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增值税税务筹划

增值税税务筹划

增值税税务筹划
增值税税务筹划

【例1】某企业为生产企业,当年被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其购进的含17%增值税的原材料价税总额为50万元,实现含税销售额为70万元,次年1月份主管税局开始新年度纳税人认定工作,企业依据税法认为虽然经营规模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标准,但会计制度健全,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并且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因此,该企业既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也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该企业应当如何进行纳税人类别的税务筹划。

该企业含税增值率=(70-50) ÷70=28.57%

实际含税增值率为28.57%,大于两类纳税人含税平衡点的增值率,选择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将重于小规模20.05%纳税人,因此,该企业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更为有利。若为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

70÷(1+17%)-50÷(1+17%)=2.91(万元)

若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

70÷(1+3%)×3% = 2.04(万元)

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降低额= 2.91 – 2.04 = 0.87(万元)

【例2】某科研所为非企业性单位,所研制的产品科技含量较高,预计不含税销售额

2 000万元,购当年进不含增值税的原材料价款为800万元,该科研所如何进行纳税

人类别的税务筹划?

税法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即该科研所作为非企业性单位,只能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但该科研所可以将该部分独立出去,通过注册成立一个企业,即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

该科研所预计抵扣率= 800÷2000=40%

预计抵扣率为40%,小于两类纳税人平衡点的抵扣率82.35%,注册企业并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后的增值税税负将重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该科研所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更为有利。

若为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

= 2 000×17% - 800×17% = 204(万元)

若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

= 2 000 ×3% = 60(万元)

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降低额

= 204 - 60 = 144 (万元)

?抵扣率节税点判别案例

?ABC通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手机综合营销的公司,业务覆盖手机零售、批发、连锁经营、维修管理及综合经营等方面。主要的经营产品有GSM手机;、CDMA手机、3G手机、手机充电器、手机数据线、手机耳机等手机零配件。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现在拥有三个门市部,聘有员工二十余人。(假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下面以销售两种商品为例来比较不同纳税身份的的税收负担,从而进行纳税身份的选择筹划。(假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销售含税价格为2000万元的手机,其含税进价为1700万元。

?销售不含税价格为50万元的数据线,其不含税进价为30万元.

?(1)该企业含税销售额抵扣率=1700÷2000×100%=85%

?由于85%>79.95%,(一般纳税人节税点),该企业申请作为一般纳税人有利于节税。?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2000-1700) ÷(1+17%)×17%=43.59万元

?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2000÷(1+3%)×3%=58.25万元

?所以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节税14.66万元。

?(2)该企业不含税销售额抵扣率=30÷50×100%=60%

?由于60%<82.35%,(一般纳税人节税点),该企业申请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有利于节税。?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50-30)×17%=3.4万元

?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50×3%=万1.5元

?所以企业申请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节税1.9万元。

案例二

某锅炉生产企业,年含税销售额在50万元左右,每年购进含增值税价款的材料大致在45万元左右,该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人资格时,既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也可以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企业应申请哪种纳税人身份对自己更有利?

?该企业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为:(50-45)/50×100%=10%

?由于10%<20.05%(一般纳税人节税点),所以该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有利节税。?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为:

?(50-45)/(1+17%)×17%=0.7265(万元)

?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为:

?50/(1+3%)×3%=1.4565(万元)

?所以,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节税0.73万元。

?【例】企业甲为促进产品销售,规定凡购买其产品2000件以上的给予价格折扣20%。

该产品单价为20元,则折扣后价格为16元。

?折扣前应纳增值税额=2000×20×17%=6800(元)

?折扣后应纳增值税额=2000×16×17%=5440(元)

?折扣前后应纳增值税额之差=6800-5440=1360(元)

?就这笔业务来说,税法为纳税人提供了1360元的节税空间。

?销售方式的筹划可以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筹划结合起来,如果企业销售方式的划分以结算方式为标准,则销售方式决定了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而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早晚又为减轻税负提供了筹划机会。

?

?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决定在春节期间进行商品促销,商场经理拟定了三种促销方案:一是商品八折销售;二是购物满100元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三是购物满100元,返还20元的现金。假定该商场商品毛利率为30%,销售额为100元的商品,其成本为70元,消费者同样购买100元的商品,商场选择哪一方案最有利?

?方案1:商品八折销售时,价值100元的商品售价80元,成本70元。

?应纳增值税额= 80/(1+17%)×17%

?-70/(1+17%)×17% = 1.45(元)

?方案2:赠送商品时,商品售价100元,成本70元;赠送商品不同于捐赠,实为有偿销售,其销项税额隐含在销售商品售价中,因此,不应单独计算其销项税额。

?销售商品应纳增值税额= 130/(1+17%)×17% -70/(1+17%)×17% = 8.72(元方案3:返还现金时,价值100元的商品售价100元,成本70元。

?应纳增值税额= 100/ (1+17%)×17%

?-70/(1+17%)×17% = 4.36(元)

?上述三种方案中,方案1最优。企业在选择方案时,除了考虑增值税的税负外,还应考虑其他各税的负担情况,如企业所得税等。

?【例】A企业与B企业在3月6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A企业向B企业销售某种型号的推土机,总价值2 000万元,双方合同规定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价税款。A企业于当日向B企业发货,并到当地某银行办理了托收手续。4月15日,B 企业收到A企业的全部推土机,对其进行技术检测后,认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拒绝付款,并将全部推土机退回。

?采取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的确认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因此,A企业在3月6日未收到货款的情况下,应当确认并垫付销项税额340万元。虽然这笔税款可以在退货发生的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但这种抵扣与以前的垫付是有一定时间间隔的,相当于企业占用了一部分资金用于无回报的投资,而且还要承担资金成本2.11万元(340×5.58% ÷360×40,银行贷款利率为5.58%),对于资金比较紧张的企业而言,无疑是一种损失。

