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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与法规》案例

《教育政策与法规》案例
《教育政策与法规》案例

《教育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

1.刘芳初二年级学生,家在农村,离学校较远,每天上学要走好长一段路程。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给你妈帮忙吧,你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刘芳听了后,伤心地哭了。她想念书,她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但是,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老师了解到刘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刘芳的爸爸,劝他让刘芳继续上学。小芳爸爸说:“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干点活呢。再说了刘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得由我说了算。”

请问:刘芳爸爸的说法对吗?刘芳的爸爸都违反了哪些规定?

刘芳爸爸的说法是错误的。

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免费教育,普及教育。它分为两个阶段:初等教育阶段与初级中等教育阶段。义务教育是国家学制系统中学校教育的重要阶段。是我国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教育的基础。

第一,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并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法。刘芳是初二的学生,属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进入学校就意味着他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意味着承担接受教育、完成学业的义务,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这种义务是强迫的,具有强制性。所以刘芳必须进入学校进行学习。刘芳爸爸的做法可以说是违犯了九年义务教育法的。

第二,根据九年义务教育法,刘芳本人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个权利不是因为刘芳爸爸觉得刘芳是自己的女儿而可以剥夺的。刘芳本人有很强的学习欲望,应该捍卫自己的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教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是年满6周岁或7周岁的少年儿童,必须接受九年制的义务教育。从这些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普及性。刘芳属于教育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人群。我们倡导九年义务教育的人人平等,不分种族,男女等均接受平等的九年义务教育。而刘芳爸爸却认为刘芳是女孩子而不让其接受义务教育,明显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2.自从重庆高考状元伪造土家族身份的事件曝光之后,就不断有关于是否应该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讨论。

请问:少数民族加分是否有必要?

我想之所以要给少数民族的学生高考加20分,主要是考虑到偏远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教育水平比较落后。但是目前享受这一待遇的孩子大多数生活乡镇和城市,他们与汉族学生享受同样的教育资源、接受相同的教育。给他们加上20分与其他学生竞争,这样不是表示“少数民族的同学,你们先天就比不上汉族学生,你们加了20分才能参加高考,才能与汉族的孩子竞争,才能考上大学。”吗?这不是对少数民族孩子智力和能力的低估吗?各民族一律平等是国家的政策,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却在一方面显示了不平等。这既是对和少数民族学生想有同样教育资源的汉族学生的不平等,也是对少数民族学生的不平等看待。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目的是让少数民族学生有与汉族学生有相同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是让少数民族学生在高考中有20分优势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落后的现状。只有加强少数民族教育建设,让更到优秀的老师到山区去,建设更多学校,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投资,开办更多民族班和民族大学,这才是治本之策。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也有弊端,这一政策很可能被人利用,造成更大的不公平,并且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3.成都市教育局即将出台相关政策,彻底封杀“奥数”,教师校外兼职教奥数或私办奥数班将被严处甚至开除;公办学校以奥赛成绩选拔学生校长最重可“撤职”。这将是成都历史上“对奥数整治最严厉、最彻底”的一次。现在看来,社会对奥数的危害性已基本形成共识,但即便如此,出于利益的驱动,整个社会业已形成的奥数经济圈依然以一种不可逆的速度向前疯狂运行着。由此,有关成都市教育局即将出台的彻底封杀奥数的消息甫一公布,便引来喝彩无数。

请你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

奥数能在全国范围内受到众多人士的追捧,一个关键因素就在于奥数为一部分人提供了一条升学捷径,只要在一定范围之内的奥数比赛中获得相应的名次,就意味着一名学生自然而然地拿到了通向重点高校的通行证,这也是奥数存在的最大动力与根源。如果不取消由奥数带来的加分或是录取上的种种特殊政策,那么就算是面对严厉的惩罚措施,也难以从根本上阻止人们借奥数牟利的冲动。要想从根本上扭转相当一部分教育界人士、家长以及学生对于奥数的错误认识,扼制他们疯狂学习奥数的冲动,还是需要教育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坚决取消所有各种级别的奥数名次带来的加分政策。没有了加分的驱动力,人们对奥数的热情自然会降下来。

4.近日,教育部向全国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一负责人在进行解读时表示,新出台的这个规定有一个亮点是,明确规定了班主任有批评学生的权利,保证了班主任老师的教育权。该负责人说,在新《规定》的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保证和维护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合法权利,使班主任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同时,不再缩手缩脚,可以适当采取批评等方式教育和管理学生。但此项规定出台后,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有人认为这是教育部门小题大做,老师批评学生天经地义,根本用不着由教育部来出台规定;有人认为它督促了班主任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要尽更大的责任;也有人认为,批评的尺度难以把握,这一规定容易成为一纸空文。

分析:用这样的规定来规定一名班主任的权利,那简直是一种悲哀。这说明我们学校的批评教育越来越缺失了,但同时必须承认,《规定》要求保证班主任批评学生权利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是保证班主任切实行使批评学生的权利,光有宽泛原则的要求是不够的,关键是要进一步明确维护教师批评权的群众组织、规定纠纷的处理办法、界定法律的救济渠道等,让制度规定从白纸上走出来,落实到具体的教学管理实践中去,从而使班主任有信心、有勇气、有更多的空间来做班主任工作,确保他们善意的批评不被曲解,好心能够得到好报,

也促使学生养成善于虚心接受批评的品格,在批评中健康成长。近些年由于赏识教育的风行,有的家长对子女教育只赏识不批评,甚至也不能接受老师对孩子的批评,让许多孩子承受批评的能力也越来越差。于是人们常常会在报端看到一些学生心理脆弱,无法面对挫折和批评,因此而离家出走、自杀自残的事也不鲜见。在这样的背景下,老师们往往担心学生安全而淡漠了责任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说好听的总比难听的招人喜欢,于是学生们得到的批评越来越少。忠言逆耳利于行,批评也是如此。学生成长的过程中必须有批评,并培养起对批评和挫折的承受力,这样才能成才。

5.高考刚刚过去,又一批高二学生即将进入高三。近日,本报接到不少准高三学生致电,抱怨学校其它年级都不用补课,可准高三生却要补。学校通知8月1日开始补到开学,等于毁了暑假。

请问:到底准高三生暑期该不该补课,学校为学生补课是否违反规定,家长们是否赞同孩子的意见?

分析:补课,是应试教育的病症。它的出现,原因很复杂。它不全是教师的原因,但与教师关系很大。提高学生学习成绩,方法很多,也很复杂;补课只是其中一种。增加教学时间,有时确实可以提高一点成绩。但这不是根本。许多优秀的教师,是通过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提高成绩的。放任补课,侵占学生休息娱乐和睡眠、体育锻炼时间,往往损害他们的健康和全面发展。而这种现象不纠正,各校、各教师相互攀比着补课,我们的学生将永远处于疲劳之中而没有出头之日。限制补课,堵死了这一条路,教师就必须另辟蹊径,寻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方法。老师们如果大家都在这一条路上开展竞争,那么,我们学生的减负和全面发展就有了希望。这是教育面临的巨大变革。

6.陈某是某高校教师,工作十多年了,一直没有参加过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2010年8月,由于学校有教师进修的名额,陈某便向学校提出要去进修。学校以没人替他上课为由不同意他的请求。陈某认为校领导故意和自己作对,于是与学校发生了纠纷,之后他便经常迟到、早退。学校后来决定扣发陈某9月份的工资及一千元的奖金。由于陈某不能接受学校的这一做法,陈某决定提出申诉。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简述教师申诉的范围。

答:(1)教师申诉的范围:

①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②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③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2)教师陈某是否有权进行申诉?为什么?

教师陈某有权进行申诉。因为申诉权是教师的权利。至于学校是否真的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由受理机关裁决。

(3)学校作出的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学校作出的决定合法。因为《教师法》第八条第2款规定教师应当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教师参加进修是《教师法》赋予教师的一项权利,但应在完成本职工作或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行使自己的权利。本案中陈某因未能参加进修,在工作中经常迟到、早退,而使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受到影响。

7.2010年6月,某市公立初级中学新校区开始招生报名,当市民李先生来到现场,将户口簿交给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却让他出示工作证。给孩子报名上学看大人工作证干啥?这是在现场时李先生的疑问,而两位工作人员告诉他,此次招生只招市委、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并拿出一页纸表示,学校有规定,这上面的单位工作人员孩子才可报名。纸上罗列的单位名称包括: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政府办、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等。那么为什么不招别的学生呢?工作人员给出的回答是,“我们新校区主要解决市委、市政府工作人员子女就读难的问题,今年只开4个班,资源有限。”

问题:

(1)该校的作法合法吗?为什么?

答:(1)该校的作法不合法。

(2)该校的作法之所以不合法:一是违反了教育的平等性原则,依照我国《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不分家庭状况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而该校公然以“单位名称”区分标准来设定招生标准,有违教育的平等性原则。

二是违反了教育的公益性原则,依照我国《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教育是公益性事业,学校是非营利性机构,教育活动不是对个人或小团体负责,不能因小团体的利益而损害国家、人民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三是违反了义务教育的就近入学原则,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入学、就近入学原则,该校的作法是对法律所规定的就近入学原则的藐视。

(2).为什么会出现上述情况?相关部门应如何治理和杜绝上述情况?

