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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理事会章程

村民理事会章程
村民理事会章程

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成员共同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理事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

第三条理事会的宗旨:以人为本,互帮互助。关怀留守家庭,体现组织温暖,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促使他们时刻心系组织,心系家乡。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

第三条理事会的构成:理事会设3—5名理事,其中设理事会会长1名,会员2—4名。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村党总支提名,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表决产生。其构成为:一是从德高望从,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村民中推举产生;二是从村委会干部中选举推举产生;三是从学校教师中推举产生;四是从村红白理事会主要成员中推举产生;五是从本村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中推举产生。

第五条理事会的任期: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

连任,作期届满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推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特殊情况,理事会成员可申请退出,由村党总支重新提名人选,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补选。

第三章理事会工作职责、

第六条组织农户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模范遵守村民公约。

第七条全面掌握本村所有农户家庭人口、生活条件、致富产业、发展需求等各方面情况,积极向村“两委”反映,为村“两委”采取帮扶措施提供依据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组织开展对五保户、困难户、特困户生产生活上的互帮互助活动。

第九条热心帮助村民办理红白喜事,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宗派势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第十条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组织村民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家庭邻里发生纠纷时,积极主动进行调解,做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第十一条组织农户积极参与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二条搜集致富信息,组织村民学科技、兴产业、活流通、增收入。

第十三条组织理事会成员对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房屋亮化、庭院净化、村

庄绿化。

第十四条协助维护和管理好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协助村“两委”组织农户开展评比争先和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尊重多数村民意见,召开理事会全体理事会成员会议修改完善,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全体村民通报。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单位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的精神和省、市、县关于“严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倡导文明、和谐、节俭,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构建机关新型的团队互助关系,经党委组提议,决定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并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机关红白理事会是由机关公会牵头,有机关出面解决干部职工婚丧事的群众组织。其活动隶属机关管理。 2、红白理事会的宗旨是:贯彻落实机关党组“创建节约型机关文明和谐机关”的决定,落实上级的要求,服务机关干部职工生活中遇到红白大事的困难,体现机关干部职工团结互助精神。理事会对于干部职工的帮助和服务,均为义务服务。事主对理事会及成员不存在支付报酬和好处,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3、红白理事会工作原则是:承办机关干部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婚丧事请,不参与对举办十二岁生日、祝寿、满月、搬家以及升学参军均属于个人小事,出勤其外,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应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不得参加。 二、职责与要求 1、机关红白理事会,设理事长人,副理事长人,

执事若干人。有各推举热心、正直、诚实、乐于助人的一至二人组成。 2、干部职工遇有婚丧大事,应按上级要求填写申报卡,包机关监察室。由监察室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申报批复后,方可出面给与帮助。没有申报皮肤,理事会不接手帮助。 3、干部职工鱼油婚丧大事,应按照节俭的原则,安排接待宾客。一般不发请柬宴请亲戚以外人员,如有外来人员或必需宴请,宴请应控制在150人以内。 4、理事会收到上级的批复卡,应积极负责地为事主作出安排。如有开支,事后应将开支清单交与事主审核,做到账目清楚,可亲可信。 5、理事会属于机关内部的互助组织,而不是哪个人的行为,因此,对于机关每一个干部职工都必须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在服务质量上,不分高低贵贱,远近厚薄。 6、理事会不是吃喝班子,它代表着机关对干部职工的帮助,其成员行为代表者机关的形象,因此,各执事均要严以律己,不得借帮助之名要东西,刁难事主;不得借助帮助之名首先大吃大喝;不得利用帮助之际,胡乱花钱,造成有损理事会的恶劣影响。如出现上述问题,理事会应立即开会研究,撤销其执事资格。 7、理事会应经常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要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干部

