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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管管线改移方案..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Ⅲ标16工区

16工区给水管迁改方案

中国中铁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国中铁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市轨道1号线一期TJⅢ-16项目部

2014年9月1日

东岗站自来水迁改方案

1 编制原则

1.1 安全第一的原则

在方案的编制中始终按照技术可靠、措施得力、确保安全的原则确定施工方。必须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1.2 优质高效的原则

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优质高效。根据我们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承诺的质量目标,贯彻执行ISO9001 质量体系标准,积极推广和使用“四新”技术,确保创优规划和质量目标的实现。施工中强化标准管理,加强内部核算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3 方案优化的原则

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优化施工方案是工程施工管理的行动指南,在施工方案的编制中,对路基土方填筑、路床及基层碾压、沥青砼面层施工等关键工序进行多种施工方案综合比选。

1.4 科学配置的原则

在施工组织上,施工要素实行科学配置,选派有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组织专业化施工队伍,投入高效先进的施工设备,确保建设资金的周转使用,选用优质材料,确保人、财、物设备的科学合理配置。

2 工程概况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TJⅢ-16工区包括一站一区间一线,即焦家湾至东岗区间、东岗车站及其站后配线段三部分。车站位于东岗东路,路南侧布置。北侧为酒钢集团榆钢兰泰分公司、店子街村、兰州皮革厂东家属院;车站南侧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岗站为1号线一期终点站,同时与远期3号线平行换乘。

东岗站中心里程为YCK33+713.536,车站主体中心总长374.08米,东岗站设于东岗东路与甸子街相交路口处且位于东岗东路南侧,沿东岗东路东西方向布设,车站在东岗东路南北两侧各设两个出入口及一个紧急疏散口,在车站南侧设置2组风亭,车站采用明挖顺做法施工。

焦家湾至东岗区间采用暗挖法施工,线路设计里程为:YCK33+184.188~

YCK33+544.836右线全长360.648米,ZCK33+131.988~ZCK33+544.836,左线长

链0.061米,左线全长412.909米,在YCK33+400设置一个施工竖井及横通道。

对该区间鱼儿沟桥进行部分桩基托换,共计6根桩基。

东岗站后配线段采用暗挖法施工,区间设计里程YGK0+019.23~

YGK0+201.50,区间长182.27m 。在YGK0+201.15设置一个施工竖井兼风井。

地理位置见下图所示。

3 自来水管改移施工

3.1 调查分析

兰州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TJIII-16工区焦~东暗挖区间施工竖井及

横通道范围内,在竖井南侧锁口圈梁下存在一条东西走向DN500mm 供水管,竖井

累计沉降对供水管造成较大影响,目前已经发现小面积漏水现象,在以后施工中,

长期的累计沉降对供水管造成的压力可能引起大面积漏水,甚至引起爆管现象,

竖井及横通道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我部建议将供水管迁改至

北侧锁口圈以外的位置。

焦家湾站至东

岗站区间 东岗站 站后配线段

图一焦~东区间给水管断面图

图二焦~东区间给水管平面图

介于焦~东区间暗挖竖井及横通道出现的安全隐患,我部将来施工的后配线内存在的一根φ600铸铁给水管在施工竖井边,及时进行迁改,避免安全施工发生。

图三后配线给水管平面图

3.1.1从技术上引起重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首先从现状管线保护角度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从方案上保证管线无事。

3.1.2从施工过程引起重视:在施工前,首先根据管线图,摸清各管线的管位和走向,确认其埋深和走向,在管线转角处,须找到转角位置,明确角度变化后管线的走向。并插小木牌,小木牌标明管线名称、走向、埋深等。在用挖掘机进行沟槽开挖时,管线保护员、施工员随时监测,并指挥操作。在整个开挖过程中,各岗位均要有人到位,严禁擅自离岗。挖掘机驾驶员须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并有良好的配合意识,能坚决服从指挥。

3.1.3如在施工路段有现状管线,则根据不同的管线性质,各管道材料情况,分别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管线安全无事故。

