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房地产估价师学习辅导:风险对房地产投资决策的影响
文章来自:房产估价师培训一:风险对房地产投资决策的影响
风险对房地产投资决策的第一个影响,就是令投资者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大小,确定相应的目标投资收益水平。由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主要取决于对未来投资收益的预期或期望,所以不论投资的风险是高还是低,只要同样的投资产生的期望收益相同,那么无论选择何种投资途径都是合理的,只是对于不同的投资者,由于其对待风险的态度不一样,因而采取的投资策略也会有差异。
风险对房地产投资决策的另外一个影响,就是使投资者尽可能归避、控制或转移风险。人们常说,房地产投资者应该是风险管理的专家,实践也告诉人们,投资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投资者对风险的认识和管理。实际上,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几乎每一件事都涉及到风险管理,甚至横穿马路也会涉及到风险的识别、分析和管理。人们的行动往往依赖于其对待风险的态度,但也要意识到,不采取行动的风险可能是最大的风险。
房地产投资经营过程中充满了风险和不确定性,虽然房地产投资者尤其是开发商由于更容易接受不确定性和风险而被称之为市场上最大的冒险家,甚至有些房地产开发商到了以风险变幻为乐的那种程度,但他们实际上是在进行精心估算条件下的冒险。
总之,房地产市场是动态变化的,房地产投资者通过对当前市场状况的调查研究得出的有关租售价格、成本费用、开发周期及市场吸纳率、吸纳周期、空置率等有关估计,都会受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而有一定的变动范围。随着时间推移,这些估计数据会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为规避风险,分析者要避免仅从乐观的一面挑选数据。对于易变或把握性低的数据,最好能就其在风险条件下对反映投资绩效的主要指标所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以供决策参考。
二:收益现金流风险
收益现金流风险,是指房地产投资目的实际收益现金流未达到预期目标要求的风险。不论是开发投资,还是置业投资,都面临着收益现金流风险。对于开发投资者来说,未来房地产市场销售价格、开发建设成本和市场吸纳能力等的变化,都会对开发商的收益产生巨大的影响;而对置业投资者来说,未来租金水平和房
屋空置率的变化、物业毁损造成的损失、资本化率的变化、物业转售收入等,也会对投资者的收益产生巨大影响。
未来经营费用风险
未来经营费用风险,是指物业实际经营管理费用支出超过预期经营费用而带来的风险。即使对于刚建成的新建筑物的出租,且物业的维修费用和保险费均由租客承担的情况下,也会由于建筑技术的发展和人们对建筑功能要求的提高而影响到物业的使用,使后来的物业购买者不得不支付昂贵的更新改造费用,而这些在初始评估中是不可能考虑到的。
所以,置业投资者已经开始认识到,即使是对新建成的甲级物业投资,也会面对着建筑物功能过时所带来的风险。房地产估价人员在估价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时,也开始注意到未来的重新装修甚至更新改造所需投入的费用对当前房地产市场价值的影响。
其他未来会遇到的经营费用包括由于建筑物存在内在缺陷导致结构损坏的修复费用和不可预见的法律费用(例如租金调整时可能会引起争议而诉诸法律)。
资本价值风险
资本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期收益现金流和可能的未来经营费用水平。然而,即使收益和费用都不发生变化,资本价值也会随着收益率的变化而变化。这种情况在证券投资市场上最为明显。房地产投资收益率也经常变化,虽然这种变化并不像证券市场那样频繁,但是在几个月或更长一段时间内的变化往往也很明显,而且从表面上看这种变化和证券市场、资本市场并没有直接联系。房地产投资收益率的变化很复杂,人们至今也没有对这个问题给出权威的理论解释。但是,预期资本价值和现实资本价值之间的差异即资本价值的风险,在很大程度
比较风险
比较风险又称机会成本风险,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入房地产后,失去了其他投资机会,同时也失去了相应可能收益的风险。
时间风险
时间风险,是指房地产投资中与时间和时机选择因素相关的风险。房地产投资强调在适当的时间、选择合适的地点和物业类型进行投资,这样才能使其在获得最大投资收益的同时使风险降至最低限度。时间风险的含义不仅表现为选择合适的时机进入市场,还表现为物业持有时间的长短、物业持有过程中对物业重新进行装修或更新改造时机的选择、物业转售时机的选择以及转售过程所需要时间的长短等。
持有期风险
持有期风险是指与房地产投资持有时间相关的风险。一般说来,投资项目的寿命周期越长,可能遇到的影响项目收益的不确定性因素就越多。很容易理解,如果某项置业投资的持有期为1年,则对于该物业在1年内的收益以及1年后的转售价格很容易预测;但如果这个持有期是4年,那对4年持有期内的收益和4 年后转售价格的预测就要困难得多,预测的准确程度也会差很多。因此,置业投资的实际收益和预期收益之间的差异是随着持有期的延长而加大的。
上述所有风险因素都应引起投资者的重视,而且投资者对这些风险因素将给投资收益带来的影响估计得越准确,他所做出的投资决策就越合理。
第一章房地产市场和投资知识 ▲市场=人口+购买能力+购买动机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 ▲具体一宗土地的范围包括:地球表面、地球表面以下一定范围的空间、地球表面以上一定范围的空间。 ▲房地产可以视为实物、权益、区位三者的结合。 ▲市场是: ①商品交换的任何场所; ②使商品交易双方接触的任何安排; ③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 ④连接商品生产者的桥梁; ⑤指某一特定商品的现有目标客户群。 ▲市场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房地产市场市场交易包括:买卖、租赁、抵押、互换等。 ▲市场必须具备:买方、卖方、可供交易的商品。 ▲房地产市场必须具备:买方、卖方、用于交易的房地产。 ▲房地产的特性:①不可移动性(决定了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地区性市场);②独一无二性(相同的房地产不可能出现大量供给);③寿命长久性;④数量有限性;⑤用途多样性;⑥相互影响性(外部影响性);⑦易受限制性;⑧价值高大性;⑨难以变现性;⑩保值增值性。▲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特点:①交易的物质实体不能进行空间位置上的移动,只能是无形权益的转移;②交易的对象非标准化,是一个产品差异化的市场;③是一个地区性市场;④容易出现垄断和投机;⑤较多地受到法规政策的影响和限制;⑥一般人非经常性参与;⑦交易的金额较大,依耐于金融机构的支持与配合;⑧广泛的房地产经纪人服务。 ▲房地产市场分类: 1、按用途(功能)可分为:居住房地产市场和非居住房地产市场; 2、按档次可分为:高档房地产市场、中档房地产市场、低档房地产市场; 3、按区域范围可分为:整体房地产市场和区域房地产市场; 4、按交易方式可分为:房地产买卖市场和房地产租赁市场; 5、按交易目的可分为:房地产使用市场和房地产投资市场; 6、按流转次数可分为:房地产一级市场(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为新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湖南工学院教师公寓价值评估 委托方:符向桃 估价方:谭路芳 估价人员:谭路芳 2016年11月23日
