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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卷宗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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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卷宗整理方面的问题

关于卷宗整理方面的问题

《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对于诉讼卷宗的材料人收集、整理、装订做出了具体规定。它是我们检察系统案件立卷归档的依据。工作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注意卷宗材料的收集要齐全。

卷宗材料的收集是立卷的基础工作,材料收集是否齐全完整、符合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它避免立卷过程中出现插卷、拆卷等现象。

收集的范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案件的收集,凡是本部门办理的案件都要收集立卷归档,包括初查后不立案案件。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案件的案情发生了变化需要作进一步的处理,或作其它用途,这时的初查材料显得尤为重要。因而我们每个承办人都应该掌握应该归档的案件种类,以避免遗漏应该归档的案件。二是卷内材料的收集。首先是法律文书要齐全,不能缺少。其次,要收集的材料包括:法律文书的正本或副本、打印件、签发稿及有领导同志作重要修改的文稿;有关具体案件的请示、批复(包括电报、电话记录、口头批示记录等)和讨论案件记录、阅卷笔录等材料;案件来源材料;证据材料;处理结果;移交赃款赃物清单。以及办案中所形成的法律文书。卷宗材料的收集要注意尽量收集原件,包括法律文书的签发稿,领导人对案件的批示件等。有关领导对案件查处工作的口头指示、谈话、电话及会议记录,

都要及时收集。有些谈话记录如作证言使用,必须有谈话人签字。

要特别注意不能出现遗漏案件材料的情况。案件承办人员从受案开始,就要注意收集有关的诉讼文书,结案后要及时整理,并检查诉讼文书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要求,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补齐和补正。如无法补齐,必须附说明材料,加以注明。

2、要掌握立卷原则

(])承办人立卷原则。因为承办人自始至终参加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并负责收集、保管检察诉讼文书,熟悉案情,了解诉讼文书材料的形成过程。由承办人立卷有利于立卷工作的完整、系统、准确、及时,从而保证案卷质量。

(2)结案立卷原则。在处理某些案件时,因案件的办理时间较长,立案与结案时间不在同一年度,假如案件尚在办理中,就先行立卷,则可能出现卷内材料有头无尾或频繁续卷的情况。因而确立结案立卷原则,对于保证卷内材料的齐全完整及材料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在执行这一原则时,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一个法定诉讼程序完结,即可视为结案,如侦查终结,审查起诉,不诉、撤案等做出处理结论的;二是已经归档的案件,如因办案程序的改变,需要再次办理的,待再次办结后另立分册归档:三是对于某些不能及时结案的案件,应视为办案程序中断,

立卷备查,如犯罪嫌疑人批捕在逃案件,有的在逃多年,其材料应装订成卷。

(3)按办案程序立卷原则。它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要按实际办案程序排列卷内材料,立卷时要遵循办案的进程,严格按照案卷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不可颠倒或混淆。其二是要按办案程序分别立卷,由属于不同程序的多个办案单位分别立卷,即上、下级人民检察院共同办案或兄弟院协作办案等,都由材料形成的部门分别立卷。上级院协助下级院办理的案件,主要材料由下级院立卷归档,上级院只存承办人带回的需要归档的材料。上级院移交下级院、下级院移送上级院办理的或案件管辖变更的,在案件办结后,各自订卷。案件承办人并应负责将最后处理结果要回,分别存入各自卷内。坚持按程序立卷原则,有利于保持案

卷材料的连贯性和层次性,完整地记录办案全过程的原貌。

(4)一案一号原则。即无论同一案件形成几个卷宗,只能以这个案件为基本单位立卷,不能视文书材料的多寡,随意与其它案件材料分割或合并。一案一号原则是卷宗立卷、归档、管理的基本原则,它有利于完整、系统地反映一个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真实地反映和维护案件的历史全貌。

3、分卷装订

卷宗是以案件为单位进行组卷的。作为检察案卷,组卷时应分立正卷和内卷,即可以向律师等有关人员提供的材料归入

正卷,不能对外提供的材料包括一些工作文书归入内卷,检察正卷又分文书卷和证据卷。检察正卷要随诉讼阶段的完毕,最终归法院保管,检察内卷要在案件侦结和办理完毕后,归本院档案室保管,因此,检察内卷材料一定要收集齐全,以反映案件全貌。具体那些材料入正卷,那些材料入内卷,《检察档案工作手册》中有规定,可遵照执行。

4、卷内材料要按规定的顺序装订

对办案中产生的材料及一些新文书,未列入《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原排列顺序的,按实际办案程序进行了穿插排列。我们就按此规定执行。但要注意几个问题:(1)要注意主件和附件的排列。主件和附件的排列顺序应是主件在前,附件在后。如县院向市院报送关于某一案的请示时,有请示材料和该案原处理意见等若干份附件材料,就将请示材料(主件)排在前面,将附件排列在后,如市院有批示、答复件,应排列在前两份材料前面。

(2)要注意打印件与底稿的排列顺序,正确的排列应是打印件在前、底稿在后。打印件与底稿同属一个产物,法律文书的底稿一经签发,就要以盖有检察机关印章的正式打印件产生作用,这样排列以便清楚地反映检察诉讼文书产生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程序;

(3)要按重要程度排列。其中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重犯的材料排列在前,这主要是指共同犯罪案件中所形成的诉讼材

料。二是主要证据排列在前,对定罪量刑起主要作用的证据材料,排在其它证据的前面,多种罪行的案件,将证明主要罪行的证据材料排列在前,最后一次综合讯问笔录排在其它证据材料的前面;

