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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申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申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申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领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

2、填妥“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后,将需要提交的证件及资料交到中心办事大厅

报审,中心收件后10个工作日内批复贷款额度,其后由中心传送贷款资料至委托贷款银行。

3、借款人等待通知到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待借款人通过银行的信用审查并在

房管部门办妥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后,由银行通知中心发放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委托贷款,由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各银行为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以支持基本的住房需求为目的,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投机性购、建房。

相关的文件依据:“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银发[1998]190号《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肇房金[2004]2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贷款通则》、建金【2010】179号《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家和我市公告的相关法律、法规。(二)目前每个家庭只提供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姻续存期间夫妻双方都有缴存公积金的,不能分开各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正常结清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后,我中心不再受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申请。

本市公积金缴存人购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补缴累计已提取的公积金数额,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须出售第一套住房2年后才允许继续提取公积金还贷;若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第一套住房已经出售,并且已补缴累计提取的公积金数额,贷款满半年后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本人亲自办理,不受理他人代办。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证件,除“购、建房合同”和“房屋评估报告”及有关证明外,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若申请人的配偶或联名购房人没有参加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审批表单位栏可以不盖章。

(四)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能同时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余额,成功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满半年后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首次提取额:首期房款+已支出还贷本息之和),在贷款期限内每满一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的还贷本息之和。

(五)目前肇庆市直及各县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分别如下:

肇庆市直和端州区:23万元;高要市:20万元;鼎湖区:15万元;四会市:16万元;

高新区:18万元;怀集县:12万元;德庆县:10万元;

封开县:15万元;广宁县:18万元;

2011年7月1日起,肇庆市(含各县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个人为单位分别计算贷款份额。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当前月

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总月数+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2(注:计算结果超过贷款限额的,按个人最高限额计算贷款额.)

(六)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30年,但不能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退休后5年).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交付的首期房款比例,按照目前国家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暂定如下:

1、购买首套商品房建筑面积90㎡以下:首付比例最低占总房价20%;

2、购买首套商品房建筑面积90㎡以上:首付比例最低占总房价30%;

3、购买首套二手房的:

*楼龄未超10年:建筑面积90㎡以下首付比例最低占契税单价30%;建筑面积90㎡以上首付比例最低占契税单价40%;

*楼龄超过10年:首付比例最低占契税单价50%;

*楼龄超15年:首付比例最低占契税单价60%;

4、自建房:申请人前期投入建房资金须达造价30%以上;依照抵押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值,参照二手房的首

付比例确定最高贷款额。

5、所购(建)房属非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占60%,贷款利率上浮10%。

(八)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发放贷款时国家规定的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由委托贷款银行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九)申请公积金贷款前申请人须按中心的规定出具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或提供家庭住房情况的相关证件(注:“家庭”是指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未婚人士只需提供本人的住房产权登记证明)。

三、珠三角异地公积金缴存人在肇庆市范围内购房申请我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须符合《肇庆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人申请贷款暂行细则》的规定。

(二)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的工作单位在购房所在地的区域内,并在工作所在地购买普通住房(需提供近一年在购房所在

地缴纳社保或个税明细作依据);

2.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在购房所在地的区域内(购房前户籍必须已经落户在购房所在地,或户籍转移手续已在

办理过程中),并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普通住房。

说明:(1)购买非普通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人我中心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普通住房”的标准按粤建房【2005】5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普通住房”是指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2)珠三角城市及茂名市的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其他城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并未结清的,或近一年内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的,我中心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

四、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范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互贷的条件:

(一)市直及各县(市)区当季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比例(个贷率)在80%.以内,可相互受理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异地贷款申请;超出该比例的中心有权暂停受理或限额、排期受理异地贷款申请(详见市公积金中心每季度公告的个贷率)。

(二)只须直接按《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受理申请人的贷款申请(即:不须按珠三角异地公积金缴存人在肇庆市范围内购房申请我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受理)。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交以下资料(请自备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以下带星号(*)的资料中心送委托贷款银行前要留存归档。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1.借款人书面申请书:一份;*

2.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三份;

*3.申请人、配偶及其所购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三份;

