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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和谐关系构建分析

新形势下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和谐关系构建分析
新形势下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和谐关系构建分析

新形势下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和谐关系构建分析非政府组织是指“以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组织本身并不具有行政权力的非官方性公共组织”。[1]首先,非政府组织不是政府机构,不具有行使行政职能的权限;其次,非政府组织有别于营利性部门,它有追求利润的动机,但不是基于理性人假说促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是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标;最后,非政府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是政府组织和营利性部门不能或不愿达到帕累托效率的领域。

一、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关系的基本内涵.

(一)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关系提出的背景.

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并不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产物,“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极为悠久绵延的民间结社和民间公益活动的历史源流及其原型”。由于受“大政府、小社会”模式的影响,我国非政府组织一直处于被政府部门支配的地位,未能获得自由开放的发展环境。“对中国的非政府组织而言,政治方面的合法性是它们被国家认可的首要条件, 但它们的生存和发展除这一前提外, 还要受到法律和社会行政机制的约束”。[2]我国非政府组织一直以来被当作政府的附属机构,其地位和作用的发挥没有得到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然而,一方面,随着当今社会公众需求的多样化,也要求公共治理主体能够多元化;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非政府组织无论从数量、质量上都获得了长足发展,在社会公共事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重视构建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和谐关系,并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

(二)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关系发展历程.

1.1978 年改革开放之前.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有识之士分别围绕反帝和反封建两大历史任务成立了各种类型的社团,这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历史任务的实现,另一方面,庞杂而缺乏管制的社团也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基于规范民间组织的发展目的,国民党政府于1932 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针对非政府组织管理规范的法规《修正民众团体组织方案》。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初步形成了新中国民间社会团体的管理体系。

在这一时期,我国社会一直处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高度集权的计划

经济体制格局之下,非政府组织不但受到当时社会形势以及法律法规的制约,还受到政府对社会管理体制的制约,几乎没有任何自我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环境,因此,当时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只是为了满足党政发挥政治职能的需要而产生的,被当作官办性质浓厚的第二政府,其实质只是政府向社会的延伸。

2.1978 年改革开放之后.

20 世纪70 年代末80 年代初的改革开放,不仅使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民间社会团体的数量也急剧增加,获得了广阔发展空间。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中国的社会实践来看,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功能作用不容小觑,需要引起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这一阶段,在政府部门的积极引导下,我国非政府组织无论从组织规模、组织成员数量、组织类型等方面都获得了长足发展。

在20 世纪90 年代初,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开始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发挥作用,然而市场由于存在不完全竞争、垄断和外部性等缺陷导致失灵,而政府的过度干预也难以解决经济领域的问题,因此需要非政府组织作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平衡器。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公众的需求日益多元化,社会问题也日益复杂化,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多元中心治理格局已成为大势所趋。此外,我国日益健全的法规体系和21世纪初正式加入WTO 使我国非政府组织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关系存在的问题.

政府“大一统”的格局已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与社会体制的全面改革被打破,社会多元化趋势形成。政府失灵及市场失灵并存赋予非政府组织新的社会价值,社会结构的重组分化及社会中存在的责任感和志愿互助精神成为我国非政府组织大力发展的推动力。但是,“由于现阶段体制和制度的不完善,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互动关系的建立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也影响到社会公共事务治理效能的进一步提高”[3]。

(一)政府过度干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1.我国政府在思想上对非政府组织地位及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差。虽然改革开放后,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作用的认识有了总体上的提高,但对于有些问题的认识仍然不是很到位。基于改革开放之前对非政府组织

“官办社团”的思维定式,大多数政府部门把其当作党政机关的附属机构,并未意识到要培养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互动关系,还有的认为“非政府组织只是安置政府分流人员或者闲散人员的场所,甚至认为非政府组织是社会的异己力量”,使得我国非政府组织缺乏独立自主活动的地位和能力。正是政府这些思想和认识的误差,成为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和谐关系进一步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

2. 我国政府职能转变还未迈出实质性步伐,转变进程有待加快,转变质量有待提高。“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是指政府职责和功能为适应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发生的转换、变化和发展。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转变政府职能[4]”。职能转变是历届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其实质是要让政府将大量的经济社会职能转让或归还给市场和社会,从而使政府、市场与非政府组织等第三种力量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监督,共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然而,由于领导干部封建思想观念的根深蒂固以及体制机制改革不彻底等原因,目前我国政府并没有真正退出应该退出的领域,政府职能转变面临很大的阻力,这直接影响到非政府组织独立自主地在相关领域开展工作,其实质仍然依附于政府机构。

3.我国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过多干预管理使其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受我国传统思维定势的影响,我国政府一直以来只是把非政府组织当作其附属机构,以行政手段、直接微观干预非政府组织的内外事务,从而抑制了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正常发展。这种缺陷明显地体现在双重管理体制的实行上。这一方面使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不明确,容易造成相互推诿的局面,从而影响非政府组织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另一方面,也使得被管理对象不全面,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法公平竞争,也使非政府组织失去了相互交流经验教训的机会,从而对我国非政府组织能力的提高产生了阻碍。

(二)非政府组织自身能力不足.

1.组织内部定位不准确,管理机制不健全。我国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具有绝对的管理指导权,从而使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作风和行为方式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内部决策、执行、监督机构的权责关系模糊,没有形成有效的分权制衡制度,这就为组织内部个人行为腐败提供了滋生土壤。另外,有效的激励机制

是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的前提,而目前我国非政府组织并不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规划和效益利用,导致大量优秀人才外流。

2.资金来源严重匮乏,人才有待培养引进。一方面,我国绝大多数非政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经费不足的困境,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它们对于政府的高度依赖。“清华大学非政府组织研究所2000年组织的一次问卷调查显示,我国41.4%的非政府组织认为资金缺乏是他们面临的首要问题”[5]。另一方面,优秀人才进入渠道被政府冗员和离退休人员拦截,而专业培训机制的缺失也使得我国非政府组织在人员构成上也没有丰富有效的志愿者资源。

3.缺乏竞争机制,服务品质不高。“这一现象与我国非政府组织在某一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缺乏竞争机制不无关系”。对于非政府组织来说,这使得它缺乏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动力机制,不思进取,进而导致服务品质低下。而这种情况又会进一步限制资金来源,优秀人才大量流失,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三、构建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和谐关系的路径构建.

