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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社会还是市场性社会?∗

社会学研究

市场社会还是市场性社会??

——基于对波兰尼与诺斯争辩的分析

刘拥华

提要:就对工业革命的理解而言,卡尔·波兰尼和道格拉斯·诺斯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立。前者从互惠、再分配和市场的分析框架来解释市场社会的形成,而后者则关注交易成本与制度变迁之于工业革命的核心价值。本研究试图通过阐释两人的理解来重新发现现代社会的蕴涵,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自由意识。

关键词:市场社会 市场性社会 国家 意识形态 自由

一、经济史中的工业革命:波兰尼与诺斯

1944年出版的《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正如布洛克所言,属于“有些书是挥之不去”的范畴。在此书中,波兰尼承接了以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为代表的经典社会理论对社会的关注,但更重要的理论贡献在于,波兰尼基于人类学与经济史的视角对重商主义以来的市场社会的精当分析。这构成了经济史分析的“典范”,亦称之为经济人类学。波兰尼的核心观点是,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行为的获利动机并不常见,交换和贸易也都是零星的,且都无法独自获得道德的正当性。在这样的社会当中,占支配地位的资源配置方式是互惠和再分配,它们都嵌入(embedded)在社会当中。而肇始于19世纪的工业革命,在国家力量的推动下,自我调节市场得以形成,市场从人类社会关系中脱嵌出来,成为支配性的资源配置方式。这直接导致了其后社会世界的巨大悲剧。波兰尼将此种市场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形态称之为市场社会,它由一种全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建构起来,逐利动机成为支配性的动机形式,这种生产组织形式破坏了社会的实

?本文曾在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以及华东师范大学“社会与文化论坛”组织的学术活动中做过交流,感谢参与研讨的诸位同仁的批评性意见。本文是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象征与阶级”(10CSH002)以及2009年上海市哲社规划课题“政治社会中的德性与自由:涂尔干再研究”(2009ESH0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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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社会被边缘化。这一类型社会的出现,是人类历史上发生的大转型或者说巨变。对此,斯威德伯格有如下论述,“其主要的论题是,19世纪的英国革命性地尝试去引入完全崭新类型的经济,在此类型的经济中,一切事情都环绕市场展开。无论是政治或是宗教权威在经济事务方面都没有权威;所有一切都由市场(自我调节的市场)决定。19世纪四五十年代,一系列法律被引入来将这一方案变为现实,这些法律使得土地和劳动力转变为公共商品,能够随意买卖。”(斯威德伯格,2005:19)

近30年后,新经济史学家诺斯对波兰尼的观点提出了尖锐的质疑。针对波兰尼的论断,诺斯的疑惑本身就很有意思,他问道:被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学家所忽视的波兰尼,却在历史学家和其他社会科学家中备受推崇,这是为什么呢?①1977年,诺斯针对波兰尼的《大转型》写了一篇文章,正面回应波兰尼对古典经济学的挑战,而1973年出版的《西方世界的兴起》和1981年的《经济史中的结构和变迁》都以更为系统的方式进一步深化了他对波兰尼观点的分析。在诺斯看来,如何理解发生在19世纪的工业革命,他和波兰尼之间存在根本的分歧。诺斯对工业革命的理解,是基于交易成本与组织制度的概念。“大多数有关产业革命的文献则误入歧途,即其侧重点是从技术变化到工厂体制,而不是从中心车间到管理,到更大程度的专业化,到更好的对投入贡献的考核和到技术变化。交易费用与技术当然是密不可分的,它增加了专业化从而导致组织创新,组织创新又导致了技术变化,技术变化进而需要组织创新去实现新技术的潜力。”(诺思,1994:190)因此,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这种“有效率”指的它们对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以及它们对个人行为的激励②,因此,组织和制度是新经济史研究的核心,“政治和经济组织的结构决定着一个经济的实绩及知识和技术存量的增长速率。人类发展中的合作与

①以格兰诺维特为代表的经济社会学家对诺斯提出的疑问的回答是,经济学家们本身并不认可

“脱嵌”的概念和事实,他们反而较多地认定:较早社会的嵌入性在本质上并不比在现代市场中所发现的低水平嵌入更深。这一基本观点是由亚当·斯密所开启和确立的,他认为,“人性中……互通有无、以物易物和互相交易的特定偏好”,在原始社会中,劳动力是唯一的生产要素,所以商品必定是按劳动成本的比例而交换的。这就是所谓的“形式主义经济学”。

(Granovetter,1985)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波兰尼对工业革命的论断。

②这种激励,在诺斯那里,是用社会收益率和私人收益率的关系来表示的。社会需要设计某种机

制来使私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接近,这才会使个人去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私人和社会的收益或成本之间的不一致是指某个第三方不经他们同意会获得某些收益或付出某些成本。

如果所有权未予确定限制或没有付诸实施时便会出现这种不一致。如果私人成本超过了私人受益,个人通常不会愿意去从事活动,虽然对社会来说可能有利。”(诺思、托马斯,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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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形式以及组织人类活动的规则的执行体制是经济史的核心。”(诺思,1994:17)

就对工业革命的理解而言,强调制度因素的诺斯与强调市场自我调节的波兰尼之间的区别到底如何理解呢?在诺斯看来,市场效率和市场规模的扩大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明晰的产权制度和组织变迁所导致的交易成本降低,是组织和制度导致了市场效率和市场规模;工业革命不但不是技术原因造成的,相反,技术变革本身就是合适的制度安排的结果。“正是较充分界定的产权(与自由放任不同)改善了我们在前章所述的要素和产品市场。其结果,市场规模的扩大导致了更高的专业化与劳动分工,从而增加了交易费用。组织的变迁旨在降低这些交易费用。”(诺思,1994:180)波兰尼则认为,工业革命的实质在于自我调节的市场经济,他认为,一旦商品社会运用精致的机器和工厂来生产,有关自我调节的市场的观点就必然会形成。(波兰尼,2007:35)这样一来,实际上波兰尼对市场经济的理解建立在逐利动机和技术因素以及自我调节的机制之上。而诺斯认为,交易费用与组织变迁是理解工业革命的核心观念,这与从自我调节市场来理解是完全不一样的。我们甚至可以看到,强调制度因素的诺斯是试图将经济纳入到规范制度框架中去理解,在某种意义上,这实际上意味着经济是嵌入在社会中的。诺斯并不认为工业革命造成了市场社会,或者说形式经济得到了充分的实现,而是相反,他认为工业革命如果没有社会性因素的支撑,就无法得到扩展。

