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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私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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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私募

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与阳光私募基金对应的有公募基金。

阳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

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定期公开披露净值,具有合法性,规范性。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

简单明了点说,阳光私募基金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但在运作经营上也存在风险

模式

信托私募证券基金一般存在两种形式:“结构式”和“开放式”。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仅指以“开放式”发行的私募基金。所谓开放式,即基金认购者需要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资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诺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总资金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盈利部分的20%作为佣金收入,这种收费模式即是俗称“2-20”收费模式(2%管理费+20%盈利部分提成)。这种2-20收费模式是私募基金国际流行的收费模型。

“结构式”的阳光私募基金,就是指将受益人分为不同种类,进行结构划分,比如将受益人划分为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特别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以此为基础来分配利益。这种模式以上海模式为典型。

区别

1、阳光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

公募基金,是指在主管部门(主要为证监会)监管下,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阳光私募基金,是面向少数特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售。尽管出现了阳光私募基金由银行代理销售的新情况,但银行代理销售行为的法律后果,最终要由信托公司承担,这并不改变向合格投资者私下募集的私募性质;而公募基金则面向社会公众(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售。

阳光私募基金投资限制上主要有信托协议约定,比较自由,信息披露要求也相对较低;而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信息披露要求非常严格。另外,二者的认购起点不同,前者高达一百万以上,后者一般以1000元为起点。

2、阳光私募基金与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是指由有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可称为理财专家)向一定的私人及机构私下募集资金成立的专门基金管理企业组织,通过该企业组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甚至可以参与到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中,等到所投资企业壮大、成熟后通过上市、出售等方式退出而实现资本增值。

二者最大的不同在于投资对象的不同,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而私募股权基金则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

特点

1.风险大

阳光私募基金,相比公募基金,收益相对更高。当然,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其不得承诺保本及最低收益,因此,风险也很大。风险管控力度弱。

2.基金管理人收益与基金业绩挂钩

阳光私募基金固定管理费用很少,一般为0.25%;基金管理人主要收益来自超额业绩提成。通常,基金管理人收取20%超额业绩提成。但该超额业绩提成只有在私募基金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以提取。因此,私募基金需要追求绝对的正收益,对下行风险的控制相对严格。只有投资者赚到钱,基金管理人才能赚到超额业绩提成。这从根本上保证了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是一致的,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认购门槛较高,且认购费用不低

认购阳光私募基金,一般至少在100万元以上,多则达到三四百万元。对于个别上亿元的巨额资金,投资顾问公司则推出大客户专项管理服务。一般情况,阳光私募基金认购费用为认购信托计划金额的1%。

4.投资比例灵活

阳光私募基金,不像公募基金有最低仓位的限制,它的投资比例可以在0—100%之间,可通过灵活的仓位选择以规避市场系统风险。阳光私募基金规模通常在几千万至1个亿。相对于公募,总金额比较小,操作更灵活。同时,在需要时,私募可以集中持仓一两个行业,及5、6只股票。

5.流动性限制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会有6到12个月的封闭期。成立之后的6个月内,不能赎回,6个月之后赎回需缴纳手续费,12个月之后赎回不用缴纳手续费。封闭期满,一般会在每个月公布一次净值并开放申赎。

具体情况

(一)产品发行成本过高

借道信托发行产品,是当前我国阳光私募在法律体制内存在的主要途径。然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自2009年7月暂停开设信托证券交易账户后,信托公司手中的存量账户越

来越少,直接导致发行产品的成本不断上升。更有信托公司对产品募集规模的下限都做了严格要求,这对于私募基金公司尤其是新入场的私募业者造成巨大的生存压力。

2012年8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信托产品开户与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信托公司可自行开立证券账户参与证券交易,或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委托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证券交易。这也是自2009年6月,证监会口头通知暂停信托公司新开证券账户以来,信托公司开立证券账户迎来正式解禁。

诺亚财富研究部总经理邓伟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信托证券账户的重新开放,最大好处是降低了阳光私募大的成本。也就同时降低了投资人的成本,可以使阳光私募在市场上更公平的参与优胜劣汰,同时新开账号也可以使得市场的一些新的举措更好的运用到实际中来。

(二)投资方式单一

在投资方式上,本应灵活多变的阳光私募显得捉襟见肘。与市场中其他资产管理型产品相比,由于受到信托制度的限制,大多数阳光私募仅能够在一、二级市场上实行买入持有的单一做多策略,并通过选股和仓位变动以达到风险控制的目标,而在市场低迷的环境中想要获取高收益十分困难。

与此同时,许多私募基金公司已经意识到使用衍生工具的重要性,他们采取有限合伙的方式开始进入衍生品市场,但由于税收成本的因素,盈利的空间也十分有限。在股指期货推出的两年时间里,个人、基金与证券公司都可以参与,银监会直到2011年6月才正式出台《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规定集合信托(阳光私募普遍采用的模式)只能进行套保和套利的股指期货交易,并且要求持有的卖出和买入股指期货头寸分别不得超过所持有权益资产的20%和10%,远不能达到100%套期保值的目的。

(三)渠道的利益盘剥

阳光私募在报酬的提取上与公募基金收取固定管理费的方式不同,通常采用“管理费+累进的超额业绩报酬”提取机制,更看重业绩的提成。但由于市场的持续下跌,阳光私募在投资品种和投资方式上又受到种种限制,私募基金的收益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导致其在超额业绩报酬方面基本无法获得收入,因而近两年私募基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管理费。

(四)没有“名分”的证券从业者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最高法律《证券投资基金法》一直以来没有给予私募基金一个合法的“名分”,大量的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长期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在不能得到法律约束的同时,应有的权益也就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五)监管部门不清晰

