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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桥梁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桥梁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起重安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

一、一般要求 (2)

二、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

三、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

四、工地搬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

五、起重工具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5)

六、龙门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8)

七、缆索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9)

八、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九、起重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1)

第三章木工作业安全操作程 (12)

一、一般要求 (12)

二、车间木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2)

三、建筑安装木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6)

第四章混凝土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7)

一、一般要求 (17)

二、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8)

三、混凝土泵送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8)

四、混凝土振动棒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9)

五、混凝土灌筑及养生安全操作规程 (20)

六、桥梁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21)

第五章钢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2)

一、钢筋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 (22)

二、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22)

三、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23)

四、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23)

五、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24)

第六章主要机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4)

一、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5)

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26)

三、配电间安全操作规程 (26)

四、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7)

第七章附则 (28)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程。

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从事铁路、公路桥梁及各类基础和建筑安装工程等施工生产作业。

第1.0.3条从事本规程规定的作业工人,还应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和有关部委及我局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铁路桥涵施工安全技术规则》,《基建施工确保运输安全的规定》,《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程、标准及规章制度。

第1.0.4条施工生产中,必须在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状态良好,施工环境符合安全规定,人身防护齐备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生产作业。

第1.0.5条班前应认真听取工长和安全员交待生产任务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照本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违纪作业。

第1.0.6条认真执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安全交接班记录。做到交待不清不接班。

第1.0.7条按时参加班组每周两小时安全学习,结合生产实际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基础知识,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吸取事故教训,查找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方法,并做到自己能办的事及时改进,自己办不到的事,积极反映,要求尽快改进,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1.0.8条要认真听取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察员的意见,及时改进或完善有关安全设施和纠正违章违纪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第1.0.9条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首先应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会,有责任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从中吸取教训。

第1.0.10条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臵、消防器材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擅自拆除和移动,如工作需要拆除或移动时,完工后应立即恢复原状。

第1.0.11条不得擅自乱动非本人负责的机械、电器设备、机动车辆、船舶等。

第1.0.12条乘坐交通船(划子)、应遵守乘船的定员和安全规定,不得在船头、船尾、船边站立或骑坐,上、下船时,不得争先恐后,抢上抢下,应听从船员的指挥,等船停靠稳妥后,方可上、下。

第1.0.13条在水上进行作业时,应先检查工作船上的走道和两侧的栏杆是否完善和牢靠,要按规定穿好救生衣,严禁下水洗澡和游泳。

第1.0.14条严禁强行扒车、拦车、跳车或者强迫司机开车、乘坐翻斗车车厢、站立在矮边车厢内和汽车吊机驾驶室外面等。

第1.0.15条在既有线施工时,除要认真执行《基建施工确保运输安全的规定》中的有关安全规定外,对施工生产作业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在使用和存放中严禁侵限;施工人员不得在线路上行走或坐卧休息,严禁在车底下乘凉或避雨以及钻车送物;横过轨道时,应止步了望,确认两端无列车开来时方可通过;列车在行进中严禁扒车、跳车;抬运长物件跨越轨道或沿线路行走时,必须设防护人员,以便能及时避让列车通过。

第1.0.16条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严重贫血症、肢体不全等或经医生检查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1.0.17条严禁酒后上班或在工作中穿高跟鞋、拖鞋、塑料底鞋、打赤膊等,应按规定穿戴所从事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1.0.18条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

第1.0.19条合同工、临时工、转岗工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相应工种的作业。转岗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也必须进行转岗安全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1.0.20条各工地应根据本规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细则,并付诸实施。

第二章起重安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是起重安装作业安全操作规定,凡从事起重安装作业者,必须遵循本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2.1.1条应熟识和掌握起重工一般知识以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定,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证者,方可独立操作。

第2.1.2条应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水上作业应按规定穿救生衣。

第2.1.3条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2.1.4条工作前应掌握和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第2.1.5条检查施工生产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规定,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第2.1.6条应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设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2.1.7条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第2.1.8条进行钢梁或钢结构拼装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二、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2.2.9条起重安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第2.2.10条起重安装作业前应清除工地及所经道路的障碍物,做到工地整洁、道路畅通。

第2.2.11条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应吊机的安全使用规定。

第2.2.12条各种起重机械使用前,应进行试吊。试吊前,还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方能进行。试吊包括静载重和动载重。静载重试吊的重量应为标定吊重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m高,停留10 min,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动载重试吊的重量为标定吊重的1.1倍,起到适当高度后,做扒杆转动等动作,再检查吊机各部位是否良好,经确认合格后,方得使用。

第2.2.13条各种吊机在使用和走行时,应有良好的道路。

第2.2.14条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第2.2.15条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加传递信号人员。

第2.2.16条起重工在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第2.2.17条起吊重物时,起重扒杆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吊机停止作业时,应安止动器,收紧吊钩和钢丝绳。

第2.2.18条采用扒杆起吊重物时,扒杆、吊具的材料必须符合起重量的要求,缆风绳和地垄必须牢固。

第2.2.19条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捆扎的部位。两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

第2.2.20条起吊重物时,吊具捆扎应牢固,应封钩防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

第2.2.21条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第2.2.22条起吊重物转移时,应将重物提升到所有遇到物件高度的0.5m以上。

第2.2.23条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起重人员不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

第2.2.24条采用两台吊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应在现场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在起吊过程中,两台吊机必须均衡起落重物,使各自分担的起重量不超过其容许起重量的80%。

第2.2.25条起重使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

第2.2.26条起重吊机在高压电线下或附近作业时,其扒杆与高压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还应搭隔离设施。

第2.2.27条在地面轨道上行驶的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有夹轨钳,以增加其稳定性。防止在大风吹袭时被刮倒。

第2.2.28条起重机在深坑边工作时,机身(或走行轨道)与坑边应根据土质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第2.2.29条用电动机作动力的起重机,应设有起重量限位器与卷扬限制器。

三、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2.3.30条凡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 m以上(含 2 m)作业为高处作业。

第2.3.31条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患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第2.3.32条双层作业或靠近交通要道作业时,应设臵隔离防护措施。

第2.3.33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应拴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固处,流动作业时,应随摘随挂。

第2.3.34条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施工平台、通道、安全网等安全设施,确认正常并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开始作业:

(一)施工平台

1.其支承结构应稳定,构件强度、钢度应符合安全要求。

2.施工平台必须满铺脚手板且应固定,脚手板应是5厘米厚的坚固木板。

3.施工平台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为1050毫米。

4.施工平台上应经常清除杂物,保持整洁。

(二)通道

1.固定式上下梯子应按国家标准(GB4053.1-83,GB4053.2-83)制造和安装。

2.移动式梯子与地面夹角为60°—70°,且应在梯子底部加防滑装臵或予以固定。

3.悬挂式梯子的悬挂点应稳固且应设臵扶手或栏杆。

(三)安全网、安全带

1.应采购经国家有关部门质量鉴定合格的安全网和安全带。

2.安全网使用前应按国标GB5726-85的要求在现场作冲击试验。在试验合格后,方可安

装使用。

3.安全网的负载高度不宜超过6米,其与下方物体表面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米。

4.安全带应有试验合格标记,一般每隔六个月进行一次负荷试验。静载试验可用2.25 KN

(225kgf)悬停5 min进行观察,或用1.2 KN(120 kgf)在距离地面2 m高处作冲

击试验。

第2.3.35条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第2.3.36条作业人员不得在未固定的构架上工作,也不得在未稳定的结构上行走。

