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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

工程造价
1. 建设期贷款利息,是指建设项目建设投资中有偿使用部分在建设期间内应偿还的借款利息及承诺费。除自有资金、国家财政拨款和发行股票外,凡属有偿使用性质的资金,包括国内银行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在境内外发行的债券等,均应计算建设期利息。
2. 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可以把工程建设定额划分为劳动消耗定额、机械消耗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三种。
(1)劳动消耗定额简称劳动定额(也称为人工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技术条件和合理劳动组织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工程实体或劳务)所需消耗的工作时间,或在一定工作时间中应该生产的产品数量。劳动定额以时间定额或产量定额表示,时间定额与产量定额互为倒数。
(2)机械消耗定额机械消耗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为完成单位合格产品(工程实体或劳务)所需消耗的机械工作时间,或在单位时间内该机械应该完成的产品数量。机械消耗定额也有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两种表现形式。
(3)材料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是指在合理使用材料的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消耗材料的数量。
按定额的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可以把工程建设定额分为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五种。
(1)施工定额是以同一性质的施工过程——工序作为研究对象,表示生产产品数量与时间消耗综合关系编制的定额;属于企业定额的性质
(2)预算定额是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定额。它是规定在正常的施工技术和组织条件下,消耗在合格质量的工程基本子项上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社会或行业平均劳动生产率水平属于计价性定额。
(3)概算定额是以扩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计算和确定该工程项目的劳动、机械台班、材料消耗量所使用的定额,也是一种计价性定额。
(4)概算指标是概算定额的扩大与合并,它是以整个建筑物和构筑物为对象,以更为扩大的计量单位来编制的。概算指标的内容包括劳动、机械台班、材料定额三个基本部分,同时还列出了各结构分部的工程量及单位建筑工程(以体积计或面积计)的造价,是一种计价定额。
(5)投资估算指标是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计算投资需要量时使用的一种定额。它非常概略,往往以独立的单项工程或完整的工程项目为计算对象,编制内容是所有项目费用之和。
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5. 时间定额的计量单位,通常以生产每个单位产品(如1m2)所消耗的工日来表示。工日是指人工与天数的乘积。每个工日的工作时间,按现行制度,规定为8个小时。
时间定额的计算公式规定如下:
单位产品的时间定额(工日)=1/每工日产量
或:
单位产品的时间定额(工日)=小组成员工日数的总和/小组的工作班产量
(2)产量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条件下,某工种和某种技术等级的工人小组或个人,在单位时间(工日)内,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
产量定额的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每工产量=1/单位产品的时间定额(工日)
或:
工作班产量=小组成员工日数的总和/单位产品的时间定额(工日)
从上面的两个定额的计算公式中可以看出.时间定额与产量定额是互为倒数关系,即:
时间定额=1/产量定额
6. 人工消耗量定额的确定方法主要有技术测定法、经验估工法、统计分析法、比较类推法等几种
7. 单位合格产品中某种材料的消耗数量等于该材料的净用量和损耗量之和。
材料消耗量=材料净用量+材料损耗量
某种产品使用某种材料的损耗量的多少,常常采用损耗率表示:
损耗率=损耗量/消耗量×100%
材料的消耗量可用下式表示:
材料消耗量=净用量/(1-损耗率)
8. 制定材料消耗定额最基本的方法有:观察法、试验法、统计法和计算法。
9. 预算定额及单位估价表的作用
(一)定额计价模式下预算定额及单位估价表的作用
1是确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
2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3 是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依据。
4是施工企业实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
5 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
6是招投标制度下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预算定额及单位估价表的作用
1、作为招投标工程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或参考;
2、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3、作为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
4、对依法不招标工程作为编制与审核工程预结算的依据。
10.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
投资估算按是否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又可分为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估算。
静态投资是以某一基准年、月的建设要素的价格为依据所计算出的建设项目投资的瞬时值。它含因工

程量误差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减。
静态投资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等。
动态投资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涨价预备费等。
11.一、生产能力指数法
该方法是根据已建成的、性质类似的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和生产能力与拟建项目的生产能力估算拟建项目的投资额,其计算公式为:
Y2=Y1×(X2/X1)^n×CF
式中 Y2——拟建项目的投资额;
Y1——已建类似项目的投资额;
X2——拟建项目的生产能力;
X1——已建类似项目的生产能力;
CF——拟建及已建类似项目建设间隔期内定额、单价、费用变更等的综合调整系数;
n——生产能力指数,0≤n≤1。
运用这种方法估算项目投资的重要条件是要有合理的生产能力指数。
采用生产能力指数法计算简单、速度快,但要求类似工程的资料可靠,条件基本相同,否则误差就会增大。
例4-1 已知建设年产30万吨乙烯装置的投资额为60000万元,现有一年产70万吨乙烯的装置,工程条件与上述装置类似,试估算该装置的投资额(生产能力指数n=0.6,CF=1.1)。
[解答]: 根据公式(4.1) ,则有:
Y2=Y1×(X2/X1)n×CF
=60000×(70/30)0.6×1.1=109731.17万元

