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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新泰市羊泉煤矿一通三防综合管理制度

2009年-新泰市羊泉煤矿一通三防综合管理制度
2009年-新泰市羊泉煤矿一通三防综合管理制度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防尘设施管理制度

1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有综合防尘章节,对防尘系统及防尘设施作具体要求。

2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完善的防尘设施。

3主要防尘管路为¢108毫米,采掘工作面防尘管路不小于¢20毫米,三通、阀门数量要符合规定,并保证水压、水量满足要求。4矿井总进风、总回风、各采区、煤层之间连通巷道和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完善的隔爆设施,隔爆设施安装标准,水量符合规定。

5坚持湿式打眼、煤层注水,井下所有地点严禁干打眼。

6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必须洒水灭尘,开启水幕。7锚喷作业要实行潮料喷浆,采用除尘风机除尘,个体防尘保护,推广使用螺旋搅拌机。

二、粉尘治理

1、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

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米(皮带巷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防尘管路要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接头严密不漏水。

2、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

(1)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

尘措施。

(2)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采煤工作

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两道风流净化水幕(第一道距工作面

不超过30米)。

(3)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及各转载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3、采煤工作面防尘

(1)钻眼应采取湿式作业,使排出的煤粉呈糊状。使用水炮泥。(2)放炮时采用高压喷雾降尘。

(3)在放炮前后宜冲洗煤壁、顶板并浇湿底板和落煤,在出煤过程中,边出煤边洒水。

4、掘进工作面防尘

(1)钻眼应采取湿式作业,以钻孔流出的污水呈乳状岩浆为准,使用水炮泥。

(2)放炮前应对工作面30米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3)放炮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10-15米地点安装高压喷雾装置实现放炮喷雾,雾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分钟以上。

(4)放炮后,装煤(矸)前必须对距离工作面30米范围内的巷道周边和装煤矸堆洒水。在装煤矸过程中,边装边洒水,

采用铲斗装煤矸机时,装岩机应安装自动或人工控制水阀

的喷雾系统,实行装煤矸喷雾。回风流中必须设置喷雾降

尘装置(第一道距迎头不超过50米)

(5)距离工作面50米内应安设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6)距离工作面20米范围内的巷道,每班至少冲洗一次,20米以外的巷道不定期进行冲洗,保持潮湿,煤(岩)尘震动

不飞扬,并清除堆积浮煤。

5、锚喷作业防尘

距锚喷作业地点下风流方向100米内应设置两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且喷射混凝土时工作地点应采用除尘器抽尘净化。

6、转载及运输防尘

在装煤点下风侧20米内,必须设置一道风流净化水幕。

(3)运输巷内应设置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7、上述规定每出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分包区域负责人100元。

三、防尘设施管理制度

1、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有综合防尘章节,对防尘系统及防尘设

施作具体要求。

2、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完善的防尘设施。

3、主要防尘管路为¢108毫米,采掘工作面防尘管路不小于¢20

毫米,三通阀门数量要符合规定,并保证水压、水量满足要求。

4、矿井总进风、总回风、各采区、煤层之间联通巷道和采区内

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完善的隔爆设施,隔爆设施安装标准,水量符合规定。

5、坚持湿式打眼、煤层注水,井下所有地点严禁干打眼。

6、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必须洒水灭尘,开启水

幕。

7、锚喷作业要实行潮料喷浆,采用除尘风机除尘,个体防尘保

护,推广使用螺旋搅拌机。

四、井巷定期冲刷制度

1、主要运输大巷每月至少冲刷一次,采区进回风巷每周至少冲

刷一次,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每班冲刷一次。

2、采掘工作面放炮地点30米内,放炮前后必须洒水灭尘冲刷岩

煤邦。

3、井下易积尘地点,如运输机两侧、转载点、翻笼等要及时清

扫浮尘,随时冲刷。

4、井下任何地点不得有厚度超过2毫米、长度超过5米以上的

煤尘堆积点。

5、炮采工作面的回风巷至少每班洒水灭尘一次,并保持潮湿,

无粉尘堆积;回风口5—15米内安设放炮冲击波喷雾。

6、主要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每隔100—200米安设一

处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至少安设两道净化水幕,第一道距工作面不超过30米;掘进工作面距迎头30—60米安设净化水幕,水幕保持常开;工作面运输巷转载点安设高压喷雾装置。

五、定期检测粉尘制度

1、矿井开采新水平、新煤层,要对各煤层进行煤尘爆炸性鉴定

工作。

2、个体呼吸性粉尘的测定,对采掘主要受尘工种每季一次,粉

尘分散度、游离SiO2每半年测定一次,要在年内覆盖矿井采掘工作面和其它主要场所。

3、采集的个体呼吸性粉尘样、游离SiO2、粉尘分散度样品,

要按规定时间送山东省煤矿粉尘监测中心。

4、综合防尘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如违反每项条款罚款200—500

元,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矿处理。

测风制度

一、矿井每旬进行测风一次,测量地点:矿井总进风、总回风、总

排风、一翼、水平,采区进、回风以及采掘工作面分别进行实测,并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温度、风速、风量。掌握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负压、等级孔等,为矿井风量分配、系统调整提供可靠依据。