进一步言之,波兰尼和诺斯都承认,一种脱嵌的、完全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是乌托邦,是不可能存在的虚构。但正是在这里,两人存在着核心区别。波兰尼始终认为市场体系自发地要求自我调节,而诺斯则认为,市场的不完善需要制度安排来予以逐渐弥补,市场的效率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尤其是国家制度安排对产权的界定和有效保护。在波兰尼那里,19世纪后半期对自我调节市场体系的反抗,或者说社会的反向保护运动,本身是与市场体系不相容的,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组织原则,双向运动最终的结局是社会的崩溃。而诺斯意识到,社会的反向保护运动是与市场体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关键在于,通过这种双向运动,经由正当性的政治程序,实现缓慢的制度变迁和结构转换,从而使市场对社会的风险得以规避。换句话说,市场体系的运作内在性地要求非市场性方式对市场予以补充。这种补充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市场经济当中的竞争和价格机制予以限制,以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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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社会在完全竞争中自行走向毁灭。因此,它并不外在于市场,更不会导致对市场对社会的威胁,就像诺斯对结构变迁与经济增长的分析那样,结构变迁对于市场整合具有关键的作用。这也导致了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博弈与调适。进一步而言,一方面这表现为市场体系本身并不存在完全的自我调节行为,有效率的市场需要国家的参与,市场是一个比自由放任更为复杂的事实;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实际上存在着诸多对市场体系的替代性方案。诺斯认为,如何确切地理解与市场体系相对的社会保护或者非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是问题的关键,在这里,一种全新的分析框架的出场就是必要的。在波兰尼那里的互惠/再分配/市场的分析框架并不能很好地理解工业革命,而交易费用作为新的分析框架则能够比较恰适地阐释工业革命。在阐述这一分析框架之前,我们需要先理解什么是市场。

二、神圣性与社会性:如何重新理解市场?

一直以来,市场是作为交换发生场所而存在的,它的历史非常久远,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存在初期的历史。在古典政治经济学那里,市场是具体的空间和场域,并不是抽象和空洞的存在。这样的市场往往就是一个集市,具有明确的地理区域;重点不在于市场交换和价格,而在于生产;市场是一个利益相遇且能达成共识的所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大多都认为,是生产而不是其他因素决定着价格,与生产相比,市场的重要性是有限的。亚当·斯密认为有两种不同类型的价格,分别是“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自然价格基于劳动量而形成,而市场价格则受偶然因素的影响,但市场价格始终围绕在自然价格上下波动。这实际上意味着,价格的形成并不完全基于劳动量,但价格则始终围绕着自然价格而波动,各种偶然因素并不起决定性作用①。“这种均衡价格就是这样一种价格,在该价格下,有可能在长期内使每种商品的供给量等于该价格下的‘有效需求’量。同时这种均衡价格也是在长期内刚好能补偿生产费用的价格。”(熊彼特,1996:474)

①熊彼特则认为,斯密虽然在《国富论》的第四章讲述了他用劳动这种商品而不是白银或黄金等

商品来充当价值标准。但其实在《国富论》的第六章他对第四章的分析有所改变,那就是他想用生产成本来解释商品价格,他把生产成本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认为这三者是“所有收入以及所有交换价值的原始来源。”这一转变是我们需要注意的。(熊彼特,1996: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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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即使在亚当·斯密那里,市场和竞争机制的作用依然是有限的。

转变发生在19世纪,这个世纪的市场变成了抽象的并且作为价格决定和资源配置机制而存在。古诺(Cournot)提出:“按照市场经济学家的方法它可以很容易地被理解,市场并不是一个单纯进行买和卖的某个场所,而是一个完整的场域,在这个场域里,人们通过各种自由的商业关系联合起来价格能够自由而迅速地始终保持在一个相同的水平上。”(斯威德伯格,2005:81)这样的市场,是一个存在广泛商品交易的任何场所,也即是“完全市场”所涵括的意义。“市场变成了经验的空洞的概念,在那里,交换可以无须代价地发生。法律体系和政府被降级为较远的背景。”(Demsetz,1982:6)经济越来越以市场为中心,市场逐渐成为资源配置的支配性机制,各种市场之间内在地联系在一起。

因此,19世纪的市场是一种神圣市场的观念。布洛克认为,市场神圣这一观念自从亚当·斯密以来就开始确立,但直到19世纪五十时代,在李嘉图的体系中这一观念才真正得到确认。神圣市场的确切涵义,就是指其自我调节的运作方式,其中关键的是价格形成和竞争机制。这种传统认为,经济是一个由相互联锁的市场组成的体系,这个体系能通过价格机制自动调节供给与需求,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自我调节市场是指:“在这一模式中,所有商品—包括劳动力和资本—都是在竞争性市场上进行买卖,因此价格变化将使供求达到平衡。许许多多交易通过价格机制媒介,达致一般经济均衡,其中所有资源都会按照可能采取的最有效率的方式得到利用。”众所周知,这种模式的吸引力在于经由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做出的及时反应能力,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利用。“自我调节使经济成为一种天衣无缝的网络;在经济体系的一个部分对市场原则的任何偏离,都将对别的部分造成影响。”(布洛克,2001:152)在经济学家那里,这种规律性被当作自然法来对待,违背自然法就必然导致社会紊乱;而对社会紊乱的分析,也往往追溯到自然法则上去。在波兰尼看来,这种市场神圣性的观念是19世纪的产物,在这个世纪晚期,劳动力、土地和货币都成为市场要素,可以任意买卖;资本主义的胜利标志着社会的运转从属于市场规律,与经济嵌入在社会关系相反,社会关系被经济体系所支配。属人的社会被非人的法则所控制。

