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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深圳市计价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实施办法》深建价[2003] 22号

《修改深圳市计价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实施办法》深建价[2003] 22号
《修改深圳市计价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实施办法》深建价[2003] 22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

修改深圳市计价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实施办法

(2003年6月30日)

深建价[2003] 22号为在我市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通知(深建字[2003] 号)》(以下简称《贯彻通知》),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格式,推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使我市“深圳市建设工程综合价格”计价标准(以下简称“综合价格”)更好地配合《计价规范》的实施,我站对现行的深圳市计价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了相应修改和调整,并于2003年7月1日与《计价规范》一起执行。

一、总则

1.《计价规范》、“综合价格”(由深圳市建设局颁布实施,包括建筑、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市政和市政维修工程等专业)和市造价管理站制定的相关规定,是我市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

2.本实施办法与《计价规范》和“综合价格”配套执行,作为编制深圳市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标底的依据,也可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

3.凡从事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工作的从业人员,均应执行《计价规范》、“综合价格”及本实施办法。

二、《计价规范》与“综合价格”

1.《计价规范》与“综合价格”的定位:

《计价规范》是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办法的国家标准,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循的规范,其核心内容是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清单格式。

“综合价格”是按照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编制的深圳市建设

工程计价标准。

《计价规范》是计价行为的规范,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等计价行为均应按《计价规范》的规定执行;“综合价格”是深圳市工程计价的标准。

2.《计价规范》与“综合价格”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价规范》就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给出了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清单计量规则”),它是在规定的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下,用来编制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规则,是招标人提供工程数量时必须遵循的计量规则。该规则计算对象主要是工程实物,一般不考虑施工方法对工程量的影响。

“综合价格”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下简称“综合价格计量规

则”),是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按照选定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完成规定工作内容的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实际的工程量,进而核定其工、料、机消耗量,分析其价格和费用构成以及综合单价而制定的计量规则,是运用“综合价格”进行工程计价时应遵循的计量规则。该规则计算对象是在确定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基础上,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

3.《计价规范》与“综合价格”的配合:

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深圳市现行的计价标准和相关规定是招标人编制我市建设工程标底的依据,也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因此,按照综合单价计价方法形成的“综合价格”体系是配合《计价规范》进行工程造价分析的重要而有效的依据。

参照“综合价格”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进行分析时,应以按“清单计量规则”计算的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以下简称“清单工程量”)为对象;以所参照的“综合价格”相应子目为依据。分析该清单项目在按“综合价格计量规则”计算时的相应工程量(以下简称“综合价格工程量”),利用子目综合价格计算出合价,然后与清单工程量相比,最终形成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表述为:

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子目综合价格工程量×子目综合价格)/清单工程量

由于“综合价格”与《计价规范》在具体项目设置上的一些差异,造成了“综合价格”在个别方面与《计价规范》存在不配合的问题。如现行“综合价格”中个别子目在《计价规范》中是分为几个项目的,在运用“综合价格”对项目综合单价进行分析时造成困难,目前的处理方式可利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可灵活调整的特点,将《计价规范》中分散的几个项目的内容通过对其工程内容的调整进行整合,实现与现行“综合价格”的配合,从而便于运用“综合价格”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进行分析。同时,我站正在对现行综合价格进行修编,我们将对这些子目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以完全适应《计价规范》的要求。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执行《计价规范》时,招标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具体形式和内容见附表1~1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可分为以下七部分:

(1)工程造价汇总表:工程项目总价表(附表1)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附表2)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附表3)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附表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附表9)

(3)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附表5)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附表10)

(4)其他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附表6)

招标人供应设备材料表(附表12)

(5)零星工作项目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附表7)

(6)规费计价表:规费计价表(附表8)

(7)设备材料价格表: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附表11)

由于费用划分的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与原“一、二、三号标书”格式相比较,有如下差异,要引起注意:

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与“一号标书”: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附表5)与“一号标书”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完成施工设计图纸的工程项目所需进行的措施性非工程

实体项目的费用。

不同在于,《计价规范》的“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增加列入了“临时设施”等项目。另外,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的计价特点,原“一号标书”中的“工程保险费”等费用须列入措施项目清单中。

2.“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与“二号标书”:

“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附表4)与“二号标书”的形式相似,主要的不同在于各自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另外原列入

“二号标书”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等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独列项计入“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中或包含于

“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中相应清单项目内计价。

3.《计价规范》增加了“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原可在“二号标书”中列入的预留金、暂定金额、零星工作项目费、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建设单位)自行采购材料费等有关内容作为其他费用现列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计价规范》中已对预留金、零星工作项目费等进行了定义)