(4)要按时间顺序排列。主要是指在办案程序排列的基础上,其中同一程序中的某些材料再按时间顺序排列。如同一罪行、同一笔账目,讯问单一犯罪嫌疑人按时间顺序排列。

5、剔除与定罪量刑无关的材料

(])①重复的文书材料(包括内容相同的信件、起诉书)、未定稿的法律文书(特殊、重大案件除外);②与定罪量刑无关的材料。③定罪量刑时引用的法律及法规性文件;④办案中借阅的人事档案和前科材料(原件应归还原单位,复印件由保管单位签字盖章后入卷)。

(2)应当剔除的无保存价值的信件主要是:一是多次重复、内容相同的申诉信。这类信件没有必要全部保存,只需保存其中一份。其余材料应予以剔除,但应将每次重复信件的时间记录入卷。二是一般的信封,在本案定罪量刑中起证据作用的,来信地址和来信人姓名不清楚的应该保存,其余大量的无保存价值的信封应予以剔除。三是一般的办案介绍信。办案人到有关单位调查取证、到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办案情况,通常要开具本单位的行政介绍信。由于这种介绍信只是办理案件的一种手续,并不能反映案件本身的情况,是不

篇二:模块开发卷宗读后感

模块开发卷宗读后感

看过模块开发卷宗的前后对比如下所示:

看过之前的感受:之前已为所谓的程序都是很简单的,顶多就是编写完了对程序做一个检查,看看有没有什么变量和格式错误而已,认为软件就是由一个个简单的程序组合起来构成的,它们之间虽有联系但并不多.

看过之后的感受:在阅读过模块开发卷宗和一些有关于游戏程序设计的书籍后,对程序和程序模块的设计及测试等有了具体的认识.先从程序小组的角度来说吧,在一个游戏的程序制作小组中,他们中的每一个人编制的程序都是由美工设计人员和游戏策划人员的要求而定的,所以有的程序可以借用以前的加以修改,而有些程序需要体现出某种新型的想法而重新设计,虽然是按同一标准进行编制的,但这时程序在设计原则上会有很大的不同,程序因此而出错的几率也会大幅增加,这就用上了今天所看的模块开发卷宗的内容,上面主要写出了跟制作程序有关的文档说明,详细规格如下:

1. 从标题方面规定了程序,因为无论制作的是游戏还是软件,所需的程序量都是非常庞大的,尽管采用模块的设计方式,但模块的数量、模块与模块之间的关联性等内容也很多,这是使用标题就可以很好的标记出各模块之间的对应关系和模块的详细功能。

2. 针对程序实现的功能进行了规划性的说明,通过统一的规格文档可以更加清晰的看出模块实现的功能。

3. 在以前学过的各个说明书中都有涉及模块设计的内容,通过这些可以使程序开发小组的分工更明确,制作出的代码的可迁移性更强。

4. 说明在制作模块前所涉及到的无错的程序代码,就是在编程前进行充分的准备,这样在制作时才不会打乱整个小组的时间计划表。

5. 测试是相当重要的,在开发程序的过程中,有些测试人员专门负责部分代码功能的详细测试,找到其中的BUG然后反馈给开发人员好及时纠正,这样可以避免程序开发完成后因错误太多而无从下手的问题,而在制作的中期阶段也可以进行一次总体的测试,在完成设计后进行的测试是由全体程序人员进行总体测试和专业玩家进行的可玩性测试并修改错误后才将软件后游戏发售的。

6. 最后一项要求的就是统计每次测试的结果并将其与相关资料汇总讨论,得到解决问题的经验,巩固小组成员的协调性等因素。

以上就是结合其他文献并阅读这篇模块开发卷宗的感想。

篇三:卷宗审查方法

卷宗审查方法(讲稿)

一、依据:国家认可委CNAS-CC1:17021、

GZCC《卷综审查风险规避指引》

二、简捷方法:看头看尾看关键

1.----认证范围

●认证范围的描述

●认证范围与企业资质

●认证范围与专业代码

----企业资质

●营业执照、组织代码

●资质证(常见)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要求的3C证

。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要求的生产许可证(163大类)。建筑工程资质等级证书

。道路运输许可证

。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含车辆、司机、押运员)

。废弃物回收处理许可证

。新闻出版许可证

。物业管理许可证、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员证)

。网络通讯入网证(先获ISO证才允许入网)

。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流通许可证

。金(煤、天然气、稀土金属)矿开采证、井下作业安全许可证。进出口货物经营者登记备案证书、报关证

*●EMS OHSAS还要求提供:

▲初评:环评报告、环境监测报告、消防验收报告、安监报告监督:环境监测报告或守法证明或不受处罚证明

▲法律法规清单、目标指标方案、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

----获认可范围的资质

●CNAS认可的专业范围

●UKAS认可的专业范围

●ANAB认可的专业范围

●50430的专业范围(专业代码四个位数的专业)

●HACCP、GAP、有机产品认可的专业范围

----审核策划

●派出指令、审核计划

▲认证范围的描述的确定(与企业申请大致一致)

▲专业代码的确定(全覆盖、不错不漏)

▲审核天数、人日数(含多体系折算)符合规定

▲编组合理、满足专业审核要求和现场审核时间要求

▲标准条款(过程)初复评全覆盖,监督不漏代表性过程▲专业条款必须有专业审核员(或配专家)审核。

2.

