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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及折算标准

1、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原则上集中培训按照6学时折合1学分,非集中培训按8学时折合1学分。

2、参加由培训院校举办的属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发指南》范围的各种长短培训,学完规定课程,课程考核不合格,不计学分。

3、参加由其他培训机构举办并经市以上教育局师资培训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专题讲座,可按实际听课的时数,以每小时为1学时计并折合学分。

4、经成人高考或其他进修考试录取的,教育系统举办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函授、脱产进修的中小学教师,通过参加教育系统系列的自修考试提高学历的教师,学习结束,原则上按饱满学时折合学分。如中途辍学,未能毕业均不记学分。但上述各种类型的中小学教师均必须参加省、州、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培训,不参加者扣其总学分。

5、此前各地开展的中小学教师继教相关培训按以下项目及标准凭证登记:

WTO培训4学分

职务培训2学分

校长提高培训3学分

骨干教师培训6学分

6、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学时及学分计算办法如下:

2017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学习计划、总结

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学习计划 邰海辉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领会新课程,掌握自己所任学科的专业特点,善于思考,养成多思多想多写的习惯,做的最优化要落实到学的最优化,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认真做好学校各项日常教学常规工作,抓好教学质量,继续培养学生各方面良好的习惯。勤于反思,在总结经验中完善自我。基本功方面不间断地练习提高。积极使用现代信息技术。 二、具体措施: 1、提高专业水平。 (1)学习教育理论,在理性认识中丰富自我。认真阅读《新课程标准》以及《新课程标准解读》等有关资料,钻研新教材,新课标,研究教法,体会新课程的性质、价值、理念,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每学期读一些教育专著,丰富自己的文化素养。了解当前的教改动态,这些对自己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都具有指导意义。 (2)提高专业素质,在汲纳中充实自我。勤听课,通过课堂听课,与授课者进行交流与沟通;勤质疑,勇于提出自己的问题或不同观点,在共同探索中达到共同进步;从中得到真切的感受,不断完善自我,促进个人专业知识的提升,让自己与新课程同成长。 2、做好日常教学常规。精心备课;细心批改每一本作业,杜绝错批、漏批现象,探索趣味性作业,创新性作业。要求批语的书写要认真、规范,要及时做好批改记录。有教案、不迟到、不坐着讲课、不提早下课、不拖堂、不挖苦讽刺学生等;尤其要多关注后进生,本年度采用“一帮一”以优带差、小组竞争的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良好习惯的养成,切实促进后进生各方面能力的提高。

3、勤于反思,完善自我。学会思考教育问题,积极把先进的教育理念转化为自己的个人的行为等,从反思中提升教学研究水平。每节课后,把自己在教学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有价值的东西赶快记下来,享受成功,弥补不足。在总结经验中完善自我。 4、练就自己扎实的基本功。继续练好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 5、进行个人业务学习,并且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辅助教学,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新思想,掌握新方式,运用新理论,提高教学效果。善于利用网络资源,下载优秀文摘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中学教师,我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我相信经过自己的努力,会逐渐朝着理想的目标一步步迈进,争取成为学生、家长、领导信任的优秀教师。 2017年3月1日

继续教育学时折算

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7 浏览次数:13596 保护视力色: 文件标题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通知 文号宁人社〔2014〕55号 颁布日期2014-04-17 是否有效是 文件正文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人事(教育)处、市继续教育基地: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市委、市政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的重要内涵和工作目标,也是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升自身能力的重要途径。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时管理对象 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时要求及计算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两种类型:公共课和专业课。 (一)学时计算原则。 1、继续教育学时在职称周期内可跨年度累计计算; 2、公共课学时设最低要求; 3、继续教育学时实行周期审验。原职称系列有周期审验要求的从其规定,原职称系列无周期审验要求的 从2014年起按照年度要求进行审验; 4、继续教育审验周期为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工作的年限(高、中级职称超过 5年的以最近5年计算,初级职称超过4年的以最近4年计算); 5、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用时除需通过职称计算机考试外,还需满足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二)学时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 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每天按照8学时计算)。文中表述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均为现有职称。 2、一个职称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72学时×5年(职称周期)=360学时,初 级专业技术人员40学时×4年(职称周期)=160学时。一个职称周期内,公共课不少于20学时。其中,副 高升正高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市人社部门统一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必修课高级研修班培训。 (三)学时计算方式。 1、公共课学时计算方式。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最新版)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二、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区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区卫生厅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者,应制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经审核,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负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接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刊物类别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1)国外刊物10-8学分