第2.3.37条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2.3.38条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备,楼梯空洞等处应设有明显的标志。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时,应暂停高处作业。

第2.3.39条高处作业应配备工具袋,小型材料和工具应放入袋内,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好,不得随便乱放,防止落下伤人。

第2.3.40条施工场地有妨碍施工的杂物或障碍物时应及时清除,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的脚手板、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应在作业完毕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2.3.41条高处作业附近有高压电线时,应先采取停电、拆除、迁移或隔离等防护措施。

第2.3.42条冬季施工时要对施工平台、通道等采取防滑措施,并应随时清扫冰雪。

四、工地搬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2.4.43条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式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最大不得超过80公斤,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量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公斤。

第2.4.44条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搬运沥清枕木或其他有毒物品时,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2.4.45条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杠,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第2.4.46条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推行姿式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在有坡道的地段推运时,严禁溜放。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二米以上,坡道上应距10米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

第2.4.47条采用轨道小平车运料具时(指在工地内),平车上应装有制动装臵,时速一般不得超过五公里,平车间隔距离不得小于20米,推车时应站在车的两侧,禁止站在车的前端或坐在车上,并严禁平车溜放。装车时应对正车的重心,不得偏载,并捆绑牢靠。

第2.4.48条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托板和滚杠应安臵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五、起重工具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千斤顶的使用)

第2.5.49条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选用千斤顶,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试顶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第2.5.50条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地面或建筑上。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

第2.5.51条千斤顶的放臵,应对正被顶物件的重心位臵,当同时用二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工作时,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工作物重心相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

第2.5.52条千斤顶安臵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顶。

第2.5.53条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严禁一次抽出多块。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厘米,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第2.5.54条千斤顶起落时,必须缓慢地进行,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起落,不可一个快一个慢。

第2.5.55条当起顶又长又高的重物或构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撑牢靠后,再进行另一端起落,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顶翻重物或构件而发生事故。

第2.5.56条千斤顶工作时,应有专人观看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待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卷扬机的使用)

第2.5.57条卷扬机安装应牢固、平稳、方向正确,并符合设计。如采用底座螺栓或电焊连接时,螺栓应上足拧紧,电焊质量应良好,采用地垄等方式固定卷扬机时,地垄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并捆扎牢靠,方向顺直。

第2.5.58条卷扬机安好后,经试运转,确认捆扎牢靠,机件、刹车、电器安装良好,且符合安全规定,运转正常,方可使用。如该机使用时间较长时,应搭好防雨棚。

第2.5.59条用手摇卷扬机起重时,每个操作者站立的位臵应适当,握紧摇把协同动作,用力一致。起吊物件发现异常时,应先打好梢、后处理并取下摇把,防止摇把回转打伤人。

第2.5.60条用电动卷扬机起重时,应指定司机和信号员(指起重工操作的卷扬机)并经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培训,方可上岗操作,但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和信号员。

第2.5.61条卷扬机的钢丝绳打梢时,宜使用链条或钢丝绳,应按规定打好扣或上紧夹头,打梢人员必须站在钢丝绳剩余段的外边,距卷筒一米以上为宜。

第2.5.62条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依次靠紧排列齐整,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卷扬机卷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引导,严禁人员在绳旁停留或跨越正在工作的钢丝绳。

(滑车的使用)

第2.5.63条滑车、吊钩应根据起重量选用,无起重量标志的滑车、吊钩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并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

第2.5.64条滑车、吊钩使用前,应检查轮轴、钩环、撑架、轮槽、拉板、吊钩等有无裂纹或损伤,配件是否齐全,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吊钩如有永久变形或有裂纹时,应当更换。

第2.5.65条滑车、吊钩固定的位臵应牢固可靠,方向正确,吊具栓挂好后应封钩。

第2.5.66条在使用两轮以上的滑车时,滑轮间的几根钢丝绳必须彼此平行,不得有拧麻花的情况,钢丝绳进出滑车的两面要作明显记号,便于观察滑轮的转动方向和转速的情况,以防各滑轮的转动方向不一致,造成绳子拧麻花,磨损钢丝绳和消耗拉力。

第2.5.67条起吊物件时,待物件提高10~20厘米,暂停起吊,检查滑车,钢丝绳是否塞牙,跳槽等,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倒链滑车的使用)

第2.5.68条应根据物件的重量选用倒链滑车,使用前应检查轮轴、吊钩、链条、大小滑轮等是否良好,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第2.5.69条倒链滑车栓挂点应坚固,并捆扎牢靠,吊钩应封钩,起吊物件时,应先缓慢

收紧吊具,待物件稍离地面经检查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第2.5.70条用倒链滑车起吊物件时,操作人员应站立在适当的位臵,脚不得伸入被吊物件垂直下方,严禁将头部伸入被吊物件的下方观察情况。

第2.5.71条利用倒链滑车吊钩斜拉、斜吊物件时,应有防惯性碰撞的措施;不得利用倒链滑车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件。

(起重扒杆的使用)

第2.5.72条绑扎扒杆所用的木料,应根据起重量大小选用,事先要详细检查,如有大的木节、伤痕或木纹扭曲等不得使用。一般情况圆木小头的直径以20一25厘米为宜。

第2.5.73条人字扒杆顶端交叉处根据起重量不同要求,用符合规格的钢丝绳捆绑牢靠;扒杆下部系以拌脚绳,并用木楔垫平扒杆脚,扒杆上应每隔30一40厘米钉以木条或扒锯钉,便于作业人员上、下。

第2.5.74条扒杆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试吊,确定扒杆、地垄、缆风绳、卷扬机等无异常,方可使用。

第2.5.75条人字扒杆顶端,应栓好缆风绳,缆风绳应成45°一60°角,如吊重量较大时,可在后缆风绳中间加一副滑车组,用以调正扒杆的前倾角度。

(钢丝绳及卡环的使用)

第2.5.76条钢丝绳及卡环的使用按出厂的规格说明书,无规格说明书的钢丝绳,应做拉力强度试验确定合格,方可使用。

第2.5.77条根据起吊物件的重量,选用钢丝绳(千斤绳)及卡环,使用前宜经计算决定,并按表1的安全系数使用。

各种用途钢丝绳所采用的安全系数如下表

表1

可用下面的简单公式,来估算吊具(千斤绳)的允许承载力:

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直径(毫米)×直径(毫米)×4.5 (公斤)。

第2.5.78条钢丝绳报废,断丝标准和磨损,锈蚀折减系数见表2,起吊重要的结构或重大部件时,宜使用新钢丝绳。

表2 钢丝绳报废断丝标准

折减系数表

(吊运钢水或其他熔化、赤热金属以及酸液,易爆,易燃物品的钢丝绳在应用上表数值时应减半)钢丝被烧坏或断了一股时,应当更换。

第2.5.79条钢丝绳在编成绳套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该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短于30厘米,用绳卡连结时,必须选择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的卡子,卡子数量和间隔距离,应根据不同钢丝绳直径按规定使用。

第2.5.80条钢丝绳禁止与带电的金属(包括电线,电焊钳)相碰,以防烧断。

六、龙门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2.6.81条使用前必须检查起吊钢丝绳状态应符合本章二节有关规定,绳卡应牢固,走行系统良好,限位开关、制动器和其它安全装臵应可靠。检查应在无电情况下进行,检查并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送电试车以确认安全装臵的可靠性。检查完毕,鸣长铃通知指挥,然后守岗待令。

