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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NY1-AHB-01013 HSE事故调查与处置管理制度

XJNY1-AHB-01013 HSE事故调查与处置管理制度
XJNY1-AHB-01013 HSE事故调查与处置管理制度

伊泰-华电甘泉堡200万吨/年

煤制油项目

HSE 事故调查与处置管理制度

XJNY1-AHB-01013

部 门 姓 名 签 字 日 期 批 准

编写 AHB 尤 琦 姓名:褚振辉

签字:

日期:

审核 AHB 阮 祝 审核 KZB 陈剑波 审核 ZBB 刘晓忠 审核 SGB 刘广彬 审核 GYB 杨化林 审核 XZB 张迎光 审核 CWB 方根荣 审核 SCB 潘庆敏 审核 QHB 谭格仁 审核 YJB 武春光 审核 RDB 郑玉彬 审核

GFB

高 雁

本文件产权属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外传。

程序修改记录

目录

1.定义 (4)

2.目的 (4)

3.适用范围 (4)

4.参考文件 (4)

5.职责 (4)

6.规定 (5)

7.记录 (7)

8.附录 (7)

1.定义

HSE事故:指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厂内交通、放射、工业卫生、人身健康、设备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2.目的

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集团相关制度,为及时掌握事故发生与进展的状态,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更好的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原因和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重发。

3.适用范围

适用于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厂内交通、放射、工业卫生、人身健康等事故。

4.参考文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HSE管理-安全事故管理流程(一般事故)》XJNY-BPD-PS-318

《HSE管理-安全事故管理流程(重大事故)》XJNY-BPD-PS-318

5.职责

5.1 安全委员会

公司安委会是HSE事故处置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

5.2 安全健康环保部

5.2.1 安全健康环保部是HSE事故处理的执行部门;

5.2.2 安全健康环保部代表公司安委会,对HSE事故的处置过程进行管理,包括不限于:编制和发布管理制度、协助、支持、监督、控制、评估和考核处理过程。

5.3项目部

5.3.1 配合安全健康环保部对HSE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5.3.2 负责自身范围内的HSE事故的处理工作,并上报。

5.4 监理单位

负责协助安全健康环保部、项目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5 承包商

5.5.1 对重大HSE事故,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的扩大与蔓延;

5.5.2 必须对HSE事故及时上报项目部、安全健康环保部;

5.5.3 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规定

6.1 事故分级

6.1.1 根据事故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大小,事故分一般事故,重大恶性事故。

6.1.2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人及以上,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6.1.3 重大恶性事故:造成重伤或死亡的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6.2 事故报告

6.2.1 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向本单位值班人员和急救站、项目部、安全健康环保部报告;

6.2.2 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由事故单位发出“安全事件、事故通告单”《事故快报》;

6.2.3 项目部、安全健康环保部接到事件、事故通告单后,准备一份包括事件、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的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简单的书面报告,向现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报告;

6.2.4 造成重伤或死亡的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由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向上级领导及地方政府报告;

6.2.5 针对“重大恶性事故”公司应组建事故调查与处理小组,启动事故调查程序。小组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

6.2.6 事故调查组应由承包商、项目部、安全健康环保部等技术专家、安全专家等人员共同构成,独立开展调查工作,形成独立报告,报安委会审查决策;

6.2.7 承包商一周内必须向项目部、安全健康环保部提交《事故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执行情况。

6.3 事故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6.4 事故调查

按事故分级管理的原则,不同等级的事故管理责任方,应指定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组应在一个月内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上一级事故管理责任方审核或备案。

6.5 事故处理

6.5.1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的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罪或玩忽职守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6.5.2 凡对各类事故隐瞒、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6.5.3 不开事故分析会,不按规定时间交事故报告单者,项目部安全考核办法扣罚事故单位风险抵押金,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

6.5.4 凡发生事故,要本着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5.5 各项目部责任区发生事故,根据事故的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及其影响程度等情况,给予项目负责人5000元-20000元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等);

6.5.6 凡发生事故,根据事故的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及其影响程度等情况,给予事故责任单位20000元-100000元经济处罚,监理单位20000元-100000元经济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监理单位第一责任人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6.5.7 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6.6 事故通报

