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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行政执法

宗教事务行政执法
宗教事务行政执法

宗教事务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

宗教事务行政许可及行政确认文书示范文本

1.行政许可卷宗

2.卷内文件目录

3.行政许可申请书

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5.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

6.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7.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8.行政许可事项核查记录

9.行政许可核查意见书

10.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告知书

11.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

12.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13.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

14.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15.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16.行政许可听证笔录

17.行政许可听证意见书

18.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

19.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

20.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21.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2.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3.行政许可准予(不予)延续审批表

24.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

25.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

26.行政许可准予(不予)变更审批表

27.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1)

28.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2)

29.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

30.行政许可撤回审批表

31.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

32.行政许可撤销审批表

33.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34.行政许可注销审批表

35.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36.送达回证

37.行政许可结案报告

38.(备案)告知书

卷内文件目录

(本文书行政机关存档)

行政许可申请书

行政许可申请人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

住址:邮编: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行政许可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印章)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行政机关名称)

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

许补告字[ ]第()号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需要补正下列材料:

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补正上述材料,本行政许可申请自行政许可机关收到补正材料之日受理。

(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正本送达当事人,副本行政机关存档。)

(行政机关名称)

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许不受字[ ]第()号: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本机关在审查中发现:

审查情况及不予受理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项之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

(行政机关名称)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许受字[ ] 第()号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受理。

受理日期为年月日,办理时限为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

行政许可事项核查记录

被核查人(单位):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职务

被核查单位代表:姓名性别职务

核查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核查地点:

核查人员:

核查记录:

被核查人(单位)意见:

被核查人(单位代表):(签字)

核查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

(本文书行政机关存档。)

共页第页

行政许可核查意见书

核查事项:

被核查人(单位):

被核查人(单位)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职务

核查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核查地点:

核查负责人:其他核查人员:

核查意见及理由:

核查负责人:(签字)

其他核查人员:、(签字)

(本文书行政机关存档。)

(行政机关名称)

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告知书

许陈辩字[ ] 第()号(利害关系人或申请人):

于年月日向我机关提出

行政许可申请,我机关已受理。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可能与你(他人)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公章)

年月日

本机关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文书一式多份,一份行政机关存档,其余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

陈述、申辩人(单位):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职务电话

陈述、申辩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陈述、申辩记录:

以上记录已核对无误。

陈述申辩人:(签字)

意见听取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

(本笔录行政机关存档。)

共页第页

(行政机关名称)

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许听告字[ ] 第()号(利害关系人或申请人):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申请人姓

名或者名称)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及有

关材料,并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中发现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

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写明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关系

的具体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单

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

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的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电话:

(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多份,一份行政机关存档,其余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

听证申请人:单位: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

住址:邮编:

与本案关系: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电话:

行政许可机关:

申请许可内容:

申请听证的目的:

申请听证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机关)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许听通字[ ] 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条的规定,现决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地点) 就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举行公开听证。本机关指定担任本次听证主持人。

你(单位)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陈述理由,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

2、提出证据,进行申辩和质证;

3、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听证。如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携带听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出席听证。

请你(单位代表)届时凭本通知准时参加,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权。

特此通知

(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多份,一份行政机关存档,其余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行政机关名称)

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许听公字[ ] 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就申请(行政许可事项)一事,组织公开听证。现将该听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时间:

听证地点:

听证主持人:

利害关系人:

请准时参加。

特此公告。

(公章)

年月日

(一式二联,一联存卷,一联公示)

行政许可听证笔录

听证事项:

听证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听证地点:

听证主持人姓名:职务:

其他听证人员姓名、职务:

记录人姓名、职务:

许可申请人 (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利害关系人 (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

听证笔录:

《宗教事务条例》应知应会知识点

《宗教事务条例》应知应会知识点 一、填空题 1、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2、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3、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4、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办理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筹建事项。 5、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为宗教教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6、任何组织或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 7、国家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当给与处分的,依法给与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工商、规划、建设等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 9、宗教活动场所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不得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 10、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

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二、判断题 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对) 2、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对) 3、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对) 4、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应当经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到所在地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 5、宗教活动场所内可以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对) 6、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以外的组织以及个人不得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对) 7、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 8、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

