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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碱厂特种设备救援预案

贵州开磷遵义碱厂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现状

2组织机构与职责…………………………………………….2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预防机制和预警行动………………………………………….4 3.1预防机制

3.2预警行动

4应急响应 (5)

4.1报警、通讯联系方式

4.2基本响应程序

4.3应急指挥程序

4.4扩大应急

4.5事故级别与权限

4.6新闻报导

4.7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9 5.1生产恢复和现场清理

5.2调查和总结

6保障措施…………………………………………………….9 6.1通信与信息保障组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6.3应急队伍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6.5医疗卫生保障

6.6治安保障

6.7物资保障

7培训和演习………………………………………………….11 7.1培训

7.2演习

8 附则………………………………………………………….11 8.1名词术语

8.2预案管理与修订

8.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最快的速度、最合理的分工,有效有序地对突发特种设备事故实施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产,把事故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点,维护我公司生产安全和社社区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1.3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工作,适用本预案:

1.3.1发生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介质泄漏时;

1.3.2发生毒性程度为中度介质、爆炸危险性介质、高温高压介质泄漏且失

控时;

1.3.3发生或可能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1.3.4发生1人死亡或可能发生1人重伤以上;

1.3.5造成较严重社会影响。

1.4 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5现状

1.5.1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见表一。

1.5.2特种设备安全信息联络员基本情况表,见表二。

2组织机构与职责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生产调度室(联系电话:8467045),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安质部联系电话:8465924。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指挥中心

总指挥:梅桂

副总指挥:蒋维江、王杰

成员:部部长、安全质量部部长、设备部部部长、职工医院院长、保卫部部长、采购部部长、思政部部长、运销部部长

职责任务:

(1) 评估事故灾害程度,制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组织和指挥各工作组投入

事故控制,人员疏散、救援、抢救以及事故调查等工作。

(2) 随时掌握事故现场情况,果断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及时向集团公司救援中心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指挥调度

集团公司各方面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2.1.2救援工作组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下设6个工作组和1个事故专家组。

2.1.2.1抢险救助组

组长:安质部部长

应急救援队成员:生产一、二、三部部长、设备部部部长、采购部部长、思政部部长、运销部部长

职责任务:保障事故现场通讯畅通,组织安排救援人员和调运所需装备物资;迅速处理事故现场,防止势态扩大;组织、研究抢救事故现场受伤人员。

2.1.2.2交通管制组

组长:保卫部部长

应急救援队成员任务:迅速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它突发事故。协助抢救工作组,组织调运运输工具。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2.1.2.3医疗救护组

组长:职工医院院长

职责任务: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根据事故状态协调周边医疗机构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2.1.2.4事故救援协调组

组长:思政部部长

副组长:事故单位党支部书记

职责任务:组织做好伤亡人员家属临时安抚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治疗和善后处理工作。

2.1.2.5事故调查组

组长:蒋维江

副组长:生产一、二、三部部长、安全质量部部长、设备部部部长、保卫部部长、厂工会

职责任务: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

员;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

2.1.2.6事故专家组

组长:王杰

副组长:发展部、生产一、二、三部、设备部

职责任务:为在特种设备引发的事故现场为防止因不熟悉其特性而延误或扩大事故势态,特聘请专家参与指挥部的救援工作,各位专家接到

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为领导当参谋、出主意、想对策。

2.1.2.6事故综合组

组长:副组长:安全质量部、厂工会

职责任务:负责综合协调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3预防机制和预警行动

3.1预防机制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3.1.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3.1.2根据特种设备运行情况,适时分析安全状况,制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3.1.3使用部门新增特种设备要及时上报设备部,设备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到

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3.1.4生产部门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如有到期不能检验的,必须按规

定上报级部门;

3.1.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1.6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3.2预警行动

当以下事件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3.2.1系统开停车阶段;

3.2.2特种设备带病运行期间;

3.2.3山上水池供水急剧下降时;

3.2.5起重设备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时候;

3.2.6自然灾害危及安全生产时候;

3.2.7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4应急响应

4.1报警、通讯联系方式

4.1.1报警人为事故发生单位或知情人等

4.1.2紧急电话:一旦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有关报警如下:

火警:119 救护:120防护

工厂调度室:8467045 8465924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拨打相关报警电话,并

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

4.2.2安质部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

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情况等。

4.2.3安质部根据初步调查情况,通知相应领导和相关单位,对应1.3条决

定启动本预案与否。

4.2.4启动预案后,应迅速通知抢险救助组、交通管制组、医疗救护组、救

援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和事故综合组的责任人立即赶赴现场,按照各

组职责开展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

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队伍调谴、物资征用、调用等工作。

4.3应急指挥程序

4.3.1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事故应急程序

4.3.1.1到达现场的交通管制组负责组织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并做

好警戒工作,根据专家组提供的意见划定警戒范围,确定人员疏散

方向,设立交通管制和隔离区域。按事故范围确定若干个小组,每

组至少有一人负责,维护好现场治安,防止其它次生、衍生事件。

4.3.1.2抢险救助组迅速与专家组及事故单位人员商确事故性质,预见其危

害,确定是否还会再次发生事故,应做到切断与相联装置及管道

的连接,放空和排净残余物料,降低系统压力,采取喷淋等方式

给周围的设备或装置降温,以减少危险程度。同时组织抢险队伍

做好抢险前的准备工作。

4.3.1.3抢险救助组在上述工作做好的同时应迅速调运抢险装备和物资、工

具,组织抢险人员并由专家及事故单位人员介绍装置工作原理、

事故性质、危险程度、抢险部位、抢险措施、自身防护等,抢险

队伍方可实施抢险工作。

4.3.1.4医疗救护组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制定救护方案,初步确定受伤人员

的救治地点,并进行合理分配,保证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4.3.1.5事故调查组应及早介入事故调查,以获得第一手资料,对事故当事

