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浅清朝官吏管理制度

浅清朝官吏管理制度

清朝官吏管理制度

清朝的官吏制度沿用明朝制度,有“官”和“吏”之分。官者,由吏部或兵部量才而任命者叫官员,分九品十八级。不需两部任命的各衙办事人叫吏员,例如内阁和各部、院的经承、书吏、典吏等,没有品级,也叫未入流。

一、官吏来源

朝廷文官的来源有“正途”和“异途”之分。经过科考选拔的官员为正途,其他为异途。(武官类似)

1、科举(参看本网清朝科举制度简介)经过塾学堂读书的童生,通过童试,进入官学堂上学的读书人,叫生员,就是俗说秀才,就算走上仕途了。

在官学堂(有县学堂、州学堂、府学堂)学习的优秀生员,有机会被学政选拔为贡生,可到国子监进修。县学堂三年内,经过遴选优秀的,可以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乡试过关的叫举人。举人有进京参加会试的资格。进京参加会试,高中的就是进士。进士还要上殿通过殿试,由皇帝亲点翰林(面试)。点了翰林,就留翰林院进修,叫庶吉士。只有点过翰林的官员今后才能担任吏部、礼部尚书、大学士,登上仕途的顶峰。经过国子监培训的贡生(叫监生)、经过两次会试不中的举人、未点翰林的进士、翰林院散馆(毕业)的庶吉士,都取得做官资格,只是资历不同,在吏部有登记。吏部可以根据资历建议任免职务。2、承阴保荐清朝高级官员过世、战死,他们的子弟皇帝可以恩准他们做官。凡是在地方办理河工、军工、边防事务中有功者,地方主官可以保荐他们做官。明保由藩、臬、学三司参加共议,密保由巡抚决定。 3、纳捐清朝在经济困难时还准许捐官。但级别有限制,前程只捐到监生。京官以郎中为限,外官以道员为限。捐官必先捐得贡生或监生的前程,再捐小官,后捐大官。个别花大价钱,也能捐到大于郎中的官。以上是官员的来源。

二、官吏任用不论是科举还是承阴保荐、纳捐的,只是取得了做官资格,吏部按资历报告皇帝,任命了才是官员。对官员任命有以下方式。

1、授予。任命实官用授予,例如授予六部主事、授予知县等。

2、补。任命时没有官缺,命为候补官员用补,也叫候补。例如候补知县。也算任命了,与实官同等,有的可以担负临时工作,有的就等待实缺。任职后,改变职务有下面方式。

1、转。在同一衙门,转任品级相同,位高一点的官员。例如右侍郎转左侍郎。

2、改。由一衙门,改任另一个衙门品级相同,位也相同的官员。吏部侍郎改礼部侍郎。

3、调。由一种官职改换为另一种品级相当官职。一般指地方官与京官互调相当职位(因为京官位高于地方同级官,调京会降一品任职。相反,会升一品任职)。

4、升。任命高一级的官缺,例巡抚升任总督。

三、任官其他型式有时官员被任用在某一位置,并非实职,可以有八种方式。

1、署职,即见习生。进士初到部、院任职,要试用三年再授予实官。例如:翰林院庶吉士、各部额外主事等,但取得同品级俸禄。

2、兼职。一个部门官员兼其他部门官员,例如:礼部尚书兼兵部尚书。

3、署理。本官官缺,命其他官员代理。例:署理总督(相当代理总督)。

4、护理。主官不在位时,例如出差、进京了,由低级官员代行职责。例:巡抚进京公干,布政使护理抚印。

5、加衔。在实职外加虚衔。例:尚书加太子太保。外放总督,有时为了提高地位,也加兵部尚书虚衔,表示地位是京官。

6、委差。临时委派的大员。例如钦差大臣,学政使、盐政使、裞监等官员都是临时委派,事情完了,回原职。

7、额外任用。皇帝额外任用的官员。

8、革职留任。虽然撤职,仍然在原职务主持。

四、官缺制清朝为了优先满人(及蒙古人)做官,将所有的官位定为汉人缺、满人缺、蒙古人缺。满人缺位的官员,汉人是不能补缺的。可是汉人缺的官位,满人可以补缺。朝廷高官总是满人缺多,地方官(知府以下,是汉人缺多)。各部尚书满汉各一人缺。