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暂行办法

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宗教事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1991.12.20 【实施日期】1991.12.2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试行)》(发布日期:2006年9月19日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废止 西藏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暂行办法 (1991年12月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1991年12月20日西藏自治区 人民政府颁布) 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政府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各种宗教、各教派、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一律平等;信教和不信教、信仰不同宗教和各教派的群众都要彼此尊重,相

互团结,共同致力于我区的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 第二条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一切活动必须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政府保护宗教职业人员履行正常的宗教和教务活动。 第三条政府保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任何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及个人都要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宗教不得干涉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及寺庙之间的隶属关系。 第四条全区维修开放的各宗教、各教派的宗教活动场所,在整体上已基本满足了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的需要,今后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不得维修开放新的宗教活动场所。 自治区境内已维修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要按照国宗发[1991]110号通知办法进行登记,建立各类档案。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宗教活动场所由所在地政府管理,所在地政府对自己负责管理的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认真制定具体行政管理措施,切实管好。 第六条各宗教活动场所除一般宗教活动外,凡举行重大宗教活动和大型宗教节日,须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维持好活动期间的秩序。 第七条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僧尼实行定编定员。各地(市)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宗教事务条例2018

宗教事务条例 (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第三条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不得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 第五条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保障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宗教事务。

行政执法程序

? ? ? ? 行政执法程序是指实现的空间表现形式,时间顺序和持续状态,即方式,步骤和过程。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管理民主化, 法制化的体现和反映.现代法制中的,其含义之一就是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必须承担相应的.但是,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重实体,轻程序,认为可有可无,按程序办事束缚了手脚,在实践中往往造成行政主体做出时武断专横,由于程序过错,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本文对行政程序的特点,内容,作用及违反法定程序的表现形式等作一分析,以期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中注重执法程序的完善. 由于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通过一定的空间和时间 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客观地表现为一定的程序.归纳起来,行政执法程序具有以下三个共同特点: 一是法定性.行政执法程序法定是其区别其他程序的根本所在,它是国家权力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在一般情况下,它是行政执法行为有效的构成要件

之一.如果行政执法行为违反了程序的规定,就会发生执法行为无效,部分无效或经补正后有效的法律后果. 二是普遍性.行政执法程序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表达的是国家意志,因而具有普遍的拘束力.任何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的规定去实施相关的行为,否则,会导致程序违法,法律不予保护. 三是辅助性.程序是依附于实体而存在的.如果没有实体内容,程序的规定就是一纸空文,毫无用处.行政执法程序是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方法, 步骤和过程,它围绕着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实体规范而发生作用.实体是里,程序是表,相辅相成. 行政执法程序的内容是指行政执法所涉及的程序方面 的具体规定.每一项执法工作都有一定的程序,各程序之间的内容虽然不完全一致,但有些是相通的,根据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的地位,大致可分为主动型行政执法和被动型行政执法. (一)主动型行政执法 主动型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程序对进行的一种处罚.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一般程序和程序,归纳起来,有以下一些相同点: 1、告知身份.即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身份,告知身份的方式主要是出示证件.

宗教事务法规专场知识竞赛试题题库

宗教事务法规专场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75题) 1.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由( A )责令改正。 A.宗教事务部门 B.司法部门 C.公安部门 D.民政部门 2.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坚持宗教( C )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A.本土化 B.现代化 C.中国化 D.国际化 3.新修订的《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于( A )起施行。 A.2019年5月1日 B.2019年5月31日 C.2019年6月1日 D.2019年6月31日 4.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 C )。 A.不受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 B.不受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 C.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D.接受境外宗教团体的指导 5.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 D )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

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 A.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B.世界命运共同体思想 C.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相互尊重、平等、友好 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宗教事务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 B )。 A.工作部署 B.财政预算 C.年初预算 D.政府报告 7.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可以依法委托( A )对辖区内的宗教进行管理。 A.开发区、城市新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B.企事业单位 C.村(居)委会 D.宗教团体 8.( B )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宗教事务方面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A.乡级 B.县级 C.设区市级 D.省级 9.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 B )的

