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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

医用氧
医用氧

医用氧国家标准

ICS 71.100.20

G 86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982-1998

医用氧

Oxygen supplies for medicine

1998-10-19发布1999-04-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GB 8982-1998

前言

本标准是对 GB 8982-1988《医用氧气》、GB/T 8986-1988《医用氧及航空呼吸用氧气检验方法》的修订。

此次修订,保留了 GB 8982-1988 和 GB/T 8986-1988 的主要相关技术内容,但适用范围增加液态氧,同时增加有关液态氧的抽样、包装、储运等技术内容;技术要求中水分含量的表示改为用露点;气态酸和碱的测定中,指示液增加甲基红与溴麝香草酚蓝的混合液。

本标准等效采用TOCT 5583-1978《工业用和医用气态氧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GB8982-1988,GB/T 8986-1988。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西南化工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学工业部西南化工研究院、成都航空四站总厂、华西医科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鹏云、汪晓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982 -1998 医用氧代替 GB 8982-1988

Oxygen supplies for medicine GB/T 8986-1988

1 范围 1]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氧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包装、标志等。本标准适用于由低温法分离空气而制取的气态氧和液态氧,主要用于呼吸和医疗目的。

分子式:O2

相对分子质量:31.999(按1995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5099-1994 钢质无缝气瓶

GB/T 5832.2-1986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露点法

GB/T 6681-1986 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eqv ISO 3696:1987)

GB 7144-1986 气瓶颜色标记

GB 11640-1989 铝合金无缝气瓶

GB 14193-1993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 14194-1993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T 14953-1994 纯铜线

GB 50030-1991 氧气站设计规范

JB 6897-1993 低温液体槽车

JB 6898-1993 低温液体储存设备使用安全规范

3 要求

以低温精馏法制取的氧,若随后在采用氟塑料等或其他未经医疗监察部门检验合格的材料制活塞密封的压缩机上进行压缩,禁止使用。

医用氧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2] ————————————————————

采用说明:

1]增加了液态氧。

2]水分用露点表示。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10-19批准 1999-04-01实施

GB 8982-1998

前言

本标准是对 GB 8982-1988《医用氧气》、GB/T 8986-1988《医用氧及航空呼吸用氧气检验方法》的修订。

此次修订,保留了 GB 8982-1988 和 GB/T 8986-1988 的主要相关技术内容,但适用范围增加液态氧,同时增加有关液态氧的抽样、包装、储运等技术内容;技术要求中水分含量的表示改为用露点;气态酸和碱的测定中,指示液增加甲基红与溴麝香草酚蓝的混合液。

本标准等效采用TOCT 5583-1978《工业用和医用气态氧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GB8982-1988,GB/T 8986-1988。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西南化工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学工业部西南化工研究院、成都航空四站总厂、华西医科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鹏云、汪晓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982 -1998 医用氧代替 GB 8982-1988

Oxygen supplies for medicine GB/T 8986-1988

1 范围 1]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氧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包装、标志等。本标准适用于由低温法分离空气而制取的气态氧和液态氧,主要用于呼吸和医疗目的。

分子式:O2

相对分子质量:31.999(按1995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5099-1994 钢质无缝气瓶

GB/T 5832.2-1986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露点法

GB/T 6681-1986 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eqv ISO 3696:1987)

GB 7144-1986 气瓶颜色标记

GB 11640-1989 铝合金无缝气瓶

GB 14193-1993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 14194-1993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T 14953-1994 纯铜线

GB 50030-1991 氧气站设计规范

JB 6897-1993 低温液体槽车

JB 6898-1993 低温液体储存设备使用安全规范

3 要求

以低温精馏法制取的氧,若随后在采用氟塑料等或其他未经医疗监察部门检验合格的材料制活塞密封的压缩机上进行压缩,禁止使用。

医用氧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2] ————————————————————

采用说明:

1]增加了液态氧。

2]水分用露点表示。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10-19批准 1999-04-01实施

GB 8982-1998

前言

本标准是对 GB 8982-1988《医用氧气》、GB/T 8986-1988《医用氧及航空呼吸用氧气检验方法》的修订。

此次修订,保留了 GB 8982-1988 和 GB/T 8986-1988 的主要相关技术内容,但适用范围增加液态氧,同时增加有关液态氧的抽样、包装、储运等技术内容;技术要求中水分含量的表示改为用露点;气态酸和碱的测定中,指示液增加甲基

红与溴麝香草酚蓝的混合液。

本标准等效采用TOCT 5583-1978《工业用和医用气态氧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GB8982-1988,GB/T 8986-1988。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西南化工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化学工业部西南化工研究院、成都航空四站总厂、华西医科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鹏云、汪晓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982 -1998 医用氧代替 GB 8982-1988

Oxygen supplies for medicine GB/T 8986-1988

1 范围 1]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氧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包装、标志等。本标准适用于由低温法分离空气而制取的气态氧和液态氧,主要用于呼吸和医疗目的。

分子式:O2

相对分子质量:31.999(按1995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5099-1994 钢质无缝气瓶

GB/T 5832.2-1986 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露点法

GB/T 6681-1986 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eqv ISO 3696:1987)GB 7144-1986 气瓶颜色标记

GB 11640-1989 铝合金无缝气瓶

GB 14193-1993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 14194-1993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GB/T 14953-1994 纯铜线

GB 50030-1991 氧气站设计规范

JB 6897-1993 低温液体槽车

JB 6898-1993 低温液体储存设备使用安全规范

3 要求

以低温精馏法制取的氧,若随后在采用氟塑料等或其他未经医疗监察部门检验合格的材料制活塞密封的压缩机上进行压缩,禁止使用。

医用氧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2] ————————————————————

采用说明:

1]增加了液态氧。

2]水分用露点表示。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10-19批准 1999-04-01实施

GB 8982 -1998

表1 技术指标

项目指标

氧含量,10-2,V/V ≥ 99.5

水份含量(露点)℃≤ -43

二氧化碳含量按规定方法试验合格

一氧化碳含量按规定方法试验合格

气态酸性物质和碱性物质含量按规定方法试验合格

臭氧及其他气态氧化物按规定方法试验合格

气味无异味

注:液态氧不规定水分指标。

4 检验规则 1]

4.1 医用氧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医用氧合格。

4.2 瓶装医用氧气按批量抽样。一个操作班连续生产的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2%的样品进行检验。当批量少于100瓶时,抽取样品数不得少于2瓶;多于200瓶时,抽样不得少于5瓶。

当检验结果有一瓶不符合本标准任何一项要求时,则应在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检验。重新检验结果仍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4.3 液态氧从每个充装容器的液相取样,蒸发为气态后检验。若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该产品不合格。

4.4 用户和生产厂对产品质量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双方共同检验或提请仲裁。

5 试验方法

5.1 氧含量的测定

5.1.1 方法和原理

氧含量的测定采用铜氨溶液吸收法。取100mL样品气在吸收瓶中和吸收液接触,氧经反应被吸收,根据样品气体积的减少测定氧含量。

5.1.2 试剂和材料

氯化铵:分析纯;

氨水:分析纯,25.0*10-2一28.0*10-2 (m/m)水溶液;

蒸馏水:本试验方法所用水均符合GB/T 6682三级水的规定;

混合液:将600g氯化铵溶于1000mL蒸馏水中,加入1000mL氨水,混合均匀。真空活塞脂;

铜丝圈:用直径为1mm符合GB/T 14953 要求的T2号铜丝,绕于直径5mm的棒上,然后取下剪成10mm长的小段.

