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TSG T7009-200× 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细则

TSG T7009-200× 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细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9-200×

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细则

Rule for Type Test of Overspeed Governors

(报批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年月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9-200×

目录

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细则 (1)

附件1 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所需要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2)

附件2 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3)

附件 3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5)

附件4 电梯限速器产品配置表 (1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9-200×

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限速器的型式试验,统一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操纵安全钳装置的电梯限速器。

第三条开展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以及上述电梯限速器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在正式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和文件》(见附件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为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一套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使用的限速器做为型式试验样品,并且还应当提供与正常安装使用相同的限速器钢丝绳一根,钢丝绳的长度由型式试验机构确定,以及与限速器配套的张紧装置一套。

第六条实施型式试验的条件、地点、程序与合格判定规则,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执行。

第七条型式试验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必须按照本细则《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件2)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应当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申请单位可以派人参加型式试验。

第九条型式试验完成后,型式试验机构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的规定和本细则规定的电梯限速器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附件3)格式,出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应当附有《电梯限速器产品配置表》(附件4)。

第十条本细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解释。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200×年月日起实施。

- 1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9-200×附件1

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所需要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 2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9-200×附件2

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 3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9-200×

- 4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9-200×附件3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报告编号:

设备种类电梯安全保护装置

设备名称电梯限速器

型号规格

申请单位

制造单位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 5 -

- 6 -

×

- 7 -

(试验机构标志)

(试验机构名称) 型式试验报告 No : 第 页 共 页

电梯限速器样机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及配置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9-200

×

附:

1、特殊说明

2、试验数据、曲线、图表、产品照片

- 10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9-200×

附件4

电梯限速器产品配置表

型式试验合格证编号: No. TX 3XXX-XXX-XX XXXX

- 11 -

电梯限速器校验作业指导书05-18

电梯限速器校验作业指导书 05-18 1.目的 为了保证电梯限速器校验工作质量,规范校验工作程序和内容, 确保校验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指导书。 2.适用范围 本检定细则所称电梯限速器校验,适用于曳引式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等电梯限速器的校验(不适用防爆电梯)。 测试电梯限速器动作速度(电气、机械)是否与限速器标称动作速度相符或与《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规定相符,而且与电梯额定速度相匹配。

3.校验依据 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4-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一液压电梯》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4.校验仪器和工具及要求

注:本规程不排除采用更先进的、精度更高的检定仪器设备或综合性检定仪器设备进行校验。 5.校验程序及要求 5.1电梯限速器校验的申请及受理 (1)用户要求限速器校验时,需填写《电梯检验申请、受理/任 务单》(应详实地填写限速器的型号参数及与其对应的电梯的注册代码,要求盖有使用单位公章或申请人签字。)。

(2)对于无机房电梯或检验现场不具备限速器校验条件的电梯,申请方应将限速器拆卸送到本公司校验室进行校验。 5.2电梯定期检验过程中限速器校验的要求 在电梯定期检验过程中,限速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需要现场校验限速器,并出具校验报告: (1)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限速器,并且定期检验时无限速器校验报告;(2)使用周期达到5年的杂物电梯限速器,并且定期检验时无限速器校验报告; (3)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 (4)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圭寸记损坏的电梯。 5.3校验前准备事项 (1)检验运营中心应至少安排2名具有电梯检验员或以上资格的人员执行电梯限速器的校验工作; (2)校验人员必须了解电梯限速器的基础知识,熟悉并能执行限速器校验的有关法规、标准,能熟练使用校验仪器,并具备限速器校验的实际技能; (3)执行现场校验的检验员首先应检查所带的检验仪器设备及校验工具是否

(完整word版)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文件编号: HFDT-ZY-02-2016-011 编制:冀晶晶 审核:王维宏 批准:石军伟 河北合丰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杂物电梯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及测试方法,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检验细则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者强制式杂物电梯和液压杂物电梯(防爆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三.检验依据 3.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 3.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 四. 检验基本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涉及杂物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杂物电梯施工。 施工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书,对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五. 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5.1.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5.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5.3.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4.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六.检验仪器要求

ZY26电梯限速器校验作业指导书

厦门市广奥电梯有限公司 GA-ZY27-2012 电梯限速器校验作业指导书 版本:第1版 受控状态: 分发号: 部门: 编制: 审核: 批准: 持有者: 2012 – 01 - 08 发布 2012 – 01 - 10 实施