人、设备操作人员、检查人员等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询问和记

录,即有利于事故调查也有利于事故的分析判断,并应设专人进

行必要的摄、录影像工作,为抢险工作提供依据和措施。

4.3.2起重机械事故应急程序

4.3.2.1塔式起重机多用于建筑工地,易发生倾覆、折臂、断索事故,一旦

事故发生极易造成多人伤害。发生上述事故要迅速切断电源,疏

散人群,快速巡视现场及周边情况(高压线),如有人被埋压现场,

应迅速用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抢救,以防二次伤害和触电,

保护好现场,如果塔身、塔臂、配重等搭压建筑物,有悬挂、游

荡等隐患要及时消除。

4.3.2.2桥门式起重机易发生触电、两车相撞、吊钩载荷坠落事故,龙门式

起重机易被大风吹滑行、吹倒、歪拉斜吊、重物伤人等事故流动

式起重机易发生吊车基础不合格、支撑脚塌陷造成侧翻折臂等事

故。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判断事故现场状况,采取措施,

迅速抢救受伤人员。

4.4扩大应急

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事故指挥中心应考虑扩大应急措施,启动上一级预案。

4.5事故级别与权限

事故级别划分为一般(IV级)、严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预警,并依次用蓝、黄、橙、红色表示。

IV级事故指发生毒性程度为中度介质、爆炸危险性介质、高温高压介质泄漏未失控时;启用事故单位应急预案。

Ⅲ级事故指(1)发生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介质泄漏时;(2)发生毒性程度为中度介质、爆炸危险性介质、高温高压介质泄漏且失控时;(3)发生

或可能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启用本应急预案。

Ⅱ级事故指发生1人死亡或可能发生1人重伤,造成较严重社会影响;

启用本应急预案。

I级事故指发生1人死亡以上或可能发生3人重伤,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启用上级应急预案。

因此,特种设备事故指挥中心在I级事故发生时应当在工厂组成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做具体应急救援工作。

4.6 新闻报导

事故发生原因、事故救助进展情况等信息报导和新闻发布必须由指挥中心决定做出。负责此项工作的机构是事故综合组。

具体工作程序是:指挥中心做出新闻报导决定;综合组负责编写报导材料,报指挥中心批准;通知新闻媒体届时到场;

4.7 应急结束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的决策机构是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做出应急救授工作结束决定时,事故综合组草拟新闻发布稿,指定新闻发言人予以发布。其他救援工作组经指挥中心同意,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5后期处置

5.1 生产恢复和现场清理

事故现场的清理和处理,生产恢复由事故发生单位拟定方案,在事故结束后上报事故指挥中心,由事故指挥中心组织讨论其可行性,经确定后的方案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现场清理和处理,其它保障和服务单位配合工作。

清理方案要明确责任人、指挥人员、操作人员、操作清理程序、要预见到可能再发生事故及救助处理的办法。

5.2调查和总结

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由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组依照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履行下列职责:1、调查

事故发生前设备的状况;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

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

定);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

的处理建议;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7、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书。事故调查组应当将调查报告书报送组织该起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并由

其进行批复,事故批复后,.组织该起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归档备查,并将副本送达国家质检总局、当地人民

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组成

贵州开磷遵义碱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统一由调度室联络

各成员的联络电话包括办公电话和手机调度室电话:0852******* 0852*******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装置及特种设备的特性,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基本装备,其数量应足以满足救援和抢险需要,救援和

抢险装备存放在各单位单独设立的存放处,存放位置应处于显要地位,并应

保证取用装备及时、方法简单,救援和抢险装备应设专人保管,并应建立相

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

6.3应急队伍保障

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队伍主要依靠事故单位、生产一、二、三部、设备部、保卫部

6.4交通运输保障

厂办、运销部负责抢险求援物资和事故现场需转移物品的运送工作。

保卫部负责事故发生后交通管制和运输线路的规划,并保障其畅通。

6.5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卫生保障级负责搜集建立医疗卫生保障数据库,明确周边各医院的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数据库还应包括各医疗单位的救治能力,应急接待能力、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6.6治安保障

应急状态下,交通治安保障组负责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员破坏和其它事故,协助抢救工作组,组织调运运输工具,维护事故现场附近的交通秩序。

6.7物资保障

物资供应部负责组织安排所需物资的调运,并做好救助期间的物资储备。

7培训和演习

7.1培训

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均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组织考核,培训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

7.2演习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组成的抢险救援队伍,事故救援预

案,每年要在各自的范围内演习几次,演习内容包括前期处置、伤员救护、人员集结、抢险救援、设备使用等等。每次演习的内容、目的、状况、问题等都要作真实记载。

8附则

8.1名词术语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O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

于或者等于 l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8.2预案管理与修订

本预案应经相关部门讨论,报安质备案。

本预案由设备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8.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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