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中国银行公司业务贷后管理操作手册

中国银行公司业务贷后管理操作手册

中国银行公司业务贷后管理操作手册
中国银行公司业务贷后管理操作手册

xxxx021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企业服务业务规则doc-中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企业服务业务规则 (BOCNET) 第一条在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企业账户并注册网上银行企业服务的客户均应按此业务规则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第二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企业服务可通过WEE和银企对接渠道为企业客户提供以下服务:账户查询 (境内、境外)、定期账户查询、转账汇划(境内、境外)、定向账户支付、第三方存管、资产托管、银期转账、代发工资、其他代发、代收业务、外币结汇、跨境汇款、期货出金、期货入金、B2C商户服务、 B2B商户服务、B2B支付服务、电子对账服务、公务卡查询、财政公务卡、集团服务(境内、境外)、银企对接服务(境内、境外)及服务设定等。 第三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为企业客户提供24 小时服务,但各具体服务项目应在相应系统开通时间内办理。 第四条企业客户操作员应在首次使用网上银行企业服务时注意: 1.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银行的客户应首先根据密码信封打印的参考号、授权码自行下载数字证书。 2.根据柜台注册时密码信封或客户回单上打印的操作员标识,在首次登录网上银行系统后必须重新设定企业客户操作员网银用户名(6-20 位含有数字、字母的用户名); 3.根据密码信封打印或通过手机信息发送的初始登录密码进行登录后必须修改为符合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用户安全须知要求的登录密码(8-20 位含有数字、字母的密码); 4.客户操作员应及时设置预留信息,以有效识别假冒网站。 第五条企业客户可根据需要或安全规则修改登录密码,但在首次使用网上银行服务时设置的网银用户名一经系统确认不能更改。 第六条同一企业客户的所有操作员的身份认证工具必须一致。 第七条企业客户操作员的网上银行身份认证工具与该操作员个人所持的个人客户网上银行身份认证工具互为独立(即不能共用)。 第八条企业客户应按网银产品手册规定申请设置本企业的网上银行操作员,并设置相应的操作权限。 第九条客户申请使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企业服务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客户基于知悉、理解并同意遵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章程》,自愿申请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企业服务。 2.客户应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正确填写相关服务申请表格,客户填写的申请表格文件将作为企业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客户所填的申请表格文件资料内容需要更改,则新的表格文件内容同样有效,并将作为协议的一部分。客户应保证所填写的网上银行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中国银行将严格按照客户提供的账户、操作人员、操作权限及机构关系进行网上银行系统的相关设置。 3.中国银行有权规定、更改网上银行日常服务时间,以及所提供服务或交易的每日截止时间,在每日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网上银行交易指令,中国银行将视为下一营业日收到并进行处理。 4.对于申请以下服务的客户还需了解以下内容:

贷后管理工作流程

贷后管理操作流程 一、营销宣传 1、公司简介: 元利瑞德创造了金融服务八个第一、并保持着八个唯一: ⑴、拥有国内首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专业资产监管公司; ⑵、国内唯一一家通过保险公司的风险审查和国家保监会的备案、并由都邦财产保险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责任保险的公司; ⑶、国内唯一一家通过ISO9001-2000动产抵(质)押监管质量认证体系的公司; ⑷、国内唯一一家拥有《动产质押风险控制系统》著作权的公司(著作权号为:作登字10-2008-A-036号); ⑸、国内唯一一家监管金融资产超佰亿、并进入全国排名前五位的民营公司; ⑹、国内最大的船舶建造监管专业服务商; ⑺、国内唯一提供国内贸易融资流程服务的服务商,并由保险公司向卖方提供应收账款保证保险的公司; ⑻、国内唯一能够提供银行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等信贷全流程服务的专业金融服务公司。 2、贷后管理服务内容 ⑴、电话回访: ⑵、现场回访: ⑶、报表审查: ⑷、其他调查: ⑸、增值服务。 3、为什么需要第三方贷后管理: ⑴、银行:①增加贷后管理频率; ②更加专业化服务提高了贷后管理质量; ③及时发现风险,尤其是担保公司和企业互保、设备抵押担保的业务; ④减轻客户经理工作压力和工作量,为客户经理扩大服务客户数量提供了可能; ⑤减少了客户经理处罚的可能; ⑥减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⑦贷款更加安全(责任保险); ⑧可以让上级行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⑨西方商业银行及国内多家银行已经开始第三方贷后管理。 ⑵、企业:①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②可以提高银行对企业的信任度; ③有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支持 ④有利于降低成本,扩大产品销路。 4、合作模式: ⑴、全面介入型:即在合作协议签订后,由银行提供全部信贷客户名单,我公司按10-12户/人将其分配给相应的我方客户经理,由银行方分管客户经理与信贷企业联系,2个月内逐一签订三方协议,我公司全面介入该行所有客户的贷后管理工作。 优点:全面介入,一次性完成; 缺点:工作量较大,需要解决的费用敏感度较大的企业矛盾; 适用范围:信贷客户较少的支行(标准为30户以内,下同)。 ⑵、分步实施型:即在合作协议签订后,由银行按照迫切性(如工行:AA-以下客户、关联企业担保客户、担保公司担保客户、一般企业互保客户、非门面房担保客户)按月向我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综合业务授权书