二、采煤工作面测风以采面进、回风巷测风站内进行,测风站应设

在巷道平直,支架完好,前后10米无风流分支地点。

三、掘进工作面以风筒末端出风口为测点。巷道回风流风量、风速

和局扇前巷道供风量及局扇前后允许风量定期测量。

四、硐室以风窗口为测点。

五、每旬测风结果填写测风牌板,原始手册,填写矿井旬报表,报

送工区负责人、总工、矿长审阅。

六、每月制定矿井风量分配计划、月报表,报送矿总工程师、矿长

审阅签字。

七、矿井生产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八、每旬必须对各测点进行测风,如出现不测、少测等现象,罚款

100—200元。

测尘工作制度

一、矿领导要将职业病危害防治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

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时,包括粉尘防治。

二、测尘管理人员要对全矿粉尘检测工作负责。

三、定期编制测尘计划,规定每15天每个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

面,每个工序至少测尘一次;个体呼吸性粉尘每季度测定一次,覆盖工班。

四、通防工区要经常监督、检查测尘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定期分析测定粉尘浓度结果,及时公告,如果超过国家规定

标准应及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六、要加强粉尘浓度数据技术档案管理。

七、测尘员严格执行测尘规程,操作熟练,记录详细,粉尘浓度

要准确无误。对弄虚作假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八、测尘报表格式统一,填写正规,及时上报。

九、整理好的粉尘浓度表,每月绘制实测粉尘浓度曲线图。

十、测尘员在测尘的同时应监督井下防尘情况,发现违章作业,

测尘员有权先停止作业,后报主管矿长处理。

十一、如不定期测定,采掘工作面未采取综合防尘措施,罚款200元。

巷道维修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井下各类巷道支护良好,必须切实加强井巷维修,保

持该巷道原设计断面,以保证通风、运输畅通和行人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得超过3%,保证通风行人的安全。

二、通防工区要对井巷情况及时检查及时维修,要把井巷维修列

入年、季、月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安排进行为维修,对每月维修情况进行自查,并记入台帐,上表汇报,防止出现失修率超过标准。

三、维修巷道时,通防工区要编制《巷道维修安全操作规程》,报

总工程师批准,处理危险冒顶区时,要编制安全措施,加强

特殊支护,维修人员维修巷道前,必须认真学习好维修巷道《巷道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种支护和回柱技能,根据规程要求,严格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巷道大修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先支护好临近的棚架,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撤退的出口,维修旧巷或独头巷道时,必须先通风,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维修上下山巷道时必须有专人警戒,严禁行车,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运输巷修复棚架时,要注意来往车辆随时清理好浮煤杂物,不能防碍交通。

四、巷道维修时,每组至少不少于3人,严禁单独作业,施工时

必须有专人观察顶板及围岩情况,防治顶板冒落和片邦伤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施工安全。

五、修复巷道时,对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

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六、矿定期组织检查,发现巷道失修,不按计划完成施工的单位

进行罚款500元处理。

巷道冲刷制度

根据规程第156条规定,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防止煤尘积聚,预防煤尘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执行综合防尘措施,完善防尘设施满足防尘用水,各巷

道内必须铺设防尘管道,按规定距离安装好三通阀门。

二、巷道冲刷必须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分工

明确,并定期组织检查。

三、对主要大巷每月至少冲刷一次,每年刷白一次。

四、采区进回风巷以及与工作面连接的进回风巷,每周至少冲刷

一次,炮采工作面的回风巷至少每班冲刷一次,保持巷道潮湿,无粉尘飞扬积聚。

五、对易产尘点如:溜子巷、转载点等产尘巷道应及时清扫浮尘,

对整个巷道两邦每天至少洒水灭尘一次。

六、采掘工作面放炮地点30米以内,放炮前、后必须冲刷巷邦,

洒水灭尘。

七、其它辅助巷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冲刷周期次数由矿总工程

师规定,但煤尘堆积点厚度不超过2mm,长度不超过5米。

八、冲刷人员对冲刷地点的设施管理好,冲刷效果要达到标准要

求,对冲刷的时间地点要做好记录,定期进行冲刷,不准超期进行,否则严重处理。

九、巷道冲刷实行区域划分,施工单位对本区域的巷道按周期进

行冲刷。

矿井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41条规定: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确定煤层自燃发火的标志性气体和建立自燃发火预报制度;我矿在防治自燃发火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经研究制定矿井火灾预测、预报制度如下:

一、矿井火灾的预测预报管理制度

矿井自燃发火的预测,其目的是在于掌握自燃发火的客观规律,为矿井和采区设计时,选择有利于防火的开拓开采方案,为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制定有效而经济的防火措施提供可行的依据,以增强矿井先天性的防火能力,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因此预测是防火的基础工作,也是防火的战略性措施。

1、煤的自燃性等级鉴定:

煤的自燃倾向性是决定煤炭自燃发火的内在因素。因此我矿地质部门必须保证在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由通防工区定期采取煤样送有资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煤样的采取和送检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