?应当慎重选择结算方式。

?某服饰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了占领市场,以不含税单价每套1000元出售自产高级西服,该公司本月共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5日,向本市各商家销售西服6000套,该公司均给予了2%的折扣销售,但对于折扣额另开了红字发票入账,货款全部以银行存款收讫。

?(2)6日,向外地商家销售西服1000套,为尽快收回货款,该公司提供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本月15日全部收回货款,厂家按规定给予优惠。

?(3)10日,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给消费者200套西服,3年后厂家将全部货款退给消费者,共开出普通发票200张,合计金额234000元。

?(4)20日,以30套西服向一家单位等价换取布料,不含税售价为1000元/套,双方均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且专用发票未通过税务认证。

?请计算该公司本月的增值税税额。

?1)折扣销售,将折扣额另开具红字发票的,意味着不可以扣除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为:6000×0.1×17%=102(万元)

?2)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

?销项税额为:1000×0.1×17%=17(万元)

?3)还本销售,不得扣除还本支出

?销项税额为:234000÷(1+17%×17%÷10000

?=3.4(万元)

?4)以货易货,按换出商品的同期销售价计算销售额

?销项税额为:30×0.1×17%=0.51(万元)

?合计销项税额:102+17+3.4+0.51=122.91(万元)

?

?若实际的含税价格比小于Rc(节税点)时,应当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若实际的含税价格比大于Rc,应当选择一般纳税人的货物

?从销售定价而言,小规模纳税人在确定货物的价格时,应当依据一般纳税人货物的含税价格,使其货物含税价格略低于或等于一般纳税人货物含税价格的Rc倍。?【案例】某服装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预计每年可实现含税销售收入500万元,需要外购棉布200吨.现有A、B、C、D四个企业提供货源,其中A为生产棉布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7%;B、C为生产棉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委托主管税局代开增值税缴纳率为3%的专用发票;D为个体工商户,仅能提供普通发票。

?A、B、C、D四个企业所提供的棉布质量相同,但是含税价格却不同,分别为每吨2万元、1.55万元、1.5万元和1.45万元。作为采购人员,应当如何进行购货价格的税务筹划,选择较为合适的供应企业?

?B与A的实际含税价格比率=1.55÷2=77.5%<88.03%

?C与A的实际含税价格比率=1.5÷2=75%<88.03%

?D与A的实际含税价格比率=1.45÷2=72.5%<85.47%

?

?通过上述不同纳税人含税价格与以一般纳税人含税价格的比率计算,以及与收益平衡时的价格比率的比较,可以看出:选择从A企业购进棉布显然不合算,应当选择B 、C或D企业,但从4个供货单位因此而产生收益额的比较,应选择C企业作为供货单位,较为合算。

?(1)从A企业购进:

?应纳增值税额= 500/(1+17%)×17% -(200×2)/ (1+17%)×17% =14.53(万元)

?收益额= 500/(1+17%)-(200×2)/ (1+17%)-14.53 =70.94(万元)

?(2)从B企业购进:

?应纳增值税额=500/(1+17%)×17% -(200×1.55)/ (1+3%)×3%=63.62(万元)

?收益额= 500/(1+17%)-(200×1.55)/ (1+3%)-63.62=62.76万元

?(3)从C企业购进:

?应纳增值税额=500/(1+17%)×17%-(200×1.5)/ (1+3%)×3% =63.91(万元)

?收益额= 500/(1+17%)-(200×1.5)/ (1+3%)-63.91 =72.18万元

?(4)从D企业购进:

?应纳增值税额=500/(1+17%)×17%=72.65(万元)

?收益额= 500/(1+17%)-(200×1.45)-72.65=64.70(万元)

?注意

?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时除了考虑获得的收益外,还应考虑由于增值税税负不同而导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变化。采购货物涉及的增值税,在销项税额一定的情况下,能索取17%、3%专用发票和不能索取专用发票时的税费总额是依次递增的。

?【案例】某工业企业1月份购进商品1 0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购进价款10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该商品经生产加工后销售单价1 2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月销售量100件(增值税税率17%),则各月销项税额均为2.04万元。但由于进项税额采用购进扣税法,1-8月份因销项税额16.32万元(2.04×8),不足抵扣进项税额17万元,在此期间不纳增值税。

?1)一次性认证,9、10月份分别缴纳2.04*9-17=l.36万元和2.04万元,共计3.4万元(2.04×10 - 17)。这样,尽管纳税的账面金额是完全相同的,但如果月资金成本率2%,通货膨胀率3%,则3.4万元的税款折合为1月初的金额为2.18(万元)?2)各月均衡纳税为3.4÷10=0.34,各月均衡纳税的税税款折合为1月初的金额为

3.39(万元)

?3)上述计算可以看出,延缓纳税比各月均衡纳税的税负要轻。

?【案例】A企业以一批库存商品彩电,换取B企业的一批库存商品微波炉,双方均备日后销售。彩电的账面价值为20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为21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计税价格为公允价值;微波炉的账面价值为21.5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为21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计税价格为公允价值,整个交易过程除增值税以外,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的税费。

以物易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是指购销双方不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1)A企业增值税的计算。

企业库存商品与库存商品相交换,应视同销售行为,按计税价格计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换出商品的销项税额=21 ×17% = 3.57 (万元)

换入商品的进项税额=21 ×17% = 3.57 (万元)

该业务应纳增值税额=3.57 –3.57 =0(万元)

(2)B企业增值税的计算。

B企业库存商品与库存商品相交换,同样应视同销售行为,按计税价格计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换出商品的销项税额=21 ×17% = 3.57(万元)