——————

采用说明:

1】增加了液态氧的内容,但未采用管道氧的内容。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10-19批准 1999-04-01实施

GB 8982 -1998

5.1.3 仪器

氧气分析仪如图1所示,量气管和吸收瓶加工图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

5.1.4 准备工作

将氧气分析仪的各部件,如图1用橡皮管连接起来,给三通活塞涂上真空活塞脂。用铜丝圈装满吸收瓶,往水准瓶里注入混合液,转动三通活塞,使量气管与吸收瓶相通,用水准瓶的升降使量气管、毛细管、吸收瓶及所有管道充满混合液,共需混合液约550m1。

调节液封瓶中的液面至适当位置。关闭活塞,放低水准瓶,若量气管里液位不降低说明仪器不漏气.

5.1.5 测定

转动三通活塞,使之与吸收瓶相通,降低水准瓶,将吸收瓶中的残留气体导入量气管中.

转动三通活塞,使量气管与大气相通,升高水准瓶,使液体充满活塞支管顶端。关闭三通活塞。

通过连有橡皮管的减压阀从氧气瓶内采样,采样应符合GB 6681的规定。先用较大气流吹除阀门及管道0.5min,再调至分析所需流量吹洗1min.

将通着样品气的橡皮管连接于三通活塞支管上,迅速打开三通活塞,使样品气稍微超过量气管零刻度,立即用手指压紧连接水准瓶与量气管的橡皮管,迅速拆除取样用橡皮管。把水准瓶的液面与量气管的零刻度对齐,微松压紧的橡皮管,使量气管中的液面至零刻度时再压紧。

转动三通活塞,使量气管与吸收瓶相通,慢慢举起水准瓶,使气样全部进入吸收瓶,关闭三通活塞.

小心而充分地振荡仪器3min,打开三通活塞,将气体慢慢地返回量气管,当吸收液刚进入量气管时关闭活塞,举起水准瓶,使其液面和量气管里的液面对齐,这时量气管里液面相应的刻度即为试样中氧气的体积百分含量。

使量气管里未被吸收的气体再次进入吸收瓶重新吸收,直到相邻两次分析结果之差不超过0.05%为止。

注:

1 必须经常注意加满铜丝圈,使样品气充分与铜丝接触.

2 吸收液在吸收数十个样品气后失效,于初发黄时更换.更换时要留旧溶液五分之一左右.

——————

采用说明:

1】增加了液态氧的内容,但未采用管道氧的内容。

GB 8982 -1998

5.1.6 结果处理

同一样品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应超过0.05%,其算术平均值为最后测定结果。

5.2 水含量的测定1】

按GB/T 5832.2的规定进行测定。

5.3 二氧化碳的测定

5.3.1 试剂和溶液

氢氧化钡:分析纯,5*10-2 (m/m)水溶液(吸收液)。将5g氢氧化钡溶于100m1水中,迅速用密滤纸过滤溶液,并保存在用塞子密闭的瓶子内。塞子插入一根玻璃管,另一端与盛有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溶液的瓶子连接。

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为了清除其中的二氧化碳,将水煮沸30min,至放出大气泡。

在冷却和保存时,要防止水受大气中所含二氧化碳的污染。

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分析纯2*10-1 (m/m)水溶液.

碳酸氢钠:分析纯,4*10-4 (m/m)水溶液。将0.04g碳酸氢钠溶于100mL水制成.

5.3.2 仪器

分度移液管,容量1mL;

孟氏气体洗涤瓶:额定容量100mL;

气体流量计;

量筒:容量100mL.

5.3.3 准备工作

将带有减压阀的医用氧气钢瓶与气体洗涤瓶以及气体流量计连接起来。

用被分析的氧气吹除洗涤瓶1—2min.

5.3.4 测定

往气体洗涤瓶内注入100mL澄清的氢氧化钡溶液.

在15-20min内,让1000mL氧气通过吸收液.

在盛有100mL氢氧化钡溶液的气体洗涤瓶内加入1mL碳酸氢钠溶液制备成标准比浊溶液.

用目视比色法比较吸收液与标准比浊溶液。若通过氧后的吸收液浊度不强于标准比浊溶液的浊度,则认为医用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符合要求.

5.4 一氧化碳的测定

5.4.1 试剂和溶液

氨水:分析纯,1*10-1 (m/m)水溶液;

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硝酸银:分析纯;5*10-2 (m/m)氨溶液.将5g硝酸银溶于100mL水中,在不断搅动下往溶液中逐滴加入氨溶液,直至残余物不再溶解,溶液过滤后,用暗色玻璃瓶密封避光保存。

5.4.2 仪器

按5.3.2规定准备.

5.4.3准备工作

按5.3.3规定进行.

5.4.4 测定

在30一35min内,让2000mL氧气通过盛有100mL热的硝酸银氨溶液的洗涤瓶.观察溶液

——————

采用说明:

1】只采用了露点法。

GB 8982 -1998

颜色,若仍然无色透明,说明分析试样中不含一氧化碳.

5.5 气态酸和碱含量的测定1]

5.5.1 试剂和溶液

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盐酸:分析纯,O.01mol/L的溶液;

60%的无水乙醇溶液;

20%的无水乙醇溶液;

甲基红指示剂:0.2%的无水乙醇溶液。将0.2g甲基红溶于100mL无水乙醇(60%)溶液制成;

溴麝香酚蓝指示剂:0.1%的酒精溶液。将0.1g溴麝香酚蓝溶于100mL无水乙醇(20%)溶液制成。

5.5.2仪器

按5.3.2规定准备.

5.5.3准备工作

按5.3.3规定进行.

5.5.4 测定

5.5.4.1甲基红指示剂法

往三个有编号的气体洗涤瓶内各注入100mL水.

往每个瓶内加入4—6滴甲基红溶液。

用移液管往2号瓶加入O.2mL盐酸溶液,往3号瓶加入O.4mL盐酸溶液.

在30-35min内,让2000mL氧气通过2号瓶内的溶液.