新农村理事会制度

垃圾处理村规民约 为了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我村实际,经两委会研究和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定我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 一、农户必须保持院内院外环境整洁无垃圾,确保垃圾分类处理,就地就近处理。 二、做到人畜分离,集中圈养,不得散养,狗必须拴养;死禽死畜要深埋。 三、各农户要做到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排,柴草不乱放。 四、各农户应抓住灾后重建的契机,大力开展“三改,即:改水、改厕、改圈”。 五、各农户应自觉维护院外道路的畅通和水利设施的贯通,不得将垃圾、农药瓶和农田杂草倒入各大、小水渠、公路,对违反规定者给予扣除当年粮食直补的处理。 六、不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不在路道上乱挖排水沟,不得在道路上晒、打农作物,不在路道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 七、每户每月出好一天义务工,主动参与本村的环境卫生整治。 八、严禁焚烧秸秆,村民有义务进行监督举报,对违反规定的农户给予扣除当年粮食直补的处罚。

九、各农户在做到清洁的同时,尽量绿化美化庭院。 十、村、组定期进行卫生评比,并把评比结果在公开栏上公布,被评为“最清洁”的农户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被评为“不清洁”的农户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卫生管理办法 为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倡导文明、卫生、科学的生活方式,结合本村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①农户必须保持庭院地面干净、墙壁整洁、生产生活工具及杂物摆放整齐。 ②每天清扫房前屋后的卫生,清理房前屋后的水沟污泥、垃圾,废弃物必须倒入垃圾池,违者由环境卫生监管人员提出批评。 ③禁止在村内的建筑物、树上涂写、张贴宣传品,不准乱搭乱建;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④禁止道路两旁、公共场所搭设摊档、堆放杂物,在村道上劈柴,以防止公共设施受到损坏。 ⑤禁止放养禽畜,畜禽实行圈养,污染环境的户主将被罚清扫公共卫生两次。 ⑥保护花草,人人有责。严禁采摘路旁的花、草、树木。 ⑦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每月总评一次,对评议较好的农户,授予“文明卫生户”流动红旗,以示鼓励。每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章程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广大村民积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支村两委召开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立本村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由热心公益事业又有一定组织管理和号召力的村民组成,其宗旨是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协调管理、执行规划、履行村规民约、筹集资金,搞好本村新农村建设,达到“农村绿起来、村庄美起来、邻里和起来、农家富起来”的目的。 第三条坚持“民主管理、群众受益”的原则,理事会成员不享有任何特权,入会自愿,出会自由。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及其工作开展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自觉接受镇政府、支村两委的领导。 第五条理事会自2011____年__月__日成立,办公地点设在村务办公楼。 第二章理事 第六条本理事会成员从德高望重、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正派的本村老党员、老干部、退休老工人、退休老教师、老前辈、经济能人和中青年积极分子中推荐,经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5—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第七条理事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理事会会议,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 (三)有权建议召开理事会。 (四)有退回自由权。 第八条理事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理事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理事会决定。 (二)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做好村民工作,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维护群众利益,保护公共财产。 (四)对公共配套设施组织筹款,带头投工投劳。 (五)合理使用筹款,督促施工进度,严格质量监督。 第九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经教育无效者,经理事会多数通过予以取消其理事资格。 (一)不遵守本会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理事会议,不履行义务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三)违反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思悔改的。 (四)不珍惜筹款,胡乱开支的;对工程质量没有监督到位,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取消理事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并有出席理事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 取消理事资格,须结清所有帐务。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十条理事会由理事5-9人组成,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理事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组织召开理事会或村公共设施建设一事一议会议。 (二)制定本村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等。