鉴于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名称及编号),本单位承诺加入该协议,受该协议约束并无条件遵守该协议,并就该协议与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有关事项向中国银行、申请人及本单位上级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授权如下: 【】授权中国银行向申请人及本单位上级单位披露本单位账户余额及交易信息。 【】授权中国银行将本单位账户资金于固定方式归集至指定上级账户,或根据固定方式下拨至下级指定账户。【】授权申请人或本单位上级单位对本单位账户设置额度或限额,本单位在额度或限额内办理对外支付业务;【】授权申请人或本单位上级单位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对本单位账户发出转账指令。 【】授权中国银行根据申请人或本单位上级单位使用网上银行统一对外支付服务发出的有效电子交易指令,将申请人账户中的款项划入本单位账户,由申请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将上述款项从本单位账户支付给收款人。 【】授权申请人或本单位上级单位对本单位账户进行交易参数设置。 声明:申请人提供的涉及本单位相关信息的申请资料内容真实、有效,系由本单位授权提供,并视同为本单位所为。本授权书作为申请人提供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综合服务协议》(编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综合服务申请/变更表》等申请资料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构成中国银行为申请人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的有效法律文件。本单位若欲对本授权书做变更或终止,将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将本授权书的任何变更或终止意向通知申请人和中国银行(或其指定分支机构),并在获得申请人和中国银行的确认后执行。 本授权书自本单位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本单位现金管理服务终止或书面通知中国银行终止之日终止。

中国银行主要信贷产品

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我行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产品特点 1.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加了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2.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的质量; 3.减少资金占压。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适用客户 1.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定约定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 2.进口商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3.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打算。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有进出口经营权。 办理流程 1.进口商提交《开证申请书》,我行经审核后凭保证金或占用授信额度开出信用证; 2.出口商收到信用证通知后,按信用证条款备货装运; 3.出口商提交信用证规定单据,交单行将单据寄往我行要求付款或承付; 4.我行收到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向出口商付款或承付; 5.承付到期日对外付款。 信用证保兑

产品说明 信用证保兑是指我行在开证行之外独立地对受益人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产品功能 为出口商承担开证行的信用风险,使之在相符交单的条件下提前获得付款,分为公开保兑和沉默保兑两种方式。 产品特点 1.降低风险加快资金周转。信用证保兑可以使出口商防范开证行银行风险以及开证行所在国家的国家风险和外汇管制风险。 2.双重保证。出口商在获得开证行有条件付款承诺之外,还获得了我行额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使出口商拥有双重付款保证。 3.回款保障。出口商向我行提交合乎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经审核同意,即可获得无追索权的付款或付款承诺。 相关费用 保兑金额的2‰,最低500元,按季收取。可按国家、银行风险程度上浮。 适用客户 1.出口商希望获得除开证行以外的银行来确认偿付; 2.尽管开证行资信状况较好,但出口商希望在提交单据后获得无追索权的资金。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5.在我行及/或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开证行是总行已核有授信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境内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银行境内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银行境内机构管理,加强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促进各级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管理规定》及《中国银行授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内机构是指我行在境内设立的各级分支机构。 机构管理内容包括机构的规划、增设、升格、降格、撤销、迁址、更名、变更隶属关系、变更经营业务范围、行政级别调整等方面内容。 第三条各级分支机构的设置应根据“改革、管理、发展、质量、效益”的指导方针和发展战略,合理安排,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机构产出效率。 第四条机构布局的调整应按照“经济、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机构管理要注重规模效益,减少管理层次,原则上同一地区不设立两个平级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境内机构的序列为总行、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总行直接管理的分行),二级分行(一级分行管理的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现有的办事处要逐步转化为支行或分理处。 第七条中国银行是统一法人,境内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 第二章机构增设

