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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措施 分部分项分阶段验收步骤及办法

质量保证措施 分部分项分阶段验收步骤及办法
质量保证措施 分部分项分阶段验收步骤及办法

分部分项分阶段验收步骤及办法

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图-1)

创优工程质量保证管理(图-2)

工程质量检验程序

项目部内部的三级检查验收,验收流程(图-3)

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一般程序(图-4)

工程质量检验程序图(图-6)

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图(图-7)

本工程中我公司将实行项目管理,成立专门的项目经理部,下设职能部门,实施对该项目的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见下(图-1)

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图-1)

工程创优管理体系图(图-2)

我公司对本工程设三级质量检查组,在每道工序作业期间,班组质量检查组、项目部质量检查组不断检查,对照设计和施工规范,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三级验收流程如下图-3:

三级验收流程(图-3)

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其质量验收流程如下图。

验收流程如下图(图-4)

工程质量检测程序图(图-6)

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图(图-7)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组织程序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组织程序 一、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及合同规定的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按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规范规定的设计要求。 二、单位工程组织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2、对于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对外单独承包的,建设单位不考虑该部分分包事项,只将该分包纳入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一并统一验收。 3、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将某分项或分部工程单独对外招标的,应由总承包单位验收,甲方分包支付一定的配合费。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一般应在 15 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围:土方开挖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 2、分部验收条件:(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1 1 (3)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与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四、分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

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五、分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项工程的范围:如钢筋工程、摸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 2、分项验收的条件。 1)、钢筋工程验收条件。 a、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形状。 b、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造钢筋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搭接,接头百分比);如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数量(接头百分比)(2)模板工程验收条件: a、每层都要复查,关键轴线及轴线标高一次, b、检查预留孔、洞、及预埋构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摸板是否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d、检查摸板尺寸偏差是否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3)混凝土工程验收的条件: a、混泥土浇注前应检查水泥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按规定送检的试验报告。 b、检查砂石质量。 c、钢筋隐蔽验收是否合格。 d、检查水、电、材料、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及施工技术员是否已全部到位。 六、混凝土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七、建筑安装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专项方案报审表

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 质量保证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 xxxxxxxxxxxxxxxx 公司 xxxx 年xx月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第一节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为贯彻我公司“标准管理多建优质工程,规范操作提供更好服务” 的质量方针,确保本工程施工全优的实现,根据该工程施工图纸、现行施工规程、规范和质量检查验收的有并要求,特制定本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目标 确保优良工程。 二、质量保证体系 我公司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09001质量标准,已建立起一 套行之有效的文件化的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包括了从工程项目的投标、签定合同到竣工交付使用,直到交工后保修与回访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IS09001中19个要素的要求。该体系以质量手册为核心和指导,以程序文件为日常工作准则,以作业指导书为操作的具体指导,所有质 量活动都有质量计划并具体反映到质量记录中,使得施工过程标准化、规范化、有章可循、责任分明。 质量保证体系:见图。

TQC 领导小组 三、质量管理制度和 在本工程施工 IS09001标准的全 施工,公司建立以总 的质量监督检查组 向包 经济保证 质量岗位 组织保证 设置监察 施工保证 制定创新 思想保证 落实培训 方法 中,按照 部要素组织 工程师为首 织机构,横 监察保证 熟知技术 现任制 确定最佳 配备专职 全员质量 计 划 规 划 机 构 标 准 监 督 考 核 r 验 工 计 价 F 信 息 反 馈 监督人员 施工方案 意识教育 质量检验 工序质量 组织工程 合格及优 括各职能机构, 纵向包括公司、项目 部直至施工班组,形成质量管 质量保证体系图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和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改扩建、资源整合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试生产验收、专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 第四条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遵循谁批准谁验收的原则。凡公司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第六条公司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下设项目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副职,工程部、规划部、综合部、审计部、机电部、企管部、安全部、物资管理部、调度指挥中心、生产部、地测防治水部、通风部、财务部、征地办、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项目公司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项目验收办公室负责项目竣工验收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验收年度、月度计划及项目验收各种文件制度,负责验收例会的组织召开,负责落实项目验收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与省局有关部门的接洽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督管理的验收工作,有责任要求项目公司按照专项设计、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项目公司取得验收批文,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项目验收工作如下: (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消防设施验收、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二)安全部负责监督管理矿井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综合部负责监督管理档案验收;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及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细则