2、根据煤层条件相似的邻近矿井(或本矿)的观察统计资料,估计本矿煤层的自燃发火期。

自燃发火期推算应严格按定义进行,即出现火灾日期与火源处煤层暴露于空气的日期之差确定的。采取措施改变煤层的自然发火期,是预防自燃火灾的重要途径。

根据相邻矿井的经验统计资料,我矿的煤层自燃发火期为12个月。要求通防部门严格按防火的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比较,并积极采取措施延长自然发火期,可从降低煤的氧化速度和增大散热速度两方面着手。

二、矿井火灾预报制度

矿井火灾预报是根据火灾发生和发展的规律应用成熟的经验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采集处于萌芽状态的火情信息并进行逻辑推断的工作。在火灾的早期初始阶段及其发生过程中,若能及时地采集火源信息,迅速地预报灾情,尽早地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就有可能防治火灾的形成和扩大,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无论是矿井内因火灾,还是外因火灾,在其形成的过程中都会有或长或短的发火期,这是进行火灾预报的前提条件。在火灾形成时所产生的物理、化学效应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热物理现象和气体生成

物,则是预报的科学依据。火灾预报的主要内容有:迅速确定火源的发生及其所在位置和特性,对于内因火灾还要尽可能地判断自燃发展的程度。

井下所有皮带巷,以及多水平的回风巷的适当位置均要安设传感器或检测仪。

(一)、人体生理感觉—采集火灾信息

1、嗅觉:

处于自热状态的煤温升到一定值以及可燃物受高温或火源作用后,都会分解生出带有特殊气味的气体。如①自热煤温达到一定值时,会散出一些碳氢化合物气体,具有煤油味,汽油味和轻微的芳香味。②橡胶和塑料制品在达到一定温度后,会产生烧焦味。

如果在井巷中能嗅到这些火灾气味,则可以凭经验判定,附近有煤炭和可燃物正在形成货源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2、视觉

可燃物在起火初期会“冒烟”,人们能及时发现处于阴燃时期的烟雾,发出报警,召集人员灭火,可以把外因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煤在氧化升温的过程中,会形成水蒸气,俗称“出汗”或“挂汗”以及“白色雾”。煤温升到一定值时,会冒烟,若巷道中有可见得烟雾,则可以判断附近有火源在形成。

3、感觉

从煤炭自燃或从自燃地点流出的水或空气浓度都较高,煤体内自燃时其表面温度升高,这些都可以为人直接所感觉;煤在自热发

展过程中,常常会使附近空气含氧量降低。

(二)、气体分析法

用仪器检测分析煤在自燃和可燃物起火过程中释放出的气体或烟雾是预报矿井火灾的主要方法。根据相邻矿井以及本矿井下实际,我矿确定井下火灾的指示气体是CO、烟雾及其临界值指标如下:(1)烟Ico<0.3~0.4 正常

=0.5 加强检查

=1 自热巷道

=2 自热严重

=3 有明火

Ico=100co/0.265N2-02

式中:CO、O2、N2—分别为回风侧采样点气检中的一氧化碳、氧气和氮气所占体积浓度(%),须购进COY-3型便携式一氧化碳测定仪。

2、烟雾

可燃物受高温作用在形成明火之前,要伴生烟雾,会使视程降低。检测烟雾的这种特性进行外因火灾的早期预报时目前较为常见的方法之一。

3、温度

煤在自燃或可燃物在起火的过程中,火源及其下风侧的温度会发生异常的变化,能及时检测这种温度变化,进行火灾预报时最理想的方法,温度可用测温仪直接进行检测,也可借助于温度传感器探测其温度变化的信息。

(三)测点设置与采样要求

1、测点设置

对测点设置的总体要求是:要保证一切火灾隐患都在监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准确地判断火源位置。要对矿井火灾隐患进行科学的评价和预测时达到上述要求的保证,这项工作包括二个内容:

(1)是根据矿井可燃物的分布和潜在高温热源位置预测潜在外因火源的位置。

(2)是根据开采方法、回采顺序、巷道布置、通风系统类型来预计自燃火源的可能发生的范围和火灾气体流动轨

迹。在此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按照下列原则布置测点。1)在已封闭火区的出风侧密闭内设置测点,取样管应伸入墙内3米以上。

2)采空区有发火危险的工作面的回风巷内设置测点。

3)预测的潜在火源的下风侧设置测点。

4)工作面的回风巷和潜在火源的上风侧是否设置测点,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当上风侧风流中含有CO时,应设置测点。5)测点距预计火源的距离应适当,不能太远,也不能太近。太近时,火灾气体与周围空气不可能充分混合,会使火灾气体的浓度过高或过低;太远,有旁侧风流加入时,会使气样因被稀释而失真;下风侧的采样点离火源应有10倍巷道直径远,但要保证气样百分之百地来自于火源。

6)温度测点的设置应根据温度传感器有效保护范围和火源温度特点合理确定。

7)测点应根据采场变化和通风报表中出现的火情新动态及时进行调整。

三、对不定期进行预测预报,无记录,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罚款1000元,报矿处理。

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一、瓦斯检查员对当班检查点检查参数输入巡检手持机,并及时