第一节增设原则 第八条机构增设应符合我行制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要求,并遵照经济效益原则。 第九条机构增设的重点是大、中城市及沿海开放地区和其他经济发达地区;原则上不再增设分行(包括一级分行、直属分行、二级分行)和储蓄所。 第十条机构增设应按照经济区划原则,避免内部恶性竞争,合理地布局机构网点。 第十一条机构增设的审批权集中总行,未经总行授权,各分行不得擅自增设机构。 第二节基本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增设辖属机构的分(支)行必须是已经设立两年以上、经营业绩良好且内部管理健全的机构。同时其要对拟增设的机构进行全面细致的市场调查与可行性分析。 第十三条拟增设的分支机构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要求,其所在地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环境和丰富的市场资源。 第十四条拟增设支行一级的机构,原则上要求在其开业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各项存款余额(本、外币合计,下同)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人均各项存款余额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人均利润高于其上级行的平均水平,且盈利前景良好。 第十五条拟增设分理处一级的机构,原则上要求在其开业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各项存款余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人均各项存款余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建设银行客户关系管理

[键入公司名称] 建设银行客户关系管理 [键入文档副标题] 金融128班第一组 2013/10/13 [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要。摘要通常是对文档内容的简短总结。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要。摘要通常是对文档内容的简短总结。]

目录 企业的背景 (2) 客户的识别 (3) 客户的区分 (3) 客户的互动 (3) 客户个性化 (3) 客户的忠诚计划 (3) 个人的意见 (3) 企业的背景 【概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是一家在中国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主要经营领域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多种产品和服务(如基本建设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和银行卡业务等)在中国银行业居于市场领先地位。 本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与多个大型企业集团及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保持银行业务联系,营销网络覆盖全国的主要地区,设有约136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和悉尼设有海外分行。本行的子公司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伦敦)有限公司、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 本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4 年,成立时的名称是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当时是财政部下属的一家国有独资银行,负责管理和分配根据国家经济计划拨给建设项目和基础建设相关项目的政府资金。1979 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为一家国务院直属的金融机构,并逐渐承担了更多商业银行的职能。 随着国家开发银行在1994 年成立,承接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职能,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逐渐成为一家综合性的商业银行。1996 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本行由本行前身中国建设银行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分立程序于2004 年9 月成立。在银监会于2004 年9月14 日批准之后,本行、中国建投与汇金公司于2004 年9 月15 日签署分立协议,根据此份协议,中国建设银行分立为本行和中国建投。本行于2004年9月17日成立为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5年10月27日本行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939),2007年9月25本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1939)。

贷后管理细则

**银行贷后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贷资产贷后管理和检查工作,规范信贷资产贷后检查操作流程,明确信贷资产贷后管理和检查的重点与要点,确保公司信贷资产安全有效,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贷后检查是信贷资产贷后管理的主要形式,其一般程序是:通过信贷资产贷后检查,形成信贷资产检查报告,发现可能影响资产安全的预警信号,并进行积极必要的处理。 第三条信贷资产贷后检查,是指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对信贷客户与其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不间断监控和分析,以便与时发现早期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信贷管理过程。 第二章信贷资产贷后检查的基本流程对一笔信贷资产的贷后管理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信贷资产与相关收益足额回收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管。整个流程基本分为首次检查、常规检查和到期检查。对检查中出现预警信号的信贷资产还必需进行紧急检查(该部分详见第四章)。 第四条首次检查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在每笔贷款的第一次提款后15天内进行贷后首次检查,重点是借款用途、贷款条件落实性与贷款法律性文书的合法有效性的检查,检查方式可为实地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首次检

查后要形成《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并由经办人员与信贷主管签字后存档。 第五条常规检查 每一笔信贷发放后,经办人员至少每季度应去客户的主要办公、生产或经营场所实地检查一次;重点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内部管理与财务状况等方面是否发生变化,对发现风险较大的各类信贷业务,还须按月进行跟踪检查。 第六条到期检查 各类信贷业务到期前一段时间,经办人员应进行到期前上门回访,重点检查落实第一还款来源的充足性。 流动资金等短期贷款,要求提前20天进行回收走访,原则上对一般客户要求按期回收,不予展期;对因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展期的,应对项目进行深入调查并完成后评价,需续贷、转贷和展期的,要求在贷款到期15天前根据公司相关要求,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 经办人员应于每次信贷检查完毕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填制完成《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5个工作日内填制完成《信贷资产检查报告》,签字后报信贷主管阅并签字交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负责对贷后检查报告审核,对不合格的退交信贷主管重新检查,符合要求的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信贷主管应认真阅读上述报告,对报告中发现的预警信号和要求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超出权限的逐级上报,并与时将处理意见通知信贷业务经办人员,敦促或与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共同实施处理意见。 上述检查中发现预警信号或其他影响特殊事项,并有可能影响我公司资金安全的,应于检查完毕后的第二天填制完成上述报告,视发