换入商品的进项税额=21×17% = 3.57(万元)

该业务应纳增值税=3.57-3.57=0(万元)

从上述计算可以看出,交易双方以等额公允价值进行交易。在等价交易的情况下,换入商品与换出商品的增值税额相等,所以应纳增值税额为0万元。但是在实际的以物易物交易过程中,双方均会出于自身的经营目的,采取非等价的物物交易,从而为物物交易的税务筹划提供了机会。

七、加工方式的税务筹划

(1)A企业采取经销加工方式。

应纳增值税额=500×210×17%-50×1 250×3%-1 600=14375(元)

收益额=500×210-50×1250-14345=28125(元)

(2)A企业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应纳增值税额=82×500×17%-1 600=5370(元)

收益额=41 000-5 370=35630(元)

通过比较,采用来料加工方式比经销加工方式可多获得收益7505元(35 630- 28128),应纳增值税额减少了9003元(14375-5370)。

(3)B企业采取经销加工方式。

应纳增值税=50 ×1 250×3%=1875(元)

收回成本= 500×210×(1+17%)=122 850(元)

(4)B企业采取委托加工方式。

应纳增值税=0

收回成本= 500×1250+41000×(1+17%)=110 470(元)

对A企业而言,在现有条件下采取来料加工比经销加工更合算,通过B企业收回产品的成本及其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比较,可以判断出B企业选择来料加工方式也比较合算,因为该加工方式较之于经销加工收回的成本降低了12 380元(122 850-110 470),应纳增值税额减少了3 750元。

(一)兼营不同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项目

某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的经营收入有机电产品销售额260万元,其中农机销售额80万元。企业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0万元(销售额均为不含税销售额)。

(1)末分别核算。

应纳增值税额

=260×17%-40 = 4.2(万元)

(2)分别核算。

应纳增值税额=(260-80)×17%+80×13%-40 = 1(万元)

分别核算可以为该企业降低增值税税负3.2万元(4.2万元- 1万元)。

【案例】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以聚氯乙烯为原材料加工生产塑料盆和农用塑料薄膜。该企业当月的塑料盆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塑料薄膜的含税销售额为60万元。当月购进聚氯乙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款8.5万元,要求按税负不能通过提价转嫁进行税务筹划。

农用塑料薄膜免税

(1)未分别核算

应纳增值税=(100+60)/(1+17%)×17%-8.5

= 23.25-8.5=14.75(万元)

(2)分别核算

应纳增值税额= 100/(1+17%)×17%

-8.5/(100+60) ×100=14.53-5.31=9.22(万元)

分别核算可以为企业降低增值税税负5.53万元(14.75万元-9.22万元)。

对于兼营及混合销售的税务筹划,将在营业税的税务筹划中阐述。

【例14】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B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A企业欲同B企业签订一项代销协议,由A企业委托B企业代销产品,不论采取何种销售方式,A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代销协议方案有两个:方案一是采取代销手续费方式,B企业以1000元/件的价格对外销售A企业的产品,根据代销数量,向A企业收取20%的代销手续费,即B企业每代销一件A企业的产品,收取200元手续费,支付给A企业800元。方案二是采取视同买断方式,B企业每售出一件产品,A企业按800元的协议价收取货款,B企业在市场上仍要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A企业的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即200元/件归B企业所有。假定到年末,A企业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B企业可售出该产品1000件。作为A、B企业应当采取哪一方案较为合适。

采取方案二与方案一相比:A企业应纳增值税额减少3.4万元;B企业应纳流转税额增加2.4万元;A企业与B企业合计应纳流转税额减少1万元。因此,作为A 企业而言应当选择方案二;作为B企业而言应当选择方案一;作为A、B企业的共同利益而言应当选择方案二。(二)行政区划变更的税务筹划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移送环节视同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这一视同销售的规定,是以县(市)区划为界限的,因此,统一核算的机构间的货物调拨就有税务筹划的可能。

【例15】B县的甲企业是一家饮料企业(一般纳税人),其产品主要通过甲企业在A市的各个区设立的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销售,预计销售成本为200万元,进项税额为25万元,企业销售总额300万元,各分支机构的市场销售总额为350万元。后经批准A市将邻近地区的B县划入其管辖范围,并将B县升格为A市的B区。B县行政区划的变更对甲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会有多大的影响。

1.B县在划入A市前

应纳增值税额=300×17%- 25+350×3%

=36.50(万元)

因为甲企业调拨给A市的各分支机构的饮料,尽管未销售,还在分支机构的仓库内,但都要作销售处理。同时由于其分支机构不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要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便形成了“双重”征税。

2.B县在划入A市后

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B县变成A市的B区,甲企业和其分支机构处在同一市内,甲企业调拨给分支机构的货物不属视同销售,分支机构不用“双重”纳税。

应纳增值税额=350×17%-25

=34.50(万元)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企业运用行政区划的变动,合理设置了关联机构,从而降低增值税税负2万元(36.50万元-34.5万元)。