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方法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实施意见 为加强继续教育管理,促进继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安 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关于继续教育管理体制与实施要求 继续教育是我省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应在政府人事部门的综合指导下,依据国家及本省法规、政策和全省继续教育发展规划,按系统分级组织实施。从2001年开始,省属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皆应接受继续教育,年均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2天(72学时),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学时累计计算。 各地、各部门应明确继续教育管理机构,指定负责人员,严格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本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按计划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二、关于继续教育内容设计与组织实施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与公共知识两部分。在省人事行政部门的综合指导下,省直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应按照专业管理分工,遵循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的原则,组织制定各专业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大纲),指导省直、市、县(区)政府业务部门科学设计继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省人事厅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逐年下达全省继续教育公共知识科目,作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修内容,由省、市、县(区)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公共必修科目的学时数一般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学时数的1/ 3。 三、关于继续教育形式与学时认定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下列形式视为脱产 学习。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 (一)参加培训、研修活动 1、参加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 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 2、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15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2015-06-11 【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是指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的学习培训。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做好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为教师学习培训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二章内容与形式 第七条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开展以专业理念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专业能力训练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 第八条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是指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学位)层次的教育。非学历教育是指经学校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对教师进行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而开展的学习培训。 第九条继续教育坚持教师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统一培训与自主研习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提升教师素质。 第十条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五年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全员培训,其中市、县(市、区)提供的面对面培训不少于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

贵州省人事厅文件 黔人通【2007】290号 关于下发《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各部门,全省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通知 贵州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7年12月18日印发共印600份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 管理办法(试行) 为不断完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实际效果,推进继续教育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根据《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学时授予与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时要求 2008年1月起,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制,继续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为7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为3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160学时。

二、学时授予标准 (一)经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各部门、单位、行业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种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经考核、考试合格,均按课程或内容规定的学时数计算;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不计算学时。 (二)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或进修,按实际学习学时计算。 (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设计、管理工作的获奖成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论著、译著等,均可折算为继续教育学时。(以下分值均是独立完成时的分值,若是合作完成的,需按其每人工作量比例分计学时)。 县(处)级成果计3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3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2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10学时);地(厅)级成果计4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4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3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20学时);省(部)级成果计7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7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6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50学时);国家级成果计80学时(有效获奖人数,第一完成人计80学时、第二完成人计70学时、第三完成人计60学时)。 学术、技术论文在系统内交流刊物发表的计20学时;在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出版的计30学时;在国内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计40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

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 (2012)厦大教10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 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 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 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 )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 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x 成绩绩点 课程总绩点=工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 课程总学分=y 单门课程学分 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 i ?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 课程的平均绩点= 谍程总绩点 i 果程总学

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 )、良(70-84 )、及格(60-69 )、不及格(未达60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其中“优”对应绩点为4.0, “良”对应绩点为 3.0,“及格” 对应绩点为“ 1.3 ”,“不及格”对应绩点为“ 0”。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从2012-2013 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号)规定的 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教务处二O—二年四月二十三

附表1各类课程学分数和学时数比例分配表

附表1 各类课程学分数和学时数比例分配表 附表2 校通修课教学计划表

注: 1.大学英语分层教学是指根据学生英语成绩区分快班、普通班组织教学活动,对艺体类专业参照基础班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活动。为快班学生第3学期开设的大学英语选修课(见当学期公布的校选课列表),学生选修所获得的学分(最多选修2学分)可直接充抵校选修课学分。 2.在10个选修课学分中至少需要选修4学分理科类课程。 3.在10个选修课学分中,部分可以通过“社团活动”、“学术讲座”、“自主修读”、“各类竞赛”等形式获得,具体执行办法详见相关文件。

