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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进口合同的履行(精)

第十五章进口合同的履行

一、不定项选择题

1、进口“短卸报告”的签发者为()

A、船方

B、港务局

C、商检局

D、海关

2、法国法规对损害赔偿采用的原则有()

A、金钱赔偿

B、回复原状

C、金钱上的恢复原状

D、实物赔偿

3、按照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一般习惯,保险金额是以发票的()价格为基数,再加上适当的保险加成率计算得出。

A、FOB

B、CFR

C、FAS

D、CIF

4、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若银行发现单证不符拒收单据时,应在收到单据次日起()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益人。

A、6

B、7

C、5

D、14

5、进口单位采用逐笔保险方式一般是在()。

A、进口数量较大时

B、进口数量不大时

C、进口产品贵重时

D、进口产品廉价时

6、租船订舱工作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大宗货物一般在交货期前()天向运输机构提出,以便运输机构有足够时间落实舱位工作。

A、10

B、30

C、45

D、60

7、特约费率主要适用于()。

A、逐笔保险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

B、自愿保险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

C、预约保险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

D、强制保险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

8、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买卖合同中未规定索赔期限,买方行使索赔权的最长期限为自实际收到货物起不超过()。

A、1年

B、60天

C、2年

D、30天

9、进口的货物,如发生残损或到货数量少于提单所载数量,而运输单据是清洁的,则应向()提出索赔。

A、卖方

B、承运人

C、保险公司

D、银行

10、目前我国使用的普惠制单据有()。

A、表格A产地证

B、纺织品产地证

C、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D、纺织品装船证明

11、在我国,产地证明书一般由()签发。

A、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B、各进出口公司

C、贸促会

D、中国外经贸部

12、开证行拒付货款的理由可以是()。

A、单证不符

B、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

C、单单不符

D、货物未装运

13、进口报关的程序不()。

A、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俟货物抵达卸货港后,应即填具“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B、进口货物运达港口时,港务局要进行卸货核对

C、就近转交货物给用货单位

D、进口货物经申报,海关依法验关

E、货证经查验无误,即签章放行

14、进口索赔的对象主要有()。

A、卖方

B、买方

C、银行

D、保险公司

E、承运人

二、判断题

1、德国法律规定,如果卖方不按时交货,买方不能马上解除合同。()

2、特约费率是一种优惠的费率,主要适用于逐笔保险下的进口货物。()

3、修改信用证时,可不必经开证行而直接由申请人修改后交给受益人。()

4、目前,我国的进口索赔工作,属于船方和保险公司责任的一般由货运人代理或运输公司代办。()

5、对外索赔,必须在索赔有效期内提出,过期无效,责任方有权不予受理。()

三、案例分析

1、甲公司向丁国A公司买进生产灯泡的生产线。合同规定分两次交货、分批开证,买方(甲公司)应于货到目的港后,60天内进行复验,若与合同规定不服,甲公司凭所在国的商检证书向A公司索赔。甲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申请银行开出首批货物的信用证。A公司履行装船并凭合格单据向议付行议付,开证行也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对议付行偿付了款项。在第一批货物尚未到达目的港之前,第二批的开证日期临近,甲公司又申请银行开出信用证。此刻,首批货物抵达目的港,经检验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甲公司当即通知开证行,称:“拒付第二次信用证项下的货款,并请听候指示”。然而,开证行在收到议付行寄来的第二批的单据,审核无误,再次偿付议付行,当开证行要求甲公司付款赎单时,该公司拒绝付款赎单。试分析此案中:(1)开证银行和甲公司的处理是否合理?为什么?(2)甲公司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2、进口商已开信用证(可转让、可分批装货),到期时应出口商的要求修改信用证而进口商答应10天内修改(出口商限定在7天内修改),最后出口商也同意,但出口商由此提出先运出80%数量,其余20%要求加价,从进口商的立场看应如何处理?(1)合同成立,价格可随市场行情升降吗?(2)如果80%仍有利可图,20%的余量可以取消吗?(3)为防止出口商变相涨价,在信用证上或契约中如何限制?

3、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独家代理协议,指定B公司为A公司在中国的独家代理。不久,A公司推出指定产品的改进产品,并指定中国C公司作该改进产品的独家代理。A公司有无这种权利?

4、我国A公司以寄售方式向沙特阿拉伯出口一批积压商品。货到目的地后,虽经代售人努力推销,货物还是无法售出,最后只得再装运回国。试分析A公司有何不当之处?

