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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故池

关于事故池
关于事故池

事故存液池与防火堤一样,主要作用是事故时将油品及其事故污水有效地阻拦,防止其遍地流淌扩散,起到安全和环保两方面使命:安全上有效地防止事故扩散,环保上有效防止污染扩大。

油库设置事故存液池在《石油油库设计规范》并没有此项要求,但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则有设置事故应急池的规定。个人认为油库设置事故存液池还是有必要的,应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设置事故存液池一般有下列两种情况:

1、不设防火堤,只设事故存液池。这种情况一般为油库处于丘陵地带,罐组间高低错落布置、不便于建造防火堤,所以只在低洼地设置单一的事故存液池。

2、既设防火堤,又设事故存液池。这种情况是由于防火堤的有效容量只是按油罐(最大罐)发生爆炸破罐时所流淌油品来设计的,没有把火灾时灭火所产生的消防水、泡沫、以及假若时值下雨的雨水量计算进去,故设置事故存液池作为防火堤的补充。这不光是安全之所需,也是环保之要求,这些扑救火灾所产生的废水污液,不能随意流淌或直接入污水处理池,必须由存液池收集后,再并经有效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

油库存液池设置的技术要求:

1、应在油罐附近低洼处的合适位置,设置事故存液池。

2、事故存液池应为地下式,并设有排水措施。一般设置防爆潜水泵,并有水封式隔油的泵井,泵井应设在池底最低处,井坑应比池底低500毫米以上,一有雨水立即开泵抽净,雨水抽至雨水管,含油污水必须抽至污水处理池。事故存液池平时必须保持空容,不得存有雨水或其它物质。

3、事故存液池的容积:

没有设置防火堤的,其事故存液池的容积,应同时满足《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中第6.0.9条规定(附后)的防火堤有效容积,和扑救火灾时所产生的消防水、泡沫、以及雨水量容量,且不小于两者之和。

设置了防火堤,且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的,其事故存液池的容积,只需为(稍大于)扑救火灾时所产生的消防水、泡沫、以及雨水量容量总和。

4、设有事故存液池的罐组四周,应设导液沟,使溢漏液体能顺利地流出罐组并自流入存液池内。

5、事故存液池应用不燃材料建造,并符合抗静压强度要求。

6、事故存液有砼板式、砖墙式、地坑式。砼板式强度最好,但造价最高;砖混式相对经济实用,采用比较多,池壁应粉刷水泥砂浆,池底先铺砂平整、铺垫加厚耐油薄膜,上面再平铺砖块并再抹灰;地坑式的存液池很少见,池壁池底防渗漏法同上。任何做法都要保证存液池不渗不漏。

7、事故存液池距储罐不应小于30m。

8、事故存液池和导液沟距明火地点不应小于30m。

9、事故存液池四周应设1.1米高封闭拦杆(但留出入口),防止人员坠落伤害。

10、事故存液池应在池内设置必要的上下阶梯,以方便清淤与泵检修。

附:《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中第6.0.9条防火堤有效容积规定要求:

① 固定顶油罐:不应小于罐组内一个最大储罐的容量。

② 浮顶或内浮顶油罐:不应小于罐组内一个最大储罐容量的一半。

③ 当固定顶油罐与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同组布置时,应取上述一、二款规定的较大值。

④ 覆土油罐:规定同上,但油罐容量应按高出地面部分的容量计算。

事故池计算

哈尔滨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以后,国家出台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国石化随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的通知”及设计导则。 并在公司内全面铺开整改工作,年度内投资120亿已经正在实施,不知其他行业开展了什么工作?从大家关心程度来看估计还停留在嘴上说。 亡羊补牢,中石化应该是走在各行业的前面了!当然,在执行通知中发现有很多不太合理的地方,发出来以供水友们讨论!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 1、目的及范围 1.1为防范和控制石化企业发生事故时或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物料泄露和污水对周边水体环境的污染及危害,降低环境风险,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制定和完善现有石化企业内工艺装臵、储运设施、公用设施事故所导致的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 其他设施可参照执行。 2、总则 2.1石化企业必须具备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 2.2在制定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时应优先考虑利用现有设施。 当现有设施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制定特殊情况下的防控措施预案,同时应抓紧增补和完善防控设施。 2.3结合现有设施条件,事故时如能够通过转移物料达到避免事故扩大的,应首先进行物料转移。 2.4按发生1处事故设防,但编制预案时应考虑事故连锁反应的可能性。

