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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行为处罚办法

“三违”行为处罚办法
“三违”行为处罚办法

风城油田作业区员工安全生产

“三违”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新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区事故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为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惩戒力度,有效遏制习惯性违章行为,预防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着力体现“违章作为事故”对待的观念,力求从源头上遏制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本办法定义的“三违”是指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而未造成事故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作业区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三违”行为分类、分级

第五条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影响程度、生产场所(区域)等因素,将“三违”行为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两种。

严重违章行为:可能危及操作者和他人生命安全或者造成作业区财产重大损失、或可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一般违章行为:可能导致操作者受到一定伤害或给作业区造成一定财产损失的行为。

第六条严重违章行为:

一、违章操作行为

1、水套炉、湿蒸汽发生器、换热器、低压锅炉等燃气(油)装置,未遵循操作规程点火或者操作;

2、进入阀池、容器内等有限空间场所作业时,违反“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3、在高处(2米以上)作业,未采用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

4、在作业区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在未采取措施情况下擅自进入、施工作业等;

5、不按规定储存、放置汽油、轻质油等易燃易爆液体;

6、给储运车辆装卸原油等易燃品,不按规定作业;

7、开关井口、工艺管线上的带压闸门等,未站在侧面的;

8、需要泄压而没有泄压就拆卸、调整管道、容器上的附件等行为;

9、违反电气规程进行电气作业;

10、违反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驾驶车辆;

11、不办理作业票就进行动火、电气、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

12、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而从事锅炉、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

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在禁止携带非施工作业火种的场所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

2、在不允许吸烟、使用手机的场所吸烟、使用手机等;

3、进入油气处理站、井场等油区生产场所,不按规定着装;

4、酒后上岗、睡岗、脱离岗位;

5、在已确认的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6、在油田生产监控机(计算机)上从事与监控无关的活动;

7、不按规定巡检,填报不实数据或擅自更改数据。

三、违章指挥(管理)行为

1、作业场所缺少基本安全设施、防护装置,致使作业环境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

2、对基层反映、上报的事故隐患,未及时组织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

3、不按规定对操作员工进行安全培训,致使员工无证上岗;

4、在生产装置上推广应用“三新”技术(产品),无安全操作规程;

5、在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强令员工作业;

6、员工在已确认的有毒有害场所作业,未配发个体防护用品;

7、未履行职责,致使施工现场防范措施不落实、监督不到位;

8、不按规定办理作业票就组织动火、电气、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不按规定到现场落实动火作业内容、工作量、防范措施等审核作业票;

9、新、改、扩建项目违反“三同时”制度,使建设项目存在严重安全缺陷;

10、新、改、扩建项目未经验收就组织投产;

11、下达不符合国家、行业和管理局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程、标准的违章指令;

12、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13、天然气生产装置新、改、扩建、检修等,投产前不按方案使用惰性气体对管道、容器进行转换;

14、在进行工艺、局部技术改造项目中,自行设计的部件、工艺流程等不符合设计标准规范;

15、违反物资采购管理规定,采购一、二类物资质量不合格;

16、引进、安排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等级的设计单位、施工队伍、加工单位从事项目建设;

17、因监管不到位,致使工程设计、使用产品、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四、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严重违章行为

第七条一般违章行为:

第六条规定之外的其他违章行为。

第八条建立违章员工个人信息库,对已确认需要处理的违章行为,作业区和各单位要将违章、违纪性质、类别、时间、地点等资料及时录入数据库。

第三章奖励与处罚

第九条对“三违”行为的处罚程序,按照查处级别进行不同等级的处理。

一、作业区安全科和其它部门、科室查处的,可由作业区直接处理,并出具书面处理结果备案。

二、各单位自行查处的,每月向安全科上报备案。

第十条依据《作业区事故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违章处罚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组织处理)两种:

行政处理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等。

组织处理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离岗教育、调离、免除职务等。

经济处罚给予200—2000元扣款。

第十一条凡员工违章、违纪行为符合第六条规定任何一种行为的,给予如下处理:

1、经济处罚500元,也可以给予行政处理或组织处理。

2、第二次违章者经济处罚加倍(不超过2000元),同时接受离岗教育,视情节给予其它组织处理或行政处理。

第十二条凡查处属于第七条规定的,给予如下处理:

1、经济处罚200元或口头批评教育。

2、第二次违章者经济处罚加倍(不超过500元),同时给予离岗教育组织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离岗教育基地,员工接受离岗教育最少7天,最长90天,离岗教育期间停发上岗津贴和业绩奖励(含效益工资)。

员工接受离岗教育后必须经考核合格方可返岗。

第十四条作业区鼓励员工举报各种“三违”行为,经查属实的,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单位可据此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作业区安全科负责解释。

“三违”行为检查制度

“三违”行为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作业人员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炼钢厂厂区的作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三违”,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违章指挥具体包括: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违章作业:主要是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安全守则、安全用电规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作业行为。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或拆改挪用设施、设备;随意爬脚手架和高空支架等。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生产与工作纪律、奖惩制度、其他纪律等。 第四条职责与要求 一、生产车间负责对本单位管理现场的“三违”作业人员,进行查处和考核。 二、管理科负责对各单位“违反劳动纪律”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设备科负责对各单位“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技术科负责对各单位“违反《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生产科负责对各单位“违章指挥”的查处和考核,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各级管理人员依据《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三违”的查处和考核。 第五条“三违“行为检查的具体项目和考核,依据《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违制行为处罚办法(试行)》的第二、三、四、五章执行。

“三违”行为监督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业人员。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3.术语与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操作、作业行为、防护用品穿戴的违章行为、指挥性违章行为等。《“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4.机构与职责 4.1本公司安全办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4.2行政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4.3各级组织、工会在开展的“员工身边无事故”、“安全月”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本公司安全办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

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5.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公司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的现象。 5.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5.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生产安全办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三违人员管理规定

张煤安〔2013〕32号 关于印发《三违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科、室、所、处、区、队、厂、中心,二水平项目部,集团公司在矿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三违”查处力度,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职工的操作行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对《三违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张煤安〔2012〕70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3年2月5日 - 1 - / 36

三违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和职工的操作行为,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均属于“三违”行为。 第三条所有管理人员和职工都有权力、责任和义务,查处他人工作中出现的“三违”行为,有责任杜绝自身“三违”行为。 第四条对“三违”行为的查处,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按规定程序和界定标准执行。 第二章“三违”人员的界定标准 第五条“三违”界定标准 (一)一类“三违”界定标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和84条较严重三违)见附件1。 (二)二类“三违”界定标准(各工种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三类“三违”行为界定标准见附件3。 - 2 - / 36

第三章“三违”人员的汇报程序 第六条所有人员抓到有“三违”行为的人员,必须于当班及时、准确地向安全质量信息中心汇报、登记。 第七条各部门接到“三违”举报信息,都必须当班报到安全质量信息中心。 第八条凡查出“三违”行为在填报“三违”人员时,必须写明“三违”的性质、灯号、单位、姓名、工种、发生地点、时间及“三违”行为的详细情况。 第九条自主抓的各类“三违”人员必须及时到安全质量信息中心填报自主抓“三违”人员信息(单位负责人严格对照“三违”界定标准界定,经区、队认定不属于“三违”的,在24小时内将信息反馈安监处),并于每周二将自主抓“三违”报告单(见附表1)上报安监处三违办公室。基层单位每周将自主反“三违”报告单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给分管口长,各分管口长认真分析口内各单位“三违”现象,采取措施减少或杜绝各类“三违”。 第十条安全质量信息中心接到“三违”信息后,必须于当天报到安监处安全检查科。 第四章“三违”行为的确认 第十一条安监处对安全质量信息中心上报的“三违”人员 - 3 - / 36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转变公司员工工作作风,各级管理人员严格与“三违”现象作斗争。严肃查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部门和所有员工。 三、定义 “三违”是指以下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特指有窜岗、脱岗、睡岗、迟到、早退、酒后上岗、班中喝酒等)。 2、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的安全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盲目蛮干,冒险作业等行为)。 3、违章指挥(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无“做工证”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职工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进行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四、职责与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三违”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查处“三违”的行为,并对“三违”行为人员进行教育、通报和处罚。 2、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管理人员、各班组组长均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高度重视、做好表率,在安全生产中带头抵制“三违”行为,并按规定进行“三违”检查。