1内容与范围 1.1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电梯限速器校验的基本要求与安全注意事项。 1.2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电梯限速器的校验。 2引用标准与文件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JG135-2000《杂物电梯》 3总则 3.1首次进行校验人员应详细阅读电梯限速器测试仪使用说明书。 3.2限速器校验范围为:0.25m/s ~ 10m/s。 3.3 限速器动作速度范围应符合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或 JG135-2000《杂物电梯》的规定(见附录A),外观质量可靠,无存在异声。 3.4电梯限速器校验有效期二年,杂物电梯限速器校验有效期五年。 3.5校验报告编号编写规则为:TXSQ-■■-XXXX-△△△△,其中■■为备案序列号;XXXX为年份号;△△△△为检验流水号。 3.6限速器每个运行方向的动作速度需测试三次,若均在范围之内,则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校验值。双向限速器应对两个方向的动作速度分别进行校验。 4注意事项 4.1现场校验时先确认环境安全,校验全过程电梯必须在停机状态。 4.2供电电源电压为220V,电压波动不应超过±10 %,若仪器较长时间未作使用,应在校验前通电一段时间。 4.3现场限速器校验拖拉限速器钢丝绳时,必须用专用钩子拖拉,切勿用手拖拉。 4.4传感器及连接线的插拔不能带电操作,不能强制将电机堵转,以避免将电机烧坏;若发现方向不正确时,应在电机停转后改变转动方向。

电梯限速器校验实施细则.docx

电梯限速器校验实施细则 1 内容与范围 1.1 本细则规定了电梯限速器校验的基本要求与安全注意事项。 1.2 本细则适用于电梯限速器的校验。 2 引用标准与文件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JG135-2000《杂物电梯》 3 总则 3.1 首次进行校验人员应详细阅读电梯限速器测试仪使用说明书。 3.2 限速器校验范围为:0.25m/s ~ 10m/s。 3.3限速器动作速度范围应符合GB7588-20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或JG135-2000 《杂物电梯》的规定(见附录A),外观质量可靠,无存在异声。 3.4 电梯限速器校验有效期二年,杂物电梯限速器校验有效期五年。 3.5校验记录编号格式:XD —XXXX —■△△△,其中XXXX为日期号;■为校验员代号;△△△报告书序号。 3.6 限速器每个运行方向的动作速度需测试两次,若均在范围之内,则取其平均值作为 最终校验值。双向限速器应对二个方向的动作速度分别进行校验。 4 注意事项 4.1 现场校验时先确认环境安全,校验全过程电梯必须在检修或停机状态。 4.2供电电源电压为220V,电压波动不应超过± 10 %,若仪器较长时间未作使用,应在校验前通电一段时间。 4.3现场限速器校验拖拉限速器钢丝绳时,必须用专用钩子拖拉,切勿用手拖拉。 4.4 传感器及连接线的插拔不能带电操作,不能强制将电机堵转,以避免将电机烧坏;若发现方

向不正确时,应在电机停转后改变转动方向。 4.5校验时仪器显示为“ X.XX ―― X.XX ”,其中左边显示的是限速器轮盘节圆旋转线速度,右边显示的是橡胶轮节圆旋转线速度。左边为测量值,右边为参考值,若两者比较接近(一般相差不超过1%)则可判定校验值有效,若相差较大时,应复核限速器轮盘节圆直径,并重新计算和输入节圆周长。 5校验前的准备 5.1用大力钳夹住限速器钢丝绳一端或抬起底坑张紧轮,待钢丝绳松弛后将其脱离限速器轮槽。 5.2测量轮盘下方两根限速器绳内侧之间的距离,加上限速器绳的直径,得出限速器轮 盘上的节圆直径,计算其节圆周长。 5.3取出电机及支架,将两者紧紧固定,把电机轴上的橡胶轮紧紧靠在限速器轮盘的凹槽里或边缘上(若使用小电机此条可略过)。 5.4用四芯屏蔽线连接控制部分主面板和电机面板上的“电机转速”插座;用二芯驱动线连接控制部分主面板和电机面板上的“电机驱动”插座。 5.5将小磁钢贴在限速器的轮盘上,且涂有红色的朝外侧,把霍尔传感器头对准小磁钢, 其距离应≤8mm,同时将霍尔传感器引出线插头插在主面板上的“传感器”插座上。 5.6取出电源线连接电源,打开电源开关,面板显示“ P”仪器即进入待测试状态。 6基本操作方法 6.1操作方法见:《电梯限速器测试仪使用说明书》 6.2操作流程框图: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1号修改单