(一)政府转变观念态度,积极推动.

1.走出非政府组织定位误区,转变观念态度。目前,“大政府、小社会”的全能政府思维模式仍然在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市场会失灵,政府也会失败。因此必须正视我国非政府组织的重要性,不能停留在将其视为政府附属机构的传统想法,应该明确非政府组织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第三条途径。为了使我国非政府组织获得良好的生存发展空间,只有政府从观念上承认并支持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才能为双方和谐关系的构建奠定前提条件。

2.积极引导非政府组织,加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其一,由于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成立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这使得很大一部分非政府组织无法获得正式合法身份,这也给政府的监督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扰;其二,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实施双重管理体制,使得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权责体系不清晰,分工不明确,经常出现政出多门、相互推诿的局面,导致非政府组织无所适从;其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使得非政府组织出现垄断的情况,阻碍竞争机制发挥作用,不利于非政

府组织自身能力的提高。这些问题就需要政府放宽非政府组织的准入限制、改变落后的双重管理体制以及引入竞争机制来解决,从而促进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和谐关系的构建。

3.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管理非政府组织的法规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但仍然有很多缺陷不足。“因此需要政府首先在立法上肯定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的发挥,使非政府组织活动开展更具权威性、更加顺畅”[6];其次,改变以往对非政府组织限制和控制的基调,加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最后,为适应和规范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制定关于非政府组织的基本法和专门法规。

(二)非政府组织摆正心态,主动配合.

1.摆正自己与政府的位置,明确自身使命。政府仍然是现代社会的治理中心,公共事务领域的大多数问题仍然是由政府做主,因此,非政府组织要想在这些领域发挥作用,应摆正心态,积极配合与政府和谐关系的构建,与政府保持密切关系,争取政府的扶持,这样才能与政府一起共同完成经济社会领域的相关目标任务,实现自身的良性发展。

2.强化自我管理,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其一,组织首先是人际关系的体现,组织成员间的良好人际关系以及组织成员优秀的业务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本组织的发展潜力。因此应改变过去僵化的用人机制,建立现代科学的人才机制。一方面为增强非政府组织的公共服务能力,应致力于组织成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另一方面建立民主科学的领导决策机制和激励机制,从而提高非政府组织的竞争力。其二,能否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与支持也是非政府组织顺利开展活动的重要因素。一方面要加强组织内部自我约束机制的建设,另一方面也要自觉服从道德、社会习俗等他律机制的约束。此外,为减少对政府的依赖,非政府组织应先从资金筹集方面着手,采取多渠道融资方式,增强自身财力,摆脱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的卑微地位。总之,我国非政府组织只有使自身更加强大,才能更好地与政府开展各项工作,构建二者的和谐关系。

3.社会以第三方的面目,依法监督。“当政府与NPO 的互动越来越频繁时,彼此发生问题、冲突、失衡的现象也将越来越多,需要建立一个中介机制来担任‘缓冲区’的角色”。而社会就是这个“缓冲区”的最佳选择。一方面,

社会必须对非政府组织的运行进行监督,防止非政府组织的失灵,另一方面,社会必须对政府进行监督,使其职能转变迈开实质性步伐,从而给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空间。这个举措对于我国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迈向正轨、朝着和谐关系方面构建是必不可少的。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 复习材料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复习材料 第一章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的发展 1、1942年英国发布的《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又被称为“贝弗里奇报告”。 2、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的思想渊源包括:基督教教义、重商主义经济学。 3、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政策主要有:灾害救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贫困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定人群救助、临时救助。 4、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从收容遣送变为救助管理,强化了自愿受助。 5、现行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所得税,免征营业税,先征后返增值税。 第二章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中的基本关系 1、在政府与社会关系问题上,有代表性的四大主义分别是:无政府主义,国家主义,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 2、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就要实行:社会职能社会化,社会事务社会办,社会福利社会化。 6、社会福利社会化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主体多元化、福利设施向社会开放,服务对象公众化,社会福利社会办。 8、第三部门:是指在政府部门和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部门之外的“非营利部门”,它与政府部门、市场部门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其突出特点是志愿性、公益性和民间性。在国外,第三部门为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部门的总称,在国内主要指非营利的民间组织。12、对家庭提供的社会福利服务主要是通过社区、社团、社工以及志愿者和社区成员去实施的。 15、市场经济学说中的公平包括:机会均等、收入分配中的公平和结果公平。 18、社会救助主要是满足受助者的生存需要,社会福利则主要满足人的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社会救助的一般理论 1、社会救助:国家与社会向贫困人口与不幸者提供款物接济和扶助的生活保障政策。社会救助时一种政府或社会行为;救助对象是容易遭遇生活困境的社会弱势群体;目标是满足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 4、社会救助体系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乡村贫困救助、农村五保制度、灾害救助、特殊对象救助等。 12、依据救助手段,社会救助可分为:现金救助、实物救助、服务救助、以工代赈。 14、穷人与资产理论常识人迈克尔谢若登认为,资产积累和投资是脱离贫苦困难的关键,建议设立个人发展账户。 第四章社会福利的一般理论 1、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社会化的福利津贴、实物供给和社会服务,满足社会成员的生活需要并促使其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的社会政策。其中:国家和社会是社会福利的责任主体,其本质主要体现在经济福利性上,是难以采取市场调节的社会公共领域;它穷掉社会化,福利的提供是开放式的;社会福利以提供服务为主;社会福利的目标不仅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还在于促使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 5、按照社会福利资源的提供方式,可分为现金给付型、实物给付型和社会服务型社会福利。 8、福利经济学的思想渊源主要有: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霍布森的最大社会福利思想。 9、旧福利经济学以边际效用价值论为基础论述了福利的含义。 17、反对私营化社会服务的理论派别是:民主社会主义。 第五章贫困问题与社会发展 2、学者对贫困的界定包括:缺乏说、排斥说/剥夺说,地位说,能力说。 8、阶层贫困:亦称结构性贫困,是指因为各种原因造成部分社会成员收入过低或无收入而难以维持其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的贫困现象。 11、确定贫困线的方法有:市场菜篮法(标准预算法),恩格尔系数法,生活形态法,国际

