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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资委直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专家咨询暂行办法

广州市国资委直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专家咨询暂行办法
广州市国资委直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专家咨询暂行办法

广州市国资委直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专家咨询暂行办法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提高资产评估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对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直属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论证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国资委会同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等单位共同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库,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平台,由市国资委组织或指导企业对资产评估报告召开专家咨询会,实行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初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产评估专家是指受市国资委或直属企业委托,对评估机构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咨询,并对评估事项提出意见的专业人员,包括评估中介行业专家(下称行业评估专家)、政府部门、社会专业人士和企业内部管理人员。

资产评估专家应在资产评估或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认真维护资产评估的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勤勉尽责,清正廉洁。

第四条专家咨询的适用范围:

(一)涉及企业转制、产权和股权转让(同一母公司内部之间的国有独资或全资国有企业的产权、股权转让除外)、以非货币资产出资,且资产总额账面价值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资产评估事项;

(二)涉及商标、老字号、土地等无形资产处置的资产评估事项;

(三)涉及账面价值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单项实物资产处置的资产评估事项;(四)其他有必要咨询的国有资产评估事项。

第五条组织专家咨询的单位:

(一)属于市国资委负责核准和备案管理的资产评估事项由市国资委产权管理处负责组织专家咨询;

(二)属于直属企业负责备案管理的资产评估事项由直属企业负责组织行业评估专家、并邀请市国资委派出的监事会人员、财务总监和内部管理人员进行咨询。

第二章专家的管理

第六条市国资委负责建立行业评估专家库。行业评估专家由市国资委根据《关于规范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经济鉴证事项委托办理的规定》,选聘具备如下条件的专业人员组成:

(一)取得评估专业资格证书;

(二)从事评估专业业务8年以上,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经验。(三)无不良执业记录。

行业评估专家统一进入评估中介行业专家库管理。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市国资委根据需要及专家工作业绩予以续聘。

第七条政府部门专业人士由市国资委、财政、审计、国土资源等管理部门人员,以及市国资委派出的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专职监事等组成。

第八条社会专业人员由市国资委邀请具有专业职称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人员和会计、审计、法律、房地产等行业的经济、技术权威人士组成。

第九条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包括直属企业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

第十条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资产评估报告提供独立的咨询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根据需要可以按规定查阅市国资委和有关企业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专家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进行论证;

(二)对所提出的论证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所知悉的有关资料进行保密;

(四)接受市国资委的监督管理;

(五)回避事项,与咨询的资产评估项目有利益冲突的人员,不能参与该项目的咨询。

第三章专家咨询的规则

第十二条召开专家咨询会前,组织单位应与被邀请行业评估专家签订业务约定书(一式三份),组织单位按业务约定书支付行业评估专家咨询费。

第十三条专家咨询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方应向组织专家咨询的单位提供(或协助提供)以下资料:资产评估事项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情况材料、评估基准日选择情况的分析材料、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说明、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受托方的评估资格证明等。

第十四条组织专家咨询,将按照评估行业专家和政府部门专家(含社会专业人士)分别召开咨询分析会。其中,评估行业专家由市国资委或直属企业根据资产评估项目情况和回避原则,从专家库随机抽选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小组。

专家如无法接受邀请,应于接到邀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市国资委或直属企业。

第十五条组织专家咨询的单位应于举行咨询前3个工作日将咨询通知和有关资料送达参加咨询的专家。

第十六条专家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咨询评价,其中,行业评估专家负责对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依据、评估技术、评估参数等方面的合法性、合理性的评价;政府部门、社会专业人士和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负责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合规性、资产评估报告披露的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引用的现行资产和财务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的适用性进行评价。

专家应从以下方面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发表咨询意见:

(一)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经济行为是否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评估资质;

(三)评估人员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四)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适当,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是否明示;

(五)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范围是否一致;

(六)评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适当;

(七)评估委托方是否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

(八)评估方法、过程、步骤是否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要求;

(九)评估结果与同类资产的评估结果比较是否合理;

(十)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十一)评估报告对重大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影响的披露程度,以及该披露与实际情况的差异;

(十二)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行业评估专家应于结束咨询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咨询意见;政府部门、社会专业人士和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应于咨询会上提出咨询意见。市国资委派出的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专职监事如不能出席市国资委或直属企业组织的专家咨询会,则要单独提供书面意见书。

