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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科论文选题指导

法学专科论文选题指导
法学专科论文选题指导

法学毕业论文选题

说明:

1、以下选题只是明确方向和范围,在具体选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

2、自拟的符合法学专业要求的其他选题也行;

3、具体题目最好结合所在市的一个典型案例或选择一个具体问题作为切入口。

4、根据近年的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以下选题多雷同和省电大抽查多为不及格,所以市电大法律教研组建议学员不要选以下相关选题写作,除非有创新观点且得到指导老师同意。

1、青少年犯罪

2、正当防卫

3、执行难

4、缔约过失责任

5、家庭暴力

6、证人出庭

7、依法行政

8、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9、经济法学的地位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0、环境法治 11、沉默权 12、刑讯逼

供13、善意取得 14、行政自由裁量权 15、离婚损害赔偿 16、夫妻财产制度

17、流动人口犯罪 18、农民工权利保护 19、农村犯罪和农村法治

20、乡镇依法行政 21、职务犯罪的现状和预防 22、网络犯罪和计算机犯罪

23、在校学生(未成年人)伤害事故赔偿24、金融法律风险的防范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当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法学专业的特点。选题需要结合我国法学实践,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课题,特别鼓励结合当前社会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一、行政法学毕业论文选题

1.试论“依法行政”原则

2.论我国行政立法的特点

3.自由裁量权中的滥用职权行为

4.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中的显失公平问题

5.行政越权与滥用行政职权

6.如何加强我国的行政监督

7.行政违法的特点及其责任

8行政侵权及其赔偿责任

9.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10.论国家公务员法的建设

二、宪法论文选题

1论违宪审查制度

2.试论我国选举制度

3.论提高人民代表的素质

4.试论我国公民的平等权

5.论法院民事案件的主管

6.论普通地域管辖

7.论先予执行的申请与裁决

8.论公证的法律效力

9.论当前民事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

10.论民事审判中的司法公正

三、法理学论文选题

1.谈谈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影响

2.试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3.谈谈中国加入WTO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4.谈谈“以德治国”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5.谈谈依法治国

6.试论市场经济对社会主义法的影响

7.谈谈在我国引入判例法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8.谈谈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的影响

9.谈谈你对西方法学流派的看法

10.谈谈“一国二制”与我国社会主义法

四、民法论文选题

1.论所有权制度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意义

2.论债的担保及各种担保方式的优劣

3.论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作用

4.合同履行的有关问题

5.论合同的效力

6.论违约责任

7.著作权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8.论商标权的法律保护

9.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10.相邻关系的理论与实践

五、刑法论文选题

1.谈谈特别防卫权

2.试述不作为犯罪

3.谈谈故意犯罪

4.试述剥夺政治权利

5.关于责任事故罪的几点看法

6对伪劣产品罪的一些看法

7.谈谈“安乐死”

8.谈谈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9.谈谈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

10.论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六、经济法论文选题

1.论房屋合同纠纷

2.几种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3.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

4.论公司的高层人员的忠实义务

5.论破产法的立法趋向

6.论物权法的修订与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

7.论房地产法对居民住宅建设的扶持

8.论保护房地产权利人合法利益的原则

9.论票据追索权的行使

10.论合同诈骗

七、其它类论文选题

1.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法律地位

2.我国国家赔偿法实施中的问题及其建议

3.简论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无过错赔偿责任

4.社会主义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地位及其改革

5.我国审判制度的改革

6.论劳动法中的集体合同

7.论劳动法律关系的特点

8.律师在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9.论国际争端的解决机制

10.国际反恐怖斗争与国际法的发展

法学论文题目汇总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一、法理、宪法、行政法学 1.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法制问题探析 2.习惯法探析 3.公私法关系论 4.农村法治建设探论 5.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6.论权利的实现 7.法治与秩序 8.论和谐社会的法治化 9.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探析 10.论法律的不完备性及其克服 11.胡锦涛法律思想探论 12.新农村建设中的法文化建构 13.法律中的逻辑分析方法 14.安乐死立法问题考量 15.论宪法的社会调整功能 16.论宪法作用的局限性 17.论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力划分 18.论中国公民基本权利的现实性 19.论表达自由的宪政意义 20.论诚信原则的行政法意义 21.论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的关系 22.论法律保留原则在行政法上的适用 23.论一事不再罚 24.论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 二、民商法学 1.公司人格制度研究 2.董事忠诚义务研究

3.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 4.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5.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 6.试论少数股东权的法律保护 7.完善我国公司法股东表决权制度研究 8.论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9.监事会职能比较研究 10.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比较研究 11.我国公司法监事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12.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 13.证券交易中惩罚性赔偿制度 14.商业银行破产制度比较研究 15.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法律规制 16.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 17.论中国人民银行宏观调控的政策体系 18.论我国一人公司的有限责任 19.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20.论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结构 21.论我国公司法中的股份回购制度 22.论公司法中的独立董事制度 23.企业并购中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24.我国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组织的构建 25.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法律规制 三、刑事法学 1.论强奸罪的主体 2.论抢劫罪中暴力和胁迫的程度 3.论携带凶器抢夺的刑事责任 4.论飞车抢劫(抢夺)

