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恶意抢注申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商标恶意抢注申诉的法律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所谓的申诉其实是在商标注册的过程当中先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对商标局发布的商标初审公告信息没有引起注意,使得对方已经注册成功了,那应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总之不能直接提起诉讼的。
▲一、商标恶意抢注申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
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
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
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
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
①无效申请: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
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
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如果是驰名商标
的话,就不受时间的约束.
②撤销申请:如果他人恶意抢注后三年未使用商标,可
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
③司法起诉:可以去法庭向恶意抢注者提出法律诉讼.
④私下协商:提出异议的情况是要在商标比较出名的情
况下才会比较容易成功,而如果商标价值对公司很重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