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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地块市政工程招标文件3

杭政储出(2009)16号地块

商品住宅(东方福邸)市政配套工程

招标人:杭州欣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五月

第一章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全称):杭政储出(2009)16号地块商品住宅(东方福邸)

市政配套工程

2、建设地点:拱墅区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5、要求质量等级: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标准。

6、要求工期:总工期及施工节奏符合发包方的总体安排。

销售样板区先行施工,且要求 2011年 7月30日前完工。

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配套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园区车行道及消防

登高位(带)道路基层;园区雨水、污水排水工程。不包括道路面层及

侧平石铺装。

8、招标方式:内部邀请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

二、工程现场条件

1、施工道路:符合施工需要。

2、施工用电:符合施工需要。

3、施工用水:符合施工需要。

4、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应服从发包方的总体安排,施工现场不能住宿。

三、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市政工程施工资质。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现场勘察

1、投标人须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时间投标人自行与招标人联系,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六、招标日程安排

1、2011年 5 月 13 日上午,领取招标资料。2011年5 月 13日下午现场勘察。

2、2011年5月16日16时前,投标人书面提交招标疑问至招标人,招标人根据具体情

况安排招标答疑。

3、2011年5月20日16 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越都商务大厦19楼预决算部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招标文件

2、合同条款

3、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4、图纸及其它资料

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6、主材材料(设备)明细表

7、综合单价分析表

二、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

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款件、规范要求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5 天按招标文件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 天,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招标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各有关部门,补充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招标文件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在修改补充招标文件中明确。

五、投标报价须知

1、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可本招标文件条款及合同条款,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企业情况自主报价。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书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报,并应加盖骑缝章,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2、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述的定额均指《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及相关配套文件,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招标文件有明确约定外按定额及上述定额先后优先顺序执行。

3、投标报价的组成: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分道路、排水工程两部分)、措施及其它项目费用报价表、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综合单价分析表。

3.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招标人列出项目名称及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可改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自主填报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规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税金及其他等等所有费用,并实行综合单价中标后闭口包干(招标文件约定可调部分除外)。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设立风险系数,直接计入综合单价。

3.1.1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投标人应根据每一综合单价的项目特征,结合招标文件、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工艺及施工规范并充分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风险进行确定。施工损耗和消耗量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编入综合单价,有暂定价的子目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进行组价。

3.1.2结算时本工程除招标文件中约定可调价部分以及设计变更以外,其他不作调整。

3.1.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零星人工根据发包方与现场监理签证,按60元/工日作为单列费用计税不计费,按实结算。

3.2措施及其它项目费用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及投标人通过自行调查研究,认为可能发生的费用或必须发生的费用,除混凝土模板及脚手架费用应计入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以外,其他的均应列入措施及其它项目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深化设计;竣工资料编制;大型机械进退场;井坑围护;降水排水;垃圾外运;相关的试水、试压及检测费(包括取得排水许可证政府部门规定交纳的检测费);因施工需要绿化交通等破坏后的修复;临时设施;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赶工费;材料二次搬运;机械重复进场施工;城市管理有关(市政、市容、环保、环卫、交通、治安等)规费及社会保障费用;工程保险费和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施工措施费。未在总报价中体现的,视作全部优惠或已分配到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若实际施工中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发生变化引起工作量的变化,该费用也不作调整。

投标人可补充费用项目但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措施及其它项目费用包干使用,其单价、工程量、总价均不得按实调整。报价中应含规费、税金及其他规定的费用。

3.3综合单价分析表是明确各项子目的价格组成,以便今后变更调整,故不同的

分项子目均需进行综合单价分析。投标人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填报的所有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费率应为统一费率,否则视为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在核定合同价、计算变更签证费用时按所有项目综合单价费率中相比最低总价的原则计算,即增加工程量按最低费率计算增加费用,减少工程量按最高费率计算扣减费用。

3.4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是明确各分项子目综合单价组成所用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价格,以便今后变更调整,故不同的主材均需填写且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一致。

3.5特别约定:

3.5.1“道路基层场外借土回填综合”子目:按场外借土方量计算,综合单价应包括借土、回填、压实、路床碾压及整形检验等等工作内容。适用于招标人统一土方平衡后还需要投标人自行场外借土回填的路基土方。工程量按招标人签证量结算。

3.5.2“道路路槽土方综合”子目: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挖方量计算,综合单价应包括土方开挖、场内短驳、回填、夯实、余土外运、路床碾压及整形检验等工作内容。

3.5.3“沟槽、检查井土方综合”子目:按挖方量计算,管沟底宽按定额中《管沟底宽度计算表》计算。综合单价应包括沟槽土方开挖、场内短驳、回填、夯实、余土外运等工作内容。

