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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道德与法规

新闻道德与法规
新闻道德与法规

法律道德化

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简言之,即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是由他律转化为自律的过程。

道德法律化

所谓道德法律化,则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简言之,即道德不断上升为法律规范,用法律规范道德领域。

道德相对主义

指夸大道德的相对性,否定道德具有普遍性的一种道德主张。

认为道德的正确性或错误性随时随地而异,并不存在可适用于一切时代,可应用于每一个人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标准。

新闻职业道德:

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外国常驻新闻机构:

指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并有一名或一名以上人员的分支机构。

外国常驻记者:

指外国新闻机构派驻中国6个月以上,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

舆论监督

是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媒介审判

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它是新闻竞争日趋激烈下的产物,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的职能错位,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天平过分倾斜,有悖于法治精神。(解决建议)

有偿不闻

“有偿不闻”是指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掩盖其丑事,用钱“摆平”媒体,而媒体在得“偿”之后,对本该进行舆论监督的人或事“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根本不报逆,不曝光。还有人美其名日“负面效果影响双赢”。

高技术污染

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有害数据、发布虚假信息、滥发商业广告、侮辱诽谤他人的犯罪行为。

非法出版

新闻传播活动中的非法出版罪,主要是指非法印刷、出售报纸或新闻期刊等出版物,从中牟取暴利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其犯罪主体既可能是报社及其从业人员,也可能是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人员。广义的非法出版包括一切从程序到内容违反法律的出版活动及其出版物。

煽动罪

煽动是指通过演讲、文字乃至广播电视、书画等等言论方式公然散布虚假的信息,以蛊惑人们的反常情绪,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动罪名。

公正评论是新闻抗辩事由中重要的一条

评论所依据的事实是真实的,有可靠的事实来源。

评论者主观上应出于诚意,是诚实的。

评论的事项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

意见和事实分开,可识别为评论。

名誉和名誉权

名誉是关于公民或法人品德、才能、信用等的一种社会评价。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力。

著作权

也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自身的科学或文学、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侵权行为

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伤害他人而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存在

(2)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3)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行为的违法性

职务作品

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其特征是,作者与所在工作机构应具有劳动关系;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

新闻法制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针对新闻事业的专门立法,如《新闻法》

广义——关于新闻事业的一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总称。

简答:

法的特征:

(1)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3)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

(5)法以权力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新闻法律关系的内容与类型

内容

指新闻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新闻权利和新闻义务。

类型

1、新闻媒介与政府的新闻管理关系

2、新闻媒介与新闻工作者的聘用合同关系

3、新闻媒介与受众的新闻服务关系。

4、新闻媒介与法人的广告服务关系

我国新闻法制渊源

1、宪法

2、《刑法》、《民法》等主要法律及其有关的司法解释。

3、其他法律

4、行政法规

5、地方性法规

6、行政规章

7、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

8、国际公约

媒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两种途径及主要方式

非讼程序和诉讼程序两种途径,主要方式:

(1)更正与答辩

(2)精神抚慰-----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新闻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分为两部分,一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二是精神损害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是指赔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又称非财产损害赔偿,是对侵权行为所造成精神损害所作的赔偿

清末各报律立法条款的变化及特点

(1)清末报律关于公民办报条款呈宽松趋势。

(2)报纸发印前须呈送官署的表述,由“查核”到“存查”。

(3)增加了新闻从业者及媒介的义务条款,如不得损人名誉、涉及阴私、有错误须更正等,使报律在内容上更趋完整。

(4)惩处条款刑罚的量刑程度不断减轻,民事化色彩渐浓。

新闻出版单位有必要实行以下四项保密制度

第一,自审与送审相结合的保密审查制度。

第二,通过内部途径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制度。

第三,采访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的批准制度。

第四,新闻发布制度

煽动罪的概念及特点

煽动罪

煽动是指通过演讲、文字乃至广播电视、书画等等言论方式公然散布虚假的信息,以蛊惑人们的反常情绪,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动罪名。

煽动罪的特点

第一,表述方式的非理性,即使用浮夸的、情绪化的、蛊惑性的语言。

第二,内容的非事实性,如造谣诽谤,虚张声势、夸大其事、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第三,直接面向公众,即公然散布。

第四,容易导致反常性,即它的目的不是“书生空谈”,而是希望及其他人的反常性狂热,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动。

新闻侵权行为及其特点

新闻侵权: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传播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新闻侵权的特点:

从侵权的具体内容上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其中尤其以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最为多见。

从侵权的后果看,具有广泛性和迅速性的特征

新闻传播活动中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主要有两种

一是在传播内容中公布、宣扬隐私。

(1)报道与“性”有关的话题而对当事人不作讳避;

(2)报道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其他不良行为时任意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肖像和其他足以辨认的资料;

(3)披露他人婚姻恋爱家庭情况;

(4)披露信件、电话等通信的内容;

(5)披露其他各种个人资料。

二是在采集信息的活动中侵入私生活区域。

(1)侵入住宅;

(2)窃听电话和偷拆偷看他人的信件;

(3)侵入公共场所的私人场合;

(4)侵入互联网私生活区域;

(5)骚扰。就是通过不断地打电话,或者以追逐、跟踪、监视等方式对他人纠缠不休,严重地影响了他人的生活安宁。

新闻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

P181

1、新闻作品已经发表

新闻作品发表与否,是区别损害事实是否存在的关键,也是构成新闻侵权的第一个要件。

新闻侵权对受害人的损害事实包括:

第一,社会评价的降低

第二,受害人的精神痛苦

第三,财产受损

2、新闻作品有违法性

违法性是指行为人从事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衡量是否违法的标准,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的规范。要严格区分舆论监督和新闻侵权。

3、新闻作品有可指认的对象

由于有侵权内容的新闻作品的发表,导致了受害人在现实生活中被指认,从而引起其物质和精神权益的贬损。

4、新闻媒体和新闻作者的过错

过错可分为故意的过错和过失的过错两种情况。我国新闻侵权实际中,过错行为主要表现为过失的过错。

如果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没有过错,即使对被害人造成了损害性的后果,也不构成新闻侵权,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境外新闻和信息在进内发布需要遵循的一般原则

