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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费孝通《乡土中国》有感

读费孝通《乡土中国》有感
读费孝通《乡土中国》有感

读费孝通《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之(1)即为乡土本色费孝通首先强调了,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现在提及“土”,似乎是一种很蔑视的意味,有点看不起土里土气的乡下人,可是,确是这个“土字”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社会最本质的东西。

首先,中国自古以来是农业社会,是世界文明的发源地之一。既要从农,首先就要有土地,中国大部分的人口是系在泥土上的。我们的长江流域、黄河流域、松花江流域等等不皆是以农为主吗?即使他们搬离到其他地区,首先还是从农业开始,如果不行,再行他法。例如,有的搬到了内蒙古这个适合游牧的地区,却依旧进行耕种,即便是远去西伯利亚,也首先种下种子看能否生存……因此,我们的民族是和泥土分不开的。

其次,农业人明白泥土的可贵,因为植根于农业,所以不能像那些游牧人一样,逐水草而居,也不能像商业一样选择最佳地点,种地之人搬不动地,因此,必须扎根于土地中,从某些侧面我们可以看出,例如,在中国的农村,最受人民崇敬的神无疑是“土地”。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即使是大灾大难也很难让他们迁移,例如我们现在,2008年汶川地震,以及之前数不清的小地震、泥石流,灾难之后,他们依旧会在废墟上重建家园,却不曾想过移居他乡。

也许有的人会问了,“既然说中国人不迁移,那么,中国现在大批的农村人移居城市又该如何解释呢?”虽然我们说中国社会世代定

居是常态,可是没有说不存在流动。随着社会的发展,耕地不仅没有增多,反而越来越少,与此同时生长在土地上的人却在不停地繁衍生息,同等多的土地上,人口增多,达到饱和后,剩下的人口肯定要另辟他路。而且现在的社会已经不同于以前的社会。

在社会学中,社会分为两种性质,一种是没有具体目的的,只是因为生长在一起而发生的社会;另一种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Durkheim的话说,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地团结”,即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土社会有一种信任是不假思索的,是可靠地,我们借任何东西,不用签字,不用讲证据,仅仅是信任,还要说一句“自己人”什么的。这在我们这个日益冷漠的社会史无法理解的,因此,“乡”不再是衣锦还乡的去处,而是一种贬义词,“乡下人”更是处于一种很低的位置。

有句话很让我费解,作者说“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有些飞不上天地样子”。于我来说,作者既然肯定了我们的泥土文化有过光荣的历史,我们封建社会的科技创新,文化进步,在世界都发挥着重要的历史作用,直至今天,都是历史长河中最沸腾的浪花。却又说,因为骨子里植根于泥土,因此,很难飞向天空,是在讽刺我们今天的抄袭,没有创新,还是他的写作有着某种特殊的背景呢?我们姑且不论这个,仅仅是这句话,也值得我们这个社会,这个民族好好思考。

乡土中国之(2)文字下乡,

乡土中国之(3)再论文字下乡

在城里人眼中,乡下人是愚的,因此,乡下人是贫和疾的。我们承认乡下人的贫和疾,可对于愚,我们却无从得知。作者举例说,乡下人去城里看到红绿灯、听到摁喇叭会惊慌失措,城里人会骂他们笨蛋。但是,乡下人没有见过城里的市面,不明白应该怎么应对这些问题,是视野问题、知识问题,却不会是智力问题,从另一个方面说,城里人到了乡下五谷不分,我们难不成也说他们愚吗?有人又说,我们说乡下人“愚”是因为他们不识字。对于这个,我不敢苟同,愚是智力问题,而不识字确是因为没有条件去识字或者没有识字的必要。关于识字的条件是国家的问题,我们暂且不论,而关于识字的必要,我们需要从另一个方面来讨论。

乡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熟人里长大的,在社会学上我们称之为“face to face group”即是一种面对面的社群。归有光曾在项脊轩记里面说,因为日常接触的老是那些人,所以,可以通过脚声来判别来人。既然在乡土社会里边,不必见面就知道对方是谁,那么文字于我们来说又有什么作用呢?

