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双柳煤矿通风专业质量标准化旬检方案

双柳煤矿通风专业质量标准化旬检方案

双柳煤矿通风专业质量标准化旬检方案
双柳煤矿通风专业质量标准化旬检方案

十一月份一通三防暨地测防治水

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矿长月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特组织本专业开展本次检查,检查要覆盖本专业井上下所有管辖范围。

检查时间:每月上中下旬各一次

检查方式:采用动态检查方式

检查范围:

三采区: 316抽采巷(316运巷)、315抽采巷(315运巷)、318运巷(抽采巷、风桥)、321运巷(抽采巷、底抽巷)、311工作面、314工作面、313工作面、三采配风巷、三采材料库、三采回风巷及延伸段、三采辅助回风、三采胶带巷及延伸段、南回风巷、

二采区:二采回风巷、211材巷、213材运两巷、215材运巷、二采胶带巷、下组煤等

参加人员:姜新刚王升荣郝晋辉于志强宋军王帅付建兵刘星辰王权伟崔瑜科冯聪聪彭猛

张鹏飞刘应武李旭李琪李鹏胡燕涛

周锦文王辉于浩刘成红高伟崔孝君检查内容:

通风方面

1、各地点风量、风速、风向符合要求,杜绝微风、无风作业;

无瓦斯积聚。

2、调节设施稳定、可靠。不得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风门能自动

关闭,开启灵敏,闭锁装置、语音报警装置要完好;调节窗设置符合要求,调节木板固定牢靠,不得用风筒、皮带代替。

3、通风设施完好。风机吊挂高度离地大于300mm,挂牌管理,风筒吊挂平、直、稳,逢环必挂,无破口,风筒出风口距离工作面不大于8米(岩巷10米);闭墙前无杂物、积水、淤泥,墙厚裙边等厚度符合要求;无瓦斯积聚,无裂缝,闭墙前扩散通风范围内无电器设备等。

4、巷道内不得有积水、杂物导致巷道通风不畅。保证各地点各类牌板填写规范,日期有效。

5、各类监控探头显示准确、按要求吊挂,报警、断电值设置符合要求。

抽采方面

1、瓦斯管路吊挂平、直、稳,实现“一管两吊”,接口严密不漏气,不得有破口,管路内不得有积水,在道低洼处需安设放水器。瓦斯管放水器蝶阀、球型门要完好,在线检测装置的显示、对照情况。

2、抽放钻场要编号管理,钻场内不得有杂物、积水,抽放水箱、胶管内不得有积水、胶管不得打死弯,钻孔封孔处严密不漏气,钻孔不得被堵塞。

防尘方面

1、定期冲洗巷道积尘,巷道内不得有煤尘堆积,喷雾设施完好。

2、巷道内每200米设置一组隔爆,隔爆水袋水量充足,无积尘。

3、防尘管路延接到位,是否存在跑冒滴漏。

检查要求:上述人员要严格按照双柳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矿井一通三防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执行,对每次检查问题进行记录、四定,及时填入巡检记录台账,把问题以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各队组,郝晋辉、于志强负责对各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施行。

地测方面

1、23(4)11材巷掘进约1365米,工作面在后半部掘进时,东侧为原武家山煤矿警戒线范围,现已被山西柳林宏盛聚德煤业有限公司整合。为了进一步查明双柳煤矿东侧武家山煤矿越界情况,并评价其采空区的富水性,我矿特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应用地面瞬变电磁法对该区域进行了地面物探工程,根据物探成果资料分析在

23(4)11材巷东侧137米为地面瞬变异常区,为了保证巷道的安全掘进,巷道在掘进前要查清前方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为了确保

23(4)11材巷的安全掘进,我矿采取“千米钻孔与迎头超前探孔”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掘进,目前已经在23(4)11材巷施工了千米钻场,根据巷道施工情况,本月计划在23(4)11材巷施工千米钻孔,从而确保巷道的安全掘进。地测科及时开展物探工作,探测工作面前方有无低阻异常;在施工超前探测时跟班技术员做好相关原始记录,在施工期间密切观察钻探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

2、区域瓦斯治理底抽巷和33(4)21底抽巷所掘层位位于4(3+4)号煤以下8-10米,受到太原组灰岩水的威胁较大。地测科及时开展物探工作,探测工作面前方有无低阻异常;在施工超前探测时跟班技

术员做好相关原始记录,在施工期间密切观察钻探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

3、开掘各探放水牌板是否及时进行修改填写;探放水钻杆数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存在探放水设备图牌板。