4.“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与“三号标书”: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附表3)与“三号标书”均为单位工程的造价汇总表,但由于费用分类不同的原因,汇总的内容略有不同,“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多了“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和“规费”栏。

根据《贯彻通知》的规定,非招标工程可直接运用“综合价格”进行工程计价。此时,仍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计价,原“综合价格”所采用的“一、二、三号标书”格式停止使用。但应用“综合价格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附表13)取代“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附表4),“综合价格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是依据“综合价格计量规则”按照“综合价格”子目的形式进行编制的。

四、综合价格计算公式

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更好地完善综合单价计价方法,尽可能地简化并统一各专业工程综合价格的计算公式,本“实施办法”对各专业综合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原来“主材”与“辅材”的不同处理,并对机械费进行分析,将其作为管理费的计算基础之一。各专业工程综合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单价:G=人工费A+材料费B+机械费C+管理费E+利润 F

管理费:E=(人工费A+机械费C×0.1)×管理费率 a

利润:F=(人工费A+材料费B+机械费C+管理费E)×利润率f

(上述计算公式中的详细费率见表一、表二)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标工程,在参照“综合价格”确定综合单价时,费率可参考推荐的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计算相应的综合单价。

五、管理费

1.管理费的内容调整:

“综合价格”中的管理费内容包括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包括现场管理费和临时设施费)和间接费三部分。按照《计价规范》的要求,对其内容做如下调整:

(1)将“施工保险费”、“工程保修费”计入现场管理费中,不再按实际发生计取。

(2)将“预算编制费”计入间接费,不再单独列项计算。

(3)将定额编制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险费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收费以“规费”形式单独列项,汇入总造价中,不再计入间接费中。“规费”的具体费率见表五。

(4)将原管理费的现场经费中的“临时设施费”(指施工单位的)剥离,列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使得管理费的构成变为其他直接费、现场管理费和间接费三部分。

2.管理费的发布:

考虑到管理费的动态因素特性以及不同工程、不同施工单位的巨大差异,将管理费率的发布方式修改为公布参考的费率范围和推荐管理费率的动态形式,不再区分工程类别。我站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费支出情况,不定期地测算公布参考

管理费率范围和推荐管理费率,由工程有关各方自主采用。各专业工程参考管理费率范围和推荐管理费率具体见表一。

六、利润

考虑利润率的动态特性,将利润率的发布方式改为公布参考利润率范围和推荐利润率的动态形式,不再区分工程类别。我站将根据国家公布的行业利润率水平和目前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赢利情况,不定期地调整公布参考利润率范围和推荐利润率,由各方自主取定。各专业工程参考利润率范围和推荐利润率具体见表二。

表二:利润率表(2003

年)(单位:%)

七、有关费用的说明

1.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包含的主要措施项目详见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附表5),主要措施项目说明如下:

(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

管理费调整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即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临时设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其内容包括施工单位临时设施、所有涉及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费用等。

“临时设施”是施工单位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

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用或摊销,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现场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

“安全施工”是指按照现行施工安全规程及规定所搭设的一

切安全设施。应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文明施工”是为满足《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建施[1998]41号)的要求而采取的一切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确定可由工程有关各方

自主约定,依据工程实际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参照相关计价标准计价。无具体约定时,可以“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以及“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的费用合计为计算基础,按表三的参考费率计价。

表三: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费率

表(单位:%)

(2)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指除“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以外的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采取的施工场地范围内外的环境保护措施。

(3)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建设单位为缩短合理工期要求施工单位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增加的费用。合理工期内因施工工序需要连续作业的夜班施工增加的降效费、照明设施及发放夜餐补助等费用已包含在“综合价格”中。

(4)赶工措施费:

“赶工措施费”是指建设单位要求工期少于合理工期时,施工单位为满足工期要求而采取的相应措施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

2.其它项目清单:

(1)预留金

预留金是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列入其他项目清单中,一般不应超过工程总造价的5%。

(2)暂定金额:

暂定金额是招标人(建设单位)为可能不能明确报价的工程暂时确定的金额,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修改,结算时,应按合同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调整。

(3)总承包服务费:

当招标人(建设单位)要求分包部分工程时,作为总包单位的投标人可根据分包工程的情况和招标人的要求在投标人费用部分

填报总承包服务费,该费用根据双方约定可包括总分包管理费和配合费。其中总分包管理费是指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实施管理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对分包工程的进度安排、施工现场管理协调、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等;配合费是指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的现有设施所需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可包括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现有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临时水电管线及总包和分包约定的其它费用等。当约定配合费由分包单位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时,应不包含在招标人支付的总承包服务费中。总分包管理费和配合费的参考费率见表四。