-----检查表

●审核记录全浏览

▲有否缺条款、缺过程、缺部门、缺认证范围的产品/服务▲有否非专业人员审核专业条款

●关键的重点审查

▲代表性过程重点查

QMS代表性过程:7.3 7.5.1---7.5.5 8.2.4

EMS代表性过程:4.3.1 4.4.6 4.5.1 4.5.2

OHSMS代表性过程:4.3.1 4.4.6 4.5.1

HACCP代表性过程:CCP CL 等

▲必查:QMS 1.2 4.1 4.2.2 5.1—5.6 8.2.2 8.2.1 8.5

★几个必须关注的

●认证范围有设计,但现场无设计:

初审不可以。

复评/监督:提供具备设计能力的证据和曾设计的项目

●认证范围中有多个产品/工程/服务的

初评:见到什么给什么

复评监督:每类产品/工程/服务的8,2,4均要审到,

个别产品/工程/服务无现场的要提供具备生产服务能力的证据●监督检查:代表性过程、

要素不能漏条款

●任何体系审核,必须有现场和专业特点的真实情况:

▲QMS:生产提供不能只审7.5.1的a)—f)的资源条件,要

有现场抽样审核

▲EMS:重点要审核水、气、声达标排放、危险废弃物转移处理、能资源耗用

▲OHSMS:重点要审核重大危险源的控制运行情况

▲HACCP: 重点要审核关键控制点、偏离值、前置管理▲CAP、有机产品、50430:(略)●2008版的QMS 外包必须重点审核

●须有有关证明、检验报告的:(常见)

。食品、药品、食品药品的内包装产品、食品服务行业的接触食品药品的人员要提供健康证

药品、保健食品须有GMP证书、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屠宰行业:提供《畜禽屠宰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废物回收处理:已处理的废物应提供不含有害物质的证明。人造板、家具、胶黏剂、涂料、石材生产的:

要提供符合GB18580-2008系列标准的产品检测报告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产品不得在市场销售)

。消防器材: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须公安部消防器材检验报告。计算机软件的设计:有《计算机软件著作产品证书》

----审核报告

●覆盖CNAS-CC1:17021中有关审核报告的要求

●GB/T19011-2003 审核指南中6.6.1条款

“完整、准确、简明、清晰”的要求。

▲有企业、专业特色

▲审核结论准确、与注册信息登记表一致

▲若结论为不推荐注册,或改变认证范围的,理由证据充分

刑事侦查

刑事侦查 侦查概述 一、侦查学 1.研究对象:刑事犯罪行为、侦查行为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2.性质: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是对策性的应用科学(判断) 二、侦查工作概述 (一)概念 1.主体:侦查机关 2.时间:立案后、侦查前 3.内容: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 (二)任务 1.基本任务:侦查刑事案件,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开展侦查防范,预防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在侦查与防范的结合中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3.战略任务:防范、制止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 4.具体任务: ①侦查破案 ②加强侦查的基础业务建设 ③研究刑事犯罪的特点 (三)指导方针——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查、及时破案 1.依靠群众(基础) 2.抓住战机(关键) 3.积极侦查(基本要求) 4.及时破案(目的) (四)侦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1.侦查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2.依法办案的原则 3.侦查协作原则 4.快速反应原则 (五)侦查工作的体制 1.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2.省、自治区、直辖市:刑警总队 3.地级:刑警支队 4.县级:刑警大队 5.最基层:刑警队刑事犯罪现场勘查 一、刑事犯罪现场的概念 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现象、状况的一切场所。 二、刑事犯罪现场的分类 1.按现场在刑事犯罪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现场和关联 2.按刑事犯罪现场形成以后至勘察前确无变化,可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3.按现场上是否真实地发生犯罪案件,可分为真实现场和伪造现场 三、现场勘验、检查 1.侦查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2.现场勘验、检查中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应当固定、提取。 3.现场痕迹、物品应当分别提取,分开包装,统一编号,注明提取的地点、部位、日期,提取的数量、名称、方法和提取人。 4.现场勘验、检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的,由现场检查指挥员决定。 5.执行扣押物品、文件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侦查人员工作证件。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 6.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制作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包括现场勘验与检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录像和现场录音。现场绘图、现场照相、录像、现场勘验及检查笔录应当相互吻合 (一)现场保护 保护现场的时间,从发现刑事案件现场开始,至现场勘验、检查结束。 (二)现场访问 1.应当向被访问人出示证件,告知被访问人必须履行如实作证的义务和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询问被访问人应当个别进行,可以在现场外围或者被访问人所在单位、住所进行 3.访问未成年人,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4.询问被访问人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当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字。经被访问人同意可以录音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细则(试行)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细则(试行)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监管有效、诚信有序的检验鉴定行业秩序,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业务行为,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一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的检验鉴定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可授权分支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部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检验鉴定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日常检查、年度审查、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 第五条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许可,方可办理检验鉴定业务。未经许可的检验鉴定机构不得从事检验鉴定业务。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检验鉴定机构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知悉的商业及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检验检疫机构应接受检验鉴定机构的服务对象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对检验鉴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调查属实的,依法处理。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及其设在各地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建立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信息通报制度,对外公布许可检验鉴定机构名录、日常监督管理情况、违法行为,设立举报、投诉的电话和电子信箱。 第二章日常检查 第九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检验鉴定机构的日常检查工作,经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授权的分支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部分日常检查工作。 第十条日常检查是指检验检疫机构对经许可的检验鉴定机构的日常检验 鉴定业务及与检验鉴定相关业务的监督检查,其形式主要包括例行检查和现场跟踪检查。 检验鉴定机构注册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例行检查,检验鉴定业务活动发生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现场跟踪检查。 例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现场跟踪检查可根据检验检疫机构以往对检验鉴定机构监督管理的情况和检验鉴定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对举报、投诉或者其它途径发现检验鉴定机构有涉嫌违法违规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障我公司技术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运作,验证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工艺装备及生产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有效地避免和制止技 术问题的发生,确保外购、外协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我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对首件的鉴定。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 3.2 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3.3 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并参与首件鉴定。 3.4 生产部负责协调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 3.5 生产车间参与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 4 工作程序 4.1 首件鉴定 对相关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产品、更换设备或设备大修后加工的首件产品、更换操作人员加工的首件产品,必须按规 定程序进行首件鉴定,未经首件鉴定合格的产品, 不准批量进货或生 产。 4.2 首件鉴定依据技术中心技术人员在编制技术协议、外购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验收技术要求及工艺卡片等相关文件时,需明确是否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是在供方处还是在公司内部、批量生产前是否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等。 4.3 在供方处进行首件鉴定 431物资部、市场部等部室接到供方鉴定邀请函后报总工程师或技术中心相关部室负责人。 4.3.2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 并确定参与首件鉴定的成员,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公司内部相关部室或车间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3.3质量保证部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4.3.4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办理出差事宜并参与首件 鉴定。 4.4 在公司内部进行首件鉴定 4.4.1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时,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 组织进行首件鉴定,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4.2对一般外购、外协产品进行首件鉴定时,首件进厂后,由物资部、市 场部相关业务员填写报检单报质量保证部,由质量保证部组织首件鉴定工作。 4.4.3对工厂自制的一般加工件、组装件进行首件鉴定时,由生产车间操作 人员在首件完成后向质量保证部报检,质量保证部组织进行首件鉴 定。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基础知识50要点