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节税案例】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建筑企业经营环境复杂,税制改革初期还面临诸多问题,甚至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阻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建筑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环境下如何进行纳税筹划进行研讨,有效减少企业税务负担,促进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企业在增值税环境下税务管理的现状 1.公司组织架构和商业模式陈旧 首先,建筑业经营环境复杂,大型建筑集团一般拥很多的子、分公司及项目部,管理上呈现多个层级,导致集团内部存在层层分包的情况。增值税具有链条抵整扣的特点,对建筑企业的组织结构及经营模式提出了挑战,管理链条不能连续,税务风险就越大,甚至造成增值税进销项税额不匹配,从而多交增值税。其次,建筑业普遍存在挂靠、分包、转包、借用他人资质等经营导致企业无法取得进项税。 2.企业税负不减反增 当前很多施工企业粗放经营,财务管理薄弱,税收核算能力不高,如何正确选择纳税模式成为项目管理面临的首要问题。另外,成本费用无法取得进项专票。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占总成本30%左右的人工成本无法抵扣;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无证经营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困难,作为主要原材料的商混、砂石料等地材可按简易办法纳税且适用3%的征收率,进销税率相差达8%;企业税改前采购设备已无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票。 3.合同管理不完善,资金流趋于紧张化 建筑施工项目周期长、资金量大,工程款拖欠问题严重,导致企业应收应付之间矛盾加剧。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没有得到有效提升,仍沿袭改制前的老办法,没有对上游单位工程款支付条款加以约束,由于增值税下纳税时间的差异,一旦对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施工方就要垫付税金。对下游单位签订的合同缺乏合理资金支付筹划,必然加剧建筑企业的资金负担,引发资金链条断裂的危机。 4.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首先,管理人员缺少对增值税管理的认知。有些管理人员还没有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在发票的取得、开具、传递、保管等环节容易出错,从而产生涉税风险。其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核算体系不健全。与营业税,增值税的核算科目发生改变,原有核算体系已经过时,会计核算难度增加,对财税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二、建筑企业税务筹划分析 1.调整优化现有组织架构 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改变企业内部多级法人、层层分包的组织结构及经营模式,使企业组织结构由高长型向扁平型转变。通过合并规模较小或者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单位、撤销不必要的中间管理层级、合并管理职能相关或者相同的单位、资质较低的或者没有资质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等手段压缩管理层级,缩短增值税链条,降低税务风险。

增值税税务筹划

增值税税务筹划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第三章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一、纳税人身份认定上的税收筹划 二、日常业务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三、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 一、纳税人身份认定上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并非尽然。我们知道,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在于通过减少税负支出,以降低现金流出量。企业为了减轻税负,在暂时无法扩大经营规模的前提下实现由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的转换必然要增加会计成本。 例如,增设会计账薄,培养或聘请有能力的会计人员等。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税负减轻而带来的收益尚不足以抵扣这些成本的支出,则宁可保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除受企业会计成本的影响外,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也并不总是高于一般纳税人。 实际税负水平的比较: 1.假定某商业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12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增值税率,但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固定资产)较少,只占销项税额的10%。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 应纳增值税额=120×17%-120×17%×10%=18.36万元 2.如果将该企业分设两个批发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那末,一分为二后的两个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分别为70万元和50万元,就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适用3%征收率。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别缴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额=70×3%+50×3%=2.1+1.5=3.6万元。 划分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可比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14.76万元。

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本科论文

毕业论文 学生姓名:学号: 2009 系部:经管系 专业年级:会计学2009级 题目: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指导教师: 2013年5月24日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诚信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本科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除论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论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本科毕业论文作者签名:(亲笔签名) 年月日

摘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科学和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也日趋完善。经过多年的实践,多次进行改革与转型,增值税税制的实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本文以中小企业为主要研究对象,站在纳税人的角度,从分析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现状出发,通过对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进行探讨,着重抓住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进行研究,并结合比较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分析,最终提出了完善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对策。总而言之,增值税税制仍在不断的实践和改革中,中小企业应及时根据最新政策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制定一份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才能实现企业和国家的双赢。 关键词: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of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scientific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has been rapid in the process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tax law system is also maturing. After years of practice, many reforms and restructur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V AT regime has achieved great success.In this paper, as the main object of SMEs,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from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V AT tax planning to taxpayers angle, through the SME V AT tax planning are discussed, focusing on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to seize the specific V AT tax planning methods research, combined with comparative analysis and other methods for analysis, and ultimately improve the SME proposed V AT tax planning countermeasures.

毕业论文之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题目增值税税务筹划研究 学院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学号

指导教师 2011 年 03 月 16日

开题报告填写要求 1.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2周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系主任审查后生效。 2.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可从教务处网址上下载)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3.学生查阅资料的参考文献理工类不得少于10篇,其它许多于12篇(不包括辞典、手册)。 4.“本课题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至少2000字,其余内容至少1000字。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1.本课题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目的及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进展和深入,市场竞争已在全球范围内展开。而且随着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流淌,资本利润率的摊薄,企业整体税负的高低越来越直接阻碍到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如何降低税负,增加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已是企业财务治理的重要目标。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下,企业要在这大环境下立于不败之地,想着幸免税收或者少缴是不肯能,而是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能够降低税负,使降低企业的成本。所谓税务筹划确实是法律许可的条件下,企业利用税法给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依照自身经营活动的特点,通过事先筹划,对各项应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做好纳税前的一系列前瞻性规划工作,相对降低企业税负。按现行税收实体法的规定,几乎每个税种都有筹划空间,只是企业之间因行业性质不同,生产经营各有特点,税收筹划的侧重点不尽相同。所谓增值税税务筹划确实是纳税人在合法、明白法的前提下,通过比较分析,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增值税纳税方案以达到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的目的。 增值税既能有效的保证政府财政收入,有具有税收中性的特征,越来越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纳。尽管增值税是价外税,但由于税负的转嫁的不完全性等因素,出于企业合法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其税务筹划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纳税人身份的选择空间、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和销售方式的选择规定等,给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税务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和空间。纳税人能够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等事先活动和安排,满足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税务筹划的要紧缘故是纳税人受经济利益驱使而产生的规避纳税义务的愿望和要求,当纳税人同意日益严格的税务稽查时,应具有的理性反应确实是选择税务筹划。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行为主体,追求所有者利益最大化,是一种尽可能实现自身利益的冲动,只是如此的冲动要受到法律和理性的约束。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自从1954年法国成功的把旧的营业税改为增长税以来,其阻碍特不广泛。由于增值税是是一个高效、中性的税种,因而倍受各国青睐,短短的40几年就风靡全球。截止2004年,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增值税。我国从二十世纪70年代末开始引进增值税,进行了两个时期的改革。 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对增值税的改革力度较大,扩大了增收范围、简化了税率档次、实行了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抵扣税款机制,在税制和治理的科学化与国际化有了重大突破。然而,我国现行增长税,不管是在税制上,依旧在征收治理方面,与理想的成熟性增值税相比,都有专门多的差距,还属于进展性即不完整性增长税,增值税的优越性还没充分发挥,尚存在诸多的问题和弊端。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行增值税改革,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 生产型增值税是以销售收入扣除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后的余额作为课税增值额;然而固定资产折旧额不予扣除;计税基数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生产型增值税税基广,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但税基包含折旧,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鼓舞投资。目前,全球只有巴西、巴基斯坦、多米尼加等极少数国家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而消费型增长税是以