2.5本导则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相抵触时按要求较高者执行。 2.6本导则的执行应与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预防要点”相结合。 3、一般要求 3.1事故识别应从水体环境危害物质生产、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全过程进行分析和评价。 3.2水体污染防控措施应在对以下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后确定。 a)环境危害物质识别;b)定危险源分布位臵;c)确定排水系统服务范围;d)污水处理能力识别;e)消防能力确定;f)事故识别;g)事故处理过程分析;h)事故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 3.3应结合全厂区总平面布局、场地竖向、道路及排雨水系统现状,以自流排放为原则合理划分事故排水收集系统。 3.4当雨水必须进入事故排水收集系统时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进入该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 4、装臵区 4.1生产、使用水体环境危害物质的装臵应采取措施确保事故本身及处臵过程中受污染排水的收集。 4.2应根据收集区内生产装臵正常运行时及事故时受污染排水和不受污染排水的去向,设臵排水切换设施。 5、灌区 5.1储存可燃性对水体环境有危害物质的储罐未设臵防火堤的应按现行规范设臵。 现有不能满足防火及储存泄露物料要求的防火堤应进行完善。 5.2非可燃性对水体环境有危害物质的储罐应设臵围堰或事故存液池,围堰或事故存液池有效容积不宜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

事故应急池算法

5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 当发生厂区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参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储存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V总=(V1+V2-V3)max +V4+V5 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2=∑Q消t消 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 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 a/n q a——年平均降雨量,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 根据现场调查,各项指标的取值如下所示。 V1:企业储罐量最大的储罐容积为10m3,即V1=10m3。 V2:企业电镀车间体积约为24000m3,高约为30m。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中要求计算,发生火灾时,室外消防废水产生量为30L/s,室内消防废水产生量为25L/s。根据标准,消防时间需2h,但考虑到箬横电镀厂厂内涉及易燃易爆物质较少,而且车间用水较多,因此消防时间缩短为1h,则消防废水产生量约为198m3。 V3:企业厂区储罐区的围堰容积约为13m3,企业雨水管道容积约为28m3,初期雨水收集池3m3,故V3=44m3。 V4:企业车间内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站,因此,V4=0m3。 V5:V5=10×0.45×1729.7/168.7=46m3。 根据企业实际:V1=10m3,V2=198m3,V3=44m3,V4=0m3,V5=46m3,经计算,企业的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应为210m3。 目前,企业厂区已有一个约为140m3的事故应急池,企业应对应急池进行扩容,全厂只设置一个雨水排放口,在雨水排放口设施紧急切换阀门,使应急池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急池作用示意图具体如下: (事故)应急池 至有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2)事故性废水的收集: 若厂区出现事故性废水,保证雨排口的阀门处于关闭状态,雨水(事故)应急池阀门出开启状态,将事故性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泵送至有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事故油池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极2换流变120m3事故油池施工图 40-BA06831S-T0404 2、设计交底及图纸会检纪要 3、《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流动红旗竞赛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9-2015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7、《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Q/GDW 1183—2012 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国家电网基建[2010]19号 9、《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 10、《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2-2015 1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三)》2012年版 12、《关于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的决定》国家电网基建【2011】1515号 13、《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年版 14、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7、《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2—2015 1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6—2015 19、《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5 20、《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07)25号 21、《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采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基建质量(2010)322号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 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 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 [U. S. A.(NEC) 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 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 5. 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 6. 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

35KV变电站事故油池安全方案

. 35KV变电站事故油池安全方案

右玉丁家窑风电项目部 编制依据 1.国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3.右玉丁家窑35kV变电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西北电力设计院施工图纸