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第一章银行信贷制度审查 审查人员应当根据工商银行现行的各项信贷制度、办法的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保证信贷业务符合客户评级与分类、授权、授信、贷款定价、业务流程等基本制度规定和单项业务办法要求,防范制度风险。 一、授权管理审查 (一)信贷业务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审查的基本要求 1、各级行必须在权限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不得超权限办理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应当对照上级行颁发的本年度《授权书》(或《转授权书》),结合《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业务特别授权文件、单项业务管理办法等信贷制度的规定,确认信贷业务是否符合信贷业务授权、转授权规定。 2、信贷业务违反授权制度规定的处理。 (1)本级行受理的超权限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提请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下级行超授权办理的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在报备审查中不得同意,并要求下级行纠正。 (二)《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关于信贷审批权限的规定 1、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同一辖区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发放信用。 2、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各分支机构不得超越辖区提供异地信用。 3、开办委托贷款需报经总行批准。 4、对同业竞争激烈的优良客户,确需简化手续和程序,以及工商银行现有制度没有规定或需突破工商银行现有政策制度的信贷业务,实行特事特办制度。特事特办有权审批人为总行行长。 (三)信贷业务特别授权和部分单项业务管理办法对信贷业务经营权限的规定 1、下列信贷业务的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1)公开统一授信和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

(2)对B、C级客户特别授信及授信项下的单笔贷款; (3)不良贷款注资盘活方案。 2、对次级以下(含次级)贷款办理借新还旧的审批权限集中在二级分行及以上; 3、土地开发贷款无论期限长短,有权审批行原则上为总行和一级分行;对符合发放周转贷款条件的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总行对各一级分行优良客户短期贷款的授权权限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中高者掌握;对其它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对政府园区土地开发机构和其他土地开发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一律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 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对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提供信用的,审批权限在总行。 4、证券公司发债担保业务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 5、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审批权限:A级以上(含)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执行总行授权管理规定;B级贸易型或代理型客户因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需要核定授信额度的,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集中上收到一级分行以上(含),并经贷审会审议。 6、其它单项业务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上级行对特定区域、特定业务品种或单笔信贷业务有特别授权的,从其规定。 (四)当前工行对部分行业信贷业务授权的特别规定 在当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时期: 1、钢铁、电解铝、水泥项目贷款,不论额度大小,一律上报总行审批; 2、房地产开发和汽车项目贷款一律上报一级分行及以上审批; 3、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开发和汽车行业客户的增量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全部上收至一级分行及以上。分行审批的一律报备总行。 二、信用等级评定审查 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先评级、后授信”的原则,评定信用等级是客户分类和客户授信的基础工作,对向工行申请信用的申请人必须评定信用等级。审查客户信用评级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一)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规定 1、评定对象:按行业和客户性质分为工商、工业、商贸、房地产、建筑安装、外资、事业法人、银行、证券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客户(证券公司除外)、综合等11类客户。 2、等级分类:信用等级评定按照对客户的信用履约评价、偿债能力评价、盈利能力评

中国银行C分行客户关系管理现状分析

中国银行C分行客户关系管理现状分析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中国银行分行客户关系管理改进分析 【第一章】C分行客户关系管理模式优化探究导论 【第二章】商业银行客户关系管理概论 【第三章】国内外商业银行CRM分析及启示 【第四章】中国银行C分行客户关系管理现状分析 【第五章】优化中国银行C分行客户关系管理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中国银行分行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参考文献 第4 章中国银行C 分行客户关系管理现状分析 4.1 中国银行C 分行客户关系管理实施现状 为适应日新月异的商业银行竞争局面,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中国银行C分行按照“以客户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的原则,以客户经理制度为基础对现有的机构部门进行了重新设计,对客户实施差异化的管理策略、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服务,并通过电子服务完善服务渠道,初步建立了综合型客户关系管理体系。 4.1.1 建立客户经理制 2003 年,中国银行C 分行在本身的二级分行及管辖的支行、营业点开始推行客户经理制度,开启了“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转变的过程。在客户经理制度建立后,中国银行 C 分行要求各级客户经理发挥好客户经理的主观能动性,落实好现代化商业银行的管理要求。随后,中国银行C 分行人力资源部(HR)出台了专门针对客户经理的绩效考核机制,采取积极有效的正向激励政策,按照客户经理的绩效考核来发放工资,并对工资上限不设封顶,各级客户经理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极大释放。 中国银行 C 分行通过客户经理制度的建立,改变了以往“等待客户上门”的营销方式,将主动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扩大了对外营销队伍,提升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巩固老客户资源的同时赢得新客户资源,为中国银行 C 分行盈利能力与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奠定了良好基础。 4.1.2 对内设机构与部门进行重新设计 在这一阶段中,中国银行C 分行认识到内设机构与部门需要重新进行设计,才能更好地服务,符合“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因此各支行公司业务部和个人金融部成立。原有的信贷部门单独管理信贷业务,而公司业务部在其基础上成立后,主要管理对公业务(不包括机构业务与国际业务)。为赢得中高端个人客户各支行成立了个人金融部,主营对私业务。各营业网点由于客户流少于支行的原因,将对公业务与对私业务统一交由新成立的客户部门经营管理。为巩固和赢得大客户,公司业务部又设立了机构业务部,主要负责大客户(机构客户)的业务。 目前中国银行C 分行己经形成了较完整的客户关系管理机