附件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第1号修改单 (对2009年12月第1版的修改) 一、正文修改 1.第五条修改为:“实施电梯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第八条第(二)项修改为:“对于电梯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除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附件B中所列的项目进行检验之外,还需对附件C所列项目(前述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项目除外) 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按照附件A的规定;” 3.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要求测试数据项目的检验结果与自检结果存在多处较大偏差,或者其他项目的自检结果与实物状态不一致,质疑相应单位自检能力时;” 4.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检验工作(包括第十七条规定的对整改情况的确认)完成后,或者达到《通知书》提出时限而受检单位未反馈整改报告等见证材料的,检验机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的,还应当同时出具电梯使用标志。” 5.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对于判定为“不合格”或者“复检不合格”的电梯、未执行《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并且已经超过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的电梯,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检验结论及有关情况报告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于定期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检验机构还应当告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 二、附件A修改 (一) “项目及类别”栏修改 “2.9 制动装置C”修改为“2.9 制动装置B” (二)“检验内容与要求”栏修改 1.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

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 文件编号: HFDT-ZY-02-2016-011 编制: 冀晶晶 审核: 王维宏 批准: 石军伟 河北合丰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一、目得 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与检验工作得管理,规范杂物电梯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行为及测试方法,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得有效落实,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检验细则适用于电力驱动得曳引式或者强制式杂物电梯与液压杂物电梯(防爆杂物电梯除外)得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 三、检验依据 3、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 3、2《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 四、检验基本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与标准得要求,对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涉及杂物电梯施工得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与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杂物电梯施工。 施工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得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对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得相关文件、资料得真实性及其与实物得一致性负责。

五、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5、1.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得规定; 5、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与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5、3.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关得物品与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得警示牌; 5、4.对井道进行了必要得封闭。 六、检验仪器要求 七、检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 检验内容与要求: 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得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得相应参数; (2)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得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杂物电梯得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节流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得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

防爆电梯检验规程与检验方法

防爆电梯检验规程与检验方法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1.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围内; 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17-2004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Rule for Type Tests of Lift Traction Machin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4年月日

目录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 (1) 附件1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 (3) 附件2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方法 (5) 附件3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格式) (10) 附件 4 电梯曳引机产品配置表 (14)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曳引机的型式试验,统一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驱动主机,可用于有齿传动或无齿传动、交流或直流以及永磁同步电机驱动的曳引机的型式试验。本细则不适用于杂物电梯驱动主机的型式试验。 第三条开展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以及上述电梯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本细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同一型号系列的曳引机,按最大适用电机额定功率试验后即可向下覆盖,申请方在申请时应列明所有被覆盖的参数规格。所谓同一型号系列是指:曳引机的整体结构型式相同,减速箱的型式和中心距相同,电动机及制动器结构和型式相同。 如果申请方没有指明曳引悬挂比,所有参数按1:1曳引悬挂方式试验并出具报告。在具体使用时如果变为2:1悬挂,则电梯额定速度和额定载荷分别为1:1悬挂时的二分之一和两倍。 第六条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附件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为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装配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的曳引机及其随机附件一套(含运行所需的润滑油)作为型式试验样品,并且应当已经通过型式试验申请单位的自检。对变频器有特殊要求的变频驱动曳引机以及其运行要依靠专用控制器控制的曳引机,申请方根据需要还应提供配套的变频器和控制器(一套)。 第八条电梯曳引机进行型式试验的前提,实施型式试验的条件、地点、程序与合格判定规则,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执行。 第九条型式试验机构进行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必须按照本细则的《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方法》(附件2)中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应当按照《电