附表3 广告学专业必修课教学计划表 注: 学生如具备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可以免做毕业论文,以相关成绩、论文、文章、证书复印件归入毕业论文成绩。 1.参加由行业组织的广告专业竞赛,获得一次全国三等奖、一次天津市一等奖、两次以上全国优秀奖、入围奖的平面类第一作者、策划书的前三位作者、影视、广播类的前两位作者; 2.在四年级开始之前,在公开出版发行报刊(以专业认定目录为准)上发表一篇2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或与专业相关的文章; 3.有三门以上的专业限选课程结课论文成绩为优秀(90分以上)。

附表4 广告学专业选修课教学计划表 注:学生需要在选修课中修读49学分,其中限选课程不少于30学分。

附表5 广告学专业副修教学计划表 注:1.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达到17学分,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辅修专业方向证书。 2.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达到24学分,限定选修课7学分,共计31学分,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副修专科证书。 3.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达到32学分,限选课与任选课合计18学分,共计50学分,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副修本科证书。 4.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达到34学分,限选课与任选课合计20学分,共计54学分,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本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取得双学士学位证书。 5.凡艺体类专业的学生副修本专业学位者,其外语过级成绩必须达到普通类专业授予学位要求。

北航GPA算法

1、GPA算法 网上流传着各种各样的算法,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美国人知道中国的大部分学校不用GPA,因此相当多的学校在网申系统里明确指出,不允许将自己的成绩换算成美国的GPA,比如Caltech,Princeton,Stanford等,这一栏留着不填即可。有的学校则要求按照我们的评定成绩规则填写,北航是用百分制的平均分,那么我们可以填写在保研是用的大学前三年的必修课平均成绩,到时候教务会算好。还有很多的学校没做要求,就按照北航的GPA算法计算。 其实自己填写的GPA只是一个参考,可以写在简历里辅助申请,对方学校会按照他们的标准重新计算。可能具体的教授还会拿出你的某些重要的课程评估你的GPA,因此其实研究哪种算法算的更高没有意义,之所以这么说还有一点原因就是北航的学生在算GPA时必须严格按照自己学校的GPA算法计算。 2、北航的GPA算法 在开成绩单时,学校不给算GPA,但是在成绩单上有GPA的算法,那么在计算GPA是就应该按照这个算法来计算,不可以采用其他的算法。当然也没规定一定严格按照这个算法,但是既然写在了官方的成绩单上,就应该这么算,要不然会有作弊之嫌。 2.1、具体算法如下:85~100/A:4; 70~84/B:3; 60~69/C:2; 不及格/F:0; 按照通过与不通过评分的,算法如下: 通过/P: 3.3; 不通过/F:0; 例如,有三门课,学分分别为1、2、3,得分分别为86、76和通过,那么这三门课的GPA 就是(4×1+3×2+3.3×3)/(1+2+3)=3.32 总体来讲,北航的GPA算法还是很有优势的。 2.2、计算GPA的课程范围: 全部课程,包括所有的必修,任何形式的选修,只要是出现在成绩单上的都要算,大学前三年学过的所有课程都会出现在成绩单上。不要试图去修改成绩,北航也不允许去掉更不允许修改成绩。

2015年山东省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是指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的学习培训。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做好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为教师学习培训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二章内容与形式 第七条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开展以专业理念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专业能力训练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 第八条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是指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学位)层次的教育。非学历教育是指经学校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对教师进行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而开展的学习培训。 第九条继续教育坚持教师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统一培训与自主研习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提升教师素质。 第十条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五年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全员培训,其中市、县(市、区)提供的面对面培训不少于60学分。中小学要积极开展校本培训,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习实践等自主研习活动。 第十一条根据成人学习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继续教育课程资源体系建设,确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便于教师自主选择和学习。公需科目培训在省里做出统一规定之前,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

继续教育学时计算表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86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6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74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2学时。 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之间,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公需科目培训和专业科目培训(各类长、短期专业技术培训、学历培训、专业知识考试、外出考察和进修,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参加的科研项目研究、技术革新和工艺改造等)。 学时计算 1.学历、学位教育:参加学历教育的,凭考试合格成绩单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审验工作,每单科成绩按15学时折算;课程进修,考核合格者,不满6个月的,每月按10学时折算,超过6个月的,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 2.专业技术职称外语:A级合格者,确定为24学时,B级合格者,确定为18学时;C级合格者,确定为12学时。 3.其他各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参加全国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通过者,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参加全国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者,确定为46学时;参加全国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者,确定为36学时,其他专业或各种资格证的网络年度继续教育,确定为24学时。