将2号瓶的溶液颜色与1号瓶和3号瓶的溶液颜色加以比较。若2号瓶中溶液的颜色不同于1号瓶中溶液的黄色而呈粉红色,则认为医用氧气中气态碱含量符合要求;若2号瓶中溶液的粉红色淡于3号瓶中溶液的粉红色,则认为氧气中气态酸含量符合要求。

5.5.4.2 甲基红与溴麝香草酚蓝混合指示剂法

取甲基红指示液与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各0.3mL,加入400mL蒸馏水,煮沸5min,放冷。

往三个有编号的气体洗涤瓶内各注入100ml冷却后的溶液。

用移液管往2号瓶加入0.2mL盐酸溶液,往3号瓶加入0.4mL盐酸溶液。

在30-35min内,让2000mL氧气通过2号瓶内的溶液。

将2号瓶的溶液颜色与1号瓶和3号瓶的溶液颜色加以比较。若2号瓶中溶液的颜色不深于1号瓶中溶液的绿色,则认为医用氧气中气态碱含量符合要求;若2号瓶中溶液的颜色淡于3号瓶中溶液的红色,则认为氧气中气态酸含量符合要求。

两种方法具有同等效力。

5.6 臭氧及其他气态氧化物含量的测定

5.6.1 试剂和溶液

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碘化钾:分析纯;

可溶性淀粉:分析纯;

淀粉与碘化钾的混合溶液:将0.5g碘化钾溶于95mL加热的水中,然后将0.5g 淀粉与5mL

————————

采用说明:

1】增加了溴麝香草酚蓝指示剂法。

GB 8982 -1998

冷水混合后,在搅动的情况下将混合物慢慢注入沸腾的碘化钾溶液内,烧煮2-3min;

乙酸:分析纯。

5.6.2仪器

按5.3.2规定准备。

5.6.3 准备工作

按5.3.3规定进行。

5.6.4 测定

往气体洗涤瓶内注入l00mL新配制的淀粉与碘化钾的混合溶液,加入一滴乙酸. 在30—35min内让2000mL氧气通过气体洗涤瓶.

观察洗涤瓶中的溶液,若仍保持无色,说明被分析试样不含臭氧和其他气态氧化剂,则认为氧符合要求.

5.7 气味的测定

通过嗅觉器官测定气味.微开瓶阀,若流出的氧气无异味,则认为产品符合要求。

6包装、标志、安全1]

6.1 包装容器

充装、储运气液氧的气瓶应符合GB 5099和GB 11640的规定。

充装、储运液态氧的容器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JB 6897的规定。瓶装氧气在出厂前应检查瓶嘴、瓶阀螺纹连接处以及瓶阀阀杆处无泄露,并戴上瓶帽和防震圈。

6.2 充装

6.2.1 气态氧

气态氧充装应符合GB 14194的规定.充装医用氧的气瓶在首次充装或经水压试验之后对气瓶需进行加热抽真空处理.

在确认气瓶内氧气温度与环境温度相等后,用不低于2.5级的压力表测量气体压力,在20℃时充装压力应为(15.0±0.5)MPa.

在20℃、101.3KPa状态下,气瓶中气态氧的体积V2(m3),按式(1)计算:

V2=K*V3 (1)

式中:K—氧气体积换算系数,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V3—氧气气瓶的水容积,L。

6.2.2 液态氧

液态氧充装应符合GB 14193的规定。

液态氧的质量换算为20℃、101.3KPa状态下气态氧的体积V2(m3),按式(2)计算:

V2=m*1000/1.331 (1)

式中:m—液态氧的质量,t;

1.331—氧气的密度,Kg/m3 .

6.3 标志

氧气气瓶的钢印标记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氧气气瓶漆色标记应符合GB 7144的规定。

氧气气瓶运输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

包装医用氧的容器应标上黑色的“医用氧”字样。

6.4 安全

GB 8982 -1998

6.4.1 氧气气瓶的安全使用、运输和贮存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低温液体储存设备的安全使用应符合JB 6898的规定。

6.4.2 氧气是无色、无味、无嗅、五毒、不然的气体,是强氧化剂,能助燃,存放氧气气瓶的库房严禁存放强还原性的气体,如氢等。存放时,氧气应与其他危险气体、腐蚀性物质隔离。

6.4.3 存放氧气瓶的库房要远离热源和火源,远离居民集中的生活区域。库房与有关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 GB 50030规定。库房的地面、屋顶、四周的围墙的材料具有良好的阻燃效果,配合良好的通风设施。

6.4.4 检修和工艺处理盛氧容器之前,必须用干净空气或氮气吹除所有内部空间,只有当容器中氧气的体积浓度降到23*10-2 以下,才允许开始工作。

6.4.5 装医用氧气的容器,禁止用于充装其他气体,禁止进行可能污染其内表面和损害产品物理和化学指标的任何作业。

6.4.6 在富氧环境下(氧含量≥23*10-2),不准使用明火。

6.5 合格证

医用氧出厂时应附有质量合格证,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氧气的数量(m3)、压力(MPa)或质量(kg);本标准代号。

医用氧气的浓度区别与法规标准

医疗用氧的浓度区别与法规标准 医疗氧气是医院疾病预防与治疗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也是医院用气量最大的医用气体,是生命支持系统的重要构成。因氧气对人体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医疗急救上的应用,医疗氧气的供气方式与氧源方式逐步演变与发展。供气方式由起初的分散性供氧到如今的集中性供氧,医院供氧系统氧源方式也从单一的瓶装氧到如今的液氧、分子筛制氧三足鼎立,医院中心供氧整体朝着安全、自主、现代化不断更迭,泰瑞医疗等一批先进的氧业单位技术也在不断革新。 人体与临床氧浓度需求 氧是人体生理代谢的基本元素,构成人类形状的细胞和生命现象的中轴存在——大脑﹑心脏﹑肺以及维持它们的血液,离开氧气都无法继续活动。而且氧气含量的高低对人体的影响是非常直接、明显的。现今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在21%左右,当氧气含量过低时,人体会出现缺氧状态,严重缺氧时会危及生命;而当氧气含量过高时,也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损害,如果人呼吸的是纯氧,会引起“氧中毒”现象。所以从人体生理角度考虑,并不需要吸入高浓度氧气,一般吸入的是稀释后的氧气。