答:(1)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链条所致。

二是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严所致。

三是学校依法治校的法律意识淡漠所致。

(2)相关部门要治理和杜绝上述情况,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的规定,贯彻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守教育平等性、公益性原则。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给予学校直接责任人员警告、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并给予学校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

四是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加强对相关主管部门的问责。

8.谢某是初一女生,一天下午课间,因与同学吵架而私自离开学校,晚自习时班主任检查发现谢某不在教室,同桌报告说谢某与同学吵架,可能回家了,班主任信以为真,未予追查,原想待谢某回校后再予批评教育,第二天下午,班主任上课发现其仍未返校,这才与家长联系,但家长说谢某昨晚并未回家,经家长与亲友联系,仍无下落,无奈中家长报案,但至今仍无其下落,家长最后到法院状告学校,要求学校赔偿10万元。

问题:

(1)谢某失踪,学校和谢某班主任是否承担责任?如果承担,学校和谢某班主任可能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班主任谢某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班主任谢某代表学校行施教育教学职权时没有履行“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的义务,也没有履行“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和“教育保护”职责,所以,对于谢某的失踪,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

(2)本案例对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启示:

一是要强化依法治教的法律意识,

二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严格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

三是切实履行对学生的教育保护职责,杜绝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推动教育的法制建设做出贡献。

9.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XXX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纸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和权利,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再者他是从家里出走的,这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我也没有责任。”

请问:吴老师的做法和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试述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

答题要点:

(1)吴老师的做法(私自拆阅学生信件的行为和当众宣读学生信件)是不正确的。

(2)其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等”的法律规范。

吴老师的解释也是不正确的。因为教师虽然有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的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

本的职业道德,不能以教育和爱护学生为借口,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吴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0.2011年12月25日,陕西某小学六.四班班主任张某,认为其班上的9个同学挤进会议室观看演讲比赛,给班级丢了脸,"脸皮太厚",于是要求这些学生当众用小刀刮脸,直到出血为止.事发后,学校对张某作出了停职检查决定.2001年8月,其中受害的6名学生及其家长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1年12月淮南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张某及淮南某小学在全校向6名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淮南某小学赔偿6名原告精神抚慰金各3000元.

问题:此案中民事赔偿部分为什么由某小学承担,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教师张某在代表学校行使教育教学职责期间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应是学校和学生,张某代表学校行使职权,应由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法律依据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条“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学校作为行政主体在赔偿后,可责令有故意过失的张某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行政诉讼法》)。

11.2000年5月某中学初二班主任李某,怀疑该班一女生与一男生关系亲密,于是将双方家长请到学校,在办公室当着其他人大谈其早恋问题,并当众翻查该女生的书包,强迫她交出日记。第二天该女生没有到校上课并离家出走,其家人后来在南京寻回。2000年8月1日该女生对李某和学校提起诉讼,指控李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2001年12月2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责令李某和学校分别口头向该女生赔礼道歉,并承担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3000余元和精神抚慰金500元。

问题:法院为什么判该女生胜诉?法院对此案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教师李某在代表学校行使教育教学职责期间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等)的法律规范,并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且损害结果与违法事实之间有明显的因果关系,所以法院判该女生胜诉。其法律依据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条“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12.某中学因片面追求升学率借口教室不足,对一些成绩不好、考试不及格的学生采取停课或开除的办法,要求他们“立即离校回家”。然而这些学生一离开,该校又接受了一部分初中毕业生。为此事被责令退学的14名学生家长联名向上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问题:试分析该校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并阐述法律依据.

答:该中学“对一些成绩不好,考试不及格的学生采取停课或开除的办法,要求他们"立即离校回家"”的做法是错误的;此做法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四条“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二十七条“不得开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以及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对品德有缺点、学习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的规定。应当按照《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胁迫或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学童失学、辍学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条有关规定,对该中学予以行政处罚。13.西安某一重点中学的一位高三学生说:“我们的考试测验如家常便饭,不光考,还排名次。我们4个理科班近200人,从头排到尾,不仅在班上念一边还在家长会上念一遍,这是同学最讨厌的也是最害怕的。再说了,排在倒数几名的,谁还有什么信心呢?”2010年期末考试结束,四川某县一中学在工商银行办事处和镇政府门口张贴两张成绩汇报,除了公布了本校部分学生的高分成绩外,还将并未在该中学的四名学生的不理想考分做了公布,引起四名学生机监护人的不满。一周后,该中学又将此成绩汇报交镇党委办公室。为此,四名学生状告学校侵犯名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问:(1)四川省某县中学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

答:四川省某县中学的做法不合法。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2)你认为教师应该如何尊重学生的权利?

学生的学业成绩属于个人隐私,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由于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家长和教师知情的一种特殊的个人隐私,且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同时在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法律关系中,学生处于弱者地位,学生学业成绩的隐私权很容易被侵犯,如果教师采取张榜排队等方式侵犯学生的学业成绩隐私权,不仅伤害了学生自尊心和人格尊严,而且对被害者心灵的伤害会影响一生,为此,一方面,教师要增强守法意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侵犯学生学业成绩隐私权的违法行为发生,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学生也要知法懂法,增强维权意识,学会运用申诉等法律救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敦促学校教师充分认识和尊重学生学业成绩的隐私权,自觉履行其义务。

14.王力是一个15岁的初中生,她总觉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就想到一家餐馆去打工赚钱,可是,她又听别人说,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许被雇用的。

请问,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为什么?

[点评]后一观点是正确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3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以,王力还暂时不能去打工。如果她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她就应该继续她的学校生活;如果她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不想继续升学,那么,她可以参加一些国家和社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年满16周岁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15.涛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老师非常生气,对涛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涛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涛涛送回教室。事后,校长把涛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

出了批评。

请回答:你认为校长批评的对吗?班主任和涛涛同学应该怎样做呢?

[点评] 对。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法律还专门规定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的教育,涛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仅违反了学校纪律,而且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也影响了别的同学听,实际上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

总之,回答案例分析题,一定要带上“法”,如违反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等等,然后应该怎样怎样---。

16.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杨某(10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李某(9岁)、王某(8岁)摔倒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杨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医院,杨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10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李某、王某的监护人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杨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杨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以杨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10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参考答案]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李某、王某、杨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杨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内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李某、王某、杨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49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李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范、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17.某小学教师李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李某的教师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李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参考答案]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李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动的权利。案例中李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李某教育教学权额监督权的侵害。李某可依据《教师法》第39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18.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内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李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李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制度,你怎么忘了?”李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听起来似乎有理,实际上是错误的。不管哪个学生,老师都无权停他的课。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决不能采取与学校规定相违背的做法,再说,这种做法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这个学生,你还是先把他安排到班里去。”

你认为李老师和邵校长谁做得对?请依法分析上述案例的侵权性质,对此我们应做哪些思考?

[参考答案]邵校长做得对,李老师做得不对。这是一起中小学广泛存在的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案件。案例中的李老师将学生赶出教室是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第一款规定,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的主要活动,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是违反教育法的行为。另外,李老师让学生在教室门口罚站,这是对学生的一种变相体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第四款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第二款的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由本案例我们可以得到启示:中小学教师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教育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9.某校刚录取的高一新生中有5名男同学因初中时参与社会盗窃而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这些学生都很害怕,有的想逃避,有的不敢承认犯罪事实,有的不敢检举揭发。学校得知这消息后,立即派人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同家长一道做学生的工作,动员他们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坦白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学校还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案情。

5个学生年龄都比较小(均在十五、六岁),犯罪情节又不很严重,所以公安司法部门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学校允许这些学生继续回校学习。对此,学校争议很大。不同意他们回校学习的领导、教师的理由是这些学生在初中时就有劣迹,参与盗窃时也不是自己学校的学生,这个包袱不能背。再说,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他们又是高中生,将其开除既不违反上级的有关规定,也不算过分。否则,以后对学校的荣誉影响很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规定:学生中如有被刑事处分的,则年底该校将不能被评为文明单位)。

问:你认为该校到底该不该收这5名学生呢?

[参考答案]学校应该收这5名学生。按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有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的义务,即学校不得侵犯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这5名学生已经被该校录取,按照《教育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学校应该予以保护。这5名学生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按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于品行有缺点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也不得随意开除。作为已经被该校录取的这5名学生,更不能因为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行为(即有的教师所谓的“劣迹”)就随便开除或不收学生。

20.学校泄露隐私,造成学生精神分裂案

几年前,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民事案件。

一位学生的母亲在起诉书中称,儿子2000年就读于丰台某小学,2004年7月因考试分数低,未能升入中学,而后在该校留级。为了能让孩子继续升学,母亲应学校要求到医院给孩子开了一张“中等智力低下的证明”,并向学校申请儿子年龄已大,不适宜留级,希望让他升入初中。然而,她没有想到,这张证明给孩子带来了长达两年的精神伤害。学校很快把这个秘密公之于众。课上,个别老师当着众多学生的面多次侮辱他是“弱智、白痴、大傻子”;课间,个别同学还轮流打他,让他喊自己是“大傻子”。 2008年2月6日,她的儿子被医生诊断患了精神分裂症。她认为,是学校的部分老师和学生长时间持续地对孩子打骂侮辱,才导致了这种可悲的结果。为此,她提出了巨额的赔偿要求。

请依法分析上述案例的侵权性质,对此我们应做哪些思考?

