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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关于加强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的办法(附表)

【工作制度】关于加强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的办法(附表)
【工作制度】关于加强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的办法(附表)

关于加强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的办法(附表)为进一步加强XX县纪委(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机关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的协作配合,实现优质、高效、协同办案,根据《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和《XX省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的通知》(X办发〔2015〕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办法。

一、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和移送

XX县纪委(监察局)和法院、检察、公安机关应当在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工作。对各自立案的案件、发现的案件线索,需要通报、移送的,由最初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线索的机关负责向相关机关通报、移送。

1.县纪委(监察局)发现有需要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机关通报、移送的案件和案件线索后,应于最初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线索的10个工作日内,填制《XX县纪委(监察局)案件线索移送函》(见附件1),并附相应的证据材料和说明,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和移送。

2.县纪委(监察局)移送的案件,县法院、县检察院如果对案件定性、处理等有重大不同意见,应当及时与县纪委(监察局)沟通。

3.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在办理案件中,应当查证核实案件当事人的政治面貌、是否系国家工作人员等身份信息,并将证据材料随案移送县纪委(监察局)。

4.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在办理案件中,对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决定立案侦查或者不予立案、撤销案件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监察局)书面通报。对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监察局)通报,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移送县纪委(监察局)。

5.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涉案对象以外的其他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线索,应当在发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移送县纪委(监察局)。因特殊原因不宜在规定时间内移送的,应当在特殊原因消除后10个工作日内移送。

6.县法院依法对原系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被告作出刑事判决(裁定)后,应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填制《XX县人民法院关于××案的通报》(见附件2),向县纪委(监察局)通报,并提供裁判文书。

7.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收到移送的案件或案件线索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本单位有管辖权的,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办理意见,填制《XX 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案件(案件线索)受理通知书》(见附件3)或者相关回执文书通知县纪委(监察局),同时及时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县纪委(监察局);本单位无管辖权或其他原因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填制《XX 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案件(案件线索)不受理通知书》(见附件4),书面说明不受理的理由并送达县纪委(监察局)。

8.县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终结前,应当就县纪委(监察局)移送的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的核查情况,书面通报县纪委(监察局);对不予认定的问题

及线索,应当简要说明理由。作出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等处理决定的,应当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县纪委(监察局),并提供相应法律文书。

9.对同一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中任一机关已经依法启动调查(侦查)程序的,在移送其他机关办理前,其他机关一般不得另行启动调查(侦查)程序;确需启动的,应当事先与最先启动调查程序的机关沟通。

二、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协作配合

县纪委(监察局)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及非党员、非国家工作人员涉嫌与被调查人相关的违法犯罪问题的,需要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提供协助或者采取相关措施的,可按照程序提请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审批。

1.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应当依纪依法协助县纪委(监察局)办案,并在接到县纪委(监察局)出具的《XX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协助配合查办案件的函》(见附件5)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要书面说明理由。

2.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在协助办案时,必须以县纪委(监察局)办案人员身份参与办案,并严格规范使用办案手段。

3.县纪委(监察局)认为被调查人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在正式移送前商请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初查。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须在收到《XX县纪委(监察局)商请对××案进行初查的函》(见附件6)7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县纪委(监察局)。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为更好的利用农村党员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充分发挥其服务、教育培训和转化管理等三大职能,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党员服务中心制度。 一、服务职能 第一条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深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为重"的精神,增强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恪守本职,竭诚服务; 第二条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党员咨询、求助时须态度和蔼、微笑服务、百问不厌、百听不烦; 第三条党员到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服务转化中心工作人员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解决; 第四条对报上级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在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处理后,由农村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反馈落实; 第五条党员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服务中如遇到问题不得擅自处理,须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听候指示;

第六条党员服务中心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镇党委报告,同时抄报县委组织部; 第七条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第八条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应及时上报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第九条党员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组织生活、党员活动等有关资料,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等,为镇属其他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求助热线,对党员和群众提供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第十一条提供谈心交流的场所,并为有需要的党员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按规定结转办理党员组织关系,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接受流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三条协助镇属其他支部特别是党建薄弱村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并为非公企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四条经常性组织开展一些积极向上、能体现党员