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细则 (依据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号: 版本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 检查验收管理细则 1.目的 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技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增强技术责任制,保证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开发工程过程中质量检验过程控制。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开发项目过程的检验验收管理,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3.2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工程部应会同项目部、监理公司及时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后,立即办理验收手续,并配合监督单位评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检查验收人员应由下列人员组成: 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管理人员。 工程部:工程部负责人、工程质量检查人员。 施工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施工技术人员。 监督单位:监理公司及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 3.3各隐蔽工程项目完成后,工程部应及时会同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后,须立即监督施工单位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检查验收人员应由下列人员组成: 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管理人员。 工程部:工程部负责人、工程质量检查人员。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施工技术人员。 监理公司:现场质量监督人员。 4.内容 4.1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 4.1.1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划分

4.1.1.1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建筑的主要部位划分,每个分部又包括若干按主要工种划分的分项工程,按现行规定,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如下: a)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 土方、爆破、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挤密桩、振冲地基、旋喷地基、打(压)桩、灌注桩、沉井与沉箱、地下连续墙、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 b) 主体分部工程 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目工程: 模板、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预应力混凝土、砌砖、砌石、钢结构焊接、钢结构螺栓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油漆、木屋架制作、木屋架安装、屋面木骨架等。 c) 地面与楼面分部工程 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 基层、整体楼地面、木质板面、地面等。 d) 门窗分部工程 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 木门窗制做、木门窗安装、钢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安装、塑钢门窗安装等。e) 装饰分部工程 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 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砖墙勾缝、油漆、刷(喷)浆、玻璃、裱糊、饰面、罩面板及钢木骨架、细木制品、花饰安装等。 f) 屋面分部工程 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 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卷材防水、由膏嵌缝涂料屋面、细石混凝土屋面。4.1.1.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应按专业划分,每个分部工程包括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专项方案报审表 编号:HNSJ-TJ-004 工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名称 致xxxxxxxxxxxxxxxxxxxxxx 项目监理部: 我方已根据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工程质量保证专项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现报上,请予以审查。 附:《质量保证专项方案》 承包商(章)项目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年月日

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 质量保证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xxxxxxxxxxxxxxxx公司 xxxx年xx月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第一节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为贯彻我公司“标准管理多建优质工程,规范操作提供更好服务”的质量方针,确保本工程施工全优的实现,根据该工程施工图纸、现行施工规程、规范和质量检查验收的有并要求,特制定本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目标 确保优良工程。 二、质量保证体系 我公司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09001质量标准,已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文件化的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包括了从工程项目的投标、签定合同到竣工交付使用,直到交工后保修与回访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IS09001中19个要素的要求。该体系以质量手册为核心和指导,以程序文件为日常工作准则,以作业指导书为操作的具体指导,所有质量活动都有质量计划并具体反映到质量记录中,使得施工过程标准化、规范化、有章可循、责任分明。 质量保证体系: 见图。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细则》

建设项目指挥部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和合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中间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达到设计与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特制订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土建、建筑设备)、市政、水利、绿化、体育设施、路灯、供配电、安保监控、人防、规划、消防和环保等有关工程的验收工作。 (三)本细则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并结合指挥部实际情况编制。 (四)工程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根据本办法的有关验收程序,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工序)、分部(部位)、单位工程及整个合同内工程质量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做出评价的活动。 (五)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实施,并对不合格工程形成书面整改意见,指挥部分管领导负责工程验收的指导、监督和主持。 二、验收范围 — 1 —