3、各生产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组织生产,杜绝违章指挥。要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三违”行为识别,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不安全行为和习惯性违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三违”的措施,并组织落实。 4、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三违”行为的检查、登记、统计、考核工作,对员工持续开展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5、各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和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禁止在工作中因担心完不成任务或抢时间而冒险违章。 6、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7、任何员工均有义务检举“三违”行为。 五、检查与考核 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要组织不少于一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车间领导每周至少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 2、各单位、各部门按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按规定下发《“三违”行为处罚单》对“三违”人员处以50元罚款。 3、一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由部门或班组安排教育培训一周;因严重违章或屡查屡犯的交劳动人事处待岗,由劳动人事处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安排重新上岗。 4、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举报保密,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被举报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

2、“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倡导标准化作业,杜绝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象,保障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相关文件和术语 3.1、公司《关于严禁职工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规定》 3.2术语: 3.2.1违章行为一般包括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尚未发生操作、设备、人员伤害的事件。 3.2.2违章作业是指违反已成文的规章制度或各项临时性正式规定的作业。 3.2.3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技术标准的指挥行为或造成他人违章作业的指挥行为。凡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有关领导研究措施、作业规定或亲临指挥,却有意回避、推卸责任、不闻不问而险些造成事故的行为,视同违章指挥。 3.2.4 A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死亡或多人受伤事故的违章行为。 3.2.5 B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重伤事故的违章行为。 3.2.6 C类违章行为一般指可能造成轻伤事故的违章行为和不构成人身伤害的一般违章行为。 3.3、职责 3.3.1安全科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和组织各类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和接收到的违章信息进行核实和对标提出处理意见。

3.3.2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职工违章检查控制、考核、登记。 3.3.3生产班组负责人始终把守规章、纠违章作为班组安全工作重心、对班组的违章进行批评教育、考核、登记。 4、活动描述 4.1、为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除对事故按《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办法》考核外,对各类违章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A、B、C 三类(见《安全违章违制行为分类考核细则》)、并根据不同类别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考核。 4.2为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思想、对厂级(含上级)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在考核的同时、实行违章当事人积分(A 类违章记12分、B类违章记6分、 C类违章记3分)脱产接受安全再教育办法(具体积分学习方式见表),经再教育考试合格后重新申请上岗。车间、班组对内部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可参照本办法进行内部处理、同时做到登记在册。 积分学习方式表 4.3、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第一责任人责任追究、对年内所属职工违章积分累计达到规定分值的相关责任人除进行经济考核外、实行安全管理再教育和行政处分。

三违行为管理规定

三违行为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引导和教育职工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根据国家、石河子市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职工均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也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3 术语和定义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4 管理职责 安技科人员负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管理工作,包括检查纠正、记录、教育以及考核等。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负责对分管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自查、教育和纠正。各人员有责任有义务杜绝“三违”行为,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公司各部门、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操作行为。

