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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细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细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细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

理暂行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江府办[2014]5号

【发布部门】江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1.28

【实施日期】2014.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细则的通知

(江府办〔2014〕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8日

江门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细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驻江门机构(列入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范围的单位)在江门市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统一管理。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驻各市、区机构(列入各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范围的单位)在各市、区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各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目录》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目录》管理机构),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清理、规范实施、动态管理、编码以及《目录》的编制、更新、信息共享、考核评估等工作,并经市人民政府授权公布《目录》;负责《目录》所列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以下简称实施机关)的职责审查工作,并结合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提出调整意见。

市法制局负责《目录》所列行政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目录》所列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情况的行政监察工作。

第四条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明确如下审批事项要素和内容:(一)事项名称。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是对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表述进行高度概括和明确审批形式的一种规范性称呼。行政审批事

项的名称应包含名称表述内容和审批形式两个方面的内容。事项名称所表述的内容和范围要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的含义相一致,或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确定;审批形式应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所对应的审批权限、类型和具体方式予以区分,如许可、初审、审核或核准等。已列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以市政府审定核准后的事项名称为准。

(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 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6]9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11.06 【实施日期】2006.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91号) 各处(局):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日常工作规则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的质量与水平,确保办公室、研究室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协调运行,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一日行为规则 1.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各处(局)长对所属人员每日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办公室、研究室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处(局)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保持洁净有序的工作环境。每日提前15分钟到达,打扫室内卫生,整理物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每逢节假日前应自觉组织卫生清扫;办公室内不乱堆杂物,办公桌上物品放置整齐;每月25号为办公室、研究室卫生检查日。 3.保持端庄整洁的仪表仪容。平时应注意个人着装,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行为得体;在公共场所和会议室内禁止吸烟,办公区内不得吸游烟,不得乱扔烟头和杂物。 4.坚持礼貌待客的文明习惯。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接待基层来办人员,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使用规范的文明礼貌用语。 5.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制度。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内容的活动,因公外出应坚持请销假制度;会议期间遵守会议纪律,并主动关闭手机或放在振动位置;严格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公示承诺制度、办事办文时限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 6.切实加强公共财物的管理。非专业驾驶人员,不得擅自驾驶办公室、研究室的公用车辆,因公需派遣和使用公车的,应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统一派车,并确保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做好节能防火和安全保密保卫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脑和各种电器的电源,关好窗、锁好门。 二、公文处理规则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2019年度述职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2019年度述职报告 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重新修改完善了《xx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并以屏政办发〔xx〕25号文件予以印发。该《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从21个方面对办公室全面的工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形成了工作联动和层层负责机制,主任、副主任、科长及科室人员在工作中发挥了望远镜、放大镜和显微镜的作用。比如,在文秘工作上,制定了《xx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规程》,对收文和发文各个环节进行程序化规定,避免了公文旅行,确保了公文快速有序传递。对公文审批也进行了改革,取消了《审批文件处理卡》,直接在文件、材料首页批注送呈和批示意见,既加快了公文传阅速度,也表明了批办态度,同时还增加了文件审批透明度。又如,在督办工作上,完善了督办工作责任制,实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挂牌上岗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挂牌上岗翻牌,对未经请假擅自离岗外出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有效约束。对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进行归口立项,并以《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事项通知》的形式限期落实。再如,在信息工作上,新创办了《xx政情》和《xx因特文萃》两个信息刊物,一些文章被《xx信息》所采用。今年10月1日,县政府网站正式开通,尽管还存在一些待完善的内容,但毕竟迈出了利用信息化手段来加强政府管理的第一步。目前,正抓紧拟定《关于进一步抓好信息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的开展。由于加强了制度建设,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两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共制发了政府文件152件,政府批复47件,政府上报请示