在学习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学习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工 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去年11月份,国务院以第426号令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今年3月1日已正式开始施行。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务院、自治区先后召开了工作会议,对学习贯彻实施《条例》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全国、自治区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会上,县委常委***同志将传达自治区学习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主要精神,政府副县长***同志将宣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宗教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宗教事务方面的综合性行zd 规,它的颁布施行,是我国宗教法制建设中的一大事,也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实事,对于全面贯彻新时期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宗教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把做好宗教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和治本措施,认真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坚持“打击、防范、管理、教育、建设”五管齐下,依法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使我们的宗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有力地维护了xq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 在看到大好形势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宗教领域也呈现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考验和挑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企图以少数民族地区为突破口,利用民族宗教人权等问题,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图谋。以“东突”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加紧勾结,打着“宗教”旗号进行渗透和反动宣传,从事民族分裂暴力恐怖活动。他们在境内发展宗教极端组织,培训暴力恐怖骨干,拓展活动空间。另外,在宗教领域和我们的宗教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在我们的干部当中,也存在个别同志不懂宗教,不会管理宗教,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的现象。与此同时,***县作为全疆知名度较高的

2020年关于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2020年关于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 报告 关于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民侨外委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牛小妹带领下,开展了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 况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宗教局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我市部分佛、道、基督、天主、 伊斯兰教场所,并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条例》,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条例》的公布是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新 形势下宗教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及宗教工作部门集中精力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条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修 订《条例》的重要性,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作为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 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的重要遵循。市宗教部门积极组织学习,选派 人员参加国家宗教局和省民宗委举办的培训班,集中培训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工作三 级网络责任制成员,发放新修订的《条例》和释义材料千余册。 (二)依法开展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开展佛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治理。二是有效抵御宗教渗透。三是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四是开展宗教领域违规办学排 查整治。 (三)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定期走访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督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完善各项制度,协调相关部门保证宗教活动安全有序。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宣传贯彻工作不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培训内容 和方式方法比较单一,集中培训和组织学习宣传不够,知晓度不高。(二)配套制度措施不 健全。新修订的《条例》施行时间较短,与其相配套的制度措施尚不健全,造成新修订 《条例》中规定事项无法操作。(三)宗教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各级政府宗教工作体制 不顺、工作繁重、人员不足,宗教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四)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仍有差距。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资产、会计等制度方面还有差距,基础设施 建设滞后。宗教人才引进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 三、工作建议

《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主持致词.doc

《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主持词《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主持词 更新:2018-12-05 13:47:10 《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主持词同志们: xx《宗教事务条例》于~月日发布,并将于~月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该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宗教方面法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是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春节前,中央、省政府已经分别召开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做了全面部署。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我们在全县农村、企业工作会议后,及时召开了今天这个工作会议,同时也作为一次培训,目的就是进一步加强对~、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切实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的管理,提高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今天的会议议程有两项:一是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长****同志就如何学习贯彻《条例》作发言;二是县委常委、~部**部长作重要讲话。 下面,我们请县委~部副部长、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长***同志发言,大家鼓掌欢迎! .............................. 下面,我们进行二项议程,请县委**常委作重要讲话,大家鼓掌欢迎!

.............................. 同志们,刚才***同志总结了《宗教事务条例》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内容,阐述了《条例》的内涵实质,要求大家把握《条例》的五大特点和学习贯彻《条例》必须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的五大关系,并结合我县实际,就如何学习贯彻《条例》、推进我县宗教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县委**常委就学习贯彻《条例》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求大家统一思想,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求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实质,坚持联系实际,充分发挥《条例》效能,坚持群众路线,努力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三是要加强领导,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宗教工作抓紧抓好。要求大家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积极稳妥地做好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妥善解决问题。希望大家按照会议的部署和**常委的要求,紧密结合各乡镇各部门的实际,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宗教工作的重点,作为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使该《条例》成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要保障,成为规范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武器。大家回去后,要把今天的会议精神向单位领导汇报,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要应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在辖区内宣传《条例》的主要精神,营造学习氛围。要按照《条例》的内容,结合治理乱滥建工作,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将学习贯彻《条例》和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送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今天会议到此结束。下面一个通知:请各乡镇与会同志到**酒家用餐。散会!

