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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为了使本公司经营有序开展,按商品购销及台帐制度,供财务、采购、销售参照执行:

1、公司与供货商的交易,应当索取供货商相应的证照,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货发票、出厂合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联系电话),并每年核对一次。

2、公司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商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合格证和检疫证明(复印件必须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一式二份,一份交购货方备案,一份由公司留存。

3、公司要对每日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将品名、产地、生产或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商姓名等内容记录台帐。

4、公司要将供货商提供的各种资料和进货发票(包括进货单),按批次装订保存完整,以备查验。

5、公司除详细等进货内容外,还应当将销售情况认真详细的登记,一旦发现有不合格食品售出,可按照销售记录迅速找到消费者找到并召回售出食品。

6、厂家按销售单及对应发票,准确发货,送货至客户,并请客户在送货单签字确认所收到商品无误。

7、客户退货商品直接交予公司或厂家,本公司财务必须做好退货记录。

8、每日一次上报收发存报表。

营销业务工作汇报管理制度

营销业务工作汇报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对营销业务工作的管理,使公司管理层及时掌握驻外营销人员的工作进度,有效规范、指导营销人员每天的业务工作,促进营销业务的开展; 范围:公司销售部门全体人员; 职责:由公司营销副总负责本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 由销售部门和市场部门负责组织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由财务部负责营销业务及客户资料的存档。 工作要求: (一)营销业务工作汇报的内容: 1、每日工作汇报: 1)拜访客户(经销商、代理商)的情况;2)产品接货、送货的情况;3)客户对产品、对公司的意见和抱怨;4)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的数量;5)当日完成的产品数量和销售额; 2、每周工作汇报: 1)本周内拜访客户的数量;2)客户结算销售货款的情况(按已结算额、未结算尾款余额、未结额所占比例);3)客户对产品、对公司的意见和抱怨;4)完成的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额;5)经销商、代理商店铺进货数量、金额;6)本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和建议;7)下周的工作计划安排; (二)营销业务工作汇报的方式: 1、日工作记载:营销人员必须在每天的工作中,做好营销工作的相

关记录,具体包括:《营销业务日志》,《客户拜访记录表》,《产品销售送、发货与货款结算记录表》等; 2、日工作汇报:营销人员必须每天在工作完成后,在晚上9点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市场部、销售经理和营销副总发送当日的工作日志,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有重要情况时,可先通过电话向公司领导汇报。有特殊原因当日未能按时上报的,最迟应在第二天上午9点前发送工作汇报资料。 3、每周工作汇报:对派驻外地工作的营销人员,原则上应在每周末回公司向市场部、销售经理做一次工作汇报,汇报时一并提交《营销业务日志》,《客户拜访记录表》,《产品销售送、发货与货款结算记录表》等;对驻外地区不能返回公司汇报工作的,可在周日上午或下周星期一上午9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营销业务日志》,《客户拜访记录表》,《产品销售送、发货与货款结算记录表》进行工作汇报。(三)营销工作记录表单式样: 1、营销业务日志: 《营销业务日志》

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Sales records management system

1.目的- PURPOSE 建立销售记录的管理制度,确保必要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收回有关产品。 2.责任- RESPONSIBIRITY 销售部负责人、发货人员,记录管理人员、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质量监督人员。 3. 范围- SCOPE 适用于所有本公司产品销售记录。 4. 操作程序- OPERATION PROCEDURE 一、销售记录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可以追溯产品销售的去向,确保必要时能在最快的速度召回有关的产品。 二、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方面: 1.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 2.发货人、发货时间;收货地点、单位。 3.产品的检验单号、合同单号、运输方式。 三、销售记录的填写要求如下: 1.记录及单据的填写要求 a)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 b)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错后填写。 c)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需在错处划一横线后,在 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d)签名(盖章)须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印章须清晰可辨。 e)记录及单据的内容须填写齐全,不得空格、漏项。 2.注意事项 a)填写时计量单位必须统一。