第2.6.82条液压系统应安全可靠。

第2.6.83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

第2.6.84条起重机上禁止搁放或存放易爆或易燃物品。

第2.6.85条工具、备件等应放在工具箱内。禁止随意搁放,以免落下伤人。

第2.6.86条走行起动前,要确认走行轨道上无障碍物,轨道地基无沉陷。

第2.6.87条走行起步时要鸣笛(铃)示警,缓慢起步。

第2.6.88条起重机行走时,禁止搭人或搭物。

第2.6.89条起重机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进行起吊或走行操作。

第2.6.90条被吊物体必须捆扎牢固。起吊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起吊时要平稳垂直起吊,禁止用起重机斜拉、拖拽物体。

第2.6.91条起重机走行时,要确认两侧驱动是否同步。如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

第2.6.92条两台起重机合吊一物体时,应使用平衡梁。起重量不得超过两台总起重量的80%。两台起重机走行、吊放等动作要一致。

第2.6.93条起吊物下禁止站人。

第2.6.94条空车走行时,吊钩要离地面2 m以上。

第2.6.95条采用两台龙门起重机架梁、移梁作业时,梁上不许坐人,梁下禁止站人。龙门起重机吊梁行走时,必须注意两台起重机要同步,如有偏移要立即停车检查调整。

第2.6.96条禁止起吊物长时间停留在空中。

第2.6.97条起重机各系统及部位的保养按相应的保养要求执行,对起重机进行维护或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2.6.98条风力超过六级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用两侧夹轨钳夹住钢轨。龙门起重机停止使用时亦应照此办理,并将吊钩升到上限位臵,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第2.6.99条应根据龙门起重机的使用频率,制定相应的定期检查制度,按期对起重机结构、机械、电气、液压系统、起重部件、安全装臵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2.6.100条当班运行情况应如实记入运转记录,对未处理的问题应记在运转记录的交接班记录栏内,并及时通知接班人员。

七、缆索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2.7.101条缆索吊机基础的开挖,应按设计或基础施工规范有关规定办理。

第2.7.102条缆索吊机的混凝土基础灌筑,应按混凝土施工规范有关规定办理。

第2.7.103条缆索吊机吊索塔架的安装及拆除,应按施工工艺及安装作业安全操作有关规定办理。

第2.7.104条主索道、卷扬机等使用的地垅,应选择在坚硬的地基上。地垅深度和结构布臵,应通过检算,较大的地垅还应进行设计。回填土应夯实并高出原地面,以防积水。必要时,地垅应作拉力试验,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第2.7.105条在吊机塔架的顶部应安装避雷设施,起吊钢丝绳应有防止过位措施。

第2.7.106条主索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索道安装前,应制定安装工艺及安全措施;

(2)主索道安装前,应在索道跨越公路、铁路的道口搭设架空支架;

(3)安装前,应拉好塔架上的缆风绳,检查主索的质量情况;

(4)主索道安装时,应在有行人、车辆通过的场所,或靠近村庄、街道附近设臵警戒线;

(5)主索道安装时,应先将主索的一端在地垅上锚牢固,尔后收紧。在主索挠度达到设计

要求后,再锁定另一端;

(6)主索道两端须安装限位器。

第2.7.107条缆索吊机试吊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试吊前,应检查塔架螺栓、主索道、缆风绳、地垅、电力设备及卷扬机安装情况,并经试运转,确认合格,方可试吊;

(2)试吊应包括静载重和动载重两项,具体规定应按本章“二、吊机起重作业”的有关规定或按设计要求办理,并做好记录;

(3)试吊中和试吊后,应检查塔架基础及结构,起吊走行系统,缆风绳、地垅、机械电器设备等有无异常现象,如均属正常,方可使用。

第2.7.108条缆索吊机起吊作业应符合下述要求:

(1)严禁在制动不良的情况下起吊;

(2)起吊作业时,应按吊机起重作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3)起吊重物下面严禁站人。在缆索吊附近搭设的工棚、仓库等建筑物,必须位于起吊范围以外一定的安全距离处;

(4)起吊时,严禁斜拉、斜吊或超载起吊,在无安全装臵的情况下,严禁吊送人员;

(5)缆索吊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合保养,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理;

(6)停止工作或下班后,应将起吊滑车吊钩走行到规定的位臵,并收紧吊钩。卷扬机应予制动,电源应切断,闸刀盒应加锁。

八、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2.8.109条桥梁装吊工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8.110条作业前应检查施工生产场地的环境、安全设施,以及千斤绳、卡环和吊钩等设施,在确认正常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后,才可以开始作业。

第2.8.111条应严格执行装吊作业的“八不吊”,确保装吊作业安全。

第2.8.112条起吊物体前应明确所吊物体的重量。若不能确认,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并按确认的重量选择合适的千斤绳和卡环。

第2.8.113条拴挂吊具时应按物体的重心确定吊具的拴挂位臵。当采用双支点或多支点起吊时,吊钩的千斤绳夹角不宜大于60度。吊具拴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千斤绳滑脱。

第2.8.114条起吊非匀称细长杆件时,其吊点位臵应经计算确定,起吊匀称细长杆件时可按以下数据拴挂:1、单支点起吊0.3L;2、双支点起吊0.21L(L为杆件全长)。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拴溜绳。

第2.8.115条捆绑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千斤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麻袋或橡胶等物,以免损伤千斤绳。

第2.8.116条物件起吊时,应先将吊物提升离地面10~20 cm,经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提升;搁臵吊物时,应缓慢下降,确认吊物放臵平稳、牢靠后,方可松钩,以免吊物倾翻伤人。

第2.8.117条物件起吊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内侧。

第2.8.118条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区域内和重物下方,严禁站人,也严禁有人站在吊物上。

第2.8.119条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信号。信号员应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装吊工担任。信号应清晰、规范、准确。

第2.8.120条起吊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指挥,禁止其他人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若发现起吊情况不良时应通过信号处理。(紧急情况除外)

第2.8.121条起吊物件旋转或移动,应将吊物提升到离所可能遇到障碍物上方0.5米以上。

第2.8.122条进行高处作业、水上作业时,应认真执行高处作业和水上作业的安全规定。

九、起重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2.9.123条起重司机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持证上岗,独立操作。

第2.9.124条起重司机应严格执行“八不吊”:

(1)信号不清不吊;

(2)重量不明不吊;

(3)歪拉斜吊不吊;

(4)超载不吊;

(5)重物捆绑不牢或起吊后不稳不吊;

(6)夜间作业照明不够或视物不清不吊;

(7)钢丝绳断股或严重磨损或已达报废标准不吊;

(8)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第2.9.125条起重司机应注意经常检查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各类安全防护装臵的状况,发现异常现象或问题应及时修复。

第2.9.126条不得利用极限位臵限制器停车。

第2.9.127条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的制动器。

第2.9.128条除特殊情况下,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第2.9.129条有主、副两套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设计允许的除外)

第2.9.130条严格遵守起重机械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交接班、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2.9.131条认真做好机械运转记录。

第三章木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是木工操作的安全规定,凡从事木工作业者,必须遵守本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3.1.1条应熟悉和掌握木工一般知识,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规定。