因此,工业革命是神圣市场观念的伴生物。波兰尼对19世纪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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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的理解是基于市场脱嵌于社会,“自我调节市场”处于支配地位这样的判断,诺斯则从组织变迁和交易成本的角度来重新理解工业革命,这构成两人主要的争辩点,其他分歧都建立在这一核心分歧之上。波兰尼认为,“当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市场总是自我调节的,因为市场倾向于产生一个能够使市场出清的价格;不过这对于所有类型的市场来说都是正确的,无论它是不是自由市场。”(波兰尼,2007:171)工业革命是在人类的逐利动机以及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形成的,市场经济为这种唯物主义的逐利信念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市场经济内在地要求自我调节,不容干涉,国家的作用需要被严格地限制,以免影响市场的自发运作,市场神圣的涵义在这里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它就是世俗社会的自然法则,自然法则是不能随意更改的。“‘市场体系’这个简单的术语所描述的意义,正是我们所描述的这种制度模式。这一体系的最惊人的特性在于:它一旦建立,就自发地产生作用而不容外界干涉。利润没有任何保证,但是商人必须通过市场获取利润。价格必须被允许自我调节。这样一种自发调节的市场体系就是我们所指的市场经济。”(波兰尼,2007:36)熊彼特认为,这是一种类似于“自动机制”的现象,“人们认为,如果让这一机制发生作用,如果各方面的情况不受到重大干扰,那么从长期看,该机制将使各个国家的货币存量、物价水平、收入和利率等等之间保持均衡关系。”(熊彼特,1996:555)

这样一种自然法观念,充分体现在19世纪政治科学与社会的发现当中。波兰尼甚至断言,工业的核心推动力量,并非技术等自然科学,而是社会的发现,类似于自然法则的经济原则的发现急速地推动了社会的转型和市场体系的建立。不属于19世纪的亚当·斯密依然认为经济领域还无法脱离国家等因素,并且,这样一个领域自身也无法提供善恶标准的准则。但到了19世纪的李嘉图和黑格尔时代,他们“从相反的角度发现了一个社会的存在,这个社会不是受国家法律支配的,而是恰恰相反,社会使国家服从它的法律。”(波兰尼,2007:96)他们极力想在社会当中发现类似于支配自然界一样的规律,他们的出发点是人的动物性,“从动物性方面来探讨人类共同体,汤森绕开了本来被认为无法避开的、关于政府统治的基础的问题;并且由此将一个关于人类事务法则的全新概念引进来了,那就是自然法则。”(波兰尼,2007:98)自然法则,比如恐惧、饥饿、自利等支配着人类社会,正是在这些自然法则的指引下,一种基本的平衡达致了。在波兰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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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中,18世纪初步浮现的经济社会,正好与上述自然法则支配的观点吻合,这种秩序必然是非政治性的,一个经济社会在政治国家之外独立地出现了。“由于这个正在浮现的社会其实就是市场体系,所以,人类社会现在就被置于一种危险之中,因为它的原有基础,即部分地由从前的政治机体所构造的道德世界,很可能被一种完全陌生的东西置换掉。”(波兰尼,2007:100)对社会的其它想象被这种市场组织原则或者自然法则所窒息,这种原则本质上是自然主义的。波兰尼认为,正是基于这种原则和设想,工业革命破坏着原有的传统、邻里关系和行会组织,将嵌入在社会当中的经济脱嵌,从而必将导致无比巨大的社会混乱。

在诺斯那里,对工业革命的市场理解,更多的是用“市场规模的扩大”这样比较中性的概念予以说明的。在波兰尼看来,“市场经济意味着一个由诸多市场组成的自发调节的系统;用稍稍技术化一些的术语来说,它是一种由市场价格引导并且仅由市场价格引导的经济。这种能够在没有外界帮助或干预的情况下组织整个经济生活的系统当然值得被称作自发调节。”(波兰尼,2007:37)波兰尼对市场的理解,无疑引发了诺斯的不满,在后者看来,市场是一种交易费用比较高昂的制度安排。“市场价格体制之所以代价高昂,是因为起初确定交易的货物或劳务规模和然后实施交换的条款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诺思,1994:36)诺斯的问题是,市场效率缘于何种因素?诺斯看来,市场效率与国家对产权的界定密切相关,离开这一前提性因素,市场规模无法扩大,市场效率更不可能存在。而市场定价则更是需要基于上述前提性因素。“市场的扩大迫使人们用较好地确定的习惯法来约束企业家以取代中世纪的城堡约束。市场规模的扩大也诱发了组织的变化,组织从诸如家庭和手工业生产的纵向一体化走向专业化。”(诺思,1994:188)换句话说,市场效率取决于交易成本的降低,如果仅仅依赖于市场的自发调节,依赖于完全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这种交易成本高昂的资源配置方式,是不可能取得经济效率的。而降低交易成本的方式在于激励人类行为的制度安排和组织安排。19世纪的事实,不是“自我调节市场”占据支配地位,市场的运作依然受制于诸多非市场性因素的影响与限定。作为一种经济机制,市场的作用是与相关因素一起运作的,比如国家、组织、产权、意识形态等,离开对上述因素的考量,尤其是其中的国家,我们就无法理解市场的运作逻辑。“自由放任意味着没有限制,有效率的市场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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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充分界定和行使产权,它意味着创造一套促进生产率提高的约束变量。”(诺思,1991:188)这是一方面的涵义,与此同时,诺斯试图通过对市场定价概念的分析来说明上述观点。换句话说,诺斯试图在更加关系主义的角度来说明“何谓市场”。这里的关键环节是对“市场”与“市场定价”的分析,以及基于这一分析而对市场的相关制度因素的分析。

诺斯认为,波兰尼的错误在于,“他把庞大的、多样的契约性安排看作是对市场精髓的概括性的刻划,而这里并不存在市场定价。”(诺思,1994:44)在波兰尼那里,自我调节市场的定义即是定价市场,通过市场对产品自动定价来实现对生产和分配的控制。这一观点的致命性错误在于将市场与市场定价同义。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方式,它的历史要早于市场定价体系的出现。而市场定价体系的存在,始终要受到产权清晰界定和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换言之,市场定价并不能够支配整个经济体系。(North,1977)这在19世纪之前是如此,在19世纪也是如此。一旦市场与市场定价不相一致,波兰尼从定价市场出发所导出的有关“自我调节”的内在性观点,显然也就无法成立。