4、各采掘开工作面排水设施是否符合作业规程及满足涌水量需求;水仓淤泥是否及时进行清理以及积水是否及时排水

5、各采掘开工作面是否有透水征兆,是否设立避水灾路线。

考核队组:通风队瓦检队抽放队探放一队

通风区

二〇一七年六月

煤矿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资料清单

煤矿质量标准化排查情况 1、通风系统资料完善情况: 1111.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贯彻、打印存档。1112.通风系统图,打印最新并签字盖章。 1121.测风报表(月、旬),打印。 1122.矿井风量计算方法。 1123.通风计划(规划)。 1141.通风系统审查。 1142.反风设施检查及维护记录,每季一次。 1143.防爆门检查记录,每半年一次。 1144.反风演习计划,每年一次。 1145.反风演习报告,每年一次。 1211.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每5年一次。1212.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每3年一次。 1221.通风能力核定。 1241.通风巷道检查记录,每月一次。 1242.回风巷道失修率统计台账,每月一次。 1243.通风巷道断面现状检查记录(或台账),每月一次。1244.失修巷道维修记录,每月一次。 1245.通风系统阻力分布情况台账,每月一次。 1251.主要通风机装置主要漏风率测定记录,每年一次。

1261.安全监控系统图,制作,打印。 1262.主要通风机运行记录。填写、存档。 1263.主要通风机应安装正压计、负压计和全压计,安装。 2、局部通风资料完善情况: 2111.局部通风测定报表(旬、月),打印。见通风月报表 2112.局部通风机管理台账。 2141.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记录。规程128条 2142.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试验记录。规程128条 2143.局部通风机运行记录。 3.通风设施资料完善情况: 3111.密闭管理台账(含编号、位置、构筑日期、规格、构筑材料、墙厚、栅栏、警标、掏槽、裙边等) 3121.密闭检查记录。列表检查。(含编号、位置、瓦斯、一氧化碳、栅栏、警标、牌板、支护、卫生、墙面质量、掏槽、裙边等)3211.风门管理台账。(含编号、位置、构筑日期、墙体规格、每组道数、构筑材料、墙厚、墙体角度、可通行类别、间距、防撞、联锁、开关传感器、掏槽、牌板、门扇厚度、门扇材质、门扇规格、底坎、支护、卫生、包边沿口等) 3212.风门检查记录。(含编号、位置、防撞、联锁、开关传感器、牌板、墙面质量、门扇质量、底坎、支护、卫生、包边沿口、瓦斯等) 4.瓦斯防治资料完善情况: 4111.总工任命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通风专业安全知识

《煤矿安全规程》通风专业安全知识及 《安全质量标准化》复习题 一、填空: 1、矿井下常用的通风设施有(风门)、(密闭)、(风桥)、(测风站)。 2、矿井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扩散通风)、(串联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3、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或(采掘)供电分开。 4、《规程》规定,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巷最低风速为(0.25m/s ),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井筒最高风速不得超过( 8m/s )。 5、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 85 )%,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 3 )%,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的( 2/3)。 6、“一通三防”指的是(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 7、《标准》规定,在瓦斯管理中,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由(总工程师)审查、签字。 8、综采工作面的甲烷、一氧化碳、温度探头必须吊挂在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上出口(10 )米范围内,距巷道顶板不得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得小于(200 )毫米。 9、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0、《标准》规定,矿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通风隐患)排查,并召开一次(通风例会)。 11、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 12、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 6 )个月必须升井检修,井下监测装置的完好率应达到( 100 )%。 13、风巷风速探头安设在距回风巷口( 50 )米范围内,吊挂地点前后( 10 )米要求巷道断面均匀、无峒室、无杂物、无淋水,其方向最大不能超过( + 5 )度。 14、《规程》规定,主要进、回巷允许最高风速为( 8m/s );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最低为( 0.25m/s ),最高( 6m/s )。 15、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规程》规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16、《规程》规定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 )内改变巷道中风流方向;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 17、新《标准》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 18、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不准(花接)。 19、瓦斯检查员在(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并做到无(空班漏检)、无(虚报瓦斯); 20、局部通风机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

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试题(有答案)