填写牌板、手册;升井后及时将手持机内数据上传到电脑,打印报表报送通防区长审阅。

二、瓦斯检查员上井后,交接班,做到手册、牌板、班报表“三

对口”,班报表由通防工区值班领导审查签字。

三、专兼职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异常时,要填写“瓦斯超限(异

常)报告单”,分别报送矿长、矿总工程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瓦斯日报表要填写当日三班每个检查点的最高瓦斯含量,瓦

斯日报表每天分别报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通防工区要有一份矿长和总工程师签字的瓦斯日报,以便备查。

瓦斯检查制度

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每月根据生产布置局,编制

瓦斯检查点计划,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瓦斯检查点增减变更,由通防工区填写“瓦斯检查点增减报告单”,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及上隅角,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2米及风筒

出口5米处某地点均要设置瓦斯检查点,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要求班与班,次与次瓦斯检查间隔时间在3-5小时之间,每次检查取其较大的数据输入巡检仪,填写在瓦斯检查牌板上。

三、对瓦斯重点管理采煤工作面和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要

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三次,要求班与班,次与次瓦斯检查间隔时间在2-3小时之间,并取其较大的数据输入巡检仪,填写在瓦斯检查牌板上。对备用采煤工作面,备用掘进工作面(不停风),临时停风掘进工作面的临时栅栏前、火药库、独立通风机电硐室及设在回风流中深度大于3米的机电硐室设置瓦斯检查点,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四、深度大于2米永久密闭前要定期进行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检

查,每星期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五、瓦斯检查牌板的悬挂位置,采煤工作面在回风侧距安全出口

20米范围内(包括上隅角瓦斯检查牌板),掘进工作面在放炮躲避地点,有人工作的机电硐室在司机停留处,无人工作硐室的调节门处等。

六、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其它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七、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虚报,兼职瓦

斯检查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三人连锁”、“一炮三检”

制度。

八、专兼职瓦斯检查员发现超限或瓦斯涌出异常,要立即通知施

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汇报通防工区值班领导和生产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一、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及瓦斯重点区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

下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现场交接班,上井后要填写交接班记录。

二、交班人员除了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外,还应向下一班人员交

代班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瓦斯涌现异常地点、应注意问题及沿途通防设施使用情况等,做到交班清楚,接班明白。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管理制度

一、当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切断电源,排放瓦斯。

二、严禁在工作面一侧采取增阻办法控制采空区瓦斯涌出。严禁

利用矿井总风压通过风管或风筒引排上隅角瓦斯;严禁利用普通局部通风机强制稀释上隅角瓦斯。

三、采煤工作面放炮时,必须由专职或兼职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

查瓦斯,当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四、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柱放顶时,必须对20米范围内和上隅角

切顶排以内进行洒水灭尘。

五、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所有电器设备及电缆要经常维护,杜绝失

爆现象。

瓦斯检查请示报告制度

一、瓦斯检查员必修严格遵守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报表阅批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协助通防部门做好矿井瓦斯防治工作。

二、瓦斯检查员必修严格按照检查点计划的要求进行检查,及时

向工区汇报,检查时如发现异常,如:瓦斯含量呈上升趋势或达到临界值、工作面温度增高或超过规定值,工作面风流不正常,巷道风速超限,风流短路或局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工区或调度室汇报,请示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瓦斯检查员当检查某一工作地点瓦斯达到1%、二氧化碳达到

1.5%时,有权立即停止工作面的一切生产,切断电源、撤出

人员,然后向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全

目录 第一章通风管理制度 (1) 第一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 第二节关键通风机管理制度 (4) 第三节通风设施构筑标准 (6) 第四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1) 第五节测风管理制度 (18) 第六节盲巷管理制度 (19) 第七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20) 第八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2) 第九节通风质量检验验收制度 (23) 第十节通风设施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24) 第十一节反风演练 (25) 第十二节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26) 第十三节密闭管理制度 (26) 第二章瓦斯管理制度 (32) 第一节瓦斯治理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32) 第二节瓦斯巡回检验制度 (38) 第三节瓦斯检验交接班制度 (39) 第四节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40) 第五节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40) 第六节瓦斯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制度 (41) 第七节光学瓦斯检定仪、便携仪使用制度 (44) 第八节预防瓦斯检验空班漏检制度 (46) 第九节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48) 第十节电气焊管理制度 (52) 第三章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59) 第一节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 (59) 第二节巷道冲洗、刷白制度 (61) 第三节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2) 第四节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3) 第五节粉尘测定管理制度 (64) 第六节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65) 第七节综合防尘检验验收制度 (68) 第八节个体防护制度 (68) 第九节防灭火系统 (69) 第四章防灭火管理制度 (70)