宗教事务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 (2014年1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宗教事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引诱、胁迫、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简称信教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简称不信教公民)。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之间,应当平等相待、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不同宗教、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的矛盾和纷争。 第四条宗教事务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信教公民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民族和睦、宗教和谐,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及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宗教活动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宗教极端和非法宗教活动,禁止利用宗教进行分裂国家、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的活动;禁止利用宗教妨碍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继承等制度;禁止利用宗教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六条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境外势力的干涉、支配。

《宗教事务条例》知识测精彩试题及参考问题详解

《宗教事务条例》知识测试题 单位: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新《宗教事务条例》已经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公布,自()起施行。 A. 2017年11月 B.2019年1月1日 C.2018年2月1日 2、()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A.省级 B.市级 C.县级 3、()应当听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意见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A.市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各级人民政府4、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的规定办理登记。 A.宗教事务条例 B.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5、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国性宗教团体的申请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设立宗教院校的报告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A.30日 B.45日 C.60日 6、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变更情况,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进行()。 A.监督检查 B.年度检查 C.定期检查 7、宗教教职人员经()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A.宗教活动场所 B.宗教团体 C.宗教院校 8、国家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部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A.民事处分 B.行政处分 C.经济处分 9、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由()责令改正。A.宗教事务部门 B.司法部门 C.公安部门 10、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等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 A.经济处罚 B. 行政处罚 C.刑事处罚 11、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的罚款。

最新2018海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知识竞赛满分答案

2018海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知识竞赛满分答案 一、单选。本部分共30题,每题2分,计60分。在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 1.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应当经___同意后,到所在地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A.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 B.省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 C.省级以上(包含直辖市)宗教事务部门 D.设区的市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 2.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___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 A.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B.世界命运共同体思想 C.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 3.宗教院校由___设立。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设立宗教院校。 A.全国性宗教团体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 B.全国性宗教团体 C.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 D.宗教活动场所 4.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管理组织,实行___。 A.独立管理 B.权威管理 C.民主管理 D.政府管理 5.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和开展其他活动,应当事先征得___同意。 A.该宗教活动场所 B.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C.宗教团体 D.该宗教活动场所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6.宗教团体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开展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宗教教育培训,应当报___审批。 A.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C.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D.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 7.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者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应当由主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在拟举行日的___前,向大型宗教活动举办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A. 60日 B. 30日 C. 3日 D. 15日 8.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___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A.设区的市级以上 B.省级以上 C.县级以上 D.国务院 9.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财产和收入应当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___。 A.并适当用于分配 B.其中部分可用于分配 C.只可用于宗教教职人员分配 D.不得用于分配 10.___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A.禁止投资、承包经营 B.禁止投资、但可以承包经营 C.可以投资、但禁止承包经营 D.鼓励投资、承包经营 11.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目的:规范执法行为) 静态的行政组织本身是无程序可言的,行政执法程序是针对行政执法行为而言的,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相对人的权利因行政主体的随意判断受到侵害而制定的,是行政执法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形式。所谓空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动作形式等。所谓时间形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过程的先后顺序以及所必须履行的每个环节,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必须经过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四个环节,而且每种形式有时间上限制。 种类: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程序种类之一,行政程序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许多种类。标准不同,种类的划分也不同。1、根据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2、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具体行政程序和抽象行政程序;3、根据行政职能的不同,可分为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定程序。 特点:不同种类的程序,也各有不同的特点:由于行政立法行为内容的广泛性、行为对象的不特定性和效力的后及性,行政立法程序一般都比较复杂、严格。如座谈会、听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和备案制度等,成为不可或缺的程序内容。行政执法程序一般应体现行政效率的原则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但是由于行政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内容的具体性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程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如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等。由于行政裁定对象是当事人双方存在争议或者纠纷,行政裁定程序具有准司法的特定和司法化的趋势,其核心内容体现公正和公平,如山林权属裁定等。 意义:行政执法是将法律法规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者组织,直接影响个人或 者组织的权利义务。如行政许可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资格或者权利;行政确认是通过、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行政处罚是以惩罚违法行为为目的,对违法相对人权益的限制、剥夺或者对其科以新的义务。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也没有无内容的形式。程序上有瑕疵的行为,难以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我国历来广泛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常常把程序视为实体的“附属品”。现代法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无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应受法律制约,都应法制化。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有些法律法规虽有程序上的规定,但内容过于原则、简单、概括,侧重于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利,缺少违反程序的法律后果与责任,缺乏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性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没有执法程序的法律规范,只是散见于一些部门法律法规中,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将为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般规定:

2018《宗教事务条例》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2018《宗教事务条例》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宗教事务条例》知识测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新《宗教事务条例》已经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公布,自起施行。 A. 2017年11月 B.2019年1月1日 C.2018年2月1日 2、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A.省级B.市级C.县级 3、应当听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意见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A.市级人民政府B.县级人民政府C.各级人民政府 4、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的规定办理登记。 A.宗教事务条例B.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5、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国性宗教团体的申请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设立宗教院校的报告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A.30日B.45日C.60日 6、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对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变更情况,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进行。 A.监督检查B.年度检查C.定期检查 7、宗教教职人员经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A.宗教活动场所 B.宗教团体 C.宗教院校 8、国家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部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A.民事处分 B.行政处分C.经济处分 9、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由责令改正。

依法加强宗教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综述

依法加强宗教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我国宗教发展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宗教事务管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缺失。这些都制约着宗教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影响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政治安全。宗教管理的不完善,不仅使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应对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差,也使得信教群众的合法宗教权益也频频遭受侵害。因此,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更新宗教管理理念,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热点难点之一。 一、分析宗教事务管理现状,排查重点难点问题 我区是泉州市宗教工作重点县区之一,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在区域内均有众多信徒。现有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两会”(即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三个宗教团体,正式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共计164处,其中佛教场所89处,道教场所55处,基督教场所19处,天主教场所1处,另有民间信仰场所431处。在所有登记场所中现有教职人员共计175人,其中佛教134人(含清修女24人)、道教12人、天主教1人、基督教28人。建区以来,全区宗教领域基本稳定,四大宗教和睦团结,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宗教事务管理上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 (一)教众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信教动机具有盲目性。 信教群众的人员构成呈现出老年人口多、女性人口多、身患疾病的教徒多、文盲半文盲人口多的“四多”特点。由于科学普及工

作的欠缺,使教徒的信教动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功利性,造成正常的宗教活动与迷信活动时常混杂在一起。就是教职人员也是良莠不齐,基督教会有许多未经过专业培训、未取得相关部门认定备案、政策、法律知识欠缺的“义工”,佛教方面还有大量闽南地区普遍存在的“清修女”,道教方面也存在教职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及思想觉悟偏低、宗教修养不高等普遍情况。 (二)宗教活动场所较为分散,不利于实行统一管理。 我国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实行的是登记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进行登记。”由此可见,登记是我国宗教活动场所取得合法地位的必经程序,是政府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实行统一管理的前提条件。宗教活动场所未履行合法的登记程序,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分散性,便不利于政府实施统一管理。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目前尚有431处未登记的民间信仰场所。而一些纳入管理的登记场所也存在着地理位置偏远、面积狭小、信息闭塞或滞后、教职人员缺乏、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管理上同样存在一定难度。 (三)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跟不上形势要求。 目前宗教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文件。有些规定比较宽泛,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严谨和扯皮现象。同时,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存在人员少、经费少、力量薄弱等因素,导致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目前的管理仅限于宣传、协调、引导等,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乡镇宗教工作,虽建立了管理网络,明确统战委员兼任,但由于统战委员大多担负繁重的中心工

关于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调研报告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报告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关于,国务院,新修订,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工作报告中查看更多范文。 关于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报告根据20XX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民侨外委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小妹带领下,开展了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宗教局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我市部分佛、道、基督、天主、伊斯兰教场所,并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8月26日,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条例》,自20XX年2

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条例》的公布是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及宗教工作部门集中精力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条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性,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作为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的重要遵循。市宗教部门积极组织学习,选派人员参加国家宗教局和省民宗委举办的培训班,集中培训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责任制成员,发放新修订的《条例》和释义材料千余册。 (二)依法开展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开展佛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治理。二是有效抵御宗教渗透。三是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四是开展宗教领域违规办学排查整治。 (三)切实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定期走访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督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完善各项制度,协调相关部门保证宗教活动安全有序。 二、存在主要问题

新宗教事务条例测试题

《宗教事务条例》测试题 姓名:__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__ 1.()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A任何组织B任何个人C任何组织或者个人D政府机关 2.()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A乡B市C县D省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 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C发展规划D城乡规划 4.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导下,所在地()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进行监管。 A乡党委B党组织C乡级人民政府D村民(居民)委员会 5.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举行,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A宗教活动场所内B自己家中C体育场D大型场所内 6.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A省B市C县D乡 7.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对依法占有的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A管理B使用C管理和使用D占有和使用 8.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该宗教活动场所的