目录 一、致委托方函 (2) 二、估价师声明 (3)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4) 四、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6) 五、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 (14) 六、附件 (32)
致委托方函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08年11月06日接受贵方委托,对贵方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89号1—7层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工作至2011年10月29日结束。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商品房抵押窗口表》、《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资料,估价对象为南京联强冶金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部分房地产,建筑面积为32484.16㎡,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0579.3㎡,土地分摊面积为4657.4㎡,用途为商业。 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依据贵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进行认真测算,最终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2011年10月29日满足各项假设限制条件下的公开市场价值为人民币69679万元 法定代表人: 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精讲班第17讲讲义 第一节房地产估价原则概述 房地产估价原则 一、大纲要求 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房地产估价原则的含义、种类、作用,各项房地产估价原则对房地产估价、特别是对估价结果的要求,房地产估价为何要遵守这些原则以及在实际估价中如何遵守这些原则等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要求 1.了解房地产估价原则的含义; 2.熟悉房地产估价原则的种类; 3.熟悉房地产估价原则的作用; 4.掌握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5.掌握合法原则; 6.掌握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7.掌握估价时点原则; 8.熟悉替代原则; 9.熟悉谨慎原则。 二、内容讲解 第五章房地产估价原则 本章介绍房地产估价原则的含义、种类、作用,各项原则对房地产估价特别是对估价结果的要求,房地产估价为何要遵守这些原则以及在实际估价中如何遵守这些原则。 第一节房地产估价原则概述 一、房地产估价原则的含义 房地产价格虽然受许多复杂多变的因素的影响,但观察其形成和变动过程,仍然存在一些基本规律。房地产价格在总体上、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为个别市场参与者希望它有多高它就会有那么高,或者希望它有多低它就会有那么低。因此,房地产估价师要评估出客观合理的房地产价值,就不能把自己主观随意认定的某个“价值”强加给估价对象,而应当遵循房地产价格形成和变动的客观规律,通过对这些规律的认识与掌握,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把客观存在
的房地产价值“发现”、“揭示”出来。 人们在房地产估价的反复实践和理论探索中,逐渐认识了房地产价格形成和变动的客观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总结、提炼出了一些简明扼要的进行房地产估价应当依据的法则或标准。这些法则或标准就是房地产估价原则。 二、房地产估价原则的种类 房地产估价原则主要有以下6项:①独立、客观、公正原则;②合法原则;③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④估价时点原则;⑤替代原则;⑥谨慎原则。这些原则可以分为以下3个层次:①基本原则;②普适技术性原则;③特殊原则。房地产估价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是房地产估价的基本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对于房地产估价师而言,就好比是对于医生而言的“救死扶伤”,对于律师而言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独立、客观、公正不仅是房地产估价的基本原则,而且可以说是房地产估价的最高行为准则,是房地产估价师的天职。 在各种估价目的的房地产估价中都应遵守的原则,称为普适性原则或者一般原则,主要有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估价时点原则,替代原则。其中除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是基本原则外,其余都是技术性原则,可以将它们称为普适技术性原则。 某些估价目的的房地产估价还应遵守一些其他原则,例如房地产抵押估价还应遵守谨慎原则。这些仅适用于某种或某些估价目的的房地产估价原则,可以称为特殊原则。 由上可知,最高行为准则与技术性原则是相互对应的,普适性原则与特殊原则也是相互对应的。因此,谨慎原则也属于技术性原则。 三、房地产估价原则的作用 房地产估价原则可以使不同的房地产估价师对于房地产估价的基本前提具有认识上的一致性,对于同一估价对象在同一估价目的和同一估价时点的评估价值趋于相同或近似,帮助房地产估价师如何去思考和衡量估价对象的价值,如何把估价对象的评估价值首先界定到一个合理的较小范围内,然后结合估价方法的测算,就可以评估出一个更加精准的价值。因此,每一位房地产估价师都应当熟知并正确理解房地产估价原则,以此作为估价时的指南。一旦正确掌握了房地产估价原则,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果违背了房地产估价原则,评估出的价值就不可能客观合理。因此,评判一个评估价值是否正确,很重要的一点是看估价机构和估价师是否遵守了估价原则。 第二节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试题1 一、单项选择题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从( C )开始,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A.1997年下半年 B.1998年上半年 C.1998年下半年 D.1999年 2.下列用地中,不宜划拨供给的是( C )。 A.部队伙房建设用地 B.工商管理所办公楼建设用地 C.上市公司保卫科值班室建设用地 D.科技博物馆扩建项目建设用地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 D )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A.市人民政府 B.县人民政府 C.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D.