一.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技术员: 安全员: 质检员: 班长:

二.危险点 (一)挖土作业 危险点: 1.基础开挖未按规定自然放坡,特殊地质条件深坑未采取井点降水措施,基坑边缘违规堆土或其它物品; 2.人工挖孔,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未盖好孔口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3.作业人员在坑休息; 4.人工清理、撬挖土石方不遵守安全规程规定; 5.多台机械同时挖掘基坑间距过小; 6.坑、沟与建筑物的距离过小; 7.基坑开挖和基础工程施工中,未及时监测基坑及周边条件的变化; 8.人员与机械之间未保持一定的距离; 9.挖土过程中土体产生裂痕; 10.在基坑支护和支撑上行走、堆物; 11.挖土机械在输电线路下作业,不满足安全距离; 12.土方机械在行驶中人员上下或传递物品; 13.一次挖土深度大于4m; 14.雨后作业前未检查土体和支护的情况; 15.各种机械、车辆在开挖的基础边缘2m行驶、停放; 16.基坑无确实可靠的排水设施、堆土堆物离坑边过近、支护无方案和措施、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深基坑施工无防止临近建筑物沉降措施。 防类型: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其他伤害、触电、机械伤害

(二)钢筋冷拉作业。 危险点: 1.成品钢筋堆放过高、不稳; 2.钢筋集中堆放在脚手架和模板上; 3.钢筋切断短料时不用套管或夹具; 4.钢筋切断机运转中,用手清除切刀附近的杂物; 5.冷拉作业,危险区未设防护隔离危险区有人员停留。 防类型:坍塌、其他伤害、机械伤害。 (三)钢筋机械使用 危险点: 1.钢筋机械未定期检查、试验; 2.钢筋机械无专用操作棚; 3.冷拉作业卷扬机操作人员未看到指挥人员发信号就开机; 4.钢筋机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 5.钢筋机械维修、保养未切断电源。 防类型:机械伤害。 (四)支模作业 危险点: 1.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未经承力计算; 2.悬空、登高作业无可靠有效的作业平台; 3.支拆模板区域未设警戒、无专人监护; 4.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

事故池计算依据

1、事故池容积确定应执行的标准或规范主要有:GB50483-2009、Q/SY1190-2009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等。GB50483规定的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确定方法,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事故排水的项目均应适用执行。其中消防用水量确定、围堰或防火堤有效容积确定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10]等有关规定执行;最大降雨量确定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等执行。必须根据项目特点、行业标准或规范、事故池容积确定的具体要求等,注意区分各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条款的执行,尤其是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 2、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1]。罐区防火堤内容积、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进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积、现有储存事故排水设施的容积均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1]。应按事故排水最大流量对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排水能力进行校核,明确导排系统的防火、防爆、防渗、防腐、防冻、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 3、必须注意事故时进入事故水池的雨水量,与正常生产时初期雨水量(即前期雨水)的本质区别,不可混淆。一是降雨历时不同,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初期雨水是指刚下的雨水,一次降雨过程中的前10~20min最大降水量[1],其设计参数计算必须按GB50014规定的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确定;而事故时降水量应根据事故消防时间(参照GB50016、GB50160规定一般为2~6h,Q/SY1190规定为6~10h)确定。二是汇水面积不同,初期雨水的汇水面积必须考虑生产区和储存区总的汇水面积;事故时只考虑装置区或罐区单独的能进入事故排水系统的最大降雨量,不作同时汇水考虑,且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进入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集面积。

变压器事故油池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顺序 三、建筑工程土建施工方案㈠、基础土方开挖工程 ㈡、基础土方回填 ㈢、钢筋工程 ㈣、模板工程 ㈤、混凝土工程 四、质量保证措施 五、安全保证措施