3.2 拟定方案

3.2.1我部对现场进行实际考察,拟定焦~东区间施工竖井顶部自来水从竖井两侧自来水检查井向北侧民房附近9~10m进行迁改,直线段距离57.12m。埋深和原井标高一致(1.85m)。

图三焦~东区间竖井自来水管迁改平面图

3.2.2我部对后配线风井进行现场实际考察,拟定将φ600铸铁给水管向北侧迁改5米,在拐角位置加设检查井,东西方向需要迁改15~20m左右。

图四后配线自来水管迁改平面图

3.3 自来水管改移施工组织

3.3.1自来水管道施工流程

测量放线→沟槽开挖→吊装下管→组对焊接→焊口探伤→强度试验→管道、焊口防腐处理→回填施工→验收。

3.3.2管线测量定位

(1)测量交桩:开工前请相关单位进行交接桩工作。按照交接的永久性水准点,将施工时水准点设在稳固和通视之处,尽量测设在永久性建筑物,距沟边大于10m外的地方。

(2)测量复核:交接桩完成后,应先进行测量复核,对控制点加密后,沿着管线方向定出管道中心线,转角点、阀井中心点。

(3)新建自来水管道及构筑物与地下原有管道或构筑物交叉处,要设置明显标记。

(4)确定土堆、堆料、运料、下管的区间或位置。

3.4管沟开槽

3.4.1根据导线测定管道中心线,在管线的起点、终点和转角处,钉一较长的木桩作中心控制桩。用两个控制点控制此桩,将阀井、调压、计量装置等附属构筑物的位置相继用短木桩钉出。

3.4.2在中心桩上钉个小钉,用钢尺量出间距,在管线中心牢固埋设水平板,高出地面,将水平板测水平。在每块水平板上注明管段、沟宽、坡度。

3.4.3根据设计放坡系数,计算挖槽深度和宽度,放出上开口线;沟槽深度根据地下水位,达到设计深度的+0.2m,下管前清到设计标高。

3.4.4挖沟过程中,对控制坡度的水平板要注意保护和复测。

3.4.5挖至沟底时,在沟底钉临时桩以便控制标高,防止超挖破坏原状土。

3.4.6挖沟深度在2 m以内时,管沟一侧抛土,另一侧排放管线。也可用边坡台阶二次返土;根据沟槽土质和深度不同,酌情设置支撑加固。

3.4.7开挖沟槽时沟底自然土层被扰动,必须换土以原土质并夯实或中砂。

3.4.8管沟开挖前,应将施工区域内的所有在障碍物调查清楚,确定处理方案。

3.4.9管沟开挖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包括管沟断面、堆土位置、地下障碍

物分布及施工技术要求等。

3.4.10沟底遇有废旧构筑物、硬石、木头、垃圾等杂物时,必须清除,然后铺一层厚度不小于0.15m的砂土或素土,并整平夯实。

3.4.11对软弱地基及特殊性腐蚀土壤,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3.4.12当开挖管沟遇到地下构筑物及其障碍物设施时,与其主管单位协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派人到现场监督。

3.4.13管沟在上坡地区较高处设置截水沟,阻止地面水流入管沟。下大雨时,派专人堵截雨水,防止流入管沟。

3.5管线焊接

3.5.1焊工必须经过政府认可的有资质的部门颁发的有效焊工证,不能超越规定的施焊项目进行焊接。

3.5.2焊工进入工地施焊前,要焊试件,经X线探伤和检验合格,方能正式进行焊接。

3.5.3工程施焊前,要进行同材料、同设备、同施工环境下熟练焊工,作标准试件,进行焊接工艺标准评定。合格的,焊接技术负责人审签,编制作业指导书,指导焊接工作。

3.5.4焊接工程所用的材料及辅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必须有制造厂质量证明书和合格证,其质量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国家的规定,材料在使用前,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有异议的进行二次检验。

3.5.5材料的保管:露天的要上盖下垫,防雨、防雪、防生锈腐蚀,焊接辅料要放入库储存,防潮、防变质,使用前要进行烘干、清洁,使用专用保温桶,建立健全的保管、烘干、回收制度和记录。