表四:总承包服务费参考费

注:上表费率计算基础为分包工程合同造价。

(4)招标人采购材料

《计价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得包括招标人(建设单位)自行采购材料(甲供材料)的价款,而“综合价格”中的利润是由包括材料费在内的四项费用(工、料、机及管理费)作为计算基础的,因此,甲供材料应在利润计算完成后,从项目综合单价中按原价扣减,集中列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招标人部分的材料购置费中,汇总后统一参与计算税金。

八、规费

“规费”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规定交纳的费用。

“规费”在单位工程汇总表中单独列项,计算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

表五:规费费率表

说明:①“工程排污费”指施工现场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如污水排污费和超标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污费。

②上表所列“规费”的项目和费率是按照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综合测算的,有关规定调整时,我站将公布相应的项目和费率的调整。其中“推荐费率”是根据多数企业的生产人员比例、深圳户口比例和一般工程的情况确定的。

③投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自身的情况确定规费的费率。

九、其他

1.自2003年7月1日起,市政工程也应执行《计价规范》,原《深圳市市政工程实物量计算规则(2002)》停止使用。

2.本实施办法内容适用于已公布的深圳市建设工程各专业“综合价格”,与此不同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本实施办法未涉及的其他内容仍执行此前公布的有关规定。

3.2003年7月1日以前已招标(包括未定标及未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已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建设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

4. 本实施办法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附表1

工程项目总价表

工程名

称:第页

附表2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单项工程名

称:第页

附表3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单位工程名

附表5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单位工程名

称:第页

定额人工与市场人工测算

关于定额人工与实际人工测算的说明 根据人工工日定额解释,定额人工单价的计算基础是:每天 8小时工作制;正常的施工条件(现有的技术条件、劳动强度和技术熟练程度);一周5天工作制。定额人工单价以综合工日为单位测算,不分工种与技术等级,是一个统一的价格。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而其中的工程直接费又分为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与施工机械使用费)与措施费两部分。定额人工单价主要为计算该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而存在的。对应于每个单项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在理论上应满足以下等式:单项工程定额人工消耗总量×定额人工单价=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工人人工费支出【原建设部、财政部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即在定额计价模式下,依据定额计价有关规定计算出的每个单项工程的人工费总额应等于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工人人工工资的实际支出总额度。 市场人工单价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因使用建筑劳务公司的人工而支付给建筑劳务公司的劳务用工人工单价。该人工单价存在于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劳务公司的结算过程中。不论是定额计价模式下,还是清单计价模式下,该人工单价都有可能存在。市场人工单价因季节、地点的不同而变动,根据不同工种、级别、每工日工作时间、施工条件、工程难易程度而有不同的报价,是一

个纯市场化的价格。市场人工单价一般对应于每天工作10小时,周末及节假日也不休息。该人工单价不因加班、节假日等因素而变化,以方便建筑施工企业与建筑劳务公司结算。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工单价应该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因此,要缩小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的差异,应以修正定额人工单价及其有关理论为基础。而要修正定额人工单价及其理论,必须厘清导致定额人工单价和市场人工单价差异的原因,根据造成差异原因和条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范以及合理的分析,测算出调整系数,从而达到合理测算的目的,是本次测算的主要思路。 某轻轨一期项目02合同段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天津市2012版预算定额编制,已完成计量部分工日消耗量为二类工457303.32个,投标单价为124元,定额单价77元,三类工4846.22个,投标单价为100元,定额单价61元,总计已完成计量部分综合工日为462149.54(不含梁场)个,加权平均综合工日投标单价为123.75元,加权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为76.832元。目前已经完成的9期计量(不含梁场)中总计人工费为57190233.68元,人工费在已计量总造价中的占比为21.46%,天津市2012版预算定额中社会保障费费率为37.64%。根据以上数据,我们进行定额人工单价、消耗量与实际人工单价和消耗量的测算。 (一)工作时间调整因数测算 观察定额人工单价理论等式:单项工程定额人工消耗总量×