[参考答案]这是一起学校、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案件。学校将学生“中等智力低下”的秘密公之于众,是侵犯学生隐私权的表现;教师当着众多学生的面辱骂学生是“弱智、白痴、

大傻子”不仅侮辱了学生的人格,也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教师任由学生打骂同学,没有尽到管理学生、保护学生的义务。《教育法》第29条第三款规定,学校应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义务;《教师法》第8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由此案例,我们可以得到启示:学校、教师都应该加强法律意识,增强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学校应该依法进行教育教学管理活动,教师应该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和教师都应该增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意识。

21.女中学生状告班主任侵权案

去年暑假,北京某中学王雪的母亲邱女士发现女儿近来电话比较频繁,还有个男孩常在她家楼下徘徊,便找到女儿的班主任苏某反映情况,没想到这却将女儿带人了痛苦的深渊。

当苏某发现王雪与班里的一名男生关系比较密切后,便在课堂上、教研室里多次翻看王雪的书包、日记以及给其他同学的信件,还不许同学和她说话.原本性格活泼的王雪顿时成了“孤家寡人”,同学们远离她,不敢和她说话。王雪在日记里写道:“苏老师经常侮辱我,逼我转学。我一想起这些就害怕,夜里常做噩梦……”由于无法承受完全被孤立的痛苦,王雪于去年10月4日离家出走。4天后,当邱女士接到女儿电话,在南京找到她时,王雪哭着请求妈妈搬出北京。而在王雪出走后,学校和班主任却对此事漠不关心。

回家以后,王雪的心情一直很压抑,后来被诊断患上了忧郁症。邱女士特为女儿联系了一所新学校,但因原校提供的学籍卡被涂改过,转学手续迟迟没有办妥。对此,邱女士一家人认为这是学校在故意刁难他们,间接剥夺了王雪的受教育权.为此,去年12月1日,王雪将班主任苏某和学校告上了法庭,诉讼的请求很简单,只要求老师的一声道歉。

试分析:

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3. 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答案要点]1.本案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学生王雪(以及她的母亲邱女士)、班主任苏某和学校。

2.本案是一起侵犯未成年学生隐私权案。

(1)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而教师苏某却采取了翻看王雪书包、日记,并让其他同学疏远王雪等歧视性行为,未能尽到教师应尽的义务,严重侵害了王雪的人格尊严,侵犯王雪的隐私权。

(2)苏某的上述行为和王雪的离家出走、精神抑郁的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造成了一定

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向王雪作口头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3)学校应对苏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向王雪作口头赔礼道歉和给予一定的精神补偿.

3.本案对我们的启示有:

(1)对青春期学生早恋或感情萌动问题,学校、教师和家长应及时了解学生在这个特殊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并加以正确引导,应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人格和隐私.

(2)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使其在履行教育职责的同时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要有对学生人权的保护意识,及时发现并纠正教师的错误做法和过激行为。

(3)学生应正确处理青春期感情萌动和与异性交往问题,加强自我约束,遵守校规,努力学习,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与此同时,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加强自我保护.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2.教师当众读短信,高二女生跳楼身亡

2009年11月6日10时20分,呼和浩特铁路一中高二225班的数学课上,一名男生的手机响了,班主任王老师径直走向该男生,将他的手机没收,并在课堂上将手机里的短信内容读出:“中午放学一起走不?”接着,王老师又将该男生手机中的另一条短信的部分内容当众读出。随后,王老师叫起了女生席嘉欣,对她近期的学习状态进行了点评。当天上午第四节体育课,席嘉欣没有去上,一直在哭…… 。此后直到跳楼事件发生,她再没去学校上课。11月9日6时许,席嘉欣割腕后从其所住的宿舍六楼跳下身亡……

席嘉欣生活在一个低保家庭,5岁时父母离异后,她和父亲、奶奶一起生活。出事前的11月8日晚,席嘉欣的同学给她送了生日礼物和蛋糕,她很高兴,在蜡烛前默默许了愿,然后和奶奶、爸爸一起分吃了蛋糕。临睡前,还送给奶奶一个玩具熊。

“11月9日4时45分,欣欣起床了,我说还早,她就又睡下。我每天都看着欣欣上学,可是那天却没有起来。起床后我发现欣欣的书包还在沙发上,感觉不对劲,我就赶紧给她的班主任打电话,班主任说没去上学。等我出门,公安人员已经来了,通知我孙女已经跳楼了……”回想起当时的情形,她的奶奶痛不欲生

在死亡现场,席嘉欣的身旁有一本书《巴黎没有摩天轮》,上面沾满了血渍。事发后,她的奶奶找到了她分别写给奶奶、姑姑及同班4 名同学3份遗书。…… 在堆满书的写字台上另一本彩色信纸上,还有她留下的一段遗言,这些话是写给王老师的:“王老师,您为什么偏要这么做,我恨您。一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有限的。您对我有偏见,我知道,可也不至于这样吧,别人的隐私权您无权干涉……”“王老师,我恨您,老师为什么逼我,都结束了”。

这些话让家人震惊不已。他们从席嘉欣的好友处了解到王教师在课上读短信的情况,她的奶奶说,在课上给别人发短信肯定不对,但老师这样的做法十分不妥。孙女的自尊心很强,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受到这样的打击,肯定难以承受。老师的话给她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使孩子最终走上绝路,校方应对此事负主要责任。

但对在课上念出短信内容一事,班主任王老师却不承认:“我只提到了短信内容里的几个字,并没有当众念出短信内容,也没有提到任何名字。自杀的女生这次月考成绩排在班级第五名,她曾找过我希望调座位,我当时就答应了她。每次她上讲台做题,只要是答对了,我都当着全班学生的面表扬她。其实,我在她身上倾注了很多关爱……”

试分析:1.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2.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3. 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参考答案]本案是一起因教师课上没收学生手机、当众读短信而导致的学生自杀事件,当事人班主任王老师违反了《宪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人格权。

《宪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分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分别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分别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本案中,王教师面对违纪的学生,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当堂没收学生手机,查看并当众读出其中的部分内容,属于变相体罚行为,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人格权,课后也未能及时与学生交流;席嘉欣因此未来上学后,也未能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未能很好地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责任分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本案中,王老师的上述行为对席嘉欣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是其自杀的直接导火索,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可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免去其班主任职务等。

《教育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

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因王老师的行为为职务行为,故应由其所在的学校作为侵权的法人主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后,学校可根据王老师的过错和经济状况,在学校内部责令其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3启示:(1)对青春期学生早恋或感情萌动问题,学校、教师和家长应及时了解学生在这个特殊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并加以正确引导,应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人格和隐私。(2)教师应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及时发现学生的思想波动,加强与学生及其家庭的沟通,解除其不良心理隐患,杜绝变相体罚行为。(3)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使其在履行教育职责的同时,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和人格权,及时发现并纠正教师的错误做法和过激行为。(4)学生应加强自我约束,遵守校规,努力学习,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并应加强自我保护,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时与教师交流和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批评意见;应正确处理青春期感情萌动和与异性交往问题,不断提高自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珍惜生命。

24.案例分析:小明和小华是S小学二年级的学生。一天,小明和小华在课间休息时玩跷跷板,小明推了小华一下,致使小华从跷跷板上掉到水泥地面上摔伤,共花去医药费1000元。

请问:在这起事故中,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参见第7题)

[参考答案]在这起事故中,小明的监护人和S小学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小明未满10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明的监护人应当代替小明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S 小学将跷跷板设置在水泥地上,未能充分考虑学生活动条件的安全性以及教育管理不当,因此S小学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由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活动以及活动场地和器械的管理。

25.小学生鼓乐队被“出租”了

某厂为本厂的新产品在省里获奖开庆祝会。为增添喜庆气氛,特地花5000元租用了明光小学的学生鼓乐队为其演奏。会后,又让这些小学生们身披印有该厂广告的绶带,走街串巷,吹吹打打,为获奖的新产品进行宣传。时逢6月天,两个小时走下来,学生们个个汗流浃背,小脸通红。然而,这些耽误了功课、吹奏了一上午的小学生们,每人只得到了厂家的一块雪糕和一个笔记本,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到家中。

一个小学生说,刚开始参加这样的活动时,我们觉得好神气、好风光,以后次数多了,有时连续几天为工厂、商店的庆典、开张去助兴,我们才发觉是学校把我们出卖了。好多次在会场上,我真想大声喊:“我要回校读书!”

试分析:

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3.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参考答案] 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为厂家、学校和学生。

2.本案是一起由于厂家和学校违法而导致的学生停课参加厂方庆祝活动并作广告事件,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

(1)我国《宪法》和《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中规定:“校长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教学计划,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批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停课参加社会活动”。《教育法》中还规定:学校享有“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的权利。本案中,厂家在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时间里“租用”学生的鼓乐队参加厂里的庆祝活动,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而学校没有拒绝厂家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而是擅自让鼓乐队的学生停课去参加厂里的庆祝活动,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2)《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该厂让学生身披绶带,走街串巷地为其获奖新产品作宣传广告,则是一种变相使用童工的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学生们的正常学习,干扰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而且有损于学生的身心健康。而学校为增加创收把鼓乐队“租用’’出去,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

(3)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上级和有关部门应依法追究厂家和学校的相关法律责任,给相关责任人以相应的行政处分,没收学校的非法所得,并予厂家和学校以相应的经济处罚。与此同时,学校还应及时为鼓乐队的学生补课,并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

3.由本案引发的思考:

(1)学校应依法行使自身的教育权,不得随意占用学生上课时间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应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确保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受侵犯。

(2)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法律保护,确保教育的公益性,不得通过出卖未成年学生劳动力的方式进行创收,并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3)相关厂家、商店和社会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法律保护,不得变相使用童工,不得干扰、破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

26.教师在课堂上宣传宗教案

某校初中教师林青信奉某宗教,其本人每天进行祷告等宗教活动,并佩带宗教饰物。他还经常在课堂上向学生宣传宗教,并劝说学生信奉该宗教。学校领导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找其谈话,进行教育,并告诫他不准向学生宣传宗教,但林青不听。学校领导欲将其解聘,但林青认为学校侵犯了他信仰宗教的自由。

试依法分析这一案例

[参考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教师林青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是《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

度的活动。林青在课堂上宣传宗教是违反《教育法》的。

宗教信仰自由但不意味着宣传自由。《教育法》和学校限制的是林青的宗教宣传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学生也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林青的宗教宣传同时也侵犯了学生的宗教信仰自由。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有权解聘教师,但是我觉得林青老师认识上有错误,通过教育还是有挽救的余地的。不必要动不动就要解聘教师。

26.体育课小学生不慎误伤同学

某学校三年级的学生在学校操场上练习打篮球,体育教师在给学生讲解完要点和注意事项以后,把班上的学生分成几组练习张某(10岁)和王某(10岁)分在一组,因学校操场的地面不平,张某在抢篮板摔倒,恰巧王某奔跑踏在张某的腿上,此时老师正在指导其他同学练习,张某住院,花费6000元.