香港NGO治理结构及启示(三)

从个性角度看,NGO的治理结构也不是铁板一块。不同类型的NGO,其治理结构也有其差异性的一面。首先,有的NGO除董事会外,治理结构中还包括管理委员会。设管委会的NGO通常是实体性的NGO。香港NGO的董事会通常根据功能的需要,遴选具有不同专业背景的董事。例如,具有财务管理知识或经验的人选、具有法律背景的人选或具备筹款技能与公共关系的人选。而管委会的成员通常由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组成:例如,董事会的成员代表、管理层的代表、员工的代表、志愿者的代表、社区的代表或受益人的代表。管委会的职能与董事会有很大不同,主要是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起到沟通与桥梁作用。管委会的权限相对较小,一些小的问题,可以在管委会协商解决,但一些涉及组织重大利益的问题,还需要管委会提请董事会讨论解决。有的NGO会规定一个额度,例如,在多大资金规模的范围可以由管委会决定,在多大额度以上必须由董事会讨论决定。PPkao 考试网其次,决策层与执行层的分离程度不一样。通常,规模较大的NGO,其决策层与执行层,或者说董事层与管理层的人员是分离的,董事会成员不负责具体的日常事务,秘书长不担任董事,更不能担任董事长和负责财务监管职责的董事一职。但是,秘书长可以出席董事会议,向董事会报告、发言或提出建议,不过没有投票权。而在一些小的NGO,通常由于经费方面的考虑,不设秘书长一职,而是由不同的董事分工负责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决策层与执行层交叉的模式之所以在香港也能运作成功是有其深刻原因的。香港是一个法制社会。虽然政府对NGO的监管不多,但是法律体系健全,任何违反组织章程、贪污受贿的NGO领导人不仅要面临法律的制裁,而且要面临个人信用的危机。另一方面,香港人的公民意识很强,不仅员工对于管理层、董事层的不法行为会积极投诉,而且,被服务群体的权利意识也很强,向媒体或政府投诉的渠道也很畅通。而这恰恰是香港NGO得以健康运行的基石。而内地的环境与香港有很大不同,不仅法律不健全,公民意识淡漠,而且媒体的监督作用也非常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决策层与管理层的交叉就容易为NGO的某些人员牟取私利提供很大的空间。当然,内地NGO的资源更为有限,聘请专职秘书长的财政压力更大,所以,内地NGO采用何种治理模式可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分析利弊的基础上,权衡取舍。最后,董事的遴选方式不同,董事会的结构也有差异。规模大、实力雄厚的NGO,董事会往往采用有限民主的方式选举董事会。即由上一届董事会的主席、董事或秘书长推荐新的董事候选人,在聘任董事时,往往注重其专业背景。这种选举方式的优点是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结构合理,董事会的功能齐备,作用很大。但缺点在于董事会成员往往都是与董事会主席、秘书长或某个强势董事关系好的人员。而规模小、实力弱的NGO,特别是一些会员型组织,其董事成员的遴选往往采用完全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其优点在于相对可以较好地避免董事会成员形成一个利益集团或成为橡皮图章,但缺点是,由于董事会成员更多是根据候选人的参与热情、参与时间和社区知名度选举产生,因此董事会成员的专业背景有限,董事会的功能不强。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香港NGO的治理结构其实既有共性的一面,也有差异性的地方。因此,我们在学习西方国家NGO治理结构理论,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NGO治理结构经验的同时,一定要结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在构建组织的治理结构时,一些基本的原理要坚持,把握共性的原则,同时,根据组织的性质、组织成立时间的长短、组织的规模和实力、组织的公信力情况,选择既对组织健康发展有利,又切实可行的办法。

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考试卷(专科) 2011-2012年度春季学期期末(2011.8) 《非政府组织管理》 主讲教师:郭道久 学习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当前,政府正在加快职能转变的步伐,把不属于政府的职能分离出来,交由非政府组织来承担,这就为非政府组织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与以前相比,我国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也有了较大改善。本文理论结合实际,详细阐述了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关键字】非政府组织;政府;管理 一、非政府组织的涵义 非政府组织一词最早见于联合国文件。1946年6月《联合国宪章》第71条规定:“经社理事会作为负责协调经济和社会活动的联合国机构,在提出建议和开展活动时,需与有关非政府组织磋商[1]。”该条款明确提出了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当时所提的非政府组织是指“任何不是根据政府直接协议成立的一般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的社会组织,主要从事人道主义救援和社会福利活动。”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1条推定的含义,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国际范围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政府以外的所有组织,包括慈善机构、援助机构、青年团体、宗教组织、工会、合作协会、经营者协会等。但是目前在国际上,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涵义和称谓并没有形成统一认识。比较普遍的称谓是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英文分别简为NPO和NGO,即Non-profit organization和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与之相类似的称谓还有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CSO)、志愿组织(Voluntary Organization,VO)、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慈善组织(Philanthropic organization)及免税组织(Tax-exemption organization)等。 二、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构建的理论基础 在很大程度上,非政府组织研究的热潮是伴随着国外政府改革运动而发展起来的,因而关于非政府组织与政府改革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政府与非政府组织

外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现状综述及比较研究

课程论文 课题:外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现状综述及比较研究 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班级:行政管理 学号: 113115001132 姓名:赵丽莎 任课老师:马蕾 点评: 成绩:

外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现状综述及比较研究 赵丽莎 (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江苏南京 210094)摘要: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及管理对促进社会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对美 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美国家和日本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状况进行综述 和比较研究,有利于借鉴其发展经验,促进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更好的管理和发展。 本文从各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理论概述、社会作用、管理体制及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几 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并总结了近年来外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政府;管理;发展 1.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概述 1.1非政府组织的分类 美国的非政府组织主要分为三个类型:一是“思想库”等独立研究机构。一般指独立与政府和企业(甚至是大学)之外,从事公共政策研究的非营利性学术机构。最早出现在二战时期的美国。据统计,二战爆发前,全美仅有20个左右的思想库,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该数字达到了1600个之多。其涵盖范围也从战略、军事、国际关系的研究扩展到了当代政治、经济、社会问题。其典型代表为:美国兰德公司、布鲁金斯学会、国际战略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二是基金会。美国基金会中心对“基金会”的定义是:非政府的、非营利的、自有资金(通常来自单一的个人、家庭或公司)并自设董事会管理工作规划的组织,其创办目的是支持货援助教育、社会、慈善、宗教或其他活动以服务于公共福利,主要途径是通过对其他非营利机构的赞助。三是社会基层组织。该组织种类繁多、涵盖面相当广,一般包括社会服务组织、卫生保健组织、健康研究组织、教育研究组织、社会运动组织、艺术和文化组织、互助性组织等等。美国大概有33万个社会服务组织。他们获得政府、基金会、公司和个人的广泛支持,美国政府的资助占社会服务组织收入60%。 在英国,官方和大众媒体较少使用“非政府组织(NGO)”这个术语,使用最多的是“慈善组织(Charity Organization)”,其次是“志愿和社区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再次是非营利组织。主要区别在于:非营利组织除了包括民间公益性组织以外,还包括各种形式的互益性组织(如各种行业协会),而慈善组织则主要强调公益性的一面。非营利组织的涵盖面广,只要“不是家庭,不是企业,也不是政府的一部分,都可以纳入其中”。“志愿和社区组织”一词是近些年,特别是1994年以来官方文件中通用的提法,其范围略小于非营利组织。慈善组织是指从事公益活动且在慈善委员会登记的组织,它是英国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慈善组织是慈善组织的核心。 德国的非政府组织简单来说可以社团和财团两大类型。其中社团在德国的非政府组织中数量最多。严格的意义上,依据非政府组织的产生、资金来源和成员结构三项标准有不同的划分。非政府组织依其非政府程度划分为两种:一种是所谓的真正的非政府组织,他们是非政府组织的最初形态。其产生源于公民社会的倡议,没有政府的推动,成员仅是个人。资金来源只有个人捐助和成员会费,不依赖公共资金,一些组织甚至根本拒绝公共资金;另一种是所谓的非政府组织的偏离组织,他们依赖于政府,资金大部分、甚至全部来自于公共资金。 法国根据法律规定,社团基本可分为三个体系:一是注册社团和不注册社团。1901年的法律没有规定社团必须到市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但是只有注册的社团,才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法人的身份从事活动,购买、持有和管理财产(例如社团的场馆或者银行户头)。二

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

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 导言 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解决社会老龄化问服务体系题的有效途径和迫切需要。30多年的改革开放,促成了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奇迹”,与此同时我国的人口结构也出现重大转变,原本过剩的劳动力市场逐渐失去优势。研究人口问题的专家已敲响警钟,中国的人口红利即将消失,我国人均收入水平尚且在中等发达国家的行列,但人口的老龄化趋势已经凸显。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成为“未富先老”的典型。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落实及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一对夫妇常常需要同时供养四名老人的“4-2-1”家庭结构普遍可见。但是家庭的小型化、核心化趋势又使得家庭养老能力急剧下降,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模式受到威胁。从经济学角度来说,中国的发展已经迎来经济学上所谓的“刘易斯拐点”,人口问题尤其是老龄化趋势下的社会养老问题,给我国的社会转型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高龄人口数量膨胀,养老费用迅猛增长,未富先老的国情使得仅靠国家财政难以全部负担如此重任。单纯靠家庭养老也同样困难重重,我国老年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将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此背景下,必须对传统的养老保障制度进行全面改革,探索出新型的养老模式,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坚持“多元福利”的策略,突出非政府组织在养老福利保障中的作用。 +第一节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与理论基础 一、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概念 (一)非政府组织的基本概念和界定 1、非政府组织的兴起 现代社会万千复杂,关系纵横交错,而又各成体系,在错杂的各类社会关系中,我们可以依据主体对象性质的不同,将其分为国家行政体系和市场企业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民主的进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近几十年,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社会大转型。市场经济从零起步,政府职能逐渐调整,社会矛盾交织变化,社会体制不断更新发展,我们的价值观念洗涤于时代的洪流之中,涌现出大量政党体系和市场体系之外具有非政府性质的社会民间组织,并以此为基础构成了相对独立的社会体系。在社会急剧变化的大环境下,今天的非政府组织不仅代表着公共利益,还更多的填补了政府失灵、市场失控下公共空间的空白。就目前来看,这类社会组织,涉及的领域广阔,参与的内容庞大,自身的体系复杂,理论框架尚在不断构建,体制探索也在不断完善。 2、非政府组织的定义 社会各界的研究学者对这类新兴组织的研究方向和概念定义各不相同。与之类似的概念名词还有非营利组织(Non -profit Organizations);社会团体(简称社团,原指《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几类组织,但很多时候它又泛指社会组织,因此在广义上相当于N G O);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民间组织;志愿者组织(Voluntary Organization);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免税组织(Tax-exempt organization);公益组织(public-good organization)等。由于各国文化、历史背景、传统习俗的差异,不同国家称呼略有差异,美国一般称之为“非赢利组织”、“独立组织”或“第三部门”(T he Third Sector),英国称之为“志愿组织”(voluntary organization),还有许多国家则用“社团”称之。 但是无论是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第三部门、民间组织、志愿者组织、公民社会、免税组织、公益组织等,虽然表达各不相同但基本上所指的是同一概念,只是强调突出的重点不同。一般而言,非政府组织强调的是不同于行政组织的一面,即突出与政府的区别。非营利组织则强调其与企业的区别。社会团体多指依托一定社会关系形成的会员制组织,侧重于人与社会关系。第三部门被认为是存在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类组织、从事政府与私人企业不愿意或是无法做好的事情。民间组织亦可称为社会组织,被描述为由公民自发成立的以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为核心的社群组织。志愿者组织则更加突出强调其志愿性的特征。公民社会则解释的是公民自发自主结社得到法律支持,并以此为平台进行与政府企业自由对话、沟通、协商、博弈的一种社会形态。免税组织说明国家主要以税收手段进行管理的服务类组织。公益组织则更加强调组织是以公益服务为目的。由于概念混杂,名称众多,定义界限相对模糊,因此我们先从概念入手,再具体谈谈我国非政府组织的特点。 非政府组织的英文翻译为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可缩写为NGO。国际上联合固通常将其定义为:在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组织起来的非赢利性的、自愿公民组织,它们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和发挥人道主义作用,向政府反映公民关心的问题、监督政策和鼓励在社区水平上的政治参与,它们提供分析和专门知识,充当早期预警机制。 而在

