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东华理工学工字3号文(关于印发学风建设三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华理工学工字3号文(关于印发学风建设三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华理工学工字[2010]3号

关于印发《东华理工大学开展“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标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各学院、部、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围绕学校要求以学风建设为工作主线的要求,构建“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充分发挥优良学风熏陶人、塑造人和鼓舞人的作用,促进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升,校学生工作处决定每学期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标兵”活动,鼓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着力推动优良学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现制定活动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华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学生工作印发优良学风活动方案通知

抄送:校领导

东华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0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30份

东华理工大学在全校学生中“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标兵”活动实

施方案

为加强学风建设,积极创建“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学年学分制条件下学生自主学习的自觉性和自我能力的提高,强化学生学习的自律意识,营造严谨踏实、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标兵”活动,通过动员会、辩论赛、主题班会、大讨论、讲座、征文等形式,发动广大学生积极开展创优良学风班级、创优良学风寝室、创优良学风标兵活动,参与学风建设,使广大同学成为良好学习风气的维护者,为学校优良学风建设做出新贡献。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围绕学校要求以学风建设为工作主线的要求,构建“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以“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标兵”活动为切入点,以加强正面教育引导为平台,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学风建设,积极促进我校学风由规范要求向习惯养成转变。

二、活动目标

学风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系统工程,学生是学风建设主体之一。因此我们期望通过开展“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标兵”活动,即在学生中开展争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标兵的活动,在学生中树立学风建设优秀典型,营造优良学风和班风,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推动优良学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形成。

同时,以活动为契机启动各项学风建设的措施,促使,学生

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坚定专业思想,高扬学习热情,端正学习态度。学生由“要我学习”向“我要学习”转变;专业基础知识进一步巩固,专业应用技能进一步熟练,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自学能力进一步增强,创业能力进一步提升,使学风状况得到根本性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学校“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标兵”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特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徐跃进

副组长:徐季丹

成员:于涛、张明、陈凌、潘长云、陈泉水、王琨、叶周、李儒俊、廖华英、陆俊发、杨艳萍、章国平、李永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工处,于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占年标、桑胜利、邹小平、王跃康、周凤春。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及材料收集整理、信息的反馈等工作。

四、优良学风班级、创优良学风寝室、创优良学风标兵评选办法

在扎实实开展每学期学生工作处布置的具体活动安排基础上,进行优良学风班级、创优良学风寝室、创优良学风标兵的评选。

(一)评选对象:

1、优良学风班级评比对象

各学院同一年级的班级进行评比。

2、优良学风寝室评选对象

各学院同一年级的寝室进行评比。

3、优良学风标兵评选对象

各学院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学生进行评比。

(二)评选条件:

1、优良学风班级评比条件

(1)制订班级学习公约,每个同学制订学习计划;

(2)学生上课迟到率低,出勤率在95%以上,其中大一学生早操、晚自习出勤率达95%以上,大二学生晚自习出勤率达95%以上,大四学生考研率排名前列;

(3)班级总体学习成绩优秀,进步率,排名前列,不及格率低于10%;

(4)班级所辖学生无考试作弊行为,无降级试读,一学期全班无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

(5)班级学生总体成绩进步明显,进步率排名在前列。

(6)同等条件下,大三、大四的英语四级一次通过率60%以上,英语四级累计通过率70%以上及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率高的优先考虑;

(7)同等条件下,班级所辖学生在校级以上学习、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

2、优良学风寝室评选条件

(1)制订寝室学习公约,每个同学制订学习计划;

(2)上课出勤率95%以上,其中大一学生早操出勤率、晚自习达95%以上,大二学生晚自习出勤率达95%以上,大四学生考研率排名前列;

(3)寝室所辖学生无重修现象,无降级试读,无考试作弊,寝室同学本学期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4)寝室学生总体成绩进步明显,进步率排名在前列。

(5)寝室所辖学生平均成绩70分以上,奖学金获得率超过60%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的同学;

(6)同等条件下,大三、大四的学生寝室人员英语四级一次通过率75%以上,累计通过率100%的优先考虑;

(7)同等条件下,寝室所辖学生在校级及以上学习、科技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

3、优良学风标兵评比条件

(1)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

(2)学习努力,学习能力强,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够带领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学风建设活动,在各项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上课出勤率和自习出勤率高,无舞弊、补考、违纪等现象;

(4)品学兼优,各门功课成绩优秀,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5)学生总体成绩进步明显,进步率排名在前列。

(6)同等条件下,在校级及以上学习、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

(7)同等条件下,大二、大三、大四学生须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四级成绩优秀或通过六级者优先考虑;

(8)同等条件下,在公开发行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者(独著或第一作者)的优先考虑。

(三)评比办法

对照评比条件,各学院将参选人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参选。各学院在上报参选名单的同时,须附以下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1)《“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

(2)《“优良学风寝室”申报表》;

(3)《“优良学风标兵”申报表》;

(4)“优良学风班级”申报材料(800字以上);

(5)“优良学风寝室”申报材料(800字以上);

(6)“优良学风标兵”事迹材料(400字以上);

(7)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集体合影或个人照(电子照片发至学工处占年标处)。

上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候选条件的,取消参选资格。由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评比出“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标兵”。

通过宣传栏、网络和超大电子屏等将评选结果向全校进行公示,设立热线电话:0794—8258330,广泛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高职学院参照标准自行评定,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进行表彰。

(四)评选名额

1、优良学风班级

每个学院评选名额为学生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院按4个名额、学生数在1000人以下的学院按2个名额分别推荐“优良学风班级”。

2、优良学风寝室

全校评选名额100个。

3、优良学风标兵

不同年级每个专业评出2个。

(五)评选时间

每学期评比一次,各学院于每学期开学初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六)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和“优良学风标兵”,分别授予东华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和“优良学风标兵”称号,颁发锦旗、荣誉证书。连续两次评为“优良学风班级”的优先推荐评选东华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称号;连续两次评为“优良学风标兵”的优先推荐评选东华理工大学“三好学生”称号;毕业前四次评为“优良学风标兵”且无违纪行为的,优先推荐评选东华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同等条件下,一年两次评为“优良学风寝室”的成员之一和“优良学风标兵”的学生且无违纪行为的,给予优先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严格标准,抓好落实。

学院是“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标兵”活动具体的组织者和落实者。各学院要成立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的“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标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出配套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鼓励学院之间相互交流,相互监督、共同提高。

2、分段进行,不断深化,稳步推进。

各学院开展“创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寝室、优良学风标兵”活动要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注意建设与整改相结合,坚持开拓与巩固并重。

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优良学风班级”申报表

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优良学风寝室”申报表

附件3:东华理工大学“优良学风标兵”申报表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