文字之初是“结绳记事”,是因为我们的交流在空间和时间上发生了障碍。例如,在广西的瑶山里,部队有急事,就派人送一枚铜钱到别的部落里,对方接到了这种暗号,就立即派人去。而文字其实有其局限性,有时可能传错情、达错意,因为词不达意而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文字是一种间接地工具,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电话等得产生,文字的作用却越来越小,或许文字的将来很渺茫。这样说来,在乡土中国不用文字就不是愚了,有谁会舍弃直接的方式,而采取可能出现

误会的文字呢?

前面我们从空间上说明了文在乡土中国的阻碍,接下来我们从时间上说明,所谓时间上的阻隔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人的今夕之隔,另一方面是社会的世代之隔。我们现在的生活必然和过去有着这样那样必然的联系,我们拥有记忆,维系这种联系,我们需要词,但是有词却不一定需要文,文是用眼睛可以看到的符号,是字,而词不一定是刻出来或写出来的符号,也可以是说出来的即语言。我们的文化中可以没有文字,但却不能没有词,我们对于以前的记忆,不一定非要用到文字,古代的人,在指头上打结是他们记忆那些超出他们所知范围的手段,而且,当他们遇到困难时,总会找到年长的人,找出解决的方法,因此,文字并不是必须得。

《乡土中国》之(4)差序格局

中国人最大的毛病是“私”,无论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都抱有这样的态度,“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这样的俗语正是最真实的写照,但是对于公家的东西,大家似乎又喜欢占点小便宜,例如我们的贪污,近几年,很多高官纷纷落马。

相对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中国社会的格局可以说是伸缩自如,我们的结构好像是石头丢到水里后水面上的波纹,每个人都是这些圈子的中心,影响着周围的人和事物。我们在社会中最重要的关系是亲属关系,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以亲属关系发布的网,没有两个网络是完全相同的,即使是亲兄弟,拥有相同的父母,却也有不同的妻子、儿女等。地缘关系也是如此,我们都有一定的街坊,街坊范围随着中

心势力厚薄而定,有势力的街坊可遍布全村,无势力的街坊只有比邻的两三家。这正是中国传统差序格局的伸缩能力。而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人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

《乡土中国》之(5)系维着私人的道德由于中国乡土社会是一种“差序格局”,,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自食其力,只是在很少的情况下才需要别人的帮助,才需要和别人交流,所以不可能存在一个规范所有人行为的标准,不可能像西方社会那样,有着强烈的团体意识。中国这个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克己复礼”,最基本的是孝悌、忠信。即使在封建社会中谈及了“仁”这样的团体概念,也很少有人可以真正的理解它。无论是怎样的道德观念,必须先看一下和自己的关系,如果是自己人犯了错,那肯定不会说自己人错,相反,这种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时候,一定会痛加指责。

《乡土中国》之(6)家族

在我们这个乡土社会,最基本的社群无疑是家,或又称为“小家族”,中国家族最基本的是生育,在向外扩展的过程中,大部分是单向的,只限于父亲这一支。中国的家又是一个事业组织,如果事业很小,夫妇两个人可以干,就等于家庭,而如果事业大,则需要叔伯兄弟全在一块,形成大家族。这也这也正体现了我们那的差序格局。

《乡土中国》之(7)男女有别

费孝通《乡土中国》--家族美句摘抄及读后感

这两种格局本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形式,在概念上可以分得清,在事实上常常是可以并存的,可以看得到的,不过是各有偏胜罢了。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定。 《家族》 中国的社会结构是所谓的“差序格局",以自我为中心,通过与他人的亲属或社会关系相联系而进行社会活动的。但绝不代表中国人没有团体,只是因为我们的团体与西方的有所不同。在我们团体的人眼中,每一个团体内的人都不是平等的,都有着亲疏远近之别,故而将我们的团体在这里称为社群,是一种以关系相联系的社会圈子。 那么,我们现在看看中国乡土社会中最基本的社群——”家“。中国社会结构中的家,确切的应当说成是”家族“,因为我们口中的家族比之于人类学上的定义更加复杂。家的概念在人类学上的定义是: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亲自是结构,生育是功能。但生育总是一个短暂的过程,难道生育任务完成之后家就不存在了吗?显然这样的说法是十分可笑的。 在任何文化中,家庭这个社群总是负有生育以外的其他功能的。生育之外夫妇的结合,必然有着经济上,情感上,两性上的合作,但一些事物常常受到规模的限制,尤其是经济上的事物。 西方文化中,家庭是团体格局,规模决定了在生育之外能经营的事物很少,所以他们的家主演是生儿育女,两性求欢,地位是平等的。中国文化中,差序格局决定家没有严格的界限。既是生儿育女的家庭,又是经济上互帮互助经营的家族。根