同样是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我国各大资产管理行业,却分属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主体属性的差异也常常导致行业发展不均、政策步调不一的混乱状态。例如,同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券商集合理财和阳光私募在产品特征、投资方式以及运作模式上具有许多相同之处,但先后出台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分属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两个监管主体在产品投资者人数限制、投资范围和运作管理

上的要求也大相径庭。基于阳光私募的行业属性和投资特点,更适宜于将证监会作为主监管机构,并根据私募基金的自身特点与其他监管主体开展监管合作。

(六)经营经验不足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都会经过一个规模由小到大的过程,在规模做大后很容易面对两大难题:其一是个股的流动性问题;其二是私募基金经理原有的操作模式和投资理念难以适应大资金量的操作需求,一旦业绩大幅下降,难免功亏一篑。

运作模式

发行与认购

阳光私募基金主要由信托公司和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负责运作,银行及证券公司予以协作。合同文本上,阳光私募基金的信托公司是发行人,由其负责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设计,并寻找投资顾问公司、托管资金银行、托管证券券商,并由其将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报当地银监局等监管部门备案。

在实际运作中,多由投资顾问公司负责发起,设计信托产品,在与托管银行协商后,寻找一家有业务往来的信托公司,利用其信托平台来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投资者认购一般要经过以下过程。首先,仔细阅读信托基金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同并无异议以后签署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信托合同上汇款账户,与预留赎回资金回款账户应为同一账户。其次,签好合同之后,投资者去银行汇款,按规定填写对方账户名、对方开户行、汇款金额后,需在备注栏或汇款用途栏注明“某人认购某信托计划”。汇款原件是确认成功加入信托计划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最后,投资者需向信托公司提交经投资者本人确认的身份证件、汇款、回款账户证件及汇款单复印件,信托公司收取上述资料并确认认购资金、认购费到账后,即通知托管银行将投资者的信托资金认购为信托单位,并在阳光私募基金认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向信托基金认购人寄送信托公司盖完章的合同,以及信托加入确认函等文件。至此,投资者认购阳光私募基金流程完成。

城市模式

1.深圳模式

深圳模式,就是指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为开放式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受益人是统一的,且没有保底承诺,投资者需承担全部市场风险。此种信托计划在深圳市场发行较多,故称深圳模式。

这种模式,不保本,不承诺最低收益,风险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符合阳光私募基金高风险、高收益并存的特点。

2.上海模式

上海模式,是指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为结构式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受益人分为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前者为普通投资者,一般保证一个固定的目标收益率;后者一般就是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投入一定规模的自有资金作为优先受益人的利

益保障,但同时也拥有提取超额收益的权利。这种模式比较适合风险偏好保守的客户,因在上海市场此种方式信托计划发行较多,故称上海模式。

这种模式,将受益人分为一般受益人和优先受益人,信托计划终止以亏损完一般受益人本金为限,是典型的承诺保本型,但与我国现行法律存在冲突。

3.云南模式

云南模式,是指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中,受托人与管理人为一人,信托公司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的同时,也是管理人,无投资顾问公司,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因为此模式只有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一家采用,故称云南模式。

这种模式,当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不一致时,投资者利益往往被牺牲,而且,这种模式下内幕交易发生的频率更高。

法律关系

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涉及五方当事人:

一是委托人,即信托计划的合格投资者;

二是受托人,即信托公司;

三是投资顾问,即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

其余两方分别是负责资金托管的托管银行和负责证券托管的证券公司。

运作中主要涉及三层法律关系:

第一层法律关系,存在于投资者与信托公司之间基于信托合同而产生的信托关系。

在信托法律关系中,投资者是委托人,信托公司是受托人。一般情况下,信托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投资者是一般受益人,而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是特定受益人,特定受益人有权根据信托合同获得超额业绩提成。

投资者与信托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双方签订的信托计划合同约定执行。同时,由受益人组成的受益人大会,行使对受托人监督的职能,以确保阳光私募基金的运作符合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层法律关系,存在于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的投资顾问关系。

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投资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接受信托公司的聘任,向信托公司提供证券组合、交易建议书、公司研究报告、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证券市场分析报告、投资策略报告、信托产品投资运行情况报告及风险控制与净值管理报告或根据信托公司要求提交其他报告或服务等。

第三层法律关系,存在于信托公司、银行以及证券公司之间的三方托管关系。

信托公司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交由银行托管,而投资的证券则由证券公司托管。同时,托管人对信托公司有监督权,当信托公司违反法律法规、保管协议操作时,有权通知信托公司纠正,当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发生严重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事件时,托管人应及时报告银监会。

但是,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投资者与投资顾问、证券公司及银行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阳光私募基金产品购买流程

阳光私募基金产品购买流程 很多投资者都是第一次接触阳光私募基金,所以对这种私募信托基金的运作方式,购 买流程,甚至从哪里购买都迷惑不解,本文凭借作者自己长期接触信托基金的一点点经验,给大家理一理这方面的流程。 私募基金是由个人或几个人以不公开的方式,私下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二级市场,并就取得的利润按比例分成的一种理财方式。这种基金不能公开宣传和 做广告。而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 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私募基金的区 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客户资产的安全性。 所以阳光私募基金的性质决定了发行这个私募基金的四个关系方,即投资管理公司、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都可以销售这个产品。当然最终的信托合同都是同信托 公司签订的,这些销售机构都只是起一个销售推介的作用。至于具体选择哪一家,你可以 根据自己对这些机构的了解程度和服务水平来做最后决定。 当然,因为阳光私募信托一般不做公开广告,一般的投资者都是将自己获知产品信息 的来源作为购买渠道。 那么,阳光私募基金的购买流程是怎样的呢?其实也很简单。 首先,您要全面了解这个私募基金的性质和操作风格,包括投资管理人的团队组成, 过往业绩,以及托管银行,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实力等等 其次,仔细阅读信托基金认购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同并无异议以后签署合同, 一式两份。注意,合同上一般需要填写你要汇款的账户,并预留以后赎回资金要回到的账号。很多信托公司要求打款账户、信托合同签署人以及最后的回款账户必须是同一个同名 账户。 再次,去银行汇款。填写完对方账户名、对方开户行、汇款金额以后,注意在备注栏 或者是汇款用途栏注明“张三认购XX信托计划”。注意,汇款原件要保留好,并复印两份保存。这是确认您成功加入信托计划的重要凭证。另外,一般的阳光私募基金会有另外1% 左右的认购费,这样比如您认购了100万,您汇款的时候就需要汇101万。