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 D )申请续期。 A.15 日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5.拆除租赁房屋时,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未就解除租约达成协议,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 C )。 A.面积结算 B.货币补偿 C.产权调换 D.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6.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补偿方式为( B )。 A.产权调换 B.货币补偿 C.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D.不予补偿 7.某开发公司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导致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并在10日内书面通知了买受人,买受人接通知后未作表示,2个月后买受人提出退房,按规定买受人( A )。A.有权退房,但应承担违约责任 B.有权要求开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有权要求开发公司赔偿损失 D.无权退房 8.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A )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A.30 B.45 C.60 D.90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ā啡范ǖ某鞘泄婊侵? D )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A.城市市区、郊区 B.城市市区、城市行政区域内 C.城市市区、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 D.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 10.某县是历史文化名城,该县单独编制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报( D )审批。 A.上一级城市人民政府 B.省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建设部、国家文物局 11.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可申请延期,延期( C )。 A.以一次为限,不超过三个月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法人聘用合同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建设部相关要求,按照建设部相关要求,为了做好甲方资质定位及乙方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工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法人职务,乙方同意作为房地产估价师在甲方注册,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甲方保证乙方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 2、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壹年,聘用期年薪金为肆万肆仟肆佰元(小写:44400元/年(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以证书注册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期优先权。聘用期满时,甲乙双方若不再续约,均应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注册转出手续。 3、聘用期间,房地产估价师毕业证、身份证由乙方保管,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甲方保管。
4、甲方负责乙方完成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手续,乙方提供注册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证明,以保证乙方的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注册成功。 5、乙方应配合甲方在企业资质年检和升级过程中提供需要的乙方相关证件及材料。 6、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毕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继续教育证、原聘用单位解聘证明、乙方一寸近期彩色相片4张,二寸彩色相片4张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材料。甲方验证原件无误,证书注册成功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三个月聘用薪为壹万壹仟壹佰元(小写: 11100元,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甲方手续办好后,乙方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及时返还。如注册过程中未能成功注册,甲方及时退还乙方相关证件。 7、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继续教育费、执业年检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若需乙方本人亲自到场则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来回的差旅费。 8、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合同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需要变更合同,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一方需要在前一个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9、本合同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合同发生缴税情况,均由甲方