所有权、使用权,()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 A不享有但可以B享有可以C不享有不得D享有但不得 9.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A15 B30 C20 D25 10.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自()起施行。 A2017年6月14日B2017年10月1日C2018年1月1日D2018年2月1日 1.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的原则。 A制止非法B遏制极端C抵御渗透D打击犯罪 2.不得利用宗教进行(),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 A危害国家安全B破坏社会秩序C损害公民身体健康D妨碍国家教育制度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不得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 A不同宗教B同一宗教内部C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D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 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保障() A工作力量B信仰自由C人权D必要的工作条件。 5.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 A管理B指导C监督D检查 6.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 A布局合理B设立在景区C符合城乡规划要求D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行政执法程序及相关规定

行政执法程序及相关规定

行政执法程序及相关规定 为了更好的规范和引导房地产市场、物业企业、廉租房及公房管理、房屋权属登记、房屋装饰装修等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使我局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切实做到执法程序公正、合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行政执法程序如下: 一、需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且熟练掌握房产管理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在我局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能切实做到执法程序合法、并且能够准确的说出违法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二、基本原则及要求 行政执法坚持“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的主体、处罚依据、处罚程序等均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作法外处罚。进行行政处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并符合规定的程序。 三、执法范围 根据各项法律法规的授权,我局依法对邛崃市房地产市场、物业企业、房屋装饰装修、公房与廉租房管理、房屋权

属登记等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负有行政处罚权。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行使这一职权,我局也不得随意将这一行政处罚权授予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确实需要委托执法的,受委托机关必须符合《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四、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行政处罚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几类。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可设定行政处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五、执法程序规定 (一)简易程序:(对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50元以下,对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具体执法程序及要求: 1、出示执法证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自己执行公务的执法证件,以证明自己拥有实施处罚的职权) 2、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当场指出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说明给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及有关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同时还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 3、制作处罚决定书。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及《存

宗教事务条例试题

宗教事务条例试题 宗教事务条例试题 1 ()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A任何组织 B 任何个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D政府机关 2 ()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 1.()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A任何组织 B任何个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D政府机关 2.()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A乡 B市县 D省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 B )。 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发展规划 D城乡规划 4.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导下,所在地()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进行监管。 A乡党委 B党组织乡级人民政府 D村民(居民)委员

会 5.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A)举行,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A宗教活动场所内 B自己家中体育场 D大型场所内 6.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 A )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A省 B市县 D乡 7.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对依法占有的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A管理 B使用管理和使用 D占有和使用 8.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 A不享有但可以 B享有可以不享有不得 D享有但不得 9.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上( B )万元以下的罚款。 A15 B30 20 D25 10.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自( D )起施行。

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释义·第七章宗教财产第五十三条

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释义· 第七章宗教财产第五十三 条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 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 传。 本条是关于遏制宗教商业化的规定。 关于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得享有任何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非营利组织……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非营利性组织的性质要求其财产及其收益不得用于分配,捐资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目的是为了满足信教公民集体宗教活动需要,而不是为了取得经济回报。为保证宗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条例明确,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捐资行为完成后,捐资人即丧失了对捐资财产的财产权利,即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 关于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宗教活动场所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是为了满足信教公民的宗教信仰需要而设立或者修建的,其目的不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这是由宗教活动场所非营利性质决定的。近些年,一些地方受经济利益驱动,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一些组织或者个人以弘扬传统文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借口,投资新建或承包寺观,借教敛财,一些经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被投资经营,或被作为企业资产上市,一些地方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用于牟利。这些现象严重违反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违背宗教活动场所非营利性组织性质,扰乱正常宗教活动秩序,损害宗教界的权益与形象,伤害信教群众的感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关注。20XX 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下发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XX〕41号)指出:“要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坚决制止乱建寺观和各种借教敛财行为。寺观应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管理下,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由佛、道教界按民主管理的原则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插手其内部宗教事务。严禁党政部门参与或纵容、支持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寺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为防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借教敛财,遏制佛教道教商业化倾向,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规定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关于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是指行为人以宗教作为噱头、利用宗教影响进行商业营销,其实质还是借教敛财,是一种“搭便车”的行为,这种行为违背了宗教组织的非营利性质,助长了宗教商业化倾向,损害了宗教界合法权益,不利于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因此需要严格禁止。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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