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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办公终端类设备协议供应商征集项目招标文件0915_发售稿)

深圳机场

办公终端类设备协议供应商征集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JT-TZ201007-026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目 录

投标邀请函 (3)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4)

一、总则 (4)

1.定义 (4)

2.项目概述 (5)

3.合格的投标人 (5)

4.投标费用 (6)

5.其它说明 (6)

二、招标文件 (6)

1.招标文件的内容 (6)

2.招标文件的澄清 (7)

3.招标文件的修改 (7)

三、投标文件的要求 (7)

1.投标文件的编写 (8)

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

3.投标文件的构成 (8)

4.投标文件格式 (9)

5.投标报价 (9)

6.投标货币 (9)

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9)

8.投标文件的样式与签署 (9)

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0)

四、投标保证金 (10)

1.投标保证金 (11)

2.保证金形式 (11)

3.保证金有效期 (11)

4.保证金的送交 (11)

5.保证金的退还 (11)

6.保证金的没收 (11)

7.投标截止日期 (12)

五、开标和评标 (12)

1. 开标 (12)

2. 评标委员会 (12)

3.评标基本原则和办法 (13)

4.符合性审查 (13)

5. 评标 (14)

六、授标和签订合同 (16)

1.定标 (16)

2.中标通知 (16)

3.签订合同 (16)

5.中标人违约 (17)

七、其它事项 (17)

第二部分 部分合同条款 (18)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24)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7)

格式一投标函 (27)

格式二投标授权书 (29)

格式三投标一览表 (30)

格式四主要经销产品预报价表 (31)

格式五主要经销产品清单 (32)

格式六投标人格证明文件 (33)

格式七偏离应答表 (36)

格式八技术说明 (38)

格式九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措施 (38)

格式十投标保证金 (38)

投标邀请函

敬启者: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深圳机场办公终端类设备协议供应商征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办公终端类设备协议供应商征集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出售时间:2010年9月15日9:30时至16:30时

出售地址: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605室(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

公司投资发展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8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605室(深圳市机场(集

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五、开标时间:2010年 9月28日14:3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深圳机场信息大楼西侧二楼201会议室;请各投标人派法定代

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出席开标会。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于2010年9月28日14:30(北

京时间)前递交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地址:深圳

机场信息大楼706室),或转帐至指定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在

开标前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深圳机场信息大楼706

室)开具保证金的收款收据,在开标时需出示该收据。

开户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44201548200056013816

开户银行:建行机场支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605室

联系人:陈先生/张小姐

电 话:0755-********/23452026

传 真: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主 要 内 容

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现金或现金支票,以实际到帐为准。

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光盘一张(含投标文件电子版);

4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个日历日

5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8日14: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深圳机场信息大楼西侧二楼201会议室

6

开标时间:2010年9月28日14:30时

开标地点:深圳机场信息大楼西侧二楼201会议室

7 评标原则: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定”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项目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23452192

9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招标人届时通知为准。

一、总则

1.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招标人”、“采购人”、“业主”均系指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2“用户”系指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本部及下属单位,包括深圳市机场动力公司、深圳市机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场物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场综合开发公司)。

1.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厂商或集成商。

1.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文件的各个部分、附件、附表及招标图纸。

1.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6“书面函件”指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1.7“响应性”指投标文件须为实质响应的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所谓显著差异和保留是指对工程的范围、质量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正式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8“设备”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须向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备件、工具、软件及成套技术资料及手册。

1.9“服务”系指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及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承诺义务。

2.项目概述

本项目确定采购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本部及其下属单位)的办公终端类设备协议供应商。其下属单位包括:深圳市机场动力公司、深圳市机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场物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场综合开发公司。

2009年度采购人共采购办公电脑(含笔记本电脑)约29套、各类打印机16台、传真扫描设备4台、其他设备6台,共约人民币18万元。以上数据仅供投标人提供折扣率报价时参考,不作为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且经营范围包括电脑及相关配件销售的企业;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纳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3.3 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财务经营无亏损;

3.4在深圳市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资质和产品认证、生产和销售代理等证明文件;

3.5 提供至少一个品牌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活动的项目授权书。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项费用。

5.其它说明

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内容

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设备及服务、招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1.1投标邀请函

1.1.2投标人须知

1.1.3部分合同条款

1.1.4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

1.1.5投标文件格式

1.2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及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投标人注意事项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