4.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交流会议: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6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参加省级学术、交流会议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5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 5.参加国家级课题(项目)研究:在国家规定的完成时间内,主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每年确定为42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24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确定为30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8学时。 6.参加省级课题(项目):主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每年确定为30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8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每一主持人确定为18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0学时。 7.参加市级课题(项目):主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每年确定为24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2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每一主持人确定为12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8学时。 8.公开发行出版著作(译作),以每万字为单位,主编确定为9学时,副主编确定为6学时,其他著作人确定为3学时;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国家一级学会主办并经出版部门批准的专业刊物(全国性期刊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在2000字以上,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确定为40学时,以此为标准,每排序错后一位减少3学时;在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

个人继续教育学习计划

继续教育个人计划 作为一名教师,在学习与日常工作中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身为教师肩上背负的重要责任。人们常说:“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教师是辛勤的园丁”。祖国要振兴,教育是基础。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而今时代的不断进步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地学习文化知识,逐渐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迎接时代的挑战。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身能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一年一年地,一步一个台阶地,扎扎实实地学下去,这不仅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的跨世纪人才的需要。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我要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身,培养成具有高尚师德,业务力强,具有高素质教育能力水平的人民教师,迎接新世纪巨大的挑战。为此,特拟定个人继续教育学习计划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充实自己的思想政治知识以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平时要关心时政学习,积极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坚定爱岗敬业、献身教育的信念,坚持以学生个体发展为本的宗旨。要依法执教,严谨治学,团结协作;要廉洁从教,以身作则。 二、积极投身于课程改革实验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在个人角色定位上:一要从单纯的教育者转变为教育的有心人。在教学过程中,置身于教学情境中,用研究者的眼光分析教学理论和实践问题,反思自己的行为,积累经验,探索教育的新理念;二是从书本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创造型教师,用自己的创造性言行潜移默化的感染学生,为他们提供宽松、愉快的创造氛围。在师生关系中的角色定位上:一要

从知识的灌输者转变为知识学习的引导者,是学生学习的支持者,克服困难的援助者;二要从知识和课堂上的权威转变为平等交流的伙伴,教学中建立师生、生生间相互交流的氛围。在与课程关系中的角色定位上:从传统课程实施的执行者转变为新课程改革的建设者和开拓者,从单纯的知识传递转变为终身学习的形成,帮助学生形成探究意识,使学生能主动寻找和创造新的方法解决问题。 三、认真学习,努力实践,合作交流,充实专业知识,培养专业技能。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未来教育发展的重点将更多的转向满足人们对高质量教育的要求。因此,我们要立足岗位,紧密结合工作实践,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师德修养,更新和扩展专业知识,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实践技能;掌握教育教学技能和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与校本培训,要以问题为中心,以岗位为课堂,以实践为老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发展,突出对课堂教学实际情境与自身教学经验的多视角、多层次的分析和反思,要以回顾学生的视角进行反思,以教师的视角对自己教学观念、行为、设计观念进行深刻的审视。学习各种专业指导书籍,要通过学生的眼睛来反思自己的教学,要通过同事间的“互听互评”活动,观察研究教学来反思,要通过撰写教学反思及经验总结等文章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要通过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发展要求反思自己的教学。

学生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说明(发布版)

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说明学号:姓名: 一、所有课程性质分为:必修、限选、公选、通识四大类。 二、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即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和绩点。 三、课程成绩绩点计算对照表如下: 四、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成绩绩点?所修课程学分) ∑所修课程学分 =(按百分制:分) 五、成绩等级标准:0 不及格(E);1.0-1.9 及格(D);2.0-2.9 中等(C); 3.0-3.9 良好(B);4.0-5.0 优秀(A) The Student’s Grade Point Average (GPA) Calculation Statement of Hubei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No.:NAME: I、There are four types of courses: Required Courses, Restricted Elective Course, Public Elective Courses, and General-knowledge Courses. II、Scores will be calculated with the hundred mark system. A minimum score of 60 is required to PASS and get the course credits and the grade point. Grade Point Average=∑(Course Grade Point ?Course Credits ) ∑Course Credits =(hundred mark system: ) Ⅴ、GPA grade standard:0 Failure(E); 1.0-1.9 Pass(D); 2.0-2.9 Average(C); 3.0-3.9 Good(B); 4.0-5.0 Excellent(A)