波兰尼的市场与市场定价同义,而诺斯认为定价市场的出现需要诸多条件,尤其是产权安排与意识形态。我们来看看波兰尼的市场定价概念:“值得注意的是,以商定价格进行的交换(bargained rates),与市场交换或‘作为整合形式的交换’是一致的。这种交换本身被限定为一种特定类型的市场制度,即定价(price-making)市场。”(博兰尼,2001:59)诺斯亦认为,波兰尼本人对定价市场有一个特定而严格的定义,这些定价市场存在着大量的买卖人,充足的物品,共同认可的交换媒介,一系列确定的财产所有权。一切商品都在市场上买卖,一切收入形式都源于销售产品和服务。市场以商定的交换率进行交换,经由定价市场,个人交换行为最终会影响价格波动,交易双方具有获利的空间。经济体系的存在是由于手段不足所造成的要在手段的不同使用之间进行选择的结果。“这样,经济体就必然由因为手段不足所导致的选择来决定,选择的条件和结果就可以按照价格形式来计量。”(冯刚,2009)然而,如果市场真是如此的话,那么交换则很难发生。市场存在的条件没有这么苛刻,这是市场与定价市场相区别的地方。诺斯随即指出,“市场定价需要明确界定产权和行使产权,这就必须使对物品和劳务数量的度量成为可能,而且随之产生的权利必须是排他性的,以及必须存在一种实施机制去维持物品的交换。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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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交换的人数不多,机会主义的可能性,以及由于缺乏明确的产权或不能预测交换契约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变更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所有这些都会导致产生旨在减少相应的交易或降低生产成本的替代性契约安排。”(诺思,1994:44-45)这样的契约安排,主要就是指人格化的互惠和再分配体系。在人类历史的早期,由于缺乏定价(price-making)市场,因此交换和商业都是免于价格风险的。在“库拉圈”交易中,参与交换的人并不在于利润、价格和损失,对他们来说,重要的是参与,参与(participation)本身就是目的。与19世纪的历史相区别的关键之处就在于,以往的社会很难存在定价市场体系。(Dalton,1971:119)虽然诺斯认为定价市场体系在公元前6世纪的雅典存在过,但诺斯并不认为它是占支配地位的资源配置方式。波兰尼所分析的互惠等传统交易模式当中的“价格”采取的是等价形式,并且相当固定,这种价格建立在传统习俗、法规和声明的权威之上。但这并不影响交易,因为交易并不依赖于价格差。(Polanyi,1957))在这中间,长期一致性的同意(long-term agreements)被设定,以便降低风险,同时也意味着某些垄断性的产品不能形成价格优势和市场垄断。

正如诺斯所言,定价市场的存在,需要相关的制度性安排。最基本的是需要对交换的物品或者服务,存在着界定清晰的财产所有权。而在今天,也包括19世纪,对诸多物品和服务而言,并不存在这样的条件。这样的条件,在有记载的历史当中,亦是十分缺少的。“这种所有权的创立、规定和实施是有代价的,在一定程度上受技术和组织状况的影响。当私人收益的潜在增长超过交易费用时,便会为建立这种所有权进行种种尝试。”(诺思、托马斯,1999:13)而国家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在确定和实施所有权方面,国家具有规模效应。界定和强化财产所有权所需的交易成本一旦超出利润,就像在波兰尼所分析的社会所出现的那样,则基于定价市场的资源配置就不会存在,非价格定向的配置形式就会流行。在这其中,虽然技术水平会影响交易成本的高低,但在古式社会中,确定和强化财产权力的归属依然是一个难以企及的高度,因此,直到公元前6世纪,定价市场才开始出现。

进一步言之,有效率的市场并不是基于竞争,而是基于稳妥的制度安排。波兰尼与汤因比对市场与工业革命的理解相一致,都认为产业革命的实质是用竞争取代中世纪财富分配的法则。而诺斯则指出,“自由放任”是有局限的,有效率的市场,并不能仅仅基于“自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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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特别重要的是对产品和劳务较好地界定和行使产权。“自由放任意味着没有限制,有效率的市场意味着充分界定和行使产权,它意味着创造一套促进生产率提高的约束变量。约束的变化扩大了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的差距,因而常常需要政府积极的行动。我们所看到的政府是导向于这样的发展的英国革命的产物。”(诺思,1994:188)这是诺斯对产业革命的全新理解,亦是他对市场的重新阐释。这使我们充分意识到,市场的效率离不开产权界定与政府作为。波兰尼对制度安排的重视是远远不够的,诺斯就认为,波兰尼缺乏基本的国家理论,而如果离开国家所导向的制度安排,我们是无法理解工业革命的。波兰尼对国家的理解,更多的是在道德层面进行,而这是无法理解国家以及国家与工业革命之间的复杂关联的。在诺斯看来,波兰尼对一些基本的经济原则的把握是有问题的,他所选取的古式社会的材料也是有选择性的,同时,在波兰尼的通篇论述中,他竟然无视对市场的通识定义。诺斯的努力则在于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取代波兰尼的分析框架,去重新解释工业革命,尤其是长时段的社会结构变迁过程,这构成了诺斯经济史分析的主线。而重建分析框架,也是新经济史直面波兰尼挑战的方式。(North,1977)

三、替代性的分析框架:从自我调节市场到交易费用

波兰尼所定义定价市场之所以难以成立,因为他那里的市场交易费用为零。而诺斯对于工业革命的理解在于,他认为所谓革命的涵义是指,市场规模的扩大引起了专业化和劳动分工,进而引起了交易费用的激增,这进一步要求经济组织和社会结构方面的变迁,以反过来降低技术变化的费用。“专业化和分工程度越高,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者的整个生产环节也就越多,考核(考核必然在每一个环节上存在)费用也就越多。组织形式的选择将受到产品或劳务特性以及特定的考核技术的影响。”(诺思,1991:43)这里的核心是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可以被合理地理解为是制度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拟定和实施契约的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以及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高波、张志鹏,2008:15)在科斯1937年《企业的性质》的经典性论文中,就已经涉及到“交易费用”的概念,它指的是为了避免利用市场所产生的成本而创设企业,在市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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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搜集信息、订立合同、监督等都需要耗费成本。“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成本很高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在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科斯,1994:20)而对交易费用正式给予定义的是威廉姆森。“起草、谈判和防护一项协议的事前成本,更特别的是适应不良和调整等事后成本,这里的适应不良和调整是在合同执行因歧异、误差、遗漏和不可预期的干扰而发生偏移时产生的;以及经济系统的运行成本。”(Williamson,1991:103)交易费用的存在说明,古典经济学所预设的“无摩擦”的市场经济过程是不存在的,完全竞争所导致的资源配置和利益最大化的结果也是成问题的。

