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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附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控制火电厂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集团公司火电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二级机构、基层企业所有火电厂(含内部核算、全资、控股企业和委托集团公司管理的企业等,不包括境外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的绩效管理和评价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火电厂主要污染物,是指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以下简称总量减排考核)遵循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年度考核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通过日常监督保障结果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考核评价主要内容及标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各二级机构实施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满分100分):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国家有关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监测办法以及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总量减排核算细则核定数据予以核定。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的建设运行情况。监督考核集团公司所有火电厂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环保部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和集团公司环保实时监管系统数据核实各二级机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和主要污染物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监督各单位生产管理环保统计系统建设运行情况,以集团公司日常环保监督情况和环保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评定。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中重点项目建成投运情况、环保验收和性能验收文件、《总量减排项目完成工程建设工作确认书》,关闭落后产能时间等有关材料和统计数据进行评定。

第五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评价细则详见附件。

第三章考核程序和方式

第六条根据总量减排责任书要求及环保部批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计划(以下简称总量计划,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计划、重点减排项目年度计划和环保实时监

测系统建设联网年度计划),结合各二级机构上报的区域年度总量计划,集团公司每年制定集团公司总量计划,并分解下达给各二级机构,作为总量减排考核的主要依据。二级机构是区域火电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总量计划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所属各基层企业。

第七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环保监督检查工作由集团公司科技环保部负责,会同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和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联合开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减排项目建设滞后、协调推动工作不力、减排设施建成后运行不正常等情况进行预警。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集团公司核定和评价、考核减排工作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总量减排考核采用年度考核的方式,由二级机构组织进行区域内所属火电厂的自查,集团公司组织进行公司系统重点单位的环保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集团公司科技环保部对各二级机构总量减排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提交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办公室。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办公室汇总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第九条总量减排考核工作范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总量减排情况,年度考核一般在次年一季度完成。年度的考核评分由日常考核评价与年底考核评价组成。

第十条总量减排考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未

通过年度考核,考核得分按零计算:

(一)年度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目标有一项及以上未完成;

(二)重点减排项目有一项及以上未及时按目标责任书完成;

(三)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未达到相关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75%,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80%)。

第十一条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结合集团公司综合类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国家评优中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推荐;在国家或地方获得表彰和奖励的单位,可由二级机构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一定奖励。

对考核结果为未通过的责任单位,在集团公司星级企业、先进企业等评定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相关二级机构应在1个月内向集团公司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撤消集团公司授予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第十二条对考核结果为未通过的和在总量减排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的直接责任人员,由集团公司监察部、人力资源部会同科技环保部,实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等。

对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科技环保部会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评分表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危害和控制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危害和控制 摘要:我国是一个燃煤大国,其中电厂燃煤占50%以上。大量燃煤烟气的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文中主要讲述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烟尘等的危害,综合论述了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总结现阶段我国主要采用的大气污染物控制技术和工艺如烟气脱硫脱稍、烟尘净化等。 关键词: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控制 引言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2004到2005年的中国大气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当前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仍是是颗粒物。近几年由于燃油、煤炭等燃料燃烧过程中排放出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颗粒物等产生的环境问题,比如酸雨、雾霾等,对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国火电厂发电用煤占到全国燃煤量的百分之七十左右,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控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迫在眉睫。我国针对火电厂污染物制定的排放标准越来越高,显示出国家对大气污染控制的高度关注。 一、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危害及相关的排放标准 (一)城市大气污染严重程度的改变了季节变化和昼夜变化的规律,大体可分为煤炭型和石油型两类。煤炭型是燃煤引起,因此污染强度以对流最强的夏季和白天为最轻,而以逆温最强、对流最弱的冬季和夜间为最重。污染物的性质和污染状况,大气环境可分为工业大气、海洋大气和农村大气。工业大气是被化学物质污染的大气,工业气体含有SO2、CO2、NO2、Cl2等。工业大气来源于化工、石油炼化、冶炼、水泥等多种工业。燃煤火电厂引起的大气污染相当严重,属煤烟型污染,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是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火力发电生产过程中的大气环境属于工业大气环境,而对于滨海火电厂发电生产中的环境则属于海洋工业大气环境。 (二)我国的酸雨主要是因大量燃烧含硫量高的煤而形成的,多为硫酸雨,少为硝酸雨,酸雨的形成则由硫化氢,二氧化硫,盐酸,氧化氮等氧化性物质,和其他自由基进行化学反应生成的硫酸和硝酸。酸雨对自然环境、人类呼吸系统、植物生长、建筑物和材料的使用寿命等都有危害 (三)我国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频率较高,《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于1991年、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3 年第二次修订、于2004年实施,是“十一五”期间促进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的主要手段。随着我国电力供需的持续增长、减排要求的不断提高!现行标准总体上已不能适应+十二五,大气污染控制的需要。2011年9月、新标准公布。(1)取消了烟尘和氮氧化物分时段对不同时期火电厂建设项目分别执行排放控制指标的规定。改为不分时段的浓度控制要求,二氧化硫则保留新建和现有锅炉分别执行不同标准的条款。(2)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均大幅度提高,新增了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丝绸(蚕丝)制品》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七年七月