5、一招标机构接受委托,以国际公开招标形势采购一批机电产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制作规格和价格两份投标文件,开标时,先开规格标,对符合条件者,再定期开价格标,确定中标者。共有12家企业投标。到了开标期先开规格标,经慎重筛选,初步选定7家,通知他们对规格标进行澄清,并要求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两个月,7家中,有4家送来澄清函并同意延长有效期。另3家提出若延长有效期,将提高报价10%或更多,否则将撤销投标。招标

机构拒绝了后3家的要求。到了价格标的开标日期,对仅有的4家开标后,却发现4家报价均过高,超过招标机构预定标底30%以上,无奈,招标机构只得依法宣布此次招标作废,重新招标。试分析此次招标失败的原因以及应吸取的教训。

6、某贸易商于7月与一农场订立远期合同,购进10000蒲式耳玉米,10月交货,价格为每蒲式耳4.30美元。该商担心11月新玉米收获时市价下跌,遂即以每蒲式耳4.50美元买入11月的期货合同两分(每份5000蒲式耳)。11月,该商将购进的玉米全部转售,因新货上市,市价下跌,只售得每蒲式耳4.20美元,亏损1000美元。而此时期货价格也趋疲,由于交割期到,无奈将两份期货合同卖出对冲,价格为每蒲式耳4.20美元,连同佣金100美元,在期货交易中亏损3100美元。加上现货市场的亏损,总计亏损4100美元。试分析该商在以上经营活动中应吸取什么教训?

7、我一外贸公司从日本进口一艘渔轮,其具体做法为先出口鱼品积存外汇,达到一定金额后,用以购买渔轮。该公司报请主管部门给与补偿贸易的优惠待遇,遭拒绝,请加以评论。

8、1983年3月,我国某手表厂A与国外某钟表公司B签订了一份补偿贸易合同。合同规定B方向A方提供生产手表表壳的成套设备,设备作价36万美元。A方以该设备生产出的表壳为补偿产品。约定每只表壳的返销价格为2美元,每年返销9万只,两年补偿完设备价款。之后3年,B方每年包销A方5万只表壳,价格仍为每只2美元。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了B 方提供设备的型号、规格及质量要求,但对补偿产品表壳的质量、技术标准及验收方法只作了一般性规定。合同签订后,应B方要求,A方请求银行向B放开出了以B方为受益人,总额为36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单保函。同年6月,设备运到,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8月,A方生产出样品,经B方派员验收,口头通知A方合格。9月,A方生产出第一批1万只表壳,再经B方验收时,B方提出有质量问题拒绝接受,为此双方发生纠纷。10月,A方接到该外国一破产清算人来函,称其已接管B方全部财产,正在进行破产清算,B方向A方提供的设备已列入破产财产,要求A方在3个月内返还,否则,将以A方银行的担保函,向A

方银行追索36万美元。试分析此案例。

9、1996年2月,中国A集团公司与韩国B株式会社达成来料加工合同,由A方向B方购买面料、辅料,加工成羽绒服后,再由B方全部包销,中方购货合同涉及金额38.24万美元,由A方开立见票后120天付款的远期信用证支付,销售合同涉及金额95.94万美元,由B

方在首批羽绒服装运前40天即3月20日前开出信用证支付。签约后,A方即向B方开立了信用证。3月,B方发来的原辅料到港,经检验,部分面料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规格与合同不符。A方质询B方,B方答复:此交易为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A方只管加工,无需考虑进料质量问题。于是A方按约定加工,可临近第一批货交货期,B方信用证还未开出。经交涉,A方将己方已开出的信用证展至8月底,并继续催促B方开证。面对A方的多次催证,B方找出种种借口拒开。B方提交了中韩两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两报告均证明A方生产的羽绒服充绒量不合格。A方经调查,证明两份检测报告均为捏造。通过假报告一事,A方意识到B方根本无诚意做此交易,其目的仅在推销劣质原料。经多次交涉无果,在A方开出的信用证到期前,A方于8月22日将案件提交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仲裁。1997年2月,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1)解除该笔进料加工的销售合同;(2)B方向A方支付因其违约给A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33.48万美元,并应于裁决做出之日起45天内支付完毕。B方拒绝赔偿。1997年5月28日,中方法院强制执行,从A方开立的信用证中扣划33.48万美元作为B方给A方的赔偿,试分析此案例中A方的教训。

10、某公司以CFR上海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并据卖方提供的装船通知及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后来由于国内用户发生变更,所以通知承运人将货必卸黄浦港。但该批货物由黄浦港装火车运往南京途中遇到山洪,致使部分货物受损,该公司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但遭拒绝。请分析,保险公司拒赔有无道理?为什么?