诺斯跟随科斯和威廉姆森等人的看法,认为组织的选择标准、制度变迁的方向就是交易费用的节约。为了论证制度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重要性,诺斯开始注意并接受交易费用的分析框架。他认为,交易费用的存在是制度存在和起作用的原因。在交易费用存在的情况下,制度的差别是解释经济增长业绩悬殊的关键性因素。换句话说,交易费用耗费掉人们可能从交易中获取的交易剩余,阻碍一些获利性交易的发生,最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诺斯趋向于认为,制度变迁的目的在于节约交易费用,从而提高人们相互交易的效率,于是,交易费用成为衡量制度效率的标准。(李建标、曹利群,2003)所以,正是因为存在交易费用,理想化的古典经济学预设不能成立,对产权的不同界定将直接决定交易费用的高低走向,因此,制度才显得十分重要。诺斯进一步指出,是制度安排和组织设置,而不是技术和明导致了工业革命,促使了经济增长。技术和发明本身就是制度安排和组织设置的结果而非原因。因此,制度对于经济效率是关键的,这也可以解释不同国家在工业革命时期不同命运的原因。这是波兰尼以及古典经济学所没有充分意识到的地方。而诺斯则认为,关键性的地方正在这里。

因此,一个国家能否确立适应现代经济与社会的制度,能否为合适制度的确立提供良性的环境,成为一个国家竞争力的前提条件。尤其是在现代化的初期阶段,国家主导的制度设计变得十分关键。这一思路与古典经济学有重大的区别,在古典主义的假设中,激励结构的存在是最为基本的,即个人创新和努力的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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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诺斯看来,产权被充分界定是需要成本的,新古典经济学之所以能够建立起其分析模式,就是假定产权界定的交易费用为零。但“这样的条件从未有过。通观历史,今天许多资源更近似于公共财产而不是排他性的所有。”(诺思,1994:5)进而,诺斯指出,在古典经济学中,基于价格变动的信号会引发具体的行动变化,但是这里存在两方面的问题,第一,需求的初始变动不一定会引发市场价格的上升,因为生产调整过程需要成本,市场信息传播也需要成本;第二,即使意识到市场的变化,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个体也不会单独采取行动,正如诺斯所说的,“新古典式的个人会绕道行走而让别人去干这些事。对于农民来说,去承受要求政府改变产权的组织费用是不值得的,去承受因组织如此斗争的损失,那就更不值得了。在任何情况下,搭便车的两难选择将导致不同的结果。”(诺思,1994:10)

正如诺斯所言,虽然很多社会不存在自我调节的市场,但却存在着诸多定价市场的替代物,例如家庭、公司、行业协会、庄园、商业联盟等,尤其是政府,它们替代市场发挥着分配资源的作用。这些市场替代物不但在以往的社会发挥着支配性的作用,在今天依然如此。但是,我们缺乏一个经济理论体系来解释这些分配制度,诺斯的努力则在于此。(North,1977)在诺斯看来,历史上,包括19世纪定价市场(price-making market)从来没有支配过经济体系,作为资源分配体系的互惠和再分配在任何时代都具有典型性,它们都是典型的经济形式。在今天,家计、政府经济、决策单元都是再分配的“交易模式”。这意味着,非市场的资源分配始终是经济组织的一个主要面相。诺斯追问道,对于这种现象,经济学是否可以有一个稳妥的解释呢?这样问,倒不是意味着其他学科的解释不适用。对上述现象,诺斯的方式是提出交易成本(transactions cost)概念作为一个分析框架(analytical framework),去解释非市场经济组织形式的存在。

在诺斯看来,交易费用是决定一种政治或经济体制结构的制度基础,而经济学之前的固定信念是将专业化和劳动分工以及基于这两者的贸易生利当做是核心元素,而忽视了专业化和劳动分工所需的交易费用。在诺斯看来,工业革命和规模经济是以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发达为基础的,而这两者的程度越高,在生产过程中交换的次数就越多,这意味着交易费用也就越高。诺斯认为,交易费用包括,信息费用、代理费用、逃避义务以及机会主义的成本;由不确定性产生的成本;服从的费用包括检查违反契约安排和制定惩罚的费用,检查违反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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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的事项主要是指委托者之间的交换中对物品和劳动的考核费用以及在委托人-代理人关系中对代理人的考核费用。进而,要意识到制度在决定交易费用的高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而所谓的管理革命就是指通过制度和规则设计来降低交易成本的过程,对工业革命的理解也需要回到这个分析框架中来。

