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成本类、损益类)

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成本类、损益类)

成本类

5001 生产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

企业(农业)进行农业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可将本科目改为"5001 农业生产成本"科目,并分别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水产业和林业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和农产品)和成本项目,进行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企业(房地产开发)可将本科目改为"5001 开发成本"科目进行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明细核算。

基本生产成本应当分别按照基本生产车间和成本核算对象(如产品的品种、类别、定单、批别、生产阶段等)设置明细账(或成本计算单,下同),并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

三、生产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企业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月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

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应于月末,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产出农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等科目。

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应由农产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共同负担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共同费用),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会计期末,应当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对上述共同负担的费用进行分配,借记本科目(农产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或"公益性生物资产",贷记本科目(共同费用)。

应由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负担的费用,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在农产品各品种之间进行分配;如有尚未收获的农产品,还应当在已收获和尚未收获的

农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验收入库时,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的成本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尚未收获的农产品成本。

5101 制造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发生的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日常修理费用和大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制造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生产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二)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生产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四)生产车间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作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除季节性的生产性企业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5103 待摊进货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采购商品的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商品采购成本的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所购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摊进货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采购商品的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商品采购成本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期末

,应按所购商品的销售比例计算确定的与该商品相关的进货费用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销售商品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进货费用的余额。

5201 劳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

企业(证券)在为上市公司进行承销业务发生的各项相关支出,可将本科目改为"5201 待转承销费用"科目,并按照客户进行明细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提供劳务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各项劳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企业(建造承包商)对外单位、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机械作业"科目。

结转劳务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成或尚未结转的劳务成本。

5301 研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三、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无形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无形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比照上述(一)规定进行处理。

(三)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期末,企业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5401 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

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时,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二)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

(三)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5402 工程结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5403 机械作业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发生的机械租赁费,在"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施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三、机械作业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科目。

(二)月末,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

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外单位、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损益类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销售收入,应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销售收入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企业以库存商品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债务重组或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价的,应按该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企业本期发生的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按应冲减的销售商品收入,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三)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时,按应确认的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应确认的合同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011 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包括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和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所取得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收入准则或按贷款等摊余成本和实

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包括办理结算业务、咨询业务、担保业务、代保管等代理业务以及办理受托贷款及投资业务等取得的手续费及佣金,如结算手续费收入、佣金收入、业务代办手续费收入、基金托管收入、咨询服务收入、担保收入、受托贷款手续费收入、代保管收入,代理买卖证券、代理承销证券、代理兑付证券、代理保管证券、代理保险业务等代理业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按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手续费及佣金时,借记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031 原保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根据原保险合同准则确认的原保险合同原保费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确认的原保费收入,借记"应收账款"、"预收账款"、"银行存款"、"现金"、"利息支出"、"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按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032 分保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再保险接受人)根据再保险合同准则确认的再保险合同分保费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确认的分保费收入,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按账单标明的金额对分保费收入进行调整,按调整增加额,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041 租赁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租赁)根据租赁准则确认的租赁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租赁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确认的租赁收入,借记"未实现融资

收益"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或有租金收入实际发生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

企业(租赁)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赁收入,在"租赁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保险)经营受托管理业务收取的管理费收入,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业务收入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企业以原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或债务重组,应按照该用于交换或抵债的原材料的公允价值,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或"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061 汇兑损益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形成的收益或损失。

二、本科目一般无明细科目。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该日即期汇率对"外汇买卖"、"外汇结售"等科目外币余额进行折算形成的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外汇买卖"、"外汇结售"等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套期关系中套期工具或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也可以单独设置"6102 套期损益"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投资性房地

产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等科目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出售交易性金融负债时,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111 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企业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确认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处置损益,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处置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

证券公司自营证券所取得的买卖价差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不确认投资收益。

(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如原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确认了投资损失,同时作为预计负债的,应首先冲减预计负债的余额,剩余部分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6201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也可以设置"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科目,分别核算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保险责任准备金类别和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提取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应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应按相关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冲减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

)在对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补提保险责任准备金时,应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增加额,借记"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在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而转销相关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应按相关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202 摊回赔付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