1.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 2.1988年,我国原商检部门最早将这一编码制度应用于原产地证的签发管理中。我国海关 已于1992年1月1日开始以H.S编码为基础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制》 3.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依法承担的责 任 4.FOB、CFR、CIF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FCA、CPT、CIP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 输,同样适用陆运空运等多联方式 5.我国自1959年起以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在1991年起采用现代米制。 6.条形码是快速、准确的进行商品信息交流和物流控制的现代化手段。目前,条形码被世 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 7.商品的品质是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官形态的综合,是反映商品满足使用者明确和隐含需 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 8.我国法律规定在国内销售的商品不得使用中性包装。 9.商检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行为,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10.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 实现。《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两项 1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节、仲裁、诉讼 12.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 的安全,有意地、合理的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的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受益的各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13.代为求偿权,又称“利益转让”活简称“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立法共同承担的一项 债权转移制度。代位求偿权仅适用于财产保险 14.《检验证书》,适用于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入境货物和报检人要求或交接。结汇。结算 需要的入境货物。 15.销售服务过程包括进货验收、入库存放、提货搬运、商品陈列、装配调试、包装服务、 维修退货等内容。这一过程中工作质量最终影响商品非自身质量的优略。因此,商品良好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质量已被视为商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16.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签署的运输契约,

调解卷宗(标准格式)

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卷宗 卷名: 卷号: 人民调解员:调解日期: 2015.4.1 立卷人:立卷日期: 2015.4.16 保管期限:短期 备注:

卷内目录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 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 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纠纷简要情况: 当事人申请事项1、 2、 3、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年月日 -1-

时间 地点 参加人 被调查人 记录:我们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xxx 、xxx ,应xxx申 请,来调解xxx与你有关的邻里纠纷,现依法对你展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的规定,你享有下列权利:(1)选择 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3)要求 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同时,你要履行下列义务:(1)如实陈述纠纷实事;(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请问你听清楚没有?有问题没有? 被调查人xxx:听清楚了,没有问题。 调查人: 被调查人xxx : 调查人: 被调查人xxx: 调查人(签名) 被调查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2-

时间 地点 参加人 被调查人 xx 性别:,年龄:,现住 记录:我们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xxx、xxx,应xxx申 请,来调解xxx与你有关邻里纠纷,现依法对你展开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的规定,你享有下列权利:(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同时,你要履行下列义务:(1)如实陈述纠纷实事;(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请问你听清楚没有?有问题没有? 被调查人xxx:听清楚了,没有问题 调查人: 被调查人xxx: 调查人: 被调查人xxx:。 调查人(签名) 被调查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3-

人民调解卷宗范本58571

XX区XX街道XX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卷宗 卷名:彭某与徐某之间损害赔偿纠纷 卷号:平X(县市区)X (乡镇街道) X(村居社区)人调字【2007】8号人民调解员:化解何协调解日期:2007年7月7日-7月15日立卷人:何协立卷日期:2007年8月13日 保管期限:长期 备注:

卷内目录 序号文书名称页号备注 1 人民调解申请书 或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1-3 2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4-10 3 人民调解证据材料 4 人民调解记录11-16 5 人民调解协议书 或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17 6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18 7 司法确认有关材料 8 河南省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19-20 9 卷宗情况说明21 10 封底22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彭某性别男民族汉年龄26 职业或职务某通讯公司职员联系方式90 单位或住址本市某街某某小区3-1号 被申请人姓名徐某性别女民族汉年龄64 职业或职务某单位退休职工联系方式01 单位或住址本市某某路某小区12号 纠纷简要情况2006年11月20日上午九点半左右,申请人乘坐的83路公交车 到达本市水西门公交站,申请人从后车门下车后发现被申请人摔倒在地,于是便上前帮扶,后协助其家人将被申请人送至医院,但事后被申请人认为是申请人将其撞倒,并向申请人索要巨额赔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请求调解。 当事人申请事项1、对于被申请人的主张无赔偿义务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礼道歉 3、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彭某