据事业的大小,家是可以向外扩大的。但是这里的扩大是单向的,只是沿着父系一支的亲属差序进行扩大的。这样主要由单系亲属构成的家族,更为确切的名字是氏族。 家族是一个大的家庭,包括了许多小的家庭,最小的家族是由一个家庭所构成的。家族是因为生育之外的其他要求而形成的,是一个事业组织,不限于生育功能。为了经营事业的高效运转,积累扩大,要求我们的家族也要是绵续扩大的,要求我们的家是顺着父系的主线向下延申的。与之不同的西方家庭中,夫妇是主线,夫妇死亡后,家便也随之消失了,从来没有过祖先的概念,所以,这样临时性的组合更看重的是感情,要求双方能相互给予安慰。中国的家族更讲究效率与稳定,更大的执念是要光耀门楣,而感情正是稳定效率的大敌,他会降低效率,破坏记律,所以中国家族中常常是有家法家训家风的,能够维持纪律,相较于感情,他们更要求夫妻之间能够相敬如宾,要求妻子的三从四德,要求权威是绝对的。 在中国社会中,夫妻的感情不是组建家庭的唯一条件,又是可能都不是主要条件,门当户对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这样的结合是有利于双方家族事业的成长扩大的。所以夫妻之间的感情的淡漠的,只要求两性之间能有足够的了解,动作行为彼此之间能够心领神会。在乡下,我们更能见到同龄同性的人们集中在一起说话玩耍的,性别和年龄之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权威和淡化情感。对效率的追求牺牲了两性直间的相互欣赏,所以国人的感情是含蓄和保留的,这恐怕是在这种社会中养成的性格。

读《乡土中国》有感个人心得体会【5篇】

读《乡土中国》有感个人心得体会【5 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讲学中整理的论文,讲述了乡土中国的一些特色,不晓得看过这本书的同学们会有什么样的心得感悟呢?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有关读《乡土中国》有感个人心得体会【5篇】,希望大家喜欢。 读《乡土中国》有感个人心得体会【篇一】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在大一时就有所耳闻,当时还向同学借了,但是一直都没看,这次寒假也算是机缘巧合,在整理东西时被我翻了出来,于是便带回家通读了一遍,颇有些体会。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知道这本书是费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整理汇编成册,发表于1948年。此后多次再版,其内容依然没有过时,无论是专家学者,抑或是普通读者,都不吝赞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好了,它已经带给我足够的诱惑,吸引着我对这本小册子发起进攻。我断断续续读了几个星期,总是不断回头去看:先生是怎么论述一个问题的!对于我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来说,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

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闲聊中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当我试图将不足百页的小册子整理一下,将它从内在逻辑上梳理一下,才发现原来如此困难,它包含了很多东西,顺着其中一点深入思考下去都可以有很多的收获。除去丛刊序文和后记,一共十三篇短文,总字数不过万余字。下面我将根据自己的阅读体会,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相当于一个概述,为我们简单描述了乡土社会的种种,为我们重新认识了“乡土”的含义,土地将人们限制在一定地域,形成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个社会以基本的村子为单位,村子之间相互隔膜、孤立,村子中的人形成有机团结,进而形成熟人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生存并不困难,只需要严守上代人口口相传的经验。总之,它为我们描述出一个乡土社会的轮廓,也为读者更好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基础。第二篇和第三篇《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更像是为乡下人“平反”,逻辑的起点是有人说乡下人愚开始,继而那些人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然后再追问,为什么乡下人不识字呢,然后论述文字对于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从文字作为一种意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字 【一】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

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XX

《乡土中国》费孝通——读书笔记摘抄

《乡土中国》 《乡土本色》 1.从土里长出过光辉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2.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3.耕种活动既不向分工专业方向发展,农业本身也就没有聚集许多人在一起的需要了 4.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5.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 6.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原则 《文字下乡》 1.教授们的孩子并不见得一定是遗传上有什么特别善于识字的能力,显而易见的却是有着易于识字的环境 2.文字本身比较易于走样,所以需要文法和艺术来否定和限制词,字之间的意思 3.因此在每个特殊团体的中,必有他们的特殊语言,有许多别种语言所无法翻译的字句 4.人的学习是向一套已有的方式的学习,唯有学会了这套方式才能在人群中生活下去——社会共同的经验积累,也就是文化 5.无论如何记忆并非无所为的,而是实用的,是为了生活 6.只有在轶出于生活常轨的事,当我怕忘记时,方在指头上打一个结 7.乡土社会用不上常态曲线,而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套 《差序格局》 1.这里所谓的“私”的问题却是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