《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试题 队组:姓名: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0.0024%);二氧化氮2最高允许浓度(0.00025%);二氧化硫2最高允许浓度(0.0005%);硫化氢H2S最高允许浓度(0.00066%);氨3最高允许浓度(0.004%). 2、采区进、回风巷中的最低风流速度(0.25);最高风流速度(6),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中的最低风流速度(0.25);最高风流速度(4),掘进中的岩巷最低风流速度(0.15);最高风流速度(4),其他通风人行巷道中的最低风流速度(0.15). 3、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不得超过(5)。 4、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5、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6、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7、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8、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 9、箕斗提升井兼作回风井时,井上下装、卸载装置和井塔(架)必须有完善的封闭措施,其漏风率不得超过(15)%,并应有可靠的防尘措施。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回风井时,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6),且必须装设甲烷断电仪。 10、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与(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二、选择题:(每空2分,共22分) 1、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 A )℃、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 C )℃时,必须停止作业。 A、30 B、35 C、34 D、26 2、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C )年修订1次。 A、3 B、4 C、5 D、2

《煤矿安全规程》上关于“一通三防”及通风安全监控内容 (1)

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第一节通风 第100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规定。 表1 矿井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第101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表2要求。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按表2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第102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制冷降温设施。 第103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第104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 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105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2017煤矿安全生产通风部分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第4部分通风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1.通风系统 (1)矿井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以下简称AQ1028)规定。矿井安装2套同等能 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1用1备;反风设施完好,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矿井风量计算准确,风量分配合理,井下作业地点实际供风量不小于所需风量;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 2.局部通风 (1)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每一掘进巷道均有局部通风设计,选择合适的局部通风机和匹配的风筒; (2)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闭锁功能、检修、试验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局部通风机无循环风。 3.通风设施 按规定及时构筑通风设施;设施可靠,利于通风系统调控;设施位置合理,墙体周边掏槽符合规定,与围岩填实接严不漏风。 4.瓦斯管理 —27 —

(1)按照矿井瓦斯等级检查瓦斯,严格现场瓦斯管理工作, 不形成瓦斯超限; (2)排放瓦斯,按规定制定专项措施,做到安全排放,无“一风吹”。 5.突出防治 有防突专项设计,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采 掘工作面不消突不推进。 6.瓦斯抽采 (1)瓦斯抽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瓦斯管路检查、钻 孔参数、监测参数等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以下 简称AQ1027)规定; (2)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满足《煤矿 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 (3)积极利用抽采瓦斯。 7.安全监控 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以下简称AQ6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 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以下简称AQ1029)和《煤矿安全 规程》的要求,维护、调校、检定到位,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8.防灭火 (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自然发火 监测系统,系统运行正常; —28 —

煤矿安全规程2016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与2011版修改内容对比 第三编第三章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第一节通风 修改内容 第102条(前半部分)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第137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第103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第138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温度以及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使用煤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机车运输的矿井,行驶车辆巷道的供风量还应当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增加巷道配风量,配风量不小于4m3/min·kW。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当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1、(二)中“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改为了“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温度以及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2、增加了“使用煤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机车运输的矿井,行驶车辆巷道的供风量还应当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增加巷道配风量,配风量不小于4m3/min·kW。”。 第105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第140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应当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增加了“应当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106条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单位进行检验。 第141条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单位进行检验。”改为了“仪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第108条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闭卷考试题库 一、单选题(共计IoO题): 1.当煤矿?(A)不能满足设i∣?需要时,不得进行煤矿设汁。 A.地质资料 B.水位资料 C.瓦斯资料 2.当采掘工作而空气温度超过(A)°C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于高温保健待遇。 A.26 B.30 C.34 3.当机电设备嗣室超过(B)°C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于高温保健待遇。 A.26 B.30 C.34 4.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B),检查瓦斯浓度,在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 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A.本级电源 B.上级电源 C.下级电源 5.全矿井停电恢复供电后,应首先启动(C)。 A.主要水泵 B.副井提升 C.主要通风机 6.(C)是救活触电者的首要因素。 A.请医生急救 D.送往医院 C.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7.采掘工作而及英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C)%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A.0.5 B.0.75 C. I &下列哪项不是现场急救原则?(C) A.先排险后施救 B.先救命后治伤 C.先疏导后救伤 9.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甲烷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B)%时,必须立即査明原因,进行处理。 A.0.5 B.0.75 C. I 10.有一物体扎人人员的身体中,此时救助者应如何处理?(C) A.拔出扎入的物体 B.拔出扎入的物体实施加压包扎C固泄扎入的物体后送往医院 11.矿井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A) h内排出矿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A.20 B.10 C.15 12.掘进中的岩巷最低允许风速为(A) m/so A.0.15 B.0.25 C. 1.00 13.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倾角大于(B)°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 A. 12 B. 15 C. 17 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泄:埋深超过(A) m的煤层,且煤层上方Ioom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Iom的坚硬岩层。 A.400 B.500 C.600 15.立井梯子间中的梯子角度不得大于(C)°。 A. 60 B. 70 C. 80 16.严禁开采地表水体、强含水层、采空区水淹区域下且水患威胁未消除的(A)。 A.急倾斜煤层 B.薄煤层 C.水平煤层 17.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B)的工作服。 A.企业名称 B..反光标识 C.工种信息 18.水仓的空仓容量应经常保持在总容疑的(B)%以上。