请分析本案例中责任承担。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需要把握的几个要点是:

①学校教师已尽到了职责,事前教师讲解了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发生时,教师正在指导其他小组成员。

②学校场地不平是致人伤害的原因之一,对此,学校负有一定的责任。就民事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来说,场地不平与学生受伤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此,学校有过失,它本应预见到场地不平有可能发生损害,但学校没有预见到,或预见到但轻信可以避免。学校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③王某是造成张某受伤的直接原因,王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因而,王某父母虽然不在事故现场,但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在本案当中,学生王某的父母和学校都应承担法律责任,张某的经济损失由王某父母和学校共同承担。

27.学校处分教师不当侵犯教师权益

某镇中心小学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规定各学科学生期末全镇统考成绩排在全镇同年级同学科后三位的教师扣发当月奖金并全校通报批评。四(4)班数学教师李某所带的学生数学统考成绩平均 82 分,但排位在全镇倒数第二名。学校按规定扣发了李某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李某不服,向县教委提出了申诉。理由有三:

①李某所带数学成绩 82 分,达到了良好水平.应视为较好地完成了教学任务,不应受到惩罚;

②各教学班生源水平不一,李某四年级接班时该班三年级期末考试数学平均分比年级平均分低 5 分,而现在只比年级平均分低 1 分,缩小了差距;

③《教师法》规定,只有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才由教育行政部分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李某认为自己工作刻苦认真,所带学生数学成绩有进步,平均分达到良好水平.不应受到处分,要求学校补发奖金并为其恢复名誉。

请分析本案例

县教委接受李某的申诉后,应该认真调查,如果李某申诉的情况属实,责令学校补发李某奖金并为其恢复名誉,并要求学校废除末位惩罚的不合理规定。

28. 2010年夏,某县教委实行机构改革,将原来的勤工俭学管理站改为县教育服务公司,并决定于2010年6月18 日上午(星期四)举行挂牌仪式。为了营造热闹氛围,县教委提前半个月通知县城内各小学腰鼓队排练节目,届时到场助兴。6月18 日上午,教育服务公司挂牌仪式如期举行,县城7 所小学的小学生共计200多人次参加典礼,一时鼓乐喧天、歌舞翩翩,县教委的领导们十分满意,感觉效果好极了。

请问:⑴本案中,县教育局的行为侵犯了学校的哪项权利?侵犯了学生的哪项权利?

⑵县教育局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哪一种法律责任?

县教育局的行为侵犯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县教育局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上课权)。在这个事件中,县教委以县教育行政机关的名义下发通知,让所辖的县城小学学生在正常的学习时间内停课参加商业庆祝活动,严重的干扰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侵害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学生的受教育权(上课权)。教育局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责任形式为赔礼道歉,赔偿。

29.王某从某师范院校毕业后,被聘为某校初中数学教师。一年后,其所教班级的教学成绩明显下降,学生对他意见很大。教研组多次找他谈话,但王某态度消极,在成绩评定时,把对他有意见的学生的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校根据这种的情况,经研究,认为王某不再适宜当教师,决定调他负责学校的治安、收发工作。王某不服,于是,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请问:⑴本案中,学校是否侵犯了王某的教育教学权?为什么?

⑵通过这一案例,你从中受到什么启示?

在该案例中,学校没有侵犯了王某的教育教学权。

①因为王某虽然学历达标,但由于专业知识、能力、品德等方面的限制,不能尽—个合格教师应尽的义务,不能履行—个教师的法定职责,因此,王某就不应再拥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权利。

②学校不让李某担任教学工作而改任其他工作是依法实施的学校行政管理行为,并没有侵害李某的“教育教学权”。

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就必须履行《教育法》第8条规定了教师的六项义务:

⑴遵纪守法义务。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⑵教育教学义务。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⑶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应自觉的结合教育教学业务特点,将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贯穿在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之中。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把学生培养成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⑷尊重学生人格义务。决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不能侮辱、歧视他们,不能泄露学生隐私,更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⑸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教师应对有害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抑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⑹提高思想觉悟水平义务。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30.班主任苏老师以所带班级一名16岁的女生与同班一名男生关系密切为由,在课堂、教研室和家长问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并当众翻她书包,强迫她交出日记,还将部分日记和信件在班上公布,在不同场合进行辱骂。在长期压力下,这名16岁女中学生于2000年6月4日离家出走,6月8日才被从南京找回,但因此患上了忧郁症。

16岁的女中学生以自己的人格受到侵犯为由,将班主任和学校告上法庭。并最终赢得官司。当地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苏老师在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中,确有翻看书包、日记等歧视性行为,侵害了学生的人格尊严;苏老师的行为和学生离家出走、精神抑郁有因果关系,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因此,法院一审判决,苏老师和学校向这名16岁的学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余元,精神抚慰金500元

请问:⑴在此案中,班主任苏老师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⑵你认为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怎样处理这一类问题。

应该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同时还应该赔偿经济损失3000余元,精神抚慰金500元

不倡导,不反对,不超越"底线",加强正面引导中学生心里很脆弱的、这个年纪正是对感情最敏感的时候、不能太严的处理、但要让他们知道早恋的危害、如何控制早恋。最好从轻处理、正确看待,充分理解,让他们明确现阶段人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交往有利于学习和发展的允许他们保持亲密友谊,让感情冷冻,不再升温,将来到大学或工作岗位上解冻或发展。

31.杨某,30岁,1999年师专毕业,在某乡中学任初中物理教师。工作以来,杨某教学能力突出,很快成为学科的骨干教师。2002年,为了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经杨某申请,当地教委和学校批准其到某师范大学进修。杨某十分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进修机会,在一年的进修期间,不仅成绩优秀,还发表了数篇论文。然而,进修结束后,她才发现学校将她进修期间的工资扣了一半,并告知:进修期间,没有在学校正常工作的,一律扣发一半工资。

请问:学校可以扣发参加进修的教师的工资吗?杨某应该怎么办?

学校无权扣除杨某工资。杨某有权向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教师法》第7条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4条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第16条规定:“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学习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

利待遇。学费、差旅费按各地有关规定支付。”

根据以上规定,杨某参加进修进行继续教育,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经过教委和学校批准,杨某参加进修.学习期间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校不得扣发其工资,而且还应按当地规定向杨某支付学费相差旅费。对于学校扣发其工资,杨某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学班主任案例故事4篇

小学班主任案例故事4篇 小学班主任案例故事第1篇 我从事班主任工作,班里有个学生上课发言很积极,是个可爱的男孩,我也对他另眼相看,很喜欢他。这学期,每天不是科任老师就是学生向我告状他作业不写,上课不听讲,小动作太多,成绩一落千丈。于是,我找他谈话,希望他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学习为重,按时完成作业,知错就改,争取进步,争取做一个他人喜欢、父母喜欢、老师喜欢的好孩子。他开始不吭声,后来口头上答应了。事后他又一如既往,毫无长进,此时我的心都快冷了,算了吧,或许他不可救药了,但又觉得身为班主任,不能因一点困难就退缩,不能因一个学困生无法转化而影响整个班集体,必须面对现实!他没进步,或许是他并没有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 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工作,我决定先让他认识自己的错误,树立做个受人喜欢的人的思想。于是我再次找他谈话,孩子意识到了他已经远远落在班级后面,有了深深的悔意,表示一定改正,事后我专门到他家中和他父母长谈,让他们在家里对孩子多关注,监督孩子认真完成各科作业,后来,他无论是在纪律上,还是在学习上,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当他有一点进步时,我就及时给予表扬、激励他。使他处处感到老师在关心他。他也逐渐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明确了学习的目的,端正了学习态度。

为了提高他的学习成绩,除了在思想上教育他,感化他,我特意安排一个责任心强、学习成绩好、乐于助人、耐心细致的女同学跟他同桌,目的是发挥同桌的力量。有时,这位同学也会产生一些厌烦情绪,说他不太听话,不太乐学??此时,我就跟她说:要有耐心,慢慢来。后来,他取得进步时,除了表扬他,我还鼓励他们说,这也离不开同学们的帮助,特别是这位同学的帮助。在同学们的帮助下,他自己的努力下,他各方面都取得了不小进步。他学习上更努力了,纪律上遵守了,成绩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为此,我会心地笑了。后来,有一次我找他谈话时,他说:老师,某某同学这样关心我,爱护我,帮助我,如果我再不努力,对得起她吗? 我笑着说:你长大了,懂事了,进步了。我真替你高兴。案例分析: 一、关注学生,付出师爱。 作为一个教师,都应以人为本,尊重每一位学生。教育是心灵的艺术。我们教育学生,首先要与学生之间建立一座心灵相通的爱心桥梁。这样老师才会产生热爱之情。如果我们承认教育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那么教育的过程便不仅仅是一种技巧的施展,而是充满了人情味的心灵交融。心理学家认为爱是教育好学生的前提。二、以生之助,友情感化。