设计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 三、验收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2]219号); (五)《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建标[2002]99号); (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04年版; (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八)《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九)《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十)《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 (十一)《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十二)《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139-2001); (十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十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十五)《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 2 —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过程中,将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实施控制,这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施工,实行全员、全过程、全面管理和控制。 (1)人员因素的控制: 选用施工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的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由专职质检员负责质量管理;使用技术素质较高的技术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开展经常性质量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全员的质量意识和工作技能的提高。 (2)机械设备因素的控制: 选用科技含量较高、性能好、精确度高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定机定人、定期维护、责任到人,以保证设备完好;根据要求进行设备定期维护、检验、校对、保证其完好、合格、精确。 (3)原材料因素的控制: 成立专门材料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材料管理员;对采购来的材料,有专人负责清点、保管,对有防雨、防潮、防晒要求的材料、设备采取库内保存,暂时露天堆放的材料要做好有效的防护措施以免受到自然或人为的破坏;对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本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及交货验收,验收时查验材质证明的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同意使用后才能用于本工程;未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不得投入使用。 (4)方法因素的控制: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科学组织、严密施工;复杂部位、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关键工艺必须制定技术措施并报工程师批准执行;贯彻技术交底制度,每道工序开工前,先交底后施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测量放样,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复核;每一工序和单元工程完成后,必须经施工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配合监理工程师验收。 (5)环境因素的控制: 做好天气预报分析,作为安排生产的依据。抓紧水文、天气有利条件施工,配备必需的防雨、防晒物资(如防雨布、麻包袋等),确保工程质量不受气候影响。配备足够的排水设施,排除工作面积水,保持加工间和制作场内、外及现场工作面环境清洁卫生,开展文明施工;配备足够容量和数量的照明电源、照明器具,确保夜间施工有足够照明度。施工道路派专人维修, 保证施工道路畅通无阻。 3事后质量控制措施 1)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返工或修整。 (2确保成品及半成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和移交前完好。 (3)及时整理有关资料,保证竣工资料及时、完整,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后续施工。 (4)保修期做好质量回访及保修工作。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 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标准版) 1、建设工程材料(包括钢材、工厂配置的钢制卷管、钢筋、焊条、高强螺栓、烟囱用耐酸胶泥、水泥、黄砂、石子、商品砼、预制砼构件、墙体材料和管道、门窗、防水材料等)的质量,对确保电厂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具有决定性意义,必须十分重视,按各方相应的职责和责任层层把关。 2、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应当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建设工程材料;应当采购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设工程材料;如果工程设计对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有配套要求的,应当采购符合设计要求的配套材料。 3、施工承包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进货检验和质量检测。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1施工承包商自行检测建设工程材料,应取得相应的资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监理单位应当审查建筑工程材料供货商的资质,并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或安装,施工承包商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1监理单位须检查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监理人员参加进入现场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和构配件的检验。 4.2用于工程的主要建设工程材料,进场时施工承包商应按4.6条核查无误后,填报“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供货商资质报审表”和“主要建筑工程材料报审表”并按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提供正式的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及试验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建设工程材料进场使用前施工承包商要按验收标准复验,这些证件应经监理单位复核;经复核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具备上

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1 目的 对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竣工验收进行管理控制,确保经过验收后的工程质量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开发项目各分部、分项、隐蔽工程的验收及竣工验收。 3职责范围项目部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量、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验收。 4管理管理办法 4.1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在下一工序前进行,由项目经理安排专业工程师监控监理公司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作好监控记录。对隐蔽工程中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的部分,项目部会同监理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处理符合要求后,再进行验收。隐蔽工程中的重要部位整改时应摄影(拍照)备查。 4.2对于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各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规范验收。其他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检,对抽检不合格项作出处理意见及抽检记录。 4.3竣工验收 4.3.1 工程完工、竣工资料整理完毕后施工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自检,并填报竣工验收报告送交监理公司审核。 4.3.2 项目经理收到监理公司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 日内通知监理公司组织验收。 4.3.3监理公司组织监理工程师、各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相关规范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由监理公司填发《质量处理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并及时进行复检。 4.3.4项目经理负责审查《竣工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表》,并报工程副总复审。 4.3.5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报送质量监督站,等待竣工验收。 4.3.6对质量监督站所提出的问题由监理公司填发《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并报送整改报告,直至通过竣工验收。