在解释人类力图降低交易费用时,诺斯认为产权理论、决定产权的国家理论以及解决“搭便车”的意识形态理论是必要的。我们知道,产品和劳务的特性以及代理人的实绩,都是比较难以测定的,因而,产权的建立需要一定的费用。在市场当中,私人所有者之间通过市场契约转让产权时,产权必须是排他性的权利,否则交易无法发生。“这种权利不仅必须是可度量的,而且必须是能行驶的。要注意到,产权转让过程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包括交换没发生时界定和管理独占权的费用;在第二阶段,费用是就权利交换和转让的契约进行谈判和行使而引起的。”(诺思,1991:39)并且,在制定规则和发现违反规则的行为时,成本也是需要的。机会主义是社会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诺斯认为,机会主义以他或她的后契约行为而违反协议,当事人会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获取自身的利益。就此而言,奥尔森所说的“搭便车”问题被诺斯转化为“交易成本”的问题,“逃税、欺诈、逃避义务、机会主义和代理问题(以及用于监督与计量的资源)是在遵从规则的过程存在费用的情形下出现的基本问题。”(诺思,1994:18-19)国家的基本作用即是对产权做出界定,它以为社会提供公正和服务而换取税收。诺斯认为,国家“能通过建立非人格化的立法和执法机构来降低交易费用。既然法律的发展是一种公共产品,它就能随之带来具有重要意义的规模经济。既然交换的基本规则已经确立,那么,只要存在法律机构,谈判和行使的费用会不断减少。”(诺思,1991:39)换言之,在诺斯的经济史分析中,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是核心。而意识形态的存在则意味着人类通过灌输信念的方式使人们确信制度的合法性,而不致使过高的规则执行成本使制度无法存在。“实际上,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这种简单的二分法实际上决非简单,因为对交换当事人来说需花费一定的资源去影响政治决策者改变规则。”(诺思,1994:17)经济绩效就出现在恰当的制度安排以及随着而来的对交易费用降低的基础上,理解不同的制度安排以及交易费用是理解经济绩效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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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具体来看看诺斯如何用交易成本的分析框架来解释非市场的和市场性的交易方式。在波兰尼看来,在缺少文字记录和行政资源的年代,互惠和再分配使得一个复杂经济体系的运作成为可能。换句话说,这样的经济体系,仅仅是作为社会组织的功能部门而存在。(并不基于市场的,而是基于行政和条约性的)交换和商业贸易都不必然包含着经济动机。波兰尼用马林诺夫斯基经典的民族志“库拉圈”来说明,人类历史当中曾出现的大多交换和贸易并不带有经济动机。在诺斯看来,波兰尼对这些行为的非经济解读存在的问题是,这些行为可能亦是经济行为,是基于交易成本考虑的经济行为。转换一下思路,在人类学和社会学家的描述中,作为互惠的经典民族志是礼物交换,它们是基于荣誉和社会压力而进行的,带着天然的义务而去参与交易。换句话说,嵌入在社会关系中的礼物交换是低交易成本的。因此,诺斯也承认,波兰尼的分析与交易成本的分析如出一辙。在诺斯看来,波兰尼的分析框架完全可以纳入进交易成本的分析框架之中,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冲突。(North,1977)但奇怪的是,到1981年他写作《经济史中的结构和变迁》时,观点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波兰尼的分析框架在某种意义上则被诺斯抛弃了。对互惠和再分配的理解,诺斯是在交易费用的框架当中进行的。正如布罗代尔认为诺斯对互惠和再分配作为经济形式的判断是确切的那样,互惠和再分配所产生的人格化交换的目的在于降低交易费用。“与交易费用有关的人格化交换使来自逃避义务和机会主义的收益最小化,这是因为双方有重复交易和私人契约,因而交换过程是建立在规则和产权公正的社会伦理之上的。互惠当然强化了这种行为规则,但并不是由于纯粹的互惠而接受了建立与人格化交换基础上的‘一致’的意识形态。一致性的意识形态的形成受到生活方式的影响,在这些条件下,正式的交换和监督规则是极少的。”(诺思,1994:203-204;North,1977)与人格化交换相同的是,非人格化交换也需要一套意识形态来规避机会主义。因为在非人格化市场当中,存在着大量的因违反规则而获益的机会,而这在人格化交换当中是很少存在的。可以说,没有一套意识形态观念,非人格化市场就很难得以实现。波兰尼没有意识到非人格化市场当中所存在的意识形态,以及国家干预的不同性质,这是波兰尼所忽视的地方。波兰尼强调国家缔造了非人格化市场,但他没有形成集团影响国家而致使“自我调节市场”形成的国家理论。

换言之,波兰尼对于非人格化市场所普遍存在的搭便车行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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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存在搭便车现象,就说明所有权没有演进到使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相接近的程度,这也意味着对个人的激励存在缺陷。诺斯的新经济史分析,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人行为的分析,或者说是对如何克服非人格化市场当中的机会主义的分析。就此理论取向而言,显然与波兰尼迥异。这样一来,工业革命所导致的市场规模扩大同时也意味着如何可能克服机会主义的问题?“但熊彼特和波拉尼的分析的不足之处在于缺乏一种关于这样情况的理论,这种情况就是,克服搭便车问题将导致集团对国家的占有(至少是部分控制),利益集团则试图通过使用政治程序来捍卫其交换的条件。”①(诺思,1994:204-205)与此同时,在诺斯看来,制度设计当然是克服搭便车和机会主义的关键,但意识形态观念对于搭便车问题更为重要。波兰尼对市场的理解,由于缺乏此种维度,在诺斯看来,纯粹从市场自我调节的角度出发的理解,甚至是误解了发生于18-19世纪的工业革命。

四、纵向一体化组织与市场性社会

因此,在交易成本的框架之下,我们必然会涉及到对市场的替代问题。关于市场竞争和市场价格波动的局限性,是波兰尼侧重的地方;他深刻地认识到自由经济主义对社会实质的威胁,以及保护主义反向运动形成的必然性,“保护主义促使竞争性的市场转变成为垄断性的市场。市场越来越无法被描述为一种自治的制度,无法被描述为让竞争着的原子在其中运转的自发机制。个体越来越被联合成非竞争性群体的组织、人和资本所取代。”(波兰尼,2007:185)如何可能在更为实质性的层面来展开对“自我调节市场”的分析呢?换言之,如何可能基于现实经验来说明非市场(对市场的替代)的经济形式?存在着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经济制度或经济组织,即企业和市场。“从交易费用的角度研究企业制度和市场组织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替代选择构成了现代企业理论(也是现代市场理论)的一个最主要的方面。”(陈郁编,1996)诺斯通过引入纵向一体化组织,即一种使交易退出