红白民俗理事会

荷叶镇大坪村红白喜事民俗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促进大坪村村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喜事民俗理事会是由村委会领导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红白喜事民俗理事会章程的宗旨是: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活动中,建立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坚持节俭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坚持依法办事,纠正或制止违法婚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民俗理事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设理事长、常务理事若干人。 第五条“民俗理事会”成员必须是在群众中有威望,有影响,责任心强,并热爱此项工作的党员和群众代表。 第六条“民俗理事会”成员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严以律己,积极负责,秉公办事,不带头参加请吃,违背村民的根本利益。 第七条“民俗理事会”成员要经常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使红白喜事向健康、文明、节俭的方向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理事会任务 第八条红白喜事民俗理事会要积极协助和代为事主操办红白喜事,做好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九条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深入事主做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宣传好人好事,新事新办的典型,宣传厚养薄葬,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条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查看婚姻证件,核实结婚年龄,坚决制止无证结婚、早婚、逼婚、包办买卖婚姻,维护《婚姻法》的尊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群众举办红白喜事,事前自愿向“民俗理事会”报告,“民俗理事会”协助其操办各项事宜,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事务理事会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民事务理事会的性质: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以自然村为单元,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必须符合“代表性、公认性、先进性、稳定性”的要求。 第二条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目的和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调解民间纠纷、维护村庄稳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向上级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管理好集体所有土地和其他财产;协调组织村民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理事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积极向广大村民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认真制定好本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教育、引导、监督农民进行垃圾分类,正确使用“两桶一袋”一窖,收取卫生费,搞好村庄环境卫生。 (四)做好低保户评定、宅基地审批、村庄规划、调解民间纠纷,及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五)积极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的征地、附着物清理、房屋拆迁和安置、施工环境维护;(六)做好被征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款的分配,组织本村的土地调整分配方案。 第三章组织机构的设定 第四条理事会职数根据村庄房(姓)族数设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组成人员除具有“四性”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村支部、村委会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较高威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群众公认;(三)遵纪守法,无违章建房、违规生育,无参与上访、参与黑恶势力; (四)要求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推选产生,并经村“两委”审查同意由党支部批复方可任职。 第七条理事长为理事会第一负责人。 第八条理事长职权: (一)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 (二)主持理事会会议; (三)领导理事开展工作; (四)监督检查理事履职; (五)综合协调处理较为复杂的问题; 第九条:本村集体资产处置、征地款管理、使用及分配、工程发包、户口迁入及村内重大事项经理事会讨论,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第四章理事会的调整、撤换、终止 第十条根据多数村民的意见,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经村“两委”同意,按程序重新推选,新当选的任职后,原理事会职务自然终止。 (一)理事会成员未经村“两委”批准无故外出不能正常工作,应进行调整。 (二)理事会成员如有违反规定建房、违反政策生育、参与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参与黑恶势力,强揽工程,一经查实,应予以撤换。 (三)如需调整或撤换,应按有关程序调整在村支部领导下组织进行,候选人应按本房

村民理事会章程

XX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章程 (2011年X月XX日户代表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提升本村民小组自治能力,决定成立XX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下称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以民主选举形式产生,选举程序分提名候选人、选举产生理事“两个步骤”进行。其中,村民理事会候选人由村“两委”成员和本村民小组的党员、村民代表和杰出乡贤联合提名,由户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或表决通过)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与村“两委”同步换届。 第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村民小组长担任;设副理事长1名,理事9名,由本村有威望、有能力的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村干等村中族老,以及村民代表、复退军人、经济能人、外出乡贤等组成。 第四条理事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按照“民事民办、民事民治”的原则开展工作,主要履行调处邻里矛盾、兴办农村公益、协助村民自治等三项职责。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围绕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职责,每年向村民作出公开履职承诺,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条理事会对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一事一议”,采取“三议三公开”(理事会提议、理事走访商议、户代表开会决议,议案决议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办事结果公布)的方式民主议事。