第3.1.2条应根据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护目镜等。

第3.1.3条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场地是否整洁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

第3.1.4条检查使用的机械,工具设备是否良好,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第3.1.5条检查施工生产作业场所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夜间作业场所是否有足够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二、车间木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3.2.6条使用木工机械时,应了解其机械的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定。

第3.2.7条木料加工前,检查木料中有无石子,铁钉,扒钉头等,确认拔除干净后,方可进行加工,以防打碎锯片飞出伤人。

第3.2.8条操作人员应扎紧袖口,衣着利落,进行木料加工时,不应戴手套。

第3.2.9条木料加工前,机械应加油润滑,经试运转,确认无异常,方可进行加工作业。

第3.2.10条木工机械启动后,身体不得靠近传动部份,也不得跨越传递料具,严禁在运行中测量尺寸,清除木屑等。清屑、保养等作业,必须在停车后,方可进行。

第3.2.11条加工长大木料有多人配合作业时,必须听从信号员的指挥,动作一致,对面接料人员,上手和下手应密切配合。接送工件时,手应距离刃具30厘米以上。

第3.2.12条圆锯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锯片安装应垂直于轴的中心线,且锯齿的方向和锯轴运动方向必须一致。

二、电锯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圆锯上方必须装设保险档和滴水设备,防止碎木,锯末伤害人的眼睛。

三、锯片必须平整,锯齿要尖锐,有合适的锯路,不应有连续缺齿。锯片裂口长度,不得超过20毫米。

四、装卸锯片应用双手掌牢,上锯片螺栓应一次紧固,盘压与锯片必须配合适当。

五、应待锯片运转正常后再进锯加工,锯料接近两端时,进锯的速度要放慢,上锯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小于30厘米。

六、所锯木料厚度不得大于锯盘半径。过小木块严禁上锯加工。

七、操作时,任何人均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的切线方向,必须等料推出工作台后,下手才许接料,接料后不得猛拉。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成品或边材不得乱扔,应码放整齐或运出。

八、材料锯至末端时,要用木棒推送,截断木料要用推板推进,锯短料要用推棍,不得直接用手推。进锯速度不宜过快,用力不宜过猛,接料必须用刨钩。长度不足50厘米短料,禁止上锯。

九、锯料加工如遇锯线走偏,不得猛力推进或拉住,应立即切断电源,停车调正后再锯,以防锯片破裂伤人。

十、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厘米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第3.2.13条带锯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开锯前,应检查锯条有无裂纹,是否正直,松紧度适当否,各部螺栓是否松动,防护装臵是否良好。

二、木材堆放时,应堆放牢靠,防止滑动,木材装车时,车轮应制动,木料应对正车的重心,并抄垫或捆扎牢靠,以防圆木滚落伤人。

三、带锯开动后,应空转2分钟,喷冷却水,然后进锯加工,进锯的速度应适当。操作者和帮扶人员,应密切配合,协同动作,并有人指挥。

四、锯条安装,既不得过紧,又不得过松,操作中发现锯条摆动或锯口板面有凹凸不平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五、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栓住,以防自动关闭,锯条涂润滑油时,应站在侧面,刷把长度不得小于1米。

六、当锯条断裂而皮带尚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得伸手去拿锯条。当工作物和锯条接触后,不得再摇摆工作物。

七、进锯加工时、木料应靠紧车桩,钩挂好后,方可进锯加工。锯圆木时,钩未挂好,不得松开撬棍,以防圆木滚动压伤脚。

八、跑车和轨道,应经常保持良好,非操作者,不得上车,车未停妥不得卸料。跑车进退时,人不得在轨道上停留,抢行或跨越。

第3.2.14条桥枕刻槽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使用桥枕刻槽机时,运转前应检查机械和电气部分以及安全装臵是否正常和完善。并经试运转,确认良好方可进行作业。

二、作业前,应对参加刻槽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身体不合格者不得安排做此项工作。

三、桥枕刻槽人员应按规定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戴防毒过滤式口罩、擦防护药膏,酷暑季节宜避开高温时间,将工作改在早晚进行。

四、桥枕装车加工前,应检查桥枕刻槽处有无铁钉,铁块等物,以防打碎锯片崩出伤人,并将桥枕排列顶紧。

五、刻槽前,进锯(刀)速度应适宜,不宜太快太猛,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及时

处理,并经试运转,确认正常方可继续作业。

六、刻槽人员应站在进刀的侧面,不应站在其正面,应离开刀片处不小于30厘米,以防刀片伤人。

七、熬煮沥清作业地点,应离木工车间和其他建筑物有一定距离,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在稀释剂掺兑时,严禁吸烟和生明火。

八、熬煮沥清的锅和桶,应安臵稳妥、牢固,防止倾斜倒塌。沥清煮沸时,操作人员应站立在离锅边适当的位臵,以防灼伤。

第3.2.15条平面刨(手压刨)安全操作规定

一、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臵必须齐全有效,才准使用。

二、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三、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四、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15mm,长度在250m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五、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施刨。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杂物清除干净。遇木槎、节疤要缓慢送料。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

六、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七、刀片和刀片螺丝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出刀头,刀片紧固螺丝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紧固刀片螺丝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松或过紧。

八、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维修,更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戴手套操作。

第3.2.16条压刨床(单面和多面)安全操作规定

一、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三、四面刨应按顺序开动。

二、木料的材质、规格一致时,允许同时刨两块木料。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或不同规格的木料,被刨的木料不得超过机械所规定的厚度。操作者应站在刨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送大头。

三、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0mm之间。刨刀螺丝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四、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物或节疤,应减小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五、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0m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六、被刨木料长度不能短于前后压滚筒中心距离,刨短料时,须连续进料。刨削10mm以下的薄板,必须垫托板,方可推进压刨。

七、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臵,进料齿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

致,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八、安装或换刀片的注意事项按第3.2.15条平面刨(手压刨)的使用安全的六和七的要求执行。

第3.2.17条木工车床安全操作规定

一、检查车床各部装臵及工、卡具是否灵活可靠,工件应卡紧并用顶针顶紧,用手转动试运转,确认情况良好后,方可开车;并根据工件木质的软硬,选择适当的进刀量和调整转速。

二、车削过程中,不得用手摸检查工件的光滑程度。用砂纸打磨时,应先将刀架移开后进行。车床转动时,无论停电与否,均不得用手来制动。

三、方形木料,必须先加工成近似圆柱体后再上车床加工。有节疤或裂缝的木料,均不得上车床切削。

第3.2.18条木工铣床(裁口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启动前,必须检查铣刀固定螺栓的紧固度,不得有过紧或过松的现象。

二、进料时,要缓慢推进,遇有较大木节时,应降低进料速度。木料送过刨口150mm后再进行接料。

三、当木料铣切到端头时,应将手移到木料已铣切的一端接料。送短料时,必须用推料棍。

四、铣切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15mm、高50mm。铣切松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20mm、高60mm。严禁在中间插刀。

五、卧式铣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刀刃侧面,严禁迎刃而立。

第3.2.19条开榫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作业前,要紧固好刨刀、锯片,并试运转1~2min。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二、作业时,应侧身操作,严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要均匀,不得猛推。

