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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D规范(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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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 1 部分:管理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毒供应中心 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3.2 去污区 decontaminationarea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3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 inspectionandpackingsterilizationarea

【C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4 无菌物品存放区 sterilizedarticlesstorearea

【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5 去污 decontamination

【去除被处理物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3.6 外来医疗器械 loanerinstrumentation

【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4 管理要求

4.1 医院

4.1.1 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1.2 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卫生部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CSSD【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 WS310.2 的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4.1.3 应理顺 CSSD 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4.1.4 应将 CSSD 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4.1.5 鼓励符合要求并有条件医院的 CSSD 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4.2 消毒供应中心

4.2.1 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检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4.2.2 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4.2.3 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

4.2.3.1 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构、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4.2.3.2 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5 基本原则

5.1CSSD 的清洗消毒及监测工作应符合 WS310.2 和 WS310.3 的规定。

5.2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并符合以下要求:

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b)接触皮肤、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c)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TS310.2】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6 人员要求

6.1 医院应根据 CSSD 的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6.2CSSD 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a)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b) 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

c)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d)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6.3 应建立 CSSD 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7 建筑要求

7.1 基本原则

医院 CSSD 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论证。

7.2 基本要求

7.2.1CSSD宜接近手术室、产房和临床科室,或与手术室有物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7.2.2 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内部通风、采光良好。

7.2.3 建筑面积应符合医院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7.2.4 建筑布局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

7.2.4.1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灭菌】区(含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无菌物品存放】区。

7.2.4.2 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

a)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b)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7.2.4.3 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宜符合表 1 要求;照明宜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1 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温度及机械通风换气次数要求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换气次数(次/h)去污区 16~21 30~60 10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 20~23 30~60 10 无菌物品存放区低于 24 低于 70 4~10

7.2.4.4 工作区域设计与材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a)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之间应设【实际】屏障。

b) 去污区与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之间应设洁、污物品【传递通道】;并分别设人员出入【缓冲间】(带)。

c)【缓冲间】(带)应设洗手设施,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无菌物品存放区内不应设【洗手池】。

d)检查、包装及灭菌区的专用洁具间应采用【封闭式】设计。

e)工作区域的天花板、墙壁应无裂隙,不落尘,便于清洗和消毒;地面与墙面踢脚及所有阴角均应为【弧形】设计;电源插座应采用【防水安全】型;地面应防滑、易清洗、耐腐蚀;地漏应采用【防反溢】式;污水应集中至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8 设备、设施

8.1 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医院应根据 CSSD 的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8.1.1 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超声清洗装置】、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8.1.2 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

8.2 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及清洁物品装载设备等。

8.3 灭菌设备及设施: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装、卸载设备等。根据需要配备灭菌蒸汽发生器、干热灭菌和【低温】灭菌装置。各类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设有配套的辅助设备。

8.4 储存、发放设施:应配备【无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器具等。

8.5 防护用品

8.5.1 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圆帽】、【口罩】、【隔离衣或防水围裙】、【手套】、【专用鞋】、【防护镜】、【面罩】等。

8.5.2 去污区应配置【洗眼】装置。

9 耗材要求

9.1 清洁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根据器械的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宜的清洁剂。

9.1.1 碱性清洁剂:pH 值≥【7.5】,应对各种有机物有较好的去除作用,对金属腐蚀性小,不会加快返锈的现象。

9.1.2 中性清洁剂:pH 值【6.5~7.5】,对金属无腐蚀。

9.1.3 酸性清洁剂:pH 值≤【6.5】,对无机固体粒子有较好的溶解去除作用,对金属物品的腐蚀性小。

9.1.4 酶清洁剂:含酶的清洁剂,有较强的去污能力,能快速分解蛋白质等多种有机污染物。

9.2 消毒剂:应选择取得卫生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安全、低毒、高效的消毒剂。

9.3 洗涤用水:应有冷热自来水、软化水、【去离子水】或蒸馏水供应。自来水水质应符合GB5749 的规定;纯化水应符合电导率≤【15】 Us/cm【25】(℃)。

9.4 灭菌蒸汽用水应为【软水】水或【纯化水】水。

9.5 润滑剂:应为【水溶性】,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性。不破坏金属材料的透气性、机械性及其他性能。

9.6 包装材料:包括【硬性容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纸塑袋】、【纸袋】、【纺织品】、【无纺布】等应符合GB/T19633 的要求。纺织品还应符合以下要求:为非漂白织物;包布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不应缝补;初次使用前应高温洗涤,脱脂去浆、去色;应有使用次数的记录。

9.7 消毒灭菌监测材料:应有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在有效期内使用。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10 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10.1 护理管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设备及后勤管理等部门等,应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 CSSD 的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a)根据工作量合理调配 CSSD 的工作人员。

b)落实岗位培训制度;将消毒供应专业知识和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纳入 CSSD 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并为其学习、交流创造条件。

c)对 CSSD 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和质量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价。d)发生可疑医疗器械所致的医源性感染时,组织、协调 CSSD 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e)对 CSSD 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设计方案进行卫生学审议;对清洗、消毒与灭菌设备的配置与质量指标提出意见。

f)负责设备购置的审核(合格证、技术参数);建立对厂家设备安装、检修的质量审核、验收制度;专人负责 CSSD 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修,并建立设备档案。

g)保证 CSSD 的水、电、压缩空气及蒸汽的供给和质量,定期进行设施、管道的维护和检修。h)定期对 CSSD 所使用的各类数字仪表如压力表、温度表等进行校验,并记录备查。10.2 物资供应、教育及科研等其他部门,应在 CSSD 主管院长或职能部门的协调下履行相关职责,保障 CSSD 的工作需要。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清洗 cleaning

【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3.1.1 冲洗 flushing

【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1.2 洗涤 washing

【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3.1.3 漂洗 rinsing

【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3.1.4 终末漂洗 finarinsing

【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3.2 超声波清洗器 ultrasoniccleaner

【利用超声波在水中震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3.3 清洗消毒器 washer-disinfector

【具有清洗与消毒功能的机器。】

3.4 闭合 closure

【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3.5 密封 sealing

【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3.6 闭合完好性 closure integrity

【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3.7 包装完好性 package integrity

【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3.8 湿热消毒 moist heat disinfection

【利用湿热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或凝固酶失去活性,代谢发生障碍,致使细胞死亡。包括煮沸

消毒法、巴斯德消毒法和低温蒸汽消毒法。】

3.9 A0值 A0 value

3.10 湿包

4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4.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4.2 应根据【WS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的处理方法。

4.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310.3的规定】

4.4 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4.5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清洗、消毒、灭菌,CSSD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6 设备、药械及耗材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其操作与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4.7.1

4.7.2

4.7.3

4.7.4

5 诊疗器械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5.1 回收

5.1.1 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密闭的容器】中,应采用保护措施,由CSSD 集中回收处理;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者应【双层封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 CSSD 单独回收处理。

5.1.2 临床使用者应在使用现场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预处理,去除明显污物,根据需要做处理。

5.1.3 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采用【封闭】方式回收,避免反复装卸。

5.1.4 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5.2 分类

5.2.1 应在 CSSD 的【去污区】进行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点、核查。

5.2.2 应根据器械物品材质、【精密程度】等进行分类处理。

5.3 清洗

5.3.1 清洗方法包括【机械清洗】、【手工清洗】。

5.3.2 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手工清洗适用于【精密】、【复杂】

器械的清洗和【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

5.3.3 清洗步骤包括【冲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清洗操作及注意事项应符合附录 B 的要求。

5.3.4 【精密器械】的清洗,应遵循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5.4 消毒

5.4.1 清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处理。方法首选【机械热力】消毒,也可采用【75%乙醇、酸性氧化电位水】或【取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批件的】其他消毒剂进行消毒。