2.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真是天下可成一家 3.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4.西洋社会不是人情冷暖的问题,而是权利的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5.在差序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 6.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额,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7.西洋社会,在私有的父亲外必须有一个更重要的与人相共的“天父”,就是团体 8.仁这个观念只是逻辑上的总合,一切私人关系中道德要素的共相 9.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10.在差序格局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11.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 12.家必须是延续的,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男女有别》 1.感情通常发生在新反应的尝试和旧反应的受阻情形中 2.从社会关系上说感情是具有破坏和创造作用的,感情的激动改变了原有的关系,这也就是说,如果要维持固定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

《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 愚非愚非愚——《乡土中国》读后感1000字: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 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作者:陈珂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 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 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

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简简单单的四字书名,薄薄的一百多页纸张,却承载了几千年厚重的中国乡土文化,浸润着费孝通先生,这位将一生献给中国大地,献给中国社会学、人类学研究的学者对乡土社会的理性思考与浓浓深情。这本书册,由费老根据上世纪40 年代后期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出版而成,因而对于大学生的我们,也是再好不过的学习并探讨中国乡村社会,了解那些也许今日的我们所无法感受到的最质朴,最本真的乡土本色的读物。而对在记忆深处仍留有乡村印象的我来说,《乡土中国》这本书,更是成为了我追忆小时乡土记忆的回忆手册。 我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而我也是在上小学之后才搬家到城市。即使为了求学住在了城市,我也总是愿每周回乡下,陪陪看着我长大的老人,走走我摔倒过无数次的石子路,提着竹篮和奶奶去山下的田里挖土豆,照看蔬菜,感受最原始的中国大地。因而我的血液里流淌着的,本质上是农民的血,是乡土性的。农村,即使现在被破坏得千疮百孔,也依然是我内心深处最眷恋和怀念的地方,那里绘成了我大半个童年;那里,也是无数淳朴的老人,憨厚的农民,皮肤黝黑的小孩生存,生活,繁衍之地;那里,更是中国的根基所在,是中国人民的溯源,是中国文化和民族的发源。 因此,在拜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的过程中,我总能找到很多熟悉的影子。在字里行间中,读出一丝怀旧的气息,仿佛听到爷爷们的憨笑与叹息,看到土地的丰收与荒芜,感受到乡土中国的过去和将来。 我也愿记下,费老文字中那些深深刻在我脑海里的和我的乡土回忆产生的几点共鸣。

一、安土重迁的守候 邀请奶奶外婆们来城里玩,来我家做客一直是最艰难的行动。“我离开了,家里的母鸡就没人照看了”,“我不愿意出来,家里习惯了”,“都是不认识的人,我不好意思的”,每次提议,总是毫无例外地收到这类的托辞。更不用说想要全 服他们来城里居住了。这一面让我苦恼,一面又让我深刻体会到农村人安土重迁 这根深蒂固的观念。 正如书中所述,“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这些姓,我从墓碑上去重构每家的家 谱,清清楚楚的,一直到现在还是那些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地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结论自然应当加以条件,但是大体上说, 这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我们很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在土地上的”奶奶外婆们已然将他们的一生,从肉体到心灵完全得奉献给了脚下这片生之养之的土地,没有大灾没有战争没有欲望,他们从未想过迁移。 这甚至可以引申到乡村的政治,文化。“在变化很少的社会,文化是稳定的,很少有新的问题,生活是一套传统的办法。”“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在这个稳定的,依靠经验的社会里,似乎都不需要政治的约束,不需要多伟大多激情,教化和惯性就足够。人们安得其所,早已达到孔子所言的境界:“不逾矩。”他们是宁静的湖,而非流动的川。曾经他们自给自足,男耕女织,即使生活困苦,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合集(最新)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一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5篇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5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

乡土中国读后感

读费孝通《乡土中国》(一)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浅读《乡土中国》有感1500字