b)同品种不同批号,或不同规格产品,在记录及单据时,必须分开填写。 四、记录的收集 1.销售部的有关管理人员负责收集销售记录及单据,一般每月收集一次,并与 收发货台账进行核对,不得有误。必要时必须与实物、帐、卡核对,确保无 缺失。 2.收集后的记录及单据要逐页核对,特别是关于产品去向及产品特征的项目。 如有疑问须及时与有关文件货发货、运输凭证相核实,并将情况备注于备注 项下,核对人签字后归档。 五、记录的保存 1.记录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2.注意防火、防盗、防遗失。 3.记录须保存至产品有效期一年后,货使用期限后一年。 六、记录的查询 1.记录的存放地点应便于查找、查阅。 2.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查阅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七、每年由销售部管理人员将超过贮存期的记录列出明细表,报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审批,签字批准后方可销毁,并及时登入销售记录管理台账。 5 附件- APPENDIX 附件1:销售订单表 附件2:K3成品出库记录表 附件3:销售合同 附件4:产品出货清单

食品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2、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生、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成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2、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査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6、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是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批发销售记录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批发单位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1.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并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范围亮证经营。 2.食品批发(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对本公司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各环节的食品卫生负责。 3.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应制定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卫生责任制度要上墙张贴。设立卫生管理人,负责落实各项卫生制度,负责本公司的具体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4.应建立健全的食品索证卫生审核制度。对经营的食品来源严格审核,不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食品。 5.建立健全的食品进货验收管理制度;建立台帐,记录食品进出货情况,对每批食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食品进入市场。 6.建立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对每批食品的进出和贮存过程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对己流入市场的食品应立即追回,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态的扩展。 7.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准的要求。经营进口食品,其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 8.切实做好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工作。 8.1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存放应分类分区、隔墙离地存放,必须有明显标识标示类别、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进库时间等。食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生活用品等物品。 8.2需冷藏的食品须存放于与其包装标签标示的保存温度相应的冷库内,冷冻设施须正常运转,冷库内禁止生熟混放。 8.3食品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8.4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

(完整word版)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

食品进销货台账制度 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台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检查。 二、经营者有义务自觉向上级批发商索要供货商提供的供货凭证:该供货凭证可作为进货台帐,请注意保存2年,凭证应当包括商品名称、商品条码、包装规格、进货数量、生产单位、联系电话、供货日期等内容;对有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应安装符合工商部门要求的电子台帐软件,并按规定及时将进货时间、数量、来源以及货物品种、规格、流向等内容如实记录清晰、完整,确保所售商品货正源清。 三、食品零售商应设立档案盒,将供货商提供的具有规范内容的供货凭证按月装订成册,作为进货台帐保存;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应保存好进销货的电子数据,不得随意删除。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当认真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索取符合工商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的电子供货凭证,认真核对产品信息与凭证内容是否一致,并按要求保存两年以上。 二、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1、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2、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3、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有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4、经感官监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 5、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6、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 7、进口食品是否有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8、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 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认真查验供货方提供的有效检验检疫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四、认真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做下架,退货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入库,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六、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销售记录制度(批发企业)

食品销售记录制度(批发企业) 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本经营单位指食品批发(贸易)公司或个体经营者按商品购销及台帐制度,供财务、采购、销售参照执行: 1、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并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范围亮证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对本公司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各环节的食品卫生负责。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应制定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卫生责任制度要上墙张贴。设立卫生管理人,负责落实各项卫生制度,负责本公司的具体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应建立健全的食品索证卫生审核制度。对经营的食品来源严格审核,不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食品。建立健全的食品进货验收管理制度,记录食品进出货情况,对每批食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食品进入市场。建立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对每批食品的进出和贮存过程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对己流入市场的食品应立即追回,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态的扩展。 3、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准的要求。经营进口食品,其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切实做好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工作。 4、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存放应分类分区、隔墙离地存放,必须有明显标识标示类别、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进库时间等。食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生活用品等物品。 5、需冷藏的食品须存放于与其包装标签标示的保存温度相应的冷库内,冷冻设施须正常运转,冷库内禁止生熟混放。食品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冷库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