据泰瑞医疗了解,临床上对使用医疗氧气有着不同的需求,根据临床用氧的特点,可分为普通病床用氧、高压氧舱用氧、麻醉机呼吸机以及ICU病房用氧。 普通病床用氧一般是在常压状态下吸氧,多采用鼻塞给氧,有严重呼吸功障碍患者则采用面罩给氧、鼻导管给氧。主要用于疾病的治疗与预防,普通病人吸氧量为2.5-3L/min,氧气浓度一般控制在24%-35%。 高压氧舱是在加压状态下吸氧,以加压介质来说医用高压氧舱有两种:(1)氧气加压舱:用高浓度氧加压,稳压后病人直接呼吸舱内的氧,氧浓度一般是在80%以上。(2)空气加压舱:用空气加压,稳压后根据病情,病人通过面罩、氧帐,直至人工呼吸吸氧,氧浓度需控制在25%以下。高压氧舱氧源的选择在临床上没有明确限定,主要是要求瞬时用氧量大,氧气压力高。 麻醉机呼吸机以及ICU病房用氧对氧气供应的时间和压力要求相对较为严格。医药行业标准YY 0042-2007《高频喷射呼吸机》中规定呼吸机最高氧浓度是85%。为防止在治疗和抢救的过程,因吸入“纯氧”发生氧中毒,所有的呼吸机和麻醉机氧含量调整范围为21%-90%。 不论是从人体氧浓度还是临床氧浓度需求分析,医疗用氧的氧含量只要≧90%就可以满足缺氧的治疗与预防,因为瓶氧液氧与分子筛制氧的制氧原理不同,所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用氧与富氧空气的质量标准不同,标准主要是规范两大方面,一个是对于氧浓度的规定,另一个是对于杂质、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的规定,必须满足这两点要求,才是合法合规的医疗氧气。 医疗用氧的法规标准 1955年颁布《中国药典》之时,“氧气”一词便列入其中,但是对于医疗用氧一直没有明确的规范,随着医疗健康水平的提高以及用氧方式的发展变迁,医疗用氧的法规标准逐步完善。根据制氧原理的不同,目前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瓶氧、液氧的医用氧气制定,一类是针对分子筛制氧产出的富氧空气制定。

医疗机构——医用氧气管理制度

医用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相关规定:医用氧(包括液态氧和气态氧)实行药品批准文号管理;医用氧的采购和管理工作纳入各医院药剂科,严格按照药品管理。为了切实保证医用氧气质量,加强用氧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医用氧的采购验收: 1、购进医用氧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的经营企业购进具有批准文号的医用氧,医用氧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严禁购进工业氧。 2、采购部门应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建立医用氧供应商档案,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工商执照、销售人员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质量保证协议。 3.购进医用氧应有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医用氧进行验收,验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氧气瓶的压力等标识,并建立医用氧购进验收记录,严把医用氧的购进关。 二、医用氧的储存、保养及搬运: 1.氧气瓶存放的地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搬运及使用人员须注意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三、医用氧的使用

1.各用氧科室,根据使用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用空氧瓶向药剂科换取医用氧气瓶。用氧科室每周做一次医用氧计划并交药剂科汇总后统一采购。 2.科室领用的氧气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氧气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正确使用气瓶,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3.使用科室一旦发现气瓶有损坏或漏气等安全隐患,不得继续使用应立即告知药剂科给予更换,情况危急应报医院安全办,防安全事件发生。 4.药剂科对医用氧使用科室的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盘,发现遗失,由所在科室负责赔偿。

医用氧附录

医用氧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附录中所述医用氧是指空气经低温分离制备的液态氧、气态氧。 第二条本附录适用于医用氧工业化生产过程,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医用氧的处臵。 第三条其他医用气体的工业生产要求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原则 第四条医用氧的生产、贮存、运输、销售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取得相关证件。 第五条医用氧生产和质量控制须满足其质量及预定用途的要求,应当最大限度降低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及差错的风险。 第三章人员 第六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如化工、药学、化学、机械和工业工程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的医用氧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医用氧生产管理经验。 第七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如化工、药学、化学、机械和工业工程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医用氧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医用氧质量管理经验。 第八条从事医用氧生产的人员应定期接受医用氧相关知识培训,涉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有有效的并与医用氧生产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第九条应根据需要,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工作服和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章厂房与设备 第十条医用氧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应整洁。生产、质量检验、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应合理。 第十一条厂房应按医用氧生产工艺流程要求合理布局。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并有通风、照明、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设施。 应有足够的储存区域用于存放空瓶和不同阶段产品的气瓶(如待清洁、待充装、待检、合格、不合格等),不同储存区域应采用有效方法或明显标识区分,如:地标线、隔断、围栏和标志牌等。 第十二条医用氧充装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地面平整、耐磨防滑,并设臵专用更衣室;充装生产车间应与维修车间分开。 第十三条用于生产和检验用的设备、仪器应经定期确认和校准。 第十四条生产和检验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维护和维修应做好记录。生产设备的任何维护和维修工作不得影响医用氧的质量。 第十五条医用氧生产过程中的气体压缩设备禁止使用氟塑料材料制活塞密封的压缩机和水润滑压缩机。 第十六条用液态氧气化充装气态氧,必须使用低温液氧泵,加压气化后充装。 第十七条医用氧容器(槽车、储罐、气瓶等)应专用,且具有与其他气体容器区分的明显标识。容器应当编号管理,有安全效期标识,建立包括安全检定资料等相应档案。 第十八条医用氧充装应使用专用设备,充装夹具应有防错装装臵。

医用氧管理制度

医用氧管理制度(RCYGL)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RCYGL---001) ⑴、负责主持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 任务做到令行禁止。 ⑵、负责安全生产及保供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满足生 产对各种能源介质供应的需要。 ⑶、负责公司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经济运行工作。以最低的成 本投入,保证全公司的介质需求。 ⑷、负责所供出产品介质的质量达到标准或使用要求。 ⑸、负责气体能源、备件、材料消耗控制在公司或部控指标。 ⑹、负责组织并研究解决气体生产工艺和设备所存在的各种 技术问题。 ⑺、负责组织各项管理制度、检修规程、操作规程制定或完 善,并负责贯彻执行。 ⑻、负责各项生产成本控制及经济核算。 ⑼、负责组织制定各项检修计划及技改方案。确保设备完好。⑽、负责职工教育及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⑾、负责公司计量、制氧工作的对外联络及协调,参加行业协会。 ⑿、负责组织、实施医用氧GMP认证相关文件的有效运行。

二、生产厂长管理制度(RCYGL---002) ⑴、对里的安全工作负总责任,生产副厂长对安全生产负直 接领导责任,对安全生产实行指挥监督。 ⑵、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搞好计划调度和均衡生产,认真落 实生产(作业)前各项安全措施。 ⑶、督促工艺技术人员在产品、设备和工具的设计时应考虑 安全问题,保证其在生产与使用时符合安全要求。⑷、决定厂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的运转。 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安 全生产有关事项,支持安全员工作。 ⑹、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怀考核工作,组织群众性安全活 动,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 ⑺、组织各类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定人、定 措施、定期解决,消除隐患。 ⑻、对职工伤亡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 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措施,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和拖延。 ⑼、对外单位来厂承包和支援的各类人员及临时工,要与正 式式同等要求和管理,职工外出作业时,要考虑其安全