件286件,政府办公室文件176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5件,政协委员提案101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其中维持原行政行为5件,自行撤销2件,未结案2件。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根据省、州要求,组织清理了1980年以来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共85件,其中废止38件,清理结果未与WTO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相抵触。今年现已制作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件。 切实抓好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办公室管人、管车、管事务,管得很多,也管得很宽,这是由于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两年来,行政后勤管理工作主要突出几个方面。在接待管理上,坚持办公室统筹安排、部门对口接待的原则,并实行接待报告制度。凡因某方面工作关系发生的接待,一般由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负责;凡有重要接待活动,主动与县委办协商提出接待方案报有关领导审批;凡办公室对口接待活动,一般由分管的副主任负责落实,并安排有关领导陪同。在车辆管理上,重点抓了对小车燃料的控制,凡车辆派出加油,均根据行程开具加油单,车辆途中加油发票须经乘车领导签名证实后方可报销。在水电管理上,坚持总表、分表、户表三级计量,用户分担损耗的办法,对政府两幢职工住宅楼电度表进行了更新改造,既减轻了抄表的工作量,也减轻了经费压力。 机关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工作条件明显改善为适应形势和工作运转的需要,坚持把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文印设备上,添置了一体机、复印机、电脑等设备,提高了公文印制质量和效率;在政府办公条件上,装修了政府办公大楼,改变了过去政府办公地点狭窄拥挤、两人合并办公相互影响的状况;在解决乡镇领导和政府机关部分干部职工的住房后顾之忧问题上,县政府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为了规范办文程序,明确办文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文质量,促进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若干意见。 一、收文程序 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承办、催办等。 (一)签收:凡送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统一由秘书处负责签收。 (二)登记:秘书处签收后,根据来文内容分为办理件与传阅件进行登记,并输入电子办文系统。 (三)分发:对各类来文,由秘书处及时送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并根据拟办意见分送专业处室办理或呈送有关领导阅批。 (四)承办:凡送专业处室办理的文件,由专业处室先提出承办意见,然后送有关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继续办理。各专业处室应及时将承办意见和领导批示内容输入电子办文系统。 (五)催办:秘书处分送专业处室的文件,由秘书处负责催办;专业处室送有关领导阅批的文件由专业处室负责催办。各专业处室办毕后,应注明办理结果,纸质文件及时退回秘书处归档。 二、收文基本要求 (一)凡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统一由秘书处签收,除领导同志交办的外,一般不直接送领导同志个人;市政府领导不直接受理不按程序报送的公文。

(二)凡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须要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秘书处填写“公文处理单”后,送办公室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 2.属市政府工作部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文件,秘书处填写“公文转办单”后,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批转有关部门办理,并告知来文单位直接与承办部门联系; 3.对不符合收文规定的,应退回来文单位,并注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公文办理的时限。秘书处收文登记、分发,应当日完成;各专业处室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承办意见,送分管领导阅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口头或电话回复办理情况。各专业处室应每周清理一次公文,防止积压、延误。 三、发文程序 包括拟稿、核稿、核对、签发、复核、缮印、发送、归档等。 (一)拟稿:凡需要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处室拟稿,或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代拟稿。 (二)核稿:文稿由专业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秘书处核稿。如属行政规范性文件,由秘书处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三)核对:秘书处核稿后,文稿送专业处室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送领导审签。 (四)签发:文稿由专业处室送有关领导签发。以市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经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或市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审阅后,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的通 知 【法规类别】11805 【发文字号】渝委办发[2010]18号 【发布部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01 【实施日期】2010.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 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的通知 (渝委办发〔2010〕18号)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 《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1日 重庆市实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 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问责情形、方式及适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一)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6个月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6个月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第六条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或者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及市委、市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渝委发〔1998〕40号)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七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处理,处理程序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1?6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 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我市被确定为首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为推进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和《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常州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

验区建设方案》,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现就我市建设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对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一核八园”建设,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发展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终身发展能力,为常州“四城建设”、“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供更坚实的基础性、保障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形成高、中等职教配套衔接、一体化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及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创建10所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为标志的一流职业学校,建立对接地方产业发展的学校布局、专业结构和教学体系,全面达成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标准,为常州建设中国职教名城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实现我市创建任务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八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职教发展方式