6.6.1 所有HSE事故必须有指定的人员或者机构对内对外统一发布信息,严禁以个人名义发布HSE事故相关的信息。

6.6.2 所有事故均须由事故管理责任方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安全例会及项目协调例会上进行通报。

7.记录

HSE事故台帐;

HSE事故快报;

HSE事故处理报告单。

8.附录

附录1 《HSE事故快报》

附录2 《HSE事故处理报告单》

HSE事故快报

注:1、事故发生后8小时将事故快报上报安全健康环保部。

2、医院诊断证明作为附件与事故快报同时上报。

HSE事故处理报告单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事故,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处罚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事故是指发生的造成停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相关术语及事故分类 2.1 相关术语解释 2.1.1 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1.2 生产事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化学危险品泄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2.1.3 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建(构)筑物损坏,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2.1.4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烧毁的事故;

2.1.5 交通事故:企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及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2.1.6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2.2 事故伤害程度分类: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 2.2.1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2.2 重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2.2.3 死亡:指发生交通、火灾、生产及生产有关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包括当时死亡和伤后当月死亡)。 2.3 事故等级划分 2.3.1 一般事故(下列之一): a:一次重伤1至2人(含2人); b:一次轻伤3至10人(含10人); c: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d:一次漏油0.2至10吨(含10吨); e:一次泄漏化学危险品10吨以下(含10吨)。 2.3.2 重大事故(下列之一): a:一次死亡1至2人;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陕西明珠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行政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负责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陕西明珠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总部。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办公室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七条:办公室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

准确。 第八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条:公司办公室安装防盗装置,门禁系统。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第十二条:会议室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保持设施设备的齐全。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四条公司印鉴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开存放,盖章人员须填写明细表。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办公区域应根据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十七条: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八条: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三、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和分管安全的管理部经理,一般 第 2 页共 6 页

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第 3 页共 6 页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一、事故分类与管理 1?事故按性质分类可分为生产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伤亡事故。 ⑴生产事故,指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流程、岗位操 作法、误操作或控制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 ⑵设备事故,指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输 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损失或流产的事故。 ⑶质量事故,指生产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和企业规定的有关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出现原料、中间体、成品使用差错以及混淆、混药、异物混入或变质等问题,使该物料不符合既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物料损失或整批退货的事故。 ⑷交通事故,指在企业生产活动区域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 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⑸火灾事故,指发生着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⑹爆炸事故,指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 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⑺环保事故,指发生生产或“三废”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周围职工、居民和行人受到危害或影响周围农业生产的事故。 ⑻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包括在厂内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2.生产事故、爆炸事故和伤亡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管理;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由安全生产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管理;火灾事故由防火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按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查、统计和存档。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与救护 1.公司、车间、班组及危险岗位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防范。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进行抢救,妥善处理,切忌盲目涉险,以防事故的蔓延扩大。 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企业领导要直接指挥,各相关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疏散、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 3.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请就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公司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厂区、库区安全,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内部各分、子公司危险品生产区、库区,以及内部安全距离外存在行政办公、辅助生产、生活等区域的场所。 2.区域划分规定 2.1集团内部各分、子公司,危险品生产区、库区,应按照生产经营性质及场所区域分布实际情况,实施分区管理,划分如下区域: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库区、行政办公区、辅助生产区、生活区。 2.2实际划分的生产、行政办公等区域应采用醒目、清晰的分区提示标志牌或标线,加以区分。 2.3同一场所区域内,如存在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危险品生产区内存在工业炸药类和起爆器材类生产区,工业炸药类和起爆器材类生产线内部不同品种生产线,也应采用醒目、清晰的分区提示标志牌或标线,加以区分。 2.4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必须设置有效隔离及门卫,工业炸药类生产区与起爆器材类生产区必须设置有效隔离及门卫,设置明确的警示告知标牌。 3.区域管理责任 区域安全管理,由各分、子公司划分的不同区域所属单位第一负责人或指定的负责人全面负责。