一切国际新闻,均须根据新华总社广播稿发表。

西方四大通讯社(合众、美联、路透、法新)和其他外国通讯社,除与新华社无偿交换新闻外,各类新闻稿仍不得在我国发行。

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不得直接向外国通讯社购买新闻,不得播出外国新闻节目。

各级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只能播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的国际新闻节目和新华社总社的国际电讯稿,禁止擅自播出从境外卫星电视收录的、或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广播电视国际新闻节目和国际时事政治专题节目,不得将新华社的电讯稿配以境外卫星电视的图像。

对可以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受境外电视节目的单位类型的原则性限制

一是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

二是三星级或国家标准二级以上涉外宾馆。

三是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居住的公寓等。

经检验合格,由省级广电部门发给接受卫星传送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并报广电部和国家安全部门备案。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受设施

特殊情况:仅在收不到当地电台、有线电视台等电视节目的地区,个人可以申请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包括

现任或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主席、副主席

国务院总理

中央军委主席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全国政协主席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1)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审批

(2)播放、传送广电节目的审批

(3)节目审查

(4)转播规定

(5)禁播规定

(6)限制播放规定

(7)群众参与的直播节目的审批管理

现代新闻传播活动的职业特征

第一,新闻工作者是在紧迫的时间压力下工作的。

第二,新闻工作者必须借助现代化设备完成传播活动。

第三,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活动具有极大的社会广泛性。

道德行为和非道德行为的区别

道德行为和非道德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有无主观意识的支配,也就是有无人己利益的思考和衡量在其中,有无对他人利益的故意的损害或故意的利益在其中。

人的道德行为是故意的,是存在人己的利益对比舍取和权衡的。而人的非道德行为则往往是在一种与他人无关的心态支配下的,是一种纯个人行为。

非道德行为本质是基于个人生存需要出发的行为。譬如人们正常的吃饭、睡觉、打喷嚏等等,这些行为一般的说来都是非道德行为。

另外,人在特殊情境的刺激下作出的不由自主的逃生或其它行为,往往也是非道德行为。新闻职业道德的调节对象

(1)新闻工作者与受众的关系。

(2)新闻工作者与工作对象的关系。

(3)新闻工作者与同行的关系。

(4)新闻工作者与所属媒介的关系。

(5)媒介与广告客户的关系。

为什么说道德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

P213

1、道德是人在自身需要推动下创造的一种特殊文化规范,目的在于保障社会的存在与发展。

2、在人与道德的关系中,人永远是道德主体,人是第一位的,道德是第二位的。

3、道德是为人而存在的,而不是人为道德存在,道德只是为人实现幸福目标而服务的工具。

4、必须走出那种将道德目的化的误区,把道德视为追求自身最大幸福与利益的人们的行为规则系统,不再将道德与人们的利益追求对立起来,而是使人在理性的引导下,正确地分析种种利益关系的实质,做出趋利避害的正确选择。

从事商业广告活动的三个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P135

广告主: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广告经营者: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广告发布者: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组建报业集团需要具备的条件

1)传媒实力

除一张有影响力的主报外,至少应有4个子报子刊,以组成系列报刊

2)经济实力

沿海地区报社年税利在5000万元以上,中西部地区报社税利在3000万元以上

3)人才实力

报社在职采编人员,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应占总数的20%以上,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中,有各类中级职称以上的应占总数的15%以上,并要有高级职称。

4)技术实力

拥有独立的印刷厂,现代化的照排、胶印设备,具备彩色胶印能力。除保证本报社所属报刊正常印刷装订外,能承接一定数量的代印业务,每日总印刷能力在对开200万份以上。

5)发行实力

主报及子报期发行总量在60万份以上,或在本地区每150人拥有一份报纸。有畅通的发行渠道,有逐步建立自办发行网的可能。

论述

“公正评论”

公正评论是新闻抗辩事由中重要的一条

(1)评论所依据的事实是真实的,有可靠的事实来源(包括报章的报道);事实是评论的基础,如果评论所依据的事实是虚假的,自然不会得出客观结果、公正的推论。

(2)评论者主观上应出于诚意,是诚实的(相信自己正确)。评论意见是评论者在态度庄重、立场公正的情况下作出的结论,并非出于偏袒、讽刺和嘲弄。

(3)评论的事项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

(4)可识别为评论(意见和事实分开)。

在以上前提下,即使是片面的、偏激的、甚至具有诽谤性的评论,也不应追究法律上的责任。西方媒介法理论认为,“公正评论”的抗辩理由体现了在舆论和公民名誉之间,应对与社会公益有关的评论予以优先的保护。涉及评论作品的诽谤诉讼,一般都可以适用“公正评论”抗辩。

报刊的主办单位重要的职责和权限

(1)在报刊内容方面,主办单位必须领导、监督所办的报刊符合党和国家规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报刊的重要宣传、报道计划和重要稿件(包括评论、报道等)的发表,要经主办单位审核批准;主办单位决定报刊的发行或不发行;报刊如发生严重错误和其他重大问题,由主办单位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在经济责任方面,报刊社取得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对本报刊社的国有资产享有经营自主权;主办单位对报刊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定期审计,确保报刊社财产的保值增值。

(3)在人事制度方面,主办单位审核报刊社内部机构的设置,考核并提出报刊社负责人的建议,报主管单位批准。

主办单位与所办报刊还应该具备两个“一致”:主办单位的业务范围与所办报刊的专业分工范围一致;主办单位的所在地与所办报刊所在地一致,即两者应在同一个城市或同一个行政区域。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与联系

法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

法律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

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强调两者的衡态;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

法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诸手段。

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潜移默化的。

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它最终将被道德所取代,人们将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实施自我行为。

侵害隐私权排除的抗辩理由

(1)公共利益

指凡是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事项,或者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必须公开的事项,不受隐私权保护。