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根据各井工矿的具体实际,并参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制定的《矿井通风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特制定本标准与考核办法。 第二条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讽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3、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4、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 第三条检查评定内容: 一、通风系统; 二、局部通风; 三、瓦斯管理; 四、井下爆破管理; 五、通风安全监控; 六、防治自然发火; 七、综合防尘; 八、通风设施; 九、瓦斯抽放; 十、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十一、管理制度。 第四条评定单位和检查评级办法: 1、以自然井为基本评定单位。 2、根据检查结果,各大项均达95分及以上为特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90分及以上为一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85分及以上为二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3、检查大项中,最低得分项为通风专业的定级分。 4、年度等级的确定:以四个季度的平均得分为基础,报集团公司验收,以集团公司验收分为定级分。 5、各检查大项中缺分项的,不查不计;检查分项中缺小项的,以该检查分项的其它小项得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 6、在同一等级中,以11个检查大项得分的平均分多少排列名次。凡进行瓦斯抽放、实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的矿井,每有一项,在上述平均分中加2分后再排名次。

煤矿通风标准化表

项目项 目 内 容 基本要求 标 准 分 值 评分办法专家解读 1.全矿井、一翼或者 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改变时, 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 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 审批;巷道贯通前应当制 定贯通专项措施,经矿总 工程师审批;井下爆炸物 品库、充电硐室、采区变 电所、实现采区变电所功 能的中央变电所有独立的 20 查资料和现场。 改变通风系统(巷 道贯通)无审批措 施的扣10分,其 他1处不符合要求 扣5分 明确了改变全矿井、一翼或者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时, 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相应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经煤矿上级业务主管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增加了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有独立的通 风系统。主要考虑采区使用机电设备较多,若置放中央 变电所,一旦出现电气火灾事故,火灾产生高温有害气 体直接波及矿井安全。实现全风压独立通风系统,高温 有害气体直接排到回风系统 通风系统 2.井下没有违反《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扩散 通风、采空区通风和利用 局部通风机通风的采煤工 一、通风系统系 统 管 理 作面;对于允许布置的串 联通风,制定安全技术措 施,其中开拓新水平和准 备新采区的开拓巷道的回 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 的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 技术负责人审批,其他串 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3.采区专用回风巷不 用于运输、安设电气设备, 突出区不行人;专用回风 巷道维修时制定专项措施, 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 回风井口的防爆门符合规 定,每6个月检查维修1 次;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反风设施;制定年度全矿 性反风技术方案,按规定 审批,实施有总结报告, 并达到反风效果 20 5 10 查现场和资料。 不符合要求1处扣 10分 查现场和资料。 不符合要求1处扣 2分 查资料和现场。 未进行反风演习扣 5分,其他1处不 符合要求扣2分 移出了井下没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 风,因为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故移 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进行考核。但增加了允许布置的串 联通风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权限 新加一小项,原标准要求“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 定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属于重大事故隐患范畴,其内 容归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新标准对采区专用回风巷使 用管理及维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即专用回风巷道维修时 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移出了矿技术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通风系统审查,因 通风系统审查属于隐患排查内容,归属事故隐患排查部 分。将反风演习计划改为年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原 反风计划是针对年度反风演习来制定的,而对有火区的 矿井,反风可能造成危害时,年度内暂不进行反风演习, 但必须对反风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制定发生火 灾时的反风技术方案。正常的反风技术方案,由矿总工 程师批准,实施有总结报告;年度内不进行反风演习, 其反风技术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矿备案

2017年煤矿质量标准化评分方法

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证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依法开采; 2.正常连续生产(连续停产不超过3个月); 3.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5.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体系,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办法),按规定正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考评工作。 二、等级设定和评定程序 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三级是煤矿组织生产所应达到的最低标准。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现场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标准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使煤矿达到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有保障,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的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并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1.井工煤矿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规定;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机电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机电)

————————————————————————————————作者: ————————————————————————————————日期: ?