电大法学大专毕业论文范本

电大法学大专毕业论文范本 论文摘要现有法律对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规定较为简单致使实践中操作不一。对此,本文在对相关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发现所存在的问题,并对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赔偿依据、条件以及范围进行分析研究,以期对司法实务有所帮助。 论文关键词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赔偿 一、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因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遭受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尤为常见且各地法院处理标准不一,令人深思。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由于相关法律规范比较原则化,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案件中面临很多具体适用法律的难点问题。 1.立法层面。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房屋承租人转让房屋时,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买受人而购买房屋的权利。我国最高法院于2009年6月22日通过了《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在该《解释》第2l条至24条,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作了规定。此前,相关规定主要有,《合同法》第230条、《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已废止)第118条。但相关立法都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纠纷常出现偏差,既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达到立法者的预期目标。

2.理论层面。 与之相对的,立法的模糊也反过来使得理论界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定性认识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 (1)形成权说及附条件形成权说。前者认为,优先买权人在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只须依自己一方意思表示,即可形成与出卖人之间的买卖关系。而后者认为,先买权人可依单方之意思形成以出卖人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为内容之契约,无须出卖人同意,但此形成权附有停止条件,必须等出卖人出卖标的物给第三人时才能行使。 (2)期待权。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对其所租赁的房屋的优先取得有期待的权利,权利尚未现实化,只处于期待权状态,待一定的条件成就即出租人出卖房屋,便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物权说。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应于物权法中规定。在此种情况下,优先购买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4)债权说。即优先购买权实质上是一种债权,是优先购买权人所享有的一种请求权,其实现依赖于出卖人将自己的财产出卖时,承租人具有请求与出租人就租赁物订立买卖合同的请求权,在同等条件下,出租人有承诺的义务,应当转让给优先购买权人。如果出租人不通知承租人而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出卖租赁物时,承租人只能对出租人主张损害赔偿,而不能主张优先购买租赁物。 对此,笔者认为,只要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表示购买,即可成立买卖合同,进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形成权的特征,因此,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形成权;另外,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具有不可转让性,而期待权是可以转让给他人的,故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非期待权;我们知道物权法定,从实然的角度看,现行的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大全

法学专业论文参考选题大全(1462个) ★试论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倒置 ★浅议司法公正 ★试论司法独立 ★浅议民事抗诉 ★论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 ★论监外执行的法律运用 ★论代位权制度 ★论共同犯罪 ★浅析贿赂犯罪 ★专业待写论纹请加Q扣一五六六贰零伍 ★浅谈合伙的民事责任 ★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浅议我国债权人代位制度及完善 ★论离婚协议的效力 ★论诉讼时效 ★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婚姻家庭法与私生活自主权 ★浅析挪用公款罪的若干问题 ★我国婚姻无效制度浅析 ★论侵占罪 ★对善意取得的几点认识 ★论执行权的分离 ★论法与道德 ★浅议刑事诉讼中间接证据的使用 ★浅谈被害人的刑事诉讼权利及保护 ★浅谈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作用★行政强制与处罚行为的法律思考 ★试论有关公民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思考 ★对我国死刑制度的探讨 ★对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对实行惩罚性与补偿性相结合违约金制度的思考★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提单性质问题研究 ★提单管辖权条款研究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识别问题研究 ★(海上)保险中的代位求偿问题研究 ★(海上)保险中的近因原则 ★(海上)保险中的保证制度研究 ★(海上)保险利益原则 ★论世界贸易自由化问题 ★论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论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中的作用及其管理

★并购式投资的法律管理 ★入世与我国外资并购监管中的反垄断规则 ★公司法人财产权性质研究 ★论行政公开 ★论行政征用 ★论行政强制执行的权限划分 ★论行政诉讼的目的 ★论罪刑法定原则 ★论正当防卫 ★论法人的权利能力 ★论人格权制度 ★论信息技术的发展与隐私权的保护 ★论居住权 ★论物上请求权 ★论违法转租 ★论纳税人的权利及其保护 ★论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 ★论辩论式诉讼 ★论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 ★论沉默权 ★论举证责任倒置 ★论刑事执行 ★对我国会计法律的问题思考 ★论受贿罪心理动因 ★关于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保护 ★建立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思考 ★试论无效合同 ★我国检警关系的反思与重构 ★诉讼制度的改革和诉讼法的完善 ★夫妻财产制之重构 ★论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国有股份的职能及其法律调查 ★浅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被还人权益的保护★试论精神损害赔偿 ★证人出庭难问题的对策 ★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弊端及完善 ★论中国死刑存废与人权保障 ★论合同法可得利益赔偿 ★浅议网络环境中维权与保护 ★论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 ★试论企业法人财产权 ★浅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法保护 ★试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及解决途径