产品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产品销售记录管理制度题目: 产品销售记录管理制度共 2 页第 1 页 编制部门:销售部编号: 复制数: 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颁发部门综合行政部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销售部 1(目的 建立产品销售记录的管理制度,确保必要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收回有关产品。 2(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3(范围 所有的产品销售记录 4(责任 销售部、质量管理部、物资部 5(内容 5.1销售记录管理的目的 保证可以追溯产品销售去向,确保必要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收回有关产品。 5.2销售记录的内容 5.2.1产品名称 5.2.2批号、规格、剂型 5.2.3数量(件数) 5.2.4收货地点、收货单位、邮编、电话 5.2.5发货人、发货时间、提货人签名 检验报告单编号5.2.6. 5.2.7运输方式 5.2.8备注 5.3销售记录及单据的填写要求 5.3.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中圆珠笔填写。 5.3.2及时填写,不得提前或拖后。 5.3.3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应划一横线后,在旁边重写,更改人签名。 5.3.4签名要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 5.3.5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漏项。 注意:填写时单位要尽量统一。同产品不同批号,或不同规格产品应分别填写。 5.4记录的收集 每批产品售完后,由销售部人员负责收集、记录、货位卡,并与收发货台账进行核对。不得有误。要与实物、账、卡核对,确保没有缺失,签字。收集后要逐项逐页复核,特别是关于产品去向及产品特征的项目。如有疑问需及时与有关文件或发货、运输凭证相核实,并将情况注于备注项下,核对人签字后归档。 5.5记录的保存 5.5.1记录由销售部专人专柜保管。 5.5.2注意防火、防盗、防遗失。

食品销售类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目录: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5、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6、场所环境、设施设备清洁维护制度 7、食品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8、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9、食品退市、销毁和废弃物处置制度 10、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1、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12、索证索票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医疗器械销售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产品销售给具有法定资格的企业。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医疗器械产品销售的管理。 三、职责:医疗器械产品销售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 1. 认真审核购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商业信誉,防止产品流向非法企业。 1.1购货方是医疗器械流通企业的,销售员应向流通企业索取加盖公章的《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复印件;加盖购货方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书或证明文件,授权书或证明文件应当载明授权权限,并注明采购人员或提货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加盖购货单位原印章的采购人员或提货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审核购货方证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购货方证照核准项目与其经营行为是否相符。 1.2购货方是医疗机构的,审核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军队所属医疗机构的,审核是 否具有军队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服务证明;科研机构等因科研需要购买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相关审核证明。以上复印件应加盖购货方公章原印章。 1.3对购货方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资格审核由销售部会同质管部严格按照医疗器械销售管 理程序相关内容共同进行。 2. 贯彻执行有关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保证医疗器械产品经营的合法性、安全性。 3. 严格执行“先产先销”、“近期先销”的原则,对近效期产品及滞销产品加紧促销,开展市场预测和销售分析,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供采购部门参考。 4. 正确介绍产品结构性能,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定期开展用户访问,

认真处理质量查询和投诉,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和质量改进。 5. 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售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其内容应有:销售日期、销售对象、销售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记录和有效证件必须保存产品有效期后二年。 6. 注意收集由本公司售出医疗器械产品的不良事件情况,发现不良事件,应按规定上报质管部,执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管理制度》的规定。 7.销售人员应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并将掌握的知识,有效真实地传递给客户,不断提高公司销售服务水平。 五、相关记录编号 1 医疗器械销售记录LDMD-FM-10