员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

员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了解公司各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有效掌握舆情信息,为党委经理室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谐发展。现就员工思想动态的收集、分析和书面上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1、经营管理一线员工普遍关心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 2、员工提出的本部门解决有困难,需要公司协助解决的问题; 3、基层班组/员工对最近公司实施的新制度/要求等的落实或反馈情况; 4、员工生活上、工作上、个人发展上对公司提出的建议或要求; 5、其他员工关心关注、影响员工队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二、报告程序 工会是公司员工思想动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一)部门工会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汇总并向公司工会上报上月员工思想动态。 (二)公司工会负责对部门工会上报的员工思想动态报告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汇总后于8日前上报公司党委经理室。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工会要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提高对员工思想动态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员工队伍稳定工作,确保本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思想保证,进一步营造“风清气

正、政通人和、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按照报告原则和程序,部门工会要深入基层、深入班组、深入一线,深入细致地展开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要求,确保工作质量。 (三)对员工思想动态反映的各种问题、意见和建议,部门工会要进行分类整理和调查分析,按照“反映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反馈意见——落实跟踪”的流程进行闭环管理。即凡是由于员工不了解情况造成的误解或误会,工会要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属于本部门应该解决的问题,工会要积极联系沟通,协助解决落实。对于员工提出的需要由公司解决的问题,及时跟踪落实情况,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员工做好释疑解惑和宣传引导工作。 (四)分析上报应实事求是,主题明确,简明扼要。 (五)对于重大信息实行随时上报、急事早报制度,对于发现的可能影响公司和员工稳定的苗头、倾向性问题要提前反映上来,使公司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稳定因素和隐患。 (六)本部门本月员工思想稳定、队伍稳定,没有需要汇报事项的,部门工会每月也要向公司工会进行书面说明。

在全村党员大会上的总结发言报告

在全村党员大会上的总结发言报告 2016年度工作总结—在全村党员大会上的发言报告 各位党员同志们: 在过去的2016年中,全村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以加快“两个率先”为目标,紧紧围绕“发展攀新高,建设展新姿,环境亮新貌,服务创新优”的“五新”工作总要求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出的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狠抓措施落实,从而在经济工作、村级管理、党的建设、社会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一定的成效,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经济工作: 1、完成经济指标。村党总支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全村工业经济在去年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完成工业销售收入亿元,同比增长40%。上交二税1450万元,同比增长54%。村级可支配收入413万元,全年新增注册企业17家。 2、狠抓措施落实,加强经营管理。我们始终坚持在督促现有企业,发展再生产的同时,要求落户在本村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入村;采取上门做工作,义务帮助企业办理变更营业执照等一条龙服务;对老板党员组织关系要求转

村的,企业执照和税收必须首先入村的措施,到05年年底全村企业总数达到84家。同时挖掘潜力,盘活存量,对村闲置的厂房,全部招租,确保集体资产增值保值。严格履行发包合同和各项规费收交(租赁费、服务费、管理费、卫生费),确保了收缴足额到位。 二、村级管理: 1、安全生产。在全面实施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基础上,强化安全考核,层层制订责任制和合同。一方面加强教育,三月份对全村家具企业老板和企业安全员进行培训和教育,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另一方面加大巡查力度,在措施上村里除明确专职人员外,消防设施到位,彻底消灭“三合一”。从而使企业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同时经常对村民出租的外来人居住场所进行了用电、用气检查,纠正了25起违规行为,并分发宣传单,使外来务工者加深了对用电、用气的安全认识,全村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2、农业、水利建设。 ①、开春以来,在种田无利以及去年政府对失地农民提高补偿的形势下,我村部分种田农户出现不愿耕种的情绪,村党总支及时发现苗头,采取果断措施,一方面向上级反映群众的意见,另一方面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工作。并利用会议和告村民书形式广泛宣传政策,同时村里还出台了关于