新民诉法解释后,最新司法实践对合同履行地的理解与变化(精)

新民诉法解释后,最新司法实践对合同履行地的理解与变化一个案例引发的关于合同履行地的争议 1.案情 洪某为香港居民,陈某为泉州居民。陈某两次向洪某借款共计900万元,约定月息3.5%,并向洪某出具借据一份,对所欠本金和利息进行确认,借据未约定管辖法院,也未约定履行地。因陈某拖欠本息未还,洪某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陈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不存在约定管辖情形,本案应由陈某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洪某之前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本案亦可由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管辖。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洪某起诉时提交了借据及转款凭证,证实洪某通过案外人的账户实际向陈某支付了讼争借款;转款卡账号的开户行为福建厦门地区。故可认定讼争借款合同履行地系福建省厦门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并裁定驳回陈某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陈某不服该裁定,提起上诉,并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2、不同观点 本案在二审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8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民诉法解释)。该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认定标准,该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应作何理解?对此,包括律师和法官在内的实务界存在严重分歧。笔者通过自媒体对身边的法官同仁和律师朋友做了一个调查,亦体现了这种严重分歧。一种观点认为系“借款人所在地”。其理由是从文字上看,所谓接受货币一方就是指借款人所在地。具体到本案中就是指陈某所在地。有观点认为该条规定体现了从保护债权人向保护债务人的转变。还有的认为应从特征性履行来判断履行地,接受借款是借款合同中能够体现特征性履行的行为,借款人接受借款地即为接受货币所在地,即履行地。还有的认为应与法条前半部分连贯理解,应指当时的接受货币方所在地,而非争议发生后的履行地。 另一种观点认为系“贷款人所在地”。其理由是债权人诉请给付货币,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因此债权人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具体到本案中即洪某所在地。有的继而认为该条规定与93年批复并不矛盾,均是有利于保护权益受损的债权人一方。

合同法总论部分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练习题集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名词解释题 同时履行抗辩 权、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 10 吨大蒜。甲收购完大蒜之后,被人盗走。甲便交付了 10 吨 大葱给乙。甲的这种行为主要违反了合同履行的哪种原则?( ) A. 全面履行原则 B ?实际履行原则 C ?协作履行原则 D ?经济合理原则 2.按照合同约定,海赢公司应当在 6 个月内向辉正公司交付一批货物。在合同订立之后,辉正公司 很快便搬迁了。海赢公司欲向辉正公司交付货物,却无法联系到辉正公司。辉正公司的这种行为主要违反 了合同履行的哪种原则?( ) A. 适当履行原则 B ?实际履行原则 C ?协作履行原则 3 ?甲要修房子,需要一批砖。甲与乙订立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应当在 甲修房子的工地上。未料想乙的拖拉机坏了,于是乙便让丙用丙的拖拉机运了 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丙是合同债务人 B. 丙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若履行不适当,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 乙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若履行不适当,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 乙是合同债务人,若丙履行不适当,乙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4 ?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 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200 5 年司考) A .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 ?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 ?是自助行为 D ?是侵权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有( )。 A. 甲、乙、丙三方约定:丙向甲支付货款,由甲向乙购买钢材之后售于丙,丙可以直接请求乙向自 己交付钢材。由于甲 不向乙支付货款,乙便拒绝了丙提出的交付钢材的请求 B. 甲将汽车出卖给乙,乙应向甲支付 15万元。乙又将其对甲请求交付汽车并转移所有权的债权让与 给了丙。在丙向甲请求履行时,甲可以乙未给付价款为由拒绝自己的履行 C. 甲将画卖给乙,乙应向甲支付 20万元。丙承担了乙的债务,当甲向丙请求支付价款时,丙可以甲 未对乙交画为由拒绝自己的履行 D. 甲、乙向丙购买化肥,约定甲、乙负连带责任。甲将自己应支付的那部分货款交给了乙,由乙支 付给丙,但乙却分文未付。当甲向丙请求交付化肥时,丙可以货款未付为由拒绝交货 2 ?下列行为中,符合合同履行规则的有( )。 A ?债务人履行时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不受履行行为性质的影响 B. 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外,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 C.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又不能通过其他方法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 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又不能通过其他方法确定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3 ?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一台彩电,乙于 2月6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 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05年司考) A ?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 ?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 ?是行使留置权 D ?是行使抵销权 简答题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 1 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 2006 年5月 9日,甲公司的董事长与乙公司 签订了一份精密机床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精密机床作价 950万元,甲公司于 2006年10月 31日前交货, 乙公司在交货后 10天内付清款项。除此之外,未作特别约定。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想赚取差价,便另行 寻找买家。2006年6月8日,乙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了合同,将该台精密机床转让给了丙公司,价格为 980 D ?经济合理原则 3 天之内,运 1 万块砖到 1 万块砖到甲的工地上。对

练习14第十五章进口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章进口合同的履行 一、不定项选择题 1、进口“短卸报告”的签发者为(A) A、船方B、港务局C、商检局D、海关 2、法国法规对损害赔偿采用的原则有(A) A、金钱赔偿B、回复原状C、金钱上的恢复原状D、实物赔偿 3、按照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一般习惯,保险金额是以发票的(D)价格为基数,再加上适当的保险加成率计算得出。 A、FOBB、CFRC、FASD、CIF 4、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若银行发现单证不符拒收单据时,应在收到单据次日起(B)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益人。 A、6B、7C、5D、14 5、进口单位采用逐笔保险方式一般是在(AC)。 A、进口数量较大时B、进口数量不大时 C、进口产品贵重时D、进口产品廉价时 6、租船订舱工作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大宗货物一般在交货期前(C)天向运输机构提出,以便运输机构有足够时间落实舱位工作。 A、10B、30C、45D、60 7、特约费率主要适用于(AC)。 A、逐笔保险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 B、自愿保险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 C、预约保险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 D、强制保险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 8、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买卖合同中未规定索赔期限,买方行使索赔权的最长期限为自实际收到货物起不超过(C)。 A、1年B、60天C、2年D、30天 9、进口的货物,如发生残损或到货数量少于提单所载数量,而运输单据是清洁的,则应向(B)提出索赔。