4.申请人、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各一份(配偶没有单位的可不提供);

*5.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房需提供房产确权书;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建房批文或售房批文)复印件:二份;

*6.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一份;

*7.借款人交付首期房款的发票原件,复印件:二份;

*8.申请人在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在端州区购房的申请人还须同时提供肇庆市和端州区

房管局出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各一式二份;

*9.户籍户主是申请人或其配偶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房屋住址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集体户籍、外市、外省户籍及农村户籍的不须提供);

10.出示公积金存折(异地贷款申请人还须提供:公积金缴存地的缴存和贷款证明、一年以上缴存余额明细

凭证各一份)。

(二)购买二手交易房:

1.借款人书面申请书:一份;*

2.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三份;

*3.申请人、配偶及其所购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三份;

4.申请人、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各一份(配偶没有单位的可不提供);

*5.提供经买卖双方签订的“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注:二手房交易合同的内容要注明“购房的付款方式: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贷款”的字眼。)

*6.借款人交付首期房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二份;

*7.房屋交易完税单据原件,复印件:二份;

*8.交易房屋的旧房产证复印件:二份;

*9.出示公积金存折(异地贷款申请人还须提供:公积金缴存地的缴存和贷款证明、一年以上缴存余额明细凭证各一份);

*10.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贷款抵押物的房产出具的评估报告:二份(须征询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后才去评估!);

*11.售房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12.申请人在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在端州区购房的申请人还须同时提供肇庆市和端州区房管局出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各一式二份;

*13.户籍户主是申请人或其配偶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房屋住址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集体户籍、外市、外省户籍及农村户籍的不须提供);

(三)建造自住住房:

按国家信贷政策的规定对建造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别说明:

1.申请自建房贷款的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2项前提条件,方可提交贷款资料申请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的自建房须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所建房屋须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所在城区内,同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在发证之日起2年内.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建房必须是“在建工程”,工程须施工至地基以上一层方可申请贷款;建房工程已封顶的不受理贷款申请;申请人须带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到在建房屋现场勘查,以确认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2.自建房贷款金额只能以转账形式划款至建房承担方(建筑公司)的账户,不能划入申请人账户。

1.借款人书面申请书:一份;

*2.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三份;

*3.申请人、配偶及其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三份;

4.申请人、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各一份(配偶没有单位的可不提供);

*5.建房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一份;*6.建设工程造价(预算)书(须建筑公司盖章)原件,复印件:二份;*7.“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9.提供可作为建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10.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作为建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出具的评估报告:二份;(注:经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到建房现场勘查,证实是“在建房屋”,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后才去评估!)

*11.受委托建房承担方(建筑队或建筑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12.申请人须带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到建房屋现场勘查,提供现场摄影的“在建房屋”相片:二张;13.申请人在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在端州区购房的申请人还

须同时提供肇庆市和端州区房管局出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各一式二份;

*14户籍户主是申请人或其配偶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房屋住址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集体户籍、外市、外省户籍及农村户籍的不须提供);

15.出示公积金存折(异地贷款申请人还须提供:公积金缴存地的缴存和贷款证明、一年以上缴存余额明细

凭证各一份)。

本“办理须知”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由“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肇庆市明珠路7号电话:2200328,2260555

鼎湖管理部地址:鼎湖坑口民乐大道建设局大院内电话:2625810

高新区管理部地址:肇庆高新区工业大街(商业街一期)电话:3636331

高要管理部地址:高要市南岸府前大街116号(建行侧)电话:8357198

四会管理部地址:四会新行政中心建设综合大楼建设局6楼电话:3266168

德庆管理部地址:德庆县康城大道北侧莫宅首层电话:7786850

广宁管理部地址:广宁县南街镇车背垌达信路6号电话:8662392

封开管理部地址:封开县江口镇大塘一路3号(建设银行侧面)电话:6666004、6888608

怀集管理部地址:怀集县县城西区沿江路“迪比利豪城”A区9幢01号,即怀集县规划局左侧往东50米处电话:

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 录入:www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110960504.html, 2011-9-14 人气:245372 项目内容 贷款 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首付款加贷款金额等于所购房产总价款; 3、申请贷款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其它债务。 所需 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6、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8、《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0、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注:①上述1-7项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同时提供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户口本复印件需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结婚的或离婚后未再婚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所有复印件使用A4纸;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需同时到场。②所购房产在郑东新区的,需提供《郑州市郑东新区房地产个贷抵押档案袋》、《郑东新区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③借款人或配偶为非市中心公积金缴存户的,由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未贷款证明(公积金贷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条件和流程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条件和流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很多购房者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不太清楚,小编在此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期限、额度、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来做一个详细的介绍,希望能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帮助,那么接下来就是一些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相关问题,请大家仔细看哦。 一、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含义 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的类别 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 三、申请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只有参加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缴存不正常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3)配偶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房贷。因为,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购买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商品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及办理流程: (1)“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按照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首付款提取。职工首次提取时,产权人及配偶可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或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二)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二、提取要件 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统一办理的,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也可使用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或加盖开发商财务专用章的首付款收据。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 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 借款人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二)购买我市行政区域以外新建商品住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

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

关于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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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4-16 9:34:35 东方地球物理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王金虎浏览数[3539] 为了提高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认真贯彻公司三届二次职代会职工提案办理的精神,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针对职工购买涿州平安小区D区商品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积金贷款对象 在公积金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二、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涿州平安小区D区购房资格的职工; 2、申请贷款时已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诚信良好;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用所购房屋办理抵押担保; 6、符合地方政府和受托银行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家庭目前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2、职工以前已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目前仍未偿还清贷款的;

3、职工或其配偶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关于职工家庭目前拥有住房情况的认定方法 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本人填写的房屋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记载的房屋信息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查询出的房屋信息,综合确认职工现有住房情况。 职工及其配偶在公司院区内、外部拥有的住房均计算为家庭已有住房套数。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第一套住房使用商业银行贷款未还清的,在计算还款能力时,家庭月平均工资应扣除商业银行贷款的月还款额。 职工是涿州无房户购房人员,暂按已有一套住房认定。如房屋已通过基地房产部门办理回购或置换手续的,应提供回购或置换的协议等符合规定相关证明材料。职工及配偶离婚后,其住房判给对方的,应提供离婚协议等证明材料。 四、公积金贷款限额、期限及利率 (一)贷款限额 根据国家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职工购买第一套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房屋价款的70%;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房屋价款的40%;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职工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20年,但不能超过房屋剩余使用年限及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 (三)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遇国家调整利率时,按借款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7月7日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含5年)以下的利率为4.45%,5年期以上的利率为4.9%。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五、公积金贷款担保

公积金贷款须知

公积金贷款须知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现在很多单位都为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而住房公积金因政策的调整也能够用来贷款购买商品房!作为一种新型的贷款方式,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注意以下事项:长沙公积金贷款流程基本如下: 一、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夫妻双方(若有共同还贷人,还需提供参与还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原件及复印件3份;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3份;夫妇双方(参与还贷人)的月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占房价4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证明交存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售房单位出具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 二、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含其配偶),须由单位提供单位公积金账号及本人(含其配偶)公积金月缴额(单位在《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申请呈报表上填写并盖章。); 三、确定拟贷款额度,由贷款银行、城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进行审批; 四、审批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办理有关手续。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