第十八条组织咨询的单位应及时收集专家提出的咨询意见,并对每位专家的咨询意见进行综合,最终形成咨询结论。

第十九条专家咨询结果作为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或核准前的初审意见,资产评估项目委托方应及时将专家咨询结论反馈给资产评估项目受托方,由其判断决定是否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调整或修改,并将其处理结果形成专题书面说明,作为资产评估报告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咨询过程中的有关资料要整理成册,随资产评估报告归档存查。

第四章专家应遵守的纪律

第二十一条在咨询活动中专家不得接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反者取消其专家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在咨询活动中专家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咨询的内容、过程和结果,违反者取消其专家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在咨询活动中专家遇到可能影响其独立公正作出论证的情形,应主动申请回避,违反者取消其专家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连续3次无故不接受市国资委聘请出席咨询活动的行业评估专家,市国资委将该专家从评估行业专家库中除名。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直属企业所属企业和托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按照本办法组织专家咨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上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单位名单 附表 1 市国资委党委归口管理单位名单(截止 2010月 27 日) 年 1 序号单位名称序号单位名称1 2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28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上海华谊(集团)公司29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4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30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5长江计算机(集团)公司31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 6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 7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33上海市生产服务合作联社 8上海建工 ( 集团)总公司34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9上海城建(集团)公司35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上海交运(集团)公司36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37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 12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38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13百联集团有限公司39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40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5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41上海电缆研究所 16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42上海化工研究院 17上海市衡山(集团)公司43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18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44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19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45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20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6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 21上海久事公司47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 22申能(集团)有限公司48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 23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49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24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50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25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51中共上海市国资委党校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布部门】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03.03 【实施日期】2017.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公 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财务总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广州市管国有企业集团,由广州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委托广州市质监局监管。主要从事食品、纺织品、服装、服饰、箱包、皮具、鞋类产品和原辅材料、产业用纺织品的质量检测,是集标准、检测、认证及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水平和技术服务能力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工作地址: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番禺园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珠江路1号)。

二、招聘职位和职责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 主要岗位职责: 1.建立适合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财务管理和资本运营体系,制定实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2.组织编制审核各类财务报表,跟踪分析各种财务指标,提交财务分析和管理工作报告,针对潜在经营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供决策参考; 3.组织建立多层次的内部控制监督体制,对集团内各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4.协助管理层组织开展投资策划、融资并购等资本运作工作; 5.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安全,保持公司财务运作的顺畅; 6.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合规合理制定公司的税务筹划策略,协调好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及时组织各项税费的申报缴纳工作,实现资本运营的利益最大化。 7.做好集团公司交办的

(完整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常见问题集 (单位版软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二○一一年八月 目录 一、基础信息1 二、台账管理2 三、资产购置5 四、资产处置6 五、产权登记7 六、其他8 一、基础信息 1、下载初始化参数时,提示网络下载失败? 原因: (1)服务器端口和地址设置不正确。 (2)没有设置代理服务器。 (3)网络未连通(或中断)。 解决方法: (1)检查地址和端口:【系统管理】→【连接上报服务器配置】菜单下,地址和端口为财政部门提供的信息,如自治区财政厅的地址为10.68.1.113,端口为8866。 (2)IE浏览器没有设置代理服务器(此种情况只适用于自治区本级单位):操作步骤,打开IE浏览器,在“工具-Internet选项”,点击“连接”页面,根据单位与财政部门的连网方式,选择局域网设置或双击拨号连接,出现页面中勾选代理服务器,点击“高级”页面,在例外中将资产管理的地址输入,如10.68.1.113:8866,在页面中一直点击【确定】即可。 (3)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可通过【连接上报服务器配置】→【测试连接】。如不畅通可以通过手工方式导入初始化信息:与财政部门联系,将初始化参数信息导出到U盘,通过初始化参数下载页面中的【数据导入】功能导入。 2、初始化参数下载后发现有错误?