公共治理与非政府组织2019尔雅答案

1.1 公共治理与非政府组织 1 非典期间,政府采取了什么样的公共治理措施?()B ?A、发放口罩 ?B、禁止人员流动、到北京人员进行隔离等 ?C、公布疫情 ?D、招募医师 2 非典期间,公共治理的主体有哪些?()ABC ?A、政府 ?B、企业 ?C、非政府组织 ?D、公益机构 3

公共治理是指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管理共同事物方式的总和。()√ 1.2 非政府组织的重要性 1 《官场病:帕金森定律》的作者是谁?()B ?A、柯南道尔 ?B、帕金森 ?C、亚当斯密 ?D、曼昆 2 非政府组织是()的需要。ABCD ?A、国家现代化的需要 ?B、有助于实现更广泛的社会参与 ?C、完善社会自律机制的有效手段 ?D、是增强政府合法性的基础 3 我国六十年代提出的“四个现代化”包括?()ABCD ?A、农业现代化

?B、工业现代化 ?C、国防现代化 ?D、科技现代化 4 帕金森定律说明政府机构往往演变得臃肿低效,故非政府组织是国家现代化的需要。()√ 1.3 非政府组织的概念 1 狭义的社会组织不包括()。C ?A、社会团体 ?B、民办非企业单位 ?C、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D、基金会 2 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我们称之为()。B ?A、免税组织

?B、基金会 ?C、民间组织 ?D、社会团体 3 志愿组织有哪些类别?()ABD ?A、组织志愿性 ?B、服务志愿性 ?C、有偿服务性 ?D、活动志愿性 4 社会团体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5 慈善组织与公益组织的区别在于,慈善组织解决人的基本生存,公益组织提高人的生活质量。()√ 1.4 非政府组织的特性与分类 1

浅谈非政府组织作用及挑战

浅谈非政府组织作用及挑战 内容摘要:非政府组织在加强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组织开展项目,翻译出版物等多种形式,将国际上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介绍到中国,促进了中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国际社会介绍了中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进展与成果。 关键字:非政府组织;作用;挑战 一、现状与措施 10年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生活中,为普通民众投身或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了平台。这些非政府组织主要从事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性别的研究与服务,通过热线、讲座、杂志等形式进行宣传和交流。 非政府组织在加强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组织开展项目,翻译出版物等多种形式,将国际上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介绍到中国,促进了中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国际社会介绍了中国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事业的进展与成果。 二、中国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及其作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整个社会越来越趋向多元化。特别是在一些社会问题比较突出、尖锐的领域里,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尤为活跃和集中,它们往往发挥着政府和企业所没有或难以充分发挥的作用,推动了社会进步。 (一)环境保护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活动 在中国的环境保护领域里,活跃着一大批形形色色的非政府组织。其中较为著名的包括: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绿色家园志愿者、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中华环保基金会、北京环保基金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等。 由这些组织开展的环境保护活动,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提供了政府和

浅谈政府对非政府组织

毕业论文 题目浅谈政府对非政府组织 行为的监管 姓名郭栋 所在学院行政管理 专业班级 10年秋季行政管理 学号 1014001255042 指导教师 日期2012 年 3 月 14 日

目录 论文提纲 (2) 内容摘要 (3) 正文 (4) 参考文献 (11)

论文提纲 一、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概念界定 1、国内及国际对其概念的界定 2、非政府组织的相关概念 二、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进程 1、中国古代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2、现代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发展 3、中国非政府组织的问题与挑战 三、解决中国非政府组织发展问题的措施和原则 1、对非政府组织行为的监管原则 2、加强对非政府组织行为的监管方法 3、政府的作用 4、非政府组织自身的建设 5、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共同作用

内容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它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信用缺失、缺乏有效的评估体系、政社不分等,政府如何有效地对非政府组织行为进行监管,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纵观世界,非政府组织的迅猛发展,已成为影响世界各国发展进程的重要力量,其对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也日益突出。非政府组织的两面性与工具性不容忽视。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和利用,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非政府组织是中国当代的新生事物,如今非政府组织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具有本国特色,所发挥的功能是多样化的,需要重视和引导,保障其健康发展。随着世界民主化浪潮波及全球,公民的政治参与成为当代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公民的政治参与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比较狭隘。在全球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背景下,应针对我国的实际国情以及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发展状况,提出现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发展问题与挑战监管制度