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犍府办函〔2009〕57号 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许可证的通知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许可证的通知》(乐府办函〔2009〕1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事宜请联系县发改局交通能源股(电话:4220136)。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乐府办函〔2009〕137号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办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许可证 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乐电公司:近年来,由于建设工程违章施工导致电力设施损毁、电力供应中断的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令第 239 号)、《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通知》(国能局电力〔2009〕13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精神,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保护电力设施,保障供电安全,现将我市境内办理《乐山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许可证》的作业范围 根据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 3 章第 17 条和《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从 2009 年 10 月1 日起,单位或个人在我市境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以下作业施工或活动的(不含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内部正常运行维护、

检修电力设施作业施工),必须依法办理《许可证》。 (一)在 10-35 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5 米,在 110-220 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 8 米,在 50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 10 米的范围之内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等作业; (二)在架空电力线路杆塔上同杆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电视线、安装广播喇叭或悬挂广告牌等作业; (三)在距电力设施周围五百米范围内(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 (四)物体距导线小于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及超过 4 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的运输作业; (五)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作 业; (六)修建建筑物、构筑物过程中需临时占用电力设施保护区作业;在专用电力电缆沟内埋设其他管道作业; (七)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及发电设施附属的输水、输油、输煤、供热、送气管道保护区内取土,使用机械掘土、堆放杂物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等作业; (八)其他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 二、办理《许可证》的工作程序 (一)管辖职责划分。