在了解长沙公积金贷款流程后,贷款对象的了解同样很重要,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细节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细节: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所购房屋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 1、《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办理抵押 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第五步贷款发放 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将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六步按月还款 自贷款发放的次月,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全部贷款结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七步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公积金贷款5招活用窍门 要领一:精于算计巧用公积金贷款额度 张女士和她的先生都是一家大型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在结婚买房时设计出一个绝妙公积金使用计划:在和丈夫领结婚证前,两人先以各自的名义购买了4楼与5楼上下相邻的一室一厅的房子,这样算来可节省一大笔钱。 根据公积金管理规定,如果夫妇双方都缴公积金,只能用其中的一个,不能双方同时使用。 张女士是这样设计的:两个人如果共买一套房子,只能用夫妇一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10万元,而两个人分开买房子就可以各自申请10万元的公积金,可以多获得公积金贷款10万元。当两套房子全部装修好以后,他们把其中的一套以每月1600元的价格租出去,这样既可以做到“以租养贷”,又减轻了还款的压力。等孩子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个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期限(当前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规定期限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仅限夫妻)其中之一。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五)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六)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买卖契约原件; (四)购房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 (六)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原件; (七)借款人及配偶印章(1.5×1.5厘米正楷); (八)其他相关资料: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异地贷款提供) 2、用工关系证明、劳动合同(人才代缴职工提供) 3、房地产估价报告原件或房屋税评价值查询单、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提供) 4、其他资料(特殊情况提供) 首付比例、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一手房以网签购房合同为准;二手房以房屋评估价格和实际成交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一年,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12个月,不含补缴。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不满12个月、断交、封存、冻结)的,配偶公积金部分不参与计算。 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账户之和大于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计算(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2; 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 借款人与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小于2万的:(1)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3)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50%。借款人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按其月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贷款期限、利率 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购买二手房的,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30年。 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年龄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55岁,男60岁)。特殊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或延迟退休的,需提供单位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公积金贷款费用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贷款相关费用,如有单位或个人假借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义收取费用,可以向公积金中心举报投诉。 公积金贷款流程图 向银行代理员提出 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申请人银行 指导填写相关表 格审核贷款资料 担保公司 审核资料 审批贷款 公积金中心 办理担保手续出具 担保办结通知书 抵押登记 公积金中心 银行 通知银行划拨贷款资金 售房单位发放贷款 申请人银行担保公司 公积金中心银行 银行 售房单位 向银行代理员提出 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核查项目、资料后确定贷款金额及年限 进行贷款调查录机 并签订组合贷款资料 审批公积 金贷款部分 办理担保手续出具 担保办结通知书 办理抵押登记 公积金中心 审批商业贷款、提交商业放款申请 公积金放款申请 通知银行划拨资金 发放公积金贷款资金 发放商业贷款资金 买卖双方房产交易大厅 评估公司 公积金中心或银行银行 签订网签合同 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咨询 符合公积金 贷款条件的 评估房屋 出评估报告 填写贷款资料、签订贷款合同 公积金中心 担保公司贷款审批 公积金中心 办理担保手续出具 担保办结通知书 划拨贷款资金 至资金监管账户 担保公司房产管理部门 房产过户 抵押登记 过户办结 他项权利证明 担保公司售房人 划拨总房款 公 积 金 贷 款 流 程 二 手 房 公 积 金 贷 款 流 程 组 合 贷 款 流 程 通知贷款银行