五、回避和丁忧制度清朝规定官员不能在本省做官,就是邻省也要远离五百里外。直系(父、子孙)不能在一地为官。武官不在内。汉官员父母亡过,要回家守孝三年,叫丁忧。丁忧期满,才能复职。丁忧其间也不能参加科考。满人守孝百日即可。汉官有病请假,需离职。满官不用离职,可以留任养病。

六、封爵清代的爵位分为两个系统:一是皇族的爵级,分为亲王、郁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共计10级(其中镇国公、辅国公又有“入八分”、“不入八分”之别,故又可计为12级)。由宗人府掌管。二是皇族之外的世爵位有五种,分为公、侯、伯、子、男。还有世职四种,轻车都尉(以上各级又分为三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九级。由吏部掌管。世爵位、世职位都可以继承。其实汉人封爵的极少。例如,清军南下时,大将阿济格、多铎、豪格等都是努尔哈赤之子,故直接封为英亲王、豫亲王和萧亲王。博格是努尔哈赤之孙,故先封贝勒,再加封端重郡王,再进为端重亲王。另一大将图赖不是皇族,就只能封一等公。张勇是汉族,被封为一等侯。清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珅曾封一等公,在四川镇城市白莲教起义的额勒登保和德楞泰都曾封三等公,名将常遇春曾封二等男。清末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曾国藩部曾封一等侯(清代的汉族文官无封公者,封侯者也以曾国藩为第一人),左宗棠曾一等伯,进二等侯,李鸿章也曾封一等伯。按清朝的官职制度。汉族是不能封王的,唯有清初时例外,就是原为明朝大将,后又降清,成为清朝大将的吴三桂、孔有德、尚可喜和耿仲明,清廷为了招诱更多的明将降清,特地破例封汉族将领为王,吴三桂为平西王、孔有德为恭顺王(后改定南王)、尚可喜为智顺王(后改定平南王)、耿仲明为怀顺王(后改靖南王),故而时人以藩王视之。

七、官职、品级、官阶制度清朝官员身份由职务、品级、官阶来表示。

1、职务,也叫官缺。这是官员的主要表示。它表明官员的职权和义务。清朝有完善的官职制度。它规定了官员的职权范围,及享有的待遇和荣誉。

2、品级。品级表明官员应有的待遇。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官职制度,文职武职完全一致,成为整齐划一的由正一品到从九品的十八个等级。清朝的官职从中央到地方,全部纳入了这十八个等级中。低于从九品的视为未如流,叫吏,各衙门的吏员,由各衙门任用,满五年的吏员,也可以提升为官。官员品级与职务是完全对应的。清朝有职官制,明确了从中央到地方所有衙门内官员的品级(参见本网清朝官职制度)。不同衙门的官员,以品级来区分大小,官员的俸禄是按照品级来支领的。同样品级的官员俸禄是一样的(但地方官员要多一些。清朝京官优于外官,为鼓励外官,外官俸禄略高)。

3、清朝官员除了职务和品级,还有“官阶”。

官阶表明官员应得的荣誉。官阶是与品有关或者说是由品派生出来的另一套等级制度,始于唐代。是用做标志官员身份与级别的称号,亦称“官阶”,很像现代的军官军衔。官阶是用服饰来表示,不同的官阶,服饰不一样,从服饰即可区分官员的品级(见本网清朝官服介绍一文)。清朝官阶与品级完全对应,官居几品即授几品官阶。清朝的文武官阶亦各有18级。文阶18 级分别是:光禄大夫(正一品)、荣禄大夫(从一品)、资政大夫(正二品)、通奉大夫(从二品)、通议大夫(正三品)、中议大夫(从三品)、中宪大夫(正四品)、朝议大夫(从四品)、奉政大夫(正五品)、奉直大夫(从五品)、承德郎(正六品)、儒林郎(从六品)、文林郎(正七品)、征仕郎(从七品)、修职郎(正八品)、修职左郎(从八品)、登仕郎(正九品)、登仕左郎(从九品)。武阶18 级分别是:建威将军(正一品)、振威将军(从一品)、武显将军(正二品)、武功将军(从二品)、武义都尉(正三品)、武翼都尉(从三品)、昭武都尉(正四品)、宣武都尉(从四品)、武德骑尉(正五品)、武德佐骑尉(从五品)、武略骑尉(正六品)、武略佐骑尉(从六品)、武信骑尉(正七品)、武信佐骑尉(从七品)、奋武校尉(正八品)、奋武佐校尉(从八品)、修武校尉(正九品)、修武佐校尉(丛九品)。官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当官员退休,回归故里时,官职品级都没有了,为了保持他的荣耀身份,皇上在在免去他的职务时,要诰授他原来官阶。这样,在礼仪场合,他仍然可以穿同品级的官服,享受同品级的衣、行、住、婚、丧的规格(这些在清朝有严格规定,违制是要治罪的)。朝廷大员亡故时(包括致仕回家的),皇帝还会赠丧仪和新官职表示恩宠,皇帝下旨给予大臣本身的封赠叫诰授,吏部按常例传达的叫例授。也是以官阶形式授予。一般是把他任职中的最高官阶授还他,有的还提高一级,表明升官了。这样可以提高官员丧葬规格。在史中还会见到少数有大贡献的一般官员,不适合高的职务,皇帝也会用授予较高官阶来赏赐,这样他就可以有较高的荣誉地位。清朝因为履行职权只与职务有关,职务与品级、官阶在职官制中是挂钩的,所以任命官员时任命了职务,就取得了相应的品级和官阶。在国史官员的履历中,只