A、卖方B、承运人 C、保险公司D、银行 10、目前我国使用的普惠制单据有(A)。 A、表格A产地证B、纺织品产地证 C、纺织品出口许可证D、纺织品装船证明 11、在我国,产地证明书一般由(A)签发。 A、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B、各进出口公司 C、贸促会D、中国外经贸部 12、开证行拒付货款的理由可以是(ABCD)。 A、单证不符B、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 C、单单不符D、货物未装运 13、进口报关的程序不(ABCDE)。 A、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俟货物抵达卸货港后,应即填具“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B、进口货物运达港口时,港务局要进行卸货核对 C、就近转交货物给用货单位 D、进口货物经申报,海关依法验关 E、货证经查验无误,即签章放行 14、进口索赔的对象主要有(ADE)。 A、卖方B、买方 C、银行D、保险公司 E、承运人 二、判断题 1、特约费率是一种优惠的费率,主要适用于逐笔保险下的进口货物。(T) 2、修改信用证时,可不必经开证行而直接由申请人修改后交给受益人。(F) 3、目前,我国的进口索赔工作,属于船方和保险公司责任的一般由货运人代理或运输公司代办。(T) 4、对外索赔,必须在索赔有效期内提出,过期无效,责任方有权不予受理。(T )

合同法释义《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合同法释义《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本章共十六条,主要调整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对借款合同的概念、合同的形式及内容、合同的担保、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作出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关于借款合同定义的规定。 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和传统民法借贷合同的概念有所区别。根据传统民法理论,借贷合同一般分为使用借贷和消费借贷,其中使用借贷是指无偿的将物品或者金钱借给一方使用的合同,又可称为借用合同。消费借贷是指有偿地将物品或者金钱交给一方使用的合同。借款合同是沿用了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概念,仅指消费借贷中的借钱的内容,但又和经济合同法中借款合同的范围不一样,它扩大了经济合同法中借款合同的调整范围,包括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目前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其中以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主。 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就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贷款人提供贷款时合同生效。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释义】本条是关于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的规定。 借款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活动,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对于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对于金融机构的借款,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都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目的是明确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安全。订立借款合同已成为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必经程序。本条明确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可以约定合同形式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借款采用书面形式。金融机构应当依据该规定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是否有偿等具体情况选择订立合同的形式。 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质、产业属性、借款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确定借款的种类。比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贷款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 2.币种。主要是指借款是人民币还是某种外币。 3.用途。主要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根据我国现行的金融政策,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借款在金融机构的监督下及时收回。 4.数额。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应当包括借款的总金额以及在分批支付借款时,每一次支付借款的金额。 5.利率。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应当收的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比率。

1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精)

1.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内容表现为:①按照合同约定的主体履行;②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③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④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者报酬履行;⑤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⑥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⑦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 (2)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该原则是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在合同履行阶段的具体体现。 协作履行包括以下内容:①及时通知义务;②相互协助义务;③保密义务。 (3)经济合理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履行原则又称效益履行原则。它要求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在履行合同中贯彻经济合理原则,表现在许多方面:①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履行方式;②合同履行期的选择体现经济合理原则;③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体现经济合理原则;④对违约进行补救体现经济合理原则。 2.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须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价债务。确定是否形成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的关系,应基于以下事实:①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债务;②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③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之间具有对价性和牵连性。 (2)须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无先行给付义务。 (3)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按照约定正确履行债务。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3.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4.为什么设立不安抗辩权制度? 不安抗辩权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避免因情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受损害。不安抗辩权时法律规定的保护手段,在对方于缔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况,可能危及先给付一方的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先给付一方在对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以维护公平。

合同法总论,笔记

合同法总论,笔记 篇一:XX考研民法总论复习笔记: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的要点 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 XX考研民法总论复习笔记:确定合同 与射幸合同的要点 法律硕士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综合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150分)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150分)。下面凯程考研为大家分享的是XX考研民法总论知识点: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目前正是基础知识的第一轮复习,希望大家能静下心来好好复习。 1.概念 (1)确定合同。又称实定合同,指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已经确定的合同。一般合同均为确定合同。 (2)射幸合同。又称机会合同,指给付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成立时尚不确定,其确定取决于合同成立后是否发生偶然事件的合同。保险合同、抽奖合同、博彩合同都是射幸合同。 2.分类的意义 ①确定合同一般要求等价有偿,不能显失公平,否则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显失公平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暴利合