阳光私募基金发行流程

金斧子财富: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18684872.html, 阳光私募基金发行模式 如今阳光私募基金主流的发行模式: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投资计划、有限合伙制公司发行的投资计划、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公募基金的专户理财计划。 私募基金发行流程是什么 1.产品设置阶段 ⑴选择基金管理人。选择有成熟交易模式并有稳定交易记录的操盘团队作为基金管理人。具体评估过程由公司相关部门制定严格的制度严格执行(拟采用与合伙制企业合作模式) ⑵ 产品设计方案制定,包括具体操作模式,募集周期风险控制,募集规模,封闭期,承销方式,资金投向,退出机制等。同时,进行路演等一系列的推介活动。 2.基金分销渠道以及募集期规定 ⑴基金开始发行期间,通过证券营业所网点和第三方机构等代销渠道,向投资人发售基金单

金斧子财富: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18684872.html, 位。私募基金多采取自行发行的方式,即指基金发起人不通过承销商而由自己直接向投资者销售基金。 ⑵ 发行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不得动用已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应将发行期间募集的资金划入验资帐户,由有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进行验资。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到募集期限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方可成立。 ⑶封闭式基金募集期满时,其所募集的资金少于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不得成立。基金发起人必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须在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3.基金运作实施 基金成立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入封闭运行期。期货公司尽风险监控义务,实施跟踪该基金运作情况。 4.基金退出机制 封闭期满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行分红,退出。期货公司协助办理退出工作。 如需投资私募理财,可预约金斧子理财师,【金斧子】持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国际风投红杉资本和大型央企的招商局创投实力注资,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私募发行与服务平台,提供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固收产品、债券私募、海外配置等产品,方便的网上路演平台,免费预约理财师,用科技创新提升投资品质!

什么是私募基金,如何认识私募股权

自2004年赵丹阳与深国投合作成立第一只阳光私募基金至今,中国私募基金行业已走过12年,无论从私募从业人数,还是产品数量、管理规模来说,都得到了飞速发展,私募与中国股市共同成长,已成为资本市场的一股重要力量。那么,什么是私募基金如何认识私募股权?下面,金斧子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与私募基金对应的有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主要分为私募证券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其他类别私募基金等四种。其中: 1)私募证券基金:

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2)创业投资基金: 主要向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 3)私募股权基金: 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 4)其他类别私募基金: 投资除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领域的基金。 在我国近日,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如何认识私募股权 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等。私募股权基金的数量仍在迅速增加。

阳光私募基金的设立条件

金斧子财富: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18684872.html, 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金斧子财富: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18684872.html,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金斧子财富: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18684872.html,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如需投资咨询更多关于阳光私募设立条件的问题,可预约金斧子理财师,【金斧子】持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国际风投红杉资本和大型央企的招商局创投实力注资,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私募发行与服务平台,提供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固收产品、债券私募、海外配置等产品,方便的网上路演平台,免费预约理财师,用科技创新提升投资品质!

私募基金计划书

成立阳光私募基金商业计划书 一、设立阳光私募基金公司的目的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财富迅速积累, 资本市场发展如火如荼、方兴未艾。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领域对 外开放的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资本市场法规制度建设的日 趋完善,资本市场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为阳光私募基金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分享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企业多元化、跨越式发展 目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也为发展繁荣我国资本市场,为广 大投资者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拟组建阳光私募基金公司。 二、阳光私募基金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民间个人财富积累也不断的高速增长,使得整个社会对高端理财的需求出现了井喷现象,并且由于近年来公募基金表现持续低迷,诸多因素都催生并推 动了私募基金行业的蓬勃发展。据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显示,截止2010年12月底,国内私募基金公司总计242家,运行的628

只产品,总资产规模超过2万亿。 从市场前景分析,私募基金业的发展得到决策部门的大力扶持,我国的私募基金市场仍存在较大空间。在短短数年时间内,中国的私募基金业获得了跳跃式的增长,目前,我国私募基金市场初具规模。但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私募基金市场无论从绝对资产规模还是相对经济总量的比例来说,都存在着较大差距。这说明中国私募基金业的发展空间相当可观,同时受我国经济总量持续高速增长、居民储蓄资金亟需有效分流、资本市场渐进开放和决策层大 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等利好因素的影响,中国的私募基金业也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2010年的股指期货上市,使得对冲基金更是刚刚在国内得到发展的可能。这些利好因素显然是已进入成熟成长期 的公募基金业所难以比拟的。面对这样一个持续扩张、纷繁复杂的资本蛋糕,市场前景大有可为。 三、对冲基金产品原理及策略 对冲投资策略的重点是不论在牛市或者熊市中,使用对冲交易追求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 相对价值套利策略:关注两组相互关联的证券的相对价值而不是绝对价值,通过对两组证券双边下注来博取相对价值变化所带来的收益。包括股票市场中性策略、可转换套利和固定收益套利等。股票市场中性的投资者会同时进行多头和空头方向的买卖活动,同时通过调整多空头比例来确保投资组合是中性、甚至是部门和行业