变压器事故油池土建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乌兰浩特热电厂变压器事故油池工程,变压器事故油池底标高-5.90m,变压器事故油池内径为5000mm,池底板厚度为500mm,池壁厚250mm。池顶标高为-2.05m。变压器事故油池混凝土为水工混凝土,混凝土强度等级C30、F200、W6混凝土内掺3%WG-高效复合防水剂,局部上口顶标高为0.40m。变压器事故油池顶面上覆盖2250mm浮土。 二、施工顺序 1、先地下、后地上、先主体、后围护、先结构后装修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2、以主体结构工程为主要施工工期进行控制,确保其主体工程按计划完成。 3、各专业科学组织,密切配合,协同施工,在主体工程上部做好安全隔离层及围护设施后,下部开始进行交叉作业,装饰工程后上而下进行。 三、建筑工程土建施工方案 (一)、基础土方开挖工程 1、各施工人员认真熟悉掌握图纸,了解设计意图,根据施工图纸给好定位放线图、测量人员依据此图进行建筑的轴线投测,用控制桩进行定位保护,用石灰撒出基础上口轮廓线。并做好定位放线记录。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基槽土方开挖。 2、此基础基底标高为-6.00m。开挖机械采用一台反铲挖掘机进行基础大开挖,两台自卸汽车运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土方边坡坡度按1:1放坡,本工程在开挖过程中遇有地下水,降水方案另见变压器事故油池降水方案,土方开挖过程中人工配合修整边坡,表层耕植土外运,运至建设单位指定的弃土地

各行业废水治理技术规范中对应急事故池的相关要求

各行业废水治理技术规范中对应急事故池的相关要求(11 个行业) 序号行业规范要求 12.4.1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设应急事故池,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以贮存处理系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医院污 1技术规范水。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溶剂不(HJ2029—2013)小于日排放量的 100%,非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 工程应急事故池溶剂不小于日排放量的 30%。 采油废水治理工程12.4.2 采油废水处理厂 (站)内应设置事故 2技术规范( HJ池,当采出水处理系统内有可用的事故池时,也2041-2014)可不另设事故地。 12.5.1 应根据生产及周围环境情况,制定各 种可能的突发性事故的应急预案,配备人力、设 备、通信等资源,治理工程具备应急处置的条件。 12.5.2 废水治理工程发生异常情况成重大事 制革及毛皮加工废 故,应及时分析,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有 3水治理工程技术规 关部门报告。 范( HJ 2003-2010) 12.5.3 所建设含铬废水的事故贮池,制定相 应的事故防控措施,杜绝事放排放。 12.5.4 应设置危险气体 (甲烷、硫化氢 )和危 险化学品的控制与防护设施。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 5.1.8 电镀废水处理站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 4技术规范( HJ 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应能容纳 12-24h 的废水量。 2002-2010) 6.10.1 酿造度水处理设施应单独设置事故 酿造工业废水治理池,调节池不得作为事故池使用。发生事故时, 5工程技术规范( HJ 应水废水输送到事故池储存。 575-2010) 6.10.4 酿造工厂停产维修期间,如废水处理 设施也相应运,应采用事收池收集处理设施停运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 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 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 V总=(V1+V2+V雨水)max-V3 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 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 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 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 简称“石化导则法” 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

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 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 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3; 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其中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 n/n; q n——年平均降雨量,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事故水池设计要求

事故水池的设计要求、GB50483-20091、事故池容积确定应执行的标准或规范主要有:规定的GB50483[2006]10Q/SY 1190-2009和中国石化安环号等。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事故排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确定方法,围堰或防火堤有效容其中消防用水量确定、水的项目均应适用执行。)、《石油化积确定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石油库设计规范》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GB50074-2002)、《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351-2005((等有关规定执行;最大降雨量确定按《室外排水 设计规范》[10])、《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014-2006()等执行。必须根据项目特点、行业标准或规范、SH3015-2003(注意区分各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具事故池容积确 定的具体要求等,体规定条款的执行,尤其是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 2、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1]。罐区防火堤内容积、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进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积、现有储存事故排水设施的容积均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1]。应按事故排水最大流量对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排水能力进行校核,明确导排系统的防火、防爆、防渗、防腐、防冻、 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 3、必须注意事故时进入事故水池的雨水量,与正常生产时初期雨水