医用氧

附件2 医用氧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附录中所述医用氧是指空气经低温分离制备的液态氧、气态氧。 第二条本附录适用于医用氧工业化生产过程,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医用氧的处置。 第三条其他医用气体的工业生产要求参照本附录执行。 第二章原则 第四条医用氧的生产、贮存、运输、销售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取得相关证件。 第五条医用氧生产和质量控制须满足其质量及预定用途的要求,应当最大限度降低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及差错的风险。 第三章人员 第六条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如化工、药学、化学、机械和工业工程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的医用氧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医用氧生产管理经验。 第七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如化工、药学、化学、机械和工业工程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医用氧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医用氧质量管理经验。 第八条从事医用氧生产的人员应定期接受医用氧相关知识培训,涉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有有效的并与医用氧生产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第九条应根据需要,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工作服和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章厂房与设备 第十条医用氧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应整洁。生产、质量检验、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应合理。 第十一条厂房应按医用氧生产工艺流程要求合理布局。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并有通风、照明、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设施。 应有足够的储存区域用于存放空瓶和不同阶段产品的气瓶(如待清洁、待充装、待检、合格、不合格等),不同储存区域应采用有效方法或明显标识区分,如:地标线、隔断、围栏和标志牌等。 第十二条医用氧充装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地面平整、耐磨防滑,并设置专用更衣室;充装生产车间应与维修车间分开。 第十三条用于生产和检验用的设备、仪器应经定期确认和校准。 第十四条生产和检验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维护和维修应做好记录。生产设备的任何维护和维修工作不得影响医用氧的质量。 第十五条医用氧生产过程中的气体压缩设备禁止使用氟塑料材料制活塞密封的压缩机和水润滑压缩机。 第十六条用液态氧气化充装气态氧,必须使用低温液氧泵,加压气化后充装。 第十七条医用氧容器(槽车、储罐、气瓶等)应专用,且具有与其他气体容器区分的明显标识。容器应当编号管理,有安全效期标识,建立包括安全检定资料等相应档案。 第十八条医用氧充装应使用专用设备,充装夹具应有防错装装置。 第五章文件管理 第十九条每批气瓶充装记录应包括: (一)批生产指令;

医用氧使用知识介绍

医用氧使用知识介绍-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医用氧使用知识介绍 一、充氧后为什么使用时间比预定时间要短 问题原因解决办法 1.氧气瓶充氧压力低于规定压力(11Mpa-13.5Mpa)充氧后压力不应低于规定压力,否则重新充氧 2.使用供氧器时,流量调整过大使用时根据需要调整到适当流量 3.供氧阀门未完全关闭而造成泄漏停用时,关好供氧阀门 二、吸氧时,为什么吸氧管中会有水? 问题原因解决办法 1.湿化杯中加水过多将多余水倒掉至水杯的水位线上限以下 2.湿化杯进、出气嘴的管子接反正确连接湿化杯和吸氧管 3.流量调整过大根据需要调整到适当流量 三、吸氧时,为什么流量表及湿化杯中的气泡量均正常,而鼻塞处出气量却很小 问题原因解决办法 1.湿化杯衬垫未装好或损坏重新安装,损坏的要更换 2.吸氧管连接松懈或损坏漏气重新安装,损坏的要更换 四、充氧时,为什么压力达不到15Mpa? 问题原因解决办法 供氧器的氧气压力最高只能达到氧源的压力,而一般 氧 ①换瓶充氧方式:氧气灌装压力应高于13.0Mpa 源最高压力约13.5Mpa,氧气瓶冷却后压力也会降 低。 ②串瓶充氧方式:氧气灌装压力应高于10.0Mpa 五、为什么不用供氧器时,氧压表指示也不为零? 问题原因解决办法 1.供氧阀门未完全关闭关好供氧阀门,打开流量阀门放气最后关闭流量阀门 2.先关闭了流量阀门,后关闭的供氧阀门先打开流量阀门放气,再关闭流量阀门 3.压力表损坏损坏的要更换 六、氧气湿化杯内水垢的清洗方法 将水垢去除剂倒入湿化杯内,转动杯使瓶壁接触反应几分钟;对较顽固的水垢,可加大用量及延长使用时间,清除水垢后用清水冲洗三次即可。用后不损伤物体表面。[适用玻璃、塑料、水壶等容器,超市有售] 七、“严禁油脂” 氧气瓶为什么要严禁油脂 氧气瓶里的氧气是纯氧,由于纯氧具有极强的氧化性,油脂特别是含不饱和脂肪酸的油脂,遇到纯氧会 加速氧化,并释放大量热量,导致温度猛烈上升,如果氧气瓶瓶口、减压阀、瓶体沾有油脂,当开启瓶阀时 氧气急速通过瓶口,会导致油脂燃烧甚至引起爆炸。如果钢瓶沾上油脂类物质,应使用四氯化碳清除。八、氧气瓶为什么必须留有0.05MPa以上剩余氧气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如果留有压力太低或将瓶内氧气用尽,将直接导致空气中杂质进入气瓶,直接充装会引起气瓶发生爆炸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瓶内无剩余压力的气瓶不得充装;沾有油脂的气瓶不得充装。 九、听说氧气瓶要定期检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医用氧气属一般性气体,所以氧气瓶每三年必须检验一次。 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期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二年检验一次

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制度及巡查表

******医院 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目的: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及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临床急救用氧的供应,特制定本 制度。 涉及科室: 设备科、药剂科、总务科、各临床科室及其他用氧科室。涉及物品: 中心供氧设备系统、管道及终端设备。用于急救的小型医 用氧气瓶。 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应该包括保证病人、医务人员以及陪护人员的安全。是一项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现在分述如下: 1.所有氧气有关设备、仪器必须由设备科统一管理、维护、保养,专 业人员操作。医务人员使用应经过专业培训。 2.中心供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或 有资质的维修公司进行。 3.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 接触本品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配备消防设施,室外应设有禁火标志。 4.非工作人员严禁操作站内设备及仪表开关,中心供氧室操作保养人 员必须严格按照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说明书进行操作。

5.氧站内氧气排放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室内,禁止将氧气作吹扫气体 使用。 6.中心供氧需由专人负责供氧室的日常工作,做好登记。定期测试报 警系统工作性能,每天定时查看一级箱氧气输出压力和汇流排输出氧气压力,如有超压或欠压等异常现象,应立即查出原因并排除故障。 7.室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下班前检查好电源、门窗等,做好防盗、 防毒、防酸、防爆等工作。 8.未经允许,其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中心供氧室。 9.药剂科在采购氧气时需索要相关资质及证件,与用氧科室核对后入 账交财务。 设备科药剂科 2016年11月8日附:*******医院医用氧气安全巡查记录表