①与波兰尼不同的是,诺斯相对比较重视阶级斗争与集团利益在经济史中的作用,正是因为利益

集团参与对国家的控制,以改变他们的交换条件,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由于地区、国家和国家的专业化和劳动分工所导致的市场体制的不稳定性。就此而论,非人格化市场的风险,诺斯不是没有意识到,而是通过引入利益集团与阶级政治,深刻地看到了各种力量之间的博弈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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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而组织内部交易的经济组织,从而试图在更为实质性的层面来具体说明波兰尼工业革命论述的谬误。对于波兰尼而言,分析土地、劳动力和货币的市场化是批判自我调节市场的关键,而在新制度主义学派的理论当中,尤其是诺斯的分析框架当中,尤为重要的是第四个因素:组织。(斯威德伯格,2005:57)对于诺斯来说,不理解制度和组织层面的因素,就无法真正理解市场经济以及基于市场规模扩大而出现的工业革命。诺斯认为,由于波兰尼将市场与市场价格决定相等同,从而导致了对市场自身的讨论可能自行消失。纵向一体化组织的典型形式是企业,它们的存在与降低交易成本的意图直接相关,这是诺斯分析的重点。“科层组织取代市场首先是因为在班组生产中出现了规模经济。规模经济出现是以对班组个体成员(代理人)实绩的高度考核费用为代价的。”①(诺思,1994:43)可以把企业看作是一个交换的区域,在这一区域当中,市场的作用是被抑制的;或者是一个契约性的组织,在这个组织内部联合进行生产;或者是一个合法的虚构体,作为一个契约关系的网络连接体而存在。这些组织制度的存在是对定价市场的替代,发挥着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

企业对市场的替代以及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待企业,是波兰尼没有意识到的。在波兰尼看来,商品社会运用精致的机器以及工厂来进行生产,就必然会产生自我调节市场的观念。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波兰尼认为,专业化的机器和工厂体制需要购买必需的劳动力和原材料,生产和售卖的环节必须保持顺畅才能生利,但是,生产亦可能会因为生产要素的缺乏而被中断。“这对商人来说意味着所有相关的要素都一定是代售的,也就是说,对于任何准备为它们付钱的人来说,它们必须保证付钱人所需要的任何数量。”(波兰尼,2007:36)如果这些条件不能被满足,专业化的机器生产就必定会冒风险,在当时几乎所有人都具备这一信念。但波兰尼亦认为,企业和工厂等生产组织本身却会受到自我调节市场的威胁,这是因为它们受价格水平变动的影响,“因为在市场体系下,如果价格下降,生意就会受损;除非所有影响成本的因素都按比例下降,否则‘各相关企业(going concern)’都会面临破产,可是,价格下降可能并不是由于成本的全面下降,而

①汪丁丁曾指出,新制度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威廉姆斯认为“交易”(transactions)不同于“贸易”

(trades),后者可以被视为“临时性的交易”,而前者则指更长期和多次的互惠交换。巴泽尔把交易的执行方式划分为三类:基于道德自律的、基于交易各方相互制约的以及基于与交易无关的“第三方”监督的,在现代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我们更多的只能依赖于后两者。(巴泽尔,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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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与金融系统的组织方式有关。”(波兰尼,2007:113)波兰尼同时指出,在这种生产体制下,社会成员的行动动机亦发生了变化,即生存的动机被获利的动机所取代。

1937年科斯发表了《企业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一文,“在《企业的性质》中,科斯首先注意到在正统经济学理论中,一切经济现象都以一种自愿的形式自我运行。一旦价格发生变化,个体和企业就会自主调整以适应这一变化,因为这样做符合他们自身的利益。根据科斯的观点,对经济的这种描述并不准确,理由是企业内的个体并不是以一种自愿的态度行事,工人被告知要做什么并相应地采取行动。基于这一事实,科斯总结出组织经济的两种不同途径:借助市场和借助企业。市场和企业代表了‘协调生产的两种替代性方式。’”(斯威德伯格,2005:59)为什么要采用企业这种自愿配置方式呢?科斯认为,“建立企业有益的主要原因似乎是使用价格机制要付出成本。”(Coase,1937:38)格兰诺维特在分析科斯的企业理论时涉及到了交易成本的问题,他认为,科斯“怀疑如果真如完全竞争市场理论所坚持的,价格机制可以完美地协调货物与劳务的供应,那么为什么要有一群叫做企业的单位以及一群叫做经理的人来做更多的协调工作。……企业的存在是因为交易成本的关系,价格机制实际上并不能有效协调每一个计划或企业跨市场的重复商业交易。科斯指出:价格机制是要成本的;什么是价格必须要被重新探讨的;必须要有协商、签约、货物检查、各种争端解决的……安排。因为要免除这些形成价格机制的成本,所以解释了为什么企业存在以及使用行政决策手段来分配生产要素。”(格兰诺维特,2007:145)在科斯之外,威廉姆森对科斯的理论作出了极大的推进,科斯只涉及到了市场和企业,而威廉姆森则在这两者之外提出了“混合的”或以长期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组织自治形式。他亦具体分析了在何种情形之下,应该选择市场,何种情形之下应该选择企业。

纵向一体化的科层组织有利于避免市场交易主体偏少情形下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费用,规避风险。组织的经济学理论实际上隐潜着相关的社会理论,即组织被当做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学会合作的许多个体的集合体。但是,在这里实际上又遇到了诺斯所提到的问题,即如何应对因为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由于目标的不一致所导致的考核与监督问题,这里当然首先存在一个正式制度的设计问题,但如果完全基于正式制度的运作,会造成交易费用的巨大而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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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失。

诺斯接续科斯等人对交易成本和企业的分析,认为19世纪普遍存在的企业等纵向一体化科层组织是对市场的替代,企业是对市场竞争的减弱、是一种市场性(marketness)降低的行为。诺斯认为,“质量的考核是有费用的,科层组织将取代市场交易,而分料到户制实际上是一个‘原始企业’,在那里商人-制造商试图在制造过程的每一环节中保持稳定的质量标准。通过在整个制造过程中保持对原材料的所有权,商人-制造商能够以低于在生产过程的连续阶段中简单买卖所需成本的费用来实施这种质量管理。”(诺思,1991:189)因此,诺斯指向的主要点在于对企业等制度性组织的分析,对企业内部管理的分析,这是他理解工业革命或者说市场规模的重要线索。我们用市场性来说明非市场因素对市场的调节,有关市场性的概念我们接下来进行分析。

在上述背景下,1991年,弗雷德·布洛克在纪念波兰尼的一篇文章中比较详尽地阐述了自我调节市场的矛盾,在笔者看来,这一分析完全是诺斯分析的延续。布洛克对自我调节市场的分析,主要贡献在于提出了市场性(marketness)这一具有分析性作用的概念,借用这一概念,他从降低交易成本与市场作用的有限性来分析现代经济的主要特征。