第七条理事会以户代表会议形式,由村民理事会与群众共同议定村规民约,教育和引导村民共同参与村庄管理。 第八条建立“一比两追三评”(比和谐、追标兵、评先进)互动机制,由理事会牵头组织发动本村村民,评选本村的“优秀理事”、“模范户”和“好乡邻”,并按照“村民理事会自荐、社区理事会推荐、乡民理事会初审、县镇两级审定”的程序,参与全县“十百千万”(“十大明星村”、“十大杰出乡贤”、“百条自强村”、“百名优秀理事”、“千个模范户”、“万名好乡邻”)评选活动。 第九条理事会每年组织户代表会议,以“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等次,对理事履职情况开展评议活动,获评“不满意”超半数者,作自动辞职处理,并由村民重新补选。 第十条设立“公德史册”,把外出乡贤捐资公益、农村好人好事以及每年的评选结果,以大事记形式记载下来,著述村庄历史变迁、能人贤良、慈善之举,并以宣读公德史册、兴建公德堂等形式,在农村倡导“以德为先、以和为贵”的文明新风,引导群众自律自强、互信互助、共建共享。 第十一条以“一事一议”形式解决村民理事会运作经费,确保村民理事会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户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红白理事会章程范本

红白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的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干人。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五条,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坚持新事新办,提倡文明节俭,不准索要彩礼,相互攀比,不准大摆宴席,讲排场,摆阔气,推崇婚事一天办完。婚礼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镇,村抓好本村的殡葬工作。 2、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提倡不雇佣吹鼓手、不泼汤、不放炮。推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3、丧事规模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宜小不宜大,丧葬开支标准最高不得突破3000元。 第四章制度和措施 第六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七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建立村民道德理事会实施方案

共联村建立村民道德理事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按照《关于在全市各地广泛建立村民道德理事会,进一步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宜宣通…2012?13号)文件精神,遵照宜伍乡办发…2012?28号文件,现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背景 1、建立村民道德理事会,是实现村民自治,探索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村民道德理事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社会组织,具有群众自建自管、自愿自主、自娱自乐和自治自理的特点,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探索加强新形势下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它不仅延伸了农村工作的抓手,还能够有效解决过去乡村干部“想管管不好,管了又力不从心”的问题。 2、建立村民道德理事会,是传播文明乡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举措。村民道德理事会通过制订村民道德公约,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

迷信、移风易俗的文明乡风,能够弘扬社会正气,促进村风民风的根本好转,是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举措。通过建立村民道德理事会,探索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3、建立村民道德理事会,是调解基层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的有效途径。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任务最艰巨的部分。伴随改革开放和农村城市化的深入,农村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步显现,不讲信用、不孝敬老人、争吵打斗、封建迷信等农村中的不和谐现象日益突出。村民道德理事会通过开展道德评议活动,能够促使广大农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后进”村民分析问题和原因,指导其改正提高,把一些思想问题和社会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大矛盾化小,小矛盾化了”,为推动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城市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和“十二五”规划的战略部署,引导农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着力解决过去乡村干部“想管管不好,管又力不从心”的问题,充分发

XX农村老年协会各项制度汇编

XX 农村老年协会各项制度汇编 、双月12 日,协会委员和各会员活动小组组长,在老年活动 室进行集中学习。 二、每月25 日,既是各会员活动小组的例会日,又是学习日。 三、每年敬老节,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评选表彰先进,总结全年 工作。 四、学习内容:学习时事政治,学习老年法律法规,学习老龄工作基础 知识、经验和方法,学习文化科技、医疗保健等方面知识,学习上级统一布置 的文件和资料。 老年活动室管理制度 、老年活动室设有“三册五簿”。即:老年人花名册,特困老人 名册、高龄老人名册;好人好事记事簿,调解老年人家庭和村民纠纷 登记簿,协会开展活动登记簿,学习情况登记簿;老有所为登记簿。 二、对协会的规章制度和老年人法规要布置上墙,对室内的娱乐 工具、学习资料、“三册五簿”要妥善管理。 三、活动室由老年协会员轮流值班。每天上午7:30--10:30,下午2:30--5:30 为活动时间。 四、凡老年协会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文体活动,全体老年人应