量(即前期雨水)的本质区别,不可混淆。一是降雨历时不同,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初期雨水是指刚下的雨水,一次降雨过程中的前 10~20min最大降水量[1],其设计参数计算必须按GB50014规定的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确定;而事故时降水量应根据事故消防时间(参照GB50016、GB50160规定一般为2~6h,Q/SY 1190规定为6~10h)确定。二是汇水面积不同,初期雨水的汇水面积必须考虑生产区和储存区总的汇水面积;事故时只考虑装置区或罐区单独的能进入事故排水系统的最大降雨量,不作同时汇水考虑,且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进入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集面积。 4、在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事故池时(例如,前期雨水池共用),占用容积不得超过事故池容积的1/3,并应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污水处理事故池不可作为事故储存设施,不能把风险进一步转加到污水处理系统。 5、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结合项目的三级防控体系[5](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建设进行,做到“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以 将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控制在厂内不排入外环境,确保环境安全。一级防控体系必须建设装置区围堰、罐区防火堤及其配套设施(如备用罐、储液池、隔油池、导流设施、清污水切换设施等),防止污染雨水和 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二级防控体系必须建设应急事故水池、拦污坝及其配套设施(如事故导排系统),防止单套生产装置三级防 控体较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罐区). 系必须建设末端事故缓冲设施及其配套设施,防控两套及以上生产装

事故池(消防废水收集池)容积计算

是否应该考虑下消防废水,有泄露就有爆炸阿,我觉的事故池若储罐、生产装置发生火灾,需用大量的消防水,应在厂区内修建一个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发生火灾事故时的消防废水;储罐区消防废水首先收集在围堰内,围堰满后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内,防止消防废水流至厂区外。 容积可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提供的方法进行计算。消防废水收集池总有效容积: V总= (V1+ V2- V3)max + V4+ V5 注:(V1+ V2- 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 V2- 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V2=∑Q消t消 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 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a/n qa——年平均降雨量,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 消防废水池容量计算如下: V1取发酵罐最大单罐容积,即120m3。 V2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规定计算,储罐区和生产装置区消防水量约为500m3。 考虑到该项目在储罐区设置1个5003的围堰,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作为事故废水的储存池,因此,V3取500m3。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企业各生产单位在短时间内均已停产,生产废水进入系统的量较少,V4按50m3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 根据(闽环保应急〔2013〕17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及其配套设施(雨水、污水切换阀门等),正常情况下,雨水可通过雨水排放口直接排放,当厂区发生事故时,应切换雨水、污水阀门,使事故废水(包括消防废水和降雨量)得到收集,经妥善处理后方可排放。 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事故应急池宜采取地下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事故废水截流井,再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抽至厂区事故应急池中。事故应急池容积及事故废水截流井计算过程如下: (一)事故应急池 事故池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设置。事故池主要用于区内发生事故或火灾时,控制、收集和存放污染事故水(包括污染雨水)及污染消防水。污染事故水及污染消防水通过雨水的管道收集。事故应急水池容量按下式计算: ()3max 21V V V V V -++=雨事故池 式中:(V 1+V 2+V 雨)max ——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 3; V 1 ——为最大一个容器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 3; V 2 ——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 3; V 雨——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m 3,V 雨=10q*Ft ; V 3 ——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 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 3)之和。 (1)事故状态下物料量(V 1):企业锅炉房中无废液储罐,则事故状态下的物料量V 1为0m 3。 (2)消防用水量(V 2):一次灭火消防最大用水量建筑为乙类车间,消防用水量为40L/s(其中室外30L/s ,室内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 ,则最大消防用