江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一、单位基本情况 江门市信息产业局是主管全市信息产业(含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无线电业、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办公室、产业管理和科技科、信息化推进科、无线电与通信管理科等4个职能科室,下辖信息中心及无线电监测站2个事业单位。 二、信息化建设内容 江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以呼叫中心结合门户网站和业务流程整合,创新了电子政务应用模式,将传统的电话服务和互联网技术、CTI(计算机电话集成)技术、数据挖掘和统计分析、网站信息管理及协同办公工作流程技术等先进技术结合在一起,建立了统一的面向公众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平”,实现“一站式”服务。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任何一种方式接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就可以对城建、教育、环保、卫生等问题进行咨询、建议和投诉。服务热线每天可处理四千多条信息,同时支持多达上万人次的网上访问,从2003年7月1日开通以来,服务热线共收到各类接入事项70.3万个,其中被各业务部门受理的有效事项有15,910个,投诉事项办结率及市民对事项处理满意度均在95%以上,处理了数以万计的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一些难点问题也据此得到了妥善处理,成为一条畅通无阻、反映群众心声的“绿色通道”。 三、信息化应用的效果 “12345”政府服务热线项目的实施,丰富了江门市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不但从技术层面提高了政府为民、便民、利民能力和手段,拉近政府与企业、市民之间的距离,解决政府与企业、市民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矛盾摩擦,更有效地提供了政府公共服务,实现了政府资源共享,而且从体制上促进了政府加快体制创新,打造了民本政府,提高了执政能力。 (一)促进了政务公开。政府服务热线将受理的投诉事项全部上网公开,哪个部门受理、处理结果如何在网上一清二楚,群众和政府主管部门随时在网上监督办事流程,消除了信息不对称,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在政府服务热线建设过程中,一位政府部门领导深有感触地说:“以前老百姓没有枪,就算有枪也不知道往哪里打,现在“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不仅把枪交给了老百姓,而且把靶子挂在我们的胸前,告诉群众怎么打。”服务热线每天自动统计并滚动式公布最近30天市民关注的热点事项,以前长期存在的城市噪音、乱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政办〔2012〕137 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企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促进温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及《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源头制造优势,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强化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引进,推动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建设,加快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建设,促进温州电子商务产业可持续繁荣发展,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立健全我市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努力打造电子商务“1234”工程(即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总部楼宇,创建两个电子商务产业园,搭建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服务平台、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等三种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网络、信用、物流、宣传推广等四大配套体系),初步形成温州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与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到2015年,力争培育传统制造业电子商务行业联盟公共服务平台10 个,传统行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100 家,独立运营电子商务平台企业10 家,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示范企业50 家,专业行业门户网站10 个,温州制造的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全市批零业销售额的比重逐年提高,企业和市民电子商务应用率分别达到70%和90%以上,把温州打造成为“长三角”电子商务重要城市和“海西区”电子商务核心城市,并努力创建成为全国轻工类网批电子商务城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二、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1.加快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总部楼宇。结合我市城市综合体建设及“退二进三” 、“优二兴三”等有关政策,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楼宇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商务区(开发区)或条件成熟的区域新建,或利用闲置厂房、写字楼改造一批功能完善、产业特点鲜明的电子商务楼宇,采取降低入驻门槛甚至免费入驻的方式,并实行循环淘汰制度,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更好地发挥孵化功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功能区管委会) 2.规划创建两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在条件成熟的开发区(商贸区)和高新技术园区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网络文化创意、网络学校、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园区。推动实体交易与网上交易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责任单位:鹿城区政府、瓯海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5]97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27 【实施日期】2005.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5〕9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矛盾较为突出。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充实到基层消防单位,有利于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加强地方消防力量,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增加资金投入,充实消防力量,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为创建“平安常州”、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关于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缓解常州市现役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根据省政府苏政办发〔2005〕25号文和常州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制定征招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实施方案: 一、征招对象及要求 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符合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条件,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的男性青年,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优先录用。 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公开向社会征招,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协议期满服务关系即行终止。因工作突出,经本人申请和劳动、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二、征招时间及步骤 自2005年起分3年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在每年5月底之前,由市消防支队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向社会公告征招条件、人数和报名等有关事项及要求;6月份公开招聘并办理相关手续;7至9月份,进行统一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分配到消防部队基层一线,参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方案(20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总 体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本建设 【发文字号】江府办[2015]39号 【发布部门】江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31 【实施日期】2015.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方案(2015-2017年)的通 知 (江府办〔2015〕3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方案(2015-201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江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方案 (2015-201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进一步加强全市信息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实现共建共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建设“江门信息大道”,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珠西发展战略以及我市“东提西进、同城共融”发展战略的工作部署,加强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协同并进,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跨越式发展。不断增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抢占发展制高点,加快推动“珠西数谷”建设,为我市打造“三门”(开放之门、方便之门、辐射之门)、建设“三心”(经济中心、城市中心、创新中心)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注重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加强统筹规划与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基础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商的主体作用,调动全社会资源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光纤网络、移动通信基站、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WLAN)等建设重点,推动业务创新,提升江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水平。 三、总体目标 到2017年底,完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5亿元,全市新增光纤接入用户达到21万户,光纤入户率提升至80%,光纤入户(住户)业务的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城市用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2011年6月版本

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对部分副市长分工作出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分工通知如下: 赵一德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监察、审计等工作。分管财政局、地税局、监察局、审计局。联系国税局。 彭佳学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公安、安全、司法、水利、防汛抗旱、统计、法制、信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金融、人民武装、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区规划与布局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发改委(物价局、重点办、服务业发展局)、公安局、司法局、水利局(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统计局、法制办、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委办、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防汛办、金融办、流动人口管理办、瓯飞开发建设管委会。联系温州军分区、驻温部队、国家安全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金融机构。 孟建新负责工业、内外贸易、信息产业、民族宗教、环境保护、外事、侨务、对台事务、国内经济合作、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管理、瓯江口新区开发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信委、民宗局、商务局、环保局(温瑞塘河管委会)、外办、侨办、经合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瓯江口新区管委会、贸促会、现代集团、工投集团。联系工商局、台办、海关、检验检疫局、无线电管理局、电信分公司、移