首先,新闻传播媒介不应揭发与社会和政治生活无关的一般个人的私事。

其次,如果这种个人的私事涉及或妨碍了社会生活,或者这个人处于政治生活之中,那么他个人的活动就不属于不应公开的个人私事,而成为新闻报道的对象。

再次,政府官员和其他知名人士即所谓“公众人物”,由于他们的行为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隐私的范围就比普通人要小。

(2)当事人同意

隐私权具有自主性的特征。当事人只要自愿或者亲自将自己的某一私事公之于众,这一私事就成为非隐私,他就不能再对所有传播此事的行为主张隐私权。

(3)使不可辨认

有一些私人事件确有报道的价值,但当事人又不可能同意。一个变通的办法就是使公众不可能从新闻中辨认或推断有关当事人,如略去当事人的姓名、模样与当事人的身份等。

虚假广告(屡禁不止原因)

凡利用广告捏造事实,以并不存在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均应认定为虚假广告。

原因:(1)利益驱使:医药行业,药品市场的无序竞争。新闻媒体,广告收入一直是媒

体生存的主要来源,而药品广告又是广告收入中份额最大的一块。

(2)处罚不力:根据《广告法》,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有关单位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体制不顺:药监部门前置审批,工商部门事后监管,这就造成了管理和查处的脱节,容易造成部门之间的扯皮现象。

我国实行网、台分开体制的主要原因

P95

1)有线网络的建设、维护需要极高的投入,不是单独的一家电台或电视台所能承担的,只有政府主管部门利用国家投资进行建设和维护。

2)电台、电视台多头设网、自行建设,必然导致布局失衡、资源利用效率低、重复建设的结果,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规划。

3)有线传输网络联网规模的扩大和技术要求的提高,运行管理难度将逐渐增加,独立的一家电台、电视台势必难以承担管理的职能,只能交由主管部门来解决。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复习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一名词解释 1、舆论监督新闻传播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2、名誉权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它具有法定性、人身专有性、财产关联性 3、隐私权是法律保护的,公民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私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的人格权利 4、隐性采访不公开记者的身份或公开记者身份但不公开真实意图以获取第一手资料的调查参与活动 5、抗辩事由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指控和请求提出一切有关免除或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 6、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不能直接作用于受众,影响他们的想法,但是大众传播可以通过安排议题和提供的信息来影响受众 7、有偿新闻在新闻活动中,由采编人员介入的一切以金钱或者金钱等价物交易的行为 8、新闻侵权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9、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简答 1、记者需不需要暗访,要考虑哪几点? 答:1所要获取的信息必须具有极大的公众重要性2 一切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都无济于事3披露该事件而阻止的危害明显大于因采取欺骗手段而引起的危害的 2、隐性采访的合理运用? 答:1不得做为常规方式使用,使用了要向上级报告 2 隐性采访的内容必须具有极大的公众利益的重要性 3 不得伪装特定身份如公安、政府官员 4 不得为了获取证据对采访对象进行诱导 5 明确区分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限 6 进行暗访之前尽量告知上级部门,获取上级的配合 7 隐性采访结束后,应对一些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技术处理 3、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2指向特定的受害人3损害事实的存在 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4、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新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存在2受害人可以被指认3导致损害结果的出现 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5、新闻侵权案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1报导内容无中生有,凭空捏造2采访时偏听偏信,未找被批评人核实情况以至于报道的主要事实失3报道内容是真实的,但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诽谤他人名誉 6、什么是新闻侵权,其特点是什么? 答: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特点是1从形式上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造成侵害,其中由以侵害名誉权和隐私权最为多见2从传播方式上看,具有广泛性和迅速性的特征3从后果上看,会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考试复习重点

人格权:是法律赋予公民和法人的专属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个人尊严。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姓名、肖像、隐私、名誉、荣誉等方面的权力都属于公民人格权的范畴 著作权:也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基于创作某种作品而享有的 署名、发表、出版、获取报酬等权利。 隐私权:就是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肖像权: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照相、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现象。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得到总和。 新闻法概念: 1广义的新闻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2狭义专门指适用于新闻传播的一部法律。 新闻法制: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用以调节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 我国新闻法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1)有极强的意识形态色彩(2)渗透在各部分法律中 (3)限制滥用新闻自由的法规多,保障新闻自由的法规不多(4)新闻法制与党的政策和新闻职业道德辩证统一 新闻侵权:新闻侵权是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新闻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1采访不够深入②写作内容失实③无疑披露隐私④有意毁损名誉⑤批评褒贬过度 ⑥编辑核实不力 新闻侵权行为有哪些特点: 1首先必须是和新闻活动相关的,在新闻活动中发生的行为; 2从形式看,主要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 3从传播方式看,具有广泛性和迅速性的特征;从后果看,会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损害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行为 2指向特定的受害人 3损害事实的存在 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新闻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 损害事实、侵权行为、行为人的过错、因果关系 隐性采访:又称“暗访”、“秘密采访”等,指记者不公开自己的真实身份,也不 告知对方采访的目的,在对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形象和声音用暗藏的摄像机或录音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答案