2020个人继续教育学习计划

2020个人继续教育学习计划 高校教师是高等教育职能发挥的直接实施者,对其进行继续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有20xx个人继续教育学习计划,欢迎参阅。 20xx个人继续教育学习计划范文1 作为一名教师,在学习与日常工作中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身为教师肩上背负的重要责任。人们常说: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教师是辛勤的园丁。祖国要振兴,教育是基础。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而今时代的不断进步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地学习文化知识,逐渐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迎接时代的挑战。为此,特拟定个人继续教育学习计划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充实自己的思想政治知识以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平时要关心时政学习,积极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坚定爱岗敬业、献身教育的信念,坚持以学生个体发展为本的宗旨。要依法执教,严谨治学,团结协作;要廉洁从教,以身作则。 二、积极投身于课程改革实验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在个人角色定位上:一要从单纯的教育者转变为教育的有心人。在教学过程中,置身于教学情境中,用研究者的眼光分析教学理论和实践问题,反思自己的行为,积累经验,探索教育的新理念;二是从书本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创造型教师,用自己的创造性言行潜移默化的感染学生,为他们提

供宽松、愉快的创造氛围。在师生关系中的角色定位上:一要从知识的灌输者转变为知识学习的引导者,是学生学习的支持者,克服困难的援助者;二要从知识和课堂上的权威转变为平等交流的伙伴,教学中建立师生、生生间相互交流的氛围。在与课程关系中的角色定位上:从传统课程实施的执行者转变为新课程改革的建设者和开拓者,从单纯的知识传递转变为终身学习的形成,帮助孩子形成探究意识,使孩子能主动寻找和创造新的方法解决问题。 三、认真学习,努力实践,合作交流,充实专业知识,培养专业技能。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未来教育发展的重点将更多的转向满足人们对高质量教育的要求。因此,我们要立足岗位,紧密结合工作实践,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师德修养,更新和扩展专业知识,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实践技能;掌握教育教学技能和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与校本培训,要以问题为中心,以岗位为课堂,以实践为老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发展,突出对课堂教学实际情境与自身教学经验的多视角、多层次的分析和反思,要以回顾学生的视角进行反思,以教师的视角对自己教学观念、行为、设计观念进行深刻的审视。学习《新课程教学设计》、《课程与教学论》《评价关与评价策略》、《多元评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EMBA 在职博士专升本自考网在职研究生育龙网核心提示:为了加强对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推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教为了加强对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推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第七号令《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教育对象与内容 凡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师均属继续教育的对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行以5年为一个周期的学分管理制度,各级职务的教师5年内累计接受不少于40学分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周期管理以学年为计算单位,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完成的继续教育学分计算为当年的学分。本周期为2001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新任教师当年度必须接受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规范化培训不少于60学时。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由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化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学科基本功训练及其他灵活性培训组成。其中职业道德教育5学分,规范化培训不少于20学分,现代教育技术配戏学分,学科基本功训练5学分,其他灵活性培训不少于5学分。规范性培训内容分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其中公共课8学分,它包括校本教材开发《现代教育理论》、《中小学教育科研方法与实验研究》、《课堂教学设计与操作艺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等4门课程,教师通过培训后,由全市组织统一考试;专业课不少于12学分,其具体的课程设置、考核方式及学分分配由“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另行文下发。规范化培训应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目的。 二、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办法 职业道德教育学分折算:教师每年应做到自觉加强师德修养,自觉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组织的有关培训活动,参加全市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考试并达到合格,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做到以上要求者凭任职单位考核证明计1学分;若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如体罚学生,受过处分者,则不予计算学分。 规范化培训学分折算: 1.公共课每门课程考试合格者计2学分,专业课课程学分折算按“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在本周期内参加提高学历或第二学历进修作为规范化培训,必须凭主办院校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1)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 继续教育学分是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数量和质 量的主要依据,其计算办法,国家、省有规定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行业主管部门与市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发文确定学分计算办法的,仍按原办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以下办法进行分类计算。 (一)培训类 1、参加市和市区各部门(单位),以及经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的各类 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考试)合格后,以颁发的《结业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为继续教育培训提供教学的,凭继续教育基地或施训机构出具的授课证明、本人备课记录,可获得所授课时的2倍学时计算学分。 2、参加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培训或进修,以及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高级研修班,按实际学习天数计算学时,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 参加上述两类培训,学分计算标准,一天为6个学时,每5个学时折算1学分。每项培训计算和折算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0学分。