如何更好地理解诺斯与波兰尼的矛盾呢?布洛克建议我们构造一个全新的概念和分析框架,“这意味着,我们可以构造一个关于经济交易的市场性(marketness)程度的连续体(continunm),在标度尺上市场性程度高的一端是现货市场,而通过组织性的等级结构组织起来的交易,则位于标度尺值低的一端。市场性程度高意味着不存在对价格支配地位的任何干扰,而从该连续体向下移至较低的市场性程度水平上,非价格方面的考虑意见则具有了较大的重要性。”(布洛克,2001:155)布洛克深刻地指出,不间断的关系和契约的存在是影响市场性程度高低的关键性因素,它们有效地降低了市场性程度。比如,两个企业之间达成了长期的契约,那么该契约就会影响两家企业对市场上价格变化作出反应的能力。而如果想要预见在契约期间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则会导致异常高昂的交易成本。(Williamson,1975)“所以,即使这样一种长期契约包括了某些据以调整价格的可能发生的事项,其结果也将和一系列现货交易非常不同,因为一般各当事人签订这样的长期契约,恰恰是为了保护他们自身免受现货市场波动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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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所以这是有意为之的。”(布洛克,2001:156)布洛克对市场性影响因素的分析并不局限于契约的长短,而是进一步指出,由于在多边市场交易中,信息存在不对称性,而且获得信息的成本十方高昂,因此,一种常见的解决路径是发展出组织性等级体系,这就是科斯所说的企业科层制。它被用来克服信息不对称,规避市场风险。

正是在这里,布洛克提出了与诺斯相一致的问题,即如何处理和理解机会主义/非机会主义的存在。因为按照自我调控的市场原则,工具主义的逐利动机应该是普遍和强烈的,在这方面,市场原则是可以做出合理的解释的。但是,对于规避机会主义以及非机会主义的普遍存在又当如何解释,则是市场原则难以做出解释的地方。诺斯和布洛克一致认为,如果经济学不能对此有所回答,则无疑会导致其解释力降低。而波兰尼对此的缄默,亦被布洛克和诺斯认为是波兰尼理论的欠缺所在。这一问题亦就是市场性连续体共存的主体动机连续体(这一连续体指从行为动机的工具主义到嵌入性的不同程度),布洛克注意到,随着市场性程度的降低,主体动机的嵌入性随之提高。(Granovertter,1985)这就是说,各种嵌入性的存在显著地降低了价格的杠杆作用。比较典型的情形是采购代理者仅仅出于友情等非正式关系而维持与另一企业的某个人做生意。“但是,如果在被觉察和制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时,人们不按照机会主义的方式行事,那么他们的行为就不是纯工具主义性质的。简言之,非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是嵌入性的证据,诸如特定团体规范之类的非经济性可变因素的力量,或他们彼此间的人际关系见证了的力量。”(布洛克,2001:158)在最后,布洛克分析了几种在现代经济中意在降低市场性的举措。典型的是现代公司的崛起,为了避免过度的市场竞争以及交易成本,“方法之一是以内部采购取代市场交易。纵向一体化的过程意味着,本来是在市场上发生的许许多多的交易,在单一公司实体的各个单位之间得以完成。例如福特公司创建自己的钢铁厂,各企业建立自己的法律机构或金融机构,这些服务本来可在市场上购买。”(布洛克,2001:163)另外是发展现代广告和品牌。“品牌的有效性在于市场的种种缺点:消费者常常缺少信息无从判断相互竞争的产品的品质。”(布洛克,2001:163)减低经济市场性的最后一项机制是专业人员就业人数的激增。“专业化可以理解为在信息不平等情况特别显著的市场里,减弱机会主义的一种手段。……职业化是一种手段,它通过把个人社会化,使其行为嵌入某种专业行为准则的规范当中,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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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显著降低从而产生的种种交易的市场性程度。”(布洛克,2001:164)在劳动力市场当中,类似的市场性减弱的情形也普遍存在,劳动力并不处于持续流动的状态,正如布洛克指出来的那样,诸多蓝领与白领雇员是在假定连续雇佣的默示契约以及内部流动机会的可能性下从事工作的,而非在单纯市场价格的前提下工作的,这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社会资本,为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以及避免机会主义行为创造了基础。

市场经济对竞争机制的认识在于,通过竞争机制能够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以及个人的利益最大化,价格就是在竞争机制的指引下达到合理水平的。因此,竞争机制作为市场经济的核心机制一直具有等同于市场的地位。诺斯也强调,在非个人交换发生时,竞争对于机会主义的克服具有重要作用,当事人各方在竞争机制的约束下能够遵守规则。但是在企业等科层组织中,竞争被弱化,这个时候对机会主义的规避就不得不回到与竞争机制不同的制约机制,即对意识形态和嵌入性的分析。

五、国家、意识形态与嵌入性

市场性概念的引入,说明了市场社会的形式主义谬误。诺斯和布洛克对市场性的重视,集中了社会学的基本想象。而波兰尼虽然意识到社会的重要,但他对19世纪工业革命的理解完全没有意识到市场性在其间发挥的作用,而仅仅从“自我调节市场”出发来解释工业革命。换言之,波兰尼低估了市场经济本身的复杂性,没有意识到仅从自我调节的维度来阐释市场是完全不够的。当然,正如斯蒂格利茨所意识到的那样,波兰尼强调了自我调节市场的特殊缺陷在于,它破坏了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即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我们现在更多的是用社会资本的概念来予以说明的。波兰尼对工业革命和19世纪的理解,建立在人们的逐利动机上,这是19世纪文明的特征,也是机器大生产和专业化所带来的转变,我们多次强调了波兰尼的这个观念。但诺斯则反其道而行之,试图来说明社会资本或者说意识形态对于市场经济的重要性,以及它们存在的可能性。诺斯对工业革命的重新阐释则试图在市场性的基础上,理解工业革命的复杂性以及自由的复杂性。纵向一体化组织到底在何种意义上有利于发挥其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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