课程: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B卷答案)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庄氏史案:北宋神宗年间,苏轼因为反对新法,并在自己的诗文中表露了对新政的不满。由于他当时是文坛的领袖,任由苏轼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对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许下,苏轼被抓进御史台,一关就是4个月,每天被逼要交代他以前写的诗的由来和词句中典故的出处。由于宋朝有不杀士大夫的惯例,所以苏轼免于一死,但被贬为黄州团练。 2、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新闻源:即“消息来源”,是指向新闻作品的作者提供新闻素材的单位和个人。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将其分为“主动消息来源”和“被动消息来源”,或称“积极的新闻源”和“消极的新闻源”。所谓“积极或主动的新闻源”,指的是明知或应该预见由其所提供的材料可能被新闻媒体报道而自觉地为作者提供新闻材料的人或单位;所谓“消极或被动的新闻源”是指未明示同意由其提供的材料被新闻媒体报道而不自觉地为作者或新闻媒体提供材料的人或单位。 4、媒介审判:又称为“新闻审判”,意指新闻报道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反对和防止新闻以任何形式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制度的尊严,这一点在国际上是有共识的。但也有人认为,这种情况在我国出现的可能性不太大。 5、有偿新闻:其准确的解释难以做出,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提供有偿的版面或播出时间,刊发各种形式的“含金”报道;第二,混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大搞“广告性新闻”或新闻性广告;第三,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便利条件,接受企业提供的种种优厚待遇,甚至向被采访报道的对象索取现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特殊待遇。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从侵权的具体内容看,新闻侵权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其中尤以新闻传播侵害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最为多见。(还有其他一些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只要任意答对其中两个就能得分) 2、“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是宪法所规定的我国新闻法制必须遵循的根本方针,其中“二为”方向指的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3、依我国相关的保密法规,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4、清代是我国古代文字狱高发时期,你能举出的典型案例有:南山集案、“名教罪人”案、曾静投书案、查嗣庭“维民所止”案等。(本题只要答对三个就可)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新闻道德与法规

名词解释: 1.什么是新闻职业道德? 答: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行为和职业意识的统一,是社会公共道德原则在新闻职业行为中的具体表现,是在新闻工作范围内对新闻工作者要提出的特殊的道德要求。 2.什么是有偿新闻? 答:有偿新闻是一些人利用各种采编条件和宣传手段非法、非合理地谋取利益的总称。 3.什么是新闻诽谤? 答:新闻诽谤是指利用大众传媒对他人的人格所进行的侵权。 4.什么是新闻侵权? 答:新闻侵权是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5.什么是新闻法制? 答:新闻法制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用以调节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 6.什么是隐私权? 答:隐私权是指公民保持其与社会及他人无关的私人事务,在本人不愿意的情况下,不被公开的权利。 简答题和论述题: 7.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①新闻事业是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新闻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②社会主义新闻事业是党、政府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③记者要善于调查研究,坚持新闻为人民而采写的原则 ④做好舆论监督工作 ⑤新闻工作者要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⑵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⑶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 ⑷维护新闻的真实性 ①所报道的新闻事实各个要素完全准确无误 ②所报道的新闻事实要全面,不能以偏概全 ③做到现象真实与本质真是一致 ⑸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 ⑹发扬团结协作精神 8. 新闻职业道德准则的功能有哪些? 答:①规范职业行为②检查自纠标尺③社会监督依据 9.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①宪法②社会效益等一原则③依法解放言论出版自由原则 10.我国新闻法律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答:①新闻法律关系是依据新闻法律法规建立的关系 ②新闻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③新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④新闻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 11.怎么解释新闻的真实性? 答:①所报道的新闻事实各个要素完全准确无误 ②所报道的新闻事实要全面,不能以偏概全

新闻道德与法规

新闻道德与法规 第一章绪论 一需要理清的几个基本问题:法、法治、法制、法治与法制的关系…… 职业道德与职业法规约束记者的两条准绳 1 法的基本特征(1)不能随心所欲而制定(2)经济基础(3)反应统治阶级的需求(4)国家强制力的实施 2 法治,与人治相对,是一种政治思想 3 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4 两者关系:区别和联系法制—静态概念,以完备的法律制度为基础,即法治是法制的充要条件 5 新闻法制: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利益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用于调节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 关系:新闻媒体与政府之间的新闻管理关系 新闻媒体与自然人之间的新闻服务关系 新闻媒体与法人之间的广告服务 新闻媒体与记者之间的聘用合同 6 新闻法规 7 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言论出版自由 言论自由:公民享有发表意见、实现交流、抒发感情、传播信息、传授知识等不受干涉的自由 出版自由(freedom of press)指公民享有通过以印刷和其他复制手段制成的出版物公开传播和表达意见、思想、感情、信息和知识等的自由 8 新闻自由的定义 9 我国新闻法制的特点:(1)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极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传播活动(2)渗透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中,表现为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文件,已经基本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3)对滥用新闻自由的法律法规制定的比较详尽,而对保障新闻自由的法律法规制定的明显不足(4)党的政策和新闻法规、新闻道德关系密切,既要求严格的他律,也要求严格的自律,两者需要辩证的统一 10 道德:社会控制手段的一种,长期形成的一种社会规范(1)是人理性的结晶(2)是一种具有社会重要性的习俗(3)是一种非权力的规范 11 树立正确的道德理念:(1)道德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2)道德规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3)反对道德相对主义(代表有文化相对主义) 12 新闻职业道德:是人类普遍道德精神新闻传播领域的具体运用,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调节相互关系的规范总合 13 新闻职业道德主要调节以下一些关系:(1)新闻工作者与受众的关系(2)新闻工作者与工作对象的关系(3)新闻中作者与同行的关系(4)新闻工作者与所属媒体的关系(5)媒介与广告客户的关系 二新闻职业道德与新闻法规的关系* (一)共同点1 目的性一致保障新闻事业发展的手段2 内容具有相互包含性3 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二)区别1 形成的方式不同,“道”自律性规范,行业性组织规定,著名教育机构提出了道德规范,“法”国家制定的体现国家意志的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答案整理 1.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2.邻接权:又叫“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的成果所享用的权利。 3.著作权:也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基于创作某种作品而享有的署名、发表、出版、获取报酬等权利。 4.名誉权:就是公民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平评价的权利 5.记者证:是新闻机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并核发。 6.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7.煽动罪:是指通过演讲、文字乃至广播电视、书画等方式公然散布虚假的信息,以蛊惑人们的反常情绪,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为罪名。 8.诽谤:是指散布虚假事实,无中生有、无事生非,损害他人名誉造成新闻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的后果。 9.两个分开:是指新闻报道活动与经营管理活动分开、新闻采编队伍与经营管理队伍分开。 10.国际公认的三大抗辩事由:内容真实、公正评论、特许权 1.报纸出版秩序方面存在的较为突出的违法、违规现象有哪些? ①擅自改变刊期、随意改变开版或版数、临时增版、增刊、增加“号外”,或是将专版、专刊、临时增版增期转由社外编辑部或个人承包,或是用一个刊号办多份报纸,或是故意把专版、专刊名的字号放大并让其占据报头位置,造成一种假象。 ②擅自出版各种增刊、专刊或者搞“一号多报”。 ③以“周末版”为代表的专版、专刊的刊头字样直接或间接取代报头名称,专刊、专版俨然是一份单独的报纸。 ④直接或变相转让,出卖报刊号或版面的行为。 ⑤未经申请批准就私自编辑出版报刊 ⑥擅自编印非法报刊 2.在我国,有哪些特殊新闻信息须由国家指定的统一部门发布? ①地震等震况和抗震救灾信息由国务院统一发布 ②有关传染病疫情的新闻与信息的发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发布 ③核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发布 ④气象类消息由国家气象局统一发布 ⑤有关防汛新闻与信息由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 ⑥一切国际新闻均由新华总社统一发布 ⑦重大政务新闻有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