医院医用氧管理规定

医院医用氧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医用氧气瓶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同时做好医用氧气的采购、验收、发放、贮存等工作,保证患者使用氧气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药品,由药学部负责严格按照药品的管理办法执行。氧气瓶为医院固定资产,药学部氧气房负责对我院所有氧气瓶进行建档、保管、定期检验、定期养护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医用氧气的首次购入应留存生产厂家的资质及首次购入医用氧气的检验报告书,同时严格按照药品的首营品种的管理执行。 三、医用氧气的入库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的验收办法执行。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 四、氧气房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认真对医用氧进行验收,验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氧气瓶压力(充装压力12.5Kpa/m2)等标识,并建立医用氧购进验收记录,验货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严把医用氧的购进关。 五、医用氧作为药品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容器为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压力容器进行检验。由生产厂家出具检验报告。 六、库存医用氧应严格划分区域,满瓶和空瓶应分开放置,并设标示以示区分。满瓶用绿色、空瓶用红色。 七、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负责,对氧气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正确使用氧气瓶,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阀门。药

学部定期检查相关科室的氧气瓶使用,标示张贴数量等情况,发现丢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 八、各用氧科室,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气瓶基数,各科室护士长做好用氧计划报于氧气房,用空氧瓶向药学部换取医用氧气瓶。 九、氧气瓶存放的地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氧气瓶阀门开关必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十、氧气瓶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氧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 十一、氧气瓶只准在医院各病区内、急救车辆上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私自外借、换(充)装氧气瓶行为,违者按私自收费处理。确需借用氧气瓶到院外使用的,需经分管院领导、科主任签字同意并预交押金方可借出,借出的氧气瓶必须专瓶专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否则应作为废瓶处理,借出氧气瓶必须一个月内归还。 十二、每月25日氧气房对院内氧气瓶进行盘点,统计购进量、各科使用量、库存量,汇总消耗表报药学部财务会计处结算。购进医用氧应有合格票据,做到帐、物相符。 十三、氧气瓶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时应及时联系氧气厂,氧气厂负责维修工作。

医用氧与富氧空气的指标与检验方法对比

医用氧与富氧空气的指标与检验方法对比一.指标 序号指标项目中国药典2部2010版-氧GB8982-2009 医用及航空 呼吸用氧 WS1-XG-008-2012 富氧空气 (93%氧) 1 氧浓度≥99.5% 体积分数≥99.5% 90.0%~96.0%(mL/mL) 2 水分/ 露点≤-43℃≤0.0067%(mL/mL) 3 CO 检测体积分数≤0.0005% ≤0.0005%(mL/mL) 4 CO2 <0.01%≤0.0001% ≤0.03%(mL/mL) 5 SO2 / / ≤0.0001%(mL/mL) 6 氮氧化物/ / ≤0.0002%(mL/mL) 7 油分含量/ / ≤0.1mg/m3 8 固体物质粒径/ ≤100um / 9 固体物质含量/ ≤1mg/m3/ 10 总烃含量/ ≤60×10^(-6) / 11 气味/ 无异味/ 12 其他气态氧化物 质 检测检测检测 13 酸碱度检测检测检测 注:因制取工艺与检测方法的差异,测定结果产生差异是必然的。 二.检验方法 序号指标项目中国药典2部2010版-氧GB8982-2009 WS1-XG-008-2012 1 氧浓度含量铜氨溶液吸收法GB3863-2008工业氧 方法:铜氨溶液吸收法 方法一:铜氨溶液吸收 法 方法二:顺磁氧分析器 2 水分/ GBT 5832.2 气体中微量水分 的测定第2部分露点法 水蒸气检测管 3 CO 取甲、乙2支比色管,分别加微 温的氨制硝酸银试液25ml,甲管 中通本品1000ml(速度为每小时 4000ml)后,与乙管比较,应同样 澄清无色。 GB/T8984-2008 气体中一氧 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 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一氧化碳检测管 4 CO2 取甲、乙2支比色管,分别加5% 氢氧化钡溶液100ml.乙管中加 0.04%碳酸氢钠溶液l.0m),甲管 中通本品1000ml(速度为每小时 4000ml)后,所显浑浊与乙管比 较.不得更浓。 GB/T8984-2008 气体中一氧 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 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二氧化碳检测管 5 SO2 / / 二氧化硫检测管 6 氮氧化物/ / 氮氧化物检测管 7 油分含量/ / 油检测管 8 固体物质粒 径 / 滤纸采样称量法。让一定量 样品通过装有滤纸的粉尘捕 集器 / 9 固体物质含 量 / 滤纸放置于放大约40倍显微 镜下观测,不大于100um / 10 总烃含量/ GB/T8984-2008 气体中一氧 化碳、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 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 11 气味/ 嗅觉/

医用氧气管理制度46915

昌乐三〇九医院 医用氧气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及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及时、安全,预防氧气瓶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管理。 (二)医用氧气瓶属设备,为我院的固定资产。药剂科对我院医用氧气瓶的安全负责。 (三)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充装压力为12.5kpa/㎡。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后勤办公室妥善处理解决。 (四)各用氧科室,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每周一、为后勤办公室供养日,各科室护士长、科主任,作好一周用氧计划,用空氧瓶向后勤办公室换取医用氧气瓶。 (五)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负责。后勤办公室将对相关科室的钢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盘,发现遗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 二、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 (二)本品的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如

灭火器、砂桶等。 (三)本品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氧气是医院必备用品,也是助燃危险品,为了切实加强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1、氧气瓶存放的地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意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帐齐全,并做好年检工作。 4、氧气及设备维修,运输等由总务科负责,科室领用的氧气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制度及巡查表

****** 医院 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目的: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及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临床急救用氧的供应,特制定本制度。 涉及科室: 设备科、药剂科、总务科、各临床科室及其他用氧科室。 涉及物品: 中心供氧设备系统、管道及终端设备。用于急救的小型医用氧气瓶。 医用氧气安全管理应该包括保证病人、医务人员以及陪护人员的安全。是一项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现在分述如下: 1. 所有氧气有关设备、仪器必须由设备科统一管理、维护、保养,专业人员操作。 医务人员使用应经过专业培训。 2. 中心供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或有资质的维 修公司进行。 3. 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本品贮 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配备消防设施,室外应设有禁火标志。 4. 非工作人员严禁操作站内设备及仪表开关,中心供氧室操作保养人 员必须严格按照医用中心供氧系统说明书进行操作。 5. 氧站内氧气排放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室内,禁止将氧气作吹扫气体使用。

6. 中心供氧需由专人负责供氧室的日常工作,做好登记。定期测试报警系统工 作性能,每天定时查看一级箱氧气输出压力和汇流排输出氧气压力,如有超压或欠压等异常现象,应立即查出原因并排除故障。 7. 室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下班前检查好电源、门窗等,做好防盗、防毒、 防酸、防爆等工作。 8. 未经允许,其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中心供氧室。 9. 药剂科在采购氧气时需索要相关资质及证件,与用氧科室核对后入账交财务。 设备科药剂科 2016 年11 月8 日 附:******* 医院医用氧气安全巡查记录表

医用氧气管理制度(最新版)

医用氧气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67

医用氧气管理制度(最新版) 说明: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及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及时、安全,预防氧气瓶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管理。 (二)医用氧气瓶属设备,为我院的固定资产。药剂科对我院医用氧气瓶的安全负责。 (三)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充装压力为12.5kpa/㎡。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药剂科妥善处理解决。

