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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部特级教师津贴标准

人  事  部特级教师津贴标准

人事部

财政部

国人部发[2007]158号

关于调整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财政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财务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调整特级教师津贴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1月1日起,特级教师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

二、公办学校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调整特级教师津贴标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特级教师的关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平稳顺利实施。

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 作者:象山教育… 来源:象山教育信息网点击数:286 更新时间:2004-6-10 15:22:00 ] 第一条为了鼓励我省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奖励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级教师是国家为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特级教师评选的范围,包括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条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一贯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海人不倦,为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打下扎实基础,使学生得到全面和谐地发展。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善于用正确的政治观点教育学生,并根据中小学生认知特点和。动理发展规律,由低到高、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四)、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道德高尚,品德富行堪为师生表率。 (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任中小学高级教师或中专局级讲师职务三年及以上。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并能用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培养教师或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六)、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目的明确,教学环节安排科学,教学艺术精湛,教学中能努力并较好地使用普通话,教学效果显著,能在县(市、区服以上范围内起教学示范作用,并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发展学生智力,指导优秀生以及教育后进生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名师评选方案

名师评选方案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高坪镇小学首届校级名师评选方案 为了优化我镇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激发教师“自主学习、自我提高”的热情,提高校本教研和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本学年(2012年10月-2013年7月)学校启动“名师工程”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合格教师为基本目标,以铸造专家型、学者型教师为高级目标,把“名师”工作纳入常规管理。通过“名师”评选活动,为每一位教师搭建一个展示个人才华的平台和发展空间,鼓励教师成名成家,形成我校独特的荣誉奖励体系,逐步规范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引导督促我校每位教师自主成长,追求卓越,并从中锤炼出一批有独特建树的名牌教师,不断扩大学校的办学影响和知名度,以适应学校的发展需要。 二、评选范围 “名师”评选范围为在本镇小学在岗的教师中评选。名师评选比例为在岗教师的15%以内。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教师职业道德,注重业务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认度,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选程序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同等条件考虑学科均衡,宁缺勿滥,成熟一个是一个。 四、评选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教龄满二年。

2(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情指导青年教师。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3(教育教学质量高。近三年,所教班级的学科成绩突出(名列全县十五名以前),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 4(教育教学能力强,课堂教学水平高。具有自身的教学风格与个性,在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在县局大型教研活动中表现优异。 5(教研能力强。具有强烈的科研意识、浓厚的科研兴趣和强烈的科研参与欲。 6(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优先。 五、评选程序 1(本人申报:各参评教师向学校名师评审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上交有关评选材料。 2(评审考核:学校名师评审领导小组对申报教师上交的有关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学校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进行考核,根据评审考核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校级“名师”。 3(结果公示:对正式入选校级“名师”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即为高坪镇小学校级“名师”。 4(以下情形实行一票否决:A、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B、违法乱纪 的;C、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名师”职责

名师评选方案(参考模板)

名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湖北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

附件1: 湖北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设置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一、教师评选推荐特级教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师德高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勤奋努力,与其他教师团结互助,对学生关心爱护,坚持家访,寓德育于学科教学和其它学校教育管理过程之中;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学风,言行堪称师生表率。上述内容在过去5年的年度考核中应有明确记载,在师德档案中有具体体现。 3、对所从事的专业具有坚实、系统、广博的知识,熟练掌握教育理论和科学的教学方法;了解本学科教育教学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学科教学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有深刻的理解;小学、初中、高中(含高中学段,下同)教师应分别精通相应学段各年级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近5年教学工作量每学年在400课时以上(不包括早、晚自习、讲座等);申报对象为学校领导的,其教学工作量每学年应不低于200课时。 4、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努力探索、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并形成自己的风格。教学效果好、质量高,并为广大师生所公认。对教育

教学思想、内容和方法有深入研究,对本学科或本学科某一阶段的教学,有独到见解或有专长,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勇于探索、创新,并在以下5个条件中至少有3个方面的成果: (1)长期的(至少3年)、大面积的(每学期至少1个班)学生学科学习质量提高和学生全面发展的成果事实; (2)能在县(市、区)以上范围内起教学示范作用,在“课内比教学”活动中成绩突出,获得县级以上“比教学”活动奖励,并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 (3)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本学科领域内有较高水平的论文; (4)能根据学科特点有机地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5)在教育教学某一方面取得特殊成就,获市、州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5、具有培养、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做到有明确的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有具体的培养步骤和途径,使所带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高,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做出显著贡献。 6、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中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讲师(中职、教师进修学校)或小学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职务5年以上。 7、城镇中小学教师,应有在乡村中小学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在附件7主要学习及社会经历中填写)。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级教师单列名额推荐人选须有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岗位十年以上的教学经历,在公开发表教研论文条件上可