5.4.2 湿热消毒应采用【纯化】水。

5.4.3 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A0值应≥【3000】,消毒温度 90°时

间大于【5min】;消毒后继续灭菌处理的 A0值应≥【600】。

5.5 干燥

5.5.1 宜首选【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根据器械的材质选择适宜的干燥温度,金属类干燥温度【70℃~90℃】;塑胶类干燥温度【65℃~75℃】。管腔器械内的残留水迹,可选用等进行干燥处理。

5.5.2 不耐热器械、器具和物品可使用消【消毒的低纤维絮擦布进行干燥处理。】、或

进行干燥处理。

5.5.3 不应使用【自然干燥】方法进行干燥。

5.6 器械检查与保养

5.6.1 应采用目测或使用【光源放大镜】对干燥后的每件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能完好,无损毁。

5.6.2 清洗质量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5.6.3 带电源器械应进行【绝缘性能】等安全性检查。

5.6.4 应使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

5.7 包装

5.7.1 包装应符合【GB/T19633】的要求。

5.7.2 包括装配、【包装】、封包、【注明标示】等步骤。【器械】与【敷料】应分室包装。

5.7.3 包装前应依据器械装配的【技术规程】或【图示】,核对器械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拆卸的器械应进行组装。

5.7.4 手术器械应摆放在【篮筐】或有孔的【盘】中进行配套包装。

5.7.5 盘、盆、碗等器皿,宜单【单独包装】装。

5.7.6 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有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包内容器一致;管腔类物品应【绕盘】放置,保持管腔通畅;【精密器械】、【锐器】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5.7.7 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7】公斤,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5】公斤。

5.7.8 灭菌包体积要求: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cm×30cm×25cm】;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cm×30cm×50cm】。

5.7.9 包装方法

5.7.9.1 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每次包装前应检查硬质容器的性。其清洗消毒应符合本标准 5.3 清洗、5.4 消毒、5.5 干燥的流程。

5.7.9.2 灭菌物品包装分为【闭合式】包装和【密封式】包装。包装应采用2层包装材料分【2】次包装。

5.7.9.3 密封式包装如使用纸袋、纸塑袋等材料,可使用一层,适用于【单独】器械的包装。

5.7.9.4 普通棉布包装材料应,无污渍,灯光检查无破损。

5.7.10 封包要求

5.7.10.1 包外应设有灭菌【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包内还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灭菌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放置包外】灭菌化学指示物。

5.7.10.2 闭合式包装应使用专用胶带,胶带长度应与灭菌包【体积】、【重量】相适宜,松紧适度。封包应严密,保持闭合完好性。

5.7.10.3 硬质容器应设置,无菌屏障完整性破坏时应可识别。

5.7.10.4 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包装其密封宽度应≥【6】 mm,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2.5】

㎝。

5.7.10.5 医用热封机在每日使用前应检查参数的准确性和【闭合完好】性。

5.7.10.6 灭菌物品包装的标识应注明物品名称、包装者等内容。灭菌前注明【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标识应具有【追溯】性。

5.8 灭菌

5.8.1 压力蒸汽灭菌

5.8.1.1 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5.8.1.2 应根据待灭菌物品选择适宜的压力蒸汽灭菌器和灭菌程序。灭菌器操作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和水的质量参见附录 C。

5.8.1.3 管腔类器械不应使用压力蒸汽灭菌方式进行灭菌。

5.8.1.4 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参数见表 2。硬质容器和超大超重包装,应遵循器械和设备厂家提供的灭菌参数。并对参数进行灭菌测试和检查。

5.8.1.5 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程序包括灭菌前准备、灭菌物品装载、【灭菌操作】、无

菌物品卸载和【灭菌效果监测】等步骤。

5.8.1.5.1 灭菌前按以下要求进行准备:

a)每天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灭菌器处在“零”的位置;记录打印装置处于备用状态;灭菌器柜门【密封圈】平整无损坏,柜门安全锁扣灵活、安全有效;灭菌柜内冷凝水排出口通畅,柜内壁清洁;电源、【水源】、【蒸汽】、【压缩空气】等运行条件符合设备要求。

b)遵循产品说明书对灭菌器进行【预热】。

c)预排气灭菌器应在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空载进行B-D】试验。

5.8.1.5.2 灭菌物品按以下要求进行装载:

a)应使用专用灭菌架或篮筐装载灭菌物品。灭菌包之间【留有间隙】,利于灭菌因子的穿透。

b)宜将同类材质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置于【同一批次】进行灭菌。

c)材质不相同时,纺织类物品应放置于上层、竖放,【金属器械类】放置于下层。

d)手术器械包、硬式容器应【平放】;盆、盘、碗类物品应【斜放】;玻璃瓶等底部无孔的器皿类物品应【倒立】或【侧放】;纸袋、纸塑包装物品应【侧放】;利于蒸汽进入和冷空气排出。

e)选择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程序时,大包宜摆放于【上】层,小包宜摆放于【下】层。

f) 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应超过柜室容积的【90】 %。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应超过柜室容积【80】 %;同时不应小于柜室容积的【10】和【5】 %。

5.8.1.5.3 按以下要求进行灭菌操作:

a)应观察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及设备运行状况。

b)灭菌过程的监测应符合【WS 310.3】中相关规定。

5.8.1.5.4 无菌物品按以下要求进行卸载:

a)从灭菌器卸载取出的物品,待温度降至室温时方可移动,时间〉【30】 min。

b)每批次应确认灭菌过程合格,结果应符合的要求。

c)应检查有无湿包,湿包不应与,分析原因并改进。

d)无菌包掉落地上或误放到不洁处应视为【被污染】。

5.8.2 快速压力蒸汽灭菌

5.8.2.1 适不应作为物品的常规灭菌程序,应在下使用。

5.8.2.3 适用范围、灭菌程序、参数及注意事项应遵循生产厂家。

5.8.3 干热灭菌

5.8.3.1 适用于耐热、不耐湿、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油脂、粉剂等物

品的灭菌。灭菌程序、参数及注意事项符合 WS/T367 的规定并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

5.8.4 环氧乙烷灭菌

5.8.4.1 适用于【不耐高温】、湿热如电子仪器、光学仪器等诊疗器械的灭菌。灭菌程序、参数及注意事项符合 WS/T367 的规定并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

5.8.5 过氧化氢等离子体低温灭菌

5.8.5.1 适用于【不耐高温】、湿热如电子仪器、光学仪器等诊疗器械的灭菌。灭菌程序、参数及注意事项符合 WS/T367 的规定并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

5.8.6 低温甲醛蒸汽灭菌

5.8.

6.1 适用于【不耐高温】医疗器械的灭菌。灭菌程序、参数及注意事项符合 WS/T367 的规定并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

5.9 储存

5.9.1 灭菌后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区。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去除外包装后,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区。

5.9.2 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 cm,离墙≥【5】 cm,距天花板≥【50】 cm。

5.9.3 物品放置应固定位置,设置标识。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

5.9.4 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应【干燥】、【包装】后专架存放。

5.9.5 无菌物品储存有效期

5.9.5.1 环境的温度、湿度达到 WS310.1 的规定时,使用普通棉布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 d;未达到环境标准时,有效期宜为【7】 d。

5.9.5.2 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 d;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d;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d。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d。

5.10 无菌物品发放

5.10.1 无菌物品发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植入物和植入性手术器械】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5.10.2 发放时应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

方可发放。

5.10.3 应记录无菌物品【出库日期】、名称、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日期等。

5.10.4 运送无菌物品的器具使用后,应【清洁处理】,【干燥存放】。

B.1.2.1 手工清洗时水温宜为【15~30】℃。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 3 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可追溯 traceability

【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的关键要素进行记录,保存备查,实现可追踪。】

3.2 灭菌过程验证装置 process challenge device, PCD

【对灭菌过程有预定抗力的模拟装置,用于评价灭菌过程的有效性。其内部放置化学指示物时称化学PCD,放置生物指示物时称生物PCD。】

3.3 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 test soil

【用于测试清洗消毒机清洗效果的指示物。】

3.4 大修 major repair

注 1: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大修如更换舱门、真空泵、压力阀、大型的管道、控制系统等。