目录 1项目概况 (1) 1.1 任务来源 (1) 1.2 任务背景 (1) 1.3 主要起草单位 (2) 1.4 任务分配介绍 (2) 2行业概况 (2) 2.1 我国丝绸工业的发展现状 (2) 2.2 当前丝绸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2) 2.3 现行的丝绸行业标准介绍 (3) 2.4 丝绸产品生产工艺介绍 (4) 3编制依据和原则 (6) 4制定过程 (6) 4.1 组建标准编制组 (6) 4.2 文献和资料收集 (7) 4.3 现场调研 (7) 4.4 形成初稿和征求意见稿 (7) 5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8) 5.1 标准适用范围 (8) 5.2标准中产品的选取 (8) 5.3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 (8) 5.3.1 基本要求 (9) 5.3.2 指标评价要求 (9) 5.4检验方法和指标计算方法 (13) 6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 (13) 6.1评价方法 (13) 6.2报告内容框架 (13) 6.2.1 基本信息 (13) 6.2.2 符合性评价 (13) 6.2.3 生命周期评价 (14) 6.2.4 评价报告主要结论 (14) 6.2.5 附件 (15) 7评价结果 (15)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丝绸(蚕丝)制品》编制说明 1项目概况 1.1任务来源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丝绸制品》被列入制修订计划中,计划号:2016-1793T-FZ。该标准属于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主管部门为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技术归口单位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本标准旨在完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支撑纺织行业生态设计产品评价工作开展,促进纺织工业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丝绸协会、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东华大学、成都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嘉联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1.2任务背景 中国是最早开始种桑、养蚕、生产丝织品的国家,丝绸产品也是从西汉开始中国与东亚、南亚和欧洲通商的标志产品,俗称“丝绸之路”。近几年随着产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愈来愈突出,环境保护要求日益提高,从根本上分析,产业最终必须走生态(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是我们的主要任务之一。真丝是天然蛋白质纤维,具有自然可降解性,生产过程中除了染料等化学品外,从种桑树、养蚕、生产过程、几乎所有生产副产品可以循环利用,例蚕砂经发酵后成为饲料;蚕蛹可作为食品等,可见丝绸产品天生具有绿色产品的属性。 《中国制造2025》提出“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生态设计,显著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2015年10月13日,《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生态设计产品标识》、《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范家用洗涤剂》等系列标准已由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2016年9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开发推广万种绿色产品”的目标,为了体现丝绸产品的生态特点,将丝绸产品打造为纺织行业首个绿色产品,因此制定《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范丝绸(蚕丝)

DB44 612-2009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 13.040.40 Z 60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 /612-2009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thermal power plants 2009-01-07发布2009-08-01实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4

DB44 /612-2009 目次 前言............................................................................. II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内容 (2) 5 监测 (4) 6 标准实施 (5)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烟气抬升高度计算方法 (6) A.1 烟气抬升高度的计算: (6) I