申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申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领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 2、填妥“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后,将需要提交的证件及资料交到中心办事大厅 报审,中心收件后10个工作日内批复贷款额度,其后由中心传送贷款资料至委托贷款银行。 3、借款人等待通知到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待借款人通过银行的信用审查并在 房管部门办妥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后,由银行通知中心发放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委托贷款,由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各银行为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以支持基本的住房需求为目的,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投机性购、建房。 相关的文件依据:“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银发[1998]190号《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肇房金[2004]2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贷款通则》、建金【2010】179号《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家和我市公告的相关法律、法规。(二)目前每个家庭只提供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姻续存期间夫妻双方都有缴存公积金的,不能分开各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正常结清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后,我中心不再受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申请。 本市公积金缴存人购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补缴累计已提取的公积金数额,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须出售第一套住房2年后才允许继续提取公积金还贷;若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第一套住房已经出售,并且已补缴累计提取的公积金数额,贷款满半年后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本人亲自办理,不受理他人代办。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证件,除“购、建房合同”和“房屋评估报告”及有关证明外,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若申请人的配偶或联名购房人没有参加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审批表单位栏可以不盖章。 (四)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能同时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余额,成功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满半年后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首次提取额:首期房款+已支出还贷本息之和),在贷款期限内每满一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的还贷本息之和。 (五)目前肇庆市直及各县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分别如下: 肇庆市直和端州区:23万元;高要市:20万元;鼎湖区:15万元;四会市:16万元; 高新区:18万元;怀集县:12万元;德庆县:10万元; 封开县:15万元;广宁县:18万元; 2011年7月1日起,肇庆市(含各县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个人为单位分别计算贷款份额。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当前月 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总月数+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2(注:计算结果超过贷款限额的,按个人最高限额计算贷款额.) (六)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30年,但不能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退休后5年). (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交付的首期房款比例,按照目前国家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暂定如下: 1、购买首套商品房建筑面积90㎡以下:首付比例最低占总房价20%; 2、购买首套商品房建筑面积90㎡以上:首付比例最低占总房价30%;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烟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住房制度改革,支持职工个人购买自用住房,加快住房商品化进程,不断规范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贷款通则》和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建委文件(济银发[2000]18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有价证券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第三条住房资金管理机构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委托承办房改金融业务的国有银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具体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不得自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第四条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协议,并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贷款的条件 第五条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相当于购买、建造、维修自住住房费用的20%以上的自筹资金(不含住房公积金);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职工所在单位或贷款银行认可的第三人同意为其提供保证方式担保; (五)同意出具有全部产权的房产证作抵押并办理住房保险,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在住房未竣工交付使用前,借款人未领到房产权证书交给贷款银行收押的,应由售房单位提供保证方式的担保; (六)借款人单位必须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间断3个月的不予办理)。 第六条借款人应向住房资金管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指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等)复印件2份。 (二)申请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2份。 (三)售房单位的售房许可证、营业执照、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各2份。 (四)抵押物或质押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编号: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填写 借款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 现住址户口所在地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办公住宅手机传呼 工作单位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其他职业□公务员□教师□医生□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单位职工□其他 月收入元家庭月收入元电子信箱 配偶姓名证件名称■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港澳身份证□台湾回乡证□其他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月收入元 受托人姓名证件名称□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港澳身份证□台湾回乡证□其他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亲戚□其他 购房情况购房类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改房□私房□其它房屋 购房地址 建筑面积米2购房单价元/米2购房总价元房龄年期房购房合同编号首付款元交房时间 现房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担保资料担保类型■抵押□质押□单位担保□个人担保□组合 抵押物类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改房□私房□其它房屋 抵押物坐落 抵押物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集资协议□其他 权证号码 抵押物价值元抵押物面积米2是否产权共有□是□否 保证人姓名证件名称□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港澳身份证□台湾回乡证□其他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保证人职业□公务员□教师□医生□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单位职工□其他 保证单位名称保证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产权共有人共有人姓名证件名称■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港澳身份证□台湾回乡证□其他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与申请人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亲戚□其他 申 明 本人愿以上述共有产权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产权共有人签字(印): 参贷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本人愿与借款人共同参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贷人签字(印): 申请贷款情况 贷款类型□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款法 贷款金额贷款月利率月还款额最后一月还款额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元‰元元 年银行自营贷款元‰元元 申 明 1、本人自愿向贵中心及受托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保证向贵中心及银行提供的所有资料都 是真实的,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以所购买的自住住房作为贷款抵押,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综合保险。 3、本人同意以自动转帐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含逾期利息),授权银行在本人还款帐户 中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扣收贷款本息。 4、还款帐户帐号(卡号):。 申请人签字(印): 以下内容由承办银行、资金中心填写 承办银行调查人意见: 建议:贷款金额 公积金元 银行自营元 贷款期限年 签字(章) 审查人意见: 签字(章) 签批人意见: 签字(章) 公积金中心经办人意见: 建议:贷款金额 公积金元 银行自营元 贷款期限年 签字(章) 审查人意见: 签字(章) 签批人意见: 签字(章)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样表)

申请人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 性别男年龄30单位填写单位规范全称 职务或职称工程师月收入4000 月缴公积金960.00余额51876.96配偶李四年龄28 单位填写单位规范全称 职务或职称主管护士月收入4000月缴公积金960.00余额48924.14 购房性质商品住房地址填写规范地址栋号单元号 楼层门牌号 建筑 面积 100平方 米 总房价填大写金额首付款Xxx元占总房 价比例% XX% 借款金额贷审后填大写金额期限 贷审后 填大写年 月还款贷审后填 借款/房价贷审后填借款/年 收入 贷审后填 月供/月 收入 贷审后填 抵押抵押物名称一般为他项权证 抵押物保管 地点或方式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抵押物价值评估后填写大写金额有无估价文件有 质押质物名称一般为工资卡质物价值一般为工资 保证保证人姓名联系电话 保险 保险物名称投保金额 保险受益人保单号 申请人声明: 1、上述各项填报材料属实,且按规定报送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2、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贷款条件的审查; 3、保证将此笔贷款专项用于购建自住房,不挪作他用; 4、承认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单位签章:公章位置,法人签字申请人签名:带指模 配偶签名:带指模 年月日