党员大会工作报告文稿体例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科学发展观 努力开创住建委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在********党员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年*****月*****日 同志们: 现在,我受*****支部委员会的委托,向中国共产党太原市****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请大家审议。 一、过去三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三年,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促进住建事业科学发展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市直工委和住建党委的安排部署,相继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可明显效果。 在2009年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认真履行对所属支部开展活动的督导检查职责,切实做好学习计划的编制、专题讲座的组织、主题内容的宣讲、专题生活的落实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有序完成了三个阶段十三个环节的规定动作。与此同时,还结合实际开展了“我为建管献一策”和“我为建管添光彩”活动,并撰写专题调研报告5篇,党员建言献策15条,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进行动员安排,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了党员干部公开承诺,结合解放思想、理顺跨越发展思路和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事项,利用每一周办公例会,开展党员干部履职践诺逐级点评,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开阔思路、齐心协力推进住建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上,创先争优活动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态。 (二)狠抓思想建设,党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我们大力推进理论武装工程,抓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抓党员干部素质教育、抓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 一是狠抓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按照上级党委每月编制一次学习安排计划和《党员学习》内容提要,抓好周学习、月点评、季考试、年考核,组织开展学时事政治、学经济管理、学行政业务、学现代科技、学法律法规、学专业知识活动,不断丰富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坚持每年举办3-5次专题讲座、读了《科学发展观读本》、《社会主义荣辱观》、《六个为什么》、《七个怎么看》和《十二五规划建议》数十本理论专著,党员干部人均写心得体会20余篇。领导干部撰写论文和调研报告10余篇,官大党员真学、真谨、真信、真用科学理论意识日益增强。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教育。以支部集中组织和安排党员自学的形式,举办社会主义荣辱观、文明礼仪、已发行政和建管业务专题讲座培训近10次,参加上级举办的专题演讲活动3次、合唱活动2次,组织观看教育影片10次,先后参观了武乡八路军纪念馆、太原机房纪念馆和西柏坡纪念馆等。还参加了上级组织的“我爱锦绣太原城”书法摄影写作综合汇展赛,获一等奖。丰富多彩的活动假发了全国爱岗敬业、爱国奉献的热情。 三是立足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调研活动。我们先后思想政治工作研讨论文5篇,被上级采用发表3篇,思想政治工作一直走在党委机关各单位的前列。 (三)狠抓组织建设,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强化 多年来,我们从健全组织、党员示范、规范管理、强化考核四个方面着手,认真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和国

工作报告管理制度.doc

工作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日常管理,促使员工经常自我总结,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对称并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作报告是指工作周报和工作月报。 工作周报是指每周五下班之前,员工向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向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总经办报告本周工作内容、完成结果、下周工作计划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的口头汇报或书面材料。 工作月报是指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员工向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向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总经办报告本月工作内容、完成结果、下月工作计划和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第三条员工工作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QQ或E-mail发送电子文档进行报送。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工作报告要求 第五条员工在填报工作报告时,原则上应当按照《工作周报》(见附件)、《工作月报》(见附件)的格式填写,工作报告内容应详实、完整,表达清楚、确切。 第六条下级员工在工作汇报中“遇到的困难”“需要的支

持”部门领导应及时作出反应,并对下周或下月工作计划中不完善之处,加以补充。 第七条如出差无法上网报送,应每天做好工作笔记,回公司当日补报。 第八条员工本人须独立完成工作报告,不得相互抄袭,不得以他人名义为他人代报,也不得要求他人以自己名义为自己代报,更不得将自己工作报告事务安排给其他人办理。 第三章汇总及考核 第九条公司领导可以通过工作报告了解所属部门和员工每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员工岗位职责履行、胜任能力情况,适时加以督导、纠偏,以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领导以员工工作报告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培训、换岗、续签劳动合同等人事决定的依据。 第十条行政办公室对接收的工作报告等所有材料,应当严格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要求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上报材料内容不外泄、丢失。 第十一条行政办公室每月根据有关报告汇总情况对报告人员进行考核: 1.工作报告弄虚作假1次,处罚20元; 2.工作报告应当在当日20:00以前报送,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送的,报送人必须于次日9:00以前及时补报。超过时间未能报送视为缺报。缺报一次扣10元;经提醒仍未补报者,工作报告未写当天视为拒绝工作,扣发当天工资。 3.所扣款项在当事人员月度薪酬中直接扣除。对工作报告情况的考核 结果计入当期员工绩效考评,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2017年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2017年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党的支部、总支部和基层委员会的领导机关。党员大会是指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下面是小编小编给大家搜集的2017年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快来看看吧。 2017年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一时间: 地点:党支部办公室 参加人员:XXX、XXX、XXX 主持人:XXX 记录人:XXX 会议事项:研究庆祝七一活动安排 XXX:七一快到了,为庆祝建党89周年,今天把大家找来,就是想研究一下怎么开展庆祝活动 我先发表一下我个人的看法,今年七一庆祝活动,要求全体党员都要参加,通过庆祝活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在七一前夕搞一次困难党员走访活动,对村里的建国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走访,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难题,让他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二是开好民主生活会,在七一期间,召开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出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克