注 2:清洗消毒器的大修如更换水泵、清洗剂分配系统、水处理系统、加热系统、控制系统等。

4 监测要求及方法

4.1 通用要求

4.1.1 应【专人】质量监测工作。

4.1.2 应定期对清洁剂、消毒剂、洗涤用水、润滑剂、包装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 WS 310.1 的要求。

4.1.3 应进行监测材料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等的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 WS/T 367 的有关要求。

4.1.4 应遵循设备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对清洗消毒器、灭菌器定期进行、日常清洁和检查。

4.1.5 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备的检测:

a)清洗消毒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校验;

b)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年对【压力】和【安全阀】进行检测校验;

c)干热灭菌器应每年用多点温度检测仪对灭菌器各层内、中、外各点的温度进行【物理检测】。d)低温灭菌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验证】。

4.2 清洗质量的监测

4.2.1 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

4.2.1.1 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目测】或借助【光源放大镜】检查。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4.2.1.2 定期抽查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4.2.1.3 可定期采用的方法,如 ATP 生物荧光测定、蛋白残留测定等,对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效果进行评价。

4.2.2 清洗消毒器及其质量的监测

4.2.2.1 应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及运转情况,并记录。

4.2.2.2 。定期检测

4.2.2.2.1 对清洗消毒器的清洗效果可每年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进行监测。当清洗物品或清洗程序发生改变时,也可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进行清洗效果的监测。

4.2.2.2.2 监测方法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或指导手册;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器应【停止使用】。清洗消毒效果测试指示物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4.2.2.3 清洗消毒器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改变消毒参数或装载方法等时,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检测,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

4.3 消毒质量的监测

4.3.1 湿热消毒

4.3.1.1 应监测、记录每次消毒的温度与时间或 A0值。监测结果应符合【WS 310.2】的要求。

4.3.1.2 应每年检测清洗消毒器的主要【性能参数】。检测结是应符合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的要求。

4.3.2 化学消毒应根据消毒剂的种类特点,【定期】监测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和消毒时的温度,并记录,结果应符合该消毒剂的规定。

4.3.3 消毒效果监测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及监测结果符合 GB 15982 的要求。每次检测【3~5】件有代表性的物品。

4.4 灭菌质量的监测

4.4.1 通用要求

4.4.1.1 对灭菌质量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4.1.2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4.4.1.3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4.4.1.4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4.4.1.5 植入物的灭菌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4.1.6 对特殊抗力的微生物,使用特定的灭菌程序时,如朊病毒污染器械的灭菌(134℃,18min),应使用相应的行监测。

4.4.1.6 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4.4.2 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

4.4.2.1 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温度波动范围在【3】℃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4.4.2.2 化学监测法

4.4.2.2.1 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部位。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根据化学指示物颜色或形态等变化,判定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4.4.2.2.2 采用快速程序灭菌时,也应进行监测。有包装的,应将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包最难灭菌的部位;裸露灭菌的,直接将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4.4.2.3 生物监测法

4.4.2.3.1 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见附录 A。

4.4.2.3.2 紧急情况灭菌植入物时,可在生物 PCD 中加入【5类】化学指示物作合格为提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4.4.2.3.3 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

4.4.2.3.4 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因【一般无标准生物监测包】,应选择灭菌器常用的、有代表性的灭菌制作生物测试包或生物 PCD,置于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且灭菌器应处于满载状态。生物测试包或生物 PCD 应侧放,体积大时可平放。

4.4.2.3.5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支生物】指示物,置于空载的灭菌器内,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规定条件下培养,观察结果。

4.4.2.3.6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遵循 4.4.1.4 的规定。

4.4.2.4 B-D 试验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气灭菌器应【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进行 B-D 测试,B-D 测试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B-D 测试失败,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改进,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4.4.2.5 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的监测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物理监测、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空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监测方法应符合 GB 18278 的有关要求。对于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监测应满载连续监测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 B-D 测试并重复次,连续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4.4.3 干热灭菌的监测

4.4.3.1 物理监测法:每灭菌批次应进行物理监测,监测方法包括与。温度在设定时间内均达到预置温度,则物理监测合格。5

4.4.3.2 化学监测法:每一灭菌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每一灭菌包内应使用包内化学指示物,并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对于未打包的物品,应使用一个或者多个包内化学指示物,放在待灭菌物品【附近】进行监测。经过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据其颜色的改变判断是否达到灭菌要求。

4.4.3.3 生物监测法应【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见附录 B。

4.4.3.4 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应进行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监测(重复【三】次),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4.4.4 低温灭菌的监测

低温灭菌方法包括【环氧乙烷】灭菌法、【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法和【低温甲醛蒸汽】灭菌法等。

4.4.4.1 通用要求新安装、移位、大修、灭菌失败、包装材料或被灭菌物品改变,应对灭菌效果进行重新评价,包括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重复【三】次),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4.4.4.2 环氧乙烧灭菌的监测

4.4.4.2. 1 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

4.4.4.2.2 化学监测法: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4.4.4.2.3 生物监测法:每灭菌批次应进行生物监测,监测方法见附录 C。

4.4.4.3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的监测

4.4.4.3.1 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每个灭菌周期的临界参数如舱内压、温度、【过氧化氢浓度】、电源输入和灭菌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

4.4.4.3.2 化学监测法: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4.4.4.3.3 生物监测法:应【每天至少】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4.4.4.4 低温甲酸蒸汽灭菌的监测

4.4.4.4.1 物理监测法:每灭菌批次应进行物理监测。详细记录灭菌过程的参数,包括灭菌温度、相对湿度、压力与时间。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

4.4.4.4.2 化学监测法: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4.4.4.4.3 生物监测法: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4.4.4.5 其它低温灭菌方法的监测要求及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 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5.1 应建立清洗、消毒、灭菌操作的过程记录,内容包括:

a)应留存清洗消毒器和灭菌器运行参数打印资料或记录。

b)应记录灭菌器每次运行情况,包括灭菌日期、灭菌器编号、批次号、装载的主要物品、灭菌程序号、主要运行参数、操作员签名或代号,及灭菌质量的监测结果等,并存档。

5.2 应对清洗、消毒、灭菌质量的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进行记录。

5.3 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清洗、消毒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存期应≥【6】个月,灭菌质量

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留期应≥【3】年。

5.4 灭菌标识的要求

5.4.1 灭菌包外应有【标示】,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检查打包者姓名或编号】、【灭菌器编号】、【批次号】、【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或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标识。

5.4.2 使用者应检查并确认包内化学指示物是否合格、器械干燥、洁净等,合格方可使用。同时将包外标识【留存】或【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上;

5.4.3 如采用信息系统,手术器械包的标识使用后宜随器械回到 CSSD 进行记录。

5.5 应建立持续质量改进制度及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应建立灭菌物品【召回】制度。5.5.1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通知使用部门【停止使用】,并召回上次监测合格以来【尚未使用】的所有灭菌物品。同时【应书面报告】相关管理部门,说明召回的原因。

5.5.2 相关管理部门应通知使用部门对已使用该期间无菌物品的病人进行密切观察。

5.5.3 检查灭菌过程的各个环节,查找灭菌失败的可能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后,重新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该灭菌器方可正常使用。

5.5.4 应对该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汇报。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压力蒸汽灭菌的生物监测方法

A.l 按照 WS/T367 的规定,将嗜热脂肪杆菌芽胞生物指示物制成标准生物测试包或生物 PCD,或使用一次性标准生物测试包,对灭菌器的灭菌质量进行生物监测。标准生物监测包置于灭菌器或生产厂家建议的部位,并设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自含式生物指示物不需