法学毕业论文法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精选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精选 [1] 姜玉丹,苏静. 从BBS到开心网、人人网看大学生 网络行为方式的转变[J]. 中国林业教育. 2011(S1) [2] 方彩芬. 网络语言特点透析[J]. 宁波高等专科学校 学报. 2002(01) [3] W Schramm. Mass Communication[J]. 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 1962 [4] 郑华清,黄崇珍. 从“杯具”看网络流行语的语言 变异[J].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01) [5] Beijing University Youth Research Center (Youth Research Center,Beijing University,Beijing,100871,China). 高校BBS与SNS网站的比 较研究--以北京大学未名BBS和人人网为例[J]. 高校辅导员学刊. 2010(04) [6] 李力. 新媒体时代的网络舆情应对研究[D]. 南昌大 学 2014 [7] 华姐措. 藏族民间文化在大众传媒中的传播与发展 研究[D]. 西北民族大学 2014 [8] 王泉. 参与式文化背景下的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D]. 南京邮电大学 2014 [9] 邱婷婷. 微博名人头像真实性对消费者购买决策的 影响[D]. 浙江大学 2015

[10] 朱冬顺. 基于信任基础的虚拟社区内口碑再传播影响因素研究[D]. 浙江大学 2015 [11] 沈玉秋. 传播学视域下对《金枝》文化内涵的解读 [D]. 西北民族大学 2014 [12] 翟敬朋. 老人的社会功能与幸福感的关系研究[D]. 南京大学 2014 [13] 张晔. 虚拟社区中同妻群体生活适应问题的研究 [D].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2 [14] 陆莹. 人人网中大学生自我呈现研究[D].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0 [15] 李丽. 大学生网络购物的自我认同建构研究[D].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0 [16] 于立华. 我国非传统社团社会功能的哲学思考[D]. 中国石油大学 2007 [17] 孟一. 微博的社会功能及其作用方式研究[D]. 广西师范学院 2012 [18] 郭修远. 学术新闻的功能与传播规范[D]. 湖南大学 2012 [19] 康晶晶. 浅析社会中的语言变异--以网络流行语为例[J]. 民营科技. 2010(06) [20] 陈原着.社会语言学[M]. 商务印书馆, 2000 [1] 周峰. 密闭微波辅助提取-HPLC测定中成药中黄芩苷及绿原酸的研究[D]. 北京化工大学 2009

法学毕业论文关于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关于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民族大学生法学教学论文》 一、民族大学生的法学教育定位 目前,主流观点认为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定位为培养“通用法律人才”、“复合型的法学应用人才”,反对过分强调职业性倾向。不少学者对此却有不同意见,孙笑侠认为,法学教育是职业型的教育,而不是通识型的教育。方流芳认为,大学本科法律教育应定位为职业教育,而非培养法学大师的学术教育。培养法律人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法学本科教育只是其中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其目标也应分阶段。要培养应用性的通用人才,先要培养其单项的职业技能,逐步渗透,最终成为复合型应用人才。所以,笔者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定位应为职业型教育,这样的定位对民族大学生尤为合适。新疆的民族大学生有其独特的特点,一是他们有自己的语言,用第二语言学习法律,有语言转换带来的困难;二是新疆的法律职业人才奇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数很少,有了资格愿到民族地区工作的人更是寥寥无几;三是民族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由于没有语言的障碍,并且深谙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他们在民族地区处理案件更得心应手。既然民族地区急需民族的法律职业人才,那么对民族大学生的培养目标定位首先应该是职业型的教育。 二、新疆民族大学生的调查研究

(一)民族大学生的基本特点 1.对国家法生疏 民族学生上大学前大多没有接触过法律,他们接触到的 是本民族的习惯法,他们的思维方式、处世态度都按照耳濡目染 的习惯进行。加之汉语水平较差,要用第二语言精通法学理论势 必难于登天。如果将法条规定对比他们的习惯法讲解,结合具体 案例,引导他们讨论、比较,逐渐渗透法学理论,就会达到事半 功倍的效果。 2.在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相对失落感” 民族大学生在家乡是各个群体的佼佼者,从小就受到村民、老师的宠爱。然而,到了以汉族学生为主的大学校园,由于 语言不通、基础教育落后造成的学习障碍,他们的地位一落千丈,甚至平日的交流也局限在本民族学生之间。虽然学校组织的民汉 互动拉近了民汉学生之间的距离,但用第二语言学习的困惑,造 成的学业成绩差异使民族学生总处于被帮助的地位,角色变换使 许多学生不适应。因此,增强其学习能力,恢复其自信心尤为重要。 3.渴望学习法律 民族法学学生性格直率、坦诚,通过和他们交谈,发现 大部分同学选择法学专业是为了将来能够处理好当地纠纷,为民 汉和谐社会的建立发展作贡献。他们对本华民族习惯法有一定研究,这为学习中华民族习惯与国家法的互动奠定了基础。 4.熟悉民族习惯 新疆民族大学生都是土生土长的,对民族习惯了如指掌。在以后的法律职业工作中,他们能更好地处理民族纠纷,做好国