工日单价的确定

摘自《建筑工程概预算》精品课程 人工工日单价是计算各种生产工人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中的人工费的基础单价。 一、工资等级 工资等级是按国家有关规定或企业有关规定,按照劳动者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和工作责任大小等因 素所划分的工资级别。 我国建筑业现行工资制度规定,建筑工人工资分为七级,安装工人工资分为八级。各工资等级之间的关系用工资等级系数表示,工资等级系数是表示建筑安装企业各级工人工资标准的比例关系,通常以各级工人工资标准与一级工人工资标准的比例关系来表示。 各级建筑安装工人工资等级系数如表4.1所示。建筑工人执行的工资等级系数是一个公比为1.187的等比级差系数,安装工人执行的工资等级系数是一个公比为1.178的等比级差数列。 二、工日单价的组成 人工工日单价是指一个建筑安装工人一个工作日应计人的全部人工费用.一般包括; (1)基本工资:指发放的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补贴,地区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婚、产、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三、工日单价的计算与确定 建筑安装工人的日工资单价包括基本工资的日工资标准和工资补贴及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各项费用的日标准工资.其计算公式为: 基本工资日工资标准=月基本工资/月平均工作天数 其中: 月平均工作天数=(全年天数-周六和周日天数-法定节日天数)/全年月数 =(365-104-10)/12=20.92 四、工日单价的市场化 计价制度的改革,是要真正实现量价分离,由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传统方法确定的工日单价在一定时期是固定不变的,而市场人工价格在不断变化。工程造价工作必须适应当前计价制度的改革,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以定额为导向,以市场为依据,建立人工价格信息系统,实现工日单价市场化;及时了解市场人工成本费用行情,了解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动,合理地确定人工价格水平,对提高工程造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 (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元/工日)= 年应工作系数 月地区工资系数月)基本工资标准(元68 .0112/??? 年有效工作天数(235)= 年应工作天数(251)- 年非作业天数(16) 年应工作天数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系数:251/235=1.068 (2) 辅助工资。 地区津贴(元/工日)= 年应工作天数 月月)津贴标准(元68 .0112/?? 施工津贴(元/工日)= 年应工作天数 )津贴标准(元68 .01%95365d /??? 夜餐津贴(元/工日)= )(夜班津贴标准) (中班津贴标准%30~%202 ?+ 节日加班津贴(元/工日)=年应工作天数 工日)基本工资(元% 35103/??? (3) 工资附加费。 职工福利基金(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工会经费(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养老保险费(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医疗保险费(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工伤保险费 (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住房公积金(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5)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元/工时)= 工日) 日工作时间(工时工日)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

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单价的通知

阅读次数:541 字体:大中小 鲁建标字[2008]10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体现共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就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07]258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日工资折算办法(劳社部发[2008]3号),经研究决定,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

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35元/工日、29元/工日、23元/工日(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36元/工日提高到44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市市场情况进行测算,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该价格以及各市发布的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 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附: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人工工日与定额中的不同

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人工工日与定额中的 不同 定额人工与实际人工差异 定额人工费与实际人工费的差异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中的人工费问题日益突出,在国内建设 项目中,按照定额测算的人工费约占建安费的10%,而按照实际人工成本约占 20%,实际人工费比定额人工费约多一倍。目前国内建设工程一般按照建设概 预算定额为基础进行计价和控制,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如完全按照市场价投标报 价很难中标,所以施工企业一般按照概预算下浮的模式报价,造成人工费亏损, 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定额人工费与市场人工费差距大。 1定额人工与实际人工的区别 定额是作为一种反映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平均消耗量指标,由于技术的进 步、劳动效率的提高,造成现行定额人工消耗量和单价已越来越偏离市场行情。 目前建设工程中采取的工程量清单或概预算的计价方式均是以