基建期税务筹划.doc

陕西华电榆横煤化工有限公司基建阶段 税务筹划 第一章:税务筹划目的 为了我公司能达到减轻税负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通过对万吨级甲醇制芳烃试验装置建设过程的税务管理得出的经验和查阅税收相关资料,并对税务机关工作工作人员的纳税咨询,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对我公司即将开工建设的大化工项目及煤矿项目进行税务筹划。 第二章:增值税 作为工业企业,我公司的主营税种为增值税,并且我公司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以我着重对增值税进行筹划。 第一节:我国现行对固定资产购进进项税抵扣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 年第538号)中规定企业用于不动产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2008年第50号令)第23条规定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是指《固

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中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后附《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 第二节:根据我公司尚处于筹建阶段,即将开始基建,针对现状对增值税进行具体的筹划: 一、物资采购部门需根据固定资产购进相关进项税抵扣规定,要完全掌握所采购的物资属不属于可抵扣的范围,在可抵扣范围中的在招标过程中必须选择一般纳税人的供货厂商进行采购,不属于可抵扣范围的采购在同等质量物资采购中,根据最低价中标的原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属于可抵扣的范围必须在合同约定中明确需供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设备物资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设备物资名称的开具要规范填制,实现规范留抵,如煤矿俗称的“大型支架”每台20余万元,要准确填制为“支架设备”,否则,税务部门从字面认定材料,造成认证失败。造成损失的物资采购部门具体经办人员必须与供货方沟通重新开具发票,无法重新取得由物资采购业务人员承担损失。 三、设备与土建工程不是配套设施能独立招标签定不能混合签订,以免造成设备与建筑物形成配套设施的假象,影响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doc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217845878.html,/new1_view.asp?newsid=16069 一、纳税人身份的认定 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并非尽然。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在于通过减少税收支出,以降低现金流出总量。企业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在暂时无法扩大经营规模的情况下,实现由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的转换,必然会增加会计成本。例如,增设会计账簿,培养或聘请有能力的会计人员等。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税负减轻带来的收益尚不足以抵扣这些成本的支出,则宁可保持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 假定某物资批发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但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只占销项税额的10%。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45.9万元(300万元×17%-300万元×17%×10%)。如果将该企业分设为两个批发企业,各自作为独立核算单位,一分为二后的两个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60万元和140万元,那么两者就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适用6%的征收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分别缴纳增值税9.6万元(160万元×6%)和8.4万元(140 万元×6%)。显然,划小核算范围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较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27.9万元。 企业选择哪种纳税人对自己有利呢?主要方法有以下三种: 1.增值率判断法。在使用增值税税率相同的情况下,起关键作用的是企业进项税额的多少或者增值率的高低。增值率与进项税额成反比关系,与应纳税额成正比关系。其计算公式如下:进项税额=销售收入×(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收入(不含税)-购进项目价款销售收入(不含税) 或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收入×17%-销售收入×17%×(1-增值率) =销售收入×17%×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收入×6% 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计算如下: 销售收入×17%×增值率=销售收入×6% 增值率=6%/17%×100%=35.3% 于是,当增值率为35.3%时,两者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5.3%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35.3%时,则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2.抵扣进项税额物资占销售额比重判别法。上述增值率的计算公式可以转化如下: 增值率=(销售收入-购进项目价款)/销售收入 =1-购进项目价款/销售收入 =1-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销售额的比重 假设抵扣的购进项目占不含税销售额的比重为x,则: 17%×(1-x)=6% 解得平衡点为: x=64.7%

增值税避税筹划案例(doc18)

增值税避税筹划案例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的一种流转、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进行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法已经作了重大变革,更趋于公平和规X,充分体现了主体税制与市场机制协调宜的原则。 我国现行增值税具有普遍征收、价外计税、使用专用发票、税简化的特点。现行增值税制充分体现了"道道课征、税不重复"的基本特性,反映出公平、个性、透明、普遍、便利的原则精神,对于抑制企业偷税、漏税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税法中的多种选择项目依然为纳税人进行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如何充分地利用这些可能性为我们企业的合理避税服务呢?这里将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结合不同的方法,如利用购进扣税,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利用分散优势,利用联合经营,利用"挂靠",利用混合销售等等为读者提供实际实践的思路和具体操作的方法。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小规模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扣税凭证避税筹划案例、进项税额调整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挂靠"避税筹划案例、利用"分散优势"避税筹划案例、利用"联合经营"避税筹划案例、利用"混和销售"避税筹划案例和购进扣税筹划案例。