同因违背公序良俗可被认定无效;射幸合同则不要求等价有偿。②射幸合同因双方的给付义务严重不对等,法律从公序良俗出发,对其种类、效力加以限制。如押赌合同在我国被认为是非法的;购买彩票的合同限于特定的种类;抽奖式有奖销售的奖金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第 1 页共 1 页 篇二:崔建远合同法读书笔记 崔建远《合同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读书笔记 一、作者简介 崔建远,男,1956出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检察院咨询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人民日报(海外版)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兼职指导教师,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 代表性学术成果《合同责任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准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 XX年版)、《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法律出版社 XX年版)、《论争中的渔业权》(北京大学出版社XX年版)、《合同法总论》(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物权:生长与成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XX 年版)等专著、《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与他人合著《合同法》(法律出版社 XX 年

第十二章 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章出口合同的履行 本章简单介绍 出口合同的履行是指出口人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交付货物的一系列手续后,直至收回货款的全部过程。它是整个出口工作的最后一个阶段,其特点是工作环节多、手续复杂、涉及面广、时间性强且业务技术要求严格。 本章结构图 第一节出口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经过磋商,依法有效地达成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就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履行合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义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等十六条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该合同法还规定,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违约(遇有不可抗力事件或免责范围内的原因除外),就应根据不同情况和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明确规定了卖方和买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是:“卖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买方的义务是:“买方必须按照合

同和本公约的规定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为顺利履行出口合同,一般要求从事出口的企业要建立起能够反映出口合同履行情况的进程管理制度,同时做好“四排”、“三平衡”工作。“四排”即是以买卖合同为对象,对于信用证是否已经开到、货源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分析排队,并归纳出“有证有货”、“有证无货”、“无证有货”、“无证无货”四种情况。通过排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平衡”是指以信用证为对象,根据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有效期,结合货源和运输能力的具体情况,分清轻重缓急,力求做到货、证、船三方面的衔接和平衡,避免三缺一的互等现象发生,作到按时装运货物。下面我们以C1F贸易术语条件下,凭信用证方式支付的最常见的出口合同履行程序为例对此进行说明。履行这类出口合同一般包括货(备货、报验)、证(催证、审证、改证)、船(租船订舱)、款(制单结汇)四个环节 第二节备货及报检 一、备货 备货是指出口方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品质、数量、包装等条款,于交货期前进行货物的准备工作。出口方在备货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 货物的品质、规格 出口公司准备货源应严格地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及花色、品种等认真审查,高于或低于规定均属于违约,违约就可能遭到拒付。 (二) 货物的数量 交付货物的数量,必须符合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如有可能备货数量应比合同规定略有富裕,以备在运输及装运时发生意外伤损。 (三) 货物的包装与唛头 所交货物的包装,除按合同或信用证规定认真核对包装材料、方式是否相符外,还应注意包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漏,如发现包装不牢固或有松包、破漏等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同时,对于货物的唛头,如合同和信用证已有规定,其刷制必须符合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 (四) 备货的时间 备货的时间应严格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掌握,同时要结合船期妥善安排,以利船、货衔接。也可在待对方开来信用证之后再备货。 二、报验 凡属法定检验的商品或合同以及信用证规定须由商检部门出具检验证书的商品,在货物备妥后应向商检机构申请检验。申报检验的时间一般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出口前十天办理。报验时,应填写“出口报检申请单”,并连同合同副本和信用证等有关凭据送交检验机构办理检验和发证事宜。“出口报检申请单”的内容一般包