按时参加。 民主制度 一、民主选举制度。老年协会领导班子在村党(总)支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召集全体老年人召开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二、民主议事制度。老年人协会比较重要的事务,由集体商议决定。 三、民主理财制度。重要支出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实行账目公开。收支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向全体会员公布。会员有权质询。 工作活动制度 、在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下,不断加强老年协 会的自身建设。 二、履行协会基本任务,围绕六个老有”积极开展工作。 三、积极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当好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的参谋助手。 四、落实好学习、民主建设、老年活动室等方面的制度,建立良好工作秩序。 五、每季度向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及时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 六、按时完成乡镇老龄委布置的各项任务。 敬老养老制度 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章程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 事会章程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广大村民积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支村两委召开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经过,成立本村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由热心公益事业又有一定组织管理和号召力的村民组成,其宗旨是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协调管理、执行规划、履行村规民约、筹集资金,搞好本村新农村建设,达到“农村绿起来、村庄美起来、邻里和起来、农家富起来”的目的。 第三条坚持“民主管理、群众受益”的原则,理事会成员不享有任何特权,入会自愿,出会自由。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及其工作开展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自觉接受镇政府、支村两委的领导。 第五条理事会自月日成立,办公地点设在村务办公楼。 第二章理事 第六条本理事会成员从德高望重、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正派的本村老党员、老干部、退休老工人、退休老教师、老前辈、经济能人和中青年积极分子中推荐,经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5—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第七条理事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理事会会议,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 (三)有权建议召开理事会。 (四)有退回自由权。 第八条理事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理事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理事会决定。 (二)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做好村民工作,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维护群众利益,保护公共财产。 (四)对公共配套设施组织筹款,带头投工投劳。 (五)合理使用筹款,督促施工进度,严格质量监督。 第九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经教育无效者,经理事会多数经过予以取消其理事资格。 (一)不遵守本会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理事会议,不履行义务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三)违反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思悔改的。 (四)不珍惜筹款,胡乱开支的;对工程质量没有监督到位,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取消理事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并有出席理事半数以上的票数经过,方能生效。

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增强广大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居民事务理事会是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议事组织。 第三条居民事务理事会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理事会工作必须在社区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有序进行。 (二)坚持依法办事。理事会工作必须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 (三)坚持以人为本。要把服务居民、增进居合法权益作为理事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坚持平等公正。理事会要吸纳民众尤其是利益相关者作为理事会主体,纳入到协商的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实施以及管理的各个环节,平等协商,形成共识。作出的决定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第二章居民事务理事会组成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基本构成为“6+X”(即固定成员+利益相关人员),所有的利益相关方,都可以作为参与的主体,协商的内容不同,参与协商的人员也会有所不同,但主体主要有以下六类:即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有威望的老同志(包括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社会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驻地单位等)、专业人士(提供经济、建筑、法律等专业技术、咨询的人士)。社区在具体操作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参与对象进行微调,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长,群众代表则通过邀请参加、民主推荐以及自愿报名后精心筛选等方式产生,最终形成“6+X”的人员结构。原则上,社区干部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实行结构制,常任理事由居民代表会议在社区“两委”干部,居民代表,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老党员、老同志等,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代表中推选产生,一般由5—7人组成,设理事长1人,其余为成员,任期与居委会一致。非常任理事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总人数原则上为11—15人。理事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支部书记兼任居委会主任的可由专职支部副书记担任。 第六条理事会常设成员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的,应及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补选。