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

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标准(2021.5)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有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为做好评选工作,确保评审质量,根据原国家教委、原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从事所申报学科(专业)的教龄15年以上,并具有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3年以上(原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5年以上)。特别优秀的评选对象,可不受资历限制。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5、任教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三、教育教学方面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当地教育界享有较高的声望,具备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或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农村学校教师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等)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道德与法制教育,关心全体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校长须兼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学校治理等方面富有特色,业绩突出。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实施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建设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教师] (1)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扎实的、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良好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近5年多次开设市、县(区)及以上高水平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2015-2020) (2)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精神,能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

2020年新编国企公司薪酬方案实施办法(完整版全解析)名师精品资料.

薪酬方案实施办法 (试行)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增强企业凝聚力,逐步形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机制,建立一个与市场同业竞争机制相适应的薪酬体系,把员工个人业绩同企业的经营业绩有效的结合起来,共同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达到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目的,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现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xxxx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方案实施办法。 一、编制原则 薪酬方案编制的原则是: 1、工资结构的调整与完善企业内部机制相结合,员工的收入与企业的效益相结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评相结合; 2、强调绩效分配导向,注重激励性和公平性,追求薪酬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实现公司薪酬策略,为公司整体经营战略服务; 3、“建立框架、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分步实施”,实现公司内部分配层次的多样化,激活用人机制。 4、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操作、政策公开、个人保密”制度。 二、指导思想 薪酬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1、强化激励作用,贯彻效率优先的原则,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促进公司效益的提高; 2、工资水平定位适中,内部分配结构趋向合理,重视生产、技

术一线人员,有利于开发和吸引人才,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完成。 三、实施范围 薪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从省公司本部借用的人员按省公司规定由人才中心直接管理并执行省公司本部的薪酬体系,并结合公司的考核体系对绩效工资实施考核调整;公司从电力系统借调人员模拟省公司本部借用人员的薪酬体系标准执行。 四、薪酬体系 公司根据管理、软件产品研制和市场营销作业三大职系不同的工作特点,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构成公司薪酬体系,包括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协议工资等。 五、岗位绩效工资制 根据薪酬体系的划分,薪酬结构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经营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岗位考核工资;二是生产作业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项目(营销)绩效考核工资,三是工勤人员的薪酬结构,其主体是劳动力市场价位工资: 1、薪酬元素 (1)、岗位薪点工资: 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的经验积累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岗位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在工作分析与岗位评估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评定出对应的岗位级别(岗位区间标准详见附件一),作为确定岗薪等级的依据;采取岗位分等、等内分档、

河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办法

河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办法(节选)第四条特级教师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当地教育界有较高的声望;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地级一次或县级两次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业务条件 任中小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3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精通业务,治学严谨。具有指导中小学一级以上教师的水平和能力,并在指导、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法灵活,注意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任现职以来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教学中获得优秀奖励;在教学经验等方面撰写的论文参加市地级以上组织的学术会议交流并且获得过奖励。 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专著。 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在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对差生转化和大面积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水平和道德修养方面有独到见解,并经实践证明有显著效果。 第五条学校领导(含正、副校长,正、副支部书记,市地、县市区中小学教研室主任)评选特级教师,必须属于教师编制,在教学第一线工作不少于10年,现仍兼任教学工作,并在学校管理方面有显著成绩。市地向省推荐的特级教师人选中,学校领导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 第六条教研人员评选特级教师,在中小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任教研员以

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实施细则

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实施细则 评选特级教师,对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树立榜样,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特级教师评选工作,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特级教师是教师的荣誉称号,不属于职务系列,但又有别于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等称号。评选特级教师,要从政治思想表现、师德、教育、教学、教研和培训指导教师等方面综合衡量,从严要求。评选特级教师总的指导思想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坚持标准,宁缺勿滥。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切实保证特级教师评选的质量。 二、评选对象 1、普通中小学、中等师范学校、各类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幼儿园的专任教师。 2 、原系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长期从事中小学、中等师范、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领导教育教学工作有特长的校长和幼儿园园长。- 3、直接为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的省(市,县)教学研究机构、少年宫、电教(仪器)站的专职教师、教研人员。 4、评选的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 三、评选条件 特级教师分为专任教师、校长(园长)和教研人员三种类别,分别应符合以下各项条