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除特殊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外均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本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样,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具体而言可以从两方面人手。 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额。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利用销项税额避税的关键在于: 第一,销售额避税; 第二,税率避税。一般来说,后者余地不大,利用销售额避税可能性较大。就销售额而言存在下列避税筹划策略: (一)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 (二)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处理,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三)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采取措施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四)设法将销售过程中的回扣冲减销售收入;

增值税筹划案例分析(DOC 17)

增值税的筹划 本章在详细介绍增值税纳税人及其认定标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减税、免税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等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增值税的特点和税法规定,从对纳税人身份认定的筹划,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环节的筹划,到企业分立的纳税筹划,以及如何创造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进行避税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 第一节增值税的纳税法规 一、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业户和其他个人等。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划分标准基本依据是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以及企业规模的大小;而衡量企业规模则主要依据企业年销售额。现行增值税法规以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为依据来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税法的规定,下列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非企业性单位,经常发生增值税纳税行为且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3.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或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一月底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毕业论文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毕业论文 目录 第一章绪论 (1)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1)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 第二章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 (3) 一、增值税的概述 (3) 二、纳税筹划的概念及特点 (3) 第三章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几个重要问题 (4) 一、纳税筹划的意义 (4) 二、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特征 (5) 三、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 (6) 四、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 (7) 第四章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 (8) 一、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8) 二、通过分立或分散经营进行增值税筹划 (9) 三、通过合并或联营进行增值税筹划 (9) 四、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9) 第五章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0) 一、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0) 第六章结论与展望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附录 (14)

第一章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整个国民经济总体水平的提高,我国的税收筹划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国内的税收筹划和相关人员应该抓住发展机遇,迅速提高从业能力,抢占国内市场。 所谓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收法规制度,在符合或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等方面的活动进行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设法谋取最大税后收益,使企业在合法前提下减轻税负,是纳税人采取合法手段做出的有利于自身的财务安排。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对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概念的探讨,首先是基于税收筹划概念的分析。税收筹划概念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叶由西方引入我国,译自 tax-planning 一词,也译作税务筹划、纳税筹划、税务计划等。税收筹划是一门涉及多门学科知识的新兴的现代边缘学科,许多问题尚不成熟,因而国际上对其概念的描述也不尽一致。 例如:荷兰的《国际税收辞典》一书中说: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通过对经营活动和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印度尼西亚税务专家亚萨恩威所著的《个人投资与税收筹划》认为: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通过对税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享有最大的税收利益。而美国南加州大学的梅格博士在其《会计学》一书中将税收筹划定义为: 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和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少缴税,这个过程就是税收筹划。 在我国,随着市场主体的逐步成熟,纳税已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成本支出,企业开始关心成本约束问题。然而人们对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这个问题的说法也有所不同,我国税收筹划专家赵连志认为: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进行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约税收成本的税收收益。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税收筹划的外在表现就是“缴税最晚、缴税最少”。我国学者盖地认为:税收筹划也称税务筹划、纳税筹划,是指企业(自然人、法人)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不限一国一地),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企业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和“不允许”、“应该”与“不应该”

第一部分 增值税纳税筹划

第一部分增值税纳税筹划目录 01纳税人的筹划 02销项税额的筹划 03进项税额的筹划 04计税方法的筹划 05适用税率和征收率的筹划 06税收优惠的筹划 07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 01纳税人的筹划 01丨01 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01丨02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筹划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判别方法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含税收入/(1+税率)×税率 进项税额=含税购进额/(1+税率)×税率 增值率=(含税收入-含税购进额)÷含税收入 含税购进额=含税收入×(1-增值率)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含税收入/(1+税率)×税率-含税购进额/(1+税率)×税率 =【(含税收入-含税购进额)/(1+税率)】 =含税收入/(1+税率)×增值率×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含税收入/(1+征收率)×征收率 当二者税负相等时,其增值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即

含税收入/(1+税率)×增值率×税率=含税收入/(1+征收率)×征收率 增值率=【征收率/(1+征收率)】×(1+税率)/税率 当增值税率为16%,征收率为3%时 增值率=21.12%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一般纳税人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无差别平衡点增长率 16 3 21.12 10 3 32.04 6 3 51.42 案例 某工业企业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1月—2018年12月应征增值税含税为480万元,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其销售对象主要是最终消费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特别要求,购进项目金额(含税)393.6万元,试运用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分析该工业企业2019年增值税的纳税策略。 案例解析 增值率=(480-393.6)/480=18%<21.12% 即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税负要重于一般纳税人,应及时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含税购进额/(1+税率)×税率 增值率=(含税收入-含税购进额)÷含税收入 =1-含税购进额/含税收入 =1-抵扣率 抵扣率=1-增值率 =1-【征收率/(1+征收率)】×(1+税率)/税率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一般纳税人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16 3 78.88 10 3 67.96 6 3 48.58

如何进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如何进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额,在计算增值税时,既涉及到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又涉及到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由于税法的多种规定,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各种合理合法的手段,降低当期销售额,扩大当期购进项目金额,做好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增值税销售额的筹划销售方式的选择的筹划在企业的销售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的目的,往往采取多种多样的销售方式。不同的销售方式下,销售者取得的销售额会有所不同,对不同销售方式如何确定其增值税的销售额,既是企业关心的问题也是税法必须分别予以明确规定的事情。在前面章节里,相关的内容已述及,在这里只就折扣销售税收筹划问题作以阐述。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如购买10件该产品,给予价格折扣10%,购买20件该产品,给予价格折扣20%等。由于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因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这一规定,无形中就为企业提供了节税空间。在这里需要说明几点:第一,折扣销售不同于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指