原因:单位建立账套时输入的组织机构代码与财政部门维护的组织机构代码不一致造成。 解决办法:需单位与财政部门核实,如财政维护错误,需通过节点管理功能找到该单位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授权文件,将授权文件“GroupCode.Dll”拷贝到单位软件安装目录替换后,单位重新建立账套即可;如单位输入错误,通过建立账套功能重新建立账套输入正确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发现其他的信息错误,则需要财政重新维护单位信息,单位通过“初始化参数”重新下载即可。 3、用户进行数据库恢复时系统提示“数据恢复失败”? 原因:备份文件与当前软件要求的数据库版本不一致。 解决办法: (1)备份文件扩展名应为sys,不能为*.HX或其他扩展名的文件; (2)备份文件为旧版本软件产生的备份数据,如无其他备份只能与财政部门联系,通过财政版导出备份文件,单位进行恢复。 二、台账管理 1、用户在导入资产清查数据时,提示“数据有误”? 原因:原资产清查系统中录入卡片不规范,如部门编码都是0,某些必填字段为空。 解决办法: 用户需将原资产清查备份文件发送金财公司,由我公司技术人员检查哪些数据存在问题,指导用户进行修改,修改后即可完成导入。 2、进行资产清查锁定卡片数据上报时提示“数据有误或网络上报不成功”,为什么? 原因: (1)原资产清查软件中卡片数据中部分内容为非必填项,而在资产管理系统里却为必填项,不满足上报条件,如:管理机构(使用部门)。 (2)IE代理服务器设置不正确(此种情况只适用于自治区本级单位) (3)由于数据量大,通过拨号方式与财政联网也会出现该提示。 解决办法: (1)检查卡片必填信息是否输入完整:可通过软件中的“校验”功能检查。补录不完整信息: A、如补录使用部门,操作步骤如下: 通过【初始设置】→【部门信息维护】菜单中,维护该单位的使用部门信息; 将未填写使用部门的资产卡片进行修改,选择已录入的部门,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B、如补录资金来源,操作步骤如下: 选择未填写资金来源的资产卡片进行修改,选择并录入资金来源,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检查代理服务器设置。打开IE浏览器,通过【工具】→【Internet选项】→【连接】来设置代理服务器。 (3)如联网方式为拨号,数据量又大,建议通过【卡片导出】功能,将卡片数据存到U盘上,财政部门导入系统中。 3、锁定标志下载时提示“锁定标志下载失败!” 原因:由于单位计算机与财政网络连接异常产生,主要是没有拨号或未设置连接上报服务器地址。 解决办法: (1)检查是否与财政连网,如使用拨号方式连接,需先进行拨号;

浙江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1、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1)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 (2)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萧山发电厂; (4)台州发电厂; (5)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浙江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 (9)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0)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1)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12)浙江浙能前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3)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4)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5)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6)浙江浙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浙江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 4、机场管理公司 5、国航浙江公司 6、省机电集团公司 (1)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 (3)浙江省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4)浙江永新化工有限公司 (5)浙江永进化工有限公司

(6)浙江新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7)浙江红旗机械有限公司 (8)浙江仪表有限公司 (9)浙江保达机电环保包装有限公司 (10)浙江省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11)浙江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浙江远望实业有限公司 (13)杭州锦绣饭店 (14)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 (15)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6)宁波机械工业学校 (17)浙江省机械工业情报研究所 7、浙江石化建材集团公司 8、浙江商业集团公司 (1)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浙商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3)浙江浙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4)浙江浙商拍卖有限公司 (5)浙江时代大厦有限公司 (6)嘉凯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浙江省糖业烟酒有限公司 (10)浙江新世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11)浙江华商控股有限公司 (12)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1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监事会制度,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第三条市属国有企业应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向市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及本办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监事会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过程监督原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督检查。 (二)不干预经营原则。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工作,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 (三)及时报告原则。发现危害及可能危害国有资产安全的情况,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第五条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建设以及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事会组成 第六条监管机构依法向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推荐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及专职监事可同时派驻2至4家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 第七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由派出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以下简称职工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1/3。 第八条监事会主席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工作人员或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中选任。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监事会主席由监管机构依法推荐,经全体监事选举产生。 专职监事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中选任,或向社会公开聘任。 职工监事由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监管机构备案。

企业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企业国有资产信息管理方案 企业国有资产信息管理方案主要提供国有资产产权信息全过程管理,国有企业财务状况管理和监督,以及对企业综合的绩效进行分析和评价,生成企业的绩效评价分析报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产权、资产、财务、绩效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满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一、产权信息管理 通过各级国资委之间,国资委与各监管企业之间的互联,实现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记载国有资本从占有、变动到注销的全部过程,加强产权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现网上完成各级各类报表生成和管理,对数据进行在线分析,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一致性。 1、产权登记备案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国有产权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对直属企业的产权进行登记、跟踪和维护,建立清晰详细的国有产权记录。 2、产权登记情况汇总 对企业产权登记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形成产权登记信息,对文件进行归档。 3、统计分析管理 利用产权登记数据,根据业务需求制定相关统计报表,完成各类汇总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并可对这些数据进行在线分析,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一致性,推动产权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进程,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全面实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国有资产分布和变动情况,理顺产权关系。 二、财务状况监督