法学论文选题400例

法学论文选题(一)(一)民诉法方向 1. 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 2.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研究 3. 我国立案登记制的理论与实践 4.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5.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施行中的问题及解决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方向 6. 新型劳动用工形式中劳动者的法律保护 7. 过劳问题的法律规制 8.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劳动者权益保护 9.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三)财税法方向 10. 基于纳税人生存权保障视角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 11. 房产税开征的正当性及可行性研究法学论文选题(二): (一)刑诉法方向 1.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证明职责 2. 论自行辩护 3. 论被害人的诉讼地位 4. 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5. 论司法解释的法律监督

(二)刑法方向 6. 网络犯罪的空间效力探析 7. 认识可能性与期待可能性关系研究 8. 论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 9. “亲亲相隐”刑事立法化之提倡 10. 社区矫正的现实困境与出路 11. 论机器诈骗的刑法适用 法学论文选题(三): 三国法方向 1. 美国“长臂管辖”及其合法性问题探析 2. 中美银行信息取证合作中的困境与突围 3. 第三方资助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影响及其规则 4. 大数据代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域外效力边界5?“ 301条款”在WT(体制外适用的限制 6. 国际法中难民保护与国家反恐的冲突与协调 7. 论网络空间中国家的审慎义务 8.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法律制度与其对我国的影响 9. 试论卡尔沃主义对国际投资立法的影响 10. 论专属经济区的剩余权利 1 1 .国际矫正正义之衡平略论 法学论文选题(四): 一)金融法方向

法律事务专业毕业实习报告范文

法律事务专业 毕 业 实 习 报 姓名:杜宗飞 学号:2011090118 专业:法律事务 班级:法律事务01班 指导教师:赵建明 实习时间:XXXX-X-X—XXXX-X-X 20XX年1月9日

目录 目录 (2) 前言 (3) 一、实习目的及任务 (3) 1.1实习目的 (3) 1.2实习任务要求 (4)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4) 2.1实习单位简介 (4) 2.2实习岗位简介(概况) (5) 三、实习内容(过程) (5) 3.1举行计算科学与技术专业岗位上岗培训。 (5) 3.2适应法律事务专业岗位工作。 (5) 3.3学习岗位所需的知识。 (6) 四、实习心得体会 (6) 4.1人生角色的转变 (6) 4.2虚心请教,不断学习。 (7) 4.3摆着心态,快乐工作 (7) 五、实习总结 (8) 5.1打好基础是关键 (8) 5.2实习中积累经验 (8) 5.3专业知识掌握的不够全面。 (8) 5.4专业实践阅历远不够丰富。 (8) 本文共计5000字,是一篇各专业通用的毕业实习报告范文,属于作者原创,绝非简单复制粘贴。欢迎同学们下载,助你毕业一臂之力。