2007 年7 月7 日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徐某性别女民族汉年龄64 职业或职务某单位退休职工联系方式01 单位或住址本市某某路某小区12号 被申请人姓名彭某性别男民族汉年龄26 职业或职务某通讯公司职员联系方式90 单位或住址本市某街某某小区3-1号 纠纷简要情况2006年11月20日上午九点半左右,申请人在本市水西门公交站 等候83路公交车,车到站时被从车上冲下的被申请人撞倒在地,并导致申请人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若干,最后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现就医疗费及赔偿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请求调解。 当事人申请事项1、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共计13万元 2、向申请人赔礼道歉 3、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卷宗组卷顺序规范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卷宗组卷顺序规范 一、诉讼文书卷内容及排列顺序 1、卷内文书目录 2、立案决定书、立案通知书、不予立案通知书、破案告知书 3、传唤通知书 4、拘传证 5、拘留证 6、拘留通知书 7、延长拘留通知书(副本) 8、提请批准逮捕书 9、批准逮捕决定书 10.逮捕证 11、逮捕通知书 12、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13、要求复议意见书 14、提请复核意见书 15、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 16、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副本) 17、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18、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9、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20、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1、释放通知书 22、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 23、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 24、对保证人罚款复核决定书(副本) 25、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26、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27、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28、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副本) 29、保证书 30、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副本) 31、悔过书 32、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 33、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34、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 35、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 36、解剖尸体通知书 37、尸体检验报告书 38、鉴定聘请书 39、技术性鉴定资料(包括赃物估价) 40、鉴定结论通知书 41、回避决定书 42、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43、复议决定书

44、通缉令 45、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 46、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47、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副本) 48、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副本) 49、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副本) 50、起诉意见书 二、诉讼证据卷内容及排列顺序 1、卷内文件目录 2、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案 3、移送案件通知单 4、指定管辖决定书 5、犯罪嫌疑人的抓获经过和自首情况 6、现场勘查笔录 7、现场勘查图 8、现场勘查照片 9、检查笔录 10、侦查实验笔录 11、复验、复查笔录 12、搜查证 13、搜查笔录 14、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15、调取证据通知书

进出口检验鉴定资格考试试题

进出口检验鉴定资格考试试题(基础知识部分) (2010-05-14 23:07:43) 第一部分:判断题,每题0.5分(请用“T”表示正确,“F”表示错误) 1) 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 2) H.S编码是专为海关征税而建立的。 3) 所有的违约行为都导致违约责任。 4) 在国际贸易术语当中,FOB,CIR和CIP仅适合海运和内河运输,而FCA,CPT和CIF 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5) 我国自1959年起以米制作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从1990年开始采用现代米制。 6) 进出口属于进出口技术,应当向商务部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7)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和与资合公司的双重性质,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典型的合资性质。 8) 《海商法》中的船舶包括用于军事需要的船艇。 9) 责任保险担保只能限额给付。 10) 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11) 条形码是商品流通与国际市场的一种通用的国际语言,是商品身份证的国际统一编号。 12) 一船玉米,因高温潮湿在海运途中发霉变质,此种情况不在海上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内。 13) 在FCA、CPT和CIP条件下,其奉献的界定以货交承运人而定。 14) 商品的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 15) 我国法律规定,出口商品不得使用中性包装。 16) 我国关境是指除单独关境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 17) 海上保险合同是一种“限制性赔偿合同”。 18)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不行使而消灭。 19) 海商法是民法的一个特别法。 20) 我国的《海商法》适用于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及港口之间的货物及旅客运输以及船舶碰撞和海难救助等海上事故。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是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活动的基本法,它源于进出口商品检验活动,同时又服务于进出口商品检验。 22) 《商检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 23)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主要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从事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工作,其性质是商业性委托检验。 24) 进口商品装运前经检验可以替代按照规定对商品进口后进行的最终检验和验收。 25) 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当产地与出境口岸不一致时,出口商品可以直接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检验。 26) 合同履行的原则有适当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7)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和仲裁三种。 28) 所谓共同海损就是共同遭受的财产损失。 29)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任何海上事故,包括与海上航行有关的发生与内河或者陆上的事故。 30) 代位求偿权仅适用于财产保险。 3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是进出口货物,是指有形动产。

人民调解卷宗样本(最新版)要点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卷宗 卷名: 卷号: 人民调解员: 调解日期: 立卷人:立卷日期: 保管期限: 备注:

卷内目录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樊浩性别民族年龄 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被申请人: 姓名性别民族年龄 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纠纷简要情况:许岭军在其家后院修建厂房,该厂房现在正在建造地基,地基铺垫较高,建成后如遇雨季,将导致樊浩家院内排水不畅,且该厂房为加工机器,噪音较大,影响樊浩家日常休息,请求调解 当事人申请事项1、停止许岭军修建厂房,将较高地基与路面齐平 当事人申请事项2、 当事人申请事项3、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年月日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许岭军性别民族年龄 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被申请人: 姓名性别民族年龄 职业或职务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纠纷简要情况:许岭军在自己家院内修建厂房,修建厂房对樊家无影响,与樊浩发生争执,请求调解。 当事人申请事项1、继续修建厂房 当事人申请事项2、 当事人申请事项3、 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申请 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年月日,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经当事人同意,调解之间的纠纷。 纠纷类型: 案件来源:①当事人申请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许岭军在其家后院修建机械加工厂房,樊浩担心影响自己日常生活,阻止许岭军施工,两家不能达成一致。 当事人(签名) 登记人 (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月日备注:此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