DB44 /612-2009 II 前言 本标准是在《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DB44/27-2001)的基础上制定的广东省地方标准。 自本标准各时段排放限值实施之日起,代替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相应的内容。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林、刘乙敏、李丽、万孟兰、姚唯建 本标准于2009年1月7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解释。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名单.pdf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名单:一、全资企业(5户) 1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 2山东黄岛发电厂(1#2#机) 3密云水电厂 4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亭发电有限公司 5大龙发电厂 二、内部核算企业(43户) 1北京第二热电厂 2北京第三热电厂 3石家庄水力发电总厂 4石家庄热电厂 5哈尔滨热电厂 6牡丹江发电厂 7牡丹江第二发电厂(非经营) 8佳木斯发电厂 9富拉尔基发电总厂 10望亭发电厂 11乌溪江水力发电厂 12艮山门发电厂 13杭州闸口发电厂

14福建永安火电厂 15福建漳平电厂 16福建省厦门电厂 17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厂 18福建省邵武电厂 19福建省南靖船场溪水力发电厂20福建省龙岩电厂 21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 22福建省安砂水力发电厂 23福建省池潭水力发电厂 24福建省福州电厂 25湄洲湾电厂运行分公司 26富水水力发电厂 27黄石电厂 28湖北省武昌热电厂 29湖北省青山热电厂 30宝珠寺水力发电厂 31宜宾发电总厂 32攀枝花发电公司 33内江发电总厂 34五通桥发电厂

35磨房沟发电厂 36苇湖梁发电厂 37清镇发电厂 38遵义发电总厂 39云南省以礼河发电厂 40云南省昆明发电厂 41云南省巡检司发电厂 42云南省绿水河发电厂 43云南省石龙坝发电厂 三、控股企业47户 1新疆喀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90.00%) 2哈密天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85.00%) 3新疆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2.00%) 4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0.00%) 5四川宜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80.00%) 6福建漳平发电有限公司(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xxxx—2015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2015 - - 发布 2016- - 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录 前言.............................................................................................................................................................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2) 4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 5污染物监测要求 (3) 6实施与监督 (5)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济元紫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飞、王婷、陈小通、文亮、程俊峰、尉亚飞、谷瑞欣、何文杰、高翔、王春雨、孟欣、孟宪忠、于海、杜静、康海朋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燃煤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燃煤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定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茶乙二胶分光光度法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试行)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8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火力发电厂的重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粉尘