3.5.6焊件切割和坡口加工:DN70以下管采用机械切割,三通开口DN70以上管采用氧乙炔加工方法,才用热加工法加工坡口后,必须去坡口表面氧化皮熔渣及影响接头质量的表面层,并将凸凹不平处,按规范坡度打磨平整。

3.5.7焊件组对前将坡口及其外侧表面不小于30㎜范围内的油漆、污垢锈毛刺及镀锌层等打磨干净,且不得有裂纹、夹层等缺陷,管件不得有泥沙杂物。

3.5.8管子及管件对接焊缝组对时,内壁齐平,内壁错边不得超过管壁厚度10%,且不应大于2㎜,管子焊道不得进行拉伸强行组对。

3.5.9严禁在坡口之外的母材表面引弧和试验电流,并应防止电弧擦伤,引弧在引弧板上进行,熄弧宜在熄弧板熄弧,引弧熄板应与母材相同。

3.5.10施焊过程中应保证起弧和收弧处的质量,收弧时应将坑填满,多层焊层接头应错开,每一次连续焊完,当因故中断焊接时,应根据工艺要求采取保温缓冷或者后热,防止产生裂纹的措施,再次焊接前检查焊层表面无裂纹后方可按原工艺要求继续施焊。

3.5.11焊接前焊件表面保持干燥,低温下施工按规范要求加温。

3.5.12分层焊接时宜减少焊接层数、层间温度,宜冷却至室温,且不应低于65°,层间氧化铝等杂物应采用机械方法清理干净。

3.5.13焊缝应在焊完后立即去除渣皮、飞溅物,清理干净焊缝表面后进行焊缝外观检查。

3.5.14无损探伤检测应在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进行检查,以指导施工,不合格的焊道及时清除,消除后,整改不能超过两次,超过两次后,距热影响区外切除重新焊接,用原规定方法检查直至合格。

3.6管线强度试验

按设计要求对自来水管道进行强度试验。

3.7管沟回填

3.7.1管沟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

3.7.2沟槽内有积水必须先排除,方可进行回填。

3.7.3管沟回填时两侧对称下土,水平方向均匀铺平,用木夯捣实。

3.7.4回填至0.5m时敷设警示带。

3.7.5在管顶回填50㎝厚的素土,不得含有腐植土和工程垃圾。再回填开槽土方,分层夯实。

4. 安全紧急措施

4.1 应急分工

4.1.1应急指挥长

负责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机构进行联络;直接监察应急人员的行动;最大限度地保

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4.2.2事故现场副指挥长

所有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现场事故评估;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行动的执行;控制紧急情况;现场应急行动的指挥,与在应急指挥中心的反应操作副总指挥的协调;作好应急救援处理现场指挥权转化后的移交和应急救援处理协助工作;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系工作。

4.2.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李讲科

副组长:张勇、潘润瑞、和伟、王业勇

成员:龚超、李永宁、杜小鹏、周延文、王智、火玉华

4.2 事故报告及事故处理方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列程序报告。

4.2.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部门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伤亡情况。

4.2.2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2.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4.2.4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未查清事故原因之前,施工现场仍然存在危及人身的事故隐患时,现场应停止作业;

4.2.5轻伤事故由各项目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结案,查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指挥部;

4.2.6因公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执行国家、北京市职工因公伤亡事故处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4.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4.3.1伤员营救

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4.3.2物资抢救

抢运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

4.3.3消防灭火

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协助消

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4.3.4保卫疏导

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疏

散场区内外的居民撤出危险地带。

4.3.5抢险物资供应

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

配备;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4.3.6后勤供给

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及时输送后勤供给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4.3.7现场临时医疗

对受伤人员作简易的抢救和包扎工作;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

4.4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通讯录

地下建筑物相关单位联络表

4.5 施工现场负责人电话

李讲科 189********

张勇 181********

潘润瑞 186********

4.6 常用电话

匪警台110 火警台119 医疗急救台120 查号台114 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台122 移动电话服务台10086

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12345 供电服务热线9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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