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应当正确、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布置生产作业的同时布置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行为。 各作业人员有权利拒绝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利向安技科人员报告相关情况。管理人员、班组长不得因作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而有报复、辱骂等行为。 各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纪律,文明生产。 安技科人员应每日对各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各人员的“三违”行为,对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现场教育。 对危险性较大、影响恶劣的“三违”行为,安技科人员应立即拍照,开出书面的《隐患整改通知书》。 相关人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立即整改“三违”行为。有以下情况的,安技科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或经济惩处,并进行单独的教育。 三违”行为情节严重,极易造成伤亡或者损坏设备事故的; 三违”行为且拒绝整改的; 当多人次发生同样的“三违”行为,安技科人员应对相关的作业人员进行集体的安全教育,并对安全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估。 各部门、各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应报告安技科人员。 因“三违”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石河子市的相关规定,或者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行政责任。 各部门应对作业人员使用设备的“三违”行为进行检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至安技科人员。 安技科人员负责对各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记录和汇总,建立“三违”行为台账。 6检查与考核 各管理人员、班组长违章指挥考核按以下执行: 同一违章指挥超过2次(含2次),当月考核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扣除当月安全绩效奖的50%;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现场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行为管理。 3、术语定义 三违行为种类 3.1 违章指挥行为: (1)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 (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5)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或是让职工冒险作业。 (6)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必须佩带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3.2 违规作业行为: (1)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4)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5)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6)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7)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8)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9)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10)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11)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作时未停车; (12)用手替代工具操作; (13)攀登吊运中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14)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15)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 (16)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1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 3.3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不按规定佩戴公司发放的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2)工作现场互相说笑、追逐打闹; (3)无故脱岗、离岗; (4)不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 (5)工作期间醉酒; (6)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7)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可靠安全措施;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 4 职责 4.1 安委会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员工的“三违”行为。 4.2 各车间、班组责任人负责本车间、班组人员日常操作中“三违”行为的日常检查和查处。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管理中心定期组织三违行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 (1)各级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指挥行为; (3)各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2 各车间、班组责任人三违行为日常安全检查时的检查重点是: (1)车间、班组人员的生产操作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员工的现场操作是否存在4.1所列三违行为的种类; 5.3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三违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使三违人员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并将

(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7.1-1-7)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公司从业人员。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3.术语与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操作、作业行为、防护用品穿戴的违章行为、指挥性违章行为等。《“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 4.机构与职责 4.1安全办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4.2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4.3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在开展的“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安全办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5.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厂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附件1)的现象。 5.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5.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生产安全科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5.6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5.7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并进行奖励。 6. 检查与考核 6.1安全办每月度要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每周至少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 6.2相关车间、科室按公司违章处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按规定下发《“三违”行为处罚单》对“三违”人员处以50元罚款。 6.3一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由车间或科室安排学习一周,并进行考试;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待岗一月,由综合管理科组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离岗期间的薪酬考核按综合管理科的有关规定执行。 6.4一月内同一车间累计5人次以上“三违”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连挂车间领导。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 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领导小组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3.2 公司办公室重点组织劳动纪律检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三违” 行为种类的辨识 (一)违章操作作业行为 (1) 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 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 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5) 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 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 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0) 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11) 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 警示牌。 (12) 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 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4)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6)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17)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18)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19) 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反三违管理办法

反“三违”管理办法 企业从业人员“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是导致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习惯性的违章,给生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极其不良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加强反“三违”工作的力度,促进我矿的生产安全管理。 一、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摘自《安全生产法》)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服从管理、听从分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各用人单位必须对所用从业人员进行入厂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作和工种,必须进行换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对“三违”人员的帮教: 1、凡“三违”人员必须接受正确的他人指出的批评并立即改正,并在本单位的班前会或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会上做书面检查,会后将书面检查交芒硝矿安监办存档。 2、凡“三违”人员,情节严重、认识态度不端正,必须停止工作到芒硝矿安监办参加“三违”人员帮教学习,视其学习认识提高的程度,再做出处理。 3、凡参加芒硝矿安监办组织的“三违”人员帮教学习期间不发给工资,只按公司执行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三违”人员帮教学习生活费。由安监察办出据手续,经营办予执行。 三、对“三违”人员的处理: (一)凡发生下列特别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者;应给予以下处理; 开除出矿;开除出矿留矿察看; (1)严重的在危岩下冒险作业; (2)搭乘运行中的空、重车和运火工产品的列车;斜坡运行中的矿车等非载人机械设备; (3)现场值班队长、作业班组长、安监员空班、漏班;放炮施工现场不按要求操作和不安置警戒放炮的; (4)故意损坏通风设备、设施和断电保护装置,随意停开局扇的; (5)私拆、私闯栅栏密闭,擅自闯入盲巷或采空区的;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0.更改记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内容 5.控制程序 6.检查记录