3、参加市和市区各部门(单位)以及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等,参加人员按实际听课学时数,凭举办单位的证明,每5学时折算1学分。 4、参加国际和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学术报告)、专题研讨会等,每次按实际天数计算学时,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会议通知、与会人员名单为依据登记学分(参加不同级别、同一专题会议的,按最高级别登记,不得重复登记)。同时做主题演讲的,以演讲稿等说明材料为依据,分别增计10学分、8学分、6学分、4学分。 5、出国考察学习的,以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护照为依据,每次登记3学分;出国讲学或出国留学进修的,以单位证明或进修证书为依据,每次时间在半个月内的登记10学分;半个月以上至一个月的登记15学分;一个月以上不满二个月的登记20学分;二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登记25学分;三个月以上不满四个月的登记30学分;四个月以上至半年的登记35学分;半年以上至一年的登记40学分;一年以上的每超过二个月增计5学分。 6、参加自学考试的,以单科合格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有学籍编号的成绩单等为依据,每门登记5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种学历教育的,以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和成绩单为依据,在规定的学制内每年登记10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在职研究生课程学习,以结业证书为依据一次

学时学分管理实施规定

学时学分管理实施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员工培训的学时学分管理内容和要求,以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引导员工将培训成效与岗位成才有机结合,学习和工作相互促进,形成自觉学习、岗位奉献和继续教育的良性循环,为打造学习型企业,推进“队伍建设上水平”提供培训资源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烟草专卖局普陀分局(有限公司)员工的学时学分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人力资源部 是普陀分局(有限公司)学时学分制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a)组织对学时学分制管理工作的整体策划、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b)负责制定学时学分管理规定,落实学时学分制管理要求; c)负责员工学时学分信息的日常维护,以及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和分析; d)负责员工学分的审批和使用。 2.2 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实施分层管理、分级负责,具体负责: a)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学时学分制的日常管理; b)负责本部门员工学时学分信息的日常维护,以及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分析、 汇总及员工学分使用的申报; c)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学时学分制管理工作。 3 学时与学时管理 3.1学时 是指员工参加学习、培训或参加与培训有关活动的时间,学时一般以课时为计量单位,一课时为45分钟。 3.2 计算学时的项目包括 3.2.1 参加国家、行业、地方及单位举办的与员工工作岗位相关的培训、研修活动,课时数由各部门负责核定按3.1执行。 3.2.2 参加学术会议:

a) 参加省(市)或行业及以上举办的学术会议的正式代表,可核定6课时;在会 议上发表论文者,另加5个课时。 b) 参加市局、集团公司级学术会议的正式代表,可核定5个课时;在会议上发表 论文者,另加3个课时。 3.2.3 课题研究与项目(含QC小组活动)开发: a)(市)或行业及以上课题(项目)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在项目完成当年核定 60课时,其他成员各30课时; b)市局、集团公司级课题(项目)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在项目完成当年核定40 课时,其他成员各20课时; c)普陀分局(有限公司)级课题(项目)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在项目完成当年核 定30课时,其他成员各15课时。 3.2.4 出版著作或发表论文 a)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每千字为5课时; b) 在(市)或行业级刊物发表,每千字为3课时。 3.2.5 通过考试取得与岗位相关的各类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一次性核定16课时。 3.2.6 参加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教育者,在规定学制的在读期间,每学期核定20课时。 3.3 除参加国家、行业、地方及单位举办的与员工工作岗位相关的培训、研修活动外其他学时项目,根据获取途径和有关要求,由员工如实填写《员工学时学分信息申报表》,(见附表A),并且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申报表》经所在部门审核汇总后,与相关资料复印件统一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按照标准核实学时并维护。每年1月底前人力资源部对上一年度员工的学时情况进行统计,达到学时要求的,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将员工的基本学时折算成学分存入。 3.4 根据集团公司对培训工作的要求,结合普陀分局(有限公司)实际情况,为合理配置和使用培训资源,加强领导干部、高技术、高技能和关键岗位员工的培训力度,全面、持续推进员工培训工作,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确定员工每年的基本学时为: 3.4.1领导班子每年基本学时不少于32课时;中层干部每年基本学时不少于24课时。 3.4.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的人员每年基本学时不少于72课时;具有技师及以上(指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员每年的基本学时不少于48课时;教育培训专职人员每年的基本学时不少于80课时;列入集团师资库的兼职教师每年参加业务培训和专业实践的基本学时不少于56课时。 3.4.3其他员工每年的基本学时不少于16课时。 3.5 根据以上学时规定,员工同时符合多个学时要求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员工因岗位等变动引起学时要求变化的,从发生变动的第二年起执行新的学时要求。