采用阴性对照)。如果一天内进行多次生物监测,且生物指示剂为同一批号,则只设一次阳性对照即可。

A.2 具体监测方法为:将生物指示物置于标准试验包的中心部位,标准试验包由【16】条【41cm ×66cm】的全棉手术巾制成。制作方法:将每条手术巾的长边先折成 3 层,短边折成 2 层,然后叠放,制成【23cm×23cm×15cm】大小、1.5kg重的测试包。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在无菌条件下取出标准试验包的生物指示物,投入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中,经【56℃±1℃】培养【7】 d(自含式生物指示物按产品说明书执行),观察培养结果。 --源自 AMMI 中,从磅换算成的 kg。

A.3 结果判定: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试验组培养阴性,判定为灭菌【合格】。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试验组培养阳性,则灭菌【不合格】;同时应进一步鉴定试验组阳性的细菌是否为指示菌或是污染所致。

附录 B8

(规范性附录)

干热灭菌的生物监测方法

B.1 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采用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菌片,制成标准生物测试包,置于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对灭菌器的灭菌质量进行生物监测,并设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B.2 具体监测方法为:将【枯草杆菌芽孢菌】片分别装入无菌试管内(1 片/管)。灭菌器与每层门把手对角线内,外角处放置 2 个含菌片的试管,试管帽置于试管旁,关好柜门,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待温度降至 80℃时,加盖试管帽后取出试管。在无菌条件下,加入普通营养肉汤培养基(5ml/管),36℃±1℃培养 48h,观察初步结果,无菌生长管继续培养至第 7 日。B.3 结果判定: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若每个指示菌片接种的肉汤管均澄清,判为灭菌【合格】;若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而指示菌片之一接种的肉汤管混浊,判为【不合格】;对难以判定的肉汤管,取 O.lml 接种于营养琼脂平板,用灭菌 L 棒或接种环涂匀,置【36℃±1℃】培养【48】h,观察菌落形态,并做涂

片染色镜检,判断是否有指示菌生长,若有指示菌生长,判为灭菌【不合格】;若无指示菌生长,判为灭菌【合格】。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环氧乙烷灭菌的生物监测方法

C. l 用【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置于常规生物测试包内,对灭菌器的灭菌质量进行监测。常规生物测试包放在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整个装载灭菌包的中心部位)。灭菌周期完成后应立即将生物指示物从被灭菌物品中取出,【36℃±1】℃培养【7】 d(自含式生物指示物应遵循产品说明),观察培养基颜色变化。同时设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

C. 2 常规生物测试包的制备:取一个 20ml 无菌注射器,去掉【针头】,拔出【针栓】,将【生物指示剂】放入针筒内,带孔的塑料帽应朝向【针头处】,再将注射器的针栓插回针筒(注意不要碰及生物指示物),之后用一条全棉小毛巾包裹,置于纸塑包装袋中,【封装】。

C. 3 结果判定: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试验组培养阴性,判定为灭菌【合格】。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试验组培养阳性,则灭菌【失败】;同时应进一步鉴定试验组阳性的细菌是否为指示菌或是污染所致。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按摩椅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 《按摩椅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中国标准化协会于2018年12月份批准该项目立项,并将《按摩椅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制定列入2018年计划,计划编号:[2018]298号。 2、编制背景和目的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人们越来越重视身心健康。而用推拿按摩进行保健,是中国中华医学的传统项目,因其老幼皆宜,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在巨大发展空间的吸引下,中国的不少企业纷纷涉足按摩器具的生产领域,使得近几年我国的按摩器具出口形势大好,其出口市场正在不断扩大,出口前景非常广阔。低端市场,单价五千元以下,市场比较分散,主要由国内众多小品牌占领,品牌间差异性不大,市场竞争激烈;中高端市场,单价中枢1-2万元左右,市场集中度较高。功能上零重力、零靠墙、泰式拉伸、足底刮痧、体型检测、智能按摩等成为高端按摩椅多有的功能。其产品市场增长迅速,由于共享按摩椅的推广,消费者对按摩椅的需求激增,目前行业增长率在120%左右。产品标准情况:按摩椅行业目前有安全和性能的标准,但是近年来版本没有更新,对于目前流行的按摩椅产品的各大功能暂无权威性定义和检验规范,大量低端品牌虚假概念营销,导致消费者对按摩椅认知不清,无从选购。为了能够规范和引导行业发展,鉴别各类产品的安全及性能水平,量化考核指标以及测试评价方法,指导消费者选购,我们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符合现在产品特性的标准。 3、工作过程 标准起草组成员通过进行广泛地市场调研,对于按摩椅的发展和市场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对按摩椅现有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收集,确定了制定按摩椅相关团标的技术范围和初步技术要求。 标准起草组通过与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豪中豪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认真分析研讨,基于GB4706.1、GB4706.10、GB\T26182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原则性要求,提出了《按摩椅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稿。

设计说明书编写规范

<能耗采集器> 详细设计说明书 作者:姜建康 完成日期: 签收人: 签收日期: 修改情况记录:

目录 1 引言 (1) 1.1 编写目的 (1) 1.2 背景 (1) 1.3 定义 (1) 1.4 参考资料 (2) 2 程序系统的结构 (3) 3 程序设计说明 (6) 3.1 程序描述 (6) 3.2 功能 (6) 3.3 性能 (8) 3.4 输入项 (9) 3.5 输出项 (10) 3.6 算法 (10) 3.7 流程逻辑 (11) 3.8 接口 (11) 3.9 存储分配 (12) 3.10 注释设计 (12) 3.11 限制条件 (13) 3.12 测试计划 (13) 3.13 尚未解决的问题 (13)

1 引言 1.1 编写目的 本说明书是山东确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数据采集器”系统项目产品的详细设计说明,主要任务是根据需求规格说明确定设计目标,以及它们的优先顺序,并根据目标确定最适合的设计方法,制定各种规范。将系统按功能划分成模块的层次结构。确定每个模块的功能,建立与已确定的软件需求的对应关系。确定模块之间的调用关系,确定模块之间的接口,即模块之间传递的消息。设计好接口的信息结构,评估模块划分的质量及导出模块结构的规则。完成数据库设计,避免数据大量冗余 软件开发小组和详细设计的每一位参者与开发成员应该阅读本说明书,清楚产品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方面的要求,本手册将进行数据评审和数据完整性检查,同时为下一步的测试报告提供测试数据。 1.2 背景 说明: a.项目系统的名称: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确信数据采集器; b.项目任务提出者:山东确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c.项目系统开发者:山东确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硬件开发部; d.项目系统的用户: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的用户; 1.3 定义 GPS Global Position System卫星定位对时系统; BCD 二-十进制编码 BIN 二精致编码 C 控制域 CRC 循环冗余码校验

《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通则》编制说明

气象行业标准《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标准来源 根据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2019年9月30日下发的《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下达2020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及预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气法函〔2019〕58号)文件要求,制定气象行业标准《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项目编号为QX/T-2020-19,本标准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2.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国家气候中心,福建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安徽省民政厅等。 3.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略。 4.主要工作过程 (1)前期工作 2018年7月,项目主持人承担的中国气象局气象标准预研究项目《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项目编号Y-2018-05)通过验收,其中《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通则》标准初稿作为验收成果之一。评审专家对标准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此外,项目组整理预研究项目的分灾种研究相关内容,编著的《气象灾害调查研究与实践》出版。 项目验收后,相关成果应用到安徽省气象灾害调查业务,如2018年度的“温比亚”台风灾害、“8.18灵璧龙卷”和2019年度的马鞍山“3.20”雷雨大风灾害、“5.25-27”暴雨洪涝灾害和“利奇马”台风灾害等3期重大气象灾害调查工作和“7.6”皖东、皖北冰雹灾害、夏秋季干旱灾害的调查分析和案