华润集团的财务管理理论案例分析

华润集团的财务管理理论案例分析 ---------101554249 “华润”以其业务的多元化著称,其多元化特征是地域分布广,产业跨度大,业务关联度低,母子公司管理复杂。它以“从鸡蛋道导弹”式的产业整合思路,依靠资金与政府背景,在国内大肆收购零售、房地产、啤酒、纺织、电力、建材、微电子、农业深加工等一系列不相关的业务。并一举成为与青岛啤酒并列的啤酒业龙头,稳坐纺织行业老三的位置,也是中国地产行业中规模最大、盈利能力最强的公司之一。 作为一家资产规模近千亿的大企业,华润公司经半个多世纪的变迁形成了一个业务多元化的控股架构的企业集团,我们习惯地称之为多元化控股企业。多元化经营不仅在理论上得不到充分的支持,实践中的管理运作恐怕还还会面对更多的难题。 立足多元化的现实,我们的做法是确定“集团多元化、利润中心专业化”的整体战略,将众多子公司按行业进行资产重组,并划分为不同的利润中心,利润中心属下再设立利润点,同时在扁平化管理架构下分别确定业务战略,以此确保多元化控股下的专业化经营。在此基础上,我们利用香港资本市场将利润中心逐一整合上市,目前已在香港上市6家,占集团绝大部分资产,其他资产也正在整合上市过程之中。 随着利润中心股权多元化乃至公众化,受制于市场控制的约束。控股企业的组织控制正受到内外多方面的冲击,从而集团总部的传统管理方式面临挑战,或者说“多元化控股企业怎么管”的问题已经成为股权分散背景下集团母公司面临的重大问题。 所谓多元化控股企业的管理,至少可以包括两层涵义。一是多元化,表明集团属下利润中心及行业多。由于业务种类和管理范围之广,集团不可能完全按单一业务实体一样的管法;二是控股企业,表明利润中心股权多元化,很多都是非全资附属企业,甚至是公众公司,集团只是控股或控制,不可能完全按全资附属企业或类似业务部门一样的管法。集团总部由此就需要重新定位,找准管理的着力点,抓住应该管、值得管、管得了或管得好的,放掉不该管、不值得管、管不了或管不好的。说到底,管理多元化控股企业最核心的就是要站在出资人角度做个合格的控股股东,在平衡市场控制和组织控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出资人管理模式,维护出资人权益,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 (一)母子公司管理与控制模式的选择 总部按照管理主要资产、主营业务和主要利润来源的需要,华润把带有战略性特征的主要产业叫做一级利润中心,总部只管一级利润中心,其余公司都划成二、三级利润中心,由一级利润中心统管。并将一级利润中心作为次级资产经营者,享有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所需要的一切经营管理权,负责最大化占用资本回报率及具体的业务经营。 华润集团总部在管控层面上只做四件事情:首先是管战略,确定一级利润中心的发展速度、规模、方向;其次是管人,决定一级利润中心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组成;第三是管财务,包括资金政策和财务报表政策,各企业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

小学班主任工作案例及分析

小学班主任工作案例及分析(三) 案例一: 一次上课铃响了。我又开始了例行的“监督”工作,同学们都很快地跑回教室。过了一会儿,上课的老师也进了教室,第二遍铃响过后,我的目光刚要移开,突然看见我班颇为顽皮的男同学××跑进教室。我当时就想:“这小子肯定是课间跑操场上玩去了,才会上课迟到!这是我亲眼所见,准没错!”一下课,我就走进教室,把他叫到讲台前,严厉地批评他上课迟到。平日里大大咧咧的他这下可急了,我分明看见眼泪在他眼圈里转。“您冤枉人,我根本没玩,下课,同学们围着李老师问问题,然后李老师又叫我帮她把作业本抱办公室去,这才晚的!”我的脑中“轰”的一下,是呀,我怎么忘了,为了调动他的学习积极性,我和李老师商量好让他当数学课代表的呀!我知道错怪了他,连忙道歉。他却气乎乎地走了,以后几天都不怎么理我。 都说“眼见为实”,可我亲眼所见,还是错怪了同学,这是深刻的教训。孩子的心是稚嫩而脆弱的,伤害了就很不容易愈合。我们作为教师,每当在批评学生之前,一定要先问问自己,事情搞清楚了吗?事实是这样吗?我批评得有理有据吗?千万不能凭主观想象就草率处理。 有一位同学跟我说了这么一件事,说他以前的班主任特会批评人。一次上这位老师的课,后面的同学问他几点了。他回头说:“没带表,别问了。”结果被老师看见了。下课把他带到办公室,从上课时讲话说到纪律散漫,又说到学习不刻苦,成绩不理想,拿出期中考试成绩单分析了他在班里、年级中的位置,说很危险,又说到他不关心集体,逃了两次值日,最后还想起他吃午饭时总剩饭,不爱惜粮食,这位学生说当时他真想从办公室的窗户跳下去,无奈之情溢于言表。分析: 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作为班主任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学生都是可教育可塑造的。我们不能用一成不变的老眼光看学生,而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要注意到学生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学生犯了错误,只要改正了,就应该原谅,而不应总挂在嘴边。批评更应就事论事,今天的事就说今天的,把以前的、其他的都抖落出来说几句,学生心里会想:“我就算改好了,老师也不会忘记我以前犯的错,也不会相信我!”这样很不利于学生改正错误。 有时老师由于急躁的情绪或一时不冷静会说出一些过火的话,如:“你真是咱们班的害群之马,我怎么会遇上你这样的学生!”“咱们班有了你算是完了,你就是一个小流氓的坯子!”“你真是无药可救了,还是回家自学去吧!”“你永远也学不好,你要能及格,太阳就从西边出来!”这些定性的话、消极的断言,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使他们失去了努力改正缺点的勇气和信心,严重抑制了学生的主体性。有时,教师一句伤学生的话,就可能使学生永远不能原谅老师,产生对立的情绪,教育工作就更难进行了。 案例二: 我班(二四班)有个学生叫王小红,2006~2007学年度我担任了她的数学老师。发现她总是低着头,上课无精打采,提不起一点学习的兴趣。老师课堂提问,她缄默无语。家庭作业要么全留空白;要么乱写一气,全是错别字。甚至连组词以及简单的加法也是做得错误百出。每次测验,语文、数学都只有二、三十分。学校的很多老师都认为,这孩子基础太差,性格内向,而且缺乏最起码的上进心,提高看来是无望了。只要她遵守纪律,上课不影响别人,就行了。我听了,不觉从心底泛起一股凉意。就这样的成绩走出校门,面对这知识大爆炸的时代,你

高级财务管理课程案例作业report

高级财务管理课程案例作业 高级财务管理课程作业名称: 通过一家跨国公司年报 对其公司财务进行分析

Financial analysis——Elizabeth Arden Introduction Elizabeth Arden, Inc. is a global prestige beauty products company with an extensive portfolio of prestige fragrance, skin care and cosmetics brands. Their common stock is traded on the NASDAQ Global Select Market under the symbol “RDEN.” In addition to their owned and licensed fragrance brands, they owned and licensed fragrance brands. They sell prestige beauty products to department stores, retailers and other outlet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internationally. Sales and profits The net sales and gross profit kept growing in the last three fiscal years, in which net sales grew by 5.3% and gross profit grew by 9.5% from fiscal year 2011 to fiscal year 2012. The most remarkable performance was the net income. It increased rapidly by 40% from fiscal year 2011 to 2012. According to the annual report, the CEO stated that the performance was beyond most of other companies in this industry. It was a good signal for investors that Elizabeth Arden was a prospecting company. New chances Elizabeth Arden is a very famous brand in America. Since the company has already run stably there, it is in the bottleneck to spread further. So the wise choice is to find another market. And they did explore outside America. Thanks to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media and commerce, they now share larger and larger markets all over

小学班主任教育故事案例

表扬的力量 曾在<<青年教师导报>>上看过关于赏识教育的文章,其中一篇给了我很大的启示,从责骂到赏识,从赏识到成功。这充分说明赏识教育的重要性。作为教师的我,就更需要借鉴这种理念,充分利用赏识这个有利的方式来调动孩子学习的积极性,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 在我们班有一个特别好动的小男孩他叫鞠新岩.在课堂上他的自律性很差,不仅自己没学什么东西还影响了别人,真让任课老师头痛。有一次我进教室上课,刚巧碰到英语老师也在,她有些生气地说:“鞠新岩,你真的是经不起表扬!”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没多问就开始上课了。上课没多久,他的“老毛病”又犯了,我也气愤地说:“难怪刚才英语老师也说你经不起表扬!”谁知,他却大声地说:“你又没有表扬我!”我一震,这一句突如其来的无忌童言让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课后,他的话一直在我耳边萦绕。想起来,平时我总觉得他调皮,的确很少表扬他。从今天这件小事看来他还是挺在乎老师的表扬和肯定的。是啊,调皮的学生也是学生,和大家一样都希望得到赏识,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也许他比其他小朋友更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吧——因为调皮,平时挨的批评肯定不少。我以前忽视了这一点,于是我决定在今后的教学中要调整方式。 从那以后,在课堂上,只要看到他认真听讲或回答了一个问题我就马上进行表扬。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他在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方面都取得了一点小小的进步。但毕竟小孩子的自控能力比较差,要想在很短时间内把坏习惯全部改掉是不现实的。所以遇到他上课又很不认真,小动作不断,对要掌握的知识模模糊糊的情况,我并不灰心,因为我知道这种学生是需要时间磨的,也需要很大的耐心。我坚信,只要坚持把赏识教育的理念运用到实际教学活动中,一定能取得成功。哲人曾经说过,“人的精神生命中最本质的要求就是渴望得到赏识。”训斥只会压抑心灵,只有欣赏,激励才能开发人的潜能。希望通过我的不断努力,以及与家长,其他老师的配合,来慢慢地改造这个孩子,让他得到很好的发展。虽然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但我会坚持。 这是我今年做班主任所遇到的事。我们班上有个男同学名叫小威,比较调皮,多话,喜欢说些乱七八糟的话引起大家注意;而且经常缺交作业,上课不专心等。我经常找他谈话,软硬