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项目项目内容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得分 一、设备与指标( 2 0分)设备证标 1.机电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 2.纳入安标管理的产品应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使用地点符合规定; 3.防爆设备应有防爆合格证 4 查现场和资料。1台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设备完好 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 3 查库存和现场,查设备综合台账。每降 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固定设备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 2 查现场和资料。发现1台不完好不得分 电气防爆 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 4 查现场和资料。发现1处失爆不得分 小型电器 小型电器合格率不低于95% 1.5 查现场和资料。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 分 电缆 电缆吊挂合格率不低于95% 1.5 以现场抽查电缆合格率为准,每降低1 个百分点扣0.5分矿灯 在用矿灯完好率100%,使用合格的双光源矿灯。矿井完 好矿灯总数应大于常用矿灯人数的10%以上 1 查现场和资料。井下发现1盏红灯扣0.3 分、灭灯扣0.5分,发现1盏不合格不 得分;矿井完好矿灯总数未满足要求不 得分 待修设备设备待修率不高于5% 1 查现场和资料。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 0.5分 机电事故机电事故率不高于1% 1 查现场和资料。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设备大修 改造 设备更新改造按计划执行,设备大修计划应完成90%以 上 1 查台账。无更新改造年度计划或未完成 不得分;无大修计划或计划完成率全年 低于90%,上半年低于30%不得分 二、煤 矿机械( 3 5 分 ) 主提升 系统 1.立井(斜井)绞车提升:⑴各种保护装置应符合《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⑵单绳罐笼提升应有防坠装置;⑶ 主井提升系统应装设定重装置;⑷提升系统通信、信号 装置应完善,主副井绞车房能与矿调度室直通电话;⑸ 上、下井口及各水平应装设视频监视装置;⑹副井及负 力提升的系统应使用可靠的电气制动;⑺斜井提升制 动减速度达不到要求时应装设二级制动装置;⑻立井 井口及各水平各种操车设施与提升信号连锁;⑼提升 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应装设防撞梁,防过卷、 过放和缓冲托罐装置,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符合规定, 单绳缠绕式双滚筒绞车应安设地锁和离合器闭锁;⑽ 机房应装设应急照明装置;⑾应使用变频、直流等低 耗、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⑿主提升宜采用无人值 守全自动控制方式,使用制动系统在线监测装置 5 查现场和资料。⑴~(11)项一处不符合 要求扣1分,(12)项不符合要求扣0.1分 2.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⑴各种保护装置应符合《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⑵应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装设 可由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⑶下 人地点应设声光信号、语音提示和自动停车装置,卸 煤口及终点下人处应设防止人员坠入及进入机尾的安 全设施和保护;⑷不应人货混乘,超速运人;⑸上、下 人和装、卸载处应装设视频监视装置;⑹应使用低耗、 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⑺专用于原煤运输的输送机宜 采用无人值守综合智能控制方式 3 查现场和资料。⑴~⑹项一处不符合要求 扣1分,⑺项不符合要求扣0.1分

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

第一节通风 第一百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规定。 表1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名称最高允许浓度(% 一氧化碳CO 0.0024 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NO2) 0.00025 二氧化硫SO2 0.0005 硫化氢H2S 0.00066 氨NH3 0.004 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第一百零一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表2要求。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按表2规定执行。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第一百零二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制冷降温设计,配齐降温设施。 第一百零三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 -通风解读

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第一节通风 第一百三十五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规定。 表4 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甲烷、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释义】本条是关于井下空气成分的规定。 1.井下空气成分规定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保障煤矿井下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提供适宜的作业环境与条件,提高工作效率,《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

《规程》)对井下主要地点空气的含氧量和有害气体浓度作出了具体规定,保证井下有个安全良好的空气环境。 井下空气源于地面空气,地面空气的主要成分及所占体积比为:氧气(O2)占20.90%,氮气(N2)占78.13%,二氧化碳(CO2)占0.03%,其他惰性气体与稀有气体总和占0.94%。地面空气输送到井下,由于井下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许多有害气体和粉尘,井下空气成分和物理状态会发生一系列变化,与地面空气比较,在质量和数量上均有较大差异。 2.本条修改及原因 本条将原来的“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的“瓦斯”改为“甲烷”。其主要原因是瓦斯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即瓦斯不单指甲烷一种气体还包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若指单一气体浓度,瓦斯改为甲烷比较确切。 3.各种气体主要性质及允许值确定 (1)氧气 氧气是维持人的生命所必需的物质,人体呼吸所需氧气的多少与人的体质、劳动强度和精神状态等因素有着直接关系。休息时每个人所需氧气量平均为0.25L/min,行走和工作时为1~3L/min。所能吸入的氧气量取决于空气中的氧气浓度。当氧气浓度下降至17%时,休息时无影响,工作时会引起喘息、呼吸困难;降至15%时,呼吸急促,脉搏跳动加快,判断和意识能力减