件: (一) 专任教师类 1、思想政治表现与师穗 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自觉实施素质教育。 ⑶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威望。 ⑸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品德言行堪称楷模。 2、教学 ⑴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专业知识,能正确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问题。治学严谨,教学基本功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⑵正确领会所教学科教学大纲精神,深入钻研教材,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方案完整、规范,设计合理。 ⑶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能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教学手段运用得当,教学方法独具一格,能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 ⑷作业设计科学,份量适当,照顾两头,注重实效。作业处理认真细致,反馈及时。课外辅导经常,并认真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因材施教,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

亳州市名师评选标准

54 2014年亳州市名师评选标准 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不含40周岁),任教五年以上。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师德修养 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教育教学教研 近五年以来,教育教学教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 1.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2.胜任教学工作并在同层次学校班级教学评比中所带班级学生成绩突出。 3.参选者需提交本学年度由学校验证的原始教学设计。 4.参选者均须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能力考核。 5.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优质课评比 - 1 -

或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县级二等奖以上2次(其中一等奖1次)或市级三等奖以上2次(其中二等奖及以上1次)。 四、申报人员品德言行必须堪称师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 1.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2.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3.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4.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市骨干教师评审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具备相应系列的中级教师职务,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具备二级教师职务(原小学一级)。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取得市级“教坛新星”称号,经考核合格。 二、师德修养 - 2 -

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

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 是指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特殊岗位津贴。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按月发放的特殊岗位津贴;二是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在绩效工资外单独发放。 其他主管部门单独发文和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的特殊岗位津贴都纳入绩效工资范畴,不再单独发放。 为便于工作,我们对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进行了梳理,但由于时间仓促可能存在遗漏,若有遗漏的项目,请行业主管部门提 供国家相关文件依据,报省人力社保厅核准。 (一)国家规定按月发放的特殊岗位津贴一览表。 序号 9岗位津贴名称 医疗卫生津贴 xx社会福利工 作人员岗位津贴 农林科技 浮动工资 广播电视 播音员津贴 教龄津贴 特殊教育补贴

护士护龄津贴 殡葬工作人员 特殊行业津贴 广播电视天线工 岗位津贴发放范围 从事或直接接触 有毒、有害、有传染 危险的相关人员 社会福利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 县以下农林一线 科技干部 电台、电视台 相关工作人员 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 工读学校、盲聋哑等 特殊教育学校 各级医疗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 一线、二线工作人员

及公墓管理人员 广播电视天线工发放标准每人每月 4—15元 每人每天 0.2— 0.4元 浮动一级 每人每月 5、6、8元 每人每月 3、5、 7、10元 按基本工资 15%发放 每人每月 3、5、 7、10元 每人每月 30—40元 保健津贴每人

0.6元文件依据 (79)劳总薪字第185号 (80)劳总薪字第186号国发[1983]74号 (1984)广发干字330号劳人薪[1985]40号劳人薪[1985]40号劳人薪:[1985]41号劳人薪[1986]13号劳人薪[1986]106号 每天 0.4- 1.8元 10 11 12中小学班主任 津贴 林业系统从事 有毒有害工作班主任工作人员 全民所有制的林业事业 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每人每月8—15元 每人每月 10- 12、8- 9、6、4元每人每天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2015年04月29日09:32:19 来源:滁州市教育局网访问量:227次 “滁州市骨干教师”是我市为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设立的一种荣誉称号。滁州市骨干教师应是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习型、反思型的教师,并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起着龙头、示范作用。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研员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年龄在50周岁及其以下(1965年4月以后出生)。 (四)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合格。 (五)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在近6年的工作中,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 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1次;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2次;县(市、区)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 2. 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省一等奖1人次;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3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3. 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被评为县(市、区)级及其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 在省、市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中,所任学科人均分在同类学校前三分之一。 5. 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应变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需附表彰证书和相关材料)。 6.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证书或其他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7. 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考评员,并承担中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8. 承担全省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命题一次以上(需附省厅相关部门证明和命题试卷)。 9.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 竞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 【教研员】