财务管理企业价值分析

案例名称:腾讯公司估值分析 专业领域/方向:财务管理 适用课程:《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编写目的:本案例将学员置身于证券分析师的角色,将财务报表分析、股票估值等知识点与证券分析师的估值过程进行匹配分析,建构了以学员为中心的、教师主导的、锁定《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课程、结合真实股票投资情景的估值分析案例。估值分析作为价值投资决策的基础,面临的最大难题在于预测的不确定性和经典模型的可用性。一方面,透彻分析公司的历史绩效,是解决预测不确定性的必由之路。然而,由于会计体系本身带来的计量误差以及管理层自由裁量权导致的偏差,使得会计信息的估值作用大打折扣。另一方面,起源于西方的CAPM 和现金流量折现等经典财务模型,本身源自完美的假设,若将其应用于我国企业价值的评估,需要对模型的功能价值和变量的选择问题进行缜密地思考和严谨地处理。本案例在透彻的公司战略分析、经营分析和财务分析的基础上,提供一个“桥接”企业的当前业绩和未来发展前景、历史财务信息与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框架;接着通过运用CAPM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以及情景分析,得到估值的合理结果,同时验证经典模型的实用价值;最后与相对估值法的估值结果进行比较,从而检验折现现金流预测和估值的合理性,并揭示出关键的价值驱动因素。知识点:现金流量折现估值模型、WACC、自由现金流量、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关键词:经营分析、估值、股权价值、风险与收益、相对估值法 中文摘要:何为价值?格雷厄姆的经典理论认为,价值是未来现金流的折现,估值分析是最经典的价值投资做法。而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问题也是会计学界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贡献经验证据的领域。本案例以互联网龙头企业腾讯公司为分析对象,重在思考在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不明确的前提下与估值相关的会计与财务问题,并以实际应用为根本出发点,在充分合理假设的基础上,建立“桥接”企业当前业绩和未来发展前景、历史财务信息与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模型,探索CAPM模型、现金流量折现估值模型等经典财务模型在风险与收益、价值评估中的应用难题及其处理。整个过程是一个有趣的深入探索,将估值分析的触角直接

小学班主任案例(一)

我班有个学生叫黄鹏。我刚接这个班时,他上课无精打采,要么搞小动作,要么影响别人学习,提不起一点学习的兴趣;下课追逐打闹,喜欢动手动脚;作业不做,即使做了,也做不完整,书写相当潦草……每天不是科任老师就是学生向我告状。于是,我找他谈话,希望他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学习为重,按时完成作业,知错就改,争取进步,争取做一个他人喜欢、父母喜欢、老师喜欢的好孩子。他开始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后来口头上答应了。可他又一如既往,毫无长进,真是“承认错误,坚决不改”。此时我的心都快冷了,算了吧,或许他是根“不可雕的朽木”。但又觉得身为班主任,不能因一点困难就退缩,不能因一个后进生无法转化而影响整个班集体,必须面对现实!我内心一横:不转化你,誓不罢休。他无进步,或许是他并没有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没有真正要做个他人喜欢的人的念头。 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工作,我决定先让他认识自己的错误,树立做个受人喜欢的人的思想。于是我再次找他谈话,谈话中,我了解到他心里十分怨恨二年级的班主任老师。我心里一喜,让他认识错误的机会来了。我轻声问他:“你为什么会恨那个老师?”他不好意思地回答:“因为她常常批评我。”我顺着问:“老师为什么会常在课堂上批评你,你知道吗?”他说:“因为我常违反纪律,没有按时完成作业,书写也不工整……”“你已经认识了自己的错误,说明你是一个勇于认错的好孩子,但是,这还不够,你觉得应该怎样做才好?”“想改正错误吗?想做一个受他人欢迎的孩子吗,你要怎样做才好呢?”“我今后一定要遵守纪律,团结友爱,认真完成作业……”“那你可要说到做到哟!”“好!”后来,他无论是在纪律上,还是在学习上,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当他有一点进步时,我就及时给予表扬、激励他。使他处处感到老师在关心他。他也逐渐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明确了学习的目的,端正了学习态度。 为了提高他的学习成绩,除了在思想上教育他,感化他,我特意安排一个责任心强、学习成绩好、乐于助人、耐心细致的女同学――周悦跟他坐,目的是发挥同桌的力量。事前,我先对周悦同学进行了一番谈话:为了班集体,不要歧视他,要尽你自己最大的努力,耐心地帮助他,使其进步。周悦同学满口答应,并充分利用课余时间或课堂时间帮助他,教育他。有时,周悦同学也会产生一些厌烦情绪,说他不太听话,不太乐学……此时,我就跟周悦同学说:要有耐心,慢慢来。后来,他取得进步时,除了表扬他,我还鼓励他们说,这也离不开同学们的帮助,特别是周悦同学的帮助。在同学们的帮助下,他自己的努力下,他各方面都取得了不小进步。他学习上更努力了,纪律上更遵守了,甚至自己当起了值日生,劳动也更积极了,成绩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为此,我会心地笑了。后来,有一次我找他谈话时,他说:“老师,周悦同学这样关心我,爱护我,帮助我,如果我再不努力,对得起她吗?”我笑着说:“你长大了,懂事了,进步了。我真替你高兴。” 在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他取得了73分的好成绩。我为了鼓励他,奖给他一本日记本。奖品虽少,但能表示老师的一点心意。第二学期,他学习更努力了,在期中测试中,他取得了92分的好成绩。 一、以人为本,付出师爱 作为一个教师,都应“以人为本”,尊重每一位学生。教育是心灵的艺术。我们教育学生,首先要与学生之间建立一座心灵相通的爱心桥梁。这样老师才会产生热爱之情。如果我们承认教育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那么教育的过程便不仅仅是一种技巧的施展,而是充满了人情味的心灵交融。心理学家认为“爱是教育好学生的前提”。对于黄鹏这样特殊的后进生我放下架子亲近他,敞开心扉,以关爱之心来触动他的心弦。“动之于情,晓之于理”:用师爱去温暖他,用情去感化他,用理去说服他,从而促使他主动地认识并改正错误。 二、以生之助,友情感化 同学的帮助对一个后进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同学的力量有时胜过老师的力量。同学之间一旦建立起友谊的桥梁,他们之间就会无话不说。同学是学生的益友。在学生群体中,

(完整word版)海尔集团财务战略案例分析

黑龙江财经学院 《高级财务管理》 案例分析 班级会计学-8班 小组成员陈瑞琪.陈征.王艳辉小组成员董庆波.刘砾瞳 小组成员杨晓丽.李艳艳

海尔集团财务战略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海尔集团(Haier)是中国大陆最大、也是世界上10大综合家电厂商之一。创立於1984年,22年来持续稳定发展,产品从单一冰箱发展到拥有白色家电、黑色家电在内的96大门类15100多个规格的产品群,并出口到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在海内外享有较高美誉的大型国际化企业集团,在中国市场,海尔冰箱、冷柜、空调、洗衣机四大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高达33%,海外销售营收28亿美元 海尔的发展历程分为四个阶段:1984年~1990年,内向型发展阶段;1990年~1996年,出口阶段;1996年~1998年,海外投资阶段(在印尼等地投资);1999年以后,本土化阶段(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投资、设计、生产、销售)。 二、案例分析 1.社会因素 创业25年以来,在“真诚到永远”的理念指导下,首席执行官张瑞敏带领海尔集团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贯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用真情回报社会,以海的品格年复一年地为社会默默地奉献:1993年开始海尔投资制作了212集的动画片《海尔兄弟》;1994年海尔开始投资参加希望工程,在莱西援建了第一所海尔希望小学,从来拉开了援建海尔希望小学的序幕以及各种活动。海尔集团先后被云南团省委、青岛团市委、希望办授予“希望工程贡献奖”和“社会的海尔”等奖项。同时,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也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2.政治因素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腾飞发展,国家各级政府机构对于经济企业的发展机遇了许多较开放优惠的政策,改变了重农抑商的政策,促进了商业的发展,许多落后的商业思想观念逐渐被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的商业思想所取代,国有企业、集体及民办小厂也随之经历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有许多亏损严重濒临破产的厂子因此而起死回生,而海尔集团正是在这种机遇下发展壮大起来的。 3.经济因素 2008年,海尔品牌价值高达803亿元,自2002年以来,海尔品牌价值连续7年蝉联中国最有价值品牌榜首。海尔品牌旗下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电脑、手机、家居集成等19个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其中海尔冰箱、洗衣机还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首批中国世界名牌。2008年3月,海尔第二次入选英国《金融时报》评选的“中国十大世界级品牌”。2008年6月,在《福布斯》

班主任教育故事案例

班主任教育故事案例 班主任工作要讲究工作艺术,讲究班级管理方法和策略,在日常工作中倾注爱心与热情,用自己的努力去感染自己的学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班主任教育故事获奖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班主任教育故事案例一由班长打架、吸烟引发的思考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这学期又快结束了! 这学期,我带的是高二理科卫星班。接班时,就倍感身上压力之大。卫星班,是我们学校的希望、是学校的形象,卫星班的学生大多是本年级成绩较突出的学生。对于卫星班级的管理,好的正常的、必须的,如果管理不好,意味着辜负了领导、同事的信任,辜负了家长、学生的期望。 刚接这个班时,感觉一个字——乱!班内学生由原来不同班级的学生组成,而且具有理科班的最大特点——男生多!班内存有一小部分学生唯恐班级不乱,整日惹事生非。其中有一个学生,名叫杨金钊,因为打架给了处分没多久后又因抽烟被抓住,现在回家反省。 这个学生是原一年级卫星班的学生,据了解进校分数不低,大概五百多分,但现在成绩是全班倒数第一!事发后才知道,他还是我校一物理老师的亲戚!刚接班时,我就发现班内