施工过程质量的控制措施

施工过程质量的控制措施 1、施工过程中,原材料的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必须从原材料质量控制着手,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1)严格选择材料厂商,必须是工程所需的合格材料,信誉等级较高,供货质量比较可靠的供货商。 (2)无论是甲供材料,还是乙方自购,当质量不合格时,均不能盲目使用,如是甲供材料,本公司以书面形式提请业主予以更换。 (3)本公司将从进场材料质量、材料加工质量、合作态度、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控制。 (4)当进场材料质量出现不合格时,要求供应厂商予以调换或退货,如材料质量出现严重不合格,将考虑取消该厂商的供货资格。 (5)进场材料严格管理,防止材料出现后天性的不合格,任何材料进场时要检验,搁置一段时间后再使用也要重新检验。 2、技术人员、施工队伍人员素质控制: 保证工程质量不仅生产工人的技术素质要得到保障,而且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也要得到保证。 (1)委派进场施工人员,均持有主管机构颁发的上岗证,特殊人员还持有特种操作证,否则不允许进场施工。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项目和质量安全员,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加强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如管理人员在管理或技术上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则对该管理人员解聘下岗。 (3)进场工人实行试用制,对不服从管理、不听指挥、工作不负责、在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不稳定的职工进行教育、处理、还退的办法。在施工过程中,确保队伍的素质,确保质量的保证。 (4)严格保持工人班组的稳定性和整体技术素质,不允许进场班组人员任意更换、调整或无限度膨胀。在班组的使用上充分发挥班组的特长,做到人尽其才。 3、施工过程施工操作的控制措施 防止不合格工序产生,杜绝不合格工序流入下一过程,是施工过程操作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3号令)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分部分项验收管理办法

分部分项验收管理办法 一、分部分项分作业段验收执行 分项工程按标准划分,可按作业段分批报验。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项目工程部负责分部分项验收的管理并参加模板、钢筋、混凝土、防水、保温、屋面瓦等重要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其余分项工作按不低于25%的比例进行抽查。 隐蔽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经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工程师签字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完成整改,重新进入验收程序。 分部工程验收,施工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 项目工程部应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贯彻验收规、合同要求和中南工艺工法,检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和验收资料、工程实体质量,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敷衍了事、放松标准、延期验收、弄虚作假等现象责令改正,并按本办法进行处罚。 项目管理中心在大小移动中检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对责任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执行处罚。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按作业段进行100%检查验收,项目工程部参加全部模板、钢筋、混凝土、防水、保温、屋面瓦等重要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全部分部工程的验收,

按不小于25%的比例抽查其他分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数据必须即时通过PDA 录入公司ERP系统。 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项目管理中心对项目公司将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弄虚作假的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申报,否则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弄虚作假的按1000元/处进行处罚;总公司对工程分部分项验收进行抽查,发现工程部、监理公司未查到的问题,对两者按500元/处进行处罚;弄虚作假者对工程部、监理公司按1000元/处进行处罚。对于已发放PDA设备,有条件使用PDA设备和ERP系统的,但未实际使用的,每次检查时对项目工程副总和工程部经理各处罚500元。被处罚后未按照要求的期限和标准改正的,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一年多次违反的,将按公司责任追究基本法则处理。项目工程部或有关人员能证明自己已尽到管理责任的,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二、问题的处理 1、分部分项问题种类 根据分部分项验收出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分三个等级:一般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重大质量问题。 1)一般质量问题: a)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 b)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不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比如但不限于下列问题:钢筋工程的搭接、锚固、焊接、绑扎等不符合规和宪章要求但未造成事故可修复整改的;砼局部出现蜂窝、麻面、烂根且深度、面积较小的;砌体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等不满足要求的;楼地面局部有空鼓、开裂、起砂现象的;防水工程基层处理不到位、卷材局部出现空鼓、搭接长度不够等。 2)严重质量问题: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第一节质量措施 1、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保证标准,规范我们的全部质量活动,严格按我公司程序文件进行施工管理,通过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质量分目标的完成,从而确保我公司质量方针的贯彻执行和质量目标的实现,确保用户满意。为了确保该工程的顺利施工,贯彻我公司的质量方针,实现确定的质量目标,我们配备了较高素质的管理、施工、技术、安质、物质、预算、试验方面的人员。特别是技术、安质人员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经验丰富是质量得以保证的主要因素。 2、现场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包括工程技术组、质量安全组、物资设备组、试验室等部门负责人及技术、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设计图纸施工,保证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3、认真审图,将影响质量的问题消灭在施工前。确定防水工程、装饰细部为施工的重点,我们将组织专门人员组成质量攻关小组,认真研究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制定专项技术措施,并负责具体落实。单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写专项施工措施、作业指导书等,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4、加强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尤其是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要从材料采购、进场检验、施工过程检查、重点难点的技术攻关、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所用机械设备的能力鉴定、工序验收等各个环节予以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