火力发电厂的重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粉尘,考虑周围其他工厂的情况以及你咽喉不适的症状,应该是二氧化硫对你的影响最大,因为二氧化硫基本所有工厂都会排放的,因为硫元素是蕴含在煤燃料中的。 二氧化硫刺激呼吸道,另外对角膜好像也有刺激。低浓度引起呼吸上的不适,高浓度可以致死的(不过你那里应该不致于达到高浓度) 至于要搬多远,要考虑您当地的气候条件。你尽量搬到工厂的上风向(常年刮什么风,搬到其上风向),其他的在没有资料的条件下只好凭借主观感受了。———————————————— 二氧化硫密度大于空气密度,海拔高一点应该是可以降低影响的 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 总则 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造成的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火电行业可持续发展和氮氧化物减排及控制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1.2本技术政策适用于燃煤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控制。燃用其他燃料的发电和热电联产机组的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可参照本技术政策执行。 1.3本技术政策控制重点是全国范围内2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以及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域内的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 1.4加强电源结构调整力度,加速淘汰100MW及以下燃煤凝汽机组,继续实施“上大压小”政策,积极发展大容量、高参数的大型燃煤机组和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以提高能源利用率。 防治技术路线 2.1倡导合理使用燃料与污染控制技术相结合、燃烧控制技术和烟气脱硝技术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以减少燃煤电厂氮氧化物的排放。 2.2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选择应因地制宜、因煤制宜、因炉制宜,依据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及便于操作来确定。 2.3低氮燃烧技术应作为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控制的首选技术。当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达标或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时,应建设烟气脱硝设施。 低氮燃烧技术 3.1发电锅炉制造厂及其他单位在设计、生产发电锅炉时,应配置高效的低氮燃烧技术和装置,以减少氮氧化物的产生和排放。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23-1996 批准日期1996-03-07 实施日期1996-03-07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thermal power plants GB13223-1996 代替GB13223-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原《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91)是1992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较新标准,因此,本标准考虑到了与GB13223-91的衔接:本标准划分的Ⅰ、Ⅱ两个时段各包括的火电厂分别与GB13223-91中的“现有火电厂”和“新扩改火电厂”相一致,技术内容也基本一致。本标准修订的重点是制定Ⅲ时段的各类大气污染的排放标准。 本标准根据我国大气二氧化硫及酸雨污染日趋加剧、火电厂是排放二氧化硫的重点行业的特点,对位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1997年1月1日起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新、扩、改建火电厂(本标准将其划分为第Ⅲ时段)实行二氧化硫的全厂排放总量与各烟囱排放浓度双重控制,其他地区的实行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同时,对这一时段火电厂烟尘排放标准的制定考虑到推动四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的应用。另外,根据近几年我国已开始引进锅炉低氮燃烧技术,为促进该技术推广发展,及早控制火电行业氮氧化物的排放,本标准首次规定了排放氮氧化物的标准限值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13223-9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GB13223-91《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行废行。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火电厂最高允许二氧化硫排放量、烟尘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规定了第Ⅲ时段火电厂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单台出力在65t/h以上除层燃炉和抛煤机炉以外的火电厂锅炉与单台出力在65t/h及以下的煤粉发电锅炉的火电厂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标态 指烟气在温度在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所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指干烟气标态时的数值。 4 技术内容 4.1 年限划分 本标准将火电厂按年限划分为以下三个时段: Ⅰ时段-1992年8月1日之前建成投产或初步设计已通过审查批准的新、扩、改建火电厂; Ⅱ时段-1992年8月1日起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审查批准的新、扩、改建火电厂,包括1992年8月1日之前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审查批准、初步设计待审查批准的新、扩、改建火电厂; Ⅲ时段-1997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待审查批准的新、扩、改建火电厂。 4.2 烟尘排放标准 4.2.1 火电厂锅炉最高允许烟尘排放浓度是以除尘器出口过量空气系数a为1.7(第Ⅰ、Ⅱ时段)或1.4(第Ⅲ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名单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名单: 一、全资企业(5户) 1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 2山东黄岛发电厂(1#2#机) 3密云水电厂 4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亭发电有限公司5大龙发电厂 二、内部核算企业(43户) 1北京第二热电厂 2北京第三热电厂 3石家庄水力发电总厂 4石家庄热电厂 5哈尔滨热电厂 6牡丹江发电厂 7牡丹江第二发电厂(非经营) 8佳木斯发电厂 9富拉尔基发电总厂 10望亭发电厂 11乌溪江水力发电厂 12艮山门发电厂 13杭州闸口发电厂

。14福建永安火电厂 15福建漳平电厂 16福建省厦门电厂 17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厂 18福建省邵武电厂 19福建省南靖船场溪水力发电厂 20福建省龙岩电厂 21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 22福建省安砂水力发电厂 23福建省池潭水力发电厂 24福建省福州电厂 25湄洲湾电厂运行分公司 26富水水力发电厂 27黄石电厂 28湖北省武昌热电厂 29湖北省青山热电厂 30宝珠寺水力发电厂 31宜宾发电总厂 32攀枝花发电公司 33内江发电总厂 34五通桥发电厂 35磨房沟发电厂

36苇湖梁发电厂 37清镇发电厂 38遵义发电总厂 39云南省以礼河发电厂 40云南省昆明发电厂 41云南省巡检司发电厂 42云南省绿水河发电厂 43云南省石龙坝发电厂 三、控股企业47户 1新疆喀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 (90.00%)2哈密天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 (85.00%)3新疆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2.00%) 4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0.00%) 5四川宜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 (80.00%)6福建漳平发电有限公司(75.00%) 7陕西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0.00%) 8河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68.48%) 9四川黄桷庄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7.25%) 10福建闽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7.00%) 11杭州半山发电有限公司(64.00%) 12成都三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60.80%)

河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13.040.20 Z 62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 1424—2017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oal-fired power plants 2017-08-28发布2017-10-01实施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41/ 1424—2017 目次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2) 6 实施与监督 (3) I