读乡土中国有感1000字_浅读《乡土中国》有感 1500字 浅读《乡土中国》有感 原创:作者:徐胜男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 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 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 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 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 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 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 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 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 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 如指掌。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 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 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 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 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 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 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

乡土中国读后感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导读:读书笔记《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著名的“差序格局”等有中国风格的社会学理论,就是在这本书中提出和论证的,《乡土中国》是社区研究的一部比较成熟的著作,代表了费孝通先生早期社会学研究生涯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本文主要介绍这本书的背景,笔者个人认为是主要的章节的内容,对当下社会的意义以及笔者一些浅薄的见解。 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已经交代了此书的写作经过,这是他在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大所教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他认为和青年学生的接触过程中应该探索一些有意义的课题来打开那些还没有人探究过的知识领域,而不是借用现成的教材来照本宣科,于是便有了这些一面探索一面讲授的讲义,其中的概念和观点也没有经过琢磨,都是具有讨论性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 社会学在社会科学中是最年轻的一门,更不用说在中国的发展状

况,而本书所处的历史背景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1947年),当时的中国刚刚经历了抗日战争并且正在经历着解放战争,费孝通先生在如此艰难的社会环境下还能专注于这样“冷门的”学科研究,亲自到广西瑶山,云南多地农村实地考察调研,在桂期间前妻不幸溺亡,可以说是经历了重重困难,暂且不说其研究成果如何,这样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着实让我等后生敬佩! 在第一节《乡土本色》中,费老在开头就明确指出,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国自古便是以农耕为经济基础,加之我国人口基数大,绝大多数人口是依靠农业营生的。作者认为我们想要研究中国的社会,不妨把注意力先集中在那些务农的乡下人,人说乡下人有些“土气”,当然这个土气并没有任何歧视的意思,反倒是准确地概括了他们离不开泥土,依靠种地谋生的事实,同时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大旱兵乱等灾难性因素所带来的人口迁移的状态。费老也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人口不断增加,原有的土地容纳的人数达到饱和后,过剩的人不得不向外开辟新的土地,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老树和种子一样。 这里我有一个切身的事例,在我读高二的时候,曾听大人们提起过,我母亲的祖上是广西人,由于饥荒和战乱,祖上携着妻儿逃难,徒步跋山涉水,找到了一处和家乡的环境相似的地方(云南师宗县五龙乡)并定居了下来,确切算来,到母亲这辈是第三代。2015年,广西那边的后人根据祖上的书信,族谱和口头相传的话,找到了母亲

《费孝通 乡土中国》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机构是一种我所谓“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格局和现代西洋的“团体格局”是不同的。在团体格局里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架子,每个人结上这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公民”的观念不能不先有个“国家”。这种结构很可能是从初民民族的“部落”形态中传下来的。部落形态在游牧经济中很显著的是“团体格局”的。生活相倚赖的一群人不能单独地、零散的在山林里求生。在他们,“团体”是生活的前提。可是在一个安居的乡土社会,每个人可以在土地上自食其力的生活时,只在偶然的和临时的非常状态下才感觉到伙伴的需要。在他们,和别人发生关系是后起和次要的,而且他们在不同的场合下需要着不同程度的结合,并不显著的需要一个经常的和广被的团体。因之他们的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 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不能具体的拿出一个有形体的东西来说这是团体。它是一束人和人的关系,是一个控制各个人行为的力量,是一种组成分子生活所倚赖的对象,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又不能脱离个人的共同意志……这种“实在”只能用有形的东西去象征它、表示它。在“团体格局”的社会中才发生笼罩万有的神的观念。团体对个人的关系就象征在神对于信徒的关系中,是个有赏罚的裁判者,是个公正的维持者,是个全能的保护者。 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宗教的虔诚和信赖不但是他们道德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着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的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耶稣称神是父亲,是个和每一个人共同的父亲,他甚至当着众人的面否认了生育他的父母。为了要贯彻这“平等”,基督教的神话中,耶稣是童贞女所生的。亲子间个别的和私人的联系在这里被否定了。其实这并不是“无稽之谈”,而是有力的象征,象征着“公有”的团体,团体的代表——神,必须是无私的。每个“人子”,耶稣所象征的“团体构成分子”,在私有的父亲外必须有一个更重要的与人相共的是“天父,就是团体。——这样每个个人人格上的平等才能确立,每个团体分子和团体的关系是相等的。团体不能为任何个人所私有。在这基础上才发生美国独立宣言中开宗明义的话:“全人类生来都平等,他们都有天赋不可夺的权利。” 可是上帝是在冥冥之中,正象征团体无形的实在;但是在执行团体的意志时,还得有人来代理。“代理者”Minister是团体格局的社会中一个基本的概念。执行上帝意志的牧师是Minister,执行团体权力的官吏也是Minister,都是“代理者”,而不是神或团体的本身。这上帝和牧师、国家和政府的分别是不容混淆的。在基督教历史里,人们一度再度的要求直接和上帝交通,反抗“代理者”不能真正代理上帝的意旨。同样的,实际上是相通的,也可以说是一贯的,美国独立宣言可以接下去说:“人类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组织政府,政府的适当力量,需由受治者的同意中产生出来;假如任何种政体有害于这些目标,人民即有改革或废除任何政体之权。这些真理,我们认为是不证自明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