例库建设等工作。上述调查工作也促进了本标准的不断改进完善。 (2)起草征求意见稿 2019年9月~2020年4月,本标准予以立项后,项目编写组在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和申报立项稿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汇总了气象灾害调查方面的最新标准及资料文献,并将汇编资料发给编写人员进行学习。成立了编写组,明确了目标任务,确定了编写方案、分工及编写计划,重点针对标准预研究项目验收评审专家对标准初稿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征集国家气候中心等参编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编制原则 (1)科学性 根据国家鼓励国内各行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的精神,本标准结合气象灾害调查工作的实际情况等,参考各类气象灾害调查以及其它自然灾害调查的相关标准和资料等制定。 (2)可行性 本标准的编写注重于同一领域的标准之间协调,注意采用已发布的标准中作出的规定,确保制定的标准具有可行性。 (3)规范性 本标准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符合标准编写要求。本标准的所有条目在表述上力求做到清晰明确,无模棱两可、含糊其辞或易于产生歧义的表达;在方法上力求做到务实、有效、可操作。 (4)注意与最新标准接轨 本标准编写过程中,及时关注最新制修订或发布的国家标准等作为参考。 2.主要内容 目前,我国已发布实施的关于气象灾害调查的标准规范有《龙卷灾害调查技术规范》(GB/T 34301-2017)、《雷电灾害调查技术规范》(QX/T 103-2009)和《气象灾害调查技术规范气象灾情信息收集》(QX/T 531-2019),其他相关标准规范或文件有:《自然灾害灾情统计第1部分基本指标》(GB/T 24438.1—2009)、《自然灾害灾情统计第2部分扩展指标》(GB/T 24438.2—2012)、《自然灾害灾情统计第3部分分层随机抽样统

酒店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酒店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一、酒店、宾馆法律关系及依据概述 1、酒店、宾馆与宾客间的有偿服务(包括住宿、饮食、娱乐等)合同关系、财物保管合同关系等。(《合同法》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2、酒店、宾馆与客户间的房间、场地租赁合同关系。(《合同法》租赁合同章节)。 3、酒店、宾馆与宾客间的财产、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民法通则》相关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酒店、宾馆与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劳资合同关系。(《劳动法》)。 5、酒店、宾馆与其他销售供应商和服务商的法律关系。(《合同法》)。 二、酒店、宾馆相关法律法规 (一)综合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规范 1、《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2年4月5日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酒店宾馆业发展正在走向自律。该规范内容涉及客人预订、登记、入住、饭店收费、保护顾客人身和财产安全、顾客贵重物品的保护、顾客一般物品的保护、洗衣服务、停车场管理等九大方面。对一些最易发生纠纷的问题,如客人入住时间与收费的界定问题、吃饭时的开瓶费和自带酒水问题等都有相关规定。《规范》还明确了对会员饭店违反《规范》的处理办法,根据情节的轻重,协会将分别给予会员饭店通报批评、公开批评和除名的处理。 2、《浙江省饭店业行业规范(试行稿)》 由浙江省饭店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饭店业的一般规定,预订、登记、入住的规定,收费规定,保护宾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规定,保管宾客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的规定,餐饮的规定,洗衣的规定,停车场管理的规定,争议处理的规定,等等。该规范试行稿对停车收费、可收两天房费情形、行规的效力、带有歧视条规等热点都进行了规定,它的出台对饭店的自律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对饭店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消费者人身与财产安全的相关规定,但对一些条款的制定是否与消费

标准编制说明的编写内容和要求

《遗体收殓运输消毒卫生技术规范》 行业标准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编写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遗体收殓运输消毒卫生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为落实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民发〔2015〕238号),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民政标准立项的通知》(民办函〔2017〕56号)要求,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吉林省师道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承担《遗体收殓运输消毒卫生技术规范》立项建议稿的编制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民政部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民人科字〔2017〕2号),经专家会议评审并报部领导同意,民政行业标准《遗体收殓运输消毒卫生技术规范》予以立项。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现已编制完成《遗体收敛运输消毒卫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行业标准编制原则及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原则及主要内容 (一)目的意义 在我国每年死亡900多万人口中,有许多是死于各类感染性疾病。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受结核菌感染者约有5.5亿人,现有肺结核病人约450万人,其中传染性肺结核病人150万,每年至少有13万人死于结核病。此外,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截至2016年9月,我国报告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4万例。这些感染者将在未来十年中陆续死亡,并由殡葬行业处理遗体。数量众多的遗体是大量致病菌的栖息地,是殡仪场所的重要污染源。 国外有大量研究表明,殡仪职工尤其是防腐整容工在日常的殡仪服务中不可避免的暴露于多种微生物污染原的感染风险中。目前报导的对殡仪职工有潜在危害的病原体有:结核分枝杆菌,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以及嗜肺军团菌、肺炎克雷伯菌、流感嗜血杆菌、致病性大肠埃希氏菌等。据报道,遗体所释放的生物性污染源已经对殡仪职工造成很大的伤害。根据Morgan 等对美国2000多名殡仪人员

软件需求说明书编写规范

{产品名称}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 编写人: 编写日期:年月日

目录 1.产品描述 (3) 1.1.编写目的 (3) 1.2.产品名称 (3) 1.3.名词定义(可选) (3) 2.产品需求概述 (3) 2.1.功能简介 (3) 2.2.运行环境 (3) 2.3.条件与限制(可选) (3) 3.功能需求 (3) 3.1.功能划分(可选) (3) 3.2.功能1 (4) 3.3.功能N (4) 3.4.不支持的功能 (4) 4.数据描述 (4) 5.性能需求(可选) (4) 6.运行需求(可选) (4) 6.1.用户界面 (4) 6.2.硬件接口 (4) 6.3.软件接口 (5) 6.4.通信接口 (5) 7.其它需求(可选) (5) 8.特殊需求(可选) (5) 9.不确定的问题(可选) (5) 10.编写人员及编写日期 (5) 11.附录 (5) 11.1.引用文件 (5) 11.2.参考资料 (5)

1.产品描述 1.1.编写目的 【说明编写本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的目的,指出预期的读者。】 1.2.产品名称 【本项目的名称,包括项目的全名、简称、代号、版本号。】 1.3.名词定义(可选) 【对重要的或是具有特殊意义的名词(包括词头和缩写)进行定义,以便读者可以正确地解释软件需求说明。】 2.产品需求概述 2.1.功能简介 【对产品的基本功能做一个简介,包括: 1.本产品的开发意图、应用目标及作用范围。 2.概略介绍了产品所具有的主要功能。可以用列表的方法给出,也可以用图形表示主要的需求分组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例如数据流程图的顶层图或类图等。 3.说明本产品与其他相关产品的关系,是独立产品还是一个较大产品的组成部分。 可以用表示外部接口和数据流的系统高层次图,或者方框图说明。】 2.2.运行环境 1.硬件环境: 【详细列出本软件运行时所必须的最低硬件配置、推荐硬件配置(如主机、显示器、外部设备等)以及其它特殊设备。】 2.软件环境: 【如操作系统、网络软件、数据库系统以及其它特殊软件要求。】 2.3.条件与限制(可选) 【说明本软件在实现时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和所受的限制,并给出相应的原因。 必须满足的条件包括输入数据的范围以及格式。 所受的限制包括软件环境、硬件环境等方面的内容。例如:必须使用或者避免的特定技术、工具、编程语言和数据库;企业策略、政府法规或工业标准;硬件限制,例如定时需求或存储器限制;经费限制、开发期限;项目对外部因素存在的依赖。例如其它项目开发的组件。等等】 3.功能需求 【功能需求描述系统特性,即产品所提供的主要服务。可以通过使用实例、运行模式、用户类、对象类或功能等级等不同方法来描述,还可以把它们组合起来使用。 功能需求的表述形式可以参见《需求分析和管理指南》第8.2节。】 3.1.功能划分(可选) 【此部分从用户的角度描述将软件划分成不同的部分,并给出总体功能结构。对于复杂