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汇总

附件1: 上饶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的要求,为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造就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中坚力量,在教学教研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上饶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电教馆(站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和任期内的省学科带头人不参加评选。 第三条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贯彻教育方针。 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4、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工作量达到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听课(市、县教研员每学年听课分别为50节、80节以上、上示范课或研讨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有中学高级(或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年龄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教龄在8年以上。 6、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育人成绩突出,近 5年获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学科教学同行公认,任教班级的成绩优良(学校出具详细证明,县教育局认可,?课堂教学?经县(市、区评委会(市直的经市评委会评定为合格以上。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①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作过专题讲座或上过示范课或观摩课(含送教下乡; ②在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评比中获过市级二等以上奖; ③指导学生参加学科比赛活动获过江西赛区二等以上奖; ④参加过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考试命题工作或在试题征集活动中获省级二等或市级一等以上奖。 ⑤参加过经国家或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编写工作。 ⑥在教学设计、课件、教具制作、说评课、教学反思、科研成果、调研报告等教研活动评比中获省级二等或市级一等以上奖。 8、教育科研能力强。近5年主持或作为骨干(前三名参与了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并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教研员、校级领导必须为主持且结题。 9、近5年,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②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骨干教师推荐选拔细则 为做好兰州市第十三片区2019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根据《兰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评选与管理办法(修订)》(兰教师〔2015〕166号)要求,与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推荐选拔《关于推荐选拔2019年中小学市、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得通知》(兰教师〔2019〕115号)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骨干教师选拔认定条件: (一)参加骨干教师评选得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规定得教师资格,中学教师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参评市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得人员,职称必须为中级及以上;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得人员,职称必须为初级及以上。 3.中小学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参评教师年龄须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评市级骨干教师须工作8年以上、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须工作5年以上。 4、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师德良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5、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量饱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熟悉所任教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业绩突出,反映良好,近五年年度考核全部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6。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在学科教学中,

教育技术能力达到国家规定得标准与要求。 7。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至少有一项市级规划或个人课题立项并结题;教育教学论文在县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二)参评市级骨干教师还应当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中任意3项,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还应当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中任意2项: 1。近五年来获市级及以上优质课1次,或县区级2次以上。 2.近五年来主持完成(以结题时间为准) 1项县区级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1项市级科研课题并结题。 3.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或主编、参编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编写得教育教学论著不少于2万字,或主编、参编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累计3万字以上。 4、获得市级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1次以上(排名前三),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课件、教学案例等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5.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等授予得荣誉称号1次。 6。承担学生德育工作、年级主任、班主任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所带年级或班级获校级先进集体奖3次或县区级以上德育方面奖励1次、 7。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所指导教师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奖励。

特级教师评选办法

河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根据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评选特级教师的范围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中小学教学研究机构、与中小学教育有关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 第四条特级教师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当地教育界有较高的声望;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地级一次或县级两次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业务条件 任中小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3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精通业务,治学严谨。具有指导中小学一级以上教师的水平和能力,并在指导、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法灵活,注意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任现职以来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教学中获得优秀奖励;在教学经验等方面撰写的论文参加市地级以上组织的学术会议交流并且获得过奖励。 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布或正式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专著。 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在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对差生转化和大面积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水平和道

特级教师的待遇

特级教师的待遇 全国的情况不一样,尽管全国的特级教师津贴规定没有改,但是一部分地方政府为了贯彻科教兴国战略,提高了当地特级教师的待遇,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规定,特级教师除享受每人每月80元的津贴外,每月增加在职特级教师岗位津贴300元;浙江宁波在80元国家津贴的基础上外加800元;河北邯郸市把特级教师津贴提高至每月600元;天津东丽区提高至每月800元奖;湖北洪山区提高至每月1000元;江苏南京提高至每月1200元;新疆克拉玛依市提高至每月2000元;上海青浦区提高至每月1500元;上海嘉定区提高到每人每年2万元;宁波镇海区提高至每人每年4万元……。这些地方的特级教师是十分令人羡慕的。但是,这只是部分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的行为,全国大多数地区还在执行国家12年前规定的每月80元的标准,在执行中等待国家提高标准。比如2004年广东省人事厅在答复省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在教师待遇普遍提高的情况下,确需相应调整特级教师的津贴标准,但由于思想保守,至今还在等待国家提高标准。其实,特级教师制度建立之初就存在着缺陷。“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1978年的文件规定:“对评选出的特级教师,在全国工资改革没有实行以前,暂时采取补贴办