房地产估价师历年考试真题下载 201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千名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0.5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请在答题卡上涂黑其相应的编号) 1.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核心是( )。 A.实行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B.经营土地有偿使用 C.不能随意改变农用地的用途 D.不能随意改变建设用地的用途 2.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费归( )所有。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B.乡(镇)人民政府 C.土地使用者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某游乐场按土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取得土地使用权,经营15年后转让,则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是( )年。 A.15 B.25 C.35 D.55 4.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拆迁当事人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 )日内给予答复。 A.3 B.5 C.7 D.10 5.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最高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A.5%
C.15% D.20% 6.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转让合同到( )土管部门备案。 A.规划 B.土地 C.房地产开发 D.建设 7.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 )规划。 A.控制性详细 B.区域 C.近期建设 D.分区 8.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 )的签字盖章。 A.注册建筑师 B.注册结构工程师 C.注册建造师 D.注册监理工程师 9.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人是( )。 A.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 B.商品房预售人 C.商品房购买人 D.商品房购买人和商品房预售人 10.抵押房屋订立抵押合同前已出租的,原房屋租赁合同( )。 A.不受该抵押权影响 B.应当解除 C.没有效力 D.不得对抗抵押权 11.人民法院在裁定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拍卖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的宽限期是( )个月。
房地产估价中使用收益法应注意的问题 在运用收益法进行房地产估价时,目前存在着许多问题,他们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估价过程的科学性和估价结果的精确度。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收益法的适用范围和参数确定及资本化率的确定等几方面。 收益法是房地产估价的基本方法之一,它在具体的估价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应引起注意。 一、有收益性房地产的内涵 总的来说,收益法适用于有收益性的房地产的价格评估。在实际评估中,估价人员普遍认为只有目前存在有收益的房地产才能算作是有收益性的房地产,才能用收益还原法进行估价,而没有现实收益的房地产是不能用收益还原法估价的。我们认为,“有收益性”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实存在的有收益性的房地产,例如正在经营的商店、宾馆,已出租的房屋等;二是存在有潜在性收益的房地产,例如一块将产生预期收益的空地,新建的还未出租或经营的房地产,这些都属于没有现实收益,但有潜在收益的房地产。收益法评估由于是以房地产的预期收益为基础,因此,潜在性的收益也应属于收益还原法中“有收益性房地产”的范围之列。自有房地产也存在“有收益性”。传统上认为自有房地产属于业主自己使用,它既没有出租也不从事经营,因此也就不存在有收益,所以不能用收益法来对其估价,但根据西方经济学中的“机会收益”原理思想,可把自有房地产当作出租性房地产看待,即业主的租金节省就相当于他的租金收入,从而它就产生了收益。 二、出租性房地产相关总收益的确定 房地产总收益可分为实际总收益和客观总收益。实际总收益是在现状下实际取得的收益,客观总收益是排除了实际总收益中的属于特殊的,偶然的因素后所能得到的一般正常总收益。 目前估价人员在运用收益法对出租性房地产估价时,普遍都采用客观总收益来作为房地产的总收益,但我们认为对于不同类型的出租性房地产,总收益的求取是不相同的,因此不能一概用客观总收益来作为出租性房地产的总收益。客观总收益适用于不存在房屋租约的情况下。实际总收益则适用于已出租的房屋,且签定了长期租约,期满要续租的情况。对于只存在短期租约,期满不续租的房屋,则需客观总收益和实际总收益综合考虑,即租约限制内采用实际总收益,租约限制外采用客观总收益来确定其房地产总收益。 客观总收益的求取通常是采用市场比较法,在市场上收集同类房地产的租赁价格,然后对收集来的案例价格,根据待估房地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因素修正。因素修正主要是从地段因素、面积因素、楼层因素、租赁期限因素、付款方式因素、保证金因素等几方面考虑。通过以上的因素修正后,即可求出待估房地产的客观潜在租金水平,但同时还要考虑空置率和租金损失问题。空置率可根据待估房地产所在区域的平均空置率来确定,租金损失是指包括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等情况,它与承租人有直接的关系。实际总收益的求取则根据房屋所有权人和租赁户签定的租赁合同上的租金确定。契约租金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租金在租赁期内不发生变化;一种是租金在租赁期内根据市场上租金的变动情况作周期性的调整。一般来说租赁期较长的契约都采用的是第二种,因为市场上租金水平在长期会发生较大的波动,因此出租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一般都要求租金在周期内根据市场作相应调整。 三、利息是否应作为总费用扣除 传统上认为利息应作为费用扣除,因为利息是投资房地产成本支出的一部分,但我
房地产估价原则 (总分:87.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总题数:29,分数:29.00) 1.在具体的一个房地产估价项目中,估价时点究竟是现在还是过去或者未来,是由( )决定的。 A.估价委托人 B.估价方法 C.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D.估价目的 (分数:1.00) A. B. C. D. √ 解析: 2.( )不仅是房地产估价的基本原则,而且可以说是房地产估价的最高行为准则,是房地产估价师的天职。A.合法原则 B.独立、客观、公正 C.最高最佳原则 D.估价时点原则 (分数:1.00) A. B. √ C. D. 解析: 3.在房地产估价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核心是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应当站在( )的立场上,评估出一个对各方当事人来说都是公平合理的价值。 A.委托人 B.估价报告预期使用者 C.管理部门 D.中立 (分数:1.00) A. B. C. D. √ 解析: 4.房地产估价的合法原则是针对( )来讲的。 A.估价机构 B.估价人员 C.估价对象 D.估价方法 (分数:1.00) A. B.
