始实施 对就业冲击有限 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转总体利好 一问政策落地还需经过哪些程序? 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明确,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从人社部拿出方案,到最终全面实施,中间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些业内人士和代表委员表示,至少还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按程序报批、各地出台细则三道程序。 有多年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保工作经验的全国人大代表项晓云说,心得体会延迟退休政策涉及面广,各方观点、意见尚不统一,因此政策方案制定后,必须要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完善修改,这样才能凝聚社会共识,确保政策出台后能够快速落地。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对退休年龄并未有其他详细规定,因此,延迟退休政策可能不涉及法律修

改,“不过,方案完成修改后,肯定还需经过相应程序报经批准,才能最终出台。” 还有专家指出,参考养老“并轨”政策实施过程,延迟退休政策出台后,各地还将结合实际情况,在国家政策基础上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便于基层执行落实。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这项政策可能有若干年缓冲期。2016年开始征求意见,如果2017年正式出台,可能要在2022年左右开始实施。 二问 社保费率会降吗? 有观点认为,延迟退休意味着企业和个人的社保支出总量将继续增加,不利于企业减负和释放生产力。随着延迟退休,社保费率能否下降受到关注。 尹蔚民表示,如果能够顺利推行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等,在确保发放养老金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社保

平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 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二条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 (五)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三条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 (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 (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着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第四条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 (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 (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 (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或本车上的财产损失; (三)保险车辆发生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车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五)因污染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六)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七)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及各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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