服,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大家要早做好发言准备。 三是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对党支部的全体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进行民主评议,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评议结果汇总后进公示,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进行诫勉谈话。以上是我个人的几点想法,请大家发表意见。 XXX:七一是党的生日,应该在党的生日来临之际,对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进行走访,在给他们送去党组织关怀的同时,还要给他们送去物质上的帮助,同时,还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这些为党和人民作出积极贡献的老党员感受到党和人民一直在关注他们。 XXX:民主生活会要扩大到党员群众代表参加,虽然是党内的重要会议,但听听群众意见也是发扬民主的好做法,我建议吸收办法村民议事会和、党员议事会成员参加。另外,不要只开展自我批评,还要勇于为其他班子成员提出批评,一便于改进工作。评议党员一定要搞好,以便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同时庆祝活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让他也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培养。 XXX:刚才大家就庆祝七一活动,发表了很好的意见,既然大家都同意,那么我们就这么定了,七一前夕开展困难党员走访、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我们大家要提前准备,把活动组织好。如果没有别的事现在就散会。

关于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情况的报告(精简篇)

关于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情况的报告 关于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情况的报告 县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按照《委关于认 真做好县直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县发10号)和《委关于召开县农业局委员会第一次党员大会请示的批复》(县复11号)文件精神,农业局党委认真组织、精心筹备,于20XX年6月18至19日在齐航大 酒店成功召开了机构改革党组织设置变更后县农业局委员会第一次 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县农业局第一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一、召开党员大会正式选举党委委员和纪委 委员情况 20XX年6月19日上午8:30至10:30,农业局党委召开 了第一次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候选人差额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即:党委委员应选名额为9名,候选名额为11名,差额2名;纪委委员应选名额为3名,候选名额 为4名,差额1名。农业局党委管辖范围内的应到会党员228名(均为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党员217名,发出党委委员和纪委 委员选票各217张,收回各217张,经计票统计后: 1、党委委员的选举结果及得成票情况为(按县委批复顺序文件):。按照《选举办法》规定9名同志当选为县农业局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2、纪委委员的选举结果及得成票情况为(按县纪委批复顺序文件):按照《选举办法》规定3名同志当选为县农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二、召 开纪委第一次全委会选举纪委书记情况 20XX年6月19日上午10:30至10:40,县农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委会进行正 式选举纪委书记1名,纪委书记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县农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到会委员3名,实到会委员3名,发出纪委书记选票3张,收回3张,经计票统计后:**得成票3票。按照《选举办法》规定**同志当选为县农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三、召开党委第一次全委会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情况 20XX年6月19日上午10:40至11:00,县农业局第一届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委会进行正式选举。一是参会委员一致通过县农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同志当选为县农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二是选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党委书记、副书记的选

党建指导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靖宇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党建指导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党建指导服务中心是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学习、交流、培训的活动阵地。为充分利用党建指导服务中心,为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进一步促进非公企业组织党建活动正常开展,特制定党建指导服务中心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场所管理 中心工作人员对党建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办公用品提供等相关事宜。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00(夏令时) 8:30--16:30(冬令时) 注意事项 使用办公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人员要爱护站内设施、设备,做到文明办公。

党建指导服务中心基本制度 一、党建指导服务中心服务制度 (一)、服务宗旨: 通过热情、周到、及时、贴心的服务,努力使党建指导服务中心成为排忧解难的窗口,联系群众的桥梁,展示才能的舞台,凝聚党员的家园。 (二)、服务目标: 靖宇县党建指导服务中心服务目标是:努力使党建指导服务中心成为党务公开的窗口,联系党员的纽带,服务党员的平台。 (三)、服务对象: 县内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 (四)、服务原则: 科学性原则: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科学管理的方法,做好对全市广大党员群众的指导、协调、教育、服务工作。 实际性原则: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灵活性原则:坚持规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根据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调整服务方法,充实服务内容。

二、党建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 2、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全心全意为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 3、仪表大方,待人热情,态度诚恳,作风踏实,业务熟悉,办事认真,注重效率; 4、对来电、来信、来访的党员,要做好登记记录,主动应答,积极协调,帮助落实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坚持做到有交待、有落实、有回音、不推诿,不扩散; 5、严格按照党内资料文件管理的有关制度,为基层提供党内资料参阅服务; 6、加强团结协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讲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7、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统一。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真正把体现“xxxx”要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通过积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 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员中进行推荐的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对推荐票数较低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发展党员培训制度。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集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