贷后管理工作计划doc

贷后管理工作计划 篇一:贷后管理工作要点 贷后管理工作要点 一、借款人管理 (一)客户基本信息:借款人管理的重点内容包括:经营风险、管理状况、财务状况、行业风险和银行往来。公司业务人员应重点关注借款人名称、机构代码、税务代码、注册金额、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财务报表等信息的变化。借款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责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报表如为复印件则需加盖公章,并且至少包括借款人的半年报表和年度报表,原则上,应要求借款人提供经我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特殊情况下不能提供外部审计报告的,借款人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二)贷后管理信息主要包括贷款发放信息、贷后检查信息、财务信息和行业信息等。公司业务人员应及时在贷款台帐、工作日志、资金流向监控表中进行记录、更新和分析。 1、贷款台帐:在贷款发放当日,贷后管理人员应在贷款台帐中记录贷款发放的完整信息,还贷、展期或利率调整、担保变更、贷款结清等情况也应在当日更新,在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对贷款台帐中贷款余额予以逐笔结转,并且将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贷款台帐打印签字后交公司部

主管签字,并保存电子文挡备查。可用手册上的贷款台帐,也可用省行发的贷款、承兑、贴现电子台帐。 2、工作日志记录:工作日志记录是公司业务人员日常行为的记载,公司业务人员须在贷后管理中落实授信批复条件以及完成现场检查、数据分析或资料收集工作后,应及时记录有价值的信息包括:人事变动、经营策略、管理及市场变化等,并在完成一次现场检查、数据分析或资料收集后的 2个工作日内应将取得的贷款相关信息在工作日志中记录,及时反映获取的各种信息并提交本级公司业务部主管审阅,公司业务部主管应在接到工作日志的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退还公司业务人员备查。每个借款人每月至少完成工作日志 1-2篇。(常规1篇、重点2篇) 3、资金流向监控记录:公司业务人员要监控借款人资金的使用,防止贷款资金挪用。各行应建立用款审核制度。原则上,可由公司业务人员负责审核签字,而对高风险的借款人资金使用可实施分级审核。各行公司部可根据贷后管理的需要和不同的借款人确定相应审核金额,设置用款审核签字权限,实施分级管理。对低风险和信用较好的借款人,可设置主管以下的审核权限;对高风险和信用欠佳的借款人,需设置三级审核权限。(可参照文件后附表) 资金流向监控表,详细记载用款审核信息。在同意借款人用款后,公司业务人员要及时记录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

{业务管理}中国某银行信贷业务手册讲义

{业务管理}中国某银行信贷业务手册讲义

(2)A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2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3)BBB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4)BB级(含)以下客户按出票金额的100%交存保证金; (5)BBB级(含)以上客户也可选择提供全额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 AAA级客户可免于提供担保。 9.1.4期限 商业汇票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9.1.5金额 建设银行每张承兑汇票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9.1.6费用和罚息 1.在办理商业汇票承兑时,每张银行承兑汇票按承兑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票人收取承兑手续费。 2.如果出票人到期未能兑付汇票款项,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发生垫款的,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罚息。

9.2操作程序 建设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如图所示:

9.2.1受理 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受理程序与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2.2.1(以下简称《基本流程》)基本一致,但在各个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应同时体现信贷业务的共性要求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个性要求。 9.2.1.1客户申请 依据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基本流程》2.2.1.1中的相关要求办理。 9.2.1.2资格审查 依据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基本流程》2.2.1.2中的相关要求办理,同时应审查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的用途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客户出示交易合同原件,查验交易合同中是否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方式,所购货物是否法律法规允许范围等。 9.2.1.3提交材料 客户除需提供《基本流程》要求的客户材料、担保材料之外,还须提交如下的承兑业务材料: 1.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申请书(格式参见附件2-9-1); 2.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若出票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 包企业等,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以及有权机构同意申请承兑的决议或授权文件(格式见附件2-10-6); 4.对连续申请承兑的批发企业,还应提供上一次商品、劳务交易 确已履行的证明,如增值税发票、货运凭证等; 5.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2.1.4初步审查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接受出票人提供的材料后,应向其开具《申请材料收妥单》(格式参见附件2-9-2),并从以下方面进行初步审查:1.出票人是否基本符合条件; 2.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齐全; 3.提交《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承兑业务申请书》的内容和形式:

中国银行远程授权中心工作总结(共5篇汇总)

第1篇远程集中授权中心年终工作总结 远程集中授权中心年终工作总结 2013年,我行远程集中授权工作在商行总部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省联社、市办事处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本着防范风险、服务基层的理念,积极组建远程集中授权中心,并在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全辖远程集中授权系统上线工作,切实增强全员的业务素质、风险防控能力,为推动全行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实现“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3年度工作回顾 (一)夯实基础,完成了远程集中授权中心组建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我行风险防控能力,根据省联社“三个中心”建设工作框架,自年初以来,我行积极完成授权网络搭建,机器设备更换,人员配置调整,上线培训及测试工作,同时在9月底组建了远程集中授权中心,夯实了远程集中授权系统全辖上线的基础。 (二)加强培训,提高全员远程集中授权业务技能。在远程授权系统上线初期,远程授权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是影响远程授权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决定远程授权业务系统能否流畅运行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为此,我中心前后两次分批次组织授权中心工作人员及全行一线临柜人员到xx市办事处进行系统上线前培训学习,多次组织全行授权人员及委派会计学习远程集中授权文件,授权人员还前往西安市xx联社观摩学习。大量的培训学习,保证授权人员以及一线临柜人员都能够熟练操作授权系统,熟记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审核条件,增强全员风险意识和防控能力。同时授权中心要求全员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加强学习,及时学习商行总部下发的各项财务、业务相关文件以及反洗钱和人民银行相关文件,通过学习提升全员远程集中授权业务技能。 (三)稳步推进,切实保证远程集中授权系统顺利上线。通过网络升级,设备更换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后,我中心于11月初开始分批次进行系统上线测试。由于城中心网点授权业务相对较多,能够很快反应相关上线问题,我们选择从城中心网点向农村网点过渡的上线方式。11月初首次上线为7个营业网点,通过近一个月的测试后在11月底再次上线13个营业网点,并在12月中旬完成全辖系统上线工作。在全辖上线工作中,我们积极与科技信息部合作,每次上线前科技信息部的技术人员到各上线网点,现场调试机器并检查网络连接情况。同时在网络系统切换前通过电话通知上线网点的会计或负责人,并通过内网发送相关通知,要求按照通知做好相关准备及测试工作。对于新上线的网点综合柜员对远程授权系统操作不熟练的现象,我们尽量不直接拒绝授权,而是与其沟通,通过现场通话或打电话的方式对错误操作行为进行纠正,保证远程集中授权系统能够平稳运行。 (四)发现问题,积极协助财务部修订授权条件。授权工作直接面对一线业务,是风险把控的重要关口,防范风险是第一要务,在授权时我们严格按照授权条件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发现,远程授权系统上线后,把柜面业务操作过程中以前就存在,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而被掩盖的不规范操作问题都暴露了出来。对授权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在要求其合规操作的同时还要兼顾服务客户,在合规的前提下,能现场解决的当时就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向财务部门或业务部门反映,协调解决。并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分类