1.目的 为了清楚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确保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安全办公室重点组织检查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2安全办公室和各部门互相协作,共同查处及制止“三违”行为。 4.内容 “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1)违章操作:就是说不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程序进行操作,而是凭借当事人的经验、感觉、习惯、盲目蛮干。 (2)违章指挥:确切的讲就是长官意志办事,夜郎自大,随心所欲指挥,也称瞎指挥,它是管理者不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不切合工作实际,不调查研究,仅凭个人的主观意愿的武断指挥。 (3)违反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制定了企业的行政行规和管理制度,有若干个条款和章程,它规范了企业员工的工作行为和活动范畴。违反劳动纪律,就是不遵守企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法则和操作规程,按行为者意愿行事的行为。 5.控制程序 5.1安全办公室和各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除批评教育外,根据公司奖惩制度进行考核,与绩效工 资挂钩考核。 5.2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岗位人员对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反映到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5.3安全办公室对出现的“三违”行为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整改,并根据情节轻 重和造成危害的程度给予帮教或处罚。 5.4工作人员因“三违”行为导致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依据事故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5一年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考虑待岗学习,由安全办公室重新考核后上岗。 5.6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对责任人加倍罚款。 5.7各部门累计10次以上“三违”行为,当年不得参加安全先进评选。 5.8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5.9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对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对责任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同等 条件优先参与先进评选。 6.检查记录 “三违”行为检查记录表

三违管理制度

第1条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二.术语与定义 “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等。 三.职责 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2.安保科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各级部门把反“三违”作为安全活动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1)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 定进行安全检查; 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

规定组织生产; 3)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本单位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的现象。 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安保科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6.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7.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并进行奖励。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我厂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所有人员及进入厂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三、术语与定义 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我厂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

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机构与职责 4.1安全科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维修技术科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我厂安全科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给予处罚。 5.2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报告相应的安全科。 5.3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4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

永宁煤业三违管理制度 一、凡违反我矿劳动纪律,违反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干部违背上述规定指挥生产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具体表现参照附件) 二、全矿干部职工都有反“三违”的责任和义务,矿鼓励广大职工抓“三违”。矿级正职每人每月反三违不少于1起,副职不少于2起,正副科长、队长、技术员每人每月抓“三违”不少于2人次。 三、抓“三违”必须查明“三违”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作业地点、时间、“三违”的具体行为及违犯哪些规定等内容,并及时到安全科登记。 四、“三违”人员所在单位、现场班组长、跟班队长、考勤室、灯房等单位(或人员)应积极配合澄清“三违”人员的有关情况,否则,按“三违”人员违章事项的处罚规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五、考核办法 1.“三违”登记必须本人签名,不准代签。多签者按抓到的“三违”人数平均计算每人抓到的“三违”数,若平均不到1人次,视为没完成任务。 2.中层干部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完不成抓“三违”任务,必须由矿长、书记批准。 六、“三违”帮教管理规定

1.凡“三违”人员全部帮教,帮教内容:①本人写出检查及保证书;②队领导谈话;③系统领导谈话;④书记谈话;⑤井口曝光台广播录像;⑥家属联保;⑦停工培训。安全科根据“三违”性质、严重程度分别实行相应的帮教内容,以“三违”帮教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到有关科队。一般“三违”人员进行①、②、③、④、⑥项;严重“三违”人员过“7关”,井口曝光台广播录像,由安全科通知具体时间,队长带领本人到井会做检查,照违章像上违章亮像台。 2.科队接到“三违”帮教通知书后立即通知本人,由培训科对其进行培训,在培训期间本人不得请假休班;严重“三违”人员在培训期间本人不得上班,确因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科批准。 3.“三违”人员自通知书下发之日起,5—7内天必须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上班。特殊情况,经安全矿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日期。 4.凡参与“三违”培训的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做好记录,不得敷衍了事。否则,一经查处,每人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附:“三违”的主要表现 (一)一般“三违” 1.岗位上睡觉、躺卧; 2.下井穿化纤衣服; 3.无入井证,特殊工种无资格证; 4.脱岗、空岗、私自顶岗、串岗;