非政府组织管理期末复习资料

非政府组织管理期末复习资料 复习思考题 第一章非政府组织概述:公共治理的视野 1、非政府组织的基本属性P11 答:1、非营利性。非营利性是非政府组织有别于企业的根本性属性。非政府组织的非营利性集中体现在不以营利为目的上,它的目标在于推动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非政府组织的非营利性体现在:第一,不以营利为目的;第二,不能进行剩余收入(利润)的分配(分红);第三,不得将组织的资产和产生的利润以任何形式转变为私人财产。 2、非政府性。是其第二基本属性,是指非政府组织不是政府及其附属机构,组织的决策和行为不受政府机构的控制。非政府组织与 政府都属于公共组织的一部分,但非政府组织不属于政府组织,而属于非政府的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的非政府性体现在:第一,是独立自主的自治组织;第二,是自上而下的民间组织;第三,属于竞争性的公共部门(提供竞争性公共物品)。 3、自治性。是其第三个根本属性,是指非政府组织不附属于其他组织、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展组织活动的特性。体现在:第一,非政 府组织的活动不受政府干预;第二,非政府组织的活动不受营利组织的干预;第三,非政府组织的经济独立问题。 4、组织性。组织性是指有一套内部规章制度的设立,有明确的角色与任务的分配;有职权等级体系,以保证使每个成员的行为与组 织目标相符合;有交往体系,即体现不同成员之间的相互从属关系;有目标准则,用于评估和检查组织的成果以及组织中个体的活动成果。非政府组织的组织性体现在:第一,有正式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第二,有成文的章程制度以及固定的人员。 5、志愿性。志愿公益性或互益性是非政府组织的第五个基本属性,也是非政府组织最具特征的一个属性。非政府组织的内在驱动力 是以志愿精神为背景的利他主义、互助主义。是组织化的志愿精神。体现在:第一,组织的志愿性;第二,活动的志愿性;第三,服务的志愿性。 2、界定中国非政府组织应遵循的原则P7 答:第一,国际化原则;第二,本土化原则;第三,现实性原则;第四,超前性原则 3、公共治理变革下非政府组织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答:1、非政府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2、非政府组织是解决全球性问题的需要 3、公民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催生了非政府组织 4、各国政府与国际社会的普遍支持加速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4、非政府组织的“志愿失灵”表现的几个方面P53 答:1、慈善不足。组织所能募集到的资源与非营利活动所需要的开支之间有着相当大的缺口。 2、慈善组织的特殊主义。由于非营利组织服务的狭隘性,使得其公益只是组织所服务的特定对象的共同利益,而不是整个社会的公 益,甚至出现为了本组织的共同利益而去损害社会其他成员利益的情况。对于缺乏发言权的弱势群体,他们是最需要慈善帮助的群体,但往往由于无力建立维护自己利益的组织,致使他们无力维护自己的利益。 3、慈善组织的家长式作风。慈善组织往往具有很强的父权心态,那些控制着慈善资源、掌握慈善组织经济命脉的人员对于如何使用 资源具有很大的发言权,他们往往只是凭借自己的偏好和利益作决策,忽略了组织的宗旨和社会的需求,由此往往导致提供了许多富人喜爱的服务。而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的需求却得不到满足。内部决策过程会出现非民主化和非透明化的倾向,最后往往是富人偏好取代了社会需求,强势群体的需求掩盖了弱势群体的需求。 4、慈善组织的业余性。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中常常将其职能定位为弥补政府无力或不能涉及的领域,但这些领域提供服务往往需要更 加专业的技能。志愿组织受资金、现实表现不尽如人意等的限制难以吸引专业人员的加入。非营利组织的工作往往只能由富有爱心的业余人员来承担,这就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志愿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是资源难以发挥最大的效用。 5、对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治理的效应和作用的看法?如何定位今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方向? 答:

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状况

4 CHINA STATISTICS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近年来民间非政府组织发展迅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明显。非政府组织的迅速发展,不仅为普通民众参与社会事务提供了平台,而且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缓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新的渠道。 关于非政府组织的一般概念 非政府组织,顾名思义就是指政府以外的组织,但目前国际社会对此尚没有公认的定义。按照多数学者们的观点,非政府组织是独立于国家和政府力量之外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慈善机构、志愿者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学会等,一般限于非商业化的、合法的、与社会文化和环境相关的群体。当然,不同国家对非政府组织范围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因而在法律上对非政府组织的界定范围不尽相同。 对非政府组织的特点, 国内外不同学者的看法也不尽相同。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塞拉蒙教授使用综合分析方法,从组织的结构和运行方式出发,给出了非政府组织的五大评定标准,即组织性、 民间性(或私有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他认为非政府组织是民间自发的产物,而且必须以慈善募捐或会员会费为资金来源,是社会选择而非政府发动。综合各类学者的观点,我们认为非政府组织应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①组织性。有正式的机构,有成文的章程、制度和固定的工作人员等。 ②非营利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能进行剩余收入(利润)的分配(分红),不得将组织资产以任何方式转为私人财产。 ③非政府性。它是独立自主的、自下而上的民间组织,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或受其支配。 ④公共性。它不谋取私利,具有实现共同利益的目标取向。 ⑤志愿性。志愿者和社会的捐赠是它们重要的资金来源,具有较强的公开性、透明度和互助性。 ⑥非政治性和非宗教性。它不是党派组织,不参加竞选等政治活动;不是宗教组织,不开展各种形式的宗教活动。 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现状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非政 府组织大致可以采用两种标准划分。一种是根据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分为官方非政府组织和民间非政府组织。官方非政府组织的特点,一是具有较浓的行政色彩,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政府职能;二是其工作任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由政府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并接受政府财政资助。目前近1700个全国性社会团体中,使用行政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的约有200个,如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等。民间非政府组织的特点是其人员、资金等不受政府的制约,但其中部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由有关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另一种是根据非政府组织的登记情况,分为已登记的非政府组织和未登记的非政府组织。已登记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未登记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在农村广泛存在的农业技术经济互助性组织和在一些单位内部存在的不需要登记的组织(有专家估计全国大约有300万个这种类型的组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官方非政府组织的基层组织,如基层工会、基层妇女委员会等,更多地具有非 我国非政府组织