4.人员出入管理 4.1各分、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检查制度,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危险品1.1级生产区安装门禁系统,严格实施门禁管理。 4.2进入生产区、试验(销毁)区和总仓库区的人员,实施烟火、手机管控,严禁带入;必须穿戴合格工作服(纯棉质或防静电衣、帽、鞋,雷管区域必须穿防静电鞋),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4.3进入生产区、试验(销毁)区和总仓库区的非本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协作维修人员,必须接受门禁管理,同时佩戴胸卡(上岗证)。 4.4进入危险区域的外来检查参观人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安全告知,配备专用的证牌和衣、帽、鞋,由专人引导和陪同。 4.5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安全告知,明确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领取临时通行证,办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4.6外单位人员进入其他办公区域,门卫应详细了解来访人员姓名、单位、事由及被访人姓名,办理相关预约核实、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4.7同一生产区存在工业炸药类和起爆器材类生产线时,不同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有明显颜色区别的工作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胸卡证牌与其他人员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4.8严格考勤制度,严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严禁擅自脱岗、串岗,上下班或因事外出时,应遵守相关考勤和请假审核规定。 5.车辆出入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一般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二条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 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三条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环保科和分管安全的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编号:SM-ZD-18154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本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和**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规定、制度的要求制定。 第二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工作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设备二类障碍及设备异常等与生产事故调查有关的不安全事件认定标准或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有关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及奖惩实施细则。第五条本规定相关用语及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日通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行政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负责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日通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办公区域内各类设施安装、摆放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规定,需同时满足日常办公及消防安全的要求, 协调物业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烟感探头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

确。 第八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对司内员工进行高层楼宇消防逃生及紧急处置方案培训。 第三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条:公司办公区域内安装门禁系统,定期协调物业,确保办公区域内摄像监控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公司各独立部室大门钥匙分别由部门及总裁办保管,其中个人所持钥匙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总裁办,总裁办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换锁或重新配制;同时总裁办对所有钥匙进行备案并封存,如遇突发情况领取使用,需经得部门负责人及总裁办主任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司外人员禁止独自进入办公区域,如因工作需要,需由相关业务对接人陪同办理事宜。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第十四条公司印鉴、证照等物品由总裁办专人负责,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开存放,盖章人员须填写用章申请表。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每日停放于地库后,检查关窗锁门,车内不存放贵重物品。

65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六十五、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严格事故事件管理,掌握事故事件发生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2. 适用范围以及事故事件的定义 公司内各类事故事件。 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 事件: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可能造成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但是未发生事故。 3. 职责 3.1 综合部负责交通事故事件的处理。 3.2 生产部、安全部负责工艺事故事件、设备事故事件、生产事故事件、工伤、起火爆炸事故、治安事件、破坏事故事件的处理,并负责其它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3.3 购销部负责原料、产品、设备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事件。 3.4 各责任部门的事故处理报告必须在三天内交安环部备案。 4. 各类事故的界定 4.1 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事件。 4.2 凡属有意制造的破坏给企业生产、财产、人员造成损失或损伤的为破坏事故事件。 4.3 企业职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为工伤事故。 4.4 各种原因造成的着火、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着火爆炸事故事件。

4.5 因操作原因使正常的生产操作条件受到破坏;违反操作规程、工艺指标超标造成减产;生产过程的原料、辅料及中间产品发生跑、冒、滴、漏,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均属于工艺事故。 4.6 因使用、维护、操作不当而使设备受到损坏或损伤的情况属设备事故事件。 4.7 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4.8 伤亡事故中轻伤、重伤、死亡和多人中毒事故的,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9 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休工天数。 5. 事故的抢修与救护 5.1 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 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直接指挥安全、设备、生产、保卫部门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的指挥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所有参加抢救人员,都要服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事故管理制度与追究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116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事故管理制度与追究制 度正式样本

事故管理制度与追究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节事故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为了及时了解和分析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明确事故管理程序及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事故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并造成生产中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险肇事件。 三、安全环保部是所有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是事故管理第一责任人。 四、按事故性质可将事故分为: (一)责任事故:指违反自然规律、法令、法