C. √ D. 解析: 5.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使用权利方面,应以( )为依据。 A.相关合同 B.法律、法规、政策 C.土地用途管制 D.国家的价格政策 (分数:1.00) A. B. C. √ D. 解析: 6.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处分权利方面,应以( )等允许的处分方式为依据。 A.相关合同 B.法律、法规、政策 C.土地用途管制 D.国家的价格政策 (分数:1.00) A. B. √ C. D. 解析: 7.在房地产抵押估价中,关于遵循谨慎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在运用市场法估价时,不应选取成交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交易实例作为可比实例,并应对可比实例进行必要的实地查勘 B.在运用收益法估价时,不应高估收入或者低估运营费用,选取的报酬率或者资本化率不应偏低 C.在运用成本法估价时,不应高估土地取得成本、建设成本、有关费税和利润,不应低估折旧 D.在运用假设开发法估价时,不应低估未来开发完成后的价值,不应高估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分数:1.00) A. B. C. D. √ 解析:在运用假设开发法估价时,不应高估未来开发完成后的价值,不应低估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 8.某宗房地产规划用途为商业,现状为超市,年净收益为18万元,预计改为服装店后的年净收益为20万元,除此无其他更好的用途,则根据( )应按服装店用途进行估价。 A.合法原则 B.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C.估价时点原则 D.替代原则 (分数:1.00) A. B. √
2003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0.5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请在答题卡上涂黑其相应的编号。)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从(C)开始,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A.1997年下半年 B.1998年上半年 C.1998年下半年 D.1999年 2、下列用地中,不宜划拨供给的是(C)。 A.部队伙房建设用地 B.工商管理所办公楼建设用地 C.上市公司保卫科值班室建设用地 D.科技博物馆扩建项目建设用地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D)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A.市人民政府 B.县人民政府 C.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D.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D)申请续期。 A.15日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5、拆除租赁房屋时,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未就解除租约达成协议,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C)。 A.面积结算 B.货币补偿 C.产权调换 D.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6、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补偿方式为(B)。 A.产权调换 B.货币补偿 C.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D.不予补偿
7、某开发公司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导致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并在10日内书面通知了买受人,买受人接通知后未作表示,2个月后买受人提出退房,按规定买受人( A )。 A.有权退房,但应承担违约责任 B.有权要求开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有权要求开发公司赔偿损失 D.无权退房 8、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A)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A.30 B.45 C.60 D.90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城市规划区是指(D)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A.城市市区、郊区 B.城市市区、城市行政区域内 C.城前市区、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 D.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 10、某县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该县单独编制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报(D)审批。 A.上一级城市人民政府 B.省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建设部、国家文物局 11、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可申请延期,延期(C)。 A.以一次为限,不超过3个月 B.以一次为限,不超过6个月 C.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D.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6个月 12、按照《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是(C)担保。 A.一般保证 B.贷款人、保证人分担责任的比例保证 C.连带责任保证 D.信誉保证 13、下列有关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B)。 A.有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实有资本 B.货币形态的实有资本只能存入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国有独资银行
浅谈房地产估价风险 房地产估价是一种社会性的中介活动,它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不平衡产生的社会需求,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无论是房地产的买卖、抵押、交换、租赁、拍卖、保险、课税,还是房地产的征用、拆迁、补偿、纠纷、侵害和合并,以及企业的合资、合作、租赁、承包经营、企业改制、合并、分设、破产结业清算等,都离不开房地产估价服务。房地产估价活动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决定了房地产估价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因此我们必须对房地产估价活动进行必要的风险管理。 对风险的研究管理起源于二十世纪30年代的美国,现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广泛应用于投资管理和企业管理之中。风险管理主要包括风险的辨识、转移、控制和防范。房地产估价要充分辩识估价风险,在认清风险的基础上控制和防范风险。 作为合格的房地产估价执业人员必须具有认定与辨别估价风险的能力,才能有效的防范风险、合理规避和减轻风险。 一、风险来源 房地产估价成果通常是以估价报告的形式体现的,因此其风险主要来源于房地产估价结果与房地产真实价值偏差的程度及所发生较大偏差的可能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变动风险: 政策变动是影响房地产价格的重要因素。房地产相关的政策变化主要包括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城市规划的调整等,均会