私募发展史

私募发展简史 一.2004年 2月20日,国内首只阳光私募产品“深国投·赤子之心”诞生。以“投资顾问”的形式开启了私募基金阳光化的模式。 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施行。 附注: 2014年2月20日,“华润信托·赤子之心成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与1个月前(1月22日)成立的“华润信托·赤子之心价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起,标志着阳光私募教父-赵丹阳,回归A股。两只产品成立初的总规模为30亿。 时间回到十年前的2004年,也是2月20日,也是赵丹阳作为投资顾问,“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成为国内第一只阳光私募产品。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9月末,私募基金合作的证券投资信托余额为2359.42亿。 十年,阳光私募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并在一路摸索中发展。十年,赵丹阳和赤子之心回归,深国投却变为华润信托。“深国投·赤子之心”之前,私募只能是地下运作,见不得光。而此番“华润信托·赤子之心价值”成立前夕,基金业协会已于2014年1月17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不仅实现了阳光化,得到各方承认,而且形成了一种制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可独立发行产品。 由于没有证券咨询业务资格,许多民间私募基金操盘人只能暗中“盘踞地下”,与投资人私下达成契约,但并没有制度依据,甚至有法律风险。即使在今天,“地下私募”依然盛行不衰。这也说明,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市场需求巨大,也正是这种需求一步步自下而上地推动着私募基金的合法化、制度化。 二、2007年 年初私募总规模约10亿。 6月1日,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施行,为私募证券基金提供了除信托模式外的发展机遇。 第一波公奔私潮涌现,继肖华后,江晖、赵军、田荣华、徐大成等重量级人物纷纷“奔私”。私募草莽时代结束,投资理念、方法等均发生变化。 三、2008年 行业第一部自律公约诞生。深圳市金融顾问协会(深圳市私募基金协会的前身,2006年4月21日成立,2011年3月14日变更)正式面向会员颁布“私募证券基金同业公约”,明确门槛100万和不能公开宣传等。 全年A股从6124点滑落至1664点,市场天寒地冻。私募存续超一年的73只产品中,5只录得正收益,33只超越最牛公募基金。正式开启私募投资新元年。 四、2009年 私募迅猛发展,159个操作满一年的阳光私募平均回报率为58.22%,其中152只取得正收益。巨大的赚钱效应让投资者开始追逐私募冠军。 第二波“公奔私”热潮风起云涌,曾昭雄、孙建冬、许良胜、李文忠、李旭

关于阳光私募的解读

深度解读阳光私募的另一面:证券投资信托的潜在法律风险 时间:2015/1/19 15:37:52作者:刘光祥来源:用益信托网 大中小引言:阳光私募自从其诞生的第一天就隐藏诸多问题,投资者以为借着信托的刚性兑付与银行的储蓄保本形象能降住私募的不阳光与证券市场的高风险,但事实上阳光私募一样可能是天使的面孔与魔鬼的身材的结合,及具有诱惑人犯罪的天性。 本文结合被媒体曝光的相关案例,以阳光私募的主要参与者为载体,分析了阳光私募现存的诸多问题,同时指出阳光私募中潜在法律风险的更深层次问题是监管问题与机制问题,并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一、阳光私募概述 (一) 阳光私募的概念: 广义上的阳光私募,是给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法地位,规范其运作方式,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包括证券投资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基金公司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其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都属于依照信托法下成立的信托关系,主要是监管机构不一样。从理论上看,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实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阳光化”的路径有四条:一是主要依据《公司法》成立公司制企业;二是主要按照《合伙企业法》实行有限合伙制企业;三是主要依照《信托法》,实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阳光化”。四是根据最新修改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非公开募集)基金可以合法作为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信托计划被认为是最标准的阳光私募,其影响力与市场占有量远远超过合伙与公司制,私募(非公开募集)基金可以合法作为基金管理人,这对于阳光私募应当有较大影响。下文主要讨论的是狭义的阳光私募——证券投资信托计划。 根据《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第二条: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将集合信托计划或者单独管理的信托产品项下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场所公开交易的证券的经营行为。 关于国内第一支阳光私募基金有两种版本:一种版本是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推出的云南信托?中国龙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另一种版本是:华润信托的前身深国投公司推出的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但按照时间来说云南信托?中国龙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于2003年8月 1日,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成立于2004年2月20日。 (二) 阳光私募运作模式:

成立阳光私募基金商业计划书

成立阳光私募基金商业计划书 篇一:私募计划书 成立阳光私募基金商业计划书 一、设立阳光私募基金公司的目的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财富迅速积累,资本市场发展如火如 荼、方兴未艾。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资 本市场法规制度建设的日趋完善,资本市场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为阳光私募基金公司 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分享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企业多元化、跨越式发展目标,实现股东利益最 大化,同时也为发展繁荣我国资本市场,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拟组建阳光 私募基金公司。 二、阳光私募基金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民间个人财富积累也不断的高速增长,使

得整个社会对高端理财的需求出现了井喷现象,并且由于近年来公募基金表现持续低迷,诸 多因素都催生并推动了私募基金行业的蓬勃发展。据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显示,截止 XX年12月底,国内私募基金公司总计242家,运行的628只产品,总资产规模超过2万 亿。 从市场前景分析,私募基金业的发展得到决策部门的大力扶持,我国的私募基金市场仍 存在较大空间。在短短数年时间内,中国的私募基金业获得了跳跃式的增长,目前,我国私 募基金市场初具规模。但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私募基金市场无论从绝对资产规模还是相对经济总量的比例来说,都存在着较大差距。这说明中国私募基金业的发展空间相当可观,同时受我国经 济总量持续高速增长、居民储蓄资金亟需有效分流、资本市场渐进开放和决策层大力发展机 构投资者等利好因素的影响,中国的私募基金业也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XX年的股指