中国银行详细介绍

中国银行详细介绍 中行简介 中国银行,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业务覆盖传统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领域,并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客户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在近百年的岁月里,中国银行以其稳健的经营、雄厚的实力、成熟的产品和丰富的经验深得广大客户信赖,打造了卓越的品牌,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中国银行主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零售和金融机构等业务。公司业务在基于银行的核心信贷产品之上,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创新的金融服务。零售业务主要针对个人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基于银行卡之上的全套服务。而金融机构业务则是为全球其他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诸如国际汇兑、资金清算、同业拆借和托管等全面服务。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曾创造了中国银行业的许多第一,所创新和研发的一系列金融产品与服务均开创历史之先河,在业界独领风骚,享有盛誉。目前在外汇存贷款、国际结算、外汇资金和贸易融资等领域仍居领先地位。根据2003年英国《银行家》按核心资本排名,中国银行列全球第十五位,居中国银行业首位,是中国资本最为雄厚的银行。以资产规模计,中国银行资产总额达38,442亿人民币,是中国第二大商业银行。中国银行网络机构覆盖全球2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境内机构共计11,609个,境外机构共计549个,是目前我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有近百年辉煌而悠久的历史,在中国金融史上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中国银行于1912年由孙中山先生批准成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中国银行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中国银行以诚信为本,以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在艰难和战乱的环境中拓展市场,稳健经营,锐意改革,表现出了顽强的创业精神,银行业务和经营业绩长期处于同业领先地位,并将分支机构一直拓展到海外,在中国近现代银行史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 1949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1994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银行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与其它三家国有商业银行一道成为国家金融业的支柱。1994年和1995年,中国银行先后成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发钞银行。 为提高竞争优势,中国银行从2000年初开始围绕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2001年,中国银行成功重组了香港中银集团,将10家成员银行合并成立当地注册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2002年7月,重组后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境外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 2004年7月14日,中国银行在与国际同业和国内同业的激烈竞争中,凭借雄厚的实力和优良的服务,脱颖而出,作为我国银行业的优秀代表携手北京2008年奥运会,成为北京奥运会唯一的银行合作伙伴。 中国银行于200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银行,围绕"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目标,进一步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稳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工作。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中国银行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篇章,启动了新的航程。 中国银行多年来的信誉和业绩,得到了来自业界、客户和权威第三方的广泛认可。曾先后9次被《欧洲货币》评选为"中国最佳银行";连续15年进入《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在全球新兴市场250大银行按所有者权益进行的排名中名列第一,在亚洲《银行家》杂志300大银行按所有者权益排名第二,是中国资本最雄厚的商业银行。同时,先后被《欧洲货币》和《资产》评为" 中国最佳银行" 和" 中国最佳国内商业银行";被美国《环球金融》杂志评为"2002年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及"中国最佳外汇银行";《远东经济评论》评为"中国地区产品服

贷后管理工作分析

贷后管理工作要点 一、借款人管理 (一)客户基本信息:借款人管理的重点内容包括:经营风险、管理状况、财务状况、行业风险和银行往来。公司业务人员应重点关注借款人名称、机构代码、税务代码、注册金额、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财务报表等信息的变化。借款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责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报表如为复印件则需加盖公章,并且至少包括借款人的半年报表和年度报表,原则上,应要求借款人提供经我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特殊情况下不能提供外部审计报告的,借款人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二)贷后管理信息主要包括贷款发放信息、贷后检查信息、财务信息和行业信息等。公司业务人员应及时在贷款台帐、工作日志、资金流向监控表中进行记录、更新和分析。 1、贷款台帐:在贷款发放当日,贷后管理人员应在贷款台帐中记录贷款发放的完整信息,还贷、展期或利率调整、担保变更、贷款结清等情况也应在当日更新,在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对贷款台帐中贷款余额予以逐笔结转,并且将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贷款台帐打印签字后交公司部主管签字,并保存电子文挡备查。可用手册上的贷款台帐,也可用省行发的贷款、

承兑、贴现电子台帐。 2、工作日志记录:工作日志记录是公司业务人员日常行为的记载,公司业务人员须在贷后管理中落实授信批复条件以及完成现场检查、数据分析或资料收集工作后,应及时记录有价值的信息包括:人事变动、经营策略、管理及市场变化等,并在完成一次现场检查、数据分析或资料收集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将取得的贷款相关信息在工作日志中记录,及时反映获取的各种信息并提交本级公司业务部主管审阅,公司业务部主管应在接到工作日志的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退还公司业务人员备查。每个借款人每月至少完成工作日志1-2篇。(常规1篇、重点2篇) 3、资金流向监控记录:公司业务人员要监控借款人资金的使用,防止贷款资金挪用。各行应建立用款审核制度。原则上,可由公司业务人员负责审核签字,而对高风险的借款人资金使用可实施分级审核。各行公司部可根据贷后管理的需要和不同的借款人确定相应审核金额,设置用款审核签字权限,实施分级管理。对低风险和信用较好的借款人,可设置主管以下的审核权限;对高风险和信用欠佳的借款人,需设置三级审核权限。(可参照文件后附表) 资金流向监控表,详细记载用款审核信息。在同意借款人用款后,公司业务人员要及时记录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可留存借款人用款时提供的用款计划、用款合同等凭据,作为资金流向监控表的附件留存备查。不能提供凭据的由公司业务人员书面