经办人初审意见: 本人不填写签名: 年月日个贷科负责人复审意见: 本人不填写签名: 年月日审贷会终审意见: 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大写)万元整,期限年,担保方式。 本人不填写贷审会成员签名: 年月日受托银行经办人调查意见: 本人不填写签名: 年月日受托银行部门负责人审查意见: 本人不填写签名: 年月日受托银行法人代表审批意见: 本人不填写签名: 年月日

【精编_推荐】贷款需知

呈贡新城高教小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须知为支持昆明高校干部职工购买呈贡新城高教小区商品住房,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省直分中心)就购房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与搬迁至呈贡新城各所高校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合作银行共同提供公积金贷款服务,为保证购房职工办理贷款的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根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管理实施细则》,现编制《呈贡新城高教小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须知》供参阅。望各单位将此《须知》复印后,发给本次购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干部职工。一、贷款基本政策 (一)贷款种类: 本次对高校教职工购买呈贡高教小区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提供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但符合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各高校指定的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 1、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概念 公积金(组合)贷款是在开发商与公积金省直分中心签订公积金按揭楼盘合作协议的情况下,先发放公积金贷款,用完公积金贷款额度后,其余部分配商业贷款。 2、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的概念 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在开发商在未与公积金省直分中心签订公积

金按揭楼盘合作协议的情况下,先发放商业贷款,后置换公积金贷款的置换组合的贷款方式(公积金置换额为商业贷款余额的70%),其缺点是借款人必须保留30%的商业贷款。 特别提示: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计算,单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一户购房人若均正常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二)申请人条件 1、借款申请人为本次高教小区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产 权共有人必须是产权人的父母或子女,必须在昆明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才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2、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必须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一年以上,且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缴存比例不低于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5%。 3、借款申请人在昆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缴存情况认定: 1、在公积金省直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由单位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二),

公积金相关知识点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非住房消费的提取: (一)、离、退休职工的提取: 1、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职工离、退休证或上级人事劳动保障机关已批准离、退休的证明材料(看原件留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不需要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男60周岁,女50周岁; 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1、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新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批表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出境定居的提取: 1、提供户口注销证明(销户原因应为出境定居)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身份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取: 1、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调令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取: 1、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或当年与单位解除合同的红头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未就业证明(档案存放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或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提取: 1、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有效法律文书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 注:死亡人如无合法继承人的,不予提取。 二、住房消费的提取: (一)、购买新商品房的提取: 1、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同自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提供不低于购房款30%的预付款收据或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样表)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样表)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表 (样表)

承诺书(样表)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源县管理部: 我单位职工张三因购房资金困难,特来你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大写)贷款审核后填写元,年限贷款审核后填写年。根据凉山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我单位同意监督协助扣款还贷,并作出如下承诺: 1、监督贷款职工按月扣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因工作调动、退休、下岗(买断工龄)的,必须还清该笔贷款后,我单位才给予办理工资转移等有关手续。 以上承诺,我单位将严格遵守。 特此承诺

单位公章:单位财务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主管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 日 公积金对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查询申请(样 表) 盐源县市(县)房管局(房管所): 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需提供家庭住房证明情况(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特共同向你单位申请查询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已经登记的住房情况,并出具查询结果证明。 借款人的家庭成员: (1)借款人: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2)配偶:李四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3)未成年子女:张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4)家庭拥有的住房登记记录为(房管部门人员填写): 房管部门公章: 经办人: 申请日期:年月