食品销售类十二项制度

食品销售类十二项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进销货台帐

进销退市台账 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备查。另,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者,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可将有关资料复印件留存所属相关经营者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食品经营企业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未记录、保存销售信息或者保留销售票据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食品经营者未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或者拒不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食品经营者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者依《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上述规定,特提醒食品经营者要严格依法执行进销退市台账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页(共页) 本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销售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每年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未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上岗。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年内2次以上(含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培训、考核的方式。 五、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应当建立档案,内容应当包括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记录人等信息,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产品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产品销售记录的管理制度,确保必要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收回有关产品。 2.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3.范围 所有的产品销售记录 4.责任 销售部、质量管理部、物资部 5.内容 5.1销售记录管理的目的 保证可以追溯产品销售去向,确保必要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收回有关产品。 5.2销售记录的内容 5.2.1产品名称 5.2.2批号、规格、剂型 5.2.3数量(件数) 5.2.4收货地点、收货单位、邮编、电话 5.2.5发货人、发货时间、提货人签名 5.2.6检验报告单编号 5.2.7运输方式 5.2.8备注 5.3销售记录及单据的填写要求 5.3.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中圆珠笔填写。 5.3.2及时填写,不得提前或拖后。 5.3.3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应划一横线后,在旁边重写,更改人签名。 5.3.4签名要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 5.3.5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漏项。 注意:填写时单位要尽量统一。同产品不同批号,或不同规格产品应分别填写。 5.4记录的收集 每批产品售完后,由销售部人员负责收集、记录、货位卡,并与收发货台账进行核对。不得有误。要与实物、账、卡核对,确保没有缺失,签字。收集后要逐项逐页复核,特别是关于产品去向及产品特征的项目。如有疑问需及时与有关文件或发货、运输凭证相核实,并将情况注于备注项下,核对人签字后归档。 5.5记录的保存

5.5.1记录由销售部专人专柜保管。 5.5.2注意防火、防盗、防遗失。 5.5.3记录要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 5.6记录的查阅 查新产品试销人应经销售部批准、登记,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5.7记录的销毁 每年由管理人员将超过贮存期的药品销售记录帐、卡列出明细表,报销售部经理批准,质量管理部派人员监督,签字后方可销毁,并及时登入销售记录管理台账。

14.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食品批发单位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1、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并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范围亮证经营。 2、食品批发(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对本公司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各环节的食品卫生负责。 3、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应制定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卫生责任制度要上墙张贴。 设立卫生管理人,负责落实各项卫生制度,负责本公司的具体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4、应建立健全的食品索证卫生审核制度。对经营的视频来源严格审核,不经营违反国际法律法规的食品。 5、建立健全的食品进货验收管理制度;建立台账,记录食品进出货情况,对每批食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食品进入市场。 6、建立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对每批食品的进出和贮存过程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对已流入市场的食品应立即追回,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态的扩展。 7、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准的要求。经营进口食品,其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 8、切实做好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工作。

8.1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存放应分类分区、隔墙离地存放,必须有明显标识标示类别、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进库时间等。食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生活用品等物品。 8.2需冷藏的食品须存放于与其包装标签标示的保存温度相应的冷库内,冷冻设施须正常运转,冷库内禁止生熟混放。 8.3食品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8.4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8.5冷库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8.6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8.7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8.8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工作。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编号:SY-AQ-0426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Food, food additives, food related products procurement certificate, purchase inspection and account record system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 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索证索票制度 1.进行采购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主要为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

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难验保证在有效期内。 3.零星采购的食品,必须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发票或购物凭证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应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到期证照及时索要更新,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

肉类产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肉类产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为掌握进口肉类产品来源和流向,确保进口肉类产品的可追溯性,加强肉类产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肉类产品进口记录 (一)对于各批次的进口肉类产品据需要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进口肉类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及在华注册号、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者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 (二)质检部需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贸易合同、境外付汇凭证、提单、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相关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文件副本,并由专人保管。 (三)记录的收集及保存 1.质检部负责收集进口记录及单据,按进口合同编号顺序逐一归档,保证进口报检清关整套单证完整性。 2.记录的保存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二、进口肉类产品销售记录(直接用于零售的除外) (一)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销售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及批号、购货人/单位、购货人/使用人地址及电话、出库单号、食品召回后处理方式。