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并组织统一考试。经过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能经一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党员政审制度。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问题是否清楚、有无正式结论,是否经过集中培训,培养时间是否在一年以上。根据预审结果,确定是否准予发展。 七、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业务员管理)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 1 天以内的(含 1 天),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务必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 次者,扣发 3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3 次以上 5 次以下者,扣发 5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5 次以上 10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 10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10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 1 天者,扣发 2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2 天者,扣发 6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 3 天者,扣发 12 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 4 天者,扣发 20 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 5 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 1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6 天以上者(含 6 天),予以辞退(并不给工资押金)。 八、工作时间禁止串岗聊天、打牌、下棋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娱乐 活动。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 1 天处理;当月累计 2 次的,按旷工 2 天处理;当月累计 3 次的,按旷工 3 天处理,以此类推。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上级经理申请得到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 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

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各级党组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结合会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是指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各级党委向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各党支部(党总支)向党员大会、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是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对于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的关系,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报告工作的主要形式 第四条县委常委会一般采取主持召开全委会议的形式,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原则上一年报告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报告。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形式可分为

综合报告、单项报告和紧急情况报告三种。综合性报告每年不少于一次,单项报告、紧急情况报告的次数根据需要确定。全委会闭会期间,常委会可通过印发《常委会会议纪要》或《情况通报》等方式,向全委会委员报告常委会的工作情况。 第五条党委一般采取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形式报告工作(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的一般应召开党代会,500名以下的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原则上在换届期间进行。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会年会制的县和乡镇党委,可通过召开年会的形式向党代会报告工作。党代会或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可通过印发《会议纪要》、《情况通报》和组织党代会代表、基层党员代表开展活动等方式报告党委的工作情况。 第六条党支部(党总支)一般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报告工作,原则上每半年报告一次。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 第七条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一般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也可结合“三述”、“联述联评联考”等工作一并进行,原则上每季度报告一次。 第三章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并接受监督的内容:

山西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山西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应放在村组(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社工人员、热心公益事业的青年志愿者等素质高、有文化、有一技之长、“双带”能力强的优秀青年中。 第三条严格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实行发展党员推荐(推优)制度;培养教育考察记实制度;公示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预审备案制度;各级党组织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对农村(社区)群众的启发、引导和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逐步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入党愿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农村(社区)党支部应当接受符合《党章》、《细则》规定的申请入党条件、自愿要求入党且在本辖区居住半年以上居住者和流动人员的入党申请。 第六条党支部要指导入党申请人规范书写入党申请书,一般包括五方面内容:本人基本情况、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本人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签注本人姓名和申请日期。 第七条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支委成员或党小组负责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详细了解其有关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入党动机,谈话时要做好谈话记录并签名盖章,同时要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报告。 第八条党支部要不断加强对入党申请人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 (一)党支部按照“公开平等、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属于共青团、工会、妇联、村(居)委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入党申请人,由所在组织内部进行推优,并向所属党支部出具推荐材料;不属于上述组织的普通村(居)民入党申请人,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正式党员联名向党支部出具推荐材料,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推荐对象人选确定后,党支部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参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后,按得票数确定一定数量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计入实参会人员范围。推荐会应邀请群众(居民)代表参与监督; (二)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同时将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在村(居)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充分讨论,结合本人现实表现情况、推荐得票数、群众意见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从支部委员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员工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第 1 页共 3 页 1 目的:建立员工主动报告身体不适应生产情况管理制度,保证从事药品生产的员工身体保持在规定的健康水平,从而保证正常操作,保证产品不受污染。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从事药品生产的所有员工,包括生产操作人员、检验人员和进入生产现场的管理人员、设备维修人员等。 3 职责:本公司从事药品生产的所有员工都要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4 内容: 4.1.从事药品生产的所有人员都要树立健康意识,积极锻炼身体,认真学习卫生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素质投入到日常工作中。 4.2.从事药品生产的所有人员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外,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如果突患疾病或感到身体不适,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 4.3.汇报疾病的类型: 4.3.1.各种传染病、精神病。 4.3.2.各种皮肤病、体表有伤口着; 4.3.3.腹泻、感冒、咳嗽、不明原因发热、头晕、耳鸣、眼花、浑身无力等可能引起产品质量或生产安全的疾病 5.报告及处理程序: 5.1.员工在工作期间,一旦发现自己可能患有或确诊患有4.3.1项规定的各种疾病时,应在30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汇报,主管领导应立即停止该员工的工作,在1小时内报总经理(厂长)办公室。总经理(厂长)办公室对未确诊的员工应立即安排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确诊。确诊为传染病或精神病的,总经理(厂长)办公室应立即通知其主管领导,将其调离工作岗位,等员工病愈,并且有医院的检查证明时,才能恢复其工作。 5.2.员工在工作期间,一旦发现自己患有4.3.2规定的各种疾病时,应在30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汇报,主管领导应立即停止该员工的工作,如果该人员是在洁净区内,应立即离开洁净区,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操作。主管领导要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以及该员工的工作性