1、快报管理 1)业务流程 企业财务快报管理用于收集各企业月度财务数据。通过系统将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从而客观反映企业的整体运营情况,为国资委进一步监督与管理企业提供参考。 企业财务快报管理为月度报表,每月初由咸阳市国资委进行下发,各个企业进行填报,并上报至咸阳市国资委。国资委对所有企业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具体流程如下: ①系统每月下发财务快报; ②企业登录系统,填录报表; ③企业上报报表; ④国资委将审核有问题的报表退回给企业; ⑤企业重新上报给国资委; ⑥所有企业报表审核通过后,国资委汇总本月报表。 2)数据填报 系统可以实现本企业的各项财务数据填报功能。 ①数据保存:保存填写的数据,保存时会自动检查钩稽关系,不满足钩稽关系的数据将无法保存; ②数据重置:将所有报表数据清除,返回未上报的状态; ③数据上报:填报完成并保存后,通过数据上报,即可将报表报送到上级单位,上报之后,本单位的数据将不能再修改。 ④数据导出:可以数据以Excel形式导出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上;

国企国资系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国企国资系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本报讯(记者韩金祥)3月9日,长白山管委会国资委召开2018年国企国资系统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国资委年度工作会议及长白山管委会2018年全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长白山管委会国企国资系统2017 年主要工作,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形势,并对2018年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面对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艰巨任务和难点问题,面对企业整体经济运行持续低位徘徊、债务风险加大的严峻态势,长白山管委会国企国资系统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长白山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合力攻坚,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较好成效。 会议强调,国企国资全体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紧密结合国企国资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毫不动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国有企业;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主要矛盾,坚定不移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国企国资改革的正确方向;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确保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 会议明确,2018年重点工作是:坚持转变工作职能,切实强化国资监管效能;坚持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不断激发发展动力和活力;坚持抓好扭亏增盈,持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推动干部履职担当;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做精做实做活,为开创长白山事业高质量、国际化发展新征程贡献力量。 会议要求,国企国资系统要聚焦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持久抓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加快转化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成果;要聚焦党工委决策部署,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推行共享发展模式,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坚决完成既定的各项指标任务;要聚焦企业突出问题,树立发展信心,强化措施应对,实现脱困健康发展;要聚焦国企国资改革,深化出资人职能转变,

国资委直属企业下属上市公司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000777中核科技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600118中国卫星 600879火箭股份 600151航天机电 600343航天动力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000063中兴通讯 600271航天信息 600501航天晨光 002025航天电器 600677航天通信 600855航天长峰 000901航天科技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000768西飞国际 600523贵航股份 002013中航精机 600765力源液压 000050深天马A 000043深南光A 000026飞亚达A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600038哈飞股份 600316洪都航空 600391成发科技 600372昌河股份 600178东安动力 000738 南方摩托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600685广船国际 600150沪东重机 600072江南重工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600482 风帆股份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600184新华光 600148长春一东 600480凌云股份 600495晋西车轴 600967北方创业

600262北方股份 600435北方天鸟 000065北方国际 000059辽通化工 000818锦化氯碱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000625长安汽车 000550江铃汽车 600877中国嘉陵 000710天兴仪表 600698济南轻骑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600990四创电子 600850华东电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600546中油化建 000617石油济柴 000985大庆华科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600028中国石化 600871仪征化纤 600688上海石化 000731四川美丰 000852江钻股份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600583海油工程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600179黑化股份,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002092中泰化学,中国化工新材料总公司600299星新材料,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000698沈阳化工,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000598蓝星清洗,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600378天科股份,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600469风神股份,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600230沧州大化,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000953河池化工,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600230沧州大化,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000553沙隆达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600882大成股份,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600579黄海股份,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000822山东海化,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中央企业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工作管理有关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企业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党和国家及国资委的中心工作,反映企业的重要工作情况,为领导同志和上级部门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促进中央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学习。 第三条中央企业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 第四条中央企业信息工作的归口部门是国资委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下同),具体办事机构为办公厅信息调研处。 第五条中央企业要明确信息工作的主管部门及负责同志;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组织开展信息工作及与国资委办公厅的日常联系。中央企业要将信息工作负责同志和信息联络员的有关情况报国资委办公厅备案。如有调整,须及时报告。 第六条中央企业要根据工作实际,充实完善信息工作机