省级公安机关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省级公安机关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公安行政案件卷宗 一、公安行政案件卷宗分类 公安行政案件卷宗分治安处罚案卷(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强制措施案卷)、交通处罚案卷、消防监督检查处罚案卷等。 二、卷宗材料内容及排列顺序 (一)治安行政处罚案卷 1、基本材料 (1)卷内材料目录 (2)受案登记表 (3)证明案件来源的材料(报案材料、当场抓获材料、投案自首材料、工作中发现线索、其他单位移交材料等,包括移送案件通知书、当场盘问、检查笔录及继续盘问笔录等)(4)反映案件处理结果类文书(包括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治安调解协议书、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及涉外案件处理类文书等) (5)收缴、追缴或没收物品清单 (6)传唤证(按时间顺序排列) (7)对违法嫌疑人的询问笔录(与传唤证对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违法嫌疑人自行提供的书面材料 (8)对被侵害人及证人的询问笔录,或被侵害人、证人自行提供的书面材料 (9)检查证 (10)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 (11)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登记或扣押物品、文件等清单(按办案时间顺序

排列装订) (12)辨认笔录 (13)伤情鉴定,赃物或者被损坏物品估价证明等鉴定性结论 (14)违法嫌疑人户籍证明(包括网上人口信息查询记录等) (15)违法嫌疑人前科证明(包括电话查询记录等) (1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笔录(听证告知笔录) (17)违法嫌疑人书面申辩材料 (18)公安机关复核材料 (19)银行代收罚款凭证(回执) (20)行政拘留执行回执 (21)被行政拘留人员申请暂缓执行材料(包括申请书或申请人签字笔录,以及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行政诉讼状等) (22)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担保人保证书 (23)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 (24)退还保证金通知书或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25)调解赔偿所依据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物品发票等等)(26)送达、告知类文书(包括鉴定结论、行政处罚决定等) (27)收缴后的物品作销毁或移交有关部门的记录 (28)各类内部呈请审批表(包括继续盘问、延长继续盘问、传唤、检查、行政处罚等内部呈批表) (29)、执法质量评析报告 (30)、其他需要保存的材料 2、举行听证的案件,应当在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之后增加以下材料: (1)当事人书面听证申请 (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

首件鉴定

首件鉴定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模块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首件鉴定是对试生产的首件按设计图样和工艺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的过程和成品检查,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 2.范围 公司应对能代表首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的范围: A、试制产品 B、在生产定型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件,不包括标准件、借用件。 C、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件; D、顾客在合同中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 3.引用标准: GJB908A-2008 《首件鉴定》 GJB 9001B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职责: 4.1技术部编制《首件鉴定目录》;生产部负责填写《首件记录》;质量部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4.2《首件鉴定报告》由首件鉴定小组填写,首件鉴定小组组长签字。参加首件产品鉴定的人员应对鉴定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首件鉴定的程序 5.1首件鉴定范围的确定 公司应按照1确定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零件,并编制《首件鉴定目录》,具体列出需鉴定的零件号、版次、名称等。对于采用相同的生产过程和方法且具有相同特性的产品的首件鉴定可选择有代表性的产品进行。 对于A、B、C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技术部编制并经质量部门会签。 对于D的鉴定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质量部门编制,经顾客会签。 5.2标识

公司应对首件鉴定过程中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零组件的可追溯性。适用时,标识的范围应包括: A、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 B、随零件周转的过程流程中上作“首件”标识; C、首件零件作“首件”标识或挂“首件”标签; D、产品检验记录上作“首件”标识; 5.3生产过程的检验 公司应根据《首件鉴定目录》安排首件生产过程的检验,在首件生产过程中按2.2的要求实施检验。 5.4产品的检验 公司应按2.3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检验原始记录完整,并按检验原始记录填写《首件鉴定检验报告》。 5.5重新首件鉴定 首件鉴定不合格时,组织应查明不合格的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按3.3和3.4的要求重新进行首件鉴定或针对不合格项目重新进行首件鉴定,记录最终的产品检验结果。 5.6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 5.6.1公司应按2的要求,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的结果进行全面的审查。 5.6.2审查人员 对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审查的组织工作应由质量部门负责,参加审查的人员应包括《首件鉴定目录》会签的部门代表。 当首件鉴定作为生产定型的一部分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对首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 5.6.3审查的依据和凭证 对生产过程检验结果的审查应依据其生产过程的作业文件对首件的过程流程卡、首件生产过程原始记录、特殊过程的作业文件、器材合格证明文件或零件配套表进行审查。 对产品检验结果的审查应依据其产品图样对《首件鉴定检验报告》进行审查。

人民调解卷宗样本

卷宗目录

调解申请书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和职务): 纠纷事实及申请事项: 特申请通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签名)登记日期年月日 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告知书 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当事人,请当事人认真阅读并签字。 一、人民调解工作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道德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人民调解工作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如一方反悔或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就本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人民调解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打击、压制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四、当事人的权利; (一)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二)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五、当事人的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二)遵守调解规则; (三)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当事人阅读后签字:

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月日 调查笔录 时间:年月日地点: 事由:纠纷参加人: 被调查人: 笔录: 被调查人(签名)调查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调解笔录 时间:地点: 事由:纠纷参加人: 当事人: 笔录: 当事人(签名)调解员(签名) 参加人(签名)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侦侦案件卷宗侦侦序装 侦侦文侦卷;正卷一,卷侦序装序号法律文侦名称1卷宗封面 2卷文件目侦内 3犯罪嫌疑人照片;包括侦位犯罪中直接侦侦的主管人侦和其他直接侦任人侦的照片, 4犯罪嫌疑人身侦明;包括自然人主的侦籍及特殊身的侦明~侦位主的身侦明及法定代表人、份体份体份 直接侦侦的主管人侦和其他直接侦任人侦在侦位的任侦、侦侦、侦侦侦限的侦明, 5移送案件通知侦 6指定管侦定侦决 7接受刑事案件登侦表 8不予立案通知侦;副本,、侦侦定侦、侦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侦、不立案理由侦明侦、通知立案侦决 9立案定侦决 10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侦回避的侦面材料或相侦侦侦、回避/侦回申侦回避定侦;副本,、事人及其法决当 定代理人不服侦回申侦回避定的侦侦申侦材料、侦侦定侦决决 11拘侦侦 12拘留侦、拘留通知侦;副本,、延侦拘留期限通知侦;副本,13提侦批准逮捕侦、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定侦、要求侦侦意侦侦、侦侦定侦、提侦侦核意侦侦、侦核定侦决决决

14逮捕侦、逮捕通知侦;副本, 15重新侦算侦侦侦押期限通知侦 16提侦批准延侦侦侦侦押期限意侦侦;副本,、批准或不批准延侦侦侦侦押期限定侦、延侦侦侦侦押期限通知侦;副决 本, 17侦更强制措施通知侦;副本,、侦放通知侦 18取保候侦定侦;副本,、取保候侦保侦侦或收取保侦金通知侦;回侦,、侦令具侦悔侦通知侦;副本,、悔侦侦、侦决 保侦人侦款定侦;副本,、侦保侦人侦款侦核定侦;副本,、收保侦金定侦;副本,、收保侦金通知侦决决没决没 ;回侦,、收保侦金侦核定侦;副本,、解除取保候侦定侦;副本,、退侦保侦金定侦;副本,、退侦没决决决 保侦金通知侦;回侦, 19被侦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侦、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侦的律侦申侦取保候侦的侦面材料、属 不予取保候侦通知侦;副本, 20侦侦居住定侦;副本,、解除侦侦居住定侦;副本,决决 21侦人大代表、政侦委侦采取强制措施的侦可侦明材料或侦告、通侦材料22省侦公安机侦同意侦外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留侦照的批侦文件国扣23安排律侦侦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侦、涉密案件聘侦律侦定侦;副本,、准予侦涉密案件在会决会 押犯罪嫌疑人定侦;副本,、不准予侦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定侦;副本,决会决 24解剖尸通知侦;副本,、尸侦侦侦告侦体体

商品检验鉴定人员文档

商品检验鉴定人员文档 Document of commodity inspection and appraisal perso nnel 编订:JinTai College

商品检验鉴定人员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自我鉴定是个人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 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的一个自我总结。篇幅短小,语言概括、简洁、扼要,具有评语和结论性质。本文档根据自我鉴定内容要求展 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 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针对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行业的新情况,根据培养 检验鉴定新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动行业发展的需要,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组织编写了这套进出口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分上、下两册,上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基 础知识》是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密切相关的经济基础知识,共3篇18章。下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实务》是进出 口 天堂ii初章战乱魅影 新浪招商引资征代理商 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理论和实务基础知识,共两篇8章。 该书涉及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中各方面的知识,是 迄今为止比较系统和全面介绍该业务领域相关经济和理论基础

知识以及工作程序和方法等实务知识的一套业务培训教材。由于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对象广泛,检验专业技术差异很大,难以在一本书中全部介绍,因此本书内容仅限各专业共同要求掌握的知识,使得本书具备了很强的通用性和广泛的适用性。 该书可作为检验鉴定人员的业务培训教材和自学教材。 该书定价(上、下册):70.00元 邮购价:80.00元 咨询电话:(010)xxxxxxx 关于20xx年度第一次全国进出口商品 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于20xx年5月26日举行20xx年度第一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 20xx年度第一次资格考试采取计算机化考试形式,全部考试科目通过计算机操作进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评分标准、闭卷考试。

刑事侦查卷宗

刑事侦查卷宗 (诉讼文书卷) 案件名称:涉嫌危险驾驶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姓名: 立案时间: 20 年月日 结案时间: 20 年月日 立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警大队办案人: 立卷人: 审核人: 本案共叁卷第贰卷共页

卷内文书目录

犯罪嫌疑人的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犯罪嫌疑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承办人: 单位: 时间:

正本交被取保候审人,副本附卷,存根备查。

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进人等场所; (二)不得与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等活动; (四)将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本告知书已收到。 被取保候审人: 年月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 我叫,性别,年龄,现住,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与犯罪嫌疑人是关系。 我自愿做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法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我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监督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及中小学、幼儿园等场所; (二)不得与本案其他罪犯嫌疑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儿童相关的教学等活动; (四)将护照、港澳通行证、车辆驾驶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此致 公安局 保证人 年月日 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保证人