前言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即将毕业的法律事务专业在校生而言,为了能更好的适应严峻的就业形势,毕业后能够尽快的融入到社会,同时能够为自己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毕业实习是必不可少的阶段。毕业实习能够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法律事务专业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使我认识到将所学的知识具体应用到工作中去,为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只有在实习期间尽快调整好自己的学习方式,适应社会,才能被这个社会所接纳,进而生存发展。 刚进入实习单位的时候我有些担心,在大学学习法律事务专业知识与实习岗位所需的知识有些脱节,但在经历了几天的适应过程之后,我慢慢调整观念,正确认识了实习单位和个人的岗位以及发展方向。我相信只要我们立足于现实,改变和调整看问题的角度,锐意进取,在成才的道路上不断攀登,有朝一日,那些成才的机遇就会纷至沓来,促使我们成为法律事务专业公认的人才。我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把从书本上学到的法律事务专业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才能真正掌握这门知识。因此,我作为一名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有幸参加了为期近三个月的毕业实习。 一、实习目的及任务 经过了大学四年法律事务专业的理论进修,使我们法律事务专业的基础知识有了根本掌握。我们即将离开大学校园,作为大学毕业生,心中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去做好自己专业发展、如何更好的去完成以后工作中每一个任务。本次实习的目的及任务要求: 1.1实习目的 ①为了将自己所学法律事务专业知识运用在社会实践中,在实践中巩固自己的理论知识,将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反过来检验书本上理论的正确性,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通过法律事务的专业实习,深化已经学过的理论知识,提高综合运用所学过的知识,并且培养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通过法律事务专业岗位实习,更广泛的直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需要,加深对社会的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摘要:信仰是在法律职业形成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职业共同的精神追求。法律职业 信仰的表现形态包括法律信念、法律理念、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等,其核心是一种对法治 的精神追求。 关键词:法学;职业道德 一、我国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及其原因 1.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法律职业道德考核的分值偏低 从2002年开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法律职业道德纳入考试范围,但是考核的分值 始终徘徊在5分左右,与其他的内容动辄几十分相比较很难引起人们的重视。目前,很多 高校在确定本校的法学专业教学计划时主动向司法考试中考核内容较多的科目倾斜。暂且 不论这种做法的对错,但在实践中却直接导致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虚设,甚至有的高校 根本就不设这门课程。有关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却在法理学、诉讼法或者司法制度概论 等课程中讲解。这一点也显示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地位较低。 此外,很多高校在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作为必修课,但没有 专门设置系统学习法律职业道德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主要是讲解公共道德的课程。 法律职业道德虽然属于道德的范畴,但不同于公共道德。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主体的特殊性、规范的明确性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的特征。法律职业道德适用的主体主要是专门从事法律 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对于非法律职业人员没有约束力。法律职业 道德不能停留在一般道德准则层面,必须形成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的标准和可 操作的行为规范。如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约束法官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 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约束检察官行为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试行和中华律师协会通过的约束律师行为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这些基本规则都 对相关法律职业的道德作出了特别的要求。而且,这些规范均具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如果 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均要求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所以,思想道德修 改课程不能完全取代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再加上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效果欠佳,根本不能满足法学专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要求。 2.法律职业道德领域的专业研?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苯仙伲?ψ嗜 狈?/p> 目前在法律职业道德领域内进行专业研究的人员较少,各高校中从事法律职业道德教 育的师资严重缺乏。这也直接导致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开设的困难。部分高校在法学教学计 划中将法律伦理学作为法学选修课程。但是因为缺乏专业的师资,该课程一直没有真正开设。有些高校虽然开设了该课程,但是多由法理学或诉讼法学方面的教师担任主要教学工作。这些人员没有真正研究过法律职业道德,因此,该课程的教授也只能限于对有关职业

电大专科法律毕业论文

焦作“瘦肉精”案件定性危害公共安全罪思考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 年级: 指导教师: 教师职称:

目录 正文 (2) 案由 (2) 案情介绍 (2) 案件焦点 (3) 争议与分歧 (4) 结论 (5) 参考文献 (5) 焦作“瘦肉精”案件 定性危害公共安全罪思考 案由 2011年7月25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

判决了一起涉及“瘦肉精”的案件。这两个案例反映出来的问题是,焦作案件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生产销售“瘦肉精”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河北案件销售220只“瘦肉精”羊,有多少人食用也是不特定,也危害了公共安全,为什么罪名不同? 案情介绍 2011年7月25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判决了一起涉及“瘦肉精”的案件。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襄、奚中杰明知国家禁止使用盐酸克仑特罗饲养生猪,且使用盐酸克仑特罗饲养的生猪流入市场后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攫取暴利,2007年初,刘襄与奚中杰约定共同投资,研制、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用于生猪饲养。被告人肖兵、陈玉伟明知盐酸克仑特罗对人体有害,仍在刘襄研制出盐酸克仑特罗后联系收猪经纪人试用,并向刘襄反馈试用效果好。随后,刘襄大规模生产盐酸克仑特罗,截至2011年3月,共生产2700余公斤,非法获利250万余元。5被告人生产、销售的盐酸克仑特罗经过多层销售,最终销至河南、山东等地的生猪养殖户,致使大量使用盐酸克仑特罗勾兑饲料饲养的生猪流入市场,严重影响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并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刘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奚中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肖兵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被告人陈玉伟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刘鸿林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2011年7月29日秦皇岛新闻报道了河北一起涉及“瘦肉精”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法律文秘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法律文秘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列不属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的是()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注重政绩 D.高效便民 2、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选项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是() A.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B.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 C.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D.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相对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到及时救济 3、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要求 ( ) A.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B.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C.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D.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下列行为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是:()A.对桥梁管理欠缺 B.因军事演习发生损害 C.行政裁量不当 D.乱摊派 5、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 )。 A.质量 B.数量 C.总量 D.积累量 6、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形成()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的目标。 A.高效.便捷 B.公开.公平 C.公正.全面 D.便民.诚信 7、《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要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加强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 A.法定化

法学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范文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题目:撕毁的借条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姓名:@@@ 学号:1134001414509 班级:11春法 学 分校:合肥电大 2012年12 月19 日

目录 案情介 绍 (1) 案件焦 点 (1) 分析与结 论 (1) 附 录 (2)