事故油池计算

矩形水池设计(银泽110kV事故油池) 项目名称构件编号日期 设计校对审核 执行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本文简称《混凝土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本文简称《地基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本文简称《荷载规范》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 本文简称《给排水结构规范》《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 138-2002), 本文简称《水池结构规程》 钢筋:d - HPB300; D - HRB335; E - HRB400; F - RRB400; G - HRB500; P - HRBF335; Q - HRBF400; R - HRBF500 ----------------------------------------------------------------------- 1 基本资料 1.1 几何信息 水池类型: 有顶盖全地下 长度L=5.700m, 宽度B=2.500m, 高度H=4.000m, 底板底标高=-5.740m 池底厚h3=300mm, 池壁厚t1=250mm, 池顶板厚h1=250mm,底板外挑长度t2=400mm 注:地面标高为±0.000。 (平面图) (剖面图) 1.2 土水信息 土天然重度18.00 kN/m3 , 土饱和重度20.00kN/m3, 土内摩擦角30度 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108.50kPa 地下水位标高-0.500m,池内水深2.800m, 池内水重度8.00kN/m3, 浮托力折减系数1.00, 抗浮安全系数Kf=1.05 1.3 荷载信息 活荷载: 地面10.00kN/m2, 组合值系数0.90 恒荷载分项系数: 水池自重1.20, 其它1.27 活荷载分项系数: 地下水压1.27, 其它1.27 活载调整系数: 其它1.00 活荷载准永久值系数: 顶板0.40, 地面0.40, 地下水1.00, 温湿度1.00 考虑温湿度作用: 池内外温差10.0度, 弯矩折减系数0.65, 砼线膨胀系数1.00(10-5/°C) 1.4 钢筋砼信息

事故应急池计算知识分享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 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 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 V总=(V1+V2+V雨水)max-V3 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 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 (m3); 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 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 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 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

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 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 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3; 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其中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 n/n; q n——年平均降雨量,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事故应急池管理制度09500

事故应急池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公司生产废水、事故及消防废水得到有效接纳、处置,避免各类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事故应急池及雨水监控池的管理。 3 职责 3.1 HSE部职责 3.1.1负责制定公司级水污染防治相关规章制度。 3.1.2负责监督检查事故池、雨水监控池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运行记录。 3.1.3负责组织公司级水污染事故应急演练。 3.1.4负责协调政府环保部门对事故池的监管。 3.2各生产部门职责 3.2.1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储罐,储槽、污水池等设施的日常管理与检查;负责所辖装置废水排放 及生产运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3.2.2负责生产异常排污、超标排放及事故排污时及时通知公司生产管理部、公用部、HSE部 等部门,通知其做好异常排污的接纳、处理工作。 3.2.3负责跑、冒、滴、漏、串污染事故及异常排污、污染物超标排放原因的排查、处理。3.3 检验中心(环境监测站)职责 3.3.1负责公司日常环境监测、应急监测计划的制定。 3.3.2按照日常环境监测、应急监测计划完成相应监测任务。 3.3.3负责满足监测任务的设备配备及正常运行。 3.3.4负责监测数据的及时维护,并按规定及时上报HSE部等相关部门。 3.3.5负责根据采样频率,定期到雨水监控池外排口进行采样分析。 3.3.6负责在线监控仪表故障时,及时对雨水监控池外排污水进行人工采样分析,并保存分析记

录。 3.4公用部职责 3.4.1公用部是雨水监控池和事故池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3.4.2负责事故应急池及雨水监控池设施设备完好及稳定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和存档。 3.4.3负责公司事故池的管理及事故状态下事故水的切换。 3.4.4负责公司雨水总排口管理,并确保达标排放。 3.4.5负责对事故池和雨水监控池进行巡检,监管。 3.5 设备部职责 3.5.1负责雨水监控池和雨水外排口在线监测仪表的管理。 3.5.2负责配合事故应急状态下应急处置。 4事故应急池管理 4.1事故应急池日常管理 4.1.1严禁随意往雨水系统排放、倾倒超标废水、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和其它废弃物。 4.1.2各部门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污水、油类等物料串入雨水系统。 4.1.3各生产部门、储运部、公用部要加强对污水提升池的管理,要确保废水及时排往污水处 理系统处理,避免冒池串入雨水系统。 4.1.4生产装置停工检修或处理故障,应严格按停工检修环保制度执行,文明停车、吹扫、排 放,避免冲击污水处理场。严禁将高含硫、含氨、酸碱等污水及油品物料直排下水道。 4.1.5正常状态下应保持事故应急池空池状态,并确保雨水闸门、事故闸门、厂内厂外事故池 连通闸门、提升泵等相关设备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6格栅井、雨水监控池、事故应急池应及时清理池内杂物及淤泥,以免对污水处理系统产 生不良影响。 4.1.7公用部对事故池内的污水应及时用泵送到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确保事故池在正常状况 下处于低液位。 4.1.8设备部需对雨水监控池在线监控仪表进行日常巡检、维护、调校、比对等相关工作。 4.2事故应急池异常管理 4.2.1公用部应加强对雨水监控池和雨水外排口的管理和巡检,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按相关规