(四)各用氧科室,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每周一、五为药剂科供养日,各科室护士长、科主任,作好一周用氧计划,用空氧瓶向药剂科换取医用氧气瓶。 (五)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负责。药剂科将对相关科室的钢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盘,发现遗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氧气瓶每只单价为壹仟元(1000.00元/只)。 二、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 (二)本品的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砂桶等。 (三)本品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工业氧与医用氧区别

医用氧和工业氧的区别 一、医用氧具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 医用氧在卫生部颁发的药典手册中早已列为药品。早在1988年4月12日,国家标准总局就颁布了GB8982-1988《医用氧气》国家标准,并于同年12月1日起实施。又在1988年修订了国家医用氧强制标准。 2000年版《中国药典》收载了医用氧的药用标准,并对其生产实行批准文号和许可证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版》将医用氧的浓度定为 ≥99.5%,这是强制性的国家标准,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医用氧和工业氧的区别 1.医用氧的纯度≥99.5%,其他杂质只占0.5%,其中H2O含量≤0.07%,CO2含量≤0.01%,CO、气态酸碱、臭氧和其他气态氧化剂含量均为合格,无气味。 2.医用氧区别工业氧的重要一条,医用氧含水≤0.07%,而工业氧为游离水状态。 3.工业氧执行的是“工业用气态氧”的标准,纯度标准为99.2%。工业氧是用于工业生产及产品加工的气体,质量要求较低。由于工业氧在压缩冲装过程中有呈酸性或碱性的润滑水带入钢瓶,导致钢瓶内壁锈蚀,使瓶内气体带腥味及异味。工业氧还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炔等气体,氧压机内的活塞密封材料在机器运行过程中会分解产生一些有害气体杂质和粉末机械杂质,这些物质吸入人体都是有害的。 三、工业氧对人体的危害 1.工业氧中的杂质和有害气体对上下呼吸道都能造成损伤。鼻黏膜损伤后会流清鼻涕;下呼吸道损伤可以引起呼吸道黏膜水肿,气道痉挛,造成通气功能不良、呼吸困难、低氧血症(低氧血症又可造成头晕、头疼)。 2.工业用氧气瓶中可能混有其他工业气体,严重时会造成患者死亡。为此,国家已于1998年明文规定医院禁止给病员使用工业氧气以及未取得许可证的液态氧。 四、使用医用氧的注意事项 1.使用的医用氧必须有卫生部门批准的药品批号:××卫药准字(××年)第×××号。有权批准药品批号的只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局(厅)。 2.严格执行保证期制度。医用氧的保证期从生产日期开始计算为12个月,超过保证期,氧气在使用前应严格检验。

医用氧生产企业GMP认证申报资料技术要点

医用氧生产企业GMP认证申报资料技术要点 生产企业名称: 申请认证范围:医用氧(含气态□、液态□) 受理号: 一.认证申请书 企业名称与许可证是否一致。□ 注册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上的注册地址一致。□ 生产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上的生产地址一致。□ 注册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 申请认证范围是否在许可证范围内。□ 申请范围的填写是否正确。□ 是否有液态氧生产车间。□ 是否有气态氧生产车间。□ 表格内容是否每一项均填写(凡未发生项,文字填“无”,数字填“0”)。□ 生产剂型和品种表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范围全部剂型和品种表: 是否含品名、□规格、□批准文号。□ 本次认证范围剂型和品种表: 该表是否含品名□、规格□、执行标准□、批准文号□、是否注 明常年生产品种。□ 申请认证的品种的生产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是否齐全。□ 本次认证品种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地址与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中的是否一致。□ 二、安监处形式审查意见单 认证范围是否与企业申报表中的范围一致。□ 认证的有效期限是否正确。□ 有无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四、企业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自查情况 1.企业概况和历史沿革情况:

是否有企业原名或前身,改为现公司的时间。□ 是否企业有占地面积,绿化面积,绿化率。□ 是否有本次申请认证车间的竣工时间,制氧生产区总面积,年设计生产能力,车间生产品种的情况。□ 2.企业GMP实施情况 是否有人员培训情况。□ 是否有企业负责人、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情况。□ 是否有本次认证品种相对应的制氧方法及设备情况。□ 化学法□深冷空分法□分子筛空分法□膜式空分法□ 是否有液态氧生产情况: 日产量_____立方, 储罐单个容积______立方, ______个数 是否有气态氧充装间情况: 汇流排位置□、充装头个数____、日充装能力______瓶, 设备是否专用□。 充装间是否与其它气体共用□,如有, ____气体。 是否有仓储情况。□ 是否有化验室情况。□ 是否有公用设施,水、电、汽供应情况。□ 是否有物料管理情况。□ 是否有气瓶管理情况。□ 自有气瓶数______个, 托管气瓶数______个 是否有卫生管理情况。□ 是否有生产管理情况。□ 是否有质量管理情况。□ 是否有验证情况。□ 是否有安全消防情况。□ 是否有三废处理情况。□ 五、组织机构图 机构图是否合理。□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与生产部门负责人是否兼任。□ 是否注明各部门名称、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六、公司人员情况 主管生产和质量的企业负责人是否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应的管理经验。□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医用气体生产的实践经验。□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医用气体生产的实践经验。□ 是否有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 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是否含姓名、□学历、□毕业院校、□ 专业、□职称、□职务、□从药年限。□ 高、中、初级技术人员占全体员工的比例情况表。□

医用氧气管理制度

医用氧气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及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及时、安全,预防氧气瓶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管理。 (二)医用氧气瓶属设备,为我院的固定资产。药剂科对我院医用氧气瓶的安全负责。 (三)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充装压力为12.5kpa/㎡。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药剂科妥善处理解决。 (四)各用氧科室,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每周一、五为药剂科供养日,各科室护士长、科主任,作好一周用氧计划,用空氧瓶向药剂科换取医用氧气瓶。 (五)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负责。药剂科将对相关科室的钢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盘,发现遗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氧气瓶每只单价为壹仟元(1000.00元/只)。 二、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 (二)本品的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砂桶等。 (三)本品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

氧气是医院必备用品,也是助燃危险品,为了切实加强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氧气瓶存放的地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二、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意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菲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三、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帐齐全,并做好年检工作 四、氧气及设备维修,运输等由总务科负责,科室领用的氧气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医用氧生产工艺规程