10kV~66kV干式电抗器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

附件11: 10kV~66kV干式电抗器技术标准 (附编制说明) 国家电网公司 I

目录 1. 总则 (1) 1.1 目的 (1) 1.2 依据 (1) 1.3 内容 (1) 1.4 适用范围 (1) 1.5 干式电抗器安全可靠性要求 (1) 1.6 电抗器的型式 (1) 1.7 选型原则 (2) 1.8 关于干式电抗器技术参数和要求的说明 (2) 1.9 引用标准 (2) 1.10 使用条件 (3) 2. 干式电抗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4) 2.1 基本要求 (4) 2.2. 引用标准 (4) 2.3. 使用条件 (4) 2.4. 技术要求 (4) 2.5. 工厂监造和检验 (10) 2.6 试验 (11) 2.7. 制造厂应提供的资料 (16) 2.8 备品备件 (16) 2.9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6) 2.10 包装、运输和保管要求 (16) 2.11 技术服务 (17) 2.12 干式电抗器性能评价指标 (17) 10~66kV干式电抗器技术标准编制说明 (22) I

10~66kV干式电抗器技术标准 1.总则 1.1目的 为适应电网的发展要求,加强干式电抗器技术管理,保证干式电抗器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1.2依据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行业和国际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报告、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现场运行经验制定。 1.3内容 本标准对10kV~66kV干式电抗器的设计选型(运行选用)、订货、监造、出厂验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和现场验收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 1.4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10kV~66kV干式电抗器,包括并联电抗器和串联电抗器(含并联补偿电抗器、调谐电抗器或滤波电抗器、阻尼电抗器、限流电抗器、分裂电抗器)。 1.5干式电抗器安全可靠性要求 10kV~66kV干式电抗器应优先采用设计制造经验成熟、结构简单、经受过运行考验的干式电抗器。 1.6电抗器的型式 1.6.1 按电抗器有无铁芯分为三类:1.6.1.1空心电抗器:由包封绕组构成、不带任何铁芯的电抗器。 1.6.1.2铁芯电抗器:由绕组和自成闭环的铁芯(含小气隙)构成的电抗器。 1.6.1.3半芯电抗器:在空心电抗器的空心处放入导磁体芯柱的电抗器。 1.6.2 按电抗器接入电网方式分为两大类: 1.6. 2.1并联电抗器:主要用于补偿电网中的电容性电流等。 1.6. 2.2串联电抗器:主要用于限制系统的短路电流、涌流及抑制谐波等,包括限流电抗器、 1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履行诚信准则,保障客人和旅游饭店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饭店业经营管理的正常秩序,促进中国旅游饭店业的健康发展,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 第二条旅游饭店包括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各种经济性质的饭店,含宾馆、酒店、度假村等(以下简称为饭店)。 第三条饭店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维护中国旅游饭店行业的声誉。 第二章预订、登记、入住 第四条饭店应当与客人共同履行住宿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双方住宿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五条饭店由于出现超额预订而使预订客人不能入住的,饭店应当主动替客人安排本地同档次或高于本饭店档次的饭店入住,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饭店承担。 第六条饭店应当同团队、会议、长住客人签订住房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客人入住和离店的时间、房间等级与价格、餐饮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款项。 第七条饭店在办理客人入住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客人出示有效证件,并如实登记。 第八条以下情况饭店可以不予接待: (一)携带危害饭店安全的物品入店者; (二)从事违法活动者; (三)影响饭店形象者(如携带动物者); (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账记录者; (五)饭店客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饭店收费 第九条饭店应当将房价表置于总服务台显著位置,供客人参考。饭店如给予客人房价折扣,应当书面约定。 第十条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规定,饭店如果对客房、餐饮、洗衣、电话等服务项目加收服务费,应当在房价表或有关服务价目单上明码标价。 第四章保护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为了保护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饭店客房房门应当装置防盗链、门镜、

关于岗位说明书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岗位说明书》编制工作的通知 一、目的为了明确各岗位在公司日常运作中的位置和功能,帮助岗位任职人员明晰、理解本职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规范自身的工作行为从而达到提升组织运行效率、为员工职业规划和发展提供依据的目的。 二、工作要点通过岗位分析的办法将各岗位设立的目的、职责内容、任职条件等要素梳理清楚,并以《岗位说明书》的形式加以固化,形成有效的规范文件。 具体明确和解决以下问题: 1、岗位应履行的主要职责; 2、应达到的业绩标准; 3、如何完成各项工作职责及完成工作职责需要具备的条件 4、各职位的隶属关系及工作权限; 5、各岗位应具备的知识、经验、技术、能力要求; 6、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要求。 三、编写的一般程序 1、《岗位说明书》一般由岗位任职者完成初稿; 2、由部门负责人统一负责本部门个岗位说明书的审核,以减少岗位职责间的交叉及职责重叠; 3、在完成审核后,再统一交至综合管理部进行修订和再次审核; 4、在定稿以前完成岗位编码;

5、最后形成统一的岗位说明书体系 四、时间进度 《岗位说明书》编制工作分部门、分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 编写部门:品保部、售后服务部。 完成时间:2015 年9 月21 日。 第二阶段:编写部门和完成时间待定。 五、岗位说明书的构成岗位说明书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组织结构、岗位基本信息、岗位职责信息及岗位附加信息。 1、组织结构:表现出特定岗位在组织中的位置及该岗位在部门中的分工; 2、岗位基本信息:对岗位的工作目的、上下关系、主要的职责权限给出明确的定义和描述; 3、岗位职责信息:描述该岗位在组织中所承担的功能模块,并对每个模块的主要内容逐一界定,帮助岗位任职者明晰自身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作用。 4、岗位附加信息:对特定岗位开展工作所需打交道的对象、 任职 条件及工作环境等要素进行描述,使任职者明确胜任岗位所需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平评价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智能插座及类似功能器具智能水 平评价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背景介绍 在智能家居中,插座作为一个提供所有电器设备电能的关键器件,控制的功能毋庸置疑。智能插座通过应用先进的通信和网络技术,将与家居有关的各种子系统系统地连接在一起,可以实现家庭内部信息共享和通信,还可以通过家庭智能网关与家庭外部网络进行信息交换。 截至去年,我国智能插座市场规模达到6555万元,预计未来智能插座市场还将突破1个亿。海外市场更加火热,美国亚马逊上智能插座的火爆更是让行业内做智能插座的电源芯片都卖断了货。据今年3月份的数据显示,与往年同期相比,智能插座搜索指数环比上涨218.8%。 虽然,方便环保的智能插座使消费者对其越来越感兴趣,智能插座的市场需求也已经十分迫切,但是由于市场参差不齐、没有统一标准等种种原因造成目前智能插座市场的爆发受到极大的限制。 随着智能插座市场飞速发展,激烈的竞争让各个智能插座企业翘首期盼一套可以量化评价产品智能性的标准;随着市场上智能插座产品的百花齐放,眼花缭乱的消费者更是急需一个可以帮助其理智、客观地选择智能插座产品的标准。 标准的起草将填补智能插座标准的空白。 2、任务来源 规范智能插座的智能市场的发展,促进企业良性竞争,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向中国标协提出申请,经立项通过并印发了中国标协【2018】311号文件,项目名称:《智能插座及类似功能器具智能水平评价技术规范》。