最新私募基金募集新规(解读)

最新私募基金募集新规 中企万业2016-04-20 13:24:56基金投资销售阅读(164)评论(0)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举报4月1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7月15日起实施。在仅剩的3个月时间里,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销售机构需及时作出相应调整或整改。 明确私募基金两类销售主体 (1)私募基金的募集/销售活动仅分为两种:私募基金管理人直销;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为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代销。 (2)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的只能是机构,而非个人。 (3)私募管理人只能销售其自主发行的基金产品,而基金销售机构可拥有代销权限。 (4)上述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实际上是公募基金销售资格,私募基金销售资格的认证通道尚未搭建。 (5)销售机构代销的,需签订书面基金销售协议,并将协议中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权利义务划分以及其他涉及投资者利益的部分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 明确从业人员资质要求 (1)私募基金募集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

(2)证监会最新窗口指导明确,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销售团队必须相互独立。 (3)对私募基金募集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度提出门槛限制,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基金销售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度,降低销售纠纷的概率。 私募基金推介前,须进行合格投资者确认 (1)募集机构只能向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介。 (2)需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需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3)互联网在线推介私募基金,应设置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程序中需包含投资者真实身份信息、合格投资认定、风险识别及承受能力问卷调查等六项内容。(第三章第二十条) (4)评估结果有效期不超过3年,逾期再推介需重新评估。同一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持有时间超过3年的无需重新评估。 合格投资者确认需提供财产证明文件 (1)完成风险揭示后,投资者需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 (2)募集机构对以上证明文件审查确认。 合格投资者确认 出具合格投资者相关证明,即近三年年收入大于50万元,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投资标准

如何发起成立一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如何发起成立一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中国阳光私募的历史始于2004年,经过10年的发展,中国私募证券基金行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不断地壮大和成熟。而去年以来政府和主管部门又颁布和落实了一系列政策对私募基金行业予以支持。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2014年8月21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办法》的制定和执行为私募基金的设立和运营提供明确的依据,并起到了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私募行业发展的作用。 据证监会协会统计,国内已备案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有1100余家,管理规模逾3000 亿元。过去几年中,阳光私募基金的发行渠道也不断拓展,从最初的只能通过信托渠道发行,到现在基金专户、私募自主发行契约式基金等。私募产品的投向不断丰富,从最初单纯投向股票型二级市场,到现在可以投向定向增发、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不同的投资工具和领域。 在《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和今年以来股票市场的好转双重利好因素的影响下,近来有越来越多的专业投资者有兴趣进入私募行业,想要了解如何设立自己的私募基金。根据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分类,私募基金根据其投向主要可分为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下面为大家简要地讲解一下如何设立一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设立一个投资企业 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按照证监会和 基金业协会的解释,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同样的标准,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由依法 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所以首先要 设立一个公司或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大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公司制的,少部分采取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理 论上有一些优点,如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不需要验资,因而便于注册;不需要 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避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重征税的问题等。但是实 际操作中由于现实中有限合伙制企业数量相对较少,性质相对特殊和使用的法规 相对冷僻,有限合伙制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会碰到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地区的工 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并不了解有限合伙制所涉及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不了 解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区别,与有限合伙企业相关的一些重要术语“普通合伙 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 对于一些较少接触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来说也不太了解, 还有个别有限合伙制私募机构反映在个别地区的税务局遇到过税务专管员要求有 限合伙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在企业设立上,除了企业形式之外,需要注意的另一方面是企业的注册资本 金和实收资本金。根据《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第三方 为信托产品担任投顾的,需要满足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所以, 如果打算将来通过信托渠道发行私募基金,则作为基金管理人设立的投资企业需 要具备相应的资本。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实收资本/实缴资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这三证的号码和照片,员工人数等。

阳光私募研究

阳光私募研究报告 王金龙 目录 一、阳光私募发展简析 二、阳光私募2010年度报告 三、阳光私募公募背景投资经理简析 四、阳光私募不同背景产品数及规模研究

总结分析: 在与私募产品研究员交流的基础上,就知名私募的可持续发展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点: 1、具有较强的投研团队 2、风格不同的投资经理混合搭配 3、具备良好的内部讨论机制与激励机制 4、具有良好的风险控制能力 5、稳健的投资风格始终占据主导地位 一、阳光私募发展简析 阳光私募发行趋势与短期业绩的关系。在市场的顶部,阳光私募的发行数量一般也达到高潮,而在市场的底部,阳光私募的发行也达到低谷。阳光私募的发行数量几乎是市场的一个完美的反向指标。这是投资者产品认购情绪的直接反映,而认购情绪与短期业绩直接相关,去年和今年初的发行高潮与2009年与2010 年阳光私募的短期表现是分不开的。 稳健投资与长期业绩的关系。稳健的操作风格,将会使得阳光私募产品在长跑中胜出,即使短期业绩并不那么亮眼。 三年以上阳光私募产品年化收益分析。我们决定选取有三年以上业绩的产品进行比较,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阳光私募格局,进入我们视野的都是一些似乎有

些陌生但实际是久违了名字。前三名的三支产品其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率都达到了30%以上,分别是赵丹阳的赤子之心(已结束)、源乐晟投资曾晓洁的中融乐晟和景林资产蒋锦志的景林稳健。我们知道,巴菲特的长期收益是24%,索罗斯的长期收益是28%。 成立三年以上阳光私募年化收益率前十名 喧嚣与变动是世界永恒的主题,中国的资本市场当然也不能例外。当时光的流逝进入到2011年,私募行业似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阳光私募在人们的心目中,就像一夜之间,从高高在上的神坛,跌落了凡间。根据朝阳永续私募数据系统的统计,截止2011年三季度,存续中的能够收集到业绩的1528支阳光私募产品中,只有383支取得正收益,只占了25.06%,也就是说,有四分之三的