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5日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电报通知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

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

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3.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为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截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3.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投标人应根据最新修改的文件内容进行投标。

3.5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

和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三、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英文, 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2.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组成:投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文字内容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制作。

3.1投标一览表

按第四部分格式四填写,单独密封。

3.2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单独成册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按下列顺序填写):

3.2.1 商务部分

?投标函(见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投标授权书(见格式三);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证明文件(与预审条件相符)(见格式六)

?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原件,至少提供一份授权书);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见格式十)。

?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或证明。

3.2.2 技术部分

?技术说明(见格式八):包括但不限于:

- 投标人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

-项目实施方案(含人员配置、协调、现场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提供主要产品的技术指标材料(要求为厂家彩页资料,正本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偏差响应表(见格式七);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措施(含售后服务计划等)(见格式九)。

?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或证明。

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

5.投标报价

5.1投标人必须基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三内容提供办公终端类设备预报价(含税)。

5.2投标人对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3此报价作为招标人评标参考依据。

6.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60个日历日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结束之前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投标人须在接到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后的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报价有效期。如同意,在延长期内,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否则将被视为在有效期截止时自动放弃投标。

8.投标文件的样式与签署

8.1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在A4幅面的纸张上,装订成册。由投标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

式出具的“投标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8.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应无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方的要求进行的,且修改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8.3投标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8.4 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投标人公章。

8.5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定为废标。

8.6传真、电传或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7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人应分别准备投标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正本与副本须一致,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合,以正本为准。为了便于投标文件保存,需同时提交一张刻有投标文件的光盘,并单独密封于一密封袋中。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须一致,一旦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不符,以书面文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9.1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电子文本一一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封装好的信封装入一个外层信封中,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9.2投标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

9.2.1招标人、招标文件所指明的投标送达地址;

9.2.2招标项目名称;

9.2.3投标企业名称和地址;

9.3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

2.保证金形式

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和电汇等形式,按下列开户行、账号办理:

开户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01548200056013816

开户银行:建行机场支行

联系电话:23452282

3.保证金有效期

如果投标人同意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的规定相应延长。

4.保证金的送交

4.1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3天交招标人,保证开标前保证金到账。

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招标

文件而予以拒绝。

5.保证金的退还

5.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无息退还。

5.2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十日内,招标人向其他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6.保证金的没收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6.2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商谈、签署合同。

6.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4投标人有在投标开标过程中串标嫌疑或其它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影响招标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的。

7.投标截止日期

7.1投标人必须在前文附表明确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由招标人签收。

7.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书,招标人将原封退回至投标人。

五、开标和评标

1. 开标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交标,评标委员会负责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得出评标结果。

1.1招标人根据前文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并签到。投标人如不出席开标会,视为放弃投标。对于按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1.2 招标人作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2. 评标委员会

2.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技术和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并提交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2.3 评标有关记录由评标委员签名,存档备查。

3.评标基本原则和办法

3.1评标基本原则

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它相关招标投标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

3.2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定”方式确定中标人。首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入技术、商务评价(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进行评标澄清)。评委根据技术和商务评审细则独立评分,然后统计得出各有效投标的综合得分后排出名次。

3.3确定中标候选人原则

根据综合评定的排名确定前3~5家中标候选人,具体办法见后面的条款。

4.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审查各投标文件,认定其有效性。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无效的。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投标文件各主要组成部分(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投标人名称变更且提供了有效的证明材料的除外)。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5. 评标

5.1评标委员会将在公正、公平、科学、严谨的原则下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

优选中标人。

5.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5.3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与标书有疑问时,要求对应投标人进行答疑。被要求的投标方应认真答复,重要的地方需以书面形式,并经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 根据询标后情况,对有效投标方相关能力进行综合评审。

5.4.1技术能力评价。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进行终审,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能力进行评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价各投标人的技术能力时主要考虑:

工作方法的科学性

服务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

投标人的服务体系,工作按期完成的保证措施

项目人员的工作经验、资历、素质和胜任工作的能力

供货优惠条款(含折扣率等)

5.4.2 商务能力评价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审阅,对各投标人的商务能力进行评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价各投标人的商务能力时主要考虑:

投标人的资质、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投标人以往同类型项目的开展情况(含经销产品代理授权情况)