事故应急池

事故存液池与防火堤一样,主要作用是事故时将油品及其事故污水有效地阻拦,防止其遍地流淌扩散,起到安全和环保两方面使命:安全上有效地防止事故扩散,环保上有效防止污染扩大。 油库设置事故存液池在《石油油库设计规范》并没有此项要求,但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则有设置事故应急池的规定。个人认为油库设置事故存液池还是有必要的,应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设置事故存液池一般有下列两种情况: 1、不设防火堤,只设事故存液池。这种情况一般为油库处于丘陵地带,罐组间高低错落布置、不便于建造防火堤,所以只在低洼地设置单一的事故存液池。 2、既设防火堤,又设事故存液池。这种情况是由于防火堤的有效容量只是按油罐(最大罐)发生爆炸破罐时所流淌油品来设计的,没有把火灾时灭火所产生的消防水、泡沫、以及假若时值下雨的雨水量计算进去,故设置事故存液池作为防火堤的补充。这不光是安全之所需,也是环保之要求,这些扑救火灾所产生的废水污液,不能随意流淌或直接入污水处理池,必须由存液池收集后,再并经有效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 油库存液池设置的技术要求: 1、应在油罐附近低洼处的合适位置,设置事故存液池。 2、事故存液池应为地下式,并设有排水措施。一般设置防爆潜水泵,并有水封式隔油的泵井,泵井应设在池底最低处,井坑应比池底低

500毫米以上,一有雨水立即开泵抽净,雨水抽至雨水管,含油污水必须抽至污水处理池。事故存液池平时必须保持空容,不得存有雨水或其它物质。 3、事故存液池的容积: 没有设置防火堤的,其事故存液池的容积,应同时满足《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中第6.0.9条规定(附后)的防火堤有效容积,和扑救火灾时所产生的消防水、泡沫、以及雨水量容量,且不小于两者之和。 设置了防火堤,且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的,其事故存液池的容积,只需为(稍大于)扑救火灾时所产生的消防水、泡沫、以及雨水量容量总和。 4、设有事故存液池的罐组四周,应设导液沟,使溢漏液体能顺利地流出罐组并自流入存液池内。 5、事故存液池应用不燃材料建造,并符合抗静压强度要求。 6、事故存液有砼板式、砖墙式、地坑式。砼板式强度最好,但造价最高;砖混式相对经济实用,采用比较多,池壁应粉刷水泥砂浆,池底先铺砂平整、铺垫加厚耐油薄膜,上面再平铺砖块并再抹灰;地坑式的存液池很少见,池壁池底防渗漏法同上。任何做法都要保证存液池不渗不漏。 7、事故存液池距储罐不应小于30m。 8、事故存液池和导液沟距明火地点不应小于30m。 9、事故存液池四周应设1.1米高封闭拦杆(但留出入口),防止人员