(二)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1. 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 2. 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错后填写。 3. 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需在错处划一横线后,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 签名(盖章)须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印章须清晰可辨。 (三)记录的收集及保存 1、销售部门的有关管理人员负责收集销售记录及单据,一般每月收集一次,并与收发货台帐进行核对,不得有误。销售记录需保存购销合同、销售发票留底联、出库单等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自用食品的收货人还应当保存加工使用记录等资料。 2、收集后的记录及单据要逐页核对,特别是关于产品去向及产品特征的项目。如有疑问须及时与有关文件货发货,运输凭证相核实,并将情况备注于备注项下,核对人签字后归档。 3、记录的保存记录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广西玮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 (工商消字[2007]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依法引导和监督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县级及其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的食品超市、经营食品的商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以下统称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二)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首次购入食品时,还应当按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四)食品销售者从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的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食品销售者购入食品时,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六)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有条件的食品销售者可以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书式和电子档案。 (七)实行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的食品销售者,可以由总部统一索验相关证、票存档;各连锁销售者可以凭总部出具的索证索票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替代索证索票档案;各连锁销售者自行采购的食品,仍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验相关证、票。 (八)食品销售者对在其经营场所内自产自销的食品,应当建立生产加工记录。生产加工记录应当包括食品名称、用料成分、生产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海口龙华××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2、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1、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产品部管理制度

产品部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公司产品研发、测试、生产、质量管理及公司产品售前等方面的管理,确保产品研发的及时性、产品的可追溯性管理、高稳定性要求。确保公司产品价值能够快速传道给前端销售及客户。 适用范围 产品部全体。 部门结构

部门岗位职责 产品部部门工作范围及职责 1.负责公司的创新性工作,新产品、新技术的不断推进; 2.负责对公司自有产品的产品规划、外包装设计、产品使用说明编制、产品售 后服务条款的编制、产品注册、专利注册等相关事宜; 3.负责公司产品生命周期管理; 4.负责公司自有产品的著作权证书、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等产品属性的各种 资质申请工作; 5.负责公司自有产品的生产工作; 6.负责公司产品售前工作; 7.按照公司安排,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产品部经理岗位说明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经营策略及产品部工作计划,建立及有效实施产品计划,执行产品 战略,完成公司指定的目标; 2.负责公司产品发展方向的预研究,提供发展趋势预测: 1)负责完成产品线的竞争分析,批准公司整体产品解决方案的竞争策略和 营销方案; 2)不在公司现有产品体系中的新类别产品的前期跟踪和了解,为新类别产 品引入产品体系做准备; 3)负责汇总并发布产品部完整产品线的Roadmap规划和整体产品解决方 案; 3.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合理的岗位分工,协调本部门各个工作岗,指导和培训下 属,以达成本部门的职责: 1)负责对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流程(如产品化流程)、工作规范进行持续改 进,并督促部门内相关人员按照流程执行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下属员工的激励考核评价工作; 3)协调部门内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 4.部门技术能力的提升,以及负责组织技术沙龙的讨论; 5.部门对外衔接、沟通: 1)接收产品部及相关部门提出的新产品商品化的任务需求,并在部门内进 行项目分工; 2)作为产品化接口人,负责向ODM/OEM厂商索取所有产品化时需要用到 的文档或信息; 3)负责对公司新产品的资质、奖项的申请决策工作; 6.产品定价策略的制定: 1)负责确定公司产品化设计整体风格和设计规范。(包括产品介绍、PPT、 产品包装等的风格,色调确定); 2)负责产品序列号(S/N)编码原则的确定; 3)负责产品成本的控制; 7.负责公司产品售前安排工作: 1)负责公司产品及解决方案制作及培训; 2)负责公司业务的全面售前支持工作; 8.负责产品生产中的规范化、安全性、产品合格率等指标符合要求。 9.研发中心总监安排的其他事宜。 岗位权限: 1.营销战略规划建议权; 2.市场推广方案、调研方案审核权; 3.新产品开发立项建议权; 4.销售价格制定参与权; 5.销售目标建议权; 6.权限内的财务审批权; 7.对直接下级人员调配、奖惩的建议权和任免的提名权、考核评价权; 8.对所属下级的工作的监督、检查权; 9.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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