DB41/ 1424—2017 II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河南省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河南省辖区内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燃煤电厂排放的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和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具有强制性执行效力。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制定。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霞、曹金根、张长青、赵永辉、朱灵峰、冯继锋、付博。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汪太鹏、郭新望、谷一鸣、孙倩、刘勇亮、李卓立、李英姿、刘军、王涛、高丽萍、陈丙亿、窦利军、杨惠、安玉刚、杨先锋、蔡丽、张成、门宁、李金锋、陈轲、刘璐、黄冬、高鹏、杜鹏、赵凌飞、陈建阁、赵宇航、谢闯将、尤克、霍建、马智捷、李岳君昇、曹家璇、丁先飞、韩海旺、高沛霖、来志林、王宇峰、刘莹。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08月28日批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17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火电厂污染物排放

第三章:火电厂污染物减排措施 引言 1.硫化物减排措施 目前控制燃煤二氧化硫污染技术可分三类,即煤燃烧前脱硫技术、燃烧中脱硫技术、燃烧后脱硫技术,其中烟气脱硫仍被认为时控制燃煤二氧化硫污染最行之有效的途径。 燃煤后烟气脱硫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脱硫技术。按脱硫过程是否加水和脱硫产物的干湿形态,烟气脱硫又可分为湿法、半干法、干法三类。运行实践表明,石灰石—石膏湿法为运行最为可靠的技术,湿法脱硫技术成熟,脱硫效率高,ca/s比低,运行可靠,操作简单,烟气的脱硫率在50%~70%,适用于老电厂的改造;干法、半干法的脱硫产物为干粉状,处理容易,工艺较简单,投资一般低于湿法,但ca/s比高,脱硫效率和脱硫剂的利用率低,半干法工艺的喷雾干燥法脱硫效率一般在70%~95%,但存在喷雾嘴易于堵塞的问题;海水脱硫工艺利用天然海水为吸收剂,工艺简单,投资和运行费用较低,适于沿海地区。 近年来,我国在发展烟气脱硫技术方面有了较快的进展,提倡以石灰石—石膏湿法为主要脱硫方法。石灰石—石膏湿法又称石灰石洗绦法,主要采用石灰石做吸收剂,脱硫效率高,应用广泛。脱硫塔内分3各功能区:吸收反应区(生成亚硫酸钙)、脱硫产物氧化及石膏结晶区(生成硫酸钙)和除雾区(将烟气中洗绦液滴及尘粉分离)。图如下: 图1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流程

海水烟气脱硫工艺是利用海水的天然碱度来脱除烟气中二氧化硫的一种湿法烟气脱硫方法。该技术不产生废弃物。具有技术成熟、工艺简单、系统运行可靠、脱硫率高和投资运行费用低等特点,其原理为:雨水将陆上岩层的碱性物质带到海中,天然海水含有大量的可容盐,其中主要成分时氯化钠和硫酸盐,还有一定量的可溶性碳酸盐。海水通常呈碱.性,一般海水的ph 值为7.5~8.5,天然碱度约为 1.2~1.5mmol/l ,使海水具有天然吸收二氧化硫的能力。其主要由烟气系统、供排海水系统、海水恢复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主要流程是:锅炉排出的烟气经除尘器后,由增压风机送入气—气热交换器侧降温,然后进入吸收塔,在吸收塔中被来自循环冷却系统的部分海水洗绦,烟气中的二氧化硫首先在吸收塔中被海水吸收成亚硫酸根离 子23-so 和氢离子-H ,23-so 不稳定,容易分解;-H 显酸性,海水中-H 浓度增加,导致海水PH 下降成为酸性海水。吸收塔排出的酸性海水依靠重力流入海水处理厂。 海水吸收二氧化硫最终生成的硫酸盐,是一种无害物质。硫酸盐是海水中盐份的主要成分,对海洋生物来说是不可缺少的。烟气海水脱硫工艺如图2所示;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公司成员单位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公司成员单位 全资企业: 1、福建永安火电厂 2、福建漳平电厂 3、福建省厦门电厂 4、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厂 5、福建省邵武电厂 6、福建省南靖船场溪水力发电厂 7、福建省龙岩电厂 8、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 9、福建省安砂水力发电厂 10、福建省池潭水力发电厂 11、福建省福州电厂 12、湄洲湾电厂运行分公司控股企业: 1、福建漳平发电有限公司(75.00%) 2、福建亿力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原福建闽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7.00%) 3、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0.00%) 4、福建闽能邵武发电有限公司(60.00%) 5、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51.00%) 6、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建)(51.00%) 参股企业: 1、福州市榕昌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10.00%) 2、拿口发电有限公司(6.30%) 3、晋江晋源柴油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0%)福建亿力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并负责管理的企业 1、福建省高砂水电有限公司 2、福建省斑竹水电有限公司 3、福建省贡川水电有限公司 4、福建省城关水电有限公司 5、福建省万安水电有限公司 6、福建省水东水电有限公司 7、福建省雍口水电有限公司 8、福建省闽兴水电有限公司