事故油池施工作业指导书

事故油池施工作业指导书 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写:年月日 工程施工项目部(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故油池施工作业指导书 一、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 2、《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变电工程分册土建部分 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工艺标准库》(国家电网基建质量〔2010〕100号) 4、《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国家电网企业标准Q/GDW 248.1-2008)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二、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变电站消防水池、事故油池。 三、施工方案 3.1施工组织 3.1.1按照项目管理体系,设置技术员一名,专职安全员一名,质量监督员一名。施工员一名,木工11名,钢筋工8名,泥工6名,普工9名。 3.2测量定位 3.2.1 采用经纬仪、水准仪定位,钢尺丈量。测量定位前对该建筑范围内进行场地平整,并依据工程控制点引测水准点标高。 3.2.2 控制点引测完毕后进行固定并妥善保护,确保在施工过程中控制桩不被磕碰,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对控制桩进行校核,当发现移动现象要经过技术人员复核确定桩位。 3.3 土方开挖 3.3.1 作业条件 3.3.1.1 清除挖方区域内所有障碍物。 3.3.1.2 确定开挖顺序及行走路线,并做好排水措施。 3.3.1.3 完成测量控制网的设置,包括控制轴线和水准点,计算挖填土方量。3.3.1.4 设备进入现场进行维护检查、试运转,使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3.2 操作工艺

事故应急池管理规定修订稿

事故应急池管理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事故应急池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公司生产废水、事故及消防废水得到有效接纳、处置,避免各类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事故应急池及雨水监控池的管理。 3 职责 HSE部职责 负责制定公司级水污染防治相关规章制度。 负责监督检查事故池、雨水监控池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运行记录。 负责组织公司级水污染事故应急演练。 负责协调政府环保部门对事故池的监管。 各生产部门职责 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储罐,储槽、污水池等设施的日常管理与检查;负责所辖装置废水排放及生产运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负责生产异常排污、超标排放及事故排污时及时通知公司生产管理部、公用部、HSE部等部门,通知其做好异常排污的接纳、处理工作。 负责跑、冒、滴、漏、串污染事故及异常排污、污染物超标排放原因的排查、处理。 检验中心(环境监测站)职责 负责公司日常环境监测、应急监测计划的制定。 按照日常环境监测、应急监测计划完成相应监测任务。 负责满足监测任务的设备配备及正常运行。 负责监测数据的及时维护,并按规定及时上报HSE部等相关部门。 负责根据采样频率,定期到雨水监控池外排口进行采样分析。 负责在线监控仪表故障时,及时对雨水监控池外排污水进行人工采样分析,并保存分析记录。公用部职责 公用部是雨水监控池和事故池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负责事故应急池及雨水监控池设施设备完好及稳定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和存档。 负责公司事故池的管理及事故状态下事故水的切换。

事故水池计算书2012.05.07

编号:(6万吨/年环氧乙烷项目) (事故水池) 设计阶段:施工图 专业:给水排水 计算主题:水池容积 水泵选型 计算书 编制: 校对: 审核: 20 年月

厂区事故水池建于厂区东北角,收集厂区事故污水。 二、水池所需有效容积计算: 1.事故水池有效容积计算: V总=(V1+V2-V3)max+V4+V5 V总——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m3;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3;V2——发生事故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 q a/n q a ——年平均降雨量,mm; n ——年平均降雨天数; F ——必须进入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 A)以原料罐区事故计: V1=3000m3; V2=1260m3; V3=1500m3; V4=0; V5=10qF

q a=668.4mm n=50 q=668.4/50=13.4mm F=142799.694m2; V5=10qF=10×13.4×142799.694/10000=1913.5m3 V总=(V1+V2-V3)max+V4+V5-V6 =(3000+1260-1500)+0+1913.5=4673.5m3 B)以装置区事故计: V1=11m3; V2=3780m3; V3=1500m3; V4=0; V5=10qF q= q a/n q a=668.4mm n=50 q=668.4/50=13.4mm F=142799.694m2; V5=10qF=10×13.4×142799.694/10000=1913.5m3 V总=(V1+V2-V3)max+V4+V5-V6 =(11+3780-1500)+0+1913.5=4204.5m3 故事故水池设计尺寸L×B×H=40×25×5.3m(两座);正常有效深度2.5m,有效容积50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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