新闻道德与法规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整理 新闻传播需要重视新闻法治,需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知荣耻、辨善恶、重自律。我国近代进步报人提出的新闻伦理思想:一是新闻从业人员以品行为第一要素二是新闻报道务求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三是报刊要反映民情,直陈时事,主持清议,为民请命 四是报刊要力求通俗易懂,面向人民群众,办报要有读者观念 由印刷到报纸的中国第一批新闻法:清末:1898年,康有为向光绪上《钦定中国报律令》,制定新闻专门法被第一次正式提上议事日程《大清印刷物专律》1906 《大清报律》1908中国第一部新闻法北洋军阀:《报纸条例》1914 《出版法》1914袁世凯倒台后,北洋军阀先后颁布了《修正报纸条例》《著作权法》《报纸法案》《管理新闻营业条例》民国:多次修订出版法《出版法》1930颁布《修正出版法》1937《新闻记者法》定而未行新中国:《保密法》19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 中国目前关于纸质媒介行政法规的主要有《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中国目前关于电子媒介行政法规的主要有《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国目前关于网络媒介行政法规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法律基础、理论基础、物质(事业)基础等,是当下中国施行新闻法制的现实基础。 新中国长期不重视新闻法治的原因:按照战争年代传统办事,以政策指示为依据(习惯作用力)学习社会主义苏联,模仿其新闻法制模式(榜样作用力)单一属性新闻事业,不需要实施新闻法治(事业作用力) 实行批准登录制的意义有两方面:一是确保媒介切实遵循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积极的功能;二是便于对新闻媒体的发展规模,总体布局,资源配置进行调整。 对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介日常监管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遵守有关部门审定的媒介创办宗旨与编辑方针,追求社会效益的传播内容的监管;二是版面,网页,播出时段的日常运作是否有序的媒介运行秩序的监管。 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两条根本原则:第一,国家是发展新闻事业的合法主体,国家可以根据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发挥在那需要对新闻事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形式,资源的利用进行统一调配。第二,国家是各级各类媒体的产权人,一切报刊,广播,电视机构的资产属于国有。新闻业外来资本的介入只是资产管理与增值经营运作手段的改变,不能改变媒介产权国有属性。 知情权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资讯权、信息权或了解权。作为政治民主化的必然要求和结果,经历了由公法领域向私法领域的扩大过程。知情权由美国编辑肯特?库珀在1945年提出。 “人肉搜索”使用不当,可能引发侵犯隐私权、侵犯名誉权和侵犯个人生活安宁权等侵权纠纷。 隐私有隐居、秘密、私下的意思,是公民将个人的私事隐而不宣,保持个人私生活的宁静。隐私权是公民对其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权利。隐私权的特征是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内容比较丰富,主体对隐私具有控制和利用的权利,保护的范围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 名誉是关于一个人特性或者其他品质的共同的或一般的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名誉不受侵害的权利。 侮辱指使用暴力、语言、文字、图像等方式使他人的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蒙受耻辱的行为。诽谤是指故意捏造或散布虚假的事实以毁损他人的名誉。

新闻道德法规考试重点(名词解释和主要理论、观点)

新闻道德法规 一、名词解释 1、什么是法治?指依法治国,即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 治理国家(即“人治”),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和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都要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2、人格权:是人身权的一种。指公民本身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 3、人身权:是以公民人身不能分离,而又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权利。 分为人格权、身份权。 4、新闻法制:是指新闻传播法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新闻传播法制的定义, 就是掌握着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将本集团的意志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通过国家机关制定的调节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与制度的总和。 5、大陆法系:又称民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成文法系。是欧洲大陆大部 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0《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其中《德国民法典》为社会主义国家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6、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 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7、外国短期采访记者:6个月 8、外国常驻记者:是指由外国新闻机构派驻中国6个月以上,从事新闻采 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 9、新闻统制:就是在“党化新闻界”、“以党治报”为出发点,根据各种新 闻法令和条例建立各种新闻检查制度和各种新闻检查机构,对新闻传播业进行严格控制。“新闻统制”实际上就是“新闻控制”。 10、新闻侵权:也称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 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11、国家安全:指作为政治权利组织的国家机器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生存与 发展的保障。包括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相关的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和国家机关的安全。 12、记者站(考):是新闻机构根据新闻采访业务的需要,在其登记地以外地 区设立的从事采访、组稿、通联等新闻业务的派出机构。 13、职业道德:就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 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14、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 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15、有偿新闻:就是新闻传播从业人员或明或暗地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一 定费用的活动。 16、煽动罪:即煽惑、鼓动。它是指通过语言、文字公然宣传,或借助于广 播、影视、戏剧、书画等方式鼓吹自己的观点,以达到其非法的目的。 17、名誉权:就是公民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汇总