撕毁的借条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案情介绍 2008年9月13日,某市公安局派出所接到李某的报案,并派人到现场处理。隽某于当日上午9时许,到某公司向张某索要5万元欠款,据隽某称其手持欠条被公司会计撕毁,民警到现场后,发现隽某手中以及一楼阳台雨蓬上有部分碎片,但内容不详。民警建议走司法渠道解决,隽某遂诉至法院。 原告隽某诉称,被告张某向其借款5万元,约定2008年中秋节后还款,其依约前往被告处催要该笔借款,在被告作出同意立即还款的表态后,原告将借条交给了被告,并做好接受被告付款的准备,不料被告收取借条后当即将借条撕碎,原告随即拨打110报警。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还款利息,同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被告张某辩称,撕碎的借条在法律上没有证明力,不能证明被告欠原告借款5万元就是事实。而且撕借条时,被告并不在场,事后听会计说,原告持欠条来要钱,会计翻帐本发现原告还欠被告7.5万元的木方和模板钱没有给,就要原告写一张7.5万元的条子,原告不肯,会计就把欠条撕掉,当时原告并没有什么反映,半个小时后才报警。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隽某举证借条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该借条原件,已被撕成碎片,在庭审时进行了粘贴,原件有部分内容缺失,剩余内容为:“借条,借到隽某亻○民币伍万元整,中秋卩○还,张某,2008.9.3”。而借条复印件的内容完整,载明:“借条,借到隽某人民币伍万元整,中秋节过后还,张某,2008.9.3”。被告对其不予认可,并称借条上张某的签名是真实的,但是其他内

函授法学论文范文

本科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一:我国税务机构执法问题探讨论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2002年10月15日起实施,争论已久的税务机构执法主体问题尘埃落定。稽查局作为法规授权主体,享有执法主体资格有了法定依据。同时,其他内设机构,包括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的征收局、管理局、纳税评估局以及涉外税收管理局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局等内设直属机构(以下简称直属机构),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未授权,因此,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均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执法。今后,直属机构如何执法?稽查局是否享有税务机关的各项权力,即是否拥有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如何理解《征管法》第十四条关于税务机关的定义 在研究行政执法主体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些行政主体的相关概念。我们知道,行政主体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行政法学概念。系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是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尽管具体的行政行为大都由国家公务员来行使,但他们都是以组织而不是以个人的名义实施的。二是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三是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和参加行政诉讼。四是行政主体能独立地承受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效果和行政诉讼效果。

行政主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职权性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一类是授权性行政主体,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职权性行政主体,亦即法定主体,是指行政职权随组织的成立而自然形成,无须其他组织授权而是由宪法或组织法规定其职权的管理主体,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行政机关均属这一类。其资格的取得,必须具备下列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其成立已获有关机关批准;已由组织法或组织章程规定了职责和权限;已有法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已有独立的行政经费预算;已设置了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已经政府公报公告其成立。 比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3]87号),国税系统职权主体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地(市、州、盟)中心支局;县(市、旗)支局。授权性行政主体,是指除行政机关以外依照法律、法规具体授权规定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税务授权主体有两类:一类是法律授权主体—税务所,《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一类是法规授权主体—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本毕业论文由整理提供税务所本属区、县级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稽查局属省以下税务局的直属机构,原本不具有主体资格,不是独立的执法

大专法律专科毕业论文参考

大专法律专科毕业论文参考 浅议实质推理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摘要传统的形式推理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受到许多法学家的推崇,在法律适用中一直 占据主导地位。然而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法漏洞、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很多案件中,既 定的法规与推理模式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实质推理便在这样的情形下应运而生的,而且发 挥出其强大的功能。本文对实质推理的理论进行了详细介绍,涉及实质推理的概念、特征、优点等各个方面,同时结合实质推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运用的现状,为实质推理的进一步 推行和发挥作用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实质推理司法实践自由裁量司法公正 一、实质推理概述 一实质推理的概念 实质性推理是指通过对法律及案件事实的综合分析与评价,以一定的价值为指引进行 的适用法律的推理过程,是基于法律意图或目的、法律的价值取向、社会效用或社会利益、社会公平正义观念等实质内容对法律展开的推论。实质推理是在形式推理无法找到可以 适用的规范时,依据价值判断寻找大前提的过程,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推理,对社会生活中 的各类疑难案件也能提供更好的指导。 二实质推理运用的情形 1法律有规定,但规定过于模糊和原则性,以至于对于同一规定的引用可以提出两种 截然相反的处理结果,需要法官根据对法律的理解加以判断与选择;2法律有规定,但是由于社会生活的变化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导致适用该规定明显不合情理;3由于立法漏洞,法律本身的规定互相矛盾,对同一具体情形存在两个互相对立的法律规定,同样需要法官加以 理解与选择;4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必须处理的情形,而且没有先前的判例和相近的法律条文可以类推适用,只能由法官根据法律意图、价值判断等实质的理 由推导出可适用的规定。 三实质推理的特征 1.可适用范围较小。我国是传统的成文法国家,一直推崇法律法规而拒绝判例的适用。“有法必依”的法治原则要求法官审案必须先依据现有法律条文的规定,只有在法律没有 明文规定、法律规范出现冲突、适用现有规定明显不合理时才能采用实质推理方法。即只 有不可能适用形式推理时实质推理才得以适用。实际上,实质推理作为形式推理的补充, 在疑难案件的审理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如胚胎争夺案最终就是直接参考伦理、情感、利 益等价值因素对案件做出处理。