工贸企业“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工贸企业“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贸企业“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 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 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及进入公司辖区内的相关方人 员。 三、术语与定义 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机构与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生产管理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

“三违”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2566 “三违”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三违”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杜绝或减少“三违”行为,提高矿井安全程度,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全矿实际情况,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矿所有“三违”人员。 二、“三违”人员的落实及警示教育 1、一般“三违”人员按《南屯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和《南屯煤矿“三违”人员积分安全档

(通用安全)“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我厂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所有人员及进入厂辖区内的相关方人员。 ?三、术语与定义 3.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我厂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机构与职责

4.1安全科重点组织查处作业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组织“三违”人员的再培训。 4.2维修技术科重点组织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我厂安全科应结合各类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对查出的“三违”行为除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给予处罚。 5.2各部门人员对发现的“三违”行为均可报告相应的安全科。 5.3因“三违”行为导致险肇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4对违反“三违”红线的责任人员予以直接待岗学习;屡查屡犯者(6个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除对责任人员加倍处罚外,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待岗学习,凡待岗学习人员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5各类“三违”人员待岗学习,按我厂入厂三级教育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h,并对其进行考核。 5.6若“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安全科负责核实。 5.7经核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需取消对当事人违章行为的处罚;“三违”行为经核实属实的,对行为人或单位从重处罚。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全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减少现场隐患,严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确保生产现场安全,特制定以下“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一、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规程要求操作,努力把安全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在生产全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法规、措施、制度对现场操作工、具体责任人进行全面监督、监察、检查。 二、充分发挥部门、班组管理职能,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1、各部门、班组要认真组织员工经常进行思想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提升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自觉遵章守纪,抵制“三违”。 2、班组要积极调动生产骨干员工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开展身边无“三违”活动,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 3、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有计划组织特殊工种及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增强业务安全能力。 4、各部门、班组必须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为目的,以规程、措施、制度为依据,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安排、组织、监督。 三、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等各级管理人员,对“三违”行为必须当场制止,并讲清其“三违”事实及危害,及时通知追查处理,处理要有力度。各级管理人员抓“三违”要有记录,及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否则按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 四、“三违”人员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到保安部汇报违章事实,

对所有“三违”人员登记,写出书面检查,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何处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特殊工种、岗位人员进行现场专业知识测试,对不及格的实行停工学习和经济处罚,学习期间停发工资,直至考试合格。 五、员工要正确行使权利和义务,积极主动检举揭发“三违”人员,并对举报“三违”、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奖励。 六、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三违”人员。 1、加强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培训: (1)公司对“三违”人员实行每月一次的集中培训学习,各部门经理必须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带领“三违”人员同时参加培训学习。 (2)学习期间,“三违”人员必须参加,不得休班、请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3)培训结束后,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的上岗,不合格的继续学习。 2、加大对“三违”人员的曝光力度。 (1)出现的“三违”人员一律在班前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2)凡严重“三违”人员必须由部门经理带到班组班前会或安全学习场所亮相。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可对“三违”人员拍照,每季度将“三违”人员照片和违章事实、危害张贴到板报栏展示。 3、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理力度。 (1)典型性“三违”行为,个人第一次出现罚款不少于50元,第二次出现罚款不少于100元,第三次出现罚款不少于300元。 (2)当班带班长、车间主任对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排除,无措施等强令员工进行生产操作,员工可以拒绝操作,责任后果由该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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