1、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系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福州可门火电厂(以下简称可门电厂)规划装机容量为8×600MW,一期工程为2×600MW超临界机组,计划于2006年实现“双投”。可门电厂位处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距福州89公里。建设可门电厂是福建公司实施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可门电厂建成后将是福建的主力电源。 注意: 华电可门电厂实际待遇与工作地点,工龄,工作经验,学历,业绩,奖金,提成,扣钱和其它因素有关 2、福建厦门电厂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内部核算成员单位,是福建省首家通过省经贸委热电联产审定的企业,占地面积32.5万平方米,主要从事发电与供热业务,发展了厦门鹭能电力有限公司等多家具有一定规模与实力的多经公司。现有职工629人,其中各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96人。厦门电厂是华电在闽企业位于厦门的惟一电厂,对外供热的经济半径能覆盖整个杏林工业区 3、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1995年11月依法成立,由福建省电力公司,电力改革后转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60%),福建省投资开发总公司(22%)、龙岩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8%)三家股东组成。公司注册资金8亿元,主要从事水电开发、经营、管理。公司现辖有棉花滩水电站(装机4×150MW)和正在开发建设中的白沙水电站(装机2×35MW)。 4、福建华电邵武发电有限公司由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控股,装有2台125MW燃煤机组,是闽北唯一的火力发电厂。 在LNG燃气电厂落户晋江之后,国内电业巨头———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也准备拿出100亿元在晋江投建大型火电厂。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晋江市委常委扩大会了解到,项目将按A 级工业旅游示范项目标准规划建设,热电联产。投产后,每年可创税约7亿元。 5、晋江为福建省的用电大户。根据省电力市场分析报告,2007年晋江全市用电量占全省用电量的10.2%,占泉州市用电总量的40.7%。然而,晋江大部分电量需依靠外部输入,建设大型电厂成为晋江经济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 华电福建泉州发电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陆德明表示,由于晋江企业数量多、有用电需求,晋江具有建设大型火电厂所需的天然条件等,因此,考虑在晋江建火电厂。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