对招标文件的全面响应程度

评标委员会认为对未来合同有严重影响的条件

5.4.1.3将所有商务技术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得分, 5.4.2.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最终得分:

投标最终得分 = 商务能力得分+技术能力得分

5.5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投标最终得分前三至五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5.6投标文件的修正

投标文件中有下列错误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

被没收:

5.6.1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5.7投标文件的澄清

5.7.1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

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专人

进行答疑。

5.7.2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授权代表的

签署。

5.7.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5.7.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5.7.5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5.7.6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改或撤

销与招标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8 投标人纪律与保密

5.8.1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5.8.2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开标困难或无法确定评审结果。

5.8.3投标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投标程序,破坏公平竞争。

5.8.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投标评审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开标评审或授标工作。

5.8.5除受到评标小组邀请进行答疑以外,从开标到合同授予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它投标及开标无关的任何事项与评标小组和招标人联系。

5.8.6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

5.9.评标人员纪律

5.9.1 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以及投

标内容和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

单位和个人。

5.9.2 参与开标过程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六、授标和签订合同

1.定标

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1.2合同将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标人:

1.2.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1.2.2能够满足招标的实质性要求。

1.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第三部分技术要求标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1.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建议有权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1.5中标人一旦被确定,其他未中标人不能再以任何形式影响中标决定。

2.中标通知

确定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签订合同

3.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文件的准备。

3.2在双方准备工作完成后,由招标人与中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订合同,

招、投标文件及有效的补充资料、通知、函件、纪要等将成为合同的基础组成部分。

3.3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十日内,招标人向其他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4.5如中标人未执行本须知第3.1、3.2条的规定,招标人有权撤销授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下一个候选的中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5.中标人违约

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中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组织签订经济合同。

七、其它事项

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招标方有权以招标文件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作为谈判依据,直接采用谈判方式确定最终供应商,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第二部分 部分合同条款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 甲方: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乙方:

地址:

本合同是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或“买方”)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卖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署的,其条款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长期合作、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订立本供货协议,内容如下:

一、定义

1.“甲方”是指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乙方”是指×××公司,包括其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受让方。

3.“用户”是指甲方本部及其下属单位,本部包括各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深圳市机场动力公司、深圳市机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场物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场综合开发公司。

二、产品及保修服务标准

1.乙方提供的协议产品应为符合GB/T19001-ISO9001 质量保障体系的全新的

正品合格产品,乙方承诺为各用户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2002年联合发布的24号令)和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服务,且产品在该品牌外公众网站上以及发布相关信息的其他媒体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乙方为各用户提供的配置及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

2.若因乙方在投标时承诺的售后保修服务标准高于乙方的标准保修服务标准,

致使供货协议签约产品的服务标准与出厂标准产品随原包装附带的保修卡上注明的服务标准不一致的,乙方承诺在供货时向最终用户出具特别提示文件,将不另行收费的升级服务予以注明。

二、采购询价与实际供货商的确定

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根据具体采购设备向至少三家协议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被询价的协议供应商须在询价单指定时间内以传真或者电子报价单格式答复采购人的询价。

在每次采购时,采购人根据协议供应商的报价选定该次采购实际供货商,选定标准为:

(1)所采购的设备为同一品牌,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2)所采购的设备为不同品牌,在相同或相近报价条件下,选择提供品牌档次较高设备的供应商。

四、供货方式

1. 甲方向最终确定的供应商发出订单,订单为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形式。甲方所下订单经乙方确认后生效,订单格式参见附件。

2.乙方按照生效订单所确定的协议产品的数量、规格、价格等信息向甲方提供协议产品。

3.甲方应在订单中向乙方提供有关指定收货地点和收货联系人等信息。如果甲方的指定地点和收货联系人发生变化,甲方应以其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新指定的收货地点和收货联系人信息。

4.乙方承诺在甲方订单生效后,非特殊配置产品按订单要求时间送货,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延误的情况除外。

五、送货时间

1、非特殊配置产品按用户订单要求时间送货;

2、特殊配置产品与用户协商确定的时间送货。

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1.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政策:

售后服务不低于品牌对应的标准服务政策。以上政策如变更,或产生新的政策,乙方有责任书面通知甲方。

服务产品:乙方保证以最优惠的价格为甲方提供产品服务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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