杂物电梯型式试验要求分解

附件J 杂物电梯型式试验要求 J1 适用范围 本附件适用于杂物电梯的型式试验。 J2 引用标准 GB 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J3 名词术语 本附件采用J2引用标准和本节确定的术语。 J3.1开门型式 杂物电梯门开启的方式,包括手动垂直滑动门、自动垂直滑动门、手动水平滑动门、自动水平滑动门等。 J4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 J4.1 主要参数变化 杂物电梯额定载重量增大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J4.2 配置变化 杂物电梯下列情况之一的配置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驱动方式(曳引、强制、液压驱动)改变; (2)控制柜布置区域(井道内、井道外)改变。 J4.3 适用范围 杂物电梯适用的参数范围和配置见表J-1。 表J-1 杂物电梯适用参数范围和配置表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对申请单位按照本节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本规则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J5.1 主要设计图样 (1)产品图纸目录、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构部件装配图; (2)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气符号说明(元器件代号表)等; (3)液压杂物电梯液压系统原理图、液压元件代号说明。 J5.2设计计算书 (1)限速器选型计算,限速器绳或安全绳安全系数计算; (2)安全钳选型计算; (3)缓冲器选型计算; (4)限速切断阀的选型计算; (5)悬挂装置安全系数计算,曳引轮、滑轮或卷筒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计算,手动盘车力计算,卷筒放绳角计算; (6)曳引条件计算; (7)轿架的受力强度计算(应考虑电梯正常运行、安全钳动作、限速切断阀动作、夹紧装置动作、棘爪装置动作); (8)导轨计算; (9)轿厢有效面积计算,自动搭接地坎受力强度计算; (10)垂直滑动层门悬挂件的安全系数、悬挂绳轮直径与绳径比值的计算; (11)液压杂物电梯满载压力计算; (12)液压杂物电梯缸筒和柱塞安全系数计算; (13)液压杂物电梯硬管和附件安全系数计算; (14)液压杂物电梯软管安全系数计算; (15)液压杂物电梯用于套筒式液压缸机械同步的钢丝绳或链条安全系数计算。 J5.3 产品合格证明及说明文件 (1)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故障防护说明; (4)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调试证书; (5)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行和沉降的保护措施; (6)是否允许人员进入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和轿顶的说明。 - 67 - / 12

电梯限速器原始记录填写规则

电梯限速器校验原始记录填写规则 1 目的 为规范电梯限速器校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加强对检验作业文件的控制和管理,提高检验作业文件填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制定本规则。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电梯限速器校验原始记录的填写。 3 通用要求 (1)一份记录文件应当只表述一台受检设备的情况(《通知书》除外)。 (2)应当采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文字、数字、符号等应当易于识别,无错别字,字迹清晰、工整。 (4)各栏目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本规则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无需填写信息时统一填写“ / ”。 (5)各栏或者专用记录图表需要加附页记录时,应当在附页上注明与相应记录有唯一对应关系的编号,以便识别。 (6)书写信息若发生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当在错误的文字上,用单划改线“ / ”划改,并在近旁适当位置上(避免与其他信息重叠)填写正确的内容、划改人的签名和划改日期。不得涂改、刮改、擦改,或者用修正液修改。划改后的项目如果成为“无此项” ,那么应当使用两个“ / ”表示,同时划改人签名并标注划改日期。 (7)日期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月、日可以使用“ . ”替代。其中年份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如2009),月和日采用两位阿拉伯数字(如01、12),月和日不足两位的,前面以“ 0”补足。格式为XX.XX 或者XX月XX日。

(8)选择方格(口):如果选择该项目或者该结果,在相应项目的选择方格中画“"”;如果未选择该项目或者该结果,不在选择方格填写任何信息。 (9)记录最后无内容的空白处应用“ / ”划。 4 填写要求: 一、基本信息填写要求 ( 1)使用单位:填写( 1)电梯使用单位;( 2)当前履行电梯使用管理职责单位; ( 3 )产权单位; ( 4)其他有效证件的全称,不得填写简称。示例:昌吉市XXX有限公司。 ( 2)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填写使用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或办公室电话。示例13999XXXXX或固定电话。 (3)配合安全钳:在相应的项次后符合的打“ (4)校验日期:按完成相应工作的实际日期填写,年份用 4 位、月份和日期用2位阿拉伯数字填写。示例:2012年04月06日 ( 5)校验仪器设备:填写本台设备检验所需的仪器箱号。 (6)型号:根据1、产品合格证2 、产品铭牌标志填写,内容为汉字、数字、字母组合。示例:XSQ112-02。 ( 7)制造单位:填写限速器制造单位的全称。不得填写简称。示例:宁波申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 8)出厂编号:按1 、产品合格证2、产品铭牌标志填写。示例:2013001。 (9)出厂日期:根据1、产品合格证2 、产品铭牌标志填写,否则填写