名词解释 新闻政策:新闻政策就是关于新闻报道的政策限定。 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与国际民生、社会建设、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里发生的重要新闻。 媒介审判:指新闻报道形成某种舆论压力,妨碍和影响司法独立和公正的行为。有偿不闻:新闻从业人员借舆论监督之名,接受或变相呗监督方的贿赂而使舆论监督活动中止或改变的行为。实质是新闻敲诈。 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国家秘密: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名誉权具有其他人格权所共有的特征,即法定性、人身专有性和财产关联性。新闻职业道德: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在长期的新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新闻规范和准则,是社会道德对新闻记者这一职业所提出的特殊要求。 新闻传播法:广义的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是指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法律。 有罪推定:主要是指未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有罪,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被追诉人,推定其为实际犯罪人。 简答题 1、新闻自由与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 P162 新闻传播活动与保守国家秘密绝不是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新闻自由也从来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世界上的任何国家,保守国家秘密都是新闻自由的底线,这是出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而对新闻传播活动所做的必要限制。在我国,做好新闻保密工作,对于有效地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新闻传播事业蓬勃发展,各类媒体百花齐放,新闻报道面日益扩大,媒体出口限制日益放宽,这些新情况同时给新闻保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进一步显示了加强新闻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新闻侵害隐私权、名誉权的构成条件 P220 P47 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构成条件:(1新闻侵害隐私权行为的存在.(2)受害人可以被指认。(3)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出现。(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

1(为什么说新闻自由是新闻法制之本?为什么新闻自由权力不得滥用?)在社会本义社会,法制就其本质而言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因此,新闻法制,作为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以新闻自由为本。新闻媒介及其从业人员如果滥用新闻自由权力,违反宪法和法律,则将导致新闻违法行为的发生。 2(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建设取得了那些成果?)120世纪70年代未,制定一部社会主义新闻法的呼声在新闻界出现21979年5月,复旦大学新闻系学生在校庆学术报告会上发表论文,率先提出制定新闻法问题3,1986年我国第一部新闻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试行稿》起草完毕4,1988年1月根据国务院的意见,北京,上海分别设立新闻法起草小组,各起草一部新闻法草案。9.20日,中国新闻法制中心在北京成立。 3【我国现行的新闻出版法规有那些?对报纸的创办,出版与经营的管理作出了哪些规定?】1990.12.25日新闻出版署颁布的《报纸管理暂行规定》和1997.1.2日由李鹏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国务院令》第210号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创办实行批准登记制1.有符合宪法规定的,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的宗旨2有确定的并与主办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工作业务一致的专业分工范围和编辑方针3有确定的,能切实担负领导责任的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4有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专业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总编辑和一定数量的专职编辑,记者组成的编辑部5有与所办报纸规模相适应的创办资金,办公场所,出版与印刷条件和维持正常出版所需的正当可靠的资金本源【出版根据《报纸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的规定。报纸经有关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后即可出版【经营,《报纸管理暂行》等法规也作有规定,其中开展广告业务与多种经营活动,是新闻体制改革后出台的有关报业经营法规的重要内容。 4【我国现行的广播电视法规有哪些?对广播电视业的管理做出了哪些规定?】1.1984.3.28日广播电视部发布的《关于市,县建立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暂行规定》2.1993.10.5日国务院发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管理规定》3.31994.2.3日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的《有线电视管理规定》4.1997.8.11日日国务院第228号发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根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对全国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实行统一规划,并实行分组建设和开发。2各级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和发展,应将扩大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覆盖面放在主要位置。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指配3广播电影电视部是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负责全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4地方各级政府和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广播电台,电视台,转播台,电视差转台,有线广播台,有线电视台的领导和管理工作,保证各地方台站转播好中央台的广播,电视节目。 5【在华外国记者与外国新闻机构在我国从事新闻业务活动有哪些法律规定?港澳台记者来大陆采访有哪些法律规定?】1现行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有1990.1.19日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2现行的文件1989.9.18日中央宣传部和国务院港澳办公室联合签发的《关于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的管理办法》,《关于港澳记者来内地采访注意事项》 6【在我国,重大新闻由那个新闻机构发布?在北京举办新闻发布会有哪些法律规定?】1关于重大新闻的发布与报道,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其所属职能部门就颁发过一系列法律规范性文件,确立了重大新闻由新华通讯这社统一发布的原