第一节防灭火管理制度 (70) 第二节自燃发怒估计预报制度 (77) 第三节井下点火作业管理制度 (79) 第五章爆破管理制度 (85) 第一节爆破工入井前准备工作 (85) 第二节炸药、电雷管领取、运输、贮存、退库 (85) 第三节装药前准备工作 (88) 第四节装药和封泥要求 (93) 第五节联接爆破网路要求 (95) 第六节通电起爆要求 (96) 第七节验炮要求 (97) 第八节处理拒爆要求 (98) 第九节其它要求 (99) 第十节爆炸材料及爆破管理处罚制度 (100) 第六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05) 第一节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和职责 (105) 第二节安全监控设备设计安装、更改及拆除程序 (106) 第三节安全监控设备检修调校程序 (108) 第四节安全监控设备使用、维护 (109) 第五节中心站管理 (113) 第六节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 (114) 第七章其它制度汇编 (117) 第一节通风牌板管理 (117) 第二节通风例会制度 (117) 第三节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19) 第四节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122) 第五节“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23) 第八章“一通三防”资料明细表 (125) 第九章“一通三防”技术管理 (126) 第十章“一通三防”资料报送 (127) 第十一章“一通三防”报表审阅制度 (128) 第十二章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130) 第十三章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134)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方案(2021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方案(2021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方案(2021版) 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煤尘、瓦斯爆炸,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矿“一通三防”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目标措施 l、矿井必须保证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坚持机械通风,生产矿井消灭以局代主,做到以风定面、以风定产。 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掘进头6米以外,必须要设局扇通风,严禁工作面循环风、微风、无风作业,进回风不得超过采区和冒落区,严禁利用老塘通风、消灭跑风、漏风现象。 3、严格检身制度,杜绝用明火照明、明火放炮,明接头、明刀

闸开关,严禁机电失爆,严禁两矿贯通。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做到“三对口”,井下有害气体浓度严格控制在规程规定以内。 5、煤尘较大的巷道,要采取防尘洒水措施,定期清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认真执行。 6、定期校正瓦斯检查仪器,每半年校正一次,确保仪器、仪表完好,每年的7月份为煤矿瓦期等级鉴定时间,做到鉴定确保计算无误。 7、加强盲巷、废旧巷道管理,盲巷、旧巷口6米以外要设置栅栏和警标,定期检查瓦斯,煤层自然发火的矿井要制定防、灭火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事故严禁盲目抢救,特别是有害气体引发的事故,更不准随便入井。 8、加强通风安全教育。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风险预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是事故的前奏,消灭隐患就是消灭事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和消灭煤矿事故隐患,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制度,结合本矿实际,编制了“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一通三防”隐患是指基建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章隐患认定 第三条“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矿井自身难于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一通三防”隐患认定依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本矿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分管副矿长、通风区、技术科、安监处、基建科、机运区、调度室等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职责: 1、全面掌握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和监测监控等方面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现状,及时跟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2、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优化通风系统、实施瓦斯治理、开展火灾治理、有效防治粉尘等工作。 3、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审批权限划分,审核治理措施,评价治理效果。 4、组织“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5、确实履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一通三防”各类隐患。 6、建立健全“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隐患。 7、对本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治理方法和措施、治理资金、治理负责人员、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8、定期组织召开“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对隐患排查治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及实施细则 二号煤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通风管理 (7) 第一节一般规定 (7) 第二节局部通风管理 (11) 第三节测风管理 (17) 第四节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 (18) 第五节角联巷道管理 (20) 第六节通风设施管理 (21) 第七节通风仪器仪表管理 (26) 第三章瓦斯管理 (32) 第一节岗位责任 (32) 第二节瓦检员交接班管理 (38) 第三节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39) 第四节瓦斯排放制度 (42) 第五节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44) 第六节“一炮三检”制度 (50) 第七节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51) 第八节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53) 第四章瓦斯抽放 (56) 第一节钻孔施工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钻孔验孔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钻场现场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抽放工程验收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瓦斯抽放管路巡查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埋管抽放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掘进工作面油型气探测、抽放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节回采工作面油型气探测、抽放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节瓦斯抽放管件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节灾害治理计划考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节综采工作面拆除瓦斯管路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节瓦斯抽采泵站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瓦斯防治达标评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瓦斯抽采评价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瓦斯抽采达标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抽采工程检查验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瓦斯防治例会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考核奖惩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节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综合防尘 .. (120) 第一节一般规定 (120) 第二节职责划分 (125)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第一章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井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切眼在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扩帮和安装;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改变一翼或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需要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规定。按实际需要风量计算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 第二条各井的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的编制、生产计划的安排,必须有通风部门参加,保证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 第三条必须严格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各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风结果按旬报矿(井)长、总工程师(井技术负责人),按月报送集团公司通风部门。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同时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四条各井串联通风不得超过3处,严禁二次串联通风。经批准的串联通风,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必须安装瓦斯自动检测仪及其断电装置,确保有害气体含量不超限。有瓦斯喷出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通风。 第五条严格通风系统管理,合理供风,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矿井总进风量比不得大于110%。落实巷道维修力量,回风巷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主要进回风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原设计断面的2/3。矿总工程师每季、安全副总(井技术负责人)、通风科区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矿(井)主要通风巷道的检查,并有记录可查。 第六条必须坚持“有掘必透”的原则,严禁在独头巷道内开掘其它巷道。 第七条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挡风墙、调节风窗、防火墙、密闭墙等通风设施必须由通风部门提出,编制必要的施工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其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所有风门必须安装闭锁装置、可视窗(硐室除外);主要风门必须纳入监控;主要通车风门必须实现自动化并安装声光报警装置。轨道斜巷、皮带输送机道内严禁设置风门;严禁电绞绳过风门。 第八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在构成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方准回采。严禁非正规回采。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隅角无全负压通风系统时严禁带炭回采。 第九条初次放顶时,采煤工作面空间内风速不得低于0.5m/s,进回风隅角必须及时拆除顶板锚杆螺母并剪网、悬挂风障,做到严密不漏风。采空区顶板未能及时冒落时,应强制放顶或悬挂风障。 第十条各井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矿井采区设计,应考虑区域性局部反风系统。 第十一条矿井改变主扇运行工况(角度或转速)前,应结合主扇性能曲线、自然风压、防灭火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编制专门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二.矿井瓦斯治理制度 ㈠.瓦斯检查制度 1. 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 2.队长以上干部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查沿途瓦斯情形,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并盯在现场处理,干部填卡必须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形。 3.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电机车司机、流淌电钳工、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爆破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负责本队组工作责任范畴内或本人工作地点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检修中的机电设备邻近20米范畴内巷道空间的瓦斯检查工作。 4.采煤队跟班付队长(或班长)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在本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采、掘机司机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设置于采、掘机规定的位置上。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瓦斯检查员下井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负责本责任区内各地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并及时汇报通风区调度。 5.各检查人员发觉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后,必须赶忙与现场带班人员取得联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督促协助通风科进行处理。 6.瓦斯循环检查制度 ⑴.检查次数: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对瓦斯涌出专门的工作面可依照具体情形设专人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临时闭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煤矿通风队“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蒙古 精煤矿通风队伊泰煤炭股份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二O一五年一月