企业也可以分别设置"摊回赔款支出"、"摊回年金给付"、"摊回满期给付"、"摊回死伤医疗给付"等科目,分别核算企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款支出、年金给付、满期给付、死伤医疗给付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摊回赔付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确认原保险合同赔付成本的当期,应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金额,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在因取得和处置损余物资、确认和收到应收代位追偿款等而调整原保险合同赔付成本的当期,应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摊回赔付成本的调整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

(三)对于超额赔款再保险等非比例再保险合同,在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时,应按摊回的赔付成本金额,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203 摊回分保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摊回分保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应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当期,应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摊回分保费用的调整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

(三)在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收取的纯益手续费时,应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纯益手续费,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301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主要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罚没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捐赠利得、盘盈利得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 "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发生的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日常修理费用和大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的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企业以库存商品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或债务重组,应按照该用于交换或抵债的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企业本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一般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商品数量中减去,也可以单独计算本月销售退回商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时,按应确认的合同费用,借记本科目,按应确认的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合同完工时,还应按相关建造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预计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402 其他业务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出租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等。

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业务支出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以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或债务重组,应按照该用于交换或抵债的原材料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411 利息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吸收的各种存款(单位存款、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和转贷款资金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期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利息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计算确定的各项利息费用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的金额,贷记"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吸收存

款——利息调整"等科目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42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支出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现金"、"应付账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50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提取的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再保险合同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险种和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认原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的当期,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与已确认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差额,借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应按相关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在确认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相关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调整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时,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调整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50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也可以设置"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分别核算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再保险接受人)提取的再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保险责任准备金类别、险种和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的主要

账务处理

(一)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的当期,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未决赔款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确认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二)对保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时,应按补提的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原保险合同保险人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应按相应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再保险接受人收到分保业务账单的当期,应按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冲减金额,借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应按相关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511 赔付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和再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企业也可以分别设置"赔款支出"、"满期给付"、"年金给付"、"死伤医疗给付"、"分保赔付支出"等科目,分别核算支付的赔款支出、满期给付、年金给付、死伤医疗给付或分保赔付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险种和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赔付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二)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应当确认的代位追偿款,借记"应收代位追偿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应收代位追偿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代位追偿款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代位追偿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取得的损余物资,应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损余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损余物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借记"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科目,按损余物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损余物资"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四)再保险接受人收到分保业务账单的当期,应按账单标明的分保赔付款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分保账款"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521 保单红利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按原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红利。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按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支付的保单红利,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保单红利"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531 退保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按照约定应当退还投保人的保险费。

企业按照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约定应当退还投保人的保险费,在"原保费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应按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541 分出保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分出的保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分出保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应按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分出保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分保账款"科目。

(二)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当期,应按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分出保费的调整金额,借记"应付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对于超额赔款再保险等非比例再保险合同,应按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分出保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分保账款"科目。

调整分出保费时,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应付分保账款"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542 分保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再保险接受人)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分保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分保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确认分保费收入的当期,应按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分保费用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分保账款"科目。

(二)在能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纯益手续费时,应按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纯益手续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分保账款"科目。

(三)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按账单标明的金额对分保费用进行调整,借记或贷

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应付分保账款"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601 销售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日常修理费用和大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金融)应将本科目改为"6601 业务及管理费"科目,核算企业(保险)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折旧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电子设备运转费、钞币运送费、安全防范费、邮电费、劳动保护费、外事费、印刷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职工工资、差旅费、水电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税金、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取暖降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技术转让费、绿化费、董事会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物业管理费、研究费用、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等。

企业(金融)不应再设置"管理费用"科目。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销售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二)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602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

用、排污费等。

商品流通企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日常修理费用和大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603 财务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差额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差额、现金折扣,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604 勘探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石油天然气开采)核算的油气勘探过程中发生的地质调查、物理化学勘探各项支出和非成功探井等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勘探活动进行明细核算。

三、勘探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油气勘探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非钻井勘探支出,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油气勘探过程中发生的各项钻井勘探支出中属于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钻井勘探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

四、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711 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801 所得税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三、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

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