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 (复旦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 趙民復旦大學新聞學院 Wenkai Min ZHAO (CC)MMVII Some rights reserved 版权及免责声明 本演示件所引用事例之内容,包括事实的挑选与陈述、援引的名称与资料,作者仅对客观性负责;其中所表达的观点与立场不能引申为作者的立场与观点,并且不代表作者对其内容的肯定或否定的态度。 本讲义主体文字及编辑方式版权归作者所有。讲义内所援用文字资料、图片及视频、音频剪辑均未事先获得版权所有者的书面授权该使用权系基于版权公约及法律关于合理使用原则之相关规定获得版权仍归原有版权人(包括匿/佚名者)所有;惟已进入公共领域的内容除外。尽管一切所援引之原始资料的版权信息已尽力被查询,但仍有部分版权信息不明确;同样因资料来源问题,其中部分版权资料仅有转载或提供者信息,而无确切版权所有者的信息。如有相关版权归属的任何后续信息或更正,将在讲义更新内随时怱正,但作者不承诺必须知会说明已演示部分的怱正信息。任何超出浏東及适当的科研用途以外的,以包括复印、翻拍在内的机械或电子等任何方式,进行演示、广播、复制、公开发表或出版本演示件部分或全部内容等行为,均有可能被视为超出合理使用权的行为。 任何与以上声明相反的引申与理解均为不真实 参考书目 1、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年 3 月; 2、陈桂杭:新闻职业道德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 年 12 月; 3、陈桂杭:新闻职业道德案例评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年 7 月; 4、黄瑚: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年 9 月; 5、周鸿书:新闻伦理学论纲,新华出版社,1995 年 9 月; 6、克利福德·G·克里斯蒂安等著:媒体伦理学:案例与道德论据(第 5 版),蔡文美等译,华夏出版社,2000 年 8 月; 7、杰克·富勒著:信息时代的新闻价值观,展江译,新华出版社,1999 年 12 月; 8、托马斯·鲍德温等:大汇流:整合媒介,信息与传播,龙耘等译,华夏出版社,2000 年。 推荐书目:异端的权利-----------把一个人活活烧死不是保卫一个教义而是屠杀一个人我们不应用火烧别人来敃明我们自己的信仰只应为了我们的信仰随时准备被烧死 第一编:基础认知部分 基础认知部分之一(媒介与社会的互动)大众传播媒体的社会功能 大众传播媒介的正功能 一、信息功能二、舆论功能三、娱乐功能四、服务功能 基础认知部分之二(信息自由流动原则) 新闻传播的基石:信息自由流动 信息合法、自由的流动是传媒发展的依据与方向 信息自由流动原则得到了主要的世界性和地区性人权宣言和公约的确认。其间是漫长且苦难的争取: ——1789 年,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第 11 条:“自由地交流意见和见解是每个人最为宝贵的权 利”,每个公民都“在对违法滥用权利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有言论、著作和发表的自由”。 ——1791 年,美国《权利法案(宪法怱正案)》:“议会不得通过任何……限制言论或出版自由的法律”。 ——1946 年,联合国第 59 号决议:“信息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所信仰的各种自由的检验标准”。 ——1948 年 12 月,《世界人权宣言》第 19 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 通过任何媒体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1987 年,34 国的专业组织、人员通过《自由新闻宪章》: “停止直接或间接的新闻检查”; “防止对独立新闻机构,特别是在获得信息、利用传播手段和税收方面的歧视做法”; “允许消息的自由流动,允许新闻工作者及其设备自由穿越国境”; “不以发放许可敃的形式限制新闻工作”; “确保记者受到法律的保护,保敃记者战争期间被视为平民”。 政府对媒体信息传播的管理方式 事前限制(Prior Restraint):政府在信息传播之前通过许可敃制度或节目审查制度(Program Censorship)对 媒体传播内容加以限制,决定允许该节目播出、怱改后播出及限制、禁止该节目播出。 事后惩罚(Subsequent Punishment):事先不对媒体播出内容进行审查,但若播出内容违法法规和政令,则对媒体进行相应的惩罚。强制近用(Forced Access):政府通过法令等强制媒介传播某些特定内容的节目,如政令发布、公益节目等。 ZELEZNY, John D., Communications Law: Liberties, Restraints, and the Modern Media, Belmont: Wadsworth, 1993. 基础认知部分之三(我国新闻工作基本原则) 我国新闻工作的基本原则 新闻工作“双重价值”律 我国新闻工作报道要求服从“双重价值律”,既讲求新闻价值,同时又要遵守宣传价值。 新闻价值包含的要素有:(1)时新性;(2)重要性;(3)接近性;(4)显著性;(5)趣味性。 新闻本身的新闻价值是其宣传价值存在的基础;而宣传价值是新闻价值实现的必备条件。

新闻道德与法规(1)

名词解释 1.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2.新闻法律关系的客体: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新闻行为和智力成果三种。3.泄露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4.1973—1974新闻法制史的问题、法则:新闻传播法制是指新闻传播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掌握着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将本集团的意志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通过国家机关指定的调节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制和制度的总和。 5.司法:司法,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程序,适用法律规范处理诉讼案件的活动。 6.新闻审判:“新闻审判”、“媒介审判”,原初是西方新闻传播法中的一个概念,意指新闻报道超越法律规定,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者败诉等结论,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一些国家通过法律或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来禁止和防范这类行为。 7.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作者与图书出版者订立合同,合同有效期内,作者不可以再许可他人出版合同项下的作品,同时,这种权利只是意味者出版者在一定时间和地域内出版该图书并获取利益的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出版者就不再享有该项权利,出版权回归作者。出版社通过出图书出版合同,获得图书的出版权,是专有还是非专有,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8.邻接权:传播者在传播原有作品过程中形成的,是与原有作品相邻的,故称为邻接权。 9.新闻事实:新闻事实是一般事实中具有特殊素质的一种事实,即指那些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只有那些新近发生的,能够引起普遍兴趣的新鲜的事实,才能够成为新闻事实。 10.有偿新闻:有偿新闻,是新闻工作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物质报酬的活动。 简答题 1.新闻法律关系的种类? 答:新闻法律关系可以区分为新闻管理关系 (国家机关与新闻出版机构、广播电视机构、 互联网站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新闻服务关 系(新闻单位与国家机关、公民、法人之间 因宣传、传播信息、表达意见、提供娱乐、 做广告而形成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新闻纠 纷处理关系(新闻单位与其他主体之间因新 闻活动所产生的纠纷协商、仲裁、诉讼关系)、 新闻协作与竞争关系(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 与竞争关系)、新闻职务关系(新闻机构与新 闻工作者之间的工作合同关系)等类型。 2.非企业法人主要包括哪几类? 答:非企业法人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 团体法人。 1.机关法人:指从事国家管理或行使国家权 力,以国家预算拨款作为独立活动经费,具 有法人地位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 2事业法人:指从事教育、科研等事业,拥 有独立经费和财产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种 社会组织。 3、社会团体法人除机关、事业单位法人以外 的由若干成员为共同目的而自愿结合成的社 会组织。 3.国家秘密的构成要点及国家秘密的定义? 答:国家秘密应具备三个条件:(1)关系国家 安全和利益 (2)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3)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 国家秘密定义: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 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 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4.淫秽出版物的构成要点? 答:(1)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 其心理感受;(2)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3)淫亵性地描述或传授性技巧;(4)具体 描写乱伦、强奸或者其它性犯罪的手段、过 程或者细节,足以诱发犯罪的;(5)具体描 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6)淫亵性地具体描 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它性变态行为,或 者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 辱行为;(7)其它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 行为的淫亵性描写,挑动人们的性欲,足以 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 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 5.传媒报道与司法活动间的关系? 答:1、传媒与司法的一致性:将公共利益放 在首位,以追求社会正义为其主要的价值取 向。 2、传媒与司法的冲突:表达自由与司法独立。 6.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报道要点? 答:1、案件报道应该与诉讼同步,不能超越 程序。 2、报道应当客观,不应掺入报道者的感情和 情绪。 3、在判决前,应当对诉讼双方作平衡报道。 4、在一审判决后,不要遗漏报道上诉、抗诉 等情节。 7.传媒侵犯隐私权抗辩与排除的理由? 答:(一)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原则,是指凡 是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事项,或者出于社 会公共利益需要必须公开的事项,不受隐私 权保护。 (二)当事人同意 (三)使不可辨认 8.传媒侵犯名誉权抗辩与排除的理由? 答:(一)真实: (二)公正评论: (三)特许权: (四)其他: 9.我国著作权法对图书、报纸出版修改规定 有何不同? 答:出版者权:《著作权法》把出版限定于图 书、报刊的出版。故出版者权专指报刊、图 书的出版者享有的权利。 1、版式设计专有权:版式设计包括出版物正 文版面全部格式的安排,还有出版物的装帧, 就是它的外形。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 刊的版式设计享有专有的权利,这种权利受 法律保护。这种权利表现为出版者有权许可 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 计, 10.广播电台、电视播放他人东西具备的义务 (从著作权考虑)? 答: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 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