定额为基础的,由 于现行定额滞后于实际人工价格的增长,不能准确地反映市场人工的变化,才造 成施工企业的亏损,两者的区别如下。 1.1内容和范围不同 定额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基 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业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 市场人工单价包括:人工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保用品、小型施工机械、定额 中的其他材料费、其他费用(养老、失业、医疗金、住房公积金等). 1.2工作效率和工作时间不同 定额按照8个小时为一个工作日,平均劳动水平确定单价;市场人工工作时 间一般8-10小时,劳动强度大于定额的平均劳动水平。1.3单价定义不同 定额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辅助用工,不分工种、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市场人工单价按照不同工种确定,如模板工、电焊工、普通工等,单价差别较大。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47元工日(文件)年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47元工日(文件)2011年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发稿时间:2010-11-23 阅读次数:16501) 造计〔 2010〕 25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 2010〕211号)文件精神, 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 47元 /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按调整定额人工费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 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 31元 /工日,现调整为 47元 /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以由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不得超过每工日 70元。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 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价由 39元 /工日调整到 47元 /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 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 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价由 39元 /工日调整到 47元 /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 47元 /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和定额项目差价。 1、对于执行 2000年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 27.64元 /工日、25.84元 /工日、 24.55元 /工日)统一调整到 47元 /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 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 (分别为 19.69元 /工日、 22.00元 /工日、 26.00元 /工日)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2010-8-30 11:06:22 -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济建标字[2010]7号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鲁建标字[2010]1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筑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每综合工日: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55元;装饰工程62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此价。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综合工日单价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 三、本通知自2010年8月15日起执行。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鲁建标字[2010]18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10]74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资折算的规定,经测算,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42元/工日、35元/工日、28元/工日(省内各地最低工日单价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44元/工日提高到53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调整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 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济建标字[2010]7号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鲁建标字[2010]1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筑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每综合工日: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55元;装饰工程62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此价。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综合工日单价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 三、本通知自2010年8月15日起执行。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鲁建标字[2010]18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10]74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资折算的规定,经测算,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42元/工日、35元/工日、28元/工日(省内各地最低工日单价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

06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_粤交基函〔2010〕1915 号_

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 粤交基函〔2010〕1915 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咨询服务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适应省政府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根据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我省相关补充规定(粤交基〔2008〕548号),经研究,现将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广东省公路工程新建(包括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算的编制应按本通知执行,具体取定标准见附表。之前已编制的仍按粤交基〔2008〕548号文的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印发日之前已批准(审查)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以及完成招标的清单预算应不再调整。 三、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径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附件:广东省公路工程概预算人工工日单价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一○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人工 单价 通知 抄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各地级以上市公路局、交通(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 附件: 广东省公路工程概预算人工工日单价表 人工工日单价 地区类别 适用地区 (元/工日) 一类 广州 74.28 二类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69.12 三类 汕头、惠州、江门 63.29 四类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59.74 深圳 79.33 备注: 1.人工工日单价仅作为编制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2.公路工程机械(含工程船舶)台班定额中人工工日单价同按本工日单价执行,潜水设备人工工日单价全省统一按149.94元/工日执行。 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跨不同地区时,人工工日单价按项目跨不同地区的建安费比例加权计算;比例无法确定的,可按路线里程加权计算。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47元工日(文件)2011年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发稿时间:2010-11-23 阅读次数:16501) 造计〔2010〕25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0〕211号)文件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47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按调整定额人工费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以由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不得超过每工日70元。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价由39元/工日调整到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价由39元/工日调整到47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47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和定额项目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3、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19.69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4、对于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5、对于执行200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14元/工日,现调整为47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6、施工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调整应根据相应的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工程量,分析机械台班用工后,进行人工价差调整,其调整部分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五、调整的定额人工费单价,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跨年度的工程按工程合同约定办理。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 (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元/工日)= 年应工作系数 月地区工资系数月)基本工资标准(元68 .0112/??? 年有效工作天数(235)= 年应工作天数(251)- 年非作业天数(16) 年应工作天数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系数:251/235=1.068 (2) 辅助工资。 地区津贴(元/工日)= 年应工作天数 月月)津贴标准(元68 .0112/?? 施工津贴(元/工日)= 年应工作天数 )津贴标准(元68 .01%95365d /??? 夜餐津贴(元/工日)=) (夜班津贴标准) (中班津贴标准%30~%202 ?+ 节日加班津贴(元/工日)=年应工作天数 工日)基本工资(元% 35103/??? (3) 工资附加费。 职工福利基金(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工会经费(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养老保险费(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医疗保险费(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工伤保险费 (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住房公积金(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5)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元/工时)= 工日) 日工作时间(工时工日)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 基本工资标准表 (六类工资区) 注:按国家规定享受生活费补贴的特殊地区,可按有关规定,并计 入基本工资。 与六类工资区对应的 各类工资区的地区工资系数 工资区类别 地区工资系数 工资区类别 地区工资系数 七类工资区 1.0261 十类工资区 1.1043 八类工资区 1.0522 十一类工资区 1.1304 九类工资区 1.0783 辅助工资标准表 序号 项目 枢纽工程 饮水及河道工程 1 地区津贴 按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2 施工津贴 5.3(元/d ) 3.5~5.3(元/d ) 3 夜餐津贴 4,5(元/夜班),3.5(元/中班) 注:初级工的施工津贴标准按上述数值的50%计取。 序号 名称 单位 枢纽工程 饮水及河道 1 工长 元/月 550 385 2 高级工 元/月 500 350 3 中级工 元/月 400 280 4 初级工 元/月 270 190