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惠(如在10天内 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 理财费用,因此,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第二,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 的“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某大型商场是增值税的 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商品六折销售;二是购物满200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成本为40元,均为含税价);三是购物满200元,给返还60元的现金。假定该商场销售利润率为40%,销售额为200元的商品,其成本为120元,消费者同样购买200元的商品,对于该商场选择哪种方式最为有利呢? 打折销售。商品六折销售,价值200元的商品售价140元。增值税:[140÷(1+17%)×17%-120]/[1+17%)×17%]=2.9(元)赠送商品。其增值税税额为:200÷(14-17%)×17%-120×(1+17%)=11.62(元)赠送60元的商品视同销售,应缴增值税:60÷(1+17%)×17%-40÷(1+17%)×17%=2.9(元)。合计应缴增值税:11.62+2.9=14.52(元)返还现金。销售200元的商

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关于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明确指出除去国家政府规定一些项目免征增值税之外,其它行业纳税人都是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缴纳增值税。 从实际出发,国家政府现行的、针对行业不同的增值税税率也是有所不一样的,2018年5月1日以前,像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为17%,5月1日增值税调整之后,下降了一个1个百分点;另外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基础电信等服务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在如今这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时代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创业大军层出不穷,但是很多跟税点点合作的企业老板,亦或是创业者,不禁摇头,企业创立初期,到运营2年多,缴纳税收之后,人工成本、租借场地费用、日常办公开支,每年拿到手里的才10万出头一点,第二年企业发展的新规划、资金都是大问题。

在这里,今天我们所说的一个关于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是值得参考的,都知道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很有区别的,而且就增值税来说,缴纳的税点也是不同的。以实际案例来说,我们通过国家税收政策允许的方式,在税点点合作的上海崇明某个园区,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方式,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在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样计算下来,就会发现企业能够合理的节省下不少钱。置换身份:选择不同纳税人身份进行纳税筹划,这种税务筹划已经在很多中小型企业中流行开来。 另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要合理避税的话,几种方式相结合的效果会更好。首先企业能够取得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尽量获取,然后,对于公司的销售可以适当进行变通,降低公司的应税销售额。接下来就是依据优惠税收政策,从而对企业所经营的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以方便达到优惠税收政策要求的条件,进行合法节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节税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一些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这种方式与本身享受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

增值税税务筹划问题的探讨

东北电力大学学报 第26卷第5期 Journa l O f Northea st D i a nli Un iversity Vol.26,No.5 2006年10月Na tura l Sc i ence Ed ition Oct.,2006 文章编号:1005-2992(2006)05-0020-04 增值税税务筹划问题的探讨 张 冰,唐秀伟 (东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吉林吉林132012) 摘 要:税务筹划就是纳税人通过其自身经济活动的调整,避开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的方面,主动使 其经济活动符合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从税务筹划的特点入手,论述了增值税税务筹 划的具体做法,从而提出了税务筹划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手段之一。 关 键 词:税务筹划;增值税;税率;折扣;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一、引 言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只要发生有应税行为,就要依法纳税,不纳税就是违法行为。税务筹划又称税收筹划、节税(Taxp lanning,Taxsaving),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以适应国家税收法律导向为前提,在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以达到降低税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济行为[1]。一般而言,税务筹划具有如下特点:其一、合法性。税法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作为纳税义务人的企业要依法缴税。税务筹划是在完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供选择时,企业作出缴纳低税负的决策。依法行政的税务机关对此不应反对。这一特点使税务筹划与偷税具有本质的不同;其二、筹划性。在税收活动中,经营行为的发生是企业纳税义务产生的前提,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税务筹划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想办法减轻税负,而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通过纳税人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结合企业全方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规划、设计、安排来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的行为,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筹划,具有超前性特点;其三、专业性。税务筹划作为一种综合的管理活动,所采用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从环节上看,包括预测方法、决策方法、规划方法等;从学科上看,包括统计学方法、数学方法、运筹学方法以及会计学方法等,因此,税务筹划在方法上的综合性特点使筹划活动是一项高智力的活动,需要周密的规划、广博的知识。税务筹划的专业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企业的税务筹划需要由财务、会计、尤其是精通税法的专业人员进行;二是现代社会随着经济日趋复杂,各国税制也越趋复杂,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务筹划已显得力不从心,税务代理、咨询及筹划业务应运而生,税务筹划呈日益明显的专业化特点;其四、目的性。纳税人对有关行为的税务筹划是围绕某一特定目的进行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目 收稿日期:2006-03-05 作者简介:张 冰(1980-),女,东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主要从事会计实验教学方面的研究.

企业增值税筹划策略研究-增值税论文-财政税收论文

企业增值税筹划策略研究-增值税论文-财政税收论文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一、前言 增值税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融资较难、资金流不足的中小企业来说,一个良好的增值税筹划策略可谓价值连城。目前,新的增值税条例给予了企业更多的筹划空间,尤其是中小企业,可以依据增值税条例从纳税主体身份、混合销售及兼营销售、增值税纳税期限延长、运输方式、折扣销售等几个主要方面入手,寻求最优增值税筹划策略,降低企业税务负担,使企业在税后的利润达到最高。 二、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意义所在 在增值税条例的要求下进行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有着多方面的显著意义,具体来说包括:第一,帮助企业按规定缴税,增值税纳税应当符合增值税条例的规定,如果纳税不经过科学筹划,很可能出现违反纳税规定的情况,由于增值税纳税筹划是在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下进行的,所以就避免了纳税行为违反增值税条例规定的情况的出现;第