学时折算办法

附件5 东海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时折算暂行办法 一、全员培训:全年累计26学时(新教师为13学时)。 二、校本培训:全年累计18学时。校本培训是指以学校为依托开展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主要包括: 1、学校聘请校外各级专家、教授等在本校开展的教研活动、听课活动、集体备课、各种报告讲座、教师专业技能比赛等。 2、学校组织跨校跨区开展的校际交流、互访观摩、研讨活动。 3、市、县教研室等教育机构在学校开展的视导检查等,教师参与的听课、研讨活动。 三、县级及其以上教科研活动、教学研讨、培训:参加县级及以上教科研活动、教学研讨、培训等应限于县级及以上主办(组织)单位(部门)指定人员并凭主办(组织)单位(部门)有效证明方予确认学时,其主要包括: 1、市县教研室、教育培训机构在县内外学校开展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研讨课、送教(课)下乡等,指定听课人员每天按4学时计,授课或主讲人员每天按8学时计,各类听课活动所得学时全年累计不超12学时。 2、市县教研室组织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研讨活动或高考、中考学科研讨会,参加人员每天按6学时计。 3、省、市、县教研室或教育培训机构等组织的新课程、新课标、新教材、新理念、骨干教师、英语教师、班主任、实验教师、图书管理员等培训、师德报告会,参加人员每天按8学时计。图书管理员培训在以图书管理系列申报职称时每天按8学时计,在以教师系列申报职称时不予确认继续教育学时。 4、各级各类校长培训班(资格班、提高班、研修班)、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校教干教育教学培训考察、学习研讨,每天按8学时计,其它非教育教学培训考察、学习研讨不予确认。 5、本人利用假期或周日自行去市及外地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讲座或培训活动的,凭证书原件每天按8学时计。 6、新教师培训:全年计120学时,半年计60学时。 7、营养师、厨师、治安保卫、总务主任、工会主席、会计、党、团等非教育教学培训学习不予确认继续教育学时。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参加的各种业务会议、检查、评委等不予确认继续教育学时。 四、教科研成果、比(竞)赛获奖: 1、论文发表或获奖每篇:县级3学时,市级4学时、省级6学

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达到通过继续教育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酒泉市《酒泉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在肃州区任教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下简称教师)必须取得每年不少于42个继续教育学分(其中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不得少于24学分、参加校本研训原则不少于16学分), 每年新招聘录用的教师当学年度必须取得不少于120个继续教育学分。 第二条教师继续教育的学分取得的渠道有:①教师培训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②学历提升,③网络远程培训,④参加由区级及以上教科部门组织的培训,⑤校本培训,⑥各种研修提升活动。 第三条学分初始认定登记的单位为基层学校(小学和幼儿园分别在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年度审核认定的机构为区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领导小组。 第四条教师参加教师培训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机 构组织的培训的学分认定应以学分卡或培训原始名册、考核结果等为依据;参加学历提升的学分认定以实际参加情况(单科合格证或当年的毕业证)为依据;参加校本培训的学分的认定应以原始培训档案和个人校本培训年度考核表为依据;参加网络远程培训的学分认定应以管理机构统一考核结果等相关资料为依据;教师教科研的学分应以相应的教科研成果为依据。 第五条参加由区级及以上教科部门组织的培训和区教育局组 织的各类进修培训按学时计,按照文件规定的学时数计数。教师参加经考核合格的才可取得相应的学分。特殊情况学分规定办法是: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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