原来做过班干部的同学不多,这就给我班级管理带来不便。在这时,杨金钊自告奋勇,要求担任班长,从这来说,他给我的印象还不错。但是在后来的班级管理中,我发现问题重重,作为班长,他有自己的朋友圈,但又有着与他关系不和的敌对圈,这个圈子不但在班内存在,而且在外班甚至其他年级存在。当我了解这一情况后,对他有所忧虑。当然,也考虑到了我的班级管理。班内同学对他的管理方式褒贬不一,很多女同学非常反感他的野蛮、粗暴的管理方式,说他在管班级时骂脏话! 在对他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础上,为了扭转他的思想,也为了班级的管理,我找他深入谈心,并告诉他作为班主任我对他的要求与期待。可是这次谈话似乎没有多大效果,结果是一切照旧。就在我正考虑接下来如何继续处理这些事时,传来的消息是他打架了。而且是找了本班和五班的三个学生在厕所打了一班的一个学生。 也许这件事也是源于他内心的不平衡,被打的学生一年级时和他是同班,他们之前就有过矛盾。在这件事发生前的一次早操活动时,俩人因为语言不和,于是被打的学生踢了他一脚,他当时也没做什么反应,但内心非常不忿,于是第二天找人在厕所将其打了一顿。事情被调查是因为被打的学生到学校政教处反映自己被打了,而且浑身疼痛不已。于是,这件事交由学校政教处处理,结果是,他回家

财务管理原理案例分析

财务管理原理案例分析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vs宝钢集团 目录 一、公司介绍(简介、历史和荣誉、发展计划) 二、财务分析(行业盈利能力、行业营运能力、行业偿债能力) 一公司简介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该公司地处沿江开放城市——湖北省黄石市,现已具有年产特殊钢70万吨、钢材55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生产品种达800余个,规格达1800余种,是我国轴承钢、齿轮钢、弹簧钢、工模具刚及高精度中厚壁无缝钢管等品种的生产基地。冶钢有四个品种荣获国家“三金一银”质量奖;先后被授予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国家一级计量单位称号。现为全国认定的百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列全国最大工业企业500强。 历史与荣誉: 1993年5月,经湖北省体改委批准,由大冶钢厂作为主要发起人,以其生产经营主体部分,与东风汽车公司、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组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3月,大冶特钢A股(000708)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先后申请国家发明专利8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汽车关键部件用钢研究与开发》等10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节约型易切非调钢等产品获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电弧炉炼钢高效化节电集成技术》获2008年国家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金属中夹杂物含量的图像分析与体视学测定国家标准》等11项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生产产品主要向汽车、石油、化工、煤炭、电力、机械制造、铁路运输等行业以及航海、航空、航天等领域提供服务,产品畅销国内外,远销世界五大洲近30个国家和地区。 发展计划: (1)坚持高品质化的产品发展方向,促进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 (2)创新销售模式,不断适应市场、开拓高端市场 (3)继续深化管理创新,促进管理出效益 (4)加快重点项目改造,尽快实现达产达效 (5)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创建先进的企业文化 宝钢集团 简介: 宝钢集团公司(简称“宝钢股份”)是中国最大、最现代化的钢铁联合企业。宝钢股份以其诚信、人才、创新、管理、技术诸方面综合优势,奠定了在国际钢铁市场上世界级钢铁联合企业的地位。 《世界钢铁业指南》评定宝钢股份在世界钢铁行业的综合竞争力为前三名,认为也是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钢铁企业。 公司全部装备技术建立在当代钢铁冶炼、冷热加工、液压传感、电子控制、计算机和信息通讯等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具有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的特点。通过引进并对其不断进行技术改造,保持着世界最先进的技术水平。 历史和荣誉: 1978年12月23日,宝钢在上海动工兴建。

小学班主任教育工作案例分析及反思(优秀)

小学班主任教育工作案例分析及反思(优 秀) 导语:一句话,班主任在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只有通过深入了解认真研究与控制对学生身心发展有影响的各种因素,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小学班主任案例分析,欢迎阅读参考! 小学班主任教育工作案例分析及反思(优秀) 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和发展是班主任的义务,不让一个学生掉队落伍是班主任应尽的职责。班主任工作责任之重大,还表现在,使学习健康、理性的个性与个体的发展的同时,重要的是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使学生心情愉快、积极向上。一句话,班主任在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只有通过深入了解认真研究与控制对学生身心发展有影响的各种因素,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 案例的基本情况: 这个学期,我班分来一个好特殊的女孩。说她特殊,一是因为她看起来灵巧活泼,内心流露出的却是消极低沉;二是头脑灵活,书写漂亮的她,作业总是不依时上交,且成绩不断下滑;三是本应活泼的她,却总喜欢一个人呆在教育或校园的一个角落,不与同学玩耍嘻戏;四是上课时,她时常发呆,

伏案无语。 教育的理论依据: 我在使刘妮同学从痛苦、低沉、消极中解脱出来的教育过程中,是依据“教育基本原理”之中的“教育与人的身心发展”去进行的。众所皆知教育与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关系是辩证的。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顺序性,决定教育必须循序渐进地进行;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决定了教育必须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选择不同的内容,采用不同的方法;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不均衡性,决定了教育活动要根据个体身心发展的最佳期给予合适的教育,以促使其得到更好的发展;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决定了教育活动要因材施教。我就是依据上述的教育理论制订实施“情感沟通、托护心灵、种植品质、协调发展”的转变措施的。 教育方法: 尽管我留意观察了她一个多星期,并且从其他同学中打探了解,还是不知其所以然。为了解开她这个谜,我暗暗制订了一套读谜和揭谜的方案: 一、情感沟通 为了在保护她的自尊心的前提下,打开她的心扉。我乘同学们上自习课的时候,悄悄地把她叫进只有我一个人在的办公室。 待她坐定后,我用尽量轻柔的声音对她说:“刘妮同学,

高级财务管理-陆正飞-讨论题参考答案与案例分析指引

第1章讨论题: 1、保护小股东利益与保护控股股东利益是否可以协调? 讨论这个问题时,建议引导学生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静态来看,控股股东为了获取私有利益,就会做出一些损害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如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掠夺上市公司的利益)。但是,动态来看,大股东为了实现自身的长期利益,必须考虑到小股东的利益诉求,否则,小股东通过“用脚投票”,使得公司股价下跌,虽然小股东首先受损,但最终也会损害大股东的利益——股价下跌,意味着公司未来再融资成本的上升)。因此,大股东也就有动机协调好与小股东之间的关系。例如,公司治理较好的公司,信息披露(包括法定披露和自愿披露)做得好,有助于降低公司与小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进而有助于降低股权融资成本。当然,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协调,也有赖于公司外部治理机制(法律法规等)的完善。 2、如何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不同的资本成本估算模型? 不同的资本成本估算模型,其理论基础有所不同,对参数的要求也不一样。选用资本成本估算模型时,一般来讲需要考虑以下一些因素:(1)资本市场特征。例如,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前,由于非流通股不能流通,导致流通股股价中包含了一部份流动性溢价,因此,在这种市场环境下,使用CAPM模型以外的估算模型(如股利模型、剩余收益模型等),估算出来的资本成本都会偏低。一旦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的融资成本就不会农民低了。(2)公司未来的成长性。公司未来成长性越强,使用静态模型和动态模型的估算结果差异就越大。(3)参数取得的可能性。例如,当一家公司未来盈利增长预测非常不确定时,使用股利增长模型就会面临困难和挑战。 案例:1、国美电器大股东与董事会权力之争 一、教学目的和用途 本案例主要涵盖公司治理、法律和财务管理三个领域。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而言,涉及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权责划分、董事会治理效率;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涉及公司注册地的选择和法律适用、法律制度和投资者利益保护;从财务管理的角度而言,涉及财务管理目标和股东财富最大化、高管激励与股东财富创造。 二、案例分析方法 对于本案例的分析,可沿着国美电器大股东与董事会权力斗争的发展主线,从最初的大股东控制董事会到大股东失去对董事会的控制,而后又重新获得公司的控制权。在案例分析中,需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一)大股东控制董事会阶段 1. 公司法律适用问题。公司在百慕大注册,因此适用百慕大的相关法律。根据百慕大公司法的规定,其奉行的是董事会中心主义,董事会拥有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赋予股东以外的一切权力。这也正是大股东和董事会出现权力之争的根源。 2. 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的一般授权的意图是什么?这是大股东为了满足自身控制权的需要,利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实现大股东利用较少的股权对公司的实现完全控制。 (二)黄光裕入狱和董事会重组 对于该案例的报道,媒体大多从这个阶段开始。在本阶段中,需要注意的关键点是: 1. 国美引入贝恩资本并签署相关的保护条款。为什么国美在众多投资者选择贝恩资本?如何评价贝恩资本与国美电器签订的保护条款?这里需引导学生比较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入股公司的一般情况,分析贝恩资本与国美电器签订的条款是宽松还是苛刻。 2. 国美电器的股权激励方案与高管立场转变。股权激励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高管激励措施。教师应该引导学生运用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分析国美电器的股权激励方案。 (三)大股东和董事会的权力争夺

初中班主任教育故事案例

初中班主任教育故事案例 班主任教育和管理的有效性决定着班主任工作的好坏,关乎学生的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班主任教育故事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初中班主任教育故事案例一时光流逝,岁月如歌,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在教育这片沃土中走过了两年。这里既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遗憾,但我最大的感受,却是充实。班级管理,是一项非常琐碎的工作,它不仅需要教师的爱心、耐心与细心,更需要教师的创造精神。因为,班主任是一群与心灵打交道的人,面对的是几十个活生生的、充满活力的学生。 理解,让师生更融洽 那天下午第1节才下课,我就接到宿管老师的电话,说班上某女生宿舍昨天晚上晚睡讲话不听劝阻,今天中午教育时还跟宿管老师顶嘴,希望班主任处理一下。接完电话后,我非常的生气,又是314宿舍!这个宿舍因为上次卫生问题就被我批评了。此时,我就暗暗想一定要严肃处理这件事情。晚自习时,我走进教室,把314宿舍全体学生叫到办公室:昨晚的事,每人写1000字的检讨书。一个学生说:老师,我们又没错。听着这种话突然我有一种想法,让她到讲台去当着全班同学检讨,想到此,我又对她说:死不悔改,那你就到讲台上去检讨!说完我就走了。过了10分钟,我走进教室,用眼神暗示那个同学上讲台检讨,我本以为她会拒绝的,但是她还是走上了讲台,