《在用电梯限速器检验规程》编制说明

《在用电梯限速器检验规程》编制说明 一、制订本标准的目的 电梯发明创造后之所以能够在全世界广泛推广使用,主要得益于安装使用了限速器-安全钳装置。它的使用,使电梯的安全性能大大提高。尤其在曳引钢丝绳发生断裂,电梯发生向下自由落体运动这样极端情形,电梯的安全性能也有可靠保证。 当曳引钢丝绳发生断裂电梯轿厢向下运行时,限速器绳带动限速器绳轮转动,通过拉簧使同轴的离心甩块因离心力的作用旋转并向外甩开。电梯的速度越大,则离心甩块向外张开越大。当电梯的运行速度达到其电气开关动作速度调定值时,甩块上的一个螺栓首先将电气安全开关打掉,使电气触点断开,切断安全电路,使电梯停止运行。如果因某个故障造成失灵,电梯继续向下超速运行达到其机械动作速度调定值时,其机械甩块甩开,触动棘爪卡在制动轮上,制动轮拉动触杆通过压杆将压块压住限速器绳轮的钢丝绳,使绳轮和限速器绳被刹住。电梯轿厢因惯性继续下行,限速器钢丝绳将通过安全钳提拉机构带动安全钳动作,将电梯制停在导轨上;同时,安全钳开关切断电气安全回路,让电动机停止运转,保证电梯运行的安全。 因此,电梯限速器装置是电梯安全运行非常重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它是否能够正常运行,是事关电梯能否安全运行的前提保证。为了加强对重庆市辖区内在用电梯限速器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在用电梯限速器检验行为,提高在用电梯限速器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制定本标准。 二、编制过程 按照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重庆市地方标准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渝质监发[2008]80号),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成立了《在用电梯限速器检验规程》编制小组。编制小组查阅了大量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尤其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024-1997《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TSG T700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国质检锅[2002]358号《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33号《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等与电梯检验检测相关的标准和规范;通过进行一年多在用电梯限速器检验现场实际操作,结合长期电梯检验工作中积累的大量实际工作经验编制了本标准。编制小组通过多次与电梯制造、安装及使用单位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分析论证和试验,探索出一套及时科学的检验方法,并在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电梯检验部全体检

杂物电梯技术文件及资料

. 杂物电梯技术文件及资料 2016年05月12日

一、概述 1.试验申请单位名称: 2.试验申请单位地址: 3.制造单位名称: 4.制造单位地址: 5.杂物电梯安装地址:公司厂房内 6. 杂物电梯类别:曳引式杂物电梯 7. 型号: TWJ300/0.4-ASW 8.额定载重量:Q=300㎏ 9.额定速度:0.4m/s 10. 行程: 3.2m 11. 层站: 2层2站 12. 轿厢质量:P=270㎏ 13. 对重质量:W=405㎏ 14. 调速方式:交流单速 15. 控制方式:手动按钮 16. 控制装置:微机 17. 产品合格证附件1 18.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附件2 19. 制造许可申请书附件3

1 二、机房、井道布置图、部件结构布置说明及图示 1.机房位置和尺寸:上机房尺寸附件4 2.检修门的布置和尺寸附件5 3.井道平面布置图和井道立面图附件6 4.井道顶层空间计算示意图附件7 5.底坑空间计算示意图附件8 6.驱动主机布置位置与安装方法。附件9 7.悬挂系统的布置附件10 8.控制柜的安装位置附件9 9.限速器的安装位置附件9 三.机房、井道结构的受力要求 1.该电梯为人员不可进入的机房,并且驱动主机的支架两端支 点在井道架上,其所有载荷均有支架承载,对机房地板不产 生受力,只承受控制柜的载荷,其在井道架的设计上满足了 要求,故忽略不计。 2.底坑地面受力计算: 1)轿厢缓冲器下: 4gn(P+Q)=4×9.8(270+300)=22344(N) 2)对重缓冲器下: 4gn(W+Q×0.45)=4×9.8(420+135)=21756(N)

电梯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

电梯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 电梯制造安装企业经常需要向用户、监理等提供电梯五大安装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但人们对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常常会产生分歧,在此将相关最权威的解释附在后面,希望我公司遇到类似问题时,向对方出示附件中的文件,并指出有关有效期的内容,以便对方学习和提高!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型式试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型式试验行为,提高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曳引或强制驱动的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上述电梯所使用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具体范围详见《电梯型式试验规程适用产品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

第三条《目录》所列产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一)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 (二)《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附件2)中明确的电梯整机部件配置、主要参数发生变更的; (三)《目录》所列各种类型整机或各种型式部件停产1年以上(含1年)恢复生产的; (四)同型式进口电梯的首台产品或者部件; (五)列入《目录》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2年进行1次型式试验(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企业制造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4年进行1次); (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电梯制造许可受理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电梯型式试验的统一管理;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电梯型式试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上述统一管理或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发布的各型式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细则(以下简称《型式试验细则》,《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目录》详见附件3)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如采用其它试验方法,须经国家质检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型式特殊的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组织制定。 进口各种型式的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须按照本规程规定及相应的《型式试验细则》执行。 第六条执行电梯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