阳光私募基金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 一基金基本情况 在现有经济发展、行业整合、政策支持、法律完善的环境下,我国的私募基金正处于发展阶段,为了抓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行业整合加速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利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创的投资机遇,谋求基金资产的快速增值而设立此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结构型阳光私募基金 基金年限:2年 基金规模:1亿元人民币 基金募集方式和对象:本基金主要面向投资者定向私募 基金管理方:兴润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费:管理费为基金总规模的%。 预期投资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30%(预期投资收益率不作为最终承诺) 投资收益分配:收益的分配以每个结算年度结束后的十五日内,投资管理人应当将决定本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每个年结算年度可分配收益的%为投资管理人所有,收益的%按投资比例分配给投资人。 认购期限:

基金份额: 最低认购额: 二投资理念及投资计划: 产品投资理念:做市场的先觉者,为投资决策服务,不做逆产业政策的投资是成功的前提,发现价值挖掘投资标的,遵循趋势把握交易,形成独树一帜的投资体系是做好投资的必然。 产品投资计划:结构化基金,主要以投资固定收益产品为主,是一只平衡型的阳光私募基金。在产品设计中以各种金融产品及金融衍生品相结合,在股票与债券、国债、ETF基金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在宏观与微观层面对各类资产的价值增长能力展开综合评估,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进行预测。其它金融衍生品合理化配置。 具体操作: 1、用40%--60%的仓位做固定收益的品种,实现年化收益率的 6%--8%。 2、用40%--60%的仓位做股票投资,当收益率增加时放大投资比 例实现现年收益率的15%--20%。 3、超势投资+短线T+0交易+固定收益品种,实现稳健安全收益, 趋势投资以大盘指数为基准,跑赢大盘10%--20%。短线投机实现年化收益率10%,固定收益产现年化8%。

阳光私募基金发行流程

阳光私募基金发行模式 如今阳光私募基金主流的发行模式: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投资计划、有限合伙制公司发行的投资计划、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公募基金的专户理财计划。 私募基金发行流程是什么 1.产品设置阶段 ⑴选择基金管理人。选择有成熟交易模式并有稳定交易记录的操盘团队作为基金管理人。具体评估过程由公司相关部门制定严格的制度严格执行(拟采用与合伙制企业合作模式) ⑴ 产品设计方案制定,包括具体操作模式,募集周期风险控制,募集规模,封闭期,承销方式,资金投向,退出机制等。同时,进行路演等一系列的推介活动。 2.基金分销渠道以及募集期规定 ⑴基金开始发行期间,通过证券营业所网点和第三方机构等代销渠道,

向投资人发售基金单位。私募基金多采取自行发行的方式,即指基金发起人不通过承销商而由自己直接向投资者销售基金。 ⑴ 发行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不得动用已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应将发行期间募集的资金划入验资帐户,由有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进行验资。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到募集期限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方可成立。 ⑴封闭式基金募集期满时,其所募集的资金少于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不得成立。基金发起人必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须在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3.基金运作实施 基金成立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入封闭运行期。期货公司尽风险监控义务,实施跟踪该基金运作情况。 4.基金退出机制 封闭期满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行分红,退出。期货公司协助办理退出工作。 如需投资私募理财,可预约金斧子理财师,【金斧子】持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国际风投红杉资本和大型央企的招商局创投实力注资,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私募发行与服务平台,提供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固收产品、债券私募、海外配置等产品,方便的网上路演平台,免费预约理财师,用科技创新提升投资品质!

解读:私募股权投资核心条款

一、拖带权(Drag-Along Right) 也称“强制随售权”、“领售权”等,一般是指如果公司在一个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实现上市,那么私募股权投资者有权强制性要求公司的创始人股东和管理层股东与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转让股份。对于需要引入私募股权资本的企业而言,必须要慎重对待拖带权。 显而易见,该权利是为了保护私募股权投资者的利益而设,但在一定情况下可能出现道德风险,最终损害企业家的利益。例如,美国有一家名叫FilmLoop的提供网上照片连放的IT公司就曾遭遇私募股权投资者ComVentures滥用拖带权的真实案例。 由于ComVentures在FilmLoop公司具有较高的股份比例,加上他们拥有拖带权(Drag-AlongRight),使得ComVentures有能力单方面迫使其他投资人和公司创始人出售公司。ComVentures提出让他们投资的另一家公司Fabrik低价收购FilmLoop。FilmLoop在被收购之时在银行里还有300多万美金存款,而Fabrik的购买价格只比该银行存款多一点。 同时,由于优先清偿权(Liquidation Preference Right)的存在,FilmLoop在被出售之后,其创始人和所有员工几乎在一无所获的情况

下被扫地出门,一夜之间,他们不再有股票,不再有工作,不再有公司,也不再有任何银行存款。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缺乏必要商业道德的ComVentures公司,以及FilmLoop当初轻易接受的拖带权条款。所以,对于正欲引入私募股权资本的企业家而言,对于拖带权条款,一定要做好事先预防工作,而不要寄希望于事后救济。 【对策】 1,企业家必须谨慎对待该条款,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应该在原则上拒绝接受该条款。因为只要你接受了该条款,公司创始股东就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私募股权投资者。 2,提高股权比例。拖带权条款均存在一个触发条件,即只有达到一定股权比例的私募股权投资者要求行使拖带权时,拖带权才可能被触发。为此,企业可以要求尽可能高的股权比例。例如,必须全部(或者2/3以上)私募股权投资者要求行使拖带权时,拖带权才可能被触发。 3,关于行使时间。企业应该要求拖带权只有在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企业之后的几年之后才能行使,例如四年或五年,从而给企业一个