法学论文参考题目【各种论题大全】

毕业论文参考题目一刑法方面 1.论转化犯 2.论“携带凶器抢夺” 3.论“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 4.论危险犯的终止 5.论结果加重犯 6.论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可能性 7.论原因自由行为 8.论我国刑法中的定量因素 9.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存废 10.论社会危害性标准 11.论婚内强奸 12.论刑法中的期待可能性 13.论结果加重犯的主观方面 14.论持有行为的性质 15.论吸收犯之存废 16.罪刑法定原则探析 17.不作为犯罪研究 18.刑法因果关系研究 19.单位犯罪适用中若干问题分析 20.犯罪中止若干问题研究

21.中外刑法中犯罪预备之立法比较 22.共同犯罪中身份犯问题研究 23.牵连犯中若干问题研究 24.正当防卫中若干问题研究 25.死刑问题研究 26.交通肇事罪研究 27.重大责任事故罪研究 28.侵占罪研究 29.贪污罪研究 30.受贿罪研究 31.合同诈骗罪研究 32.金融罪研究 33.抢劫罪若干问题研究 34.走私罪若干问题研究 35.论职务侵占罪 36.关于完善我国缓刑制度的探讨 37.计算机犯罪研究 38.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 39.校园财产犯罪原因分析 40.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41.职务犯罪研究 42.女性犯罪原因分析 43.流动人口犯罪现象分析 44.暴力犯罪现象分析

45.略论犯罪未遂 46.紧急避险研究 47.共同过失犯罪初探 48.试析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停止形态研究 49.吸收犯问题研究 50.想象竞合犯问题研究 51.罚金刑问题研究 52.转化犯问题研究 53.包容犯问题研究 54.结果加重犯问题研究 55.法条竞合问题研究 56.持有型犯罪研究 57.目的犯问题研究 58.略论我国刑法中的追诉时效 59.赦免制度研究 60.罪名法定问题探析 61.危险犯研究 62.行为犯研究 63.洗钱犯罪研究 64.保险诈骗罪研究 6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研究 66.强迫交易罪研究 67.侵犯商业秘密罪研究 68.非法拘禁罪研究

法律专业毕业生实习报告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410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Let All Personnel Enhance The Executive Power, Avoid Self- Development And Collective Work Planning Violation, According To The Fixed Mode To Form Daily Report To Hand In, Finally Realize The Effect Of Timely Update Progress, Quickly Grasp The Required Situa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专业毕业生实习报告通用范本

法律专业毕业生实习报告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报告文件可用于为规范管理,让所有人员增强自身的执行力,避免自身发展与集体的工作规划相违背,按固定模式形成日常报告进行上交最终实现及时更新进度,快速掌握所需了解情况的效果。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实习人:聂婷妍专业:法学实习地点:岳麓区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2月26日 年级:2017级班级:3班学号:8号 关键词 行政诉讼立案程序诉讼请求简易程序不作为 审理时限合议庭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

法学专业论文参考选题大全(1563个)

法学专业论文参考选题大全(1563个) 1.试论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倒置 2.浅议司法公正 3.试论司法独立 4.浅议民事抗诉 5.论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 6.论监外执行的法律运用 7.论代位权制度 8.论共同犯罪 9.浅析贿赂犯罪 10.浅谈合伙的民事责任 11.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2.浅议我国债权人代位制度及完善 13.论离婚协议的效力 14.论诉讼时效 15.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16.婚姻家庭法与私生活自主权 17.浅析挪用公款罪的若干问题 18.我国婚姻无效制度浅析 19.论侵占罪 20.对善意取得的几点认识 21.论执行权的分离

22.论法与道德 23.浅议刑事诉讼中间接证据的使用 24.浅谈被害人的刑事诉讼权利及保护 25.浅谈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作用 26.行政强制与处罚行为的法律思考 27.试论有关公民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思考 28.对我国死刑制度的探讨 29.对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30.对实行惩罚性与补偿性相结合违约金制度的思考 3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提单性质问题研究 32.提单管辖权条款研究 33.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识别问题研究 34.(海上)保险中的代位求偿问题研究 35.(海上)保险中的近因原则 36.(海上)保险中的保证制度研究 37.(海上)保险利益原则 38.论世界贸易自由化问题 39.论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40.论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中的作用及其管理 41.并购式投资的法律管理 42.入世与我国外资并购监管中的反垄断规则 43.公司法人财产权性质研究