日 查询须知:借款人及配偶须备齐有效身份证件到房管登记管理部门查询。此查询情况仅作为公积金贷款审核使用。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介绍(样表) 农业银行盐源县支行: 借款人张三因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需提供金融部门查询征信系统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和制度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和制度 (试行) 第一部分备案 1、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前,要执行房屋开发商项目备案登记制度,各管理部、贷款管理科要明确专人负责 备案登记工作。负责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备案人员”要认真审核房屋开发商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③国有土地使用证、④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⑦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⑧房屋明细表、⑨确定 楼幢位置的其它资料等。 2、房屋开发商申请项目备案准入时,备案人员应要求开发企业各提供一个在工行、中行、建行开设的账户。开发企业只同意在一家或二家银行开设账户的,由开发商说明情况,有关科长或管理部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中心分管主任备案。 3、资料审核完毕后,备案人员要到项目现场核实项目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实际开发的项目是否与房屋开发商提供的房屋明细表一致、项目主体结构是否已封顶等内容。 4、备案人员填写《房屋备案审核表》(附件一),签 署审查意见。备案人员对备案情况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5、各管理部备案人员将《房屋备案审核表》报管理部主任签署意见。贷款管理科备案人员将《房屋备案审核表》报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 6、进一步缩短商品房项目备案时限。房屋开发商备案 资料齐全后,备案人员要加强与房屋开发商的联系与协调, 及时约定现场勘察时间,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完成材料审核、现场勘察等工作并作出审核意见,因天气等原因需延期完成现场勘察的,注明原因后顺延。管理部主任或贷款管理科科长要在1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审核并与房屋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附件二)。贷款开发商保证金比例控制为贷款额的10%,如要低于该比例,要上报中心领导审批。 7、要严格公积金贷款的发放范围,只能对购买商品住房的申请人发放贷款,严禁向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及阁楼等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符合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一律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备案: ⑴、证照等资料不齐全的; ⑵、未按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材料的; ⑶、申请备案的楼盘未封顶的; ⑷、协助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骗取公积金、骗贷公积金贷 款并经公积金中心查实的; ⑸、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或交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 、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首付房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1、最高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围; 最长期限: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2 、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详见还款金额表)。 三申贷人需提供的材料及份数(复印件及证明均用A4纸,在交行办理贷款需再加印复印件一份)

注:借款人、共有产权人需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签署借款合同,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均为A4纸,一纸一份。 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未满18周岁不得作为共有产权人申请贷款,已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的,须参照上表2、3、4、5、10、11、12项提供参与还款人、共有产权人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 四、填写注意事项 1、《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需在表头单位签章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户口所在地具体填写派出所名称; 3、月收入栏填写金额须与本人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一致; 4、单位性质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⑴国家机关⑵工业交通⑶邮电通信⑷商业贸易⑸房地产建筑⑹金融保险⑺水电气供应⑻科教文卫⑼农林牧渔⑽社会服务⑾其他; 5、职业栏按如下分类对照填写:⑴公务员⑵企事业高管⑶技术人员⑷职员⑸商业服务人员⑹生产人员⑺自由职业⑻其他; 6、所有表格、证明均需用水笔填写,涂改无效。 五、个人贷款办理的几项费用 1、印花税:贷款额的0.05‰。(税务部门收取) 2、公证费:贷款额x1‰,最低100元;(公证部门收取) 六、申请贷款办理程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公证、保险手续场所。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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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审批书 借款人: 单位: 目录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1)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3) 三、借款申请人基本证明 (4)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材料 (7) 五、担保措施有关材料 (9)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14)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贷款对象: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按规定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凡用于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房的,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办程序: 1.市直:①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受理初审;②信贷科长复审;③中心领导审批。 2.县区:①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区管理部受理初审;②中心信贷科长复审;③中心领导审批。 (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交的文件或资料。 1.贷款申请表(在中心或管理部填写); 2.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若夫妻二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明); 4.抵押房地产权属证明或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属机关工作人员,也可由两人以上行政机关公务员联合担保); 5.能够证明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①个人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的,购房合同原件壹份;购房总价款30%以上首付款的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和所购商品房开发单位的全称、转款帐号及开户行。 ②个人购买单位集资房申请贷款的,提供单位集资建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分房方案或单位与借款人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书和购集资房总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票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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