新闻道德与法规二

课程内容:懂法和遵守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素质。本课程主要介绍相关新闻法规及新闻职业道德守则的内容,培养学生具备守法意识、用法意识及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课程教学大纲 授课专业:新闻学专业 学时数:36 学分数:2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是大学本科新闻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课程学分为2分。探讨新闻事业与法律的关系,学习与新闻事业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保证新闻事业在法制的轨道下的运行。教学对象为大学本科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二年级学生。 二、课程教学内容 主要教学环节和方式: 由于教材内容较多,而授课课时又较少,所以本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学生自学、作课程论文为辅。 主要教学内容及课时分配: 上篇:新闻法规(18课时) 第一章新闻法规基本概念与我国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建设(2课时) 第二章新闻事业行政管理的法律规定(3课时) 第三章新闻、广告及各类信息发布与管理的法律规定(3课时) 第四章新闻侵权行为的认定与处罚(3课时) 第五章新闻泄密及其他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罚(3课时) 第六章中国近代新闻法制的历史沿革(2课时) 第七章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新闻法制的历史与现状(2课时) 下篇:新闻职业道德(18课时) 第八章新闻工作与新闻职业道德(4课时) 第九章新闻职业道德的起源与发展(4课时) 第十章我国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的发展历程(4课时) 第十一章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上)(3课时) 第十二章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下)(3课时) 第十三章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评价、教育与修养(学生自修)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对国内外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的形成、发展;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及内涵的演变具有初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学习并准确地把握我国新闻法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的各项内容,通过对新闻涉法、违规案例的讲解,培养和强化学生的法制和道德意识。 课程考核:本课程考核分两部分进行:期中课程论文占3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70%。 四、建议教材与教学参考书 教材: [1] 黄瑚.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主要教学参考文献: [1] 陈光中.法学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 新闻出版实用核心法规.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 [3]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编.新闻职业道德.新华出版社,1996年版 [4] 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 蓝鸿文.新闻伦理学简明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 陈桂兰.新闻职业道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名词解释 1,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法律道德化: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简言之,即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是由他律转化为自律的过程。3,道德相对主义:指夸大道德的相对性,否定道德具有普遍性的一种道德主张。认为道德的正确性或错误性随时随地而异,并不存在可适用于一切时代,可应用于每一个人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标准。4,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5,有偿不闻:“有偿不闻”是指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掩盖其丑事,用钱“摆平”媒体,而媒体在得“偿”之后,对本该进行舆论监督的人或事“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根本不报逆,不曝光。还有人美其名日“负面效果影响双赢”。 6,虚假广告:凡利用广告捏造事实,以并不存在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均应认定为虚假广告。 7,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作者与所在工作机构应具有劳动关系;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 8,外国常驻新闻机构:指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并有一名或一名以上人员的分支机构。 9,外国常驻记者:指外国新闻机构派驻中国6个月以上,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 10,新闻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针对新闻事业的专门立法,如《新闻法》 广义——关于新闻事业的一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总称。 11,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它是新闻竞争日趋激烈下的产物,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的职能错位,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天平过分倾斜,有悖于法治精神。 12,煽动罪:煽动是指通过演讲、文字乃至广播电视、书画等等言论方式公然散布虚假的信息,以蛊惑人们的反常情绪,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动罪名。 13,公正评论:公正评论是新闻抗辩事由中重要的一条

新闻道德与法规考前辅导

新闻道德与法规考前辅导 传媒法(Media Law)—— 是调整大众传播媒介组织、传播行为、传播参与者之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传媒法的基本内容 第一章传媒与国家安全 第二章传媒与社会秩序 第三章传媒与司法公正 第四章传媒与人格权保护 第五章传媒与著作权保护 第六章新闻事业管理 一、 禁止发表煽动言论禁止泄露国家秘密禁止破坏民族团结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根据其保密程度分为绝密(30年)、机密(20年)、秘密(10年)三个密级。 二、 1禁止散布谣言 2禁止宣扬邪教3禁止淫秽色情4禁止暴力凶杀5避免教唆犯罪 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书刊、影片、幻灯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宣扬凶杀暴力的出版物——是指以有害方式描述凶杀等犯罪活动或暴力血腥行为,足以诱发犯罪,破坏社会治安的出版物。 三、 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不利于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概念。 媒体监督司法的十条原则: 1.案件判决前不做定罪、定性报道; 2.对当事人正当行使权利的言行不做倾向性的评论; 3.对案件涉及的未成年人、妇女、老人和残疾人等的权益予以特别关切; 4.不宜详细报道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情; 5.不对法庭审判活动暗访; 6.不做诉讼一方的代言人; 7.评论一般在判决后进行; 8.判决前发表质疑和批评限于违反诉讼程序的行为; 9.批评性评论应避免针对法官个人的品行学识; 10.不在自己的媒体上发表自己涉诉的报道和评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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