煤矿安全规程

一、填空: 1.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2.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3.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且与监测系统联网;局部通风机要实行专人、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4.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5.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6.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式、通风、瓦斯、自然发火、涌水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必须安设两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每天进行主、备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应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的相互独立的电源。 8.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巷道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9.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打开其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先巡视采煤机四周,确认对人员无危险后,方可接通电源。 10.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11.采煤机、掘进机自带的外喷雾装置不能满足降尘需水量时,必须加装喷雾装置。所有采煤机、掘进机必须配备(喷雾泵)加压。 12.修复旧井巷,必须首选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 13.风筒吊挂平、直、稳,(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风筒不得被摩擦、挤压。 14.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15.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16.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

煤矿通风标准化评分表

煤矿通风标准化评分表 得分:93检查单位:通风科检查人:谭长青 检查地点:全矿井检查时 间:2018/6/1 陪检人员:陈明勇 检查小项及标准标准分检查方法实得分存在问题附件一、通风系统10098 系统管理5553 1.全矿井、一翼或者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改变 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 技术负责人审批;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井下爆炸物品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有独立的通风系统20 查资料和现场。改变通风系统(巷道贯通) 无审批措施的扣10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 5分 20 2.井下没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扩 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的采煤工作面;对于允许布置的串联通风,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开拓新水平和准备 新采区的开掘巷道的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 风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 批,其他串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 20查现场和资料。不符合要求1处扣10分20 3.采区专用回风巷不用于运输、安设电气设 备,突出区不行人;专用回风巷道维修时制 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5查现场和资料。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5 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回风井口的防爆门符合 规定,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制定年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按规定审批,实施有总结报告,并达到10 查资料和现场。未进行反风演习扣5分,其他 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81处防爆门漏风 风量配置4545 1.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进行1次 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投入使用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10 查资料。通风机性能或者通风阻力未测定的 不得分,其他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10

煤矿机电运输标准化

第8部分机电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1.设备与指标 (1)煤矿各类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证标齐全; (2)设备综合完好率、小型电器合格率、矿灯完好率、设备待修率和事故率等达到规定要求。 2.煤矿机械 (1)机械设备及系统能力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2)机械设备完好,各类保护、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3)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3.煤矿电气 (1)供电设计、供用电设备选型合理; (2)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抽采瓦斯泵等主要设备,以及井下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的供电线路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防爆电气设备无失爆; (4)电气设备完好,各种保护设置齐全、定值合理、动作可靠。 4.基础管理 (1)机电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落实;

(2)机电技术管理规范、有效,机电设备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报废等综合管理程序规范,设备台账、技术图纸等资料齐全,业务保安工作持续、有效; (3)机电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性能测试、检验及探伤等及时有效。 5.岗位规范 (1)建立并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管理、技术以及作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岗位技能; (3)规范作业,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 (4)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6.文明生产 (1)现场设备设置规范、标识齐全,设备整洁; (2)管网设置规范,无跑、冒、滴、漏; (3)机房、硐室以及设备周围卫生清洁; (4)机房、硐室以及巷道照明符合要求; (5)消防器材、绝缘用具齐全有效。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本部分重大事故隐患: (1)使用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 (2)井下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者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的;

2016年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详解

第三章通风、瓦斯和 煤尘爆炸防治 第一节通风 第一百三十五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规定。 表4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甲烷、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百分比计算。 第一百三十六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当符合表5要求。 表5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者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以按表5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第一百三十七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第一百三十八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当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温度及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

程的有关规定。 使用煤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机车运输的矿井,行驶车辆巷道的供风量还应当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增加巷道配风量,配风量不小于4m3/min·kW。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当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者过小。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第一百三十九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一百四十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当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应当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一百四十一条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第一百四十二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一百四十三条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 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 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2017

附件 2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9—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

煤矿标准化评分表

目录 第1部分总则 (10) 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7) 第3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2) 第4部分通风 (28) 第5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43) 第6部分采煤 (55) 第8部分机电 (73) 第9部分运输 (84) 第10部分职业卫生 (91) 第11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 (98) 第12部分调度和地面设施 (105)

附2: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

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