V电梯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样本

附件V 电梯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 V1 型式试验基本规定 V1.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曳引驱动式和强制驱动式电梯驱动主机, 可用于有齿轮传动或无齿轮传动、交流或直流以及异步或同步电动机驱动的电梯主机的型式试验。本细则不适用于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V1.2 样品规定 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装配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的电梯驱动主机及其随机附件一套(含运行所需的润滑油、盘车装置、松闸扳手、防护装置)作为型式试验样品, 而且已经经过型式试验申请单位的自检。对变频器有特殊要求的变频驱动电梯驱动主机以及其运行要依靠专用控制器控制的电梯驱动主机, 申请单位根据需要还应提供配套的变频器和控制器。 V1.3 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 型式试验之前, 型式试验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交下述型式试验技术文件资料: V1.3.1 产品基本信息 (1) 试验申请单位(证书和报告持有者)的名称和地址; (2) 电梯驱动主机制造单位的名称、地址; (3) 电梯驱动主机产品的名称和型号。 V1.3.2 主要结构参数 (1) 驱动主机: 整体结构型式、适用工作环境、适用的防爆型式、防爆等级、电梯驱动主机额定速度、额定输出转矩、输出轮轴许用径向载荷、所允许的安装方式和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位置、整机效率技术指标值; (2) 驱动电机: 制造单位名称、型号、结构型式、额定功率、额定转速、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电流、绝缘等级、外壳防护等级、电机工作制、启(制)动次数、过载保护方式; (3) 减速装置(如有): 结构型式、减速比、减速级数、中心(锥)距、轴交角、减速装置润滑油的规格、容量; (4) 制动器: 制造单位名称、型号、电磁线圈供电方式(交流或直流)和额定电压、制动器数量和结构型式、制动轮(盘)直径、绝缘等级、作用部位、制动响应时间技术指标; (5) 曳引轮: 绳槽数量、绳槽类型、槽面热处理要求、悬挂绳直径、曳引轮节径、绕绳方式(单绕或复绕)、输出轴中心线高度; (6) 卷筒: 节径、螺旋槽数量、悬挂绳直径; (7) 链轮: 节径、悬挂链数量、悬挂链直径。 V1.3.3 计算资料 (1) 手动盘车力计算; (2) 输出轮轴受力(强度、刚度)计算; (3) 制动器制动能力计算; (4) 额定输出转矩计算。 V1.3.4 相关技术文件 (1) 整机结构和安装简图、装配图;

杂物电梯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

广州亨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邓小姐

杂物电梯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 1.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杂物电梯安装、重大维修施工检验自检和定期检验自检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T7006-2012,含第1和2号修改单)制定本规范。 2.本规则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者强制式杂物电梯和液压杂物电梯(防爆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重大维修施工检验自检和定期检验自检。 3.本规范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5194-2010)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如这些标准被修订且本规范未能及时修订,可以参照最新标准。 4.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真实、准确地填写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电梯施工。 5.对电梯整机进行检验时,检验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检验条件: (一)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二)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三)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四)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的,检验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危险,检验人员可以中止 检验 6.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以用于电梯检验。 7. 公司自检检验人员必须为公司任命的检验人员。 8. 在检查资料和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将检验情况如实记录在原始记录上(包括已检查资料的名称及编号),不得漏检、漏记。可以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例如“×层门锁失效”;遇特殊情况,可以填写“因……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型式试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型式试验行为,提高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曳引或强制驱动的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上述电梯所使用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具体范围详见《电梯型式试验规程适用产品目录》 第三条《目录》所列产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一)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 (二)《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附件2)中明确的电梯整机部件配置、主要参数发生变更的; (三)《目录》所列各种类型整机或各种型式部件停产1年以上(含1年)恢复生产的; (四)同型式进口电梯的首台产品或者部件; (五)列入《目录》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2年进行1次型式试验(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企业制造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4年进行1次); (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电梯制造许可受理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电梯型式试验的统一管理;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电梯型式试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上述统一管理或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发布的各型式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细则(以下简称《型式试验细则》,《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目录》详见附件3)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如采用其它试验方法,须经国家质检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型式特殊的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组织制定。 进口各种型式的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须按照本规程规定及相应的《型式试验细则》执行。 第六条执行电梯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