第五节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定额基价

第五节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定额基价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计算,日工资单价=()。 A.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B.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C.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养老保险费 D.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教育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给定以下数据: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为1200元,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为20元,月平均日历日为30日,则基本工资为()元。 A.30 B.40 C.50 D.60 3.材料预算价格是指材料从其来源地到达()价格。 A.工地 B.施工操作地点 C.工地仓库 D.工地仓库堆放场地后的出库 4.已知材料原价为100元,运杂费为10元,运输损耗费为10元,采购及保管费率为30%,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为()。 A.30 B.36 C.6 D.3 5.某工程购置钢材1000t,原价为2500元/t,运输费用50元/t,运输损耗0.5%,采购及保管费率为5%,生产厂家花费的运输包装60元/t,则钢材的预算价格为()元/t。 A.2500 B.2723.63 C.2753.63 D.2690.89 6.某装修公司采购一批花岗石,运至施工现场,已知该花岗石出厂价为1000元/㎡,由花岗石生产厂家业务员在施工现场推销并签订合同,包装费4元/㎡,运杂费30/㎡,当地供销部分手续费率为1%,当地造价管理部门规定材料采购及保管的费率为1%,该花岗石的预算价格为()元/㎡。 A.1040.3 B.1034 C.1054.68 D.1044.34 7.已知某工地钢材由甲、乙方供货,甲、乙方的原价分别为3830/t、3810/t,甲、乙方的运杂费分别为31.5元/t、33.5元/t,甲、乙的供应量分别为400t、800t,材料的运输损耗率为1.5%,采购保管费率为2.5%。则该工地钢材的材料单价为()元/t。 A.4003.92 B.4004.92 C.4001.92 D.4002.92 8.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是()。 A.检验试验费 B.研究试验费 C.勘察设计费 D.建设单位管理费 9.材料运输损耗是指材料在运输和装卸搬运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一般通过损耗率来规定损耗标准,材料运输损耗=()。 A.材料运输损耗=(材料原价+材料包装费)×运输损耗率 B.材料运输损耗=(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率 C.材料运输损耗=(材料原价+材料保管费)×运输损耗率 D.材料运输损耗=(材料原价+材料试验费)×运输损耗率 10.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是指某种施工机械在一个台班内,为了正常运砖所必需的()的各项费用之和。

2021年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与市场劳务工日单位

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与市场劳务工日 单位 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与市场劳务工日单位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解答。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工程造管理改革不断深入与完美,工程造价越来越被重视。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人工费在直接工程费中所占比重由原约17%上升至现在的24.5%左右,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对市场劳务用工工日单价议论的频率较高,争论也较激烈,讨论的焦点集中在市场劳务用工单位比定额综合工日单位高、且高出很多等问题,但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呢?笔者认为,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搞清以下概念,分析两者间的相同与不同之处,找出内在的差别,才能得出合理的答案。 一、概念及内容 (一)定额综合工日单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用、利润和税金四个部分组成。直接费又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它由综合工日耗用量与定额综合工日单位形成,即某计量单位内的“量”与“价”的组合。 1.“量”是指现行各类定额工日的耗用“量”,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

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1)基本用工:是指按劳动定额基本用工。 2)超运距用工:是指超过劳动定额规定运输以外增加运距用工;如水泥起止地点(仓库-搅拌机),取定超运距为零米;砂、碎石:起止地点(堆场-搅拌机),取定超运距为50米等等; 3)人工幅度差:是指劳动定额未包括实际施工要包括或可能包括的工作内容。其内容是: a、工序交叉、搭接停歇的时间损失; b、机械临时维修,小修移动不可避免的时间损失; c、工程检验影响的时间损失; d、施工收尾及工作面小影响的时间损失; e、施工用水、电管线移动影响的时间损失; f、工程完工、工作面转移造成的时间损失; 2、“价”是指现行各类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中的综合工是单价。其综合工日单位的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4)职工福利费;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6)住房公积金;7)劳动保险费;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9)工会经费;10)职工教育经费。 (二)市场劳务工日单价 市场劳务工日单价是指建筑安装生产一线工人按市场经济规律在一定时间内应完成的合格产品(产量)的工资报酬(或薪水)。它是