载明所任官职,不记录品级和官阶。官阶因与品级完全一致,几乎被品级代替了,史书中很少提及,但家谱、墓葬中经常出现。有的是一个,有的是两个。两个,前一个应该是他致仕时授的,后一个应该是过世时授的。官职小的,往往只有一个,退休时保留的那个,没有加封的恩典。在清朝,同样的荣誉还要加封给官员的直系长辈和妻妾。在官员故去时,还会对这些直系亲属再次加封。已故的亲属,用诰赠。在世的,用诰封。吏部按例办理的叫例赠、例封。家谱一般也会载入。(见本网清朝皇帝的诰封与官员品级关系一文)注:给五品以上官员的封赠圣旨用诰命,五品以下的圣旨用敕命。

八、官员的考核制度。清朝的官员每三年考核一次,决定官员的去留升。三品以上的官员由王大臣负责,各部官员由部首负责。各地官员由总督或巡抚负责。

1、议叙(就是奖励)。其一、小的成绩记录一次。可以有若干次纪录。其

二、大的成绩加一级。可以加若干级。考核后,吏部在呈给皇上的官员名单后,注明加几级记录几次。便于皇帝提升官员。官员也以此为荣,有一些场合在职务后标明官员是加几级记录几次。毫无成绩的官员就要免职。例如:给李封圣旨中“……河南司主事加三级李封……”就是说李封是考核加三级的主事。李迥墓志中“……刑部侍郎加二级俸倩……”李迥是考核加二级的侍郎。在给张太君的墓志中,三个大员都有加级和记录。有的文字认为,每三次记录,后面就是一次加级,共分十二级。实际不是这样,记录有点像现在的嘉奖,加级有点像现在的立功,次数不限(有的官员墓碑上居然加十级纪录五次)。

2、处分。官员犯了错误要处分,常见的有下面几种。其一、罚俸。分七等,轻的一个月,重的二年。其二、降级。可以降一级,也可以降几级。其三、革职。有的革职后留任,八年后无过,还可以复职。清朝规定,有了过失,处分可以与奖励(记录次数、加级数)相抵消,过失抵消完了,可以不处分。

九、致仕(退休)制度。年龄在六十的官员要办理致仕,有病年老的官员要办理致仕。官员退休要回原籍,好的官员可领到原官的全俸,一般的官员只能领到半俸。好的官员致仕授予与原官相应的官阶,在重大仪式上可以穿戴,地方上要以礼相待,有了过失,官府不能用刑,只能降级(也是降官阶)。大臣死后,皇帝还要赐官(也是以官阶形式)。有的受处分的官员致仕,要降级(给予低级的官阶),处分大的还会削职回乡为民。以上简单叙述了清朝官员从生到死的全过程,其实,清朝的官吏制度是很完善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严格规定,而且非常繁复,这里只能简单说一说。

规定武官副将以下年满六十概予罢斥(一律免职),参将五十四岁为限,游击五十一岁为限,都司、守备四十八岁为限,千总、把总四十五岁为限,立有功勋者可适当延迟。

文官致仕年龄比武官大些,在不同时期也有变化,三品大体在五十五岁、六十岁、二品六十五岁、七十岁这几个年龄上变化。有些高级官员,即使年纪老迈、身体衰弱而屡次请求致仕,皇帝仍不批准,结果最终死于任上的也很多,例如徐元梦、李鸿章、左宗棠、曾国荃等人都是如此。

清朝举人的年龄一般多大?一般是25-45岁之间吧。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