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 ——读《乡土中国》关于中国人情的感想2010级社会学李聪聪学号:12010082137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颇有感触。费老先生关于中国传统乡村的认识可谓鞭辟入里,其中读到他论述中国传统乡村是熟人的社会更是深有触发。虽然,中国社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有了很大变化,但中国传统文化中顽强的抵抗力使中国社会的生活的方式,特别是乡村人民的生活方式依旧没有西方化,所以费老先生在上世纪40年代给中国乡村的定位依然适用。古老的智慧其实总是闪光的,正如如今每当经济危机人们还会去翻看《资本论》一样。废话少叙,我来谈谈在读《乡土中国》对中国熟人社会的认识。 中国乡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他们彼此间很少用契约(只有在重大事情上才会用,如地产、房子等转让)。他们彼此的熟悉是城里的人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别人是在自己眼中过活的,自己是在别人眼中长大的。他们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某家有什么可以借用的工具都了如指掌,可能正是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们交往的心理成本,大家才彼此放心。而城里是由陌生人组成,不但因为厚厚的墙壁阻碍了人们的视野,更重要的是因为相互间了解的缺失而有一层使人不“放心”的心理壁垒。而城里人的流动性带来物质流通的同时也夹杂了衣角的风尘,这种风是凉的,使人们的心被吹冷,形成天然的防护膜。 在乡村与城市的二元分割下,不仅因为前者是自己从土地中获得自给,后者由工资生存。更重要的是生活的方式或者说文化的不同。也许费孝通先生说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在纵向上是历史趋向,而横向上应该就可以看做农村和城市了。正因如此,前者生活不紧张但也不清闲,在农村人们从不像城市人那样过重的看着时钟过日子(除学生、教员等少数人外),他们早起一会儿或稍晚些无碍于生活,但他们农活忙起来也不是某些过惯了平稳生活、干惯了一如既往的程序工作和不变强度工作的城市人所能承受的。

读《乡土中国》有感800字

读《乡土中国》有感800字 导读:读书笔记读《乡土中国》有感8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读《乡土中国》有感800字: 忽然想起了最近看的《乡土中国》。之所以从心底里漫出对这般生活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是土地的孩子,虽然许多人已扎根在了城市,但我们的祖先,在某个时代必然地直接受土地的哺育,进行着泥土的创作——由此我们对“淳朴”有着发于本心的向往。 在时间线上,我们是社会历史的后来者。我们曾经的社会被定义为“人治”的社会,而西方是“法治”的社会,现今我们也进入了“法治”社会时期;我们的文化曾倾向于阿波罗式的秩序性文化,除法家外,其他派系的哲学家、思想家都主张“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故孔子“言必称尧舜”,故不同时期的统治者总不约而同地致力于统一思想、加强统治,而今我们的文化更倾向于浮士德式的创造性文化——“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前途是创造性的过程,社会关系的特质不再在于维持稳定和保证长久,而在于不断的打破、重建。 城市的步伐是现代化的,它是社会趋势的引领者,而乡村在被同化的同时,还对传统社会的“礼治”和“秩序”有所坚持。难以辩说哪一方是好的,但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对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更加亲近,在我看来,现代社会只是“个人有温度”的社会,而传统社