ICS13.040.40 Z6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664—2019 代替DB37/664—201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thermal power plants 2019-03-07发布2019-09-07实施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2) 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3) 5污染物监测要求 (5) 6达标判定 (6) 7实施与监督 (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7/664—2013《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DB37/664—201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锅炉或燃气轮机组进行分类和定义; ——调整了标准的执行时段; ——增加了氨逃逸和氨厂界浓度控制指标要求; ——加严了大气污染物部分项目排放限值; ——明确了达标判定方法。 本标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军华、丁程程、郭龙、邓保军、张战朝、史会剑、苏志慧。 本标准于2007年2月首次发布,2013年5月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完善资产运作程序,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资产评估和财产保险管理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归口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生产部门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和技术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公司(代表处)、内部核算电厂、全资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折旧率另行制定。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管理基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按集团公司预算平衡后下达的基建投资计划执行。 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应按照集团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如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各单位固定资产购建、技改、修理应根据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程序,对限额以上的项目实行招标。 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单位固定资产有偿调拨、出租、出借管理单位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报集团公司备案:原值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应实行有偿原则,按照该资产的应计提折旧、合理收益和税金核定出租、出借的租金。 固定资产的无偿调拨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八条固定资产毁损、盘亏、报废管理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申请处置。单项资产原值超过30万元的毁损、盘亏和报废资产,报集团 公司审批。单项资产原值不超过30万元的毁损、盘亏和报废资产,由各单位自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每年6月和11月对固定资产的毁损、报废、盘亏进行集中审批。经批准的固定资产毁损、盘亏和报废净损失列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九条流动资产管理:包括货币资产、短期投资、各种债权、存货等。 (一)货币资产管理应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和集团公司有关资金管理的办法执行。严格现金保管制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天津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天津近日发布了地方强制性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D... 发布日期:2018-06-19 浏览次数: 141 天津近日发布了地方强制性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10—2018)。该标准将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个地方在火电厂大气标准中对烟气排放温度做出限定,标准规定4月-10月燃煤锅炉的烟气排放温度≤48℃,11月-3月≤45度。污染物限值方面,新建项目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 /m3。 1、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火力发电锅炉、燃气轮机组及65t/h以上燃煤非发电锅炉执行本标准表1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2、自2018年7月1日起,现有燃煤发电锅炉执行本标准表2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3、自2019年7月1日起,现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燃气轮机组及65t/h以上燃煤非发电锅炉执行本标准表2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津市场监管标准〔2018〕25号 天津市地方标准发布通告 (第109号) 各有关单位: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现予以通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2018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促进火力发电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结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发布实施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限值、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发布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公告的,按照从严原则、适用范围执行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中心、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小文、孙猛、冯颖、朱法华、陈魁、刘佳泓、郑涛、陈曼丁、张骥、王松、刘茂辉、赵吉睿、周晶、徐媛、易晓娟、张莹、张丽红、汪楠、李鹏、李靖、袁向华、常文韬、虞子婧、郭敏。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批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

《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修改单《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3)第2 号修改单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促进火电厂和燃煤锅炉污染减排,我厅对《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3)、《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进行了修改。 一、表3 中“序号1 燃煤(含水煤浆)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调整为下表中的限值。 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单位:mg/m3(烟尘黑度除外) 二、条款4.6 修改为:全省范围内,现有燃煤(含水煤浆)锅炉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新建燃煤(含水煤浆)锅炉自本修改单发布之日起,执行修改后的表3“燃煤(含水煤浆)锅炉”的限值;以油或气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有关要求,由省人民政府以通知或公告形式另行发布。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3)第2号修改单 一、自本修改单发布之日起,表2中“燃气锅炉”SO2和NOx排放限值分别由100 mg/m3、250 mg/m3调整为50 mg/m3和200 mg/m3;燃煤锅炉增加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为0.05 mg/m3。 二、增加条款:4.3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应执行“超低排放限值”。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doc

公司概况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华电”)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中国华电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20亿元,到2003年底总资产达到890亿元。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源及与电力相关产业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中国华电的发展战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效益为中心,坚持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坚持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协调,坚持走集团化、多元化、国际化、现代化的路子,把公司建设成为以电为主,综合发展,实力雄厚,管理一流,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企业集团。 中国华电有着多方面比较优势,具有实现发展战略的坚实基础。目前运行及在建可控发电装机容量3822.6万千瓦,总资产890亿元,分布在全国二十二个省(市、区),其中火电占74.5%,水电占25.5%;现拥有全国一流电厂18家,高参数、大机组的百万千瓦以上电厂9家;控股业绩优良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控股同时开发建设4个大型水电站的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发展规划,2010年公司运行和在建总装机将达到6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将达到1亿千瓦以上。 中国华电控股的华电工程(集团)公司、华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华电燃料有限公司、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华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均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较大的发展规模,为公司以电为主的多元化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努力树立和维护诚信、高效、合作、服务、环保的企业形象,促进中国电力工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清洁、可靠、优质的能源。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坚持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资本经营为支撑,优化资产结构,以存量带动增量发展,以增量提升存量质量,不断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 生产经营: 中国华电拥有邹县电厂等高参数、大机组的百万千瓦以上电厂9家,拥有全国一流电厂18家。集团公司在确保安全生产和队伍稳定的基础上,做好公司系统现有存量资产的生产经营工作。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创建“华电优秀发电企业”活动,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加大公司内部改革重组的力度,提高现有存量资产运营效率,不断增加企业盈利能力和积累能力。 1912年建成投产发电的云南石龙坝发电厂,是中国第一座水电站,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海口。目前,该厂共保留装机容量7360KW,年发电量800万KWH左右,是云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誉为中国水电博物馆。图为该厂仍在运行的中国第一台水轮发电机组。 总装机容量1600MW的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景。 资本经营: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拥有分别在境内外上市的3家上市公司:华电国际、龙电股份、国电南自。集团公司将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和规模效益,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作为融资窗口的作用,合理调剂和优化配置集团资源,积极利用国内外两个资本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电力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通过开展资本运作和金融运作,实现集团公司持续、快速、滚动发展。 集团公司控股的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图为该公司控股的装机容量1030MW的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是国内开发、生产、销售各类高性能电力系统、铁路系统等领域系列自动化产品和信息技术的大型骨干企业。图为该厂生产线一角。 基本建设: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B版)