赠与合同的局限及完善

2010年3月 第23卷 第1期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 nstitute f or Ad m inistrat ors    M ar.,2010  Vol.23 No.1 【民商法研讨】 赠与合同的局限及完善 纪艳琼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摘 要〕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制度,学术界对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理论基础及其与《合同法》第189条之冲突等问题尚存在较大争议,文章就赠与合同的局限性等问题进行粗浅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 〔关键词〕 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完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DF4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500(2010)01-0074-03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次对赠与合同进行明文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移转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被学者称为任意撤销权,但是这一简单的规定无论其本身还是与其他制度的衔接都存在一些局限性。 一、关于《合同法》第186条与第189条规定的冲突问题 依《合同法》第189条的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观点认为,依《合同法》186条第一款的规定,赠与人在将赠与的财产转移前,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合同。但是,赠与人完全可以利用任意撤销权来规避第189条的规定,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赠与物交付前,当赠与物因为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毁损、灭失时,赠与人可以通过行使任意撤销权而撤销赠与,这完全符合任意撤销权的规定,和任意撤销权的时间限制规定相吻合。一旦撤销赠与,赠与人就可以免除赠与物的交付,合法撤销的赠与合同,没有相关的责任需要承担。受赠人自然丧失赠与物交付请求权,损害赔偿也相应失去法律依据。同理,赠与人在一般过失致使赠与物灭失、毁损时,也同样可以通过任意撤销权而撤销赠与,受赠人也没有赔偿请求的权利。 2.赠与物交付后,赠与合同履行完毕,如果没有出现法定撤销权的情形,赠与人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此时,财产权利已经转移,赠与物已经归属于受赠人,受赠人享有完全的物权权利。如果已经交付后的财产,因为赠与人的故意或者过失(包括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遭遇毁损、灭失,则赠与人对受赠人所有之物构成侵权,受赠人不需要通过本条规定就可以请求赠与人给与损害赔偿。也有观点认为,《合同法》第189条与第186条是不冲突的,其有各自的适用范围,赠与合同的不撤销为合同的特殊生效条件,在此生效条件未发生之前,受赠人享有对赠与物的期待权,赠与人如果故意促使条件的成就,根据关于附生效条件合同的规则,视为条件成就,受赠人有权请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物,赠与人在不能交付时,应赔偿受赠人的损失。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因为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不是毫无限制的,若在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还允许其通过任意撤销权免除责任,则将有损受赠人的利益且保护了赠与人的恶意,这与诚实信用原则是相违背的。故应该认为,在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赠与物丢失的情况下,赠与人不 收稿日期:2009-12-10 作者简介:纪艳琼(1986-),女,北京大学法学院2008级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

第九章国际货物出口合同的履行练习题(精)

第九章国际货物出口合同的履行 一、填空题 1.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规定,知识产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我国对国外开证行的资信审查主要由_____负责。原则上不能接受资信状况不好,业务口碑欠佳的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 3.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如果采用了CIF或CIP贸易术语,_______就需要按合同约定的保险事项在货物装运前办理货物的投保手续。 4._______是指有资格向商检机构办理报检业务,发生有效报检行为的主体。 5.出口货物尚未对外成交,或虽已成交、已签订了出口贸易合同,但尚未接到信用证,不能确定装运数量、运输工具,要暂缓出口的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申请人要求预先进行检验的报检行为称为“______”。 6.按照报关的行为性质分类,货物的报关可分为_______和_______。 7.______是全套结汇单据的核心,是缮制其他出口单据的主要依据。 8.为加强出口收汇管理,我国自1991年起实施_______制度。 二、单项选择题 1.目前,出口货物许可证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制,其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 个月,且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 。 A.6个月当年12月31日 B.12个月当年12月31日 C.6个月次年2月底

D.12个月次年3月31日 2.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按时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是( 的基本义务,也往往是卖方履行交货义务的前提。 A.卖方 B.买方 C.船方 D.买卖双方 3.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 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还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A.7 B.14 C.3 D.15 4.《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因商品不同有所不同,一般货物为( 个月,鲜活类货物一般为( 天,检验检疫机构有规定的,以通关单标明的有效期为准。出境货物通关单逾期,海关不予放行。 A.1 14 B.2 14 C.1 15 D.2 15 5.根据我国目前的规定,出口货物发货人必须依法向( 后方能办理报关业务。 A.外贸主管部门申请 B.外贸主管部门注册 C.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许可 D.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6.( 必须依法取得海关的注册登记许可并向海关注册登记后方能从事代理报关业务。 A.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B.报关单位 C.报关企业 D.报关员 7.一般情况下,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域后,( 向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 A.装货的12小时以前 B.装货的24小时以前 C.装货前的12小时 D.装货前的24小时

最新版房屋赠与合同(常用文本)

合同编号: 最新版房屋赠与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受赠人: 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 第一条:赠与目的 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承担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睦,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与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 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 1、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 2、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永远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 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 4、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承担; 5、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 6、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 7、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 第三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对赠与人有虐待、遗弃、辱骂等行为的; 3、受赠人不履行本附义务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4、受赠人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分割等现象发生的;https://www.wendangku.net/doc/a4861150.html, 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住院治疗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6、受赠人拒不承担赠与人的治疗费、赡养费的;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本赠与合同系双方自愿申请XXX、XXX为其进行见证,并系自愿签订。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赠与双方与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有任何涂抹均系无效。如有纠纷,双方可在签订合同管辖地起诉违约方。 赠与人(签字、盖章、电话) 见证人(签字盖章) 受赠人(签字、盖章、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xx 年月日