会和乡村社会才是“群体有温度”的社会。 城里人是没有邻居的,这是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感慨——并非隔壁真的没有住人,只是人情淡薄以至于此邻居不再有“远亲不近邻”中的“邻”的意味了。农民孤立地生活在小聚落里,可以安于一亩三分地,“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彼此熟悉而守望相助,城市居民却因为看到了太多而产生了追逐的欲望,大多城市居民,究其一生都在为了财富、名誉和地位奋斗,没有时间和精力分给非“己”之人,难以互相信赖,不愿亦不敢轻易表达善意。 我以为,如果终极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幸福”,为什么不互相给予幸福?漫漫追逐中苦总是多于甜的,内心的安宁和知足的品质才最是珍贵。知止不殆,方可长久。 不过,我想现在的我亦是一个在现世追逐的人罢。因为远离那份宁静,所以愈发羡慕和向往,在熙攘中嗅到一丝安宁的味道,便觉得甚是高兴和宽慰。如此亦甚好!文案:惊蛰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

费孝通《乡土中国》阅读练习及答案及答案(二)

费孝通《乡土中国》阅读练习及答案及答案(二)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生,也就是血,决定了他的地。世代间人口的繁殖,像一个根上长出的树苗,在地域上靠近在一伙。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上亲疏的一种反映,区位是社会化了的空间。我们在方向上分出尊卑:左尊于右,南尊于北,这是血缘的坐标。空间本身是浑然的,但是我们却用了血缘的坐标把空间划分了方向和位置。当我们用“地位”两字来描写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占的据点时,这个原是指“空间”的名词却有了社会价值的意义。这也告诉我们“地”的关联派生于社会关系。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社群包含着地域的涵义。村落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多余的,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但是人究竟不是植物,还是要流动的。乡土社会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他们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的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 这还是以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说的。事实上,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向内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律的限制,逼着这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到别的地方去找耕地。 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这种例子在移民社会中很多。在美国旅行的人,如果只看地名,会发生这是个“揉乱了的欧洲”的幻觉。新英伦、纽约(新约克)是著名的;伦敦、莫斯科等地名在美国地图上都找得到,而且不止一个。以我们自己来说罢,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我十岁离开了家乡—— 吴江,在苏州城里住了九年,但是我一直在各种文件的籍贯项下填着“江苏吴江”。抗战时期在云南住了八年,籍贯毫无改变,甚至生在云南的我的孩子,也继承着我的籍贯。她的一生大概也得老是填“江苏吴江”了。我们的祖宗在吴江已有二十多代,但是在我们的灯笼上却贴着“江夏费”的大红字。江夏是在湖北,从地缘上说我有什么理由和江夏攀关系?真和我的孩子一般,凭什么可以和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吴江发生地缘呢?在这里很显然在我们乡土社会里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偶得闲暇,手捧一本《乡土中国》随意翻阅,本以为冗长的文字不会吸引住我,但随着阅读的深入,思考的共鸣,作者独特犀利的观点和文字所散发出的原始自然的气息,感染了我,让我领略到了社会学的魅力,从作者身上和书中我获益匪浅。 中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是一位学术大家,在全世界都享有很高的声望。他怀着对学术的无限热爱,历经十多年到农村实地考察并深入思考中国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结合中国当代城乡群众的特点,潜心治学,伏案而作,著以《乡土中国》传世。曾读到过这样一段话:“学术的道路是清贫的,学术的道路同样也是艰辛的,但是真正的学者从来都是安于清贫,在艰辛的学术道路上披荆斩棘,传承人类宝贵的知识财富。费孝通先生用他的一生见证了一代学人的风范,为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使社会学这门外来的学科真正在中国生根、发芽、成长、壮大……”我不知道我们当代学生应该用怎样的心情去缅怀如此伟大无私的学者,他用自己的生命践行自己对社会学的使命,没有选择享乐,而是奉献自己所有的力量,为社会学的发展做力所能及的事,《乡土中国》是他的杰作,更是社会学学科的宝贵财富。 从费孝通教授的身上,我看到了谦逊、朴实的学风,是的,一代大师尚能如此,我们作为学生就更应该要踏实学习,潜心研究学术。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深入人心。书中深入而贴切地描述了中国城乡传统形象,费孝通教授用生动而形象的语言对许多问题作了深入剖析,通俗易懂,耐人寻味。 本书向我们描述了一个带“土性”的中国乡村社会。中国人带有原始的乡土气息,中国光荣的历史是从土里长出来的。乡下人代代种地为生,与土地有着天然的依赖关系,对土地有着原始的亲切感、敬重感。他们靠种地谋生存,更加明白土地的珍贵,也倍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土地资源。