法”,这在当时只是权益之计,言外之意是全国教师工资改为职称工资后要作为职称对待。然而,1993年修改后的文件并没有针对已经实行了7年的职称工资制度而把“特级教师”改为一个职称,而是继续把它规定为一个特殊的“称号”——一个享受专业津贴的称号。而津贴是固定的,是不随工资提高而提高的,所以尽管许多省规定特级教师在医疗等方面享受正高级待遇,但只是形式而已,特级教师的工资与正高级差距很大。1987年全国中小学第一次评职称的时候,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还比较低,大多数在职教师学历不合格,业务水平也不高。因此,在设计教师职务层次时,中学最高为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小学最高为小学高级教师(中级),特别优秀的小学高级教师可以评为中学高级教师,数量很少,为了区别于中学高级教师,各地自己起了一些自己明白的俗名:“小高高”、“小中高”等,不伦不类。这次修改《义务教育法》,统一建立义务教育段的教师职务,改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这里的“高级职务”仍设定为副高级,并没有改变中小学没有正高级的现状。事实上,改革开放后评定第一次教师职称以来的20年间,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据中国教育报报道,到2005年,全国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62%、95.24%和83.46%,具备高一层次学历的教师比例逐年提高。普通小学专任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

市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市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滁州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滁州市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为特别优秀的教师而设立的一种具有先进性、专业性和学术引领性的荣誉称号。滁州市学科带头人应是全市各学科、学段的 优秀研究型教师和教研员,他们是教育教学、教科研的活跃分子,拥有丰富的 一线教育教学、教研经验,并对教育教学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认识,在全市本 学科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一、参评资格 申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研员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其以 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年龄在55周岁及其以下(1958年4月以后出生)。 (四)具备滁州市中青年骨干教师满两年及其以上。 (五)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合格。 (六)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 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 协调发展。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 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 的威望,在近6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通知.doc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通知 冀教师〔2013〕3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定州、辛集市教育局: 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决定于2013年评选一批特级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是: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一线做出显著成绩的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在职教师和教育研究人员。 二、评选时间 2013年特级教师评选工作10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 三、评选推荐名额 2013年河北省特级教师分配评选推荐名额160名。 四、评选条件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荣誉称号。特级教师是师德的表 谢谢观赏

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参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崇高的师德修养。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敬业意识和甘于奉献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关心、爱护、尊重、帮助学生,对学生全面负责,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与全体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行为文明,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5、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凡有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擅自在校外办学或者在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兼课、兼职,或者利用教育教学职务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受教育者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辅导者,一票否决。 (二)文化修养和业务能力。 1、模范执行《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水平受到同行、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2、有过硬的教学基本功,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谢谢观赏

市名师评选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组织评选承德市第三届教学名师的安排 (2015年44号) 各学区中心校,农村中小学,农村中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承德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承德市第三届中小学教学名师的通知》(见附件)的要求,现将我县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组织 教育局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的领导工作。组长:李春祥(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孙孝(教育局副局长),成员:张海东(人事股长)、王树栋(进修学校校长)、徐晓义(教研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委会。主任:孙孝,成员:张海东、王树栋、徐晓义。地点: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负责具体评选推荐工作,评委会负责评选认定工作。 各学校也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推荐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承德市教育局文件,明确评选范围、条件和办法。 (二)按文件要求在本校进行初选,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上报有关材料。 三、有关说明 (一)材料上报。采用两次上报的办法。第一次上报是由个人组织好评选条件中的各类证书原件经单位审核后统一报我校。注意上报原件时,不用上报评选条件项目以外的其它原件,评选条件中要什么就报什么,没有列出的不用报。第二次上报是待县教育局评选确定上报市教育局人选后,上报的人员按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组织材料。第一次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6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县教育局评选方法说明 市教育局分配我县上报名额为34名。县教育局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按下列方法评选产生上报人员。 1、严格按市教育局文件中列举的条件进行审核,凡完全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确定为上报参加市级名师评选人员。 2、若完全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足上报名额时,依次按下列顺序放宽评选条件补充上报名额: (1)五年内职称考核:至少有一个“优秀” (2)论文:至少2篇 (3)职称:小学一级;中学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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