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

第一篇国际贸易实务基本知识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 1、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 2、有关贸易术语的三个国际贸易惯例(名称、基本内容、作用、适用范围) 3、传统的三大贸易术语:卖方共同的基本义务有哪些、不同之处又有哪些、买方的义务是 什么、风险的划分点是什么、术语的变化情况(装船费和卸货费的负担) 4、新贸易术语:卖方的共同义务有哪些、不同之处又有什么、风险的划分点 5、传统的贸易术语与新贸易术语有哪些区别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特征(4个) 7、国内法、国际条例、国际惯例的适用范围、约束力和有效性 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3个) 9、合同的基本内容(合同标的、商品价格、买卖双方的义务、争议的预防和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10、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义务 11、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三种形式(口头、书面、行为表示) 第三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 12、商品品质的定义 13、品质公差的含义、主要适用对象 14、品质机动幅度的含义、只要适用对象、实践中规定这种幅度的方法有哪三种 15、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实物表示和文字说明表示,这两种表示方法还可细分为什么)、 16、商品的度量衡制度有哪四种,其主要的单位是什么、适用的国家有哪些 17、商品的质量表示方法(2种):以个数表示和以度量衡单位表示,在这里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最基本的单位换算 18、计算重量的方法(5种)、它们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19、要重量掌握公式的计算、去年考试已出现 20、商品包装的分类:按包装方式分(3种)、按包装的作用分(2种) 21、包装包装运输标志的分类和作用 22、佣金和折扣的区别 23、含佣价的计算公式 24、折实价的计算公式 25、出口商品成本核算的两个主要指标(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出口盈亏率) 26、出口商品换汇成本的计算公式 27、出口盈亏率的计算公式 第四章国际贸易的运输和保险 28、国际贸易的运输方式的种类 29、海洋运输的分类(班运运输和租船运输)、班轮运输的特点:(四定一负责) 30、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运输单据种类 31、海运提单的作用(除具有运输契约和货物收据的作用外,它还代表了一种物权,除多式联运单据的抬头是不定抬头货指示性抬头时也具有这么一种物权作用外,其他单据都不具有这种作用) 32、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装运时间、装运港和目的地、能否分装和转运、滞期和速遣条款) 33、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的风险、保障的损失和保障范围) 34、保障的风险分类: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 基础知道个人总结

检验鉴定考试-基础知识个人总结 1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 1.FOB、CFR、 CIF、 FCA、CPT和CIP六个主要贸易术语概念;买卖双方基本义务;不同术语对买卖双方在风险、责任和费用等方面的具体义务;术语变形情况。 答案: FOB是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要指明装运港的名称,如FOB NINGBO CHINA.它是指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 CFR是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卖方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费用和运费,就算完成交货。 CIF是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加运费,指卖方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此外,卖方还必须办理海运货物保险。 FCA是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是指卖方只要将已经过出口清关的货物在指定地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 CPT是Carrier Paid to ,运费付至,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并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而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由买方承担。 CIP 是 Carrier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是指卖方向其指定承运人交货,并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负责办理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而买方承担交货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 总结:1.运输方式不同。FOB、CFR、CIP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FCA、CPT、 CIP不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同样适合陆运空运等多式联运方式。 2.交货和风险转移地点不同。前三种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后三种因不同运输方式和约定而定,其风险的界定以货交承运人为界。 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前三种,如果租船方式,买卖双方应明确装卸费用由哪方负担,而后三种的装卸费用由承运人负担。 4.运输单据不同。前三种,卖方一般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而后三者,卖方提供的单据则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有提单、铁路运单、公路运单、航空运单等多式联运单据。 2.国内法、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适用范围、约束力和有效性。 答案:国内法。我国按照国际通行的法律与惯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自主选择处理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于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一般而言,我国的国际贸易买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应符合双方所在国家政府间所缔结的有关条约和规定。。其中与我国最密切的是1998年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不是法律,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只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使用某一惯例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但是,国际惯例对国际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交易双方未对某一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常常会引用国际惯例来进行判决或裁决。

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诉讼文书卷(正卷一)装卷顺序 前款第十一至二十项所列内容仅为装订的一般顺序,实践中可按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先后排序。对一案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按人头分别单立诉讼文书卷;其中不能拆分的材料,如立案

类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等,装入主要犯罪嫌疑人卷内或复制后分别装入各卷。技术性鉴定材料较多的,可单独立卷。 诉讼证据卷(正卷二)装卷顺序 对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或多起案件,材料较多的,可对每个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及相关文书,分别立卷;对其他材料,以每起案件为一个完整的组成部分,分别立卷。 视听资料不能装订入卷的,放入资料袋中随案卷移送起诉。 实物证据不能装订入卷的,应拍成照片入卷。

侦查工作卷(副卷一)装卷顺序

侦查保密卷(副卷二)装卷顺序 第九条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在补充侦查完毕后,应另设补充侦查卷,连同原案卷一并移送起诉。 补充侦查卷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补充侦查决定书; (四)补充侦查事项或提纲; (五)补充侦查报告书; (六)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 装订案卷的要求: (一)卷装订统一按照A4纸规格进行,对纸张规格不一的文书材料及其他不便装订的材料要用胶水裱糊或折叠压平,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未留装订线的应加边。 (二)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的文书材料,不能重新制作的,应将原件复制一份,复制件放在原件之后一并入卷。 (三)每册卷宗以不超过200页(厚度为2厘米左右)为宜,超出200页的应分卷装订。 (四)卷内文书材料张次统一使用黑色铅笔编写,用阿拉伯数字顺序标注在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空白面不编号。 (五)诉讼卷的封面和封底统一使用公安部规定的牛皮纸规格和式样,侦查卷的封皮统一使用公安档案部门规定的无酸卷皮规格和式样。 (六)装订案卷要做到整齐、美观、坚固、不压字、无金属物品,采用三孔一线法装订,结头在背后中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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