中国银行-申请批量开通短信通知服务单位授权书

附件二、 申请批量开通短信通知服务单位授权书 委托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经办人(受托人)1:身份证号码:电话: 经办人(受托人)2:身份证号码:电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受本单位名员工(或学生)的委托(人员名单见《申请批量开通短信通知服务客户信息及授权清单》),本单位特授权经办人到贵行为上述个人集中办理批量开通短信通知服务相关事宜。现对经办人授权及声明如下: 1、经办人代我单位员工(或学生)向贵行提交批量开通短信通知服务的申请, 遵照贵行要求提供所有申请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 2、经办人代我单位员工(或学生)向贵行领取批量开通短信通知服务的相关凭 证。 3、办理其他与批量开通短信通知服务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相关业务 申请和相关文件,向贵行确认相关事宜以及签署、签收相关文件。 4、我单位保证接受本单位员工(或学生)全权委托的真实有效性,保证把申请 后的各种凭证交予本单位员工(或学生)本人签收,核实并确保员工(或学生)身份及签字的真实有效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本单位承诺上述经办人员在上述授权范围及授权书有效期内的行为均代表本 单位的意愿,其行为以及行为后果均由本单位承担。 6、本单位承诺将告知本单位员工(或学生)此服务为收费服务,相关费用根据 中国银行对外公布的服务收费业务价格表收取。 7、本单位及经办人将对所知悉的办理上述业务的本单位员工(或学生)的所有 文件、信息严格保密,在未征得员工(或学生)同意前不得将个人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8、本授权委托书自加盖公章和有权签字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本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时终止。本委托不得转授权。 有权签字人签字: 委托单位(公章): 日期:

中国银行体系与银行主要业务

第一章中国银行体系概况 1.1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 1.1.1中央银行(简称:PBC) 中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 1984年1月1日:专门行使央行职能 1995年3月18日: 《中国人民银行法通过》 2003年:银监会行使银行业监督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维护金融稳定. 职责: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1.1.2监管机构:银监会(简称:CBRC) 1.历史沿革和监管对象 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4月 监管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行机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政策性银行

非银行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2.监管职责: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 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 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监督管理 9)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 量,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3.监管理念: "管风险"---坚持以风险为核心的监督内容 "管法人"---坚持法人监督,重视金融机构总 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 "管内控"---促进内控机制的形成,效率的提 高 "提高透明度" 4.监管目标: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 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①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督,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人服务业务规则(中文版)doc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 人服务业务规则(中文版)doc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个人服务业 务规则 (BOCNET) 第一条在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个人账户, 可通过网上自助注册或营业柜台注册方式开通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凡注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客户均应按此业务规则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第二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提供查询版、理财版和贵宾版服务。查询版服务只能进行账户的查询,不能进行转账汇款、投资及支付等。理财版和贵宾版服务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功能包括:账户查询、转账汇款、信用卡、外汇买卖、国债买卖、基

金买卖、黄金买卖、B股银证转账、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中银理财计划、结构性理财、小额结售汇、网上支付及代缴费等。中国银行将根据客户申请的服务和身份认证方式的不同提供不同的服务功能,且中国银行网上银行银行通过持续升级以提供不同的服务产品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金融服务需要。通过网上自助注册的客户只能使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查询版个人服务。注册成为我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贵宾版的客户是我行中银理财、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贵宾客户。客户可以凭身份证明资料到柜台进行网银服务版本的升级。 第三条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提供24 小时服务,但各具体服务项目应在相应系统开通时间内办理。 第四条使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客户在首次使用网上银行时应注意: 1.通过柜台注册方式申请使用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根据银行打印的服务凭条上的“网银登录用户名”登录后,客户必须设置本人使用的网银用户名(6-20位含有数字、字母的用户名);通过自助注册方式申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的,在注册过程中

设定本人使用的网银用户名。用户名一经设定不能更改。 2.通过柜台注册方式申请使用网上银行个人服务的,必须将在柜台注册时设置的6位数字密码修改为符合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用户安全机制 要求的登录密码(8-20位含有数字、字母的密码)。客户可根据需要或按安全须知要求网上自助修改登录密码。 3.客户应及时设置网银预留信息,以有效分辨假冒网站。 第五条客户已开通网上银行服务的账户中如有电话银行关联账户,将自动成为网上银行关联账户;客户如需取消账户的网上银行关联关系,可登录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进行自助取消。 第六条客户可根据需要选择申请使用一种网上银行认证工具。已申请认证工具的客户进入网上银行系统时必须使用该认证工具、客户用户名及登录密码登录网上银行系统。 第七条个人客户使用的网上银行身份认证工具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