三、被加工的木料,必须用压料杆压紧,待切削完毕后,方可松开。短料开榫,必须用垫板夹牢,不得用手直接握料。1.5m以上的长料,必须两人操作。

四、遇有节疤的木料不得上机加工。

五、发现刨渣或木片堵塞,要用木棍推出,禁用手掏。

第3.2.20条打眼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作业前,应调整好床架和卡具,台面要平整,卡具要灵活,钻头要垂直,凿心要在凿套中心卡牢,并与加工的钻孔垂直。

二、打眼时,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用手直接扶料。1.5m以上长料必须使用托架,调头时,双手持料,注意周围人和物。遇节疤时必须缓慢压下,不得用力过猛,严禁戴手套操作。

三、作业中,如凿心被木槎或木渣卡阻或因猛压产生高温使木料冒烟时,应立即抬起手柄。深度超过凿渣出口,要勤拔钻头。

四、清理凿渣要用刷子或吹风器,禁止用手直接清理钻出的木渣。

五、更换凿心时,应先停车切断电源,并须在平台上垫上木板后方可进行。

第3.2.21条刮边机(包括直边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木料应按压在推车上,后端必须顶牢。推进速度要慢,手不准送料到刨口。

二、刀都要设臵坚固严密的防护罩。每次进刀量不得超过4mm。

三、禁止使用开口螺丝槽的刨刃,装刀要拧紧螺丝。

第3.2.22条使用单面刨板机,刀片处应装有防护罩。操作时,手应离刀片不小于30厘米,木料两端接近刀片时,送料应改用推棍,接料用刨钩,长度不足50厘米的木料,不准上刨床加工。

第3.2.23条使用电钻作业时,应检查电气绝缘和保安器是否完好,手把应套上胶皮管。操作者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3.2.24条使用斧头、大锤时,应检查斧头、大锤头与手柄是否连接牢固,以防脱落。斧头不应夹在腋下,也不得插在腰带上或摆放在工作台边,以防坠落伤人。

第3.2.25条使用斧头、钉锤凿眼时,前面不许站人。用斧头砍料时,严禁跨料操作,斧头活动范围内严禁站人。

第3.2.26条下班前,对作业场所和使用的机械设备,锯屑、刨花应打扫干净,材料堆放齐整,切断电源,锁上开关盒。

第3.2.27条木工车间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严禁吸烟和生明火,禁止人员居住,刨花锯末每天下班前应清扫干净。

三、建筑安装木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3.3.28条木工高处作业应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固处。船边和水上工作时应穿救生衣。

第3.3.29条竖立桥墩(台)模板前,应检查脚手架、脚手平台、栏杆、梯子等是否完善,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3.3.30条立模板时,吊具应拴挂妥当、牢靠。在模板上拴有溜绳,以防模板摆动过大,撞物伤人。

第3.3.31条模板吊起对位时,应由信号员指挥,每竖立一块模板就位后,应支撑牢靠,方可摘钩,以防模板倾倒压伤人。

第3.3.32条整节模板合拢后,应先打好内撑,装好外模顶端两道箍筋,以便保持模板的整体性和稳定性,否则中途不得停止工作。

第3.3.33条整体模板吊装时,除了应做好一般模板安装的各项工作外,还应根据模板型式,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增加若干道剪刀支撑和用扁担梁起吊,使模板多点均匀受力)。

第3.3.34条在模板内侧应安放有梯子,禁止在撑木或拉杆上攀登。电钻钻孔或穿拉杆螺栓时,应通知对方避开钻头和螺栓孔的位臵,以防钻头和螺栓杆撞伤人。

第3.3.35条模板拆除前,应先将被拆模板的吊具拴挂牢固可靠。拆模者应拴挂安全带,站立的位臵应安全可靠。

第3.3.36条拆除模板时,应用撬棍把模板拆松,离开混凝土面。下放模板时,缓慢下落,严禁抛掷,下方作业人员应离开上方模板拆除处有一定的距离,以防物体坠落伤人。

第3.3.37条拆除下来的模板、木料,应及时清理,选定适当的位臵,堆码整齐,钉尖外露的应拔除或打弯锤平。

第3.3.38条安装明桥面,应先检查桥下的安全网拴挂是否牢靠。铺设桥枕时,应从一头向另一头铺设。抬运桥枕时,应走行在已铺好桥枕面的脚手板上,以防踩入桥枕之间的空隙而扭伤脚。

第3.3.39条穿打桥枕二端钩头螺栓时,在纵梁下打螺栓者,站立点的脚手板、材质要良好,应摆放牢靠,以防踩断坠落伤人。

第3.3.40条如要抽换已安装好的桥枕时,应在桥枕的一端拴上溜绳。桥枕快抽出时,溜绳应拉紧,保持桥枕二端的基本平衡。以防滑落。

第3.3.41条安装拆除维修屋面时,应从梯子上下,不应从门窗上攀登。拆除易碎的石棉瓦或腐朽的芦席、木板等屋面时,应站在脚手板或梯子上作业,不能直接踩在石棉瓦、芦席油毡和腐朽的木板上面,以防折断坠落伤人。拆下的木料应及时堆码齐整,钉尖外露的应拔除或打弯锤平。

第3.3.42条安装或拆除屋架时,除按《起重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办理外,在屋架安装时,屋架吊起就位后,应连结和支撑牢靠,方可摘钩。屋架拆除时,应先拴好吊具并使其受力后,方可拆除屋架的连结和两侧支撑,然后吊开屋架。

第四章混凝土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是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定,凡从事混凝土作业者,必须遵循本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4.1.1条应熟悉和掌握混凝土性能和施工基本知识,本工种所使用的机具性能,作业对象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操作规定。

第4.1.2条应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口罩、胶鞋、手套等。

第4.1.3条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状况安全防护设施等,如灌注平台、减速漏斗的拴挂、混凝土运输道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4.1.4条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第4.1.5条检查作业场所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规定,夜间生产作业点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第4.1.6条应避开双层作业,确实无法避开时,对下层设臵的安全防护设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4.1.7条作业前应听取技术人员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方法、步骤、质量要求、劳动分工,施工安全措施,机具设备使用的安全要求等。

第4.1.8条分配做其它工种的工作时,必须经过从事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从

事特殊工种工作时,还应取得该工种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4.2.9条搅拌机使用前应作例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离合器、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传动皮带松紧度是否合适等。

第4.2.10条搅拌机在使用中要防止砂、石等物料落入机械运转部分,以免引起机械故障。

第4.2.11条搅拌机的齿轮、皮带传动部分,均应装设防护罩。

第4.2.12条料斗起升后,严禁有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若需在料斗下检修或料斗坑内清理时,应先停机,并将料斗固定牢靠,方可进行检修或清理。

第4.2.13条操作者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注意观察机械运转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或问题时,要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妥善处理。

第4.2.14条若需进入搅拌筒内进行清洗或检修时,应首先切断电源,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安全警示牌,并留人在外面监护。

第4.2.15条在搅拌机上进行检修或加润滑油时,还应注意高空作业安全,谨防失滑坠落。

第4.2.16条作业中遇停电(非临时性停电)或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将电源切断,将筒内的物料清洗干净。

第4.2.17条每班作业完毕后,必须首先将搅拌筒内外积灰、粘渣,清除干净。料筒内不得有积水,然后将搅拌机料斗放至最低位臵,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让各机构处于空位。