阳光私募基金尽职调查要素表(征询函)

XXXX私募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征询函 声明: 本征询函是XXXX公司为即将代销的私募基金产品选择基金管理人的重要文件,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请有意向的基金管理人如实回答征询函,并对所答问题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章。 XXXX保留对答卷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的权利,如申请人拒绝XXXX 的调查,将视为自动放弃。经调查,如发现有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该申请人及旗下产品将可能失去被选择的资格。本调查结果仅用于XXXX为即将代销的私募基金产品挑选基金管理人。XXXX及相关参与人承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保密。 本公司:郑重承诺: 本公司按照XXXX的要求所提供的征询函填写内容真实地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信息。对于征询函填写之后所发生的重大变化,在XXXX选择代销本公司发行的产品情况下,本公司将及时向XXXX及其相关人员通告。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一、公司概况 1、基金管理人需提供的复印材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等级证书》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核心团队成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请说明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____________ 主要股东持股明细 3、请说明公司资产管理规模,阳光私募管理规模,结构化/管理型产品的管理规模

4、公司对于资产管理规模的扩张计划 5、公司各部门人员配备情况,请列表说明 公司各部门人员配备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历 7、近2年公司高管及投研团队岗位人员变动情况 8、公司有无投资者服务报告,若有,请说明报告发送频率 9、公司是否有自营业务?若有,如何防范委托业务和自营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 10、请简单列举公司的相关合作方 合作银行:_________ 合作券商:_________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全文解读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全文解读 第一章总则 【解读】制定依据:《募集行为办法》上位法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即证监会105号文), 需要说明的是: 2、本办法属于自律性规则,只有中基协可以依次对会员进行监管或处罚,其他机构或机关均无权援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统称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 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 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 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本办法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解读】适用范围:本办法明确私募基金的募集主体——1、在中基协已办理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有公募基金销售牌照并成 为中基协会员的机构。单纯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不能受托募集 私募基金,否则可能招致证监会的处罚。 第三条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就其参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环节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

服务的机构。前述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应当遵守中国基金业协会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相关管理办法。 【解读】外包服务机构:外包服务机构分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受本办法约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 机构除适用本办法外,还受《基金业外外包服务管理办法》(尚在制 定中,未正式发布)约束。 【解读】从业人员:本办法要求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人员要有基金从业资格,这一点对基金销售机构而言问题不大,对私募基金管理 人而言,可能一时半会没有这么多有资格的从业人员。另外,在法 律责任方面,如果从事基金募集人员缺少基金从业资格,并无相应 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中国基金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募集活动实施自律管理。 【解读】行业自律:强调本办法的性质,属行业协会自律规则,对行业协会会员之外成员原则上无约束力。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募集机构应当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防范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等相关义务,承担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财产和客户资金、利用私募基金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第七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委托基金销 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 承担的责任。 【解读】管理人责任:相比于征求意见稿,本办法新增“承担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的受托责任,全面覆盖了我国目前 所有的私募基金类型。同时该条明确了委托募集最终的责任主体是 私募基金管理人,这一责任并不因委托募集而免除。

私募基金可信吗

人们理财观念逐年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理财,很多新手朋友对于理财产品不是很了解,比如说私募基金是什么,私募基金可信吗?私募基金是正规的吗?很多人会对这个有很多疑问。今天金斧子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惑私募基金可信吗?私募基金是否正规? 私募基金呢,又称阳光私募基金。阳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简单明了点说,阳光私募基金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 (阳光私募投资流程图) 小伙伴们,注意画重点!!! 阳光私募基金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所以,阳光私募是一个极为安全的理财手段! 阳光私募作为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时间是最好的例证: 阳光私募历史,10余年来实现跨越式发展 (数据来源;基金业协会) 阳光私募诞生于2003年,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蜕变,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15年底,行业总体规模约1.73万亿元。阳光私募如此蓬勃发展,除了可信度专业度极高之外,还有其无可比拟的优势。 业绩优异:长期业绩完胜大盘,公募基金及其他股票型理财产品

资金安全:采用信托,银行,券商三方托管模式保证资金安全 操作灵活:投资策略众多,可满仓可空仓,持股集中度要求宽松 精英管理:汇聚公募,券商,保险,民间高手等各路投资精英 阳光私募的优势不止是说说而已,具体的请跟着小金继续看。 收益,小金的惯例就是数据来说话,我们来看数据。 任你市场涨涨跌跌,你涨我们涨更多,你跌我们跌更少。无论牛熊,大牛小牛阳光私募,在各种市场均能适应,并且给出完美的表现。 私募这么好,你还不关注? 如需投资私募理财,可预约金斧子理财师,【金斧子】持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国际风投红杉资本和大型央企的招商局创投实力注资,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私募发行与服务平台,提供阳光私募、私募股权、固收产品、债券私募、海外配置等产品,方便的网上路演平台,免费预约理财师,用科技创新提升投资品质!