估算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计算公式为:
基本预备费= (建筑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基本预备费率
三、确定分年度投资比例,估算涨价预备费
涨价预备费计算公式为:PC=∑It [(1+f)^t-1]
式中PC——涨价预备费;
It ——第t年的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之和;
f——建设期价格上涨指数;
n——建设期。
在涨价预备费的计算中,有条件的项目可以区分各类工程费用或不同年份,采用单项价格指数加权预测的方法估算项目的涨价预备费。国外设备、材料进口费用的平均价格指数和涨价预备费用,一般应与国内投资分别计算。
例4-7:某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之和为250000万元,按本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设期为5年,5年的投资分年度使用比例为第一年10%,第二年20%,第三年30%,第四年30%,第五年10%,建设期内年平均价格变动率为6%,试估计该项目建设期的涨价预备费。
[解答]:第一年投资计划用款额: I1=250000×10%=25000万元
第一年涨价预备费: PC1=25000×[(1+6%)-1]=1500万元
第二年投资计划用款额: I2=250000×20%=50000万元
第二年涨价预备费: PC2=5

0000×[(1+6%)^2-1]=6180万元
第三年投资计划用款额: I3=250000×30%=75000万元
第三年涨价预备费: PC3=75000×[(1+6%)^3-1]=14326.2万元
第四年投资计划用款额: I4=250000×30%=75000万元
第四年涨价预备费: PC4=75000×[(1+6%)^4-1]=19685.8万元
第五年投资计划用款额: It=250000×10%=25000万元
第五年涨价预备费: PC5=25000×[(1+6%)^5-1]=8455.6万元
所以,项目建设期的涨价预备费为:
PC=PC1 +PC2 +PC3 +PC4 +PC5 =50147.6万元。
制定分年度贷款投资计划,估算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可按当年借款在年中支用考虑,即当年借款按半年计息,上年贷款按全年计息。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累计金额+当年借款额/2)×年利率
借款利息计算中采用的利率,应为实际利率。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的换算公式为:
实际年利率=(1+r/m)m-1
式中,r__名义年利率;
m—每年计息次数。
例4-8:某建设项目建设期为3年,在建设期第一年贷款300万元,第二年贷款600万元,第三年贷款400万元,贷款利率为12%,试用复利法计算建设期的贷款利息。
[解答]:
1.第一年建设期贷款利息 300×1/2×12%=18(万元)
2.第二年建设期贷款利息(318+1/2×600)×12%=74.16 (万元)
3.第三年建设期贷款利息 (318+600+74.16+1/2×400)×12%=143.06(万元)
建设期三年的贷款利息共计235.22万元

一、单位建筑工程概算编制方法
(一)概算定额法
概算定额法又称扩大单价法,它是利用概算定额编制单位建筑工程设计概算的方法。该方法要求初步设计达到一定深度,建筑结构比较明确时,方可采用。
(二)概算指标法
概算指标法是将拟建单位工程的建筑面积或体积乘以技术条件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概算指标编制单位工程概算的方法。该方法适用于初步设计深度不够,不能准确地计算工程量,但工程设计是采用技术比较成熟而又有类似工程概算指标可以利用的情况。其计算精度较低,是一种对工程造价估算的方法。
(三)类似工程预算法
类似工程预算法是利用技术条件与设计对象相类似的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的工程造价资料来编制拟建工程设计概算的方法。该方法适用于拟建工程初步设计与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的设计相类似又没有可用的概算指标的情况,但因拟建工程往往与类似工程的技术经济条件不尽相同,必须对建筑结构差异和价差进行调整。

四、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一)合理设置工程量清单项目
1、第五级编码设置2、项目名称

表达3、项目特征描述
(二)准确计算工程数量
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工程量是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基本依据,在工程量计算中,要做到不重不漏,更不能发生计算错误,否则会带来下列问题:
1、工程量的错误一旦被承包商发现和利用,采用不平衡单价报价,则会给业主带来损失。
2、工程量的错误会引发其他施工索赔。
3、工程量的错误还会增加变更工程的处理难度。
由于承包商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所以当工程发生设计变更而引起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增减时,会使得工程师不得不和业主及承包商协商确定新的单价,对变更工程进行计价。
4、工程量的错误会造成投资控制和预算控制的困难

一、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一般规定
(1)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2)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
(3)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得再就同一工程接受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报价。
(4)招标控制价按照本规范第5.2.1条的规定编制,不应上调或下浮。
(5)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6)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二)编制与复核的具体要求
(1)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2)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以下要求计价:
1)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4)总承包服务费应

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

一、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8)其他的相关资料。

投标报价编制的基本程序包括:
研究招标文件;
收集基础资料;
复核工程量清单;
确定分包项目,组织分包询价;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计算施工方案工程量;
计算初始投标报价;
项目资金流动及工程成本分析;
投标报价策略及最终报价的确定。


一、工程合同价的表现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11.2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二、招投标工程合同价的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013版计价规范规定: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投标文件为准。
三、非招投标工程合同价的确定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人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

、承包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四、合同条款中应约定的与工程价款有关的主要事项
2013版计价规范规定:发、承包人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与工程价款有关的事项进行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
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8.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时间;
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合同中没有按照本条要求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若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当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和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系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

等方面发生的费用。
2.0.11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2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2.0.16工程量偏差
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
2.0.17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18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19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2.0.20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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