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新栗村委新寨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民理事会的性质: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以自然村为单元,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必须符合“代表性、公认性、先进性、稳定性”的要求。 第二条村民理事会工作目的和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调解民间纠纷、维护村庄稳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向上级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管理好集体所有土地和其他财产;协调组织村民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理事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积极向广大村民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认真制定好本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引导、监督村民进行垃圾堆放,搞好村庄环境卫生。 (四)做好村庄规划、调解民间纠纷,及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五)积极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的征地、附着物清理、房屋拆迁和安置、施工环境维护; (六)做好被征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款的分配,组织本村的土地调整分配方案; 第三章组织机构的设定 第四条理事会职数根据村内各家族人数设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组成人员除具有“四性”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村支部、村委会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较高威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群众公认; (三)要求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推选产生,并经村“两委”审查同意由党支部批复方可任职。 第七条理事长为理事会第一负责人。 第八条理事长职权: (一)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 (二)主持理事会会议; (三)领导理事开展工作; (四)监督检查理事履职;

红白理事会

伙场坬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是以倡导健康文明、祥和向上的社会风气,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健康发展为宗旨的自发性民间组织,它的成立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建设富裕文明的小康社会,有利于树立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整个社会文明健康发展。 第一章红白理事会的组织形式 村红白理事会由会长、成员组成。 第二章红白理事会的工作范围 村红白理事会,针对全村3个小组群众、村企业、私营企业开展工作,领导和监督群众对婚丧嫁娶、升学参军、搬迁开业等具有社会性质的贺礼、庆宴、招待等筹办活动,掌握性质,控制规模,防止无原则操办和大操大办,以维护正常的经济关系和人际关系。 第三章具体工作规规 第一条:允许操办的事务 1、子女结婚。 2、父母、祖父母丧亡以及丧后3年内的一次周年。 第二条:不提倡操办的事务。 1、亲戚的忌日、周年。 2、新房乔迁、企业或店铺开业。坚决制止的事务子女出

生、升学、参军、订婚等。 第三条:凡有事务操办者,除亲属、亲戚以外,一律不准设宴招待。凡有礼结,需以社会形式友好和帮助的礼金一律控制在30元和50元之间,任何人不得突破50元,确有特殊情况愿以重金对当事者予以帮助的,一律不准以礼金形式出现。 第四条:操办事务者,一律报请村红白理事会批准后,方可筹办。 第五条:红白事务通知范围。凡符合规定需筹办红白事宜的群众和村干部,可由会长负责向群众下达通知。 第六条:属第一条、第一款情况的,按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办理;属第一条、第二款的,本着自愿、有礼结的原则,一律不准扩大规模、满天飞贴、人人通知;属第一条第三款的坚决禁止操办(正常的亲戚、朋友小聚、不在此列)。 第四章违者必究 违反第三章中规定的条款,是党员的,提交镇纪检委纪检部门;不是党员的,由理事会予以训诫处分。 由此而引发恶性事件,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伙场坬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制度

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

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党组织和党工作的全社会覆盖,加强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拓宽社会参与渠道,现就在农村建立村民理事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夯实党的农村工作基础、推进村民自治”的目标,以党组织为领导,积极培育、引导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社区服务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村民民主自治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社会服务管理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尊重民意。围绕农村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村历史文化和民俗民风,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指导建立村民理事会,不断完善村民理事会民主议事规则和激励保障等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村务服务、管理中的议事、咨询、协商作用。 2.注重多元,服务群众。村民理事会的成员应注重广泛性和多元化,使村民理事会成为农村公共事务协商议事平台。同时,充分发挥理事会的沟通纽带作用,及时掌握村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服务、管理需求,为村“两委”班子做好

本村的各项工作出谋献策,提升农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3.党建引领,强化功能。积极动员有威望的老党员参与村民理事会,发挥党员在农村社区服务管理当中的骨干作用,加强村党组织对村民理事会的领导,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积极引导热心村民、驻村企业负责人、异地务工人员等不同阶层的居民通过村民理事会,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共同参与农村社区服务管理,拓宽社会协同范围,丰富农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形式,延伸服务功能。 三、村民理事会的建立 (一)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基本条件。 1.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带头遵守乡规民约,无违规违约行为。 2.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望,政治素质好,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无犯罪等不良记录。 3.热心村公共事务,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保证与村民、群众沟通和参加村民理事会有关活动时间。 4.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二)村民理事会成员的构成。 各镇(街)可根据各村人口结构特点,在充分考虑村民理事会广泛性特点的基础上,予以细化。村民理事会成员一般由:老党员、老干部、德高望重的宗族前辈、妇女代表、