综合单价构成及调整-阅读资料

综合单价的确定 1、根据消耗量的指标和生产要素的单价确定计算基础。 2、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和拟定的施工方案确定完成各清单项目实际应发生的工程内容,并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分析每一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 3、根据所选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与清单单位的含量,其中清单单位含量等于每一计量单位的清单项目所分摊的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 4、计算每一计量单位的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 (1)人工费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5部分,一般可按综合工种和细分工种两类进行计算。 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日工资单价=[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计时、计件)+平均月(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 (2)材料费一般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以及采购保管费等。 材料费=∑(完成单位清单项目所需各种材料、半成品的数量×各种材料、半成品单价)

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保管费率(%)] (3)机械使用费一般包括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等。 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5、计算管理费以及利润。 (1)管理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费率(%); (2)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率(%)。 6、最后整合计算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 + 利润。 综合单价的调整 在工程施工中常出现某子目的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情况,从而对综合单价产生一定影响。根据规范规定,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

山东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1]

鲁建标字[2010]18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 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10]74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资折算的规定,经测算,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42元/工日、35元/工日、28元/工日(省内各地最低工日单价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44元/工日提高到53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市市场情况,定期测算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 各市在规定定额中的本市人工工日单价时,应注意与省统一规定保持协调,并在发布前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各市发布的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和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 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五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附件: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2016年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人工日工资单价组成内容考试题

2016年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人工日工资单价组 成内容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投资估算有多种方法,下列算式中,属于系数估算法的是()。 A.A B.B C.C D.D 2、开挖较窄的沟槽,多用__。 A.重力式支护结构 B.板式支护结构 C.支撑式支护结构 D.横撑式土壁支撑 3、已知某项目建设期期末累计借款本金与资本化利息之和为1000万元,计划于还款期第三年至第七年年末,采用等额还本付息的方法进行还款,若年利率为10%,则第三次还款的本金额为__万元。 A.319.19 B.239.81 C.263.79 D.351.11 4、适用于可以采用搭接、接头不要求气密、厚度小于3mm的冲压、轧制的薄板构件的电阻焊方法是__。 A.点焊 B.缝焊 C.凸焊 D.对焊 5、某工程开挖大型基坑,长80m,宽20m,开挖深度为停机面以下4~6m,Ⅱ级土地下水位较高,挖土机应选用下列的__。 A.正铲挖土机 B.反铲挖土机 C.抓铲挖土机 D.拉铲挖土机 6、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质量约定不明确的,首选应当__。 A.按照行业标准 B.按照有关合同条款确定 C.按照国家标准 D.协议补充 7、下列工程建设定额中,属于按主编单位管理权限分类的是__。 A.预算定额

B.投资估算指标 C.补充定额 D.专业专用定额 8、高层建筑是指檐口标高在__以上的建筑物。 A.20m B.28m C.25m D.30m 9、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资质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活动,并()。 A.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B.投收全部财产,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C.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并没收全部财产 D.没收全部财产,并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1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下列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不包括的情形是__。 A.监理人认为可能要发生变更的情形 B.监理人认为发生了变更的情形 C.业主认为可能要发生变更的情形 D.承包人认为可能要发生变更的情形 11、适用于判断生产过程和工序质量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采取措施控制质量的方法是__。 A.排列图 B.S形曲线图 C.控制图 D.相关图 12、其作用是提高塑料的强度和刚度,减少塑料在常温下的蠕变现象及提高热稳定性的是()。 A.树脂 B.填料 C.增塑剂 D.稳定剂 13、决定主要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法,选择合适的施工机械,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的流水组织、流水方向,属于__的内容。 A.施工方案 B.施工进度计划 C.施工平面布置 D.施工技术组织措施 14、关于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拆除,说法正确的是__。 A.梁侧模拆除时对混凝土强度无任何要求 B.拆模时应先拆除承重模板,后拆除非承重模板 C.后张法预应力构件的侧模应在预应力钢筋张拉前拆除 D.同种构件的底模拆除时对混凝土的强度要求相同 15、在预算定额编制阶段,编制内容不包括__。

最新江西人工费调整

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发布时间:文章字号:小标准大文章字体:雅黑宋体 赣建价〔2018〕5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委)、园林局、房管局、水务局,各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管委会),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我厅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市场实际,经测算,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标准 (一)2017年12月1日之前颁布,目前尚在使用的建设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64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78元/工日。 (二)2017版建设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91元/工日;装饰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102元/工日。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的综合工日单价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有关事项 (一)本通知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执行现行定额的建设工程。 (二)2018年10 月1日及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必须执行本通知规定。 (三)2018年10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工程,2018年10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调整综合工日单价。 (四)定额综合工日的调整价格与现行定额综合工日价格的价差部分,作为价差处理,按规定计取有关税金。

本通知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直接与该局联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30日