规、条件、规程等不良行为造成的事故。 (二)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三)蓄意破坏事故:个人主观行为造成的事故。 五、按事故内容可将事故分为: (一)火灾事故:所有企业内部发生的与企业相关的着火事故。 (二)爆炸事故:企业生产过程中生的意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三)交通事故:企业车辆及与企业人员有责任关系的车辆在行车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物资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设备事故: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包括附件)、管道、电线、建(构)筑物设施以及仪器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WHPU/M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发布审批表 编号:PU/R01-142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我的区域安全我负责”的安全理念,全面推行区域安全责任制,明确区域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推荐万华的非控股公司参照使用本制度。 3.定义 区域主管:是指各单位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厂长)、经理、主管(主任)、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等。 区域:是一个普遍意义上的责任范围描述,可以是一个公司、部门、工序、装置、建筑单元等。 安全设施: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如洗眼器、喷淋、监测仪、救防护器材等。 4.区域划分 4.1.各公司总经理应组织人员对本公司区域进行划分,做到: 任何区域都有人负责; 区域范围必须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并绘制平面布置图,每个区域之间做到不留真空; 公司组织机构或区域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划分; 4.2.区域划分后必须组织各区域人员逐级培训,保证每位员工清楚各自的责任 区域。 5.区域安全职责 5.1.区域主管是本区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5.2.区域主管应在公司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各区域特点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5.3.区域人员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的HSE管理制度。 5.4.区域主管应对本区域的所有人员、设施、活动的安全负责。 5.5.区域主管应明确区域的个人防护用品要求,确保所有进入区域的人员满足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doc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1 目录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工伤事故台帐 3、工程及事故情况月报表 4、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报表 5、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目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011年2月15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4h

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当地主管部门。 3.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 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 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预 防管理。 2 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70号)

2.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2.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 3 职责 3.1总经理协助事故调查组工亡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事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 3.3生产部 3.3.1负责组织轻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3.2协助组织工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3.3负责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和处理。 3.4工会

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374-27 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二)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将检查、消除情况记录存档; (三)确保该场所实际容纳人数不超过设计的最大容量; (四)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前款规定的公共场所包括影剧院、歌舞厅、文化宫、网吧、体育场馆、图书馆等文体娱乐场所和旅游

景区;宾馆、酒楼、商场等商业经营场所;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场所;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对公众开放、人员聚集的场所。 在公园、旅游景区、广场、公共道路、体育场馆、会场、展览馆等场所,举办下列单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一千人以上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举行,公安机关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一)体育比赛、民间竞技等体育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产品展览、商品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民间传统活动; (五)庆祝、庆典、人才招聘会等活动; (六)名人签名等宣传活动; (七)现场开奖的彩票发行活动; (八)其他大型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日常业务

区域管理制度

股份六公司区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意识,落实各项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明确各部门、站队和个人的管理区域及各方面管理责任,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负责管辖的区域内的安全、质量、服务、环保、综治、形象管理等各方面管理工作。 3 管理区域划分 管理区域划分按“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1 各部门负责其办公室(区)的室内外及周边。 3.2 生产业务部负责公司码头、库场、库房、道路、铁路道线及其周边。 3.3 机具作业部负责维修车间、仓库、工属具发放站及其周边。 3.4 劳务六部负责其人员作业区域。 3.5 安环部负责公司全范围监督管理,负责铁路道口及其周边。 3.6 技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设备、设施监督管理。 3.7 与其它单位接壤、暂时划分不清以及公司范围内其它区域由安环部

负责。 4、管理内容及管理责任划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安全用电、用水、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室内外和周边环境卫生、形象及综治管理。 4.1 安环部管理区域管理内容及责任 4.1.1 安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码头、库场、库房、道线装卸生产安全、质量和服务的监督管理,依据集团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和指导装卸生产作业、查处违章违纪、排查和整改隐患,进行人、机、物、法、环的全面安全管理。 4.1.2 安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完善交通、消防设施,进行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和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隐患。 4.1.3 安环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进行现场检查和环境问题整改。 4.1.4 安环部负责公司五个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 4.1.5 安环部对公司范围内的一切生产安全、质量、机损、海损、环保、交通、火灾等事故负管理责任,并对铁路道口安全负责。 4.2 生产业务部责任区域管理内容及责任 4.2.1 生产业务部负责其组织的船舶、库场、库房、火车装卸作业的安全、质量和服务的管理,严格按集团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组织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实施全面管理。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规 定,科学、客观、全面地调查分析事故,有效预防和处理 各类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各类安全事 故的处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75号 令。 4 职责