进行了检讨。可是,我突然发现她的检讨讲得也有一些道理,她说,睡觉时一个同学水壶摔碎了,大家就赶紧帮忙收拾,声音大了一点被宿管老师听到了,就说她们不按时休息,这样就要扣班级量化分。她们就跟宿管老师解释,但第二天还是扣分了,她们觉得宿管老师太过分了,就跟宿管老师争吵起来。接着她又说,她们虽然有错,但是宿管老师也有不对的地方,动不动就拿扣分来压他们。她认为宿管老师不会尊重学生,因此根本不值得他尊敬。听到此,台下的同学都笑了,看到这个情景,我突然觉得台下有部分同学是认同她的看法的。此时我觉得自己这样做到底是对还是不对?此时,我觉得该如何评定这个学生非常难。既不能说他做得不对,又不能完全肯定她做得对。如果说学生做得对,那就会助长这种不好的风气。所以此时我先肯定她说得有道理,宿管老师有时候确实不了解情况,处理得不妥。但是314的同学也有不对的地方,宿管老师也是老师呀,即使他有不对的地方,我们还是应该要尊敬他的啊。如果按你这样的想法,对你不尊敬的人,我们都不应该尊敬他了是吗?如果你父母不尊重你,你是不是就不尊敬他们?所以我希望同学们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应该多点忍让,体现自己的素质。最后,我还说,让你上讲台来检讨可能会伤害你的自尊心,在此老师向你道歉。 从这件事,我得到了一些启发,我们作为教师,每当在批评学生之前,一定要先问问自己,事情搞清楚了吗?事实是这样吗?我批评得有理有据吗?千万不能凭主观想象就草率处理。因为高中学生的心理其实也是稚嫩而脆弱的,伤害了就很不容易愈合。作为班主任,我们

小学班主任教育故事案例

小学班主任教育案例 开学初,我们徐同学的思想再次一次松懈,人小鬼大的他除了学习其它都好,活泼开朗,有礼貌,乐于助人。可一到上课,注意力就不集中。做作业动作很慢,磨磨蹭蹭,别人导学案写了一大半,他只写了一两个字,而且做事懒惰不肯动脑筋。回家作业十次九次不做,即使一次做了,也不完整,几乎全错,书写相当潦草,小组长每天都向我告状。于是,我找他谈话,告诉他完成作业的重要性,要他知错改错,争取进步,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他当面答应得好好的,可转过身依旧我行我素,一副“勇于认错,坚决不改”的样子,毫无长进,每次我都要被他气晕了,我的心都快冷了,多少次想想还是算了吧,或许他是根不可雕的“朽木”。但又觉得身为班主任,不能因一点困难就退缩,不能让一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无法转化而影响整个班集体,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要尽最大的力量去转化他!我把心一横:不转化你,誓不罢休。他无进步,或许是他没有明确学习目的,没有学习的兴趣、动力,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为了转化他我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从家长入手,他的妈妈是一个不讲诚信的家长,每次和他交流孩子的问题他都答应我要如何如何做到最好,可是过后根本没有实施,只有找他沟通让他行动起来,建立家庭的制度,严格的管理孩子为孩子做榜样,杜绝疲沓的现象。再从学生入手先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树立做个好孩子的思想。于是我再找他谈话,谈话中:“你已经是一个五年级的孩子,你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相信你能说到做到!咱们先从基本的做起,他说:“我今后一定要遵守纪律,认真完成作业。”“我可是相信你的!”“好!”互相拉钩。之后,只要他在纪律上,学习上,都有了点进步,我就夸大的给予表扬、激励,使他感到老师在关心他,让他有改进的动力。同时把捧作业的任务交给他,并叫他提醒那些完成作业慢的同学,一段时间坚持下,效果还真不错。 为了提高他的学习成绩,除了在思想上教育他,感化他,我还特意安排一个责任心强、学习成绩好、乐于助人、耐心细致的同学跟结成对子,目的是发挥同伴的力量。事前,我先对这个同学进行了一番谈话:为了班集体,不要歧视他,要尽你自己最大的努力,耐心地帮助他,督促他使其进步。刘同学爽快地答应,并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帮助他。有时刘同学也会显得不耐烦,说他不太听话,不太乐学……此时,我就跟刘同学说:要有耐心,慢慢来。后来,徐同学取得进步时,除了表扬他,我也表扬刘同学。就这样在同学的帮助下,自己的努力下,徐同学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不小进步。学习上更努力了,纪律上更遵守了,学习积极性提高了,作业也一次比一次完成的好,成绩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为此,我感到由衷的高兴。我想,“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句话说得一点儿也没错,我们的孩子就需要用爱心和耐心去感化。

小学班主任德育案例10篇

小学班主任德育案例10篇 篇一: 在我任一年级二班的班主任工作半学期的时间中,我尽力履行班主任的各项工作职责,关心爱护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使学生们得到了锻炼,得到了教育。透过这半年的班主任工作,我积累了一些经验,对于做班主任也有一些心得体会。 一、抓好德育工作 首先我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用心配合校园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纪律与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端正学习态度,构成良好的班风。除了班会课进行正面宣传教育外,课外还联系实际,用讲故事的方法教会孩子们做一个好人,优秀的人。 二、抓好班干部队伍建设 班干部是班主任开展工作的得力助手,在班内的影响甚大。班干部素质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班工作就能做好,良好的班风就能构成;反之,则影响恶劣,良好的班风就无法构成。因此对于班干部队伍建设我一向十分重视。人选是一个关键,如何选出适宜的干部来呢?我认为务必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班上学生实际状况进行评选。此刻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因此我班的干部名称的后面都加上了“班长”二字。同时给予班干部必须的权利。我对班干部要求个性严格要求,对他们的工作既要指导,又要放手让他们去做,没有限制得很死,我着重树立班干

部的威信。透过一个学期的锻炼,我班产生了一批十分优秀、有潜力的班干部,例如:李雪妍、何星宇等等同学。让我的班工作简单了很多。 三、抓好班群众建设 一个班级的好坏,从班风中能够体现出来。要使整个班级拧成一股绳,增强凝聚力,这样才会有良好的班风。这就要着重培养他们的群众主义精神、主人翁精神,增强群众荣誉感。要教育学生团结友爱、关心群众、关心他人,让大家都能感觉到班群众就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作为班主任,主动到学生中去,了解他们,关心他们,与他们交朋友,个性是对于潜能生,更应主动接近他们,这样能够在必须程度上消除他们的自卑心理,利用赏识教育,经常鼓励他们多学一些知识。我也尽量为他们创造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比如:教室文化布置上以学生的习作为主,鼓励他们培养各种各样的兴趣爱好。透过这些做法,使整个班级基本上构成了一个爱学习、同上进的良好学风。 四、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养成教育。 1、丰富德育活动促进养成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同时深入开展了礼貌礼仪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知识教育等等。 2、加强班级文化建设。我们要求班主任用心思考,加强班级制度建设、班风和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树立班级形象,争创班

高级财务管理案例分析

高级财务管理案例分析 《高级财务管理》案例分析 学生姓名: 占慧学号: 200795250124 班级: 企财07——01 专业: 财务管理指导教师: 邓学衷 2010 年 5 月 案例简介: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特大型化工企业,年销售额近20亿元,利润2亿元左右,是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和最佳经济效益企业之一。集团公司形成了以“十个统一”为内容的财务管理机制和会计核算体系: 1、统一资产管理。集团公司拥有的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各单位受托经营本单位资产,受托经营限额以内的部分资产处置权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并备案,集团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资产处置权。 2、统一资金管理。集团公司财务部成立了资金结算中心,取消了二级财务机构在各专业银行的账户,1997年度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500多万元。具体措施主要有:(1)集团公司内所有资金应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通过资金结算中心对内部各单位统一结算和收付;(2)各二级单位在资金结算中心开立内部结算账户,并执行资金的有偿占用;(3)统一包括附营业务收入在内的所有财务收支,各单位通过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结算。 3、统一银行帐户管理。各二级单位开立的账户均予以注销,二级单位确因生产经营、科研开发、基本建设等需要,在各专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时、需报经集团公司批准。集团公司有权调用各单位的结余,并实行有偿占用。

4、统一信贷管理。集团公司作为一级法人,统一向各专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办理各种资金信贷事项,各二级单位向集团公司申请内部贷款,有偿使用。 5、统一税费征纳管理。 、统一物资采购管理。集团公司内主要原材料、燃料、设备、备品备件、辅助材料由6 公司统一采购,各项物资采购必须编制采购计划,严格物资进出库的计量和检验制度。集团公司内有部分采购权的二级单位,其采购业务在供应部门指导下进行,并优先使用公司内各级库存物资。 7、统一财务收入管理。集团公司各种主营业务收入和附营业务收入都归口为财务部门管理,各单位和部门的非财务机构不得截留公司的各项收入。各单位财务部门必须将所实现的收入通过资金结算中心的内部结算制度集中统一到集团公司。 8、统一发票管理。集团公司实施了由财务部统一购领发票,统一解缴税金等一系列发货票管理制度。 9、统一会计核算和管理。(1)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所设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全面及时地反映资产、负债,权益的财务状况和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其分配的经营成果,各内部报表编制单位必须及时、定期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内部报表;(2)集团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保证公司财产物资的账实、账账和账证相符;(3)各单位审核报销各种费用,必须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4)集团公司内各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稽核制度,严格执行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有关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务的登录。坚持出纳和会计核算岗位分开的内控原则。 10、统一财会人员管理。集团公司财务实行月度例会制,由财务部负责人主持,负责总结和布置集团公司财务工作。集团公司会计人员的业务接受财务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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