附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B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招标管理,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集约优势,控本增效,增强法律意识,促进招标管理工作为集团公司效益最大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非法干预。实施招标是招标方和投标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 集团公司招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第三条集团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招标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的所有国内招标行为,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招标管理范围 第五条必须招标的范围 (一)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第六条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除电煤和石灰石(粉)的所有招标。 (二)《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目录》(详见附件1)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集团公司指定的其他招标项目。 上述管理范围以外,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对前期、基建、生产、信息化建设等招标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二级机构管理范围 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所有招标。 第三章招标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招标工作机构设置 设立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分管物资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集团公司纪检组组长担任副组长。 成员由集团公司有关总师(总助)、副总师和工程技术与物

电厂烟气新排放标准及看法

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看法 2011年初,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以 下简称新标准)。与2009年发布的一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09年初稿)相比,其中的脱硫规定,无论是完成时间要求,还是减排力度,都有明显提高。新标准将于2011年内颁布,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正确理解新标准,无论是对脱硫的市场营销人员、还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有积极和现实的意义。 1新标准与2009年初稿、旧标准的对比 1.1时间段划分简化 2009年初稿和旧标准对不同时期的火电厂建设项目划分成3个时段,涉及的时间节点包括1996年12月31日、2010年和2015年,分别规定了排放控制要求;而新标准对现役机组采用了一刀切”的方式,仅以2012年1月1日为界划分为现有及新建机组2个时段, 更加简析明了。 2012年1月1日前获得环评批复的为现役机组,否则为新建机组。现役机组的标准执行时 间为2014年1月1日,留给现役机组进行改造的时间只有2年。] 1.2二氧化硫限值骤降 新标准规定新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的排放限值为100mg/m3。现有电厂分为两类,燃煤硫 分较高地区的电厂执行400mg/m3,其他现有燃煤电厂执行200mg/m3。重点地区的燃煤 电厂执行50mg/m3。 通过对比新标准、2009年初稿和旧标准可以看出,新标准调整了SO2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采取了更为严格的排放限制: 新标准脱硫限值大幅下降,远远超出旧标准和2009年初稿,甚至超越欧美现用标准。 1.3对采用高硫煤机组宽严结合 含硫量大于3%的为高硫煤,主要集中在我国西南地区。我国多数地区的燃煤有硫份升高的 趋势。旧标准及2009年初稿均未单独提出使用高硫煤地区电厂的排放标准,而是与中低硫 煤执行同一个标准,而使用高硫煤的脱硫成本远高于使用其他煤质。 新标准中对使用高硫煤地区电厂的排放标准进行了特别规定。现役机组从2014年1月1 日起执行400mg排放标准,执行期间预计可延续到2020年。新建机组从2012年1月1 日起执行100mg 排放标准。 以上规定实际是放宽了使用高硫煤的现役机组的排放要求。按照09年初稿规定,高硫煤机 组必须在2015年1月1日执行200mg的排放标准,造成部分改造企业在2011年刚改造完成满足400mg 的排放标准,运行只有3年左右,必须开始二次改造,满足200mg的排放要求。而新标准规定高硫煤现役机组执行400mg的排放标准,预计在2020年前无需考 虑二次改造,相当于放宽了要求。 但对于新建机组,即使是高硫煤,2012年1月1日就开始执行100mg的排放要求,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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