浅谈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状况

浅谈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法律状况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发展十分迅速,逐渐成为了社会的热点话题之一。然而,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规定上存在着较大的滞后性,影响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笔者从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出发,分析影响非政府组织发展的门槛过高,自身能力不足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法律状况 非政府组织,即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中文直译,尽管我国目前尚未对产生公认的概念,但为较多人所接受的概念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支援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非政府的社会组织。除了“非政府组织”外,国内还通常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名称称呼此类组织。本文为了行文流畅,上述概念都有所提及,但是所指的内涵都是一致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也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所从事和涉及的行业也日渐广阔。但是这些社会组织在运作过程中所暴露的缺陷和政府管理上的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 我国非政府组织的现存问题主要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立法上存在缺陷。其二则是一些非政府组织内部制度的不完善。 一、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现状 众所周知,非政府组织(以下简称NGO)是一个十分宽广的概念,在这个概念之下,非政府组织被涵盖在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之下。可是目前,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相当凌乱,这些法律法规分别存在于一般性的法律和一些特别性的法规中。 (一)一般性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我国《宪法》第35条是关于公民有自由结社的权利的规定。 2.《民法通则》第50条提及了 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法律地位。3.行政法的相关规范,主要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各种行业的管理条例。4.在地方性法规中,各地均有对社会团体的规定。例如《广州市社会团体管理登记办法》、《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等。 (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部门法律 在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立法中,目前仅《红十字会》和《工会法》。但是相关法律亦有所规定。例如《律师法》、《体育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的部门规章包括《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等。 由此可见,我国对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为主导,以根据各行业、各地方不同情况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为辅助的法律体系。该法律体系基本涉及了非政府组织从设立、变更到注销的运行过程和日常的人事、财务管理、税收管理方面的事项。应当说,尽管有些地区尚缺乏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但是从总体情况上看,我国对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二、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立法中的问题 (一)非政府组织设立的门槛过高 1.双重管理体制亟待改革。对于非政府组织,我国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即NGO的管理由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分别行使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权。这一制度在《社会团体

非政府组织管理(已完成)

非政府组织管理——期末考试答疑 一、不定项选择(10题)20% 1、非营利性组织区别于企业最根本的属性是( B)。 A、正规性 B、非营利性 C、非政府性 D、自治性 2、衡量一个组织是否具有非营利性的指标主要有( ABC)。 A、组织的宗旨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B、组织的利润是否用于成员间的分配和分红 C、组织的资产是否可以转变为私人财产 D、组织和政府的关系是否密切 3、(C)也可称为民间性,这是非营利组织区别于政府的根本属性。 A、正规性 B、非营利性 C、非政府性 D、自治性 4、非营利组织的志愿性特征主要表现为( AC)。 A、自愿参与或退出 B、组织的所有收入都来自志愿性捐款 C、奉献工作 D、组织所有工作人员都是志愿者 5、中国人民大学王名教授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分为( AD)。 A、公益型非有利组织 B、慈善基金组织 C、医疗保健组织 D、互益型非营利组织 6、最早的非宗教性质的操作类非营利组织是1863年由亨利·杜南特在经历索佛利诺 战役之后组建的( B)。 A、泛英反奴组织 B、国际红十字会 C、妇女国际非政府组织 D、反鸦片贸易的英欧协会 7、德国公益件组织的主体是机会福利服务,主要类型是( ABC )。 A、社会服务 B、卫生保健 C、教育事业 D、航天科技 8、非营利织织在中国香港又称为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这些组织独立于政府和市场 而存在,因此也称作( C)。 A、“第—部门” B、“第二部门” C、“第三部门” D、“第四部门” 9、宋代在民间出现了各种互助性、慈善性的民间组织,其个包括( BC)。 A、大成教 B、义仓 C、义社 D、天地会 10、关于20世纪初到1949年阶段的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情况的表述正确是 ( ABC)。 A、多数由民间团体和个人自发组织 B、具备一定的自治特性和独立地位 C、包括互助与慈善组织、学术性组织、政治性组织、文艺性组织等 D、多数由官方组织发起 11、关于1949—1978年间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情况的表述正确是( BCD)。 A、具有较高的独立性 B、1950年9月制定了《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 C、非营利组织的政府管理的色彩较为浓厚 D、“文革”期间的非营利组织发展陷入“瘫痪”状态 12、行业协会的职能包括( ABCD)。 A、行业自律 B、为企业服务 C、协调、监督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D、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 13、社会公益领域中的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BCD)。 A、商会 B、慈善组织 C、公益性基金会 D、志愿性服务组织

理论借鉴 浅谈香港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

理论借鉴浅谈香港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 香港总面积约275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约1104平方公里,包括香港岛、九龙半岛及周围一些岛屿等,至2011年,香港总人口达770万。香港是一个人口密度极高的“自由港”,现已经发展成为国际性的金融、贸易、交通运输、信息、旅游中心,城市现代化程度较高。随着内地“自由行”政策放宽,访港游客数量骤增,因此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的难度也非常大。香港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架构 香港城市管理机构涉及面广、形式多样,这些管理机构可以是政府部门、民间组织或NGO,也可以是半官半民的机构。从管理功能上划分,可以分为决策、执行、咨询及督导等层面。 1.决策层面:香港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的决策机构食物及卫生局是一个法定组织,下辖三署一局一所(卫生署、食环署、渔农自然护理署、医院管理局、政府化验所),其中市容环境卫生由食物及环境卫生署负责。 2.执行层面:香港的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的执行层是食物及环境卫生署(简称食环署)。食环署是食物及卫生局辖下的行政部门,约有11000多名公务员,350多名非公务员员工,11000多名外判员工(外判:也就是向社会、企业或个人购买服务);2012年度财政预算,该署财政支出逾52亿港币。 3.督导层面:为了加强和改进对小贩的管理,2012年成立了