3.5.4“砖砌窨井”子目:按清单中的内径规格及深度以“只”计算,综合单价应包括除土方及成品井盖井座安装项目外的其他所有工作内容。井室及井筒间的顶板也应计入,格栅检查井还应包括格栅等在内。窨井井口处钢筋砼井圈不计入“砖砌窨井”子目的综合单价,计入“井盖、井座安装”子目的综合单价。

3.5.5“井室深度增减调整”、“井筒高度增减调整”子目:按清单中的内径规格及砌体厚度以“m”计算,包括井室、井筒砌体及粉刷等工作内容。结算时窨井实际深度超出“砖砌窨井”子目约定深度以外的部分,根据此综合单价按比例换算。

3.5.6“排水管道铺设”按长度计算,综合单价应包括除砼包方外的管道及管道接口,管道垫层基础、砂护管回填夯实等工作内容。

3.5.7“护管砼包方”单独列项以“m3”计算,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结算。

3.5.8“井盖、井座安装”子目:按清单中的规格及材质以“套”计算,综合单价应包括井座固定座浆(铸铁井盖井座安装应增加钢筋砼井圈费用)及井座、井盖安装等工作内容。车行道下的窨井采用重型铸铁井座井盖(不带安全尼龙网),车行道外的窨井全部采用成品的下沉式绿化复合井座井盖。

3.5.9所有砼的模板应并入相应的砼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报价,不单独列项报价。

3.5.10所有分项工程的脚手架费用应并入相应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报价,不单独列项报价。

3.5.11排水、井坑围护、闭水试验、检验等费用应列入《措施及其他项目费用》报价。

3.5.12招标图中的所有内径500*500的检查井改为620*620检查井。

3.5.13 车行道路(含消防通道)及穿车行道路的排水管均采用HDPE环钢度8级,其余排水管均采用HDPE环钢度4级。

3.5.14 外墙外皮10cm至第一检查井的出户管采用PVC塑料排水管,由市政施工。

3.5.15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如定额解释与本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3.5.16投标人应认真结合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条款进行合理报价。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商务标的组成

1、投标函(附件一);

2、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二);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三);

4、措施及其它项目费用报价表(附件四)

5、综合单价分析表(附件五)

6、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六)

7、投标偏离表(附件七)

二、投标文件技术标的组成

1、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措施及保证施工工期的具体落实方案。

2、投标人的营业证书、资质证明、项目班子的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3、项目经理简介,及近二年内的项目业绩。

4、若资格预审时已提供第2、第3条所述的资料,允许投标文件不再提供。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60个日历天内有效。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应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对于不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符合投标要求而予以拒绝。

3、投标人未中标的,应于收到通知后七日以内,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4、中标人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且按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七天内招标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者,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无正当理由退出投标或撤回投标文件的;

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的;

6、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三个月内招标无结果的,应向各投标人双倍返回投标保证金。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共二份),并刻录成光盘一并装入符合要求的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用薄纸粘封,并在封条与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及法人单位公章。

2、文件袋和投标文件封面均应写明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的,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单位。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

3、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工作结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评标、决标

由招标人组织进行内部开标,结合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合理最低价中标,无重大问题不组织询标。

第五章施工界面划分

一、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配套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园区车行道及消防登高位(带)道路基层;园区雨水、污水排水工程由市政施工,不包括道路面层及侧平石铺装。

二、户外管:室内铸铁排水管至外墙外皮10cm由总包完成。外墙外皮10cm起至第一只检查井的出户管采用白色PVC塑料排水管,由市政施工。

三、给水管线:另行分包施工。

四、道路面层及侧平石铺装,绿化排水盲管及其盲管排水支管均由景观施工。

五、场内土方回填至总包开工时确定的平均原土标高,以及场地内原土平均标高至-300mm之间的建筑垃圾清理均由总包完成。其余缺土部分由招标人现场统一调度平衡。招标人统一土方平衡后,若还需投标人自行场外借土回填的路基土方,工程量由招标人签证并按“道路基层场外借土回填综合”子目的综合单价结算。

以上施工界面的划分,发包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六章授予合同

一、中标通知书

1、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七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若中标单位借故拖延或拒签合同,即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2、未中标单位在收到未中标通知七天内,按时退回图纸资料和财务收据,如有遗失或损坏将酌情赔偿,同时招标人将退回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中途退出投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合同主要条款

1、详见合同样本,投标人应充分结合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合理报价。

2、对合同条款若有异议,投标人应首先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然后将异议条款在投标偏离表中列出,并对报价调整情况作出说明。

招标人:杭州欣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9楼

邮政编码:310012 传真:88219392

电话:88265818 联系人:郑力山

电话:88219377 联系人:徐虹

现场联系人:李文涛现场联系电话:135********

附件一

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杭政储出(2009)16号地块商品住宅(东方福邸)市政配套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0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共计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60 天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8、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担保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七

投标偏离表

工程名称:

注:投标人首先须严格全面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若需提出与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不同的调整意见,可在本表中列出条款明细并对相应的报价调整作出说明以供招标人参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招标图纸清单详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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