党员大会制度

目录党员大会制度……………………………………………………1党支部、支部委员会制度………………………………………2党小组活动制度…………………………………………………3党课制度…………………………………………………………4基层党内民主生活制度…………………………………………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6党员管理制度……………………………………………………7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制度……………………………………8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9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10党员大会制度 一、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三、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文件精神。 2、向党员报告工作。 3、听取党员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5、讨论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的组织建设及其他需要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 四、党员大会要有专门记录并长期保存。 - 1 -党支部、支部委员会制度 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召开。 二、会议研究的问题: 1、本单位党的建设问题。 2、思想政治工作问题。

3、传达党委的决议、批示和文件精神,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4、听取场(厂)长报告工作,研究场(厂)提名的股段级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问题,并提出建议。 5、听取大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汇报,并提出要求。 6、关于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及其它重大问题。 7、讨论研究党总支、支部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也可根据需要召开扩大会议,吸收有关同志参加。 四、会议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发出安民告示,会议要广泛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对重大问题实行表决,并形成必要的决议或决定。 五、会议要有专门记录,长期保存。 - 2 -党小组活动制度 一、党小组活动坚持每月二次,活动由党小组主持。 二、党小组活动的内容: 1、根据党支部的安排,组织本组党员进行政治学习、讨论上级文件精神。 2、开好民主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对党支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讨论本组织负责培养的非积极分子情况。 5、研究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6、根据党支部的安排开展其它活动。

发展新党员制度

发展新党员制度 篇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推动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4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申报制度 (一)对发展党员实行计划管理。每年12月底前,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成熟情况,向局党委申报次年党员发展计划指标。 (二)局党委根据中央规定的控制比例、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年度发展指标、各单位申报的情况及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要求,制定下达各单位发展党员计划和指标。 (三)各单位按照局党委下达指标,确定发展对象,吸收发展党员。 二、培训测试制度 (一)基层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思想品德、时事政治等,以党的基础知识

和基本理论为主。 (二)培训以指定学习内容、参加党员集体学习、上党课、短期集中培训、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形式进行,并且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发展对象确定为预备党员前、预备党员转正前,要组织应知应会内容测试。 (三)培训测试的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未参加培训或测试成绩不合格、测试中作弊的,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三、审查备案制度 (一)备案对象:①从入党申请人中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 ②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选。 (二)备案要在支委会讨论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或发展对象人选后、党支部正式通知入党申请人之前进行。未经党委备案同意的,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三)党支部向党委提交备案报告,并报送相关审查材料。报备材料:①第一份入党申请书(指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的时间、内容相一致的入党申请书);②个人思想汇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前一般要求半年1份,之后必须半年一份);③支委会的会议记录; ④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备案表;⑤集中学习培训等表;⑥公示情况报告;⑦党支部关于 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备案的报告。 (三)备案批复。党委收到备案材料后,在一个月内做出书面审查批

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

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 (2004年2月1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军队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着眼保持党的先进性,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始终保持一支以干部和士官为主体、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党员队伍,为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必须注重综合素质,体现先进性的要求。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有计划按比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从义务兵中发展党员,每年控制在义务兵总数的5%以内;从士官(含士官学员)中发展党员,每年控制在非党员士官总数的30%以内。 从干部和院校生长干部学员中发展党员,不规定比例,但必须坚持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考察 第五条党组织应当积极向党外群众宣传党的章程和路线方针政策,重视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增进群众对党的了解,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党组织接