阳光私募基金 2

阳光私募基金 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与阳光私募基金对应的有公募基金。 阳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 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定期公开披露净值,具有合法性,规范性。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 简单明了点说,阳光私募基金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但在运作经营上也存在风险。 类型 信托私募证券基金一般存在两种形式:“结构式”和“开放式”。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仅指以“开放式”发行的私募基金。所谓开放式,即基金认购者需要 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资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诺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总资金2%左右的管理费和投资盈利部分的20%作为佣金收入,这种收费模式即是俗称“2-20”收费模式(2%管理费+20%盈利部分提成)。这种2-20收费模式是私募基金国际流行的收费模型。 “结构式”的阳光私募基金,就是指将受益人分为不同种类,进行结构划分,比如将受益人划分为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特别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以此为基础来分配利益。 这种模式以上海模式为典型。 区别 1、阳光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 公募基金,是指在主管部门(主要为证监会)监管下,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

我国阳光私募的兴起与发展

我国阳光私募的兴起与发展 摘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阳光私募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一股重要力量,它丰富了社会资金的投资渠道,给我国资本市场注入了新鲜血液,对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建设起着重要推动作用。本文从阳光私募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入手,分析了其兴起的原因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在立法、人才和基金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以促进阳光私募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阳光私募;信托;投资主体 2010年,中国经济渐别阴霾,迎来新的曙光,在经历了2007年的大牛市和2008年的金融海啸之后,方兴未艾的阳光私募基金已经成为投资精英们“掘金”的主要平台,也渐渐为投资者所认知。 所谓的“阳光私募”是资产管理公司(或投资公司)通过信托机构,向特定投资人发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托管人,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顾问,进行证券投资活动,这里的资产管理公司就称为“阳光私募公司”,其发行的信托产品,称为“阳光私募产品”。与一般意义上的私募基金不同,阳光私募的“阳光”主要体现在其运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上,它的设立要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因而投资者的资金安全能得到很大的保障。 1 我国阳光私募的发展现状 1.1 数量与规模 公开数据显示,国内第一支阳光私募基金,是由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1日正式成立的《云南信托·中国龙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产品期限为5年,资金托管银行为招商银行,其收费除了按照资金1.5%比例收取管理费以外,年度提取超额收益的20%作为业绩提成。其成立标志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依靠信托平台开始规范化和透明化运作,正式踏上阳光化的探索之路。

阳光私募基金周报

阳光私募基金周报 2011年11月28日-2011年12月4日 2011年12月5日星期一嘉华理财 中天嘉华理财研究部 市场综述:上周A股市场受到多重消息的刺激大幅震荡,总体依然呈现震荡回落的态势。截至12月2日,上证指数下跌0.82%,深证指数下跌0.79%,中小板指下跌2.35%,创业板指下跌3.97%。 行业指数方面,只有金融服务、房地产、医药生物三个行业实现正收益,其它行业均出现下跌,其中信息设备、信息服务、商业贸易等行业跌幅居前,食品饮料、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等行业跌幅较小。 阳光私募方面:年关降至,大部分阳光私募面临业绩亏损、募资困难、清盘危机等困扰,操作也重回谨慎。 阳光私募基金发行状况:据Wind不完全统计,信托公司在本周发行2个证券投资类的信托产品,发行量较上周有所减少。另外,本周有4个证券投资类的信托产品成立,分别由厦门信托、西安信托、中信信托、华宝信托发行。 私募观点:本周消息面情况复杂,私募经理的观点也各有千秋。 尽管本周大盘震荡下行,但大部分私募认为这是筑底过程,中长期A股将迎来反转行情。而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短期内对市场有一定支撑,但A股仍将面临震荡。策略上,私募经理们主要关注的行业有具有转型背景的行业、国家财政大力扶持的行业等。

一、市场综述 A股概述 上周A股市场受到多重消息的刺激大幅震荡,总体依然呈现震荡回落的态势。国际板推出传闻、央行下调存准率、国际六大央行联手救市以及中国11月份PMI指数跌破50荣枯分界线等因素交织在一起,对投资者的信心造成较大影响。截至12月2日,上证指数下跌0.82%,报收2360.66,深证指数下跌0.79%,报收9808.23,中小板指下跌2.35%,创业板指下跌3.97%。行业指数方面,金融服务、房地产、医药生物三个行业实现正收益,其它行业均出现下跌,其中信息设备、信息服务、商业贸易等行业跌幅居前,超过3.5%,食品饮料、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等行业跌幅较小。 表1 国内主要股票指数表现 穆迪称欧元区所有国家信用评级遭威胁: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穆迪28日表示,欧元区主权与银行业危机快速升温,这正在威胁欧元区所有国家的信用评级。穆迪在报告中称,虽然穆迪的基本展望仍然是欧元区将得以保存,不会出现更普遍的违约,但如果短期内欧盟决策者不采取措施稳定市场,欧元区国家的信贷风险将继续上涨,这会对评级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穆迪声称,可能会在明年1季度完成对欧元区国家信用评级的调整。上周,种种迹象显示欧债危机正在升级。标准普尔25日将比利时的长期主权信用评级由“AA+”下调至“AA”,评级展望为负面。此前一天,惠誉将葡萄牙的评级下调至垃圾级,并警告存在评级进一步下调的可能性。穆迪在同日也宣布下调匈牙利的评级。此外,意大利的两年期国债收益率25日一度上扬17个基点至7.495%,涨幅为欧元自1999年面世以来最大。 大摩再降全球经济增长预期:摩根士丹利28日表示,因为欧美债务问题引发的不确定性增大了全球经济增长的下行风险。将明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由3.8%调降至3.5%,同时将中国明年经济增长预期由8.7%调低至8.4%,又将明年中国CPI预计降至3.4%。此外,摩根士丹利还将除日本以外的亚洲地区2012年增长预期由7.3%调降至6.9%。摩根士丹利上一次下调全球经济增长预期还在8月份,与此次仅时隔3个半月。不仅仅是摩根士丹利持有悲观看法,之前,包括高盛、惠誉等机构均下调了明年全球经济的增长预期,其中惠誉的表态最为悲观,其将明年全球经济增幅从3.4%下调至2.7%。 创业板拟新增两退市条件,设“退市整理板”:深圳证券交易所28日公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新增“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 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同时,取消“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将实施“退市整理期”制度,设立“退市整理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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