4.1 工程项目管理部 4.1.1 配合业主、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对重伤以上人身、重大机械设备、火灾、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1.2 参与BT建设项目发生的人身轻伤及其它一般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 4.1.3 负责本工程各类事故的统计,按规定上报业主及主管上级。 4.2 BT承包单位 4.2.1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按规定接受事故调查处理。 4.2.2 按规定报送事故调查报告,月、年度各类事故报表。 4.2.3 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职业病健康伤害、工伤、意外伤害保险与理赔的管理。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52394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定动火区域动火作业。 3.内容 3.1动火类别 3.1.1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拆除设备的部件、管线修补工作。 3.1.3自给设施的制作、维修。 3.2固定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 3.2.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3.2.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15米。

3.2.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2.4正常生产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可能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此时固定动火区内严禁动火。 3.2.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3.2.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3.3禁火区 除规定固定动火区外其他地点 3.4动火原则 3.4.1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3.4.2在固定动火区域内可动火可不动火的维修任务,不得随意在固定动火区随意动火。 3.4.3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现场配置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有效使用。 3.4.4动火周围的下水井、阀门井、地沟等清除易燃物后,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报告、处置、调查处理与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回顾,明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主体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强化生产安全事件事故警示教育,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总局令第21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GB/6443-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国务院令【2003】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目的: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报告、处置、调查处理与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回顾,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事件)主体责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对矿山及所属工程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已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适用范围:项目部各矿属单位和各工程公司(队)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 3、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定义 3.1、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故,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称为事件。 3.2、事故:可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称为事故。 3.3、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件,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生活活动中断。 3.4、一般(小)事故:指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小的其他事故(含未遂事故:指没有造成实际上的伤害后果、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事故)。 3.5、设备事故凡正式投入生产运行的设备(含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各类管道等),在生产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造成设备损坏,设备不能运行着,或由于单位设备原因直接造成动力中断,造成生产突然中断者,皆称为设备事故。 3.6、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 ; ; ; ; 3.7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3.8重伤事故:指只有重伤的事故。 3.9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有死亡人的事故。 注: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 ·死亡,其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死亡年龄计算出来的。 ,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事故事件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设备事故得到及时、正确处理,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安规》、现场运行规程以及新疆巴州新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哈尔莫墩电厂(以下简称电厂)有关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章事故处理工作规定 第三条上班时间接到通知后应在2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下班时间接到通知应在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 第四条事故处理时,当班值长是事故处理的总指挥,应迅速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无故推委、拖延事故处理。 第五条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有专人对事故特征、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处理命令及执行情况作书面的原始记录。 第六条事故处理操作人员应对当班值长的命令进行复诵,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防止误操作,有规定需紧急处理者或可单人操作者除外。 第七条事故发生后,当班值长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各值班调度报告情况,遇紧急情况可按现场规程先行处理,事后再报告。 第八条在事故处理现场的各级领导对事故处理步骤的正确性进行监督,必要时给予相应的指示,甚至直接指挥处理。 第九条事故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有权拒绝接听与事故处理无关的电话,除经批准可以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外,值班人员有权将无关人员逐出事故处理现场。第十条事故处理时,若系统电话中断一时无法联系时,当班值长应立即通过电信程控电话或其它方式汇报调度、有关领导等,并通知通讯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尽快恢复正常。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完毕,设备恢复正常后,值班人员应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并填写好有关技术台帐和操作记录。 第十二条事故处理完后,发电运行主任应及时组织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吸

取经验教训,并向安监专责写出书面事件报告,材料必须详细、真实,便于分析。第十三条大型事故处理,当班值长应通知各部门负责人,要求全员参与,密切配合,发电运行主任全面组织指挥。 第三章奖惩考核 第十四条不严格履行本制度,导致事故处理不及时或扩大化,按照《运行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后果严重的,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厂《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处罚。 第四章反馈 第十五条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一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订一次。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电厂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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