电梯限速器校验指导书

电梯限速器校验作业指导书 DLRF/QR002-2010 1 内容与范围 1.1 本指导书规定了电梯限速器校验的基本要求与安全注意事项。 1.2 本指导书适用于电梯限速器的校验。 2 引用标准与文件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JG135-2000《杂物电梯》 3 总则 3.1首次进行校验人员应详细阅读电梯限速器测试仪使用说明书。 3.2限速器校验范围为:0.25m/s ~ 10m/s。 3.3 限速器动作速度范围应符合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或JG135-2000《杂物电梯》的规定(见附录A),外观质量可靠,无存在异声。 3.4电梯限速器校验有效期二年,杂物电梯限速器校验有效期五年。 3.5校验报告编号编写规则为:TXSQ-■■-XXXX-△△△△,其中■■为备案序列号;XXXX为年份号;△△△△为检验流水号。 3.6限速器每个运行方向的动作速度需测试三次,若均在范围之内,则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校验值。双向限速器应对两个方向的动作速度分别进行校验。 4注意事项 4.1现场校验时先确认环境安全,校验全过程电梯必须在停机状态。 4.2供电电源电压为220V,电压波动不应超过±10 %,若仪器较长时间未作使用,应在校验前通电一段时间。 4.3现场限速器校验拖拉限速器钢丝绳时,必须用专用钩子拖拉,切勿用手拖拉。 4.4传感器及连接线的插拔不能带电操作,不能强制将电机堵转,以避免将电机烧坏;

若发现方向不正确时,应在电机停转后改变转动方向。 4.5校验时仪器显示为“X.XX ——X.XX”,其中左边显示的是限速器轮盘节圆旋转线速度,右边显示的是电机橡胶轮节圆旋转线速度。左边为测量值,右边为参考值,若两者比较接近(一般相差不超过1%)则可判定校验值有效,若相差较大时,应复核限速器轮盘节圆直径,并重新计算和输入节圆周长。 5 校验前的准备 5.1 用大力钳夹住限速器钢丝绳未与安全钳拉杆连接的一端,接着启动电梯检修向上开少许,待钢丝绳松弛后将其脱离限速器轮槽;或者抬起底坑张紧轮,待钢丝绳松弛后将其脱离限速器轮槽。 5.2 关闭电梯的主电源。 5.3测量限速器轮盘下方两根钢丝绳内侧之间的距离,加上限速器绳的直径,得出限速器轮盘上的节圆直径,计算其节圆周长。 5.4 取出电机及支架,将两者紧紧固定,把电机轴上的橡胶轮紧紧靠在限速器轮盘的凹槽里或边缘上。 5.5 用四芯屏蔽线连接控制部分主面板和电机面板上的“电机转速”插座;用二芯驱动线连接控制部分主面板和电机面板上的“电机驱动”插座。 5.6 将小磁钢贴在限速器的轮盘上,且涂有红色的朝外侧,把霍尔传感器头对准小磁钢,其距离应≤8mm,同时将霍尔传感器引出线插头插在主面板上的“传感器”插座上。 5.7 取出电源线连接电源,打开电源开关,面板显示“P”仪器即进入待测试状态。 6基本操作方法 6.1操作方法见:《电梯限速器测试仪使用说明书》 6.2操作流程框图:

缓冲器型式试验要求

附录M 缓冲器型式试验要求 M1 适用范围 本附件适用于(线性、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耗能型缓冲器的型式试验。 M2 引用标准 (1)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含第1号修改单); (2)GB 21240-2007《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GB 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M3 名词术语 本附件采用M2引用标准确定的术语。 M4 主要参数和配置的适用原则 M4.1主要参数变化 缓冲器下列任一参数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M4.1.1 线性蓄能型缓冲器 (1) 额定速度增大; (2) 最大缓冲行程改变; (3) 最小允许质量或最大允许质量改变; (4) 弹簧的自由高度改变; (5) 弹簧中径改变; (6) 弹簧钢丝直径改变; (7) 弹簧有效圈数改变。 M4.1.2 耗能型缓冲器 (1) 额定速度增大; (2) 最大撞击速度增大; - 94 -