到入党申请人递交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及时派人谈话,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第六条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并报上一级党组织或者政治机关备案,确定28周岁以下的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还必须经团支部推荐。 第七条党支部应当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作一次考察鉴定,并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做好调整充实工作。 第八条培养联系人的主要责任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和家庭情况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 (三)每季度向党支部或者党小组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 (四)根据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和党小组提出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原单位党组织应当将《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入党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调入单位党支部应当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第三章发展对象的确定、审查和培训 第十条发展对象必须具备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下列要求: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为民、便民、利民、富民”为宗旨,规范服务行为,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实现“农户办事不出村、纠纷调处不出村、信息提供不出村、致富服务不出村”,特制订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系列工作制度。 (一)服务承诺制度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与效能的原则。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处处、事事、时时为群众考虑,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优质服务。 2、对程序简便、手续齐备、符合规定的事项可当场办理,作为即办件承诺直接办理。 3、对需现场勘查或其他不能即办的事项,作为承办件,承诺限时办理,经办人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由经办人写服务收条给对方,材料不齐全的明确告之服务对象所需的材料和手续。 4、对需由多个部门办理的申请事项作为联办件,承诺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组织联合办理。 5、对不按首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信访接待等制度办事的工作人员和对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拉、不热情服务的工作人员可以打举报监督电话,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二)首问首办责任制 1、凡群众来便民服务中心请求解决问题和要求提供服务时,无论涉及哪个部门的业务,首次接待来电或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属于本职工作的事应及时办理,不得拖

延。属于本中心其它部门办理的,应将来人介绍到该部门,并协助办理。对不属于本服务中心服务的事项,应向当事人作出解释,并告之受理部门。 2、对来中心办事人员反映的问题,属于业务范围内的事项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要做到当场答复。对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之相关规定和应提交的材料及办理程序、手续等,必须一次性讲清楚,让群众第二次一次性办成,办不成的,由服务人员上门服务。 3、首问责任人要做好首问记录,认真办理。若办事人员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及时请示领导,并给予一个准确的答复;对确实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确实解决不了的,向对方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4、首问首办责任人确因公务繁忙无法及时办理应办事项时,要主动说明原因,也可负责转交其他经办人办理,若遇有紧急事项应尽量给予办理。 (三)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为限时办结制的责任人。 2、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时限要求,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提前办结。没有规定时限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申请人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服务中心能够当场解决的,工作人员应当当场办结。

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支委会接受支部党员大会检查和监督的重要形式。 (1) 开展时机: 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或者按工作阶段报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次。报告般在重大任务完成后、工作阶段结束后、半年和年终总结时。正副书记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 (2) 主要内容: 报告工作,通常由书记或者副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履行职责、自身建设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主要包括:①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加强党支部政治思想领导的情况;②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③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④基层主要任务完成、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⑤领导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⑥今后工作打算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建议等。 (3) 程序方法:一是准备工作报告。①报告工作前,正副书记要交心通气,商定有关事宜,并事先通知各委员,提前做好思想准备;② 召开支委会,分析工作形势,研究工作报告的起草意见,各支委按分工梳理回顾前阶段工作,提出今后工作建议;③会后由支部书记或指定其他支委,负责起草工作报告;④报告初稿写好后,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修改,进行充实完善,形成工作报告;⑤支委会结束后,向全体党员发出“安民告示” ,为下步组织党员审议好报告作准备。二是

作工作报告。在进行充分准备后,即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①由组织委员清点统计人数; ②支部书记主持宣布开会; ③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党员大会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 ④由书记或副书记代表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⑤全体党员讨论、审议工作报告,就支委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广泛发扬民主,作出评价,提出批评和建议;⑥支部书记将每个党员意见的精华进行归纳总结;⑦大会举手表决,形成决议;⑧宣布闭会。三是做好会后工作。①支部书记及时将报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将报告工作情况及党员大会审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②党支部按照决议要求抓好相关事项分工落实,并进行检查监督。 (4) 落实要求: ①落实报告工作制度,要防止只讲评不报告的倾向,防止只讲工作任务不谈自身建设的倾向,防止有报告无审议的倾向,防止用行政工作报告代替党的工作报告的倾向;②团政治处或机务大队党委要视情审阅工作报告提纲,凡提纲过于简略或问题找得不准,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要令其返工:③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相关登统计上要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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