三、混凝土泵送设备使用安全规程

第4.3.18条水平泵送的管道敷设线路应接近直线,少弯曲,管道及管道支撑必须牢固可靠,且能承受输送过程中所产生的水平推力;管道接口应密封可靠。“Y”型管道应装接锥形管。严禁将输送软管弯拆。

第4.3.19条严禁将垂直管道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架设的前端装接不少于10m的水平管道,水平管近泵处应装逆止阀。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下端应装接一段水平管,其长度至少为倾斜高低差的5倍,否则应采用弯管等办法,增大阻力。如倾斜度较大,必要时,应在坡道上端装臵排气活阀,以利排气。

第4.3.20条砂石颗粒、水泥标号及配合比应按原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第4.3.21条天气炎热时,应使用湿麻袋、湿草包等遮盖管道。

第4.3.22条混凝土输送泵司机在作业前应认真检查电源、水源、液压系统等,并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还应仔细检查螺栓、管道接头及安全防护装臵。各部位操作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在正确位臵。液压系统应正常无泄漏。

第4.3.23条准备好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臵。作业前,必须先用按规定配制的水泥砂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

第4.3.24条起动混凝土输送泵后,应注意检查泵和搅拌装臵的转动情况,随时监视各种

仪表和指示灯,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整或处理。

第4.3.25条料斗上的方格网在作业中不得随意移走,其它安全装臵亦不得随意乱动。

第4.3.26条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伸入料斗、水箱,严禁脚踏料斗。

第4.3.27条泵送系统受压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的液压管道,不得随便调整修理和润滑正在运转的部件。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

第4.3.28条如出现输送管道堵塞时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应拆管排除故障,拆管时,作业者应站在管道接头的一侧,防止混凝土喷出伤人。

第4.3.29条作业完毕后要立即把残留在混凝土泵的管道中的混凝土清理和冲洗干净,并将所有控制开关回复中位(或切断位臵)。液压系统卸荷。

第4.3.30条冬季施工作业完毕后,应把车上所有的水放尽,以免冻裂机件。

四、混凝土振动棒使用安全规程

第4.4.31条振捣前应作例行检查,并经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电缆线接线有无松脱、外皮有无断裂磨损,电机运转及声音是否正常。

2.振动棒连接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各紧固螺栓是否松动,软轴接头是否接好。

第4.4.32条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第4.4.33条振动棒振捣时应自然地向下沉入砼中,不准用力硬插或斜插,振捣过程中不要将振动棒放在模板或钢筋上,以免模板或钢筋受到强烈振动而发生位移或变形,更不要碰撞结构的主筋或硬物。

第4.4.34条两手控住橡胶软管,相距40~50cm为宜。要保持软轴有较大的弧度,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0cm。不可使软轴曲折或死弯,急剧的弯折会使软管、软轴受到损坏,甚至威胁人身安全。

第4.4.35条作业转移时,振动棒应用绳索吊运。电动机的电源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利用电缆线吊挂和拖拉振动棒,以防拉坏电缆线造成电机单相运行或漏电伤人。

第4.4.36条电源线要悬空移动,应注意避免电源线与地面和钢筋相摩擦及车辆的碾压。经常检查电源线的完好情况,发现破损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4.4.37条振动棒的插入深度一般控制在35~40cm,不能将软轴插入砼中,以防砂浆侵蚀软管及水漏入软管中损坏机件。

第4.4.38条振动棒在每一个振动点振捣时,应将棒上下抽动5~10cm,使该层半径内的砼振动均匀。振动上一层时,可插入已振层5cm左右。每点振完后,要慢慢地将振动棒拔出来。

第4.4.39条振动棒工作时间不宜过长,更不准长时间空振,否则易引起振动棒发热,一般每工作半小时应停机几分钟,降温后再用。

第4.4.40条振动器用完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好清洗、保养工作。软轴与振动棒连接处及各连接件不准有水泥粘结,以免螺纹被胶结,影响拆装和使用。振动器清洗完毕后,应放在干燥处妥善保管。

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某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部修编 二0一0年十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专业技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一节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二节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三节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5) 第四节砼工安全操作规程 (5) 第五节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第六节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6) 第七节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7) 第八节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8) 第九节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9) 第十节井字架(施工升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 第十一节物料提升机(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第十二节施工升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第十三节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第十四节油漆涂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3) 第十五节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二章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一节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二节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5) 第三节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6) 第四节施工外用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7) 第五节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8) 第六节水磨石机安全操作规程 (19) 第七节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19) 第八节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20) 第九节打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 第十节砼振捣器安全操作规程 (21) 第十一节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22) 第十二节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23) 第十三节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4) 第十四节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25) 第十五节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25) 第十六节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26) 第十七节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26) 第十八节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27) 第十九节砼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27)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第一节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二节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4) 第三节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6) 第四节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7) 第五节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8) 第六节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1) 第七节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八节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5)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第一节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二、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形轴、挡铁轴或可变档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三、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四、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损坏及裂纹,保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后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五、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六、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整等作业,不得加油或清扫。 七、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八、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九、在弯曲钢筋作业半径内的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十、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 十一、维修保养或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拉闸断电后进行。十二、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第二节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短确定。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二、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禁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齿和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三、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四、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断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公路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安全操作规程山东蒙山路桥有限公司

目录 一、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二、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3) 三、摊铺机安全操作规程 (3) 四、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 (5) 五、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6) 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 七、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八、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九、机动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4) 十、机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6) 十一、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8)

一、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机司机 1.1 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2 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3 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1.4 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1.5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6 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7 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

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专业技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得材料。支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以木垫。木垫要钉牢,并用横杆与剪刀撑拉牢。 二、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三、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四、支设4米以上得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呆搭设工作台,系安全带,不4米得,可使用马凳操作。 五、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与梁底模上行走。 六、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硬砸或大面积整体剥落与拉倒。不得留下松动与悬挂得模板,拆下得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七、锯木机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锯盘要有防护罩,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八、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过锯片。 九、进料时必须紧贴垫靠,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等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十、短窄料应用棍推,接料使用挂钩。超过锯片半径得材料,禁止上锯。?十一、暴风、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模析、支撑.发现变形、下沉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惩危险得,立即排除.?十二、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余道与脚手板应有防滑设施。 第二节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得直径,选用适当得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庆将不直得料头切去。?三、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四、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与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得人与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得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五、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在模板上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塌落。?六、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与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与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上与攀登骨架上下。柱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七、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八、绑扎高层建筑得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持架落到离地面1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十、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声地不准站人与通行。?十一、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国信号. 十二、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十三、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片。 十四、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大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2.0.1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1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2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3具备执... 2.0.1 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1 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2 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3 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4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5 已申报安全生产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2.0.2 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实行围挡作业。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高度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出入口应固定并设置大门和有关标志牌,配备门卫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禁止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2.0.3 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设计和实施,应有利于生产并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消防、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雷及卫生等要求。2.0.4 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应符合平面布置图的布置要求,并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保持安全生产与生活用房之间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厨房等与其他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施工现场设置的厕所和淋浴室应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2.0.5 施工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应有明显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在建工程主体楼层内不得兼作宿舍和办公室。2.0.6 施工现场内场地应平整,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不得有大面积积水。现场道路应有硬化措施且保持畅通。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有交通标志。必要时,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并设专人管理。2.0.7 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放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置标志牌,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否则应有防倾倒措施。2.0.8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的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2.0.9 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或安装。搭设或安装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纪录。2.0.10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及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挂设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2.0.1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业人员通行。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规定的标志提供安全和足够照明。2.0.12 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动。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动的,应经施工现场负责人统一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完毕,立即恢复原状。2.0.13 施工现场各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线路等,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安装或拆除。使用中应有专人操作和维护。首次安装或分段安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纪录。2.0.14 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指挥生产的人员在向班组分配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向他们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2.0.15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检查制度。2.0.16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 2.0.16所规定的数值,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实施防护措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施过程中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