目的 建立一整套完善医用氧生产工艺规程,使其生产过程规X化,标准化。 X围 医用氧的生产 责任 生产经理、质量部长、车间主任 内容 1 产品概述 1.1 品名:氧 1.1.1 通用名:医用氧 1.1.2 汉语拼音:YiYongyang 1.2 产品性状:本品为无色气体;无臭,无味;有强助燃力。本品在常压20℃时,能在乙醇或水中溶解。 1.3 功能与主治:用于缺氧的预防和治疗。 1.4 用法与用量:长期使用浓度以30—40%(ml/ml)为限,应急时可吸入纯氧。 1.5贮藏:置耐压钢瓶内,在36℃以下保存。 1.6 包装规格:40L/瓶 1.7 有效期:1年 2 处方和依据 2.1 处方依据: 《中华人民XX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2.2制法:将低温贮罐中的液氧经液氧泵输送到汽化器,再将汽化 的汽态氧通过管路经汇流排,充装至钢瓶,检验合格后,即可出

品。 生产工艺流程图 3 生产过程 3.1气瓶充装前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气瓶回厂后,逐只进行外观检查验收,合格后,对瓶体外观进行清洁,用饮用水清洗,用抹布擦拭清除瓶体上残留的合格证、标签及污物。用钢瓶真空干燥装置进行抽真空至-0.06MPa,对瓶口采用75%乙醇进行消毒,对瓶体采用紫外线消毒40分钟,检查。检查结束后做好检查记录。将消毒后的钢瓶放入待充区。

3.2充装操作过程说明 3.2.1生产前核对 3.2.1.1 确认充装室清场、清洁,设备状态完好。 3.2.1.2生产部下达批充装指令,转交充装班长。 3.2.1.3充装操作:把汇流排两侧需充装一侧气瓶卡好,打开置换气瓶阀进行置换2次。第二次置换气瓶压力充装到2Mpa时,结束置换,开始充装,注意监听气瓶内有无异响,记录充装压力、时间、瓶号。充装压力达到最终压力的10%,禁止再插入空瓶进行充装。充装压力达到13.5MPa关闭截止阀,打开另一侧截止阀。逐只关闭实瓶瓶阀,将管余气排空,卸下气瓶,送入待验实瓶区(下次充装操作同上)。充装结束关闭液氧泵,打开放空阀。本批生产充装结束后,由充装人员和质量部监控员对实瓶进行检压检漏。然后填写请验单申请质量检验。 3.2.1.4 根据质量部检验下发批产品合格放行指令,领取合格证,确认并打印批号后把合格证粘贴到氧瓶肩部,瓶口封防伪防尘签,然后将成品放入合格品区。

医用氧与工业氧的区别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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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氧气的商铺地址。对此,专家特别提醒,“氧气”也分等级,而用于人体治疗的“医用氧气”属于药品范畴,家庭使用时建议选择正规的生产及经营机构。 医用氧气也是“药” 虽然氧气无处不在,但提纯后用于临床治疗的,就属于药品。医用氧气早在1988年就有了国家标准,并且在2000年被收入《中国药典》成为药品。 除了纯度,医用氧中的水分、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气态酸和碱、臭氧和其他气态化合物含量及气味也有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医用氧的生产纳入药品生产管理范畴,给予“药准字号”身份,生产及经营医用氧都需要取得许可证。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药品生产企业信息显示,目前,柳州仅有三家企业获批生产医用氧,分别是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柳州箭兴气体有限公司及柳州海湾恒日化工气体有限公司。 工业氧气不可乱用 除了医用氧气之外,还有一种氧气的浓度也很高,但不能用于人体,那就是工业氧气。 据箭兴气体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介绍,从生产方式来看,制作工业氧气与制作医用氧气的方法大致相同,并且国家规定的纯度标准也达到了%。然而,就是这%的差异,两者就有了巨大的区别。 首先,医用氧除了提纯,还需要进行大量的过滤,将气体中的杂质去除,而工业氧则少了过滤工序;其次,医用氧的储存、运输、检测、使用等都有详细的特殊规定,工业氧没有这些要求;最重要的是,医用氧的水含量必须控制在%以下,这样少的水分不足以以液态的形式存在,也就是说医用氧是很干燥的。而工业氧则因生产工艺原因会产生一定的水分,却没有过滤要求。 这样一来,压缩充装工业氧时就会有水分及大量杂质气体进入钢瓶,不仅容易使钢瓶内壁锈蚀产生异味,杂质过多的工业氧气吸入人体不仅起不到治疗作用,反而会造成伤害。早在1998年,国家就已明文规定禁止医院给病人使用工业氧气。 如何识别“孪生兄弟” 作为普通市民,怎样知道自己买的是医用氧还是工业氧呢? 医用氧销售人员称,从外观上看,氧气瓶瓶身上会有大大的黑色字体,注明是“医用氧”还是“工业氧”。在医用氧气瓶上,会标注其“药品”身份:××卫药准字(××年)第×××号。和普通的药品一样,医用氧也必须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一般来说医用氧的保质期为1年,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是否过期,超出有效期的医用氧也是和普通药品一样不能使用的。 而这些关于医用氧品质的内容,都明确记录在氧气瓶的《医用氧气合格证》上。在购买医用氧前,一定要看清楚合格证的内容,使用者必须知道,谁在对您所使用的医用氧气品质负责任。 另外,还要看瓶身上的水压钢印。水压检测是确保氧气瓶安全的重要手段,国家规定医用氧气瓶每隔3年必须进行水压检测,从检测时间向后计算3年为一个水压周期。钢瓶的使用时间越长,钢印就越多。 从气体本身上识别的话,如果能够闻到有化学异味如水锈、泛酸、硫磺等味道的,很有可能不是医用氧气。但这个方法只适用于使用了多次的旧氧气瓶,对于新瓶充装的工业氧来说,气味上很难区分。 药监部门建议,市民最好到正规的厂家及经营机构购买及充装医用氧,购买时可要求生产及经营方出示《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不要贪图便

氧气管理制度

富顺华英医院 氧气管理制度 1、为保证重危病人抢救和手术,医院应保障24小时供氧。 2、氧气瓶由专人负责运送,并随时检查氧气瓶储存情况,以保证夜间急诊所用。 3、氧压压力表等附属设备,由设备科负责维修保养。 4、为确保安全,氧气瓶储存闸要上门加锁,夏天更要注意库房温度,以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医用氧气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医用氧及其氧气瓶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及时、安全,预防氧气瓶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管理。 2、医用氧气瓶属设备,为我院的固定资产。药剂科对我院医用氧气瓶的安全负责。 3、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充装压力为12.5kpa/㎡。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药剂科妥善处理解决。 4、各用氧科室,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每周一、五为药剂科供养日,各科室护士长、科主任,作好一周用氧计划,用空氧瓶向药剂科换取医用氧气瓶。

5、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负责。药剂科将对相关科室的钢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盘,发现遗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氧气瓶每只单价为壹仟元(1000.00元/只)。 二、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规定: 1、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 2、本品的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砂桶等。 3、本品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 氧气是医院必备用品,也是助燃危险品,为了切实加强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1、氧气瓶存放的地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意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帐齐全,并做好年检工作 4、氧气及设备维修,运输等由总务科负责,科室领用的氧气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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