目录 第一项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 2 - 第二项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 5 - 第三项防灭火管理制度............................... - 9 - 第四项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管理制度……- 11 - 第五项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 15 - 第六项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 18 - 第七项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 21 - 第八项盲巷管理制度................................ - 23 - 第九项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 25 - 第十项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 27 - 第十一项井下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 30 - 第十二项粉尘检测管理制度.......................... - 32 - 第十三项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 - 33 - 第十四项矿井风量测定及管理制度.................... - 38 - 第十五项瓦斯超限分析上报及才追查处理制度 .......... - 40 - 第十六项煤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 42 - 第十七项矿井火区管理制度.......................... - 44 - 第十八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 46 -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2)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2) 二.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㈠.瓦斯检查制度 1. 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 2.队长以上干部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查沿途瓦斯情况,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并盯在现场处理,干部填卡必须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况。 3.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电机车司机、流动电钳工、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爆破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负责本队组工作责任X围内或本人工作地点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检修中的机电设备附近20米X围内巷道空间的瓦斯检查工作。 4.采煤队跟班付队长(或班长)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在本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采、掘机司机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设置于采、掘机规定的位置上。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瓦斯检查员下井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负责本责任区内各地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并及时汇报通风区调度。 5.各检查人员发现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后,必须立即与现场带班人员取得联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督促协助通风科进行处理。 6.瓦斯循环检查制度 ⑴.检查次数: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对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面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专人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临时闭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编号:SY-AQ-0075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Detailed rules for assessment of one ventilation and three prevention management system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考核细则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监控值班人员考核 1.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是双岗配置,缺一人处罚监控主任30-50元。 2.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窜岗、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30元。 3.不得干私活或上岗玩游戏,否则发现一次处罚10-20元。 4.各种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不填写,弄虚做假的处罚10-20元。 5.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处罚10-20元。 6.监控室内卫生不清洁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7.来人登记表不填写的处罚值班人员10-20元。 8.现场不交接班的发现一次处罚20-30元。 9.上级部门查岗处罚后,队组加倍处罚。 10、熟练掌握手指口述,否则处罚10-20元。 11、上班时间衣帽整洁,仪表端庄,否则处罚20-30元。

12、上班时应在电脑显示屏前端坐,密切注意各上传数据,不得离开,否则处罚30-50元。 二、一通三防考核 凡是违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规定,损坏“一通三防”设施,不执行“一通三防”工作安排,不按通风标准化施工,通过返工仍达不到要求,以及在“一通三防”及通风标准化检查中检查出来的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都在罚款处理之内。 (一)、通风管理 1、运输、行人及其它作业时损坏风门、密闭、风筒、洒水管、监控分站、牌板、甲烷传感器,断电仪等实施的,处罚队组或个人200元-500元。 2、风门前后,密闭前5米禁止堆放杂物,风门前后不得停放车辆和影响风门开关,否则罚款50-100元。 3、运输,行人通过风门不得同时打开所有风门,通过后及时关闭,否则处罚50-100元。 4、不得私拆栅栏,密闭等,否则罚款100-200元。

煤矿“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煤矿“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措施正式版

煤矿“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措施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矿井通风系统担负着向井下输送足量新鲜空气供人呼吸,排放瓦斯、煤尘,创造井下良好作业环境的重要任务。为保证通风系统的完善性、可靠性、有效性,必须经常对下述项目进行检查: 1、建立严格、完善的矿井抽风机运行管理制度,不准擅自停开抽风机,凡抽风机停止运行10分钟以上按照重大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2、备用抽风机与主抽风机必须匹配,备用抽风机必须随时保持完好,一旦正在运行的抽风机发生故障,备用抽风机必须