崔建远合同法读书笔记

崔建远《合同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读书笔记 一、作者简介 崔建远,男,1956出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检察院咨询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人民日报(海外版)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兼职指导教师,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 代表性学术成果《合同责任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准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年版)、《论争中的渔业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合同法总论》(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物权:生长与成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等专著、《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与他人合著《合同法》(法律出版社 2007 年第4 版。合著者:于淑妍、王轶、王闯、王成、申卫星、杨明刚、韩世远、薛文成)《债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合著者:韩世远)等 10 余部;发表《“四荒”拍卖与土地使用权》(《法学研究》 1995 年第 6 期)、《无权处分辨》(《法学研究》 2003 年第 1 期)等 150 余篇学术论文。 二、写作背景 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建设,推动了《合同法》的修改,自2003年以来,我国有关合同的立法及司法解释已有新的进展,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对合同法的研究在继续深化,许多著述陆续面世,《合同法》第四版对第三版进行了细微的改变和深入,增加了时代的新的内容,并进一步对个别观点进行完善与深入,例如加强和细化了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的阐述,强化了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分析等。 三、基本框架分析 该书坚持合同法的基本框架,对合同法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的阐述,重点适当,深入浅出的表达作者的观点并引发深思。该《合同法》教材分为二十八章。第一章绪论,介绍了合同法的概念,对合同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合同法》所规定的

第十二章 进口合同的履行

第十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1 、备货应注意的问题? 答: 1 、有关货物问题 ( 1 )货物的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必要的时候应进行加工整理,以保证货物的品质、规格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一致 ( 2 )货物的数量。应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备货的数量应适当留有余地,万一装运时发生意外或损失,以备调换和适应舱容之用。 ( 3 )备货的包装和马头 (4)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2 、什么是报验? 答:凡属国家规定法检的商品,或合同规定必须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出证的商品,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商品检验局申请检验。只有取得商检局发给得合格的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经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一般不得出口。 3 出口落实信用证,如何审证 1 、从政策上审核 2 、对开证银行资信的审查 3 、对信用证的性质与开证行付款责任的审查 4 、对信用证金额与货币的审查 5 、对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条款的审查 6 、对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有效期和到期地点的审查 7 、对单据的审查 8 、对其他特殊条款的审查 4 、如何制单结汇? 答:我国出口结汇的办法有收妥结汇、押汇和定期结汇三种。

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是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拨入议付行帐户的贷记通知数时,即按当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外贸公司。 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的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外贸公司。 定期结汇,是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到期后主动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交外贸公司。 对于结汇单据,要求做到“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主要单据有汇票、发票、提单、保险单、产地证明书、普惠制单据、装箱单和重量单、检验证书。 5 、进口合同的履行程序? 答:( 1 )开立信用证 进口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填写开立信用证申请书向银行班里开证手续。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条款一致。信用证的开证时间,应按合同规定办理。 ( 2 )派船接运货物 ( 3 )投保货运险 ( 4 )审单和付汇 ( 5 )报关、报验

关于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要全面履行的规定。 根据本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这就是说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做到切实履行,以实现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时的预期目的。这是市场经济秩序得以维护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因此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地点,用约定的方式,按质、按量全部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既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而将其他义务置之不顾,也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更不得任意不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相关工作岗位,并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对于劳动者而言,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且亲自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提供劳动力,而用人单位则是使用该劳动力,劳动合同作为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合同,其所规定的条款相互之间有其内在联系,不能割裂,因此,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也是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 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劳动合同主体必须亲自履行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关系是具有人身关系性质的社会关系,劳动合同是特定主体间的合同。劳动者选择用人单位,是基于自身经济、个人发展等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需要;而用人单位之所以选择该劳动者也是由于该劳动者具备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要求。劳动关系确立后,劳动者不允许将应由自己完成的工作交由第三方代办,用人单位也不能将应由自己对劳动者承担的义务转嫁给其他第三方承担,未经劳动者同意不能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岗位,更不能擅自将劳动者调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还需要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理解和配合,相互协作履行。这一方面要求劳动者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主人翁的姿态关心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发展,理解用人单位的困难,为本单位发展献策出力;另一方面,也要求用人单位爱护劳动者,体谅劳动者的实际困难和需要。 具体而言,劳动合同的协作履行要求双方应当做到:(1) 当事人双方首先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纪律的规定, 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并为对方履行义务创造条件;(2)当事人双方应互相关心,通过生产经营管理和民主管理,互相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3)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遇到问题时,双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力给予对方帮助,协助对方尽快解决问题;(4)劳动者违纪,用人单位应依法进行教育,帮助劳动者改正

无偿赠与协议

无偿赠与协议 无偿赠与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市区签署。 【主体为法人/其他组织的用该格式】 甲方(受赠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主体为自然人的用该格式】 乙方(赠与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第一部分鉴于条款 1.。

甲、乙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二部分正文 第一条赠与物名称、型号、数量、价值等信息 1.1 本协议涉及的有关赠与物的名称、型号、数量、价值等信息请见本协议附件一《赠与物明细》 第二条赠与物的交付 2.1 交付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赠与物的交付时间依照下述第条方式确定: 2.1.1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交付指定赠与物。 2.1.2 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天内向甲方交付指定赠与物。 2.1.3 其他:。 2.2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赠与物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赠与物价值的 %作为逾期违约金。 2.3 交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赠与物的交付依照下述第条方式确定:2.3.1 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上车和卸车力资费)均由方承担。 2.3.2 甲方至乙方指定地点自行领取赠与物,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上车和卸车力资费)均由方承担。