二,实现企业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增值税纳税的多少,和纳税筹划的优劣有着很密切的关系,企业在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下,找出最佳纳税筹划策略,最终会使企业在纳税行为完成后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第三,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税务负担过大的问题,导致企业发展缓慢,此时利用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缴税额,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第四,促进市场经济不断健全和完善,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生存的一种科学、合理的行为,实践证明,良好的纳税筹划行为,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是有推动作用的。 三、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具体策略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在制定和完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才能使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达到最佳,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的税后利润。下面进行具体分析: 1.纳税主体身份筹划 新的增值税条例实施以来,成为小规模纳税主体的要求进一步被放宽,对于工业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销售额标准从100万直降一半成为50万,而对于商业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销售额标准从180万直降100万变为80万,可以明显看到,企业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门槛显著降低,

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方法

税种主要分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三大税种,相比于统一的25%企业所得税而言,各个行业的增值税大不相同,建筑行业是10%,贸易行业更是高达16%,所以增值税对于每个行业都是不可忽视的税种。如何进行税收筹划是非常关键的。 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个是门槛。第二是法定减税和免税。第三是对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差异征税。增值税是对中国提供劳务收入,无形资产转让和不动产销售征收的税。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的运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充分认识免税优惠政策的基本内容;第二,掌握免税优惠政策所需的条件;第三,获得税务局的批准。 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法有哪些?

1、在兼营事务中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交税人兼营不一样税率项目,应该分开核算,而且要按各自的税率核算增值税。否则按较高税率核算增值税。因而当交税人兼营不一样税率项目的时候,在获得收入之后,应该分开照实记帐,核算出各自售额,这样可以防止多交税款。 2、挑选合理出售方法避税 税法规定,现金折扣方式出售货品,其折扣额发生时应计入财务费用,不得从出售额中扣除;选用商业折扣办法出售,若是折扣额和出售额在同一张发票列示,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出售额核算交纳增值税。因而若单纯为了避税,选用商业折扣出售办法比选用现金折扣办法更合算。只是记得在实际操作中,应将折扣额与出售额注明,不能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否则要计入出售额中核算交税。 3、在交税责任发生时间上合理避税 税法规定,选用直接收款办法出售货品,不管货品能否宣布,均为收到出售额或获得讨取出售额的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若是货品不能及时收现而构成赊销,出售方还需承当关联比率的税金。而选用赊销和分期收款办法出售货品,按合同约好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交税责任发作时刻。 若是交税人可以精确估计客户的付款时刻,选用签订合同赊销或分期收款办法出售货品,尽管结尾交税金额一样,但因推延了收入承认时刻,然后推延交税的时刻。因为钱银的时刻价值,推迟交税会给公司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作用。 4、出口退税避税法 即使用中国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方针进行合理避税的办法。中国税法规定,对报关离境的出口产物,除国家规则不能退税的产物外,一概交还已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产物,依照国家统一核定的退税税率核算退税。公司选用出口退税避税法,一定要知道有关退税规模及退税核算办法,努力使本公司出口契合合理退税的需求。至于有的公司伙同税务人员或海

对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研究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税收筹划》论文 对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研究 班级:会计一班 学号:0908******** 姓名:邓经纬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已融入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纳税筹划越来越得到企业的关注、认可与重视。财务以及相关人员掌握纳税筹划知识与技能,对企业和个人的发展都已经非常重要。同时,增值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并且由于商品的流通销售,企业在增值税方面的支出愈加增多。但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所以增值税纳税筹划的重要性愈加凸显。 关键词: 企业纳税纳税筹划增值税

目录 一.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及基本方法 (4) 1.1税收筹划的基本概念 (4) 1.2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4) 二.对增值税税的纳税筹划的方法研究 (4) 2.1增值税的概念 (4) 2.2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4) 三.增值税税纳税筹划的案例分析 (5) 3.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选择问题 (5) 3.2 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筹划 (6) 3.3 进货渠道的纳税筹划 (7) 3.4 利用增值税的免税规定节税……………………………………………………………. 四. 对纳税筹划的体会及认识 (10) 致谢

一、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及基本方法。 1.1 税收筹划的基本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及事项作出的事先安排,已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税为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1.2 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是国家税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目的,而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其中税收优惠的形式包括:免税、减税、税率差异、税收扣除、税收抵免、优惠退税、亏损抵补。 2、高纳税义务转换为低纳税义务。 所谓高纳税义务转换为低纳税义务,指的是同一经济行为有多种税收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避开高税点而选择低税点,以减轻纳税义务,获得税收利益。 3、税收递延。 税收递延指的是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而延期纳税的好处有:有利于资金周转、节省利息支出、以及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延期以后缴纳的税款币值下降,从而降低了实际纳税额。 税收递延的方法: ⑴推迟收入的确认,其有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安排和合理的财务安排这两种基本方法。 ⑵尽早确认费用,其基本方法包括:尽量不进生产成本、能进成本的不进资产和能预提的不摊销。 4、税负转嫁。 税负转嫁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中的价格变动将所纳税收入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负担的一个客观经济过程。其特点有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分离是税负转嫁的先决条件,只有当纳税人与负税人分属不同的经济主体时税负转嫁才有其生存的意义。第二,税负转嫁是通过价格的变化实现的。第三,税负转嫁的过程,同时也是标的物价值转移的过程。第四,纳税转嫁应理解为纳税人的主动行为。 税负转嫁的基本形式:税负前转、税负后转、税负消转、税负碾转、税负叠转和税收资本化。 5、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 依据财产组织形式和法律责任权限,国际上通常把企业组织形式分为三类,即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而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其纳税方式条件等也不尽相同,从而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可以减轻纳税义务,获得税收利益。 其中包括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筹划、合伙制企业的税收筹划、私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选择这三方面。 6、投资结构的优化组合。 投资结构是指社会投资(或企业投资)通过分配过程而在各种特定使用系统中形成的数量比例关系。其不同的表述形式有:⑴投资地区结构⑵投资产业结构⑶投资用途结构⑷投资来源结构⑸投资项目性质结构。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