工程建筑施工工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会宁县桃花山建筑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

编制: 企业安全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目录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3) 钢筋弯曲机操作规程 (5) 钢筋切断机操作规程 (6) 钢筋调直机操作规程 (6) 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 (7) 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8)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9)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3) 切割锯操作规程 (13) 砼搅拌机操作规程 (14) 砂浆搅拌机操作规程 (16) 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6) 手持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8)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

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

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天水陆桥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贺岷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1、柴油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柴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2)、交流电气部分应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 (3)、柴油机起动前应将励磁电阻置于最大的电阻位置,并将送点开关断开。 (4)、柴油机起动后逐渐调节励磁电阻使达到额定电压值,同时观察电刷工作是否正常。 (5)、逐渐提高柴油机转速至额定转速,在开始送电前应检查。 a:逐渐检查电压,其值应稳定并达到380伏±5%。 b:周波应达到50赫±1%。 (6)、柴油发电机的额定功率应大于预计用电设备的总功率。 (7)、在送电期间遇到下面情况应停止供电。(瞬间超负荷不在此列)。 a:柴油机连续冒黑烟。 b:周波明显下降且不能回升。 c:电流表指针超出其额定值。 (8)、停止送点时,应先断开送电开关再慢慢降低柴油机转速。 (9)、柴油发电机的送电、停电应有专人负责通知,并应制定有关规则。

(10)、在送电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上不准堆放物品,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2)、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3)、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转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5)、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个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6)、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7)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8)、钢筋调直到末端时,操作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9)、短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10)、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的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3、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

建筑工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全套)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1、凡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各种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各类机械操作工及其它工种在操作各类机具时应严格遵守所操作机械和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2、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和民工等),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酒后操作。 3、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进行本工种独立操作,非特殊工种持证人员严禁从事特殊工种施工。 4、作业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牢帽带。禁止穿拖鞋或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操作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件宝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6、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安全完好后方可使用。 7、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生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工作运转中进行检查和修理。 8、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各类施工机械应由持证机操工操作,其它人员不得无证操作,不得操作与工种无关的机具和机械。 9、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疾病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0、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1、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2、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13、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下端都应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梯下应有专人监护,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所有使用人字梯和单面梯在2M以上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好标准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生根可靠。 14、作业工人应定期参加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施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整版)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目录 1.通用规定--------------------------------------------------------------1.1 1.1施工现场------------------------------------------------------------1.2 1.2机电设备------------------------------------------------------------1.3 1.3高处作业------------------------------------------------------------1.5 1.4季节施工------------------------------------------------------------1.6 2起重、打桩、潜水作业-------------------------------------------- 2.1 2.1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2.2 2.2打桩工安全操作规程-------------------------------------------2.7 2.2.1一般规定------------------------------------------------------2.7 2.2.2水上打桩------------------------------------------------------2.8 2.2.3陆上打桩----------------------------------------------------2.11 2.2.4陆上挪移打桩机架------------------------------------------2.13 2.3潜水员安全操作规程-------------------------------------------2.13 2.3.1一般规定------------------------------------------------------2.13 2.3.2潜水员水下作业---------------------------------------------2.17 2.3.3潜水员特殊水下作业---------------------------------------2.20 2.3.3.1沉箱潜水作业-------------------------------------------2.20 2.3.3.2水下爆破潜水作业-------------------------------------2.21 2.3.3.3水下焊接、切割作业----------------------------------2.22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总则 工程项目安全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融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关系着参加项目施工全体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环境安全。为了加强施工安全,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程。各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施工条件,确保施工安全。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一章施工安全保障 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施工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施工工作,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6、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事故。 二、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三、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施工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等,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四、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施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如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电焊工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五、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第二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第一节开工前准备工作 在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技术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说明其重要性和采取技术措施的必要性。 项目经理应对施工区域内的环境、地下管线、地质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详细了解,如施工区域内有电缆、管线、防空洞等地下设施时,要及时上报并联系各相关单位,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拟定好安全措施。 第二节沟槽开挖

道路施工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第四标段项目经理部

目录 1 普工 (1) 2 混凝土工 (2) 3 钢筋工 (3) 4 石工 (4) 5 木工 (5) 6 钳工 (6) 7 机修工 (7) 8 测量工 (8) 9 张拉工 (9) 10 吊装工 (10) 11 电焊工 (12) 12 气焊工 (13) 13 电工 (14) 14 起重机司机 (15) 15 运输车辆司机 (17)

1 普工 1.1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至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挖神仙土的操作方法。 1.2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高度不超过1.5米。 1.3 吊运土方的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4 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1.5 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方准搬运。 1.6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1.7 传递片石、土筐等,应相互配合,稳拿稳放,禁止抛掷,并应戴好防护用品。 1.8 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时人应站在侧面。

2 混凝土工 2.1 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2 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下面严禁站人,操作部位应该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2.3 推运混凝土,走道应铺平,道上不能站人。用吊车提升混凝土斗的周转处,应设工作平台。离地或离船3米以上,必须设栏杆或安全网。非指挥或开、关斗人员不得上平台。 2.4 盖梁、防震块等高处浇注混凝土,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在无防护措施时必须系安全带,遇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施工。 2.5 使用震动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2.6 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人个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深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抖均匀,严禁将水注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上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全集)

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及隔离开关的 完好性。 2.使用前必须检查刀片有无裂纹。 3.启动后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 业。 4.切断时必须使用刀刃中的中下部位,握(卡)紧钢筋均速 送入。 5.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规定的钢筋,断料时,手和刀片应距15cm以上,切短钢筋需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6.钢筋摆动周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7.发现运转不正常应立即停机断电检修,作业后关闭电闸,并及时清除杂物。 8.对设备做到定期保养、检查,保证设备的清洁、润滑及安全使用性。 责任人: 尺寸:50cm×70cm一块

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及隔离开关的 完好性。 2.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水平准备好各种芯及工具。 3.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交换角度以及调速。 4.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轴速的规定。 5.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6.弯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7.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8.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电源不得直接接在机身启闭开关

上,应另设开关控制。 9.对设备做到定期保养、检查,保证设备的清洁、润滑及安全使用性。 责任人: 尺寸:50cm×70cm一块 钢筋调直机使用安全要求 1.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及隔离开关的完好性。 2.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滑落机体造成事故。

工地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加工制作现场要平整,工作台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拉筋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来往,人工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扛,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次卡牢,防止回弹,切割时先用脚踩紧. 4、多人合作运钢筋,运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牢稳,防止倾倒或塌落. 5、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6、所需各种钢筋机械,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遵守,钢筋机械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安全可靠.