2.3.3 其他:。 2.4 乙方应当随赠与物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赠与物使用说明书》、《赠与物合格证》、《赠与物质量保证书》、《保修卡》、《易损件清单及价格》等。 2.5 乙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3.1 本协议涉及的有关赠与物的所有权,在根据第2.3条完成交付的同时,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3.2 本协议涉及的有关赠与物毁损、灭失风险在根据第2.3条完成交付的同时,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四条赠与的无偿性 4.1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所述赠与为无偿赠与。 第五条赠与物的验收 5.1 验收方式 5.1.1 甲方应于乙方交付赠与物后日内对赠与物进行验收。 5.1.2 甲方就乙方所交付赠与物的数量、重量、包装、型号等情况进行核查,若无异议,甲方在交付确认书上签字确认。5.1.3 赠与物有瑕疵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2 验收标准

《合同法》法律实训

《合同法》法律实训 目录 第一章合同及合同法总论法律实训 一、个体工商户诉工商局违约案 —略谈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收养协议是合同法上的“合同”吗? —谈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三、粮食购销案 —论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四、郭某诉村委会侵犯优先购买权案 —论诚实信用原则 五、当事人合意与法律、法规的较量 —谈合法原则 第二章合同订立法律实训 一、合同的登记 —略谈合同成立 二、确认书的性质 —论确认书和合同成立的关系 三、刘某与商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略谈交叉要约 四、书面形式对合同法律效力的影响 —浅析事实合同 五、胜利河沙厂诉五通基建工程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 六、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 —论悬赏广告 七、王某等诉房地产公司提供巴士服务纠纷案 —浅析商业广告的性质 八、甲公司诉某仪表厂招标投标纠纷案 —浅析招标投标 九、渔业公司诉食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浅析预约合同 十、肖某诉彩色扩印服务部丢失交付冲印的结婚照胶卷赔偿纠纷案 —论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 十一、古榕诉华渝宾馆赔偿损失纠纷案 —关于格式条款的解释 十二、合同义务的扩张 —论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章合同效力法律实训 一、商贸公司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门市部钢材购销合同纠纷案 —论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的效力 二、耕牛案 —浅析附条件的合同和无权处分

三、西服案 —论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效力 四、信用社诉商场抵押合同纠纷案 —论表见代理和代表行为 五、摄影器材索赔案 —论因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效力 六、大华商厦诉吉祥服装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案 —论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效力 七、杨树清诉周某互易合同纠纷案 —论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八、符少荣诉廖志强索要欠款案 —浅析赌债的效力 九、王某诉铸造厂买卖合同纠纷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含义 第四章合同履行法律实训 一、李某诉食品公司承包合同案 —论附随义务 二、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纠纷案 —论情势变更原则(制度) 三、买卖柑橘合同纠纷案 —谈履行内容的确定 四、辣椒买卖合同纠纷案 —债务人提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 五、王某诉搬家公司损害赔偿案 —浅析债务履行辅助人的责任 六、贸易公司买卖钢材合同纠纷案 —浅析债务转让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 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谈同时履行抗辩权 八、喜雨有限公司诉东南经济开发公司违约索赔案 —浅析后履行抗辩权 九、承揽合同纠纷案 —浅析不安抗辩权 十、催款纠纷案 —论代位权 十一、分家析产,逃避债务案 —关于撤销权 第五章合同变更和转让法律实训 一、工商银行诉钟表公司、创业公司、德信公司贷款纠纷案 —论合同的变更及其效力 二、贸易公司诉商贸公司、服装厂购销合同纠纷案 —略谈债权转让及其效力 三、欠款纠纷案

二、企业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引起的典型争议案例(精)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二、企业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引起的典型争议案 例(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案例简介 王某1997年6月与某饲料公司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任餐厅厨师。 1998年3月因建锅炉需拆除食堂,公司决定停办食堂。在3月14日举行的食堂工作情况小结会上,公司单方面通知王某准备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王某对此表示异议,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愿意服从公司安排的任何岗位。但公司未对王某作任何安置,于1998年4月13日作出了《关于解除王某劳动合同的决定》,王某不服,要求公司撤销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处理结果 公司最终撤销了决定,并安排王某工作。 案例评析 这起劳动争议是由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引起的。本案中饲料公司不与王某协商,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对于这类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不能履行原劳动合同的,首先应该协商,但本案中,饲料公司的食堂由于某种原因停办,却对王某未作任何安置,也未经协商却简单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公平,也是不合法的,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不是王某造成的,公司应积极对王某予以内部安置。如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实在难以达成一致的协议,公司也应该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案例二: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案例简介 某物业管理公司在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承包修建花园式小区的同时,便开始招聘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经过考核决定录用赵某等9人为小区建成后的物业管理人员,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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