对房地产价格产生不同的影响,而政策的变化则是一般的估价人员无法或者没有能力预期的。因此房地产相关政策的变动致使房地产价格波动,造成房地产估价风险。另外房地产政策变化还可能对估价方法产生重大影响,如房屋拆迁补偿政策的的变动就会使得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方法发生变化。 2、市场变化风险: 房地产市场主要是受供求关系变化、宏观经济变动等方面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且难以把握,而房地产价格短期巨大变化使得房地产估价结果与市场价格易产生较大偏离。市场变化风险是房地产估价的主要风险。 3、业务承接风险: 由于估价业务的取得是房地产估价机构生存的保证,所以估价机构容易站在客户的角度和立场考虑问题以致于迁就客户要求,造成估价结果与市场价格产生严重偏离的风险。另外,委托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或有缺陷的权属证明等情况,均可带来极大的估价风险。 4、估价技术风险: 目前估价行业广为接受的基本方法是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估价方法的有限性与评估对象的复杂性、评估目的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评估结果的咨询性与评估报告使用者对估价结果的依赖性之间的矛盾给房地产估价带来风险。另外,每种估价方法都需要详实的基础资料作为支撑,而房地产基础资料和数据的匮乏以及执业人员的实际经验等因素也是造成房地产估价风险的重要原因。
本次估价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合法、谨慎的原则及最高最佳利用原则、价值时点原则、替代原则等技术性原则。 1、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要求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实事求是、公平正直地评估出对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均是公平合理的价值或价格的原则。 2、合法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是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的原则。 3、价值时点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是在根据估价目的确定的某一特定时间的价值或价格的原则。 4、替代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与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价值或价格偏差在合理范围内的原则。 5、最高最佳利用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是在估价对象最高最佳利用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的原则。 6、谨慎原则 要求在影响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因素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对其作出判断时,应充分考虑其导致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偏低的一面,慎重考虑其导致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偏高的一面的原则。 比较法是选取一定数量的可比实例,将它们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根据其间的差异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处理后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收益法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未来收益转换为价值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1、比较法:选取一定数量的可比实例,将它们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根据其间的差异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处理后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2、收益法: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未来收益转换为价值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3、成本法:测算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和折旧,将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减去折旧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4、假设开发法:求得估价对象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折现率或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和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将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和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折现到价值时点后相减,或将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减去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5、房地产抵押价值,估价对象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价值减去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价值。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模拟预测题八 1.物业管理业不属于房地产中介服务业。() 2.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保本不盈利的原则确定。()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用集体土地,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4.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收益应上缴国家。() 5.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可以作产权调换,也可以货币补偿。() 6.商品房买卖中,关于商品房面积误差的处理原则为:有规定按规定,无规定按约定。() 7.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先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后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8.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9.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10.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11.房地产转让属于双务行为,转让双方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1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房屋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自然状况信息,但不可以查询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等权利状况信息。() 13.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14.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不—致的,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准。() 15.