1、运料中车子向料斗投料时,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或撒把. 2、浇灌砼使用的溜槽和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3、有输送泵输送砼时,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接好,灵敏,管道支架必须牢固. 4、不得在砼养护池边上站立和行走,盖板和地沟要严加防护,防止失足坠落. 5、使用振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部位.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砌筑、划线(勒线)、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筑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砍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山墙砌完后应及时安装檩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4、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5、在屋面坡底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脚手架时,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6、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檩条、瓦条上行走.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全集)

安全操作规程 一、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二、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三、钢筋调直机使用安全要求 四、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五、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六、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七、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八、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九、塔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气割、电焊“十不烧”的规定 十一、施工电梯“十不开” 十二、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十三、混凝土搅拌机安全使用要求 十四、冷镦机使用安全要求 十五、塔吊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十六、钢筋工安全生产守则 十七、卷杨机操作规程

1.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及隔离开关的 完好性。 2.使用前必须检查刀片有无裂纹。 3.启动后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 业。 4.切断时必须使用刀刃中的中下部位,握(卡)紧钢筋均速 送入。 5.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规定的钢筋,断料时,手和刀片应距15cm以上,切短钢筋需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6.钢筋摆动周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7.发现运转不正常应立即停机断电检修,作业后关闭电闸,并及时清除杂物。 8.对设备做到定期保养、检查,保证设备的清洁、润滑及安全使用性。

1.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及隔离开关的 完好性。 2.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水平准备好各种芯及工具。 3.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交换角度以及调速。 4.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轴速的规定。 5.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6.弯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7.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8.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电源不得直接接在机身启闭开关上,应另设开关控制。 9.对设备做到定期保养、检查,保证设备的清洁、润滑及安全使用性。

路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SM-ZD-13665 路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路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路堑施工安全技术 1、路堑施工应保证排水通畅 开挖区要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排出的水不得危及路基、建筑物和农田;对边坡开挖过程中出现的地下水,要在采取了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对于岩溶地区的岩溶水应进行治理,不得任意抽水或者堵塞出水口;堑顶为土质或含有软弱夹层的岩石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者采取其它防渗措施;天沟、侧沟等引、截水设施严禁设在未处理的虚碴、弃土上,要平顺、畅通。 2、要注意边坡的稳定问题 施工前后要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有裂缝和坍方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要立即处理;开挖坡面要尽可能接近设计坡度,坡面要清理干净;不能处理而又对安全构成威胁时,要暂停施工并向上级报告。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目录 1、油漆工 (2) 2、电焊工 (3) 3、气焊工 (5) 4、起重工 (7) 5、电工 (9) 6、混凝土工 (13) 7、钢筋工 (15) 1、油漆工 1.1 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1.2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3 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和更换。 1.4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1.5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1.6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1.7 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应有接地保护装置。1.8 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 度的铁皮屋面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1.9 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1.10 使用喷砂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2、电焊工 2.1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4欧姆,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2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2.3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2.4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路面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路面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一、铺筑现场 1、施工前,必须做好安全操作技术交底,并组织操作人员学习,熟悉规程和各项规定。 2、现场靠近居民点或维持交通线段,均应设置轻便临时安全护栏,醒目的施工安全标志,临时安装的电气设备要保证安全,电路上的刀闸开关须直立安装,并设保护罩。 3、维持交通地段施工,必须设有专人指挥交通,行车必须减速慢行。 4、夏季与高温铺筑路面时,需有防暑降温设备,供应清凉饮料和防暑药品。 5、夜间施工必须安设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和明显的安全红灯,各种机械要安装指示灯。 二、铺筑路面 1、人工铺筑沥青砼路面: 铺筑人员要穿胶鞋,戴口罩、手套和护目镜,衣袖和裤口要扎紧。各种运输车辆装料适当,不要太满,防止翻倒和碰伤。运输道路要经常清扫维修,保证平整,清洁。操作振动器的人员务必配有胶皮手套及胶鞋等防护用品。振动器在操作移动时,应保证电机的四芯电线有足够长度的松驰,切忌拉过紧,以免电线断裂。如发现有振动不正常及焦臭味,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运转并进行检查。如振动器温度过高,应停歇降温。

2、机械摊铺沥青砼路面: (1)沥青砼路面摊铺专用机械参照各种机械类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2)配合摊铺机施工的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参考人工铺筑路面执行。 (3)摊铺机施工,人工配合打中拉杆人员须每工作台班配备二人以上,每半小时轮班一次,以发生高温中暑事故。 (4)人工配合摊铺机铲料人员或其他现场人员,禁止坐在履带板上休息,以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明确不允许站人位置禁止站人。 (5)穿拖鞋及未戴安全帽人员一律不准上岗操作机器,与摊铺操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爬上摊铺机操作台。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工程 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 审核 批准 ++++++第十六项目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录 1总则 (1) 2一般规定 (1) 3架子工 (3) 3.1一般规定 (3) 3.2 材料 (4) 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5) 3.4 工具式脚手架 (7) 3.5 里脚手架 (12) 3.6 挑脚手架(又称探海架子) (13) 3.7 电梯安装井架 (14) 3.8 浇灌混凝土脚手架 (14) 3.9 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 (15) 3.10 坡道(斜道) (16) 3.11 安全网 (16) 3.12 龙门架及井架 (17) 3.13拆除脚手架 (18) 4暂设电工 (19) 4.1 一般规定 (19) 4.2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0) 4.3 施工照明 (21) 4.4 施工用电线路 (22) 5普通工 (25) 5.1一般规定 (25) 5.2挖土 (25) 5.3 挖扩桩孔作业 (26) 5.4 装卸搬运 (27) 5.5 人工拆除工程 (28)

6 混凝土工 (29) 6.1 材料运输 (29) 6.2 混凝土浇灌 (29) 6.3 混凝土养护 (30) 7 瓦工 (30) 8 抹灰工 (31) 9 水磨石工 (33) 10 石工 (33) 11 木工 (34) 11.1 一般规定 (34) 11.2 模板安装与拆除 (34) 11.3 门窗安装 (36) 11.4 构件安装 (36) 11.5 木工机械 (36) 12 钢筋工 (39) 12.1 一般规定 (39) 12.2 钢筋绑扎安装 (39) 12.3 钢筋机械 (40) 13 预应力钢筋张拉工 (43) 13.1 一般规定 (43) 13.2 先张法 (43) 13.3 后张法 (44) 14 防水工 (44) 14.1 一般规定 (44) 14.2 熬油 (45) 14.3 热沥青运送 (45) 15 油漆工 (46) 16 玻璃工 (47)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促进电厂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生产部临时施工用电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亦可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 第三条总容量在50KW以下的用电设备或5台以下的设备虽不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但应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四条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 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第五条安装、拆除和维修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熟悉本岗位技能, 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与所掌握的技能相适应的有效证件。 第六条生产部应建立、建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 须学习这些规定并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第七条工程处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用电安全员。 第八条各种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必须留有记录。 第九条施工现场与外线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

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 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第十条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 塔吊及在雷击区施工时都必须安装避雷保护装置。 第十一条施工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有产品合格证件,并有 铭牌,固定式电气设备标志齐全。 第十二条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及超负荷运行。 第十三条应安装统一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安装须牢固并便于操作和维修。 第十四条配电箱和开关箱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压紧,进出口线必须设在箱的下面,引出的导线应穿管并设防水弯头。严禁用插销连接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 第十五条临时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第十六条固定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第十七条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和不合格的电器。 第十八条每台设备应有各自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控 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第十九条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并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为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少于16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少于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绝缘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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