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工伤事故报告表
备注:职工所在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将该表传真或发邮件至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传真号码:2789202;E-mail:hz2789202@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2781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