5、在工程施工中,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施工的过程监督、检查,严格实行“三检制”,工序交接必须经质量检查员的检验合格后由有关人员的签字方可进行。 6、赋予质量检查员质量否决权。 7、实行样板标准制,优质优价,对于存在质量缺陷较多的施工单位限令整改,否则,要坚决清除出场。 8、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原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项目经理部要严格按照我公司的《采购》程序、《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及《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确保只有检验和试验合格的原材料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后要对需要检验和试验的材料按批量进行有见证抽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路基土方施工前必须清除表层草皮、树根、杂物;对不良地基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所有地基验槽、隐蔽工程必须有相应记录,经监理工程师、设计、质量站等有关人员查验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0、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均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水泥、钢筋等重要材料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经抽样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 11、认真做好各项技术质量指标的检测工作。回填土最佳含水量、路基路面的密实度、回弹模量、抗压强度、沥青砼压实度、机动车道表层设计弯沉值、接地电阻测试、试通电等施工技术质量指标必须符

建设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交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改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司生产有效运营,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造技改工程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司技改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用户单位使用,对施工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设计施工图及变更设计文件; (二)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三)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四)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工程部(或项目部)负责组织验收。 第七条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申请交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工程使用效果和生产正常运行; (二)施工单位按《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实施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主要工艺设备或者设施调试以及联动测试均已完成,主要技术参数达到设计要求;

(五)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第九条技改工程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甲方施工员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工程部及项目部提出申请,工程部及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对该工程进行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单位自检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建立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公司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七)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八)移交使用、维护维修单位的交接资料:设备随机图纸、文字资料(复印件);操作、使用、维护手册;必要的施工图。 第十一条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使用单位、维护维修单位等参加交工验收。参加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工程部及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二)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三)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无施工单位的,由项目部负责),协助工程部及项目部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四)使用单位负责检查工程是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要求,工程能否正常投入生产运行。 (五)维护维修单位检查工程设备、仪器仪表能否正常运行。 (六)施工单位负责提交工程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固定资产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及银行等部门关于竣工验收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草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检查建设过程中对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全面总结投资建设的经验教训,查清设计和施工质量情况,考核固定资产投资效果和新增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同时整理绘制竣工验收资料,为今后扩大再生产、改建、维修和技术改造提供资料,有利于今后生产及企业管理工作。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依据是:上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调整概算,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单),设备技术说明书,建设中上级批准的有关文件,现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防、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从国外引进的成套项目或设备,还应按照国外有关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国外提供的技术标准等进行验收。国外无规定或国外标准低于国内标准的应按国内标准验收。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范围和形式: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竣工,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的,都要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形式,可采用组织验收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方式,或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接颁发证书的方式,以及建设单位自定的其它方式。 一般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工艺和技术比较复杂的项目、实施时间长且内容多、工作量大的项目,均应采用组织验收委员会的方式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凡是单纯设备购置(含进口设备)、工艺和技术简单的项目(包括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内容少、工作量小的项目,在单项工程验收手续齐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防、技术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出具认可依据,竣工决算正确无误且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可采用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直接颁发验收证书的方式进行竣工验收。 用自有资金建设且工作量很小的项目,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可采用建设单位自定的其它方式进行竣工验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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