(3) 最小允许质量或最大允许质量改变; (4) 最大缓冲行程改变; (5) 液体规格或容量改变。 M4.1.2 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 (1)额定速度增大; (2)最大撞击速度增大; (3)最小允许质量或最大允许质量改变; (4)自由高度和外径改变; (5)表面硬度范围改变; (6)缓冲器设计使用年限增加。 注M-1:提出设计使用年限时,必须指明允许的工作条件;允许的工作条件变化时,需要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M4.2 配置变化 缓冲器下列情况之一的配置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M4.2.1 线性蓄能型缓冲器 (1)结构形式(圆柱螺旋、圆锥螺旋)改变; (2)适用工作环境由室内型向室外型改变。 M4.2.2 耗能型缓冲器 (1)节流方式(如环形缝隙节流等)改变; (2) 复位方式(如外部上置弹簧复位、内部上置弹簧复位或惰性气体复位等)改变; (3)工作环境由室内型向室外型改变。 M4.2.3 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 (1)结构形式(圆柱状聚氨酯、圆锥状聚氨酯)改变; (2)固定方式(如下部螺柱固定、内部中空固定、法兰四角固定等)改变; (3)材质(聚酯型、聚醚型)改变 (4)工作环境由室内型向室外型改变。 M4.3 适用范围 线性蓄能型缓冲器、耗能型缓冲器和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适用的参数范围和配置见表M-1、M-2、M-3。 - 95 -

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 (1)

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所需要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序号项目内容要求 1 申请单位和制造单位信息⑴申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⑵制造单位名称、地址 2 限速器设计制造参数⑴限速器型号规格 ⑵限速器结构、动作、所用材料、部件尺寸和配合公差装配图 ⑶使用该限速器的电梯的最大和最小额定速度 ⑷限速器动作时所产生的限速器绳张紧力的预期值 ⑸由该限速器操纵的安全钳装置的类型 ⑹摩擦曳引式限速器绳轮的槽型和摩擦力的设计计算说明或热处理硬度参数 ⑺限速器配套装置:钢丝绳和连接方式、安全钳提拉机构和张紧装置的结构,张紧装置最小重量⑻限速器用钢丝绳结构、直径和最小破断负荷,钢丝绳承载安全系数的设计计算说明 3 使用资料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限速器钢丝绳检验报告等 4 特别说明资料特殊环境使用要求的说明资料及其申请方认为其它需要说明或提供的资料 5 其它必要资料型式试验机构与型式试验申请方协商后,要求补充的其它必要资料

电梯限速器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项目及编号试验内容与要求试验方法 1 机械动作速度1.1 操纵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应不小于轿厢 运行额定速度的115%,但应该小于下列各值: (1)对于除了不可脱落滚柱以外的瞬时式安全钳装置 为0.8m/s (2)对于不可脱落滚柱式瞬时安全钳装置为1.0m/s (3)对于带缓冲作用的瞬时式安全钳或额定速度不大 于1.0m/s的渐进式安全钳装置为1.5m/s (4)对于额定速度大于1.0m/s的渐进式安全钳装置为 1.25v+0.25/v,m/s v -- 额定速度,m/s (1)使用限速器动作速度测 试仪测试机械动作速度 (2)应该至少进行20次的机 械动作速度试验,并且20 次的机械动作速度值应该 在规定的极限范围内 1.2 操纵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的限速器(如果有)的动作 速度应大于轿厢限速器的动作速度,但不得大于轿厢 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值的10% 2 超速保护电气装置2.1 安装在限速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的动作速度应小于 限速器动作速度,对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的电 梯,电气安全装置动作速度应不大于限速器动作速度 (1)限速器动作速度测试仪 测试机械动作速度同时测 试20次电气动作速度 (2)应该至少进行5次反向 电气动作速度测试 (3)每一次试验的电气动作 速度均应该符合要求 2.2 电气安全装置应该符合GB7588-2003 14.1.2的要求, 安装应该牢固,其功能不应由于运转和动作而发生改 变 3 提拉力3.1 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张紧力(限速器的提拉力) 不得小于以下两个值的较大值: (1)申请人的提拉力预期值 (2)300N (1)使用限速器钢丝绳张紧 力测试装置进行至少3次提 拉力试验 (2)每一次得到的试验值均 应不小于要求值 3.2 对于夹持式限速器,动作试验后钢丝绳不得产生永久 变形 外观检查 4 限速器绳4.1 限速器应该由与之相配的钢丝绳驱动,钢丝绳的公称 直径应该不小于6mm (1)检查钢丝绳的结构符合 要求 (2)使用游标卡尺测量钢丝 绳直径 (3)由提拉力试验测得的最 大提拉力验证钢丝绳的安 全系数符合要求 4.2 限速器绳承载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8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