在核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时,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包括下设分支机构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省、自治区、 直辖市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执业 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供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初始注册时使用。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应认真填写,保证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填写可能导致的后果负责。 二、本表可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打印,也可下载后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改。 三、日期一律填写公历年月日,用“-”分隔年、月、日,其中年写四位,如“2001年3月1日”应填写为“ 2001-3-1”。 四、所在省:填写申请执业机构所在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 五、所在市:填写申请执业机构所在的地级市。 六、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填写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其完整的号码。 七、毕业院校:填写最高学历的毕业院校名称。 八、所学专业:填写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名称。 九、毕业时间:填写取得最高学历所对应的年、月。 十、专业技术职务:填写国家认可的经济、工程、科研、教学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如经济师、工程师等。 十一、其他执业资格:填写国家认可的执业资格,如:房地产经纪人、造价工程师、律师等。 十二、申请注册类型:申请人应在对应选项的方框内划V。 十三、申请执业机构名称:填写申请人拟注册于某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名称。十四、执业机构组织形式:填写下列性质之一:有限责任/合伙。 十五、现工作单位情况:申请注册为非专职房地产估价师的人员填写。 十六、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经历、主要业绩:填写申请人所参与的主要房地产估价项 目的名称、日期及申请人在该项目中所起的作用;或申请人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等。十七、证明单位盖章:由申请人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具备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盖章。十八、注册初审机构: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真题 1、在评估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时,错误的做法是()。 A模拟房地产市场定价 B模拟估价对象的潜在客户群的思维进行估价 C以大多数房地产市场参与者的思维为分析判断的基础 D从某个特定房地产投资者的角度进行分析判断 答案:D 2、政府因救灾需要而征用某房屋,半年后返还,下列项目中,不应作为补偿项目的是() A征用期间导致房屋毁损的价值损失 B征用造成的家具、物资等动产搬迁费用 C征用期间租赁经营损失 征用期间市场上类似房地产的增值差价 答案:D 3、下列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行为中,错误的是() A根据某银行的相关招标要求按照正常评估费用标准收取评估费 B承接所在城市行政区外的房地产转让估价业务 C聘请其他专业机构参与完成一项房地产为主的整体资产评估业务 D利用过去为房地产权利人提供估价服务中获得的所有信息资料,为预购买该房地产的投资者提供最高出价评估服务 答案:D 4、关于估价目的的说法错误的是() A估价目的取决于委托人对估价的实际需要 B任何估价项目都有估价目的 C一个估价项目通常有多个估价目的
D估计目的限制了估价新报告的用途 答案:C 5、土地利用时会受到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等限制,这些限制条件在该宗土地的权益中属于() A拥有的房地产权利 B受其他房地产权利的限制情况 C受房地产权利以外因素的限制 D额外的利益或好处 答案:C 6、下列对某宗房地产状况的描述中,属于房地产实务状况描述的是() A建筑密度大小 B房型设计 C临路状况 D公共配套设施情况 答案:B 7、下列引起某套住宅价格上升的因素中,属于该住宅价格自然增值因素的是() A对住宅本身进行投资改良 B由于人口增长对住宅的需求增加 C因通货膨胀导致住宅价格上升 因人工成本上升导致住宅重置成本提高 8、关于新合同租金低于市场租金时的已出租房地产估价的说法,错误的是() A房地产转让估价应评估出租人权益价值 B续贷抵押估价应评估出租人权益价值 C房屋征收估价应评估完全产权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一1999(1999年6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一1999(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总则 1.0.1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房地产估价活动。 1.0.3房地产估价应独立、客观、公正。 1.0.4房地产估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术语 2.0.1房地产real estate,real property 土地、建筑物及其他地上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2.0.2房地产估价real estate appraisal,property valuation 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0.3估价对象subject property 一个具体估价项目中需要估价的房地产。 2.0. 4估价目的appraisal purpose 估价结果的期望用途。 2.0.5估价时点appraisal date,date of Value 估价结果对应的日期。 2.0.6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value 某种估价目的的特定条件下形成的正常价格。 2.0.7公开市场open market 在该市场上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并掌握必要的市场信息,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对交易对象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交易条件公开并不具有排它性。
房地产估价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 公司业务施行垂直集约管理,估价人员由公司评估部主任统一进行安排、调配,达到公司职员全员全能、以及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配置。 第二条? ? 为保证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客观公正,防范技术风险,规范估价人员的行为,提高估价报告质量,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使房地产估价工作保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面负责业务部门、技术部门的管理工作。 总经理下设专家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估价技术的管理、监督工作。 针对具体估价项目,部门经理负责制,部门经理对估价项目的过程控制、及评估报告的质量、解释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估价项目以鉴定房地产、土地《估价业务委托书》为确定标志;估价业务确定后,由公司评估部主任根据《评估师轮值规定》进行人员组织并视估价项目难易程度、重要性等具体情况,合理进行安排; 第五条为了掌握估价业务过程中详细过程信息以及对估价业务进行有效控制,估价流程执行《估价操作指导书》。 