3、主要工作过程 市场调研:自2018年6月份起,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邀请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一起进行广泛地市场调研,掌握了目前国内主流品牌的家用智能插座的研究、生产和使用状况,汇总出主要智能功能及用户需求。提出了《智能插座及类似功能器具智能水平评价技术规范》立项申请及标准初稿。 标准立项:2018年12月24日,中国标准化协会印发了,《智能插座及类似功能器具智能水平评价技术规范》中国标协【2018】311号立项文件。 标准讨论:2019年5月15日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ABB低压电器有限公司、松下电气机器(北京)有限公司、青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突破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英特曼电工(常州)有限公司、全峰检测技术(杭州)有限公司、杭州涂鸦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鸿世电器有限公司、江苏紫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南京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于北京召开了标准编制讨论会。会议中对标准初稿的内容进行逐条探讨,并提出标准修改意见如标准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评分规则等,同时明确下阶段的工作计划。最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4、主要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所做的工作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履行诚信准则,保障客人与旅游饭店得合法权益,维护旅游饭店业经营管理得正常秩序,促进中国旅游饭店业得健康发展,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 第二条旅游饭店包括在中国境内开办得各种经济性质得饭店,含宾馆、酒店、度假村等(以下简称为饭店)。 第三条饭店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维护中国旅游饭店行业得声誉。 第二章预订、登记、入住 第四条饭店应当与客人共同履行住宿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双方住宿合同得,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另有约定得,按约定处理。 第五条饭店由于出现超额预订而使预订客人不能入住得,饭店应当主动替客人安排本地同档次或高于本饭店档次得饭店入住,所产生得有关费用由饭店承担。 第六条饭店应当同团队、会议、长住客人签订住房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客人入住与离店得时间、房间等级与价格、餐饮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款项。 第七条饭店在办理客人入住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得有关规定,要求客人出示有效证件,并如实登记。 第八条以下情况饭店可以不予接待: (一)携带危害饭店安全得物品入店者; (二)从事违法活动者; (三)影响饭店形象者(如携带动物者); (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账记录者; (五)饭店客满; (六)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情况。 第三章饭店收费 第九条饭店应当将房价表置于总服务台显著位置,供客人参考。饭店如给予客人房价折扣,应当书面约定。 第十条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与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规定,饭店如果对客房、餐饮、洗衣、电话等服务项目加收服务费,应当在房价表或有关服务价目单上明码标价。 第四章保护客人人身与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为了保护客人得人身与财产安全,饭店客房房门应当装置防盗链、门镜、

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定

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定 1本标准规定了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基本要求和编写方法。 本标准适应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使用说明书的编写。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JB/T5995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机电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定 3基本要求 3.1当需要时必须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是交付产品的组成部分。 3.2使用说明书的开本幅面采用16开,大于16开的幅面应折页成16开。多页应装订 成册。 3.3使用说明书可按产品型号编制,也可按产品系列编制。复杂产品和成套设备可按功 能单元、整机分别编制使用说明书,再按产品型号、用途组合成系统的使用说明书。 3.4使用说明书应对涉及安全方面的内容给出安全警告。安全警告的内容应用较大的字 号或不同的字体表示,或用特殊符号或颜色来强调。使用说明书必须按下列等级和警告用语提醒用户: —“危险”表示对高度危险要警惕; —“警告”表示对中度危险要警惕; —“注意”表示对轻度危险要关注; 3.5使用说明书应明确给出产品用途和适应范围,并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需要给出主要结 构、性能、型式、规格和正确吊运、安装、使用、操作、维修、保养等的方法,以及保护操作者和产品的安全措施。 3.6使用说明书内容的表述要科学、合理、符合操作程序,易于用户快速理解掌握。3.7对于复杂的操作程序,应多采用图示、图表、和操作程序图进行说明。 使用说明书中的图、表应和正文印在一起,图、表应按顺序编写序号。 3.8具有几种不同和独立功能的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应先介绍产品的基本的和通常的功 能,然后再介绍其他方面的功能。 3.9使用说明书应尽可能设想用户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供预防和解决的办法。 3.10应使用简明的标题和标注,以帮助用户快速找到所需内容。 3.11使用说明书应将机、电、气、液等融合一起编制,不能各行其是。 3.12外购件的使用说明书应附在相应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上。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时,除 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简述其使用、操作方法外,还应注明详见某某使用说明书。 3.13使用说明书中的符号、代号、术语、计量单位应符合最新发布的国家法令、法规和 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保持前后一致。 3.14当产品结构、性能等改动时,使用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作相应 修改。 4基本内容 4.1封面 封面一般应包括:产品型号、名称、使用说明书字样。 4.2次页

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履行诚信准则,保障客人和旅游饭店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饭店业经营管理的正常秩序,促进中国旅游饭店业的健康发展,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 第二条旅游饭店包括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各种经济性质的饭店,含宾馆、酒店、度假村等(以下简称为饭店)。 第三条饭店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维护中国旅游饭店行业的声誉。 第二章预订、登记、入住 第四条饭店应与客人共同履行住宿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双方住宿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五条由于饭店出现超额预订而使客人不能入住的,饭店应当主动替客人安排本地同档次或高于本饭店档次的饭店入住,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饭店承担。 第六条饭店应当同团队、会议、长住客人签订住房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客人进店和离店的时间、房间等级与价格、餐饮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款项。

第七条饭店在办理客人入住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客人出示有效证件,并如实登记。 第八条以下情况饭店可以不予接待:(一)携带危害饭店安全的物品入店者;(二)从事违法活动者;(三)影响饭店形象者;(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账记录者;(五)饭店客满;(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饭店收费 第九条饭店应当将房价表置于总服务台显著位置,供客人参考。饭店如给予客人房价折扣,应当书面约定。 第十条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 第十一条根据国家规定,饭店可以对客房、餐饮、洗衣、电话等服务项目加收服务费,但应当在房价表及有关服务价目单上注明。客人在饭店商场内购物,不应加收服务费。 第四章保护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为了保护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饭店客房房门应当装置防盗链、门镜、应急疏散图,卫生间内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客房内应当放置服务指南、住宿须知和防火指南。有条

岗位说明书编写规范1

岗位说明书编写规范 一、编写岗位说明书的一般原则 1、统一性 (1)统一模板:统一使用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岗位说明书模板; (2)统一页面:每个岗位说明书都是一页,不允许跨页的情况出现。如果填写过程中出现跨页情况,应对表述过长的内容进行精简。 (3)统一字体、字号:所有需要填写的栏目均使用“宋体”字体,字号为“11”。 2、准确性 描述要准确,语言要精练,一岗一书,不应“千岗一面”,“一岗概全”。 3、实用性 任务明确好执行,责任明确好考核,权限明确好决策,资格明确好选人。 4、完整性 职责任务的完整,对于培养员工的成就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编写内容说明 1、岗位名称:是指对应的岗位名称。 2、所属部门:是指本岗位属于哪个部门,具体到车间。 3、直接上级:是指本岗位的直接上级岗位名称。 4、直接下级:是指直接向本岗位报告工作完成情况的下级岗位名称。 5、管辖人数:是指同一部门内,直接和间接向本岗位报告工作完成情况的人数总和。 6、岗位定员:是指某一部门内该岗位的定编人数。 7、晋升方向:是指本岗位的直接上级岗位名称,与直接上级相同。 8、岗位职责:是指该岗位所担负工作或责任,它是由一项或多项相互联系的任务组成的。对岗位职责的描述一般控制在8项以内,最多不宜超过10项,最少不宜少于6项。 在一个部门内,同类岗位只需要提交一份统一的岗位说明书。 对于职责过多的情况,可以概括程度高一些,将类似的职责放在一条职责里表述,或者以“;”的形式在一条职责里分开表述;对于职责偏少的情况,可以概括程度低一些,甚至将一个主要职责分成2-3条职责详细表述。 撰写岗位职责最重要的原则是简洁、明了。最关键的是让每个人,即使是没见过这种工作的人,也可以看懂并知道做什么、如何做以及这样做的原因。为了实现这一要求,岗位职责描述的方法有以下这些: (1)用主动性的功能动词描述职责和任务。 在撰写岗位职责时,请直接用功能性动词,尽量避免使用“负责”、“协助”等动词。为了便于岗位说明书的编写,我们将决策层、管理层及专业执行层的常用动词附后,供岗位说明书编写人员参考。(参见附件一) (2)使用专业术语