小贩管理督导委员会,由食环署署长担任主席,成员由屋宇署、消防处、民政事务总署的官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及改善对小贩的管理措施,督导地区层面的咨询及督促措施的推行,改良摊档的设计等。 4.咨询层面:成立咨询组织是香港政府城市管理体制的一大特色,政府通过这一渠道向社会各方面征求意见和宣传解释政策,作为决策的基础。2012年起,在每个小贩区都成立了管理咨询委员会,成员包括区议员、小贩代表、地方消委会成员等各界代表。 香港法律规定,政府每项重大决策,没有经过广泛的咨询和充分论证,就不能得到批准。这就从法律的角度,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这也充分体现了香港政府的务实与民主,此举得到港人广泛而高度认同。 责权分明的管理体制权力集中、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管理高效是香港城市管理体制的主要特征。在食环署,每个部门、每个人职能分工十分明确,谁分工的环节出了问题,就由谁承担责任,大家都十分尽职尽责,极少出现相互推诿、互不买账的现象。食环署委派一名副署长分管环境卫生,分管四个科,其中包括三个行动科一个环境卫生行政科。环境卫生行政科是其中一个最为庞大、最为重要的科室,它担负着整个香港包括港岛和九龙两个环境卫生总区共十多个分 区的市容清洁管理工作。分区办事处是最基层的办事机构,也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具体的“落脚点”。办事处共分

论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

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关系 一、非政府组织的特征 非政府组织一般都是由民间个人、组织机构等主体发起,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采取基金会、志愿协会等形式,自主管理的一种组织。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组织形式,具有以下的特点: 一是民间性。从主体来看,非政府组织的发起是由民间的人员或组织发其成立的,而不是由政府主导。从运作来看,非政府组织有其自身章程,按照发起目的来运作。从组织管理上,非政府组织并不从属于政府领导,或执行某个政府部门的工作意图,而是依据自己成立时的章程开展活动。 二是社会公益性。非政府组织的成立目的,往往是以某种公益事业为其活动内容,在实践中,主要以社会弱势群体、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定事项的调研等为主要活动,是典型的社会性组织,并且不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组织的直接或间接目的。 三是志愿性。如前所述,非政府组织的并不隶属于政府或政府部门,并且其活动目的是以公益事业为主。一般来说,非政府组织的内部员工大多数是志愿工作者,依靠广泛动员社会活动的积极分子参加。因此,非政府组织对员工的自主性要求较高。 二、非政府组织与国家的互动关系 现代国家的基础是秩序,这种秩序直接体现为一国的法律体系。但是,系统的法律体系并不一定说明这个国家当然的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秩序。特别是在特定的社会领域,法律体系并不能妥善的解决全部社会问题,而依赖于民间的治理体系。作为民间自发的非政府组织,其与国家的关系即在于此。 (一)国家与非政府组织是互相支撑的作用。现代国家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主权在民原则。特别是在经济领域,自从上个世纪美国凯恩斯主义的风靡,导致产生了大量的非政府主义思潮。在社会管理领域,这种思潮的影响也至今仍有地位。在公共管理理论中,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现象都十分明显。因此,当代行政管理的主流认识是,国家和社会必须进行合作,实现二者对社会管理的合理分工。国家行政权力的形式是强制性、自上而下的运行,而非政府组织则恰恰弥补了行政管理的不足,从社会基层出发,能够较好的支撑国家管理。 这种支撑首先表现为沟通渠道上。代议制是现代国家政权组织的最典型形式。一个国家主权的形式,从根本上说是来源于人民。因此,作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政府,必须建立在最为广泛的吸收采纳民意的基础之上,才能科学、合理、有效、稳定的治理社会。而如何实现

非政府组织管理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非政府组织的界定与特征 联合国的NGO是指,在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志愿性公民组织。我国政府管理角度看,指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非政府组织是指依法建立的,相对独立于国家政府系统,以社会成员的资源参与,自我组织,自主管理为基础,以社会公益活动或者互益活动为主旨的非营利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的一类组织。 名异而质同的若干概念 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公共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草根组织 民间组织人民团体中介组织社会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 非政府组织的一般特性 1.非政府组织具有正规性(需要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需要获得合法的组织身份) 2.非政府组织具有非营利性(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能进行剩余分配;组织终止时禁止资产 私分) 3.非政府组织具有独立性(非政府支配;非政党支配;非宗教支配) 4.非政府组织具有公益性或互益性(非政府组织是一种社会性组织;非政府组织是一种服 务性组织;非政府组织是一种公开透明的组织) 5.非政府组织具有志愿性(组织成员的使命感是组织的精神支柱;志愿者和社会捐赠是组 织的关键资源) 第二节有关非政府组织的分类 非营利组织国际分类体系 ICNPO分为12个大类 文化与娱乐教育与研究卫生社会服务环境发展与住房法律与政治慈善与志愿行为鼓动国际性活动宗教活动与组织企业与专业协会,学会其他组织 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分类参考 美国的分类: 互益性组织:主要目的是为成员提供活动 公益性组织;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大众提供公益性服务。 日本的分类 公益法人社会福利法人学校法人宗教法人医疗法人特殊法人公益信托基金共同组合市民团体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分类 社会发展家庭及儿童服务康复服务安老服务过犯及释囚服务学龄儿童及青年服务长期病患者服务其他对象服务辅导服务 台湾的分类 台湾的非政府组织称为人民团体。(职业团体,社会团体,政治团体) 国内的主要分类探索 实证角度的分类 来自政府的分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公益性基金会 学界的分类: 根据其法律地位分为法人团体和非法人团体 根据组织使命分为公益性团体和互益性团体 根据便于管理的需要分为行业组织,学术组织,慈善组织,社区和农村基层服务组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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