(2020年7月整理)预算定额中单价的确定.doc

3.3 预算定额中单价的确定 3.3.1 预算定额基础单价的确定 基础单价,包括人工工日单价、材料价格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三项内容组成。 基础单价可分为: 某地区统一基础单价 某企业基础单价 某工程专用基础单价 (1)人工工日单价的组成和确定 1)人工工日单价: 指一个建筑安装生产工人完成一个工作日的工作后应当获得的全部人工费,它基本上反应的是建筑安装生产工人的工资水平。 人工工资单价=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职工福利工资+劳动保护费 每月法定工作日=(日历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104-10=251天 月平均20.92 (2)材料价格的组成及确定 1)材料价格 指材料由其来源地或交货地运达仓库或施工现场堆放地点直至出库过程平均发生的全部费用。 2)材料价格的组成 材料的价格=材料基价+检验实验费(辽宁08不含) 材料基价= 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 (1) 材料原价: 材料的出厂价,进口材料的抵岸价或销售部门的批发牌价。 (2) 材料运杂费: 材料由采购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方地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 指材料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全部的合理损耗。 运输损耗=(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相应的材料损耗率 (4) 采购及保管费: 指为组织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采购保管费=材料运到工地仓库价格×采购保管费率

(例:某市规定三材为2.5%,其他材料3%,设备1%,同时规定其中:采购费 占40%,仓储费占20%,工地保管费占20%,仓储损耗占20%。) (5)检验试验费: 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 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消耗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的费用。但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 的试验费和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辽宁08定额规定按实找差) 例: 某工程需425#水泥1000吨,甲地供应150吨,每吨价格220 元;乙地供应450吨,每吨价格230元;丙地供应400吨,每吨价格 235元.其运费甲地为30元,乙地为28元,丙地为25元. 求水泥的 基价. 解:(1) 综合供应价 =220×150/1000+230×450/1000+235×400/10000 =230.5元 (2) 综合运输 =30×150/1000+28×450/1000+25×400/10000=27.1元 (3) 运输损耗=230.5 × 0.3%=0.69元 (4) 采购保管费=(230.5+27.1+0.69)×0.025=6.46元 (5) 材料检验试验费=(230.5+27.1+0.69+6.46)×0.01=2.64元 因此:水泥基价=230.5+27.1+0.69+6.46+2.64=266.70元 (3) 机械台班价格的确定 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台班”为计量单位,是指一台某种机械工作一个台 班 ,为了正常运转所必须支出和分摊的各项费用之和。应由折旧费、大 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 费及车船使用税组成。 2)机械台班价格的组成 由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 机械设备在规定的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支付贷 款利息的费用。 时间价值系数:购置施工机械的资金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随着时间推移而产生的单位增值。 残值率: 机械报废时其残余价值与原值的百分比。 (2%—5%) 耐用总台班:新机械从使用至报废的总使用台班数。 (2)大修费: 指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修理。 (3)经常修理费: 耐用总台班时间价值系数-残值率)(机械预算价格台班基本折旧费=??1耐用总台班大修理次数一次大修理费用台班大修理费=?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2012-1-11【大中小】 定额〔2011〕39号 各电力建设定额站: 随着全国各地用工问题日益突出,人工工资水平逐年上涨,为合理确定电力工程造价,准确反映人工成本变化,经广泛调研和分析测算,现决定对2006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予以调整,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站。 一、调整标准 (一)除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云南省迪庆州、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全国各地电力建设工程执行统一的人工工日单价调整标准,调增标准为:建筑工程14.23元/工日,安装工程15.20元/工日。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工费调整标准见下表。 二、调增费用的计算方法 (一)本次调整仅适用于以2006版电力建设工程定额和预规为基础编制工程概预算的工程。 (二)人工费调整金额的计算:分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分别计算和汇总定额工日耗量,分别乘以对应工程的调增标准,合计后即为人工费调整总金额。 (三)人工费调整金额只计取税金,直接汇总计入“编制年价差”,不作为措施费、间接费、利润中各项取费的计费基数。 (四)输电线路工程人工费调整统一执行安装工程标准。 (五)原电定总造[2007]14号文规定的人工费调整规则和各电力建设定额站颁布的年度人工费调整系数仍继续执行。 三、其他说明

(一)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经审定的概算、已经完成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已经完成结算的工程量均不作调整。 (二)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前已经核准开工,但尚未结算的工程或尚未结算完成的工程量,由合同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协商调整和确定人工费结算金额。 (三)西藏自治区、云南迪庆州的相关调整规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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