在10分钟内启动运转。备用抽风机与主抽风机必须具备反风能力。 3、主电源一旦停电,矿井的备用电源必须满足抽风机在10分钟内正常启动运行。 4、井下的通风设施(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墙、测风墙)必须可靠、牢固、齐全。人员进出风门不准同时开启两道风门,并且及时关上风门。 5、经常检查矿井内部漏风和外部漏风,漏风率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 6、保持矿井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随时掌握矿井各主要地点风速、风量、瓦斯浓度、温度等数据的变化情况,风门的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操作规程)

大同煤矿集团浩然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 二〇一九年二月

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煤矿瓦斯、煤尘、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发生,建设现代化的质量标准化矿井,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特制定大同煤矿集团浩然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共五部分:“一通三防”管理组织机构,“一通三防”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和岗位责任制,“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一通三防”管理考核办法。望公司各部门和员工严格贯彻执行,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 本实施细则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不断修改补充完善。暂以此为准贯彻实施。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第一章“一通三防”组织机构“一通三防”管理组织机构

“一通三防”专职管理机构

第二章“一通三防”各部门及人员 职责和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各级领导职能部门“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 一、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1、董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事项进行决策,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制度,负责审定安全机构的组成情况。 2、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主管或分管领导及董事会其他成员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经理班子主管和分管领导抓好安全生产。 3、董事会成员在遇有安全重大事项时,应建议董事会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解决;董事会成员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表决负有责任。 二、经理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经理班子成员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一次拟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性文件,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集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监督、检查公

知名煤矿企业 “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管理制度

岩脚田煤矿“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岩脚田煤矿“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岩脚田煤矿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管理制度 1、瓦斯超限作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并要求立即停产整顿: (1)、瓦检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2)、不按规定检查瓦斯, 存在漏检、假检的; (3)、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2、高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 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要求立即停产整改。

(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3)、未配备专项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 3、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要求立即停产整改。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2)、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3)、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 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水平,防止煤矿瓦斯、煤尘、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家煤炭工业产业政策》、《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2条“一通三防”工作必须坚持讲求实际、尊重科学、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和安全监管,不断巩固和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安全、高效、文明生产。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和顺隆华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下属各矿。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4条各矿必须设立总工程师负责的“一通三防”管理机构。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能力6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应当设立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 第5条各矿必须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矿长是“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其他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6条公司各矿应当建立健全以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一通三防”责任制。 (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管理; 2、局部通风管理; 3、通风设施管理; 4、巷道贯通管理; 5、盲巷管理;

6、测风管理; (三)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1、瓦斯检查制度; 2、矿井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3、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四)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技术规范、瓦斯抽采日常管理、瓦斯抽采技术资料)。 (五)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六)矿井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七)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井下自然发火预防、井下灭火、火区管理、火区启封)。 (八)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九)通防设施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十)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十一)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十二)“一通三防”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第7条公司各矿必须制定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8条公司各矿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其中用于“一通三防”方面的费用不应低于提取总额的50%。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安全费用的安排和使用,必须保证通风设备、仪器仪表、监测监控、瓦斯抽放、火灾防治、综合防尘、防突以及通风系统改造等方面的基本投入。 第9条公司各矿必须坚持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水平。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义煤集团新安县鑫山煤业有限公司二0一0年九月八日

目录 1、矿井测风制度-----------------------------------------------------3 2、矿井及各作业地点停风(无风、微风)撤人制度--------4 3、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5 4、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6 5、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16 6、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18 7、瓦斯检查员请示报告制度--------------------------------------21 8、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监测分析制度--------------------------24 9、综合防尘制度-----------------------------------------------------25 10、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28 11、爆破材料安全管理制度----------------------------------------29 12、“一炮三检”制度-----------------------------------------------62 13、“三人连锁”放炮制度-----------------------------------------64 14、隐患超前排查制度----------------------------------------------67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版

“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领导机构,各成员对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二条“一通三防”领导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各副总、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瓦斯防治中心人员担任成员,(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图)。 第三条“一通三防”领导组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 第四条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 第五条瓦斯防治中心负责“一通三防”的业务工作及监督工作。 第六条通风队负责通风设施的构筑、拆除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监控中心负责监测监控仪器仪表的安装维护和标校工作。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矿井主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设专人管理,经常对风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风机。 2.须停电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报告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制订安全措施后,通知调度室、安全科及通风部门按措施处理。 3.主通风机启动前必须报矿调度室、安全科及通风部门批准后由主扇司机操作启动风机。 4.主扇必须一用一备,备用风机必须保证10分钟内能启动运行。 5.主通风机房必须记录齐全,安装有能反映通风压力的负压及温度表等安全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能熟悉掌握主扇的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6.主通风机电源必须是双回路电源,保护齐全。 7.主要通风机投产前,连续运转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风机运行参数测定: 1.新安装。 2.连续运转3年。 3.技术改造前后。 4.更换了叶片、电动机、改变了动叶、导叶角度。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泉店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建立健全“一通三防” 管理机构, 按实际需要配置“一通三防”人员及技术措施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矿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工作直接负责。通风科负责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落实。 2、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 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 各科科长为成员的“一通三防”工作领导组, 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一通三防”各项制度、措施和有关