在他们心中,土是一种神圣的东西,地位相当高,甚至可以与他们的生命相提并论,而非低贱下等的。我认为,虽然乡下人在科技文化、文明等方面远不及城里人发达,但他们是人类起源和发展的依附体,没有乡下人,何来城里人呢,没有土地的孕育,人类社会又怎么会进步,没有种植业,人类的物质食粮何来。书中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正是勤劳朴实的乡下人,为中国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农业是社会发展最坚实的基础行业,因为其本身不同于游牧业或工业的特点,不易迁移,乡下人亦喜欢稳定的生活,世世代代守着自己宝贵的土地财富,与之为伴,挥洒汗水。我想这不应该是一种安于守旧的状态,而更加体现出乡下人对于土地深沉的爱。他们离开不了泥土。 而正是由于这种乡土性,乡下人往往被视为是愚蠢或者笨拙的。虽说文字下乡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因为它能够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乡下人的学历素质,但是另一方面,如果真的文字下乡了,乡下人的文化水平真的会提高吗?他们终日与土为伴,在乡土气息极其浓厚的环境中,目光所到之外无不与土有关,他们接受着上一代人乡土思想的熏陶,接受着传统乡土文化,与他人的交流也是极具乡土特色的方式,乡村社群与城镇社群拥有同样的智力,同等的学习能力,只能说不同的专业研究的领域不同。即使文字下乡,亦不能改变乡土性的本质。他们依旧会沿袭传统,文字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辅助工具,文字在他们的生活中有用之处较城里人来说相对较少,自然也就很难形成一种文字气氛。 书中说道:“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谈到人际关系问题时,费孝通教授用了一个巧妙的比喻,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以个体为中心的同心圆,以及庞大的宗亲体系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复杂的关系网络。“私”是中国社会不管是乡村还是城市的最大毛病,社会是由一个个的人、以及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所构成,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根据解放前夕中国社会现实状况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完成的着作。书中详细阐述了费老在深入中国乡村社会后,于基层中洞悉的彼时中国的社会特点。费老在书中从政治,如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经济,如乡土本色、血缘和地缘;文化,如文字下乡、家庭、男女有别等方面进行说明。虽然很多写实的描述早已时过境迁,不适用于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但它对当今学者对那个时候的社会状况的研究仍然有着巨大值,也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费老首先在第一篇的乡土本色中引出他对于“乡土”的概念——社会基层的乡土性,土是指泥土、是乡里人谋生的工具。“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写得好,这是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囿在土地上、耕种活动的分工程度也浅得很,可以自己自足的人们自然是流动性小、社会变迁速率小。我认为,从全书来看,费老的乡土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说应该就是我们的传统社会。上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一直是我们的经济形态,生产力的发展是缓慢的,传统是一种不易被打破的东西,所以我们有着农业的本性。在这种慢节奏的生活中,我们周围都是熟悉的人,完全不需要去耗费时间精力来适应陌生的“新面孔”。生活上的固定性使得我们产生了活动范围的限制性,形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熟人相见就打声招呼,法律、合同什么的是面对陌生人时才会有的,所以乡土中国才不是个法制社会,我们“生于斯,长于斯”。而对于现在,许多原本世代以务农为生的家庭里的年轻人甚至父辈母辈放弃家乡里的土地,涌进城市务工。这不得不说是社会发展而形成的结果,表面上似乎他们应该会得到与城里人平等的待遇。但也正是由于上千年沿承下来的传统,他们是基层社会里的人们,与城里人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所以在今天,他们与城里人还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维护,他们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我们的社会并未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在文字下乡中,费老则是选择了现身说法。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自己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自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包谷、不会下河摸鱼、不会猴子上树一样,没有什么值得取笑的。()之前也说到,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各家各户独立自己、见面也只用打招呼而已,语言是足以解决他们的一切问题的。这样想来,文字对他们来说就并不是必要的了。推行“文字下乡”于费老看来,似乎有些“削足适履”了。但在这推行过程中,我们要找对方式,文字是文明的象征,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费老并非反对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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