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方案

------ 精品文档 ! 值得拥有! ------ 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 创新活动方式,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的要求,深入推进村民 自治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现就在全镇 普遍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重要意义 村民事务理事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以自然为单元建立的村民自治组织。 在全市农村普遍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是创新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向理事会延伸党的工作触角,实施农村基层组织的“再 造工程”;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引导村民实行自我教 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 ; 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发挥自然村亲缘、人缘、地 缘优势,构建农村微观自治组织体系,整合资源,凝聚人心,密切党群关 系,促进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到年底,完成全镇自然村村民事务理事会组建任务,实现全镇所有自然村 村民事务理事会“全覆盖” 目标。充分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的“四大作用” :一是激发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热情,解决基层组织薄弱 问题; 二是提高村民自治程度,调动村民与村民事务的积极性,把政府的决策变 成农民的自觉行动,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提升基层的执行力; 三是为群众参与事务、倾吐心声提供平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农村

和谐发展; 四是让党建工作触角延伸到农村最基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 村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12月 7日至 12月 10日。 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组织镇村 组干部和党员集中学习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层层召开座谈会或动员会, 大力宣传建立农村村民事务理事会的重要意义、目的和村民事务理事会的 作用和职责。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宣讲和发放宣传 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大对各地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的开 展情况进行报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年12月 11日至 12月 15日。 通过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统一思想, 以镇工作队、村“两委”为主抓手,确定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包村领导、 干部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掌握本地各自然村的村民、老党员、老干部 等基本情况,对拟担任村民事务理事会成员的初步人选,从是否违章建房、 是否违法计划生育、是否参与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是否参与宗族房股 势力和黑恶性质组织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同时细化村民事务理事 会的职责、产生方式,从目标、任务、时限上做到三统一,为下一步村民 事务理事会的选举建工作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选举组建阶段,年12月 16日至 12月 31日。 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村民事务理事会自治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

红白理事会章程

某某居红白理事会 会长: 副会长: 成员: 某某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章程 总则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解决在婚丧嫁娶中遇到的困难,本着让事主省心、省钱、省事的原则,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居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红白理事会,是居党支部、居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办理本居婚嫁、丧改事宜,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在婚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其宗旨是服务于群众,方便于群众,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居党支部,居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

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居民代表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理事5人。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街办民政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以婚丧事主的意愿为中心,主动热情的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举行婚礼前按照喜主的需求,可到居红白理事会先行申请,理事会安排主管人员到婚主家中做好服务筹备工作,其婚礼规模、范围、婚宴,具体由理事会与婚主商办,原则上派往1-3人协助喜主工作1-3天。 2、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严禁买卖婚姻、近亲结婚,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 3、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相互攀比,不举债办婚事,对亲朋好友予以适当招待,不借机敛财。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视情节轻重,除予以批评教育外,按《婚姻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操办丧事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宜小不宜大的从简原则,丧事办理中提倡逝者家属胸带白花,臂带黑纱,应尽量减少使用带有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1.村(居)民理事会章程

村(居)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服务广大村(居)民,搞好本村(社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村(社区)“两委”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立村(居)民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宗旨是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协调管理、执行规划、履行村规民约、筹集资金,搞好本村新农村建设,达到“农村绿起来、村庄美起来、邻里和起来、农家富起来”的目的。 第三条坚持“民主管理、群众受益”的原则,理事会成员不享有任何特权。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及其工作开展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接受镇政府、村(社区)两委的领导。 第五条理事会自2014年×月×日成立,办公地点设在××办公楼。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形式 第六条理事会人员机构: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4—6名。符合条件的还要成立党组织。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在乡镇、村党组织领导下,参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村(居)民民主选举产生。村(居)民理事会人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5-7人组成,任期3年,重点应