措施工程。 3、每月由通风科牵头, 组织有关科室对全矿井“一通三防”进行不少于3次的大检查。每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定出名次, 进行奖罚, 并对上月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存在的问题及下月主要工作, 写出总结和计划。 4、矿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 研究解决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并对重大隐患, 制定处理计划和处理措施, 要在人、财、物方面对“一通三防”给予保证。 二、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并做到安全、稳定、经济、科学。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水平通风系统,必须报煤电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或采面的通风系统时, 必须报矿总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_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_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综采放顶煤防尘管理制度二、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三、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矿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杜绝煤尘事故的发生,降低煤尘的危害,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现制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综采放顶煤防尘管理制度: 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根据现场回采过程中产尘状况分析,产生煤尘的主要工序是放顶煤、采煤机割煤、破碎机运转、回采面前后部运输机转载点等,为了有效的降低煤尘,最低限度的减少煤尘的危害,必须从尘源上进行治理。因此,对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做如下规定: 1.采煤工作面必须安装架间喷雾、放顶煤喷雾、降架移架自动喷雾、随机喷雾、煤机内外喷雾、光电喷雾。各类喷雾要及时维护,保证正常使用灵敏可靠。 2.前后部运输机转载点降尘:前后部运输机运转时必须正常使用转载点喷雾,特别是后部运输机转载点喷雾,转载点喷雾雾化要良好,运输机停止运转时,及时关闭喷雾。 3.破碎机降尘:破碎机运转时必须使用破碎机喷雾,由皮带巷溜子运输机司机负责敞开和关闭喷雾。 4.回风巷降尘:在回风顺槽中上部安设两道自动净化风流的水幕,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安装一道手动净化水幕。回风巷距离工作面100米范围内每班冲刷一次,100米以外至皮带联络巷每个大班冲刷一次,重点冲刷管线、皮带架、电缆上的煤尘。 5.皮带转载点喷雾降尘:必须采用震动喷雾降尘,水截门必须保证常开。 6.工作面两顺槽必须按规**设隔爆设施。 7.水压管理:防尘水压力不得小于4MPa,进风巷水截门必须全部打开,保证供给采煤机等足够的水量和压力。 8.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监督。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矿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根据掘进工作面各施工工序产尘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1.耙装机降尘:使用耙装机的炮掘工作面必须安装耙装机卸煤点喷雾并正常使用。 2.放炮降尘:坚持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装药完毕,要对工作面迎头2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炮眼全部连线完毕准备放炮前,要敞开放炮自动喷雾的水截门,放炮后,再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挪用放炮自动喷雾的喷头和专用供水管路。 3.放炮喷雾降尘:炮掘工作面必须安装放炮冲程喷雾,放炮时必须喷到工作面,并雾化良好。 4.除尘风机降尘:喷浆巷道,每次喷浆时都必须正常使用除尘风机,除尘风机吸风口到喷浆机的距离不得超过3~5米。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挪用除尘风机上的供水管路。 5.水幕降尘:喷浆时必须打开跟迎头的水幕,复喷时不要将水泥喷到水幕和风筒上,否则,喷浆结束后必须用风水将水幕和风筒冲刷干净。 6.全煤掘进巷道必须实施短臂快速注水。

某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某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及时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各矿通风部门还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矿井的通风系统图每季报公司经理、矿总工程师及公司生产技术处一份。 2、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矿井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可以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采区的进风中,但此回风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且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调整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由各矿总工程师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为备用,当正在使用的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备用主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基建阶段,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 4、矿井不得采用局部通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用。建井阶段的特殊条件下,作临时使用时,必须按主要通风机管理,制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矿井通风系统中,如果某一分区风路的风阻过大,主要通风机不能供给足够风量时,经集团公司批准,可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

但必须供给辅助通风机房新鲜风流。 5、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一周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集团公司总经理、生产技术处备案。 6、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7、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8、按要求应布置专用回风巷的新开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到位的,不准开掘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巷道,现生产(制度下发前)采区没有布置专用回风巷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9、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矿通风部门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使用。当布置独立通风系统有困难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10、严禁回采工作面在没有构成全压通风系统的情况下进行回采。 11、各矿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按集团公司《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细则》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多生产采区的矿井,应分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必须“以风定产”,严禁超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煤矿外委队组管理办法

XXX矿外委队组安全管理办法 为严格外委施工队组安全准入,明确责任范围,切实加强和规范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对驻矿外委队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管理,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委施工队组,指从集团公司外部招标引进的,在本矿从事井巷、井下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队组,包括集团公司下属的xx施工队组。 第二章责任划分 第三条矿方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生产管理;外委队组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矿方主要负责人、各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外委队组的施工安全协同负责。 第四条矿方与外委施工单位在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合同中约定的安全责任划分条款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矿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划分:

(一)安监站职责 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矿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管理制度。 (二)延深办、技术科、地测科职责 1、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生产技术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考核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完善外委施工队组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4、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5、负责制定与完善外委施工队组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规定。 (三)通风区职责 1、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一通三防”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外委施工队组“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四)机电科职责 1、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机电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负责制定与完善外委施工队组机电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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