技术标准编制格式说明

技术标准编制格式说明标准名称字体为三号黑体当标准名称由多个要素组成时各要素之间应空一个汉字的间隙标准名称也可分成上下多行编排单倍行距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注1:每章、每节、每条后面均可加注,“注:”或“注X:”应另起一行空两个汉字起排,其后接排注的内容,回行时与注的内容的文字位置左对齐;“注:”或“注X:”的字体为小五号黑体,其后 的内容字体为小五号宋体。 注2:范围是必备要素;标题是必备要素。页码格式如本文件所设,字体为宋体五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所列文件均应空两个汉字起排,回行时顶格编排,每个文件之后不加标点符号。所列标准的编号和标准名称之间空一个汉字的间隙。 示例: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ISO/IEC Directives, part3, 1997, Rules for the structure and drafting of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NEQ) GB/T 1.2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GB/T 13017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GB/T 16901(所有部分)图形符号表示规则产品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 GB/T 16902(所有部分)图形符号表示规则设备用图形符号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 ISO 9001:2000) 注:每个示例应另起一行空两个汉字起排。“示例:”或“示例X:”宜单独占一行,字体为黑体五号; 文字类的示例内容字体为宋体五号,回行时宜顶格编排。 3术语和定义 如果有术语和定义,应放在本章。术语和定义不是必备要素。 4章、条及列项 4.1章 4.1.1章的标题 章的标题字体为五号黑体,章的标题占三行空间。设置方法为在行距选项卡中,间距选择:段前1行、段后1行。 4.1.2章的内容

代码编写规范说明书

代码编写规范说明书(c#.net与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12028090.html,)目录 1 目的 2 范围 3 注释规范 3.1 概述 3.2 自建代码文件注释 3.3 模块(类)注释 3.4 类属性注释 3.5 方法注释 3.6 代码间注释 4 命名总体规则 5 命名规范 5.1 变量(Variable)命名 5.2 常量命名 5.3 类(Class)命名 5.4 接口(Interface)命名 5.5 方法(Method)命名 5.6 名称空间Namespace)命名 6 编码规则 6.1 错误检查规则 6.2 大括号规则 6.3 缩进规则 6.4 小括号规则 6.5 If Then Else规则 6.6 比较规则 6.7 Case规则 6.8 对齐规则 6.9 单语句规则 6.10 单一功能规则 6.11 简单功能规则 6.12 明确条件规则 6.13 选用FALSE规则 6.14 独立赋值规则 6.15 定义常量规则 6.16 模块化规则 6.17 交流规则 7 编程准则 7.1 变量使用 7.2 数据库操作 7.3 对象使用 7.4 模块设计原则 7.5 结构化要求 7.6 函数返回值原则 8 代码包规范 8.1 代码包的版本号

8.2 代码包的标识 9 代码的控制 9.1 代码库/目录的建立 9.2 代码归档 10 输入控制校验规则 10.1 登陆控制 10.2 数据录入控制 附件1:数据类型缩写表 附件2:服务器控件名缩写表 1 目的 一.为了统一公司软件开发设计过程的编程规范 二.使网站开发人员能很方便的理解每个目录,变量,控件,类,方法的意义 三.为了保证编写出的程序都符合相同的规范,保证一致性、统一性而建立的程序编码规范。 四.编码规范和约定必须能明显改善代码可读性,并有助于代码管理、分类范围适用于企业所有基于.NET平台的软件开发工作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开发组全体人员,作用于软件项目开发的代码编写阶段和后期维护阶段。 3 注释规范 3.1 概述 a) 注释要求英文及英文的标点符号。 b) 注释中,应标明对象的完整的名称及其用途,但应避免对代码过于详细的描述。 c) 每行注释的最大长度为100个字符。 d) 将注释与注释分隔符用一个空格分开。 e) 不允许给注释加外框。 f) 编码的同时书写注释。 g) 重要变量必须有注释。 h) 变量注释和变量在同一行,所有注释必须对齐,与变量分开至少四个“空格”键。 如:int m_iLevel,m_iCount; // m_iLevel ....tree level // m_iCount ....count of tree items string m_strSql; //SQL i) 典型算法必须有注释。 j) 在循环和逻辑分支地方的上行必须就近书写注释。 k) 程序段或语句的注释在程序段或语句的上一行 l) 在代码交付之前,必须删掉临时的或无关的注释。 m) 为便于阅读代码,每行代码的长度应少于100个字符。 3.2 自建代码文件注释 对于自己创建的代码文件(如函数、脚本),在文件开头,一般编写如下注释: /****************************************************** FileName: Copyright (c) 2004-xxxx *********公司技术开发部 Writer: create Date: Rewriter: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20319

附件三: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技术规范》编制组

项目名称: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技术规范(项目编号:1426) 主编单位: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大坦沙污水处理厂 编制组成员: 王家廉、乔寿锁、顾启峰、林文波、李致贤、余建恒、汤天丽、 杜晓雪、王留锁、聂有壮、李从华、李惠秋 技术处项目负责: 姜宏

目次 1.任务来源、编制过程 (1) 2 制定本规范的必要性、编制依据、编制原则 (1) 3.规范内容结构的设置 (3) 4.规范主要内容的说明 (4)

1. 任务来源、编制过程 1.1 任务来源 任务下达:《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环境监督管理技术规范》编制任务,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并下达。 列入计划的年度:2009年 下达计划文件号:1426 编制单位: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坦沙污水处理厂。 1.2 编制过程 本规范编制工作从2009年3月启动,2011年9月完成征求意见稿。 主要工作有: 2009年3月~4月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有关资料调研,研究讨论规范定位、内容结构,提出编写框架初稿; 2009年4月在调研基础上完成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开题报告和规范编制大纲; 2009年5月召开编写组研讨会,进一步论证并明确规范编制的目的、意义、作用、定位、内容结构和编写要求,开始编写初稿; 2010年1 月提出初稿,召开课题论证会,根据论证会意见修改编写提纲; 2010年9月 召开课题讨论会,讨论第二稿; 2011年9月 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初稿)。 2011年11月召开课题中期检查会,讨论修改征求意见稿的初稿,形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 制定本规范的必要性、编制依据、编制原则 2.1 制定本规范的必要性 制定本规范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环境管理的现实要求。 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国家、区域、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控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环境管理,保证其功能的正常发挥,对我国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发展于90年代,实施节能减排COD 约束性控制指标以来得到快速发展。近年来,国家在污水处理方面加大了工程建设投入,到1998年,我国已经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66座,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29.9%。到2010年,

详细设计说明书编写规范

详细设计说明书编写规范 1.目的 技术报告编写规范主要描述在软件产品或软件项目开发完成时所需编写的详细设计应该包含的内容,使得本公司编写的报告便于软件产品或软件项目日后的维护、交接和代码重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产品或软件项目的详细设计的编写。 3.编写规范 3.1排版规范 1)整个规范由2节构成,模板单独一节。 2)标题编号采用每节独立编号。 3.2模板使用 1)拷贝规范。 2)删除第一节(技术报告封面前的所有页)。 3)在修改完内容后,更新目录域和相关的页数域。

(项目编号)详细设计说明书 1 引言 1.1编写目的 说明编写这份详细设计说明书的目的,指出预期的读者。 1.2背景 说明: a.待开发软件系统的名称; b.本项目的任务提出者、开发者、用户和运行该程序系统的计算中心。 1.3定义 列出本文件中用到专门术语的定义和外文首字母组词的原词组。 1.4参考资料 列出有关的参考资料,如: a.本项目的经核准的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上级机关的批文; b.属于本项目的其他已发表的文件; c.本文件中各处引用到的文件资料,包括所要用到的软件开发标准。列出这些文件的标题、文件编号、发表日期和出版单位,说明能够取得这些文件的来源。 2 程序系统的结构 用一系列图表列出本程序系统内的每个程序(包括每个模块和子程序)的名称、标识符和它们之间的层次结构关系。 3 程序1(标识符)设计说明 从本章开始,逐个地给出各个层次中的每个程序的设计考虑。以下给出的提纲是针对一般情况的。对于一个具体的模块,尤其是层次比较低的模块或子程序,其很多条目的内容往往与它所隶属的上一层模块的对应条目的内容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简单地说明这一点即可。 3.1程序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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