从党员干部、村(居)民代表、致富能手、妇女骨干、楼栋长、单元长、“五老”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中产生,提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居)民理事会成员特别是理事长,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兼任理事会成员。 第八条理事会换届:理事会任期届满,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理事会的工作职责 第九条理事会职责 一、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村(居)民遵纪守法。 二、第倡导文明新风。引导村(居)民遵守村规民约,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管理公共事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兴办本地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维护和管理基础设施,协助村(社区)“两委”搞好农村土坯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等。 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组建服务团队,开展志愿活动,为村(居)民提供生产生活各方面服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开设专属QQ号,让留守儿童和父母“面对面”交流;关爱空巢老人,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家政等生活服务。 五、调解矛盾纠纷。积极协调邻里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组织村(居)民开展群防群治,维护和谐稳定。 六、开展监督评议。对村(社区)“两委”的工作以及重大事项、重大开支等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对本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

村民理事会章程最新(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成员共同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理事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 第三条理事会的宗旨:以人为本,互帮互助。关怀留守家庭,体现组织温暖,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促使他们时刻心系组织,心系家乡。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 第三条理事会的构成:理事会设3—5名理事,其中设理事会会长1名,会员2—4名。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村党总支提名,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表决产生。其构成为:一是从德高望从,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村民中推举产生;二是从村委会干部中选举推举产生;三是从学校教师中推举产生;四是从村红白理事会主要成员中推举产生;五是从本村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中推举产生。 第五条理事会的任期: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 连任,作期届满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推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特殊情况,理事会成员可申请退出,由村党总支重新提名人选,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补选。 第三章理事会工作职责、 第六条组织农户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模范遵守村民公约。 第七条全面掌握本村所有农户家庭人口、生活条件、致富产业、发展需求等各方面情况,积极向村“两委”反映,为村“两委”采取帮扶措施提供依据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组织开展对五保户、困难户、特困户生产生活上的互帮互助活动。 第九条热心帮助村民办理红白喜事,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宗派势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第十条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组织村民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家庭邻里发生纠纷时,积极主动进行调解,做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第十一条组织农户积极参与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二条搜集致富信息,组织村民学科技、兴产业、活流通、增收入。 第十三条组织理事会成员对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房屋亮化、庭院净化、村 庄绿化。 第十四条协助维护和管理好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协助村“两委”组织农户开展评比争先和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尊重多数村民意见,召开理事会全体理事会成员会议修改完善,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全体村民通报。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理事会的宗旨、职责 理事会在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的前提下,立足受益范围内村民的实际,组织实施公益事业工作,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推进文明建设。 职责:搞好公益建设,宣传计生工作,协助社会治安,积极扶贫帮困。 第二章、理事会成员的产生 理事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由村“两委”颁发证书,一般应由村组威望高、组织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道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退伍军人、老村民代表组成,理事会一般由3—7人组成,同时在理事会中选举理事长1名或常务理事1名,全面履行新农村建设各项具体事务和管理职责。 第三章、理事会的任期 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会任期届满,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村民理事会成员,经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予以免去成员资格。 第四章、理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88.民风建设-关于印发村规民约、 红白理事会章程、 道德评议会章程、 老年和谐促进会章程的通知解析

关于印发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 道德评议会章程、老年和谐促进会章程 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老年和谐促进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动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切实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现将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道德评议会章程、老年和谐促进会章程印发给你们。望根据相关要求,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附:1、村规民约( 试行) 附:2、红白理事会章程( 试行) 附:3、道德评议会章程( 试行) 附:4、老年和谐促进会( 试行)

附件一: 昭平县村规民约(试行)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建设文明和谐新农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走共同富裕之路。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践行八荣八耻,弘扬社会美德。 3.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相处。 4. 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 村民之间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偷水偷电。 7.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 8.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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