44.论行政公开 45.论行政征用 46.论行政强制执行的权限划分 47.论行政诉讼的目的 48.论罪刑法定原则 49.论正当防卫 50.论法人的权利能力 51.论人格权制度 52.论信息技术的发展与隐私权的保护 53.论居住权 54.论物上请求权 55.论违法转租 56.论纳税人的权利及其保护 57.论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 58.论辩论式诉讼 59.论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 60.论沉默权 61.论举证责任倒置 62.论刑事执行 63.对我国会计法律的问题思考 64.论受贿罪心理动因 65.关于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保护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第一部分关于毕业论文的选题 法律的学习和研究,以及写作法学论文,最重要的是选题。一般的学习法律者除外,凡是涉及到法律要深入做的时候,那么,无论确定专门的学习、研究方向,还是写作论文、谋划长篇巨制,都首先面临的是选题的问题。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同样也是这样。因此,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首先要确定好选题,然后才能开始进行毕业论文的搜集资料、谋篇布局、开始写作。不然的话,上来就写,写完了就撕,很难写出好的作品,毕业论文也就很难过关。有些同学经常到了开题的时候,找到我,央求说,老师给我出一个题目吧!可是,论文题目不是那么好出的,而且学生自己究竟对什么问题感兴趣、有积累,并不完全清楚,还是要靠学生自己好好地进行选题。 一、作毕业论文选题的一般考虑 法学院学生,尤其是硕士研究生,在开始进行学习的时候,首先就是要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 在指导硕士研究生合博士研究生的研究和学习刚刚开始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要确定研究的方向。例如有的学生愿意做抽象的研究工作,我给他确定民法总论的研究方向。为什么要给他确定这个方向,就是因为我对他的学习和研究很了解,他对民商法的基本问题都是很精通的,基础很好,尤其是处理具体问题,应用民商法的理论得心应手,这也使他在同学中的威信很高。这个同学是很有才气的,要研究一个一般的题目是很不成问题的。所以,选择民法总论这个方向给他,既有难度,他又是能够胜任的。还有一个同学,他的特点是修养很好,基础很好,特别是在的层次上,有很敏感的感觉,也是很有前途的。而民法哲学这个题目是很难做的,几乎是一个新的领域,现在没有多少人能把这个问题做得好。他有这个实力,那就让他做。应当说,在选择方向上,因为都是民商法专业,选择什么专业,只要结合自己的特点、长处和爱好,就行了。 更重要的是选择具体的题目。 选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专题确定为自己学习、研究的具体方向。法律的问题内容极其繁杂,就是确定一个大的方向,里边的内容也是十分复杂的。比如说,我们选择物权法作为研究的方向,作一个20多万字的专著,不可能写《物权法论》。如果20万字写成一部《物权法论》,那就是普及的教材,而不是法学专著。湖南大学的屈茂辉教授是我们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之前,他寄给我一本《用益物权》,大概有40万字。这种著作, 分量与内容是一致的。同样,如果选择侵权行为法作为研究方向,也只能选择一个具体的题目,比如特殊侵权行为啦,归责原则啦,构成要件啦,赔偿范围啦,等等。我欣赏王卫

【毕业论文选题】证据法学论文题目

证据法学论文题目 证据法学是研究司法、执法等活动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或者其他相关事实的规律、方法以及证据法律规范的。大家对证据法还不熟悉的话,可以看看以下证据法学论文题目,加深大家对证据法的印象。 1、人事诉讼档案证据调查收集主体原则研究 2、民事诉讼法修改与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分析 3、言词证据的审查与运用 4、我国刑事电子数据的证据规则及其完善 5、论基于证据体系构建的侦查取证模式 6、论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的问题与完善 7、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品格证据的立法与实证分析 8、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证据能力的审查判断 9、浅析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证据收集权问题 10、关于刑事电子证据问题的思考 11、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调查分析--以B市检察院为例 12、证据规则体系及其中国构建 13、法外证据、超法证据与检察环节证据合法性审查 14、概率性证据研究中的认识悖论 15、电子证据的相关问题 16、技术侦查证据原件认定问题研究 17、我国品格证据的完善 18、浅析情态证据的价值 19、科学证据在庭审中的排除与运用趋势 20、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局限性 1

22、浅论技术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 23、检察环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完善 24、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历史及问题分析 25、电子商务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认定规则探讨 26、我国民事证据保全制度的价值 27、关于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中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思考 28、刑事证人证言的可信性问题研究--以美国证据法中的证人弹劾制度为视角 29、论测谎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基于证据法角度 30、强化狱侦人员证据意识初探 31、论电子数据证据的真实性认定 32、证据保管链条制度的诉讼功能分析 3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下讯问录音录像的功能和适用 34、论行政执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 35、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的困境与对策 36、海峡两岸刑事司法互助中的证据问题 37、中国法视野下的品格证据基础理论及发展理路 38、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构建路径探讨 39、审判视角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运行实效与进路优化 40、以审判为中心对检察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影响及其应对 41、论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隐匿证据的法律责任问题 42、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属性及其规范 43、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下的私人取证 44、未成年犯罪人品格证据制度的本土化构建 45、诉讼化视角下减刑、假释证据规则的初步考察 46、辨认笔录的证据能力危机忧思--以庭审实质化情境下证据的审查运用为视角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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