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侨联、香港雁荡有限公司。 徐育斐负责政府办公室、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高新技术产业、打私与海防口岸、信用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府办(应急办)、科技局、人力社保局、各驻外办事(联络)处、高新区管委会、工科院。联系科协、邮政局、明矾石研究所。 周少政负责民政、移民、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工作,协助联系发改、经贸和政策研究工作。分管民政局(移民办),联系质监局、残联、关工委、老龄委、慈善总会。 章方璋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住房保障、城市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住建委(房管局、园林局、工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管与执法局、人防办(民防局)、生态园管委会(高教园区管委会)、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管委会、城投集团、公用集团、温州建设集团。联系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仇杨均负责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教育局、文广新局(文物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督导室。联系档案局、文明办(创建办)、大中专院校、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 陈浩负责交通、旅游、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电力建设、企业改革、铁路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交通运输局(港航局)、旅游局、安监局、国资委、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公路处、运管处、国投集团、交运集团、交投集团、温州机场集团、温州港集团、铁投集团。联系海事局、电力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航标处、船级社办事处、温州火车站、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公司、温州电厂、渔械公司、海运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10]56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5.04 【实施日期】2010.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5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五月四日常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三)增加组织和管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职责。 (四)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责。 (五)增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六)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定草案;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军供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掌握和报告灾情,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 一、县政府办的主要职责 (一)承办省、州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和县政府向省、州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交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和反馈工作。 (二)负责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签收、送阅、转报和批复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联络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简报等的起草、送审、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保管、清退、销毁等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执行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的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为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报告提供文稿或资料。 (七)协调各部门工作,对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搞好专题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九)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 (十)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裁决案件的具体审理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二)做好中央、省、州部门重要领导同志和其他县市政府领导同志及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并负责县政府领导出访联络等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财务工作及房产、车辆、水、电、环卫等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对县政府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外事及侨务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的外事工作和侨务工作。 (十六)加强与上级的联系,收集信息,发挥好窗口和桥梁作用。 (十七)负责县政府办的人事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十八)负责县政府机关的值班、安全保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九)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务。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 评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江府办函[2016]104号 【发布部门】江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5.31 【实施日期】2016.05.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6〕10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江门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 见》(中办发〔2016〕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73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6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按照《江门市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江府办函〔2016〕3号)要求,现就我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 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运维保障水平,引导各市(区)、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评估机制,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共77个(附件1)。分四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三区四市政府门户网站(共7个)。 第二类: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多的市直单位网站(共36个)。 第三类:不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少的市直单位网站(共12个)。 第四类:市直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及其他有关网站(共22个)。 三、考评内容 (一)健康情况。通过日常监测的方式,主要考评网站的可用情况、信息更新情况、刊登商业广告情况以及监测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济南市人民政府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文件 济政发…2007?23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根据《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济政发…2006?10号),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大力发展软件产业,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软件产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与国内先进城市的差距还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软件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缺乏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嵌入式软件规模提升缓慢;产业外向度不高,多元化投

融资体系尚未建立健全;软件人才队伍结构尚待进一步优化,高层次、高技能和复合型人才短缺等。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软件产业的认识,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紧紧抓住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CIIIC)、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和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建设的机遇,把加快发展软件产业作为发展省会经济的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全面提升我市软件产业在全国乃至亚洲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将软件产业作为增强济南未来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产业,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人才为根本,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不断优化软件产业发展环境,积极开拓国际国内两大市场,着力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大力推进软件产业基地建设,继续加大软件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持续拓宽软件应用领域,实现济南软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软件产业年销售收入力争达到360亿元,服务外包突破5亿美元。服务外包企业从业人员达6万人。规模以上软件企业500家,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企业5家,过亿元企业30家,6家企业通过CMMI5级认证。济南软件产业整体规模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位居前列,“济南软件城”建设初具规模。 (三)发展重点。围绕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CIIIC)建设,立足企业自主创新和做大做强,重点发展行业应用软件、中间件、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信息安全、动漫游戏、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七大领域,着力实施“3316”工程。到2010年,力争打造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3]31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3.03 【实施日期】2003.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和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31号) 各处室: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关于加强调查研究的暂行规定》已经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执行。 二○○三年三月三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确保完成信息工作目标任务,更好地为市领导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处、计划政法处、经济贸易处、财税金融处、科教文卫处、农村经济处、对外开放处、城建城管处、督查处,研究室综合研究处、发展研究处、政策研究处,市新闻出版局全体公务员。办公室的秘书处、组织人事处也要积极报送信息。 二、考评办法 以处为单位,采取采用指标和计分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采用指标:每人每年被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采用信息2条以上,采用综合调研信息1条以上。此为必保指标,全年未完成此项任务视为未完成全年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二)计分办法:凡列入考评的对象,每人全年完成基本得分40分,指标下达到处室。 1、国办或省办约稿的信息每条加10分。 2、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0分。 3、被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简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其中简讯采用每条计5分;被《江苏信息摘报》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专报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被《信息选