第六条为提高估价报告质量,做到估价报告中所采用的数据真实可靠,估价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和针对性信息的搜集、筛选、归类工作。 经常性信息搜集,是指估价人员利用工作期间、间隙,应勤勉地收集房地产有关信息:包括土地基准地价及修正系数、土地开发费用及相应规费、税费、土地市场交易案例、拍卖案例等;房地产交易案例、租金信息、价格信息、前期费用、建筑行业发投包情况、定额信息、税费以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其他信息。 针对性信息搜集,是指估价项目组成员针对估价项目选定的估价方法所需要的参数、数据、可比实例、租金、费率等信息。估价报告中涉及到的参数应有理有据,涉及到的实例应作为存档报告的一部分与报告一并归档。 为达到资源共享,经常性信息由评估部主任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定期汇总、可靠性甄别、筛选、归类、归档工作,形成技术档案。所形成的技术档案应包括电子文档、打印件、复印件。 技术档案应每周向估价人员进行公布。 作为公司技术机密的一部分,估价作业人员应对技术档案保密,不对外泄漏。 第七条撰写评估报告 1、估价报告的撰写应严格遵守《房地产估价规范》、《土地估价技术规程》等外来文件,同时也应与报告使用方关于估价报告的要求相一致。报告测算过程应与《房地产估价规范》、《土地估价技术规程》中相关要求相一致;测算结果应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2、报告中的数据,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调查测量的数据为依据,遇有资料不全或资料未经核实,要特别注明,并在报告中予以披露。 3、估价报告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报告模板格式撰写,报告模板由评估业务部经理负责维护、更新。 报告模板包括单元房式、拆迁补偿报告式、一般估价报告式、土地估价报告等几种形式,针对估价业务具体类型,进行正确选择。遇到特殊报告形式,应与评估业部务经理协商后,再行确定。 4、公司对所有估价报告进行统一编号,估价师应对项目的编号进行登记。由评估业务部经理定期、不定期对报告编号进行核对,避免错登、漏登,严格避免报告重号及漏号。 5、估价报告中应包含技术报告及相应的测算过程。 6、针对估价对象具体情况、所搜集到的资料、资料的可靠性等,项目评估师决定选择估价方法,项目组其他人员负责报告文字描述部分的撰写;项目评估师负责对初步结果的确定、与委托方、报告使用方的沟通,项目评估师为估价报告的最终完成人。 7、报告的参数选择以及最终结果的确定,要有充分的依据。要时刻注意防范公司技术风险。 所有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注意衡量: 委托方有无诈骗嫌疑; 审核部门能否通过; 公司有无风险存在。 8、评估报告完成后,按要求由两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盖章;报告中应体现参加估价其他人员。 第八条评估报告的三级审核 我公司对估价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包括估价报告项目估价师自审、部门主任二级审核、部门经理三级审核。 针对经常性、二手房抵押估价业务,视具体情况可划定为二级审核;由部门经理决定是否采用二级、三级审核。
房地产估价风险分析与 防范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房地产估价风险分析与防范摘要:房地产估价风险发生将会给房地产估价相关利益主体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因此,估价风险的规避与防范有其现实意义。房地产估价风险的防范应以政府为主导,相关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完成。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风险;估价机构 一、引言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兴旺发展促使了估价行业业务量的急剧增加。数量的增加不仅仅体现在数量上,业务类型也变得更加多元:除房地产抵押估价、房地产交易估价等传统估价业务类型外,又出现了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估价、房地产保险估价等新兴业务类型。这就意味着更多的行业和更多的估价报告使用者对房地产估价结果寄予更多的期望,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师要承担更大的责任。然而,在业务量增加的同时房地产估价所以引起的诉讼纠纷也日益增加,房地产估价风险带来的问题亟需解决。 二、房地产估价风险诱因 房地产估价风险指的是评估结果与房地产客观价格发生了超过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根据其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为客观原因引起的风险和主观原因引起的风险。
(一)客观原因 客观原因产生的房地产估价风险往往具有普遍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房地产估价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漏洞 与房地产估价相关的法律中,只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涉及到房地产估价的条款,但未对其具体操作列出明确条款。在法规条例这个层次上也仅有1999年建设部颁布的《房地产估价规范》,一直沿用至今。作为房地产估价具体操作规范层面上的最高指导性文件,《房地产估价规范》中有很多细则已经无法适应新经济时代的需要,甚至存在漏洞。《房地产估价规范》没有对一些新的估价业务类型做出详细的规定,使得估价师在估价工作过程中存在自由裁量范围过大,从而带来估价结果的偏差。此外,《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和《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也存在与当前行业稳定有序发展相矛盾的个别相关规定,成为房地产估价风险产生的隐患。 2.房地产估价行业本身所固有的特点和性质 房地产估价工作是对估价对象进行价值研判的过程,是科学与艺术的有机结合。遵循其原则和规律的同时,又需要凭借估价师的主观经验。这一行业性质本身就无法完全规避房地产估价风险,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只能不断累积和丰富从业经验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随着新经济形态
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 Standard for basic terminology of estate appraisal GB/T 50899–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4 年 2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3年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 Standard for basic terminology of estate appraisal GB/T 50899–2013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两郊百万店)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版制版公司制版 廊坊市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 开本:850*1168毫米 1/32 印张:2 67 千字 2013年12月第一版 2013年12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13.00元 统一书号:15112·23790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刷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邮政编码100037) 本社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b17512908.html, 网上书店:https://www.wendangku.net/doc/ab17512908.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 84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899-2013,自2014年2月1日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