江门市用5年打造“智慧城市”

江门市用5年打造“智慧城市” 原标题:江门用5年打造“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建设是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对于致力打造珠西新的经济中心、城市中心、创新中心的江门而言,大数据深度利用,将是一个城市重大的时代转型。 12月15日,江门市政府与世界500强企业——日本电气株式会社在华全资子公司日电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NEC公司”)签订建设智慧城市战略合作备忘录,同时举办了“互联网+江门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展示会”。 根据备忘录,江门市将与NEC公司深入研究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携手共建智慧城市。到2020年,江门全市将基本建成智慧城市云计算数据中心,搭建智慧城市基础网络和安全支撑两大基础平台,政府公共服务普遍实现全流程网络化、共享化应用,基本完成重要区域、重点领域和重要项目的下一代互联网应用建设和改造。 未来的智慧江门,将努力实现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基础设施智能化、网络安全长效化的目标,不难预见,“互联网+”时代大数据的探索将为整个江门的社会管理、政府服务、日常生活甚至商业模式带来巨大的变革。 ●南方日报记者杨兴乐 NEC:江门智慧城市项目合作规模大覆盖广 江门市委书记毛荣楷,副市长蓝华以及NEC总部执行董事、大中华区总代表日下清文,日电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井汪杰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毛荣楷表示,近年来,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城市的建设,一批以提升城市管理、便民服务、产业升级水平为目标的信息化项目陆续建成,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数字城管系统、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等项目建设卓有成效。 会上,中井汪杰进行了精彩的“互联网+,智慧城市的一天”主题演讲,让与会者真切体会到利用ICT技术打造智慧城市对人们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的积极影响。来宾还在展示区参观了以“平安江门”“美丽江门”“宜居江门”为主题的NEC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展示,并亲自体验了NEC世界领先的人脸识别技术、高精度快速读取的指静脉识别仪、便携式DNA快速检测仪、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轻量云POS、NEC零售业一站式服务、互联网+智慧医药健康平台、云计算数字化病理诊断平台、智慧养老运营信息化管理平台等产品及解决方案,加深了对“互联网+”智慧城市的理解。 “江门智慧城市项目是我们与中国相关城市合作中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的项目。”NEC 大中华区总代表日下清文非常期待与江门的合作。在战略合作框架下,NEC公司将在公共安全、节能环保、医疗养老等方面,以灵活的商务模式与江门市开展多项合作,同时与当地运营商、数据中心开展云养老、云POS等相关业务,为“智慧江门、美丽江门、活力江门、宜居江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据悉,目前“智慧江门”总体规划正在积极推进编制中。双方已就项目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讨论,“将会根据总体规划和实施路线,结合NEC技术优势和开发领域,提出具体项目的合作计划。” ■焦点 1.互联网+与NEC合作打造江门智慧城市 与NEC合作,提出一些具体的任务目标,如在出行交通方面,将启动并推进公交车WIFI无线上网设施建设;推广公共交通卡互联互通,到2016年实现“岭南通·五邑通”覆盖全市公交车;基本建成覆盖全市三级以上客运站及农村邮政网站的联网售票服务网络,与主要港口码头实现互售票;广泛应用二维码、微信及公交智能卡等先进信息技术,统一全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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