构,配备必要的信息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工作正常开展。要在总部内设机构和企业所属各级单位设立信息联系点,确定信息员,建立健全信息工作网络。 第七条中央企业要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干部交流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八条重要信息报送制度。中央企业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向国资委办公厅报送下列信息: (一)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出台后的反应及贯彻、落实情况。 (二)国资委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三)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统计数据,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及有关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关措施、建议。 (五)工作中的经验及做法。 (六)其他重要信息。 中央企业报送信息要专设简报,一事一报。非涉密信息通过国资委电子公文简报传输系统或电子邮件(xinxi-bg@https://www.wendangku.net/doc/b21283698.html,)报送,涉密信息按有关规定报送。 第九条信息审核制度。中央企业向国资委办公厅报送信

2021国资系统安排部署会议讲话

2021国资系统安排部署会议讲话 今天,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国资系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资系统工作会议和市委X届X次全会精神,总结X年工作,部署X年工作。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坚定信心,切实增强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X年,我市国资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主动作为,创新实干,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市属国企重组整合、推动做大做优做强。主要取得以下五方面成绩: 一是国有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与X年相比,市属企业资产总额X 亿元,增加X亿元,同比增长X%;所有者权益X亿元,增加X亿元,同比增长X%;实现营业收入X亿元,实现利润总额X亿元,上交税费总额X亿元;融资X亿元,完成投资X亿元;国有资本收益X亿元,国有经济的支撑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市属国企改革不断深入。市属X家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为X家集团公司并挂牌运营,这是继X、X、X三次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又一次大规模重组改革,企业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大集团引领能力不断增强;二三级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面达到X%,股权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X城投集团公司、X能化集团公司等X户企业完成薪酬制度改

革,涉及职工X人;X燃气公司与中航油进行股权合作,参股比例X%,X年X可实现整体上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基本完成,“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完成X%以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国企党建基础不断夯实。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分散在行业主管部门的X个国企党组织实现集中统一管理;“X、X”主题教育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扎实开展,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四是国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X个监管文件,依法有效规范国企投资融资、债券发行、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财务管理等行为,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 五是国企社会担当不断增强。省属企业扶贫合力团、市属企业累计投资X亿元,建设扶贫项目X多个,直接或间接带动X多人脱贫。特别是在疫情期间,X能源集团、水务环保集团、物流储备集团、公交公司等市属国企全力保障民生需求、物资供应和市民出行,在关键领域、关键时刻体现了国企担当。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国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的辛勤劳动和默默付

市国资委下属企业

工业 1.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3.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 4.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6.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8.天津市一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9.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0.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1.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2.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3.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14.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 16.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 17.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 18.天津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19.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 农业牧渔 20.天津市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21.天津农垦集团总公司 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22.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23.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4.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经营管理 25.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天津投资集团公司 28.津联集团有限公司 29.天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0.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1.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32.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3.天津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34.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 35.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 36.天津市方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7.天津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8.天津开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9.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40.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 41.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2.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43.天津振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44.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45.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6.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 47.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 48.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49.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50.天津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商贸物流 51.天津市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52.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53.天津二商集团有限公司 54.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5.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公司 56.天津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57.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58.北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59.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60.天津立达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 6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5.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66.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9.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0.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资委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

国资委机关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 第一条公开申请人的范围 依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是指各级党组织依据公开申请人的申请而 公开符合一定条件的党务信息的活动。 本制度所称的公开申请人,是指依法享有向党组织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权利的党员申请人。公开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要求获取党务信息的,按本制度向相关党组织提出申请。 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党员身份证明、地址、联系方式;以党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该党组织书面授权委托书和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所需党务信息的内容描述应当表述清楚、涵义明确,能够依照进行查询; (三)明确载明申请的目的。 第二条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丁香路716号D座 (二)联系电话:68639966转7232 (三)电子邮箱:gzwdwgk@https://www.wendangku.net/doc/b21283698.html, 第三条公开方式和程序 (一)提出申请 公开申请人应填写《国资委机关党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

可向国资系统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简称“党务公开办”)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党务公开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公开申请人可通过信函方式书面提出申请。 (二)受理 公开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要求的,党务公开办收到申请后,应登记并受理。 (三)答复 党务公开办在受理公开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依照本制度进行实质性审查,符合条件的以电子阅览、抄录、复制等方式公开依申请的党务信息,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制作决定书,送达公开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公开申请人可以获得该党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可以部分公开的,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公开申请人不予公开; 4、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当告知公开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受理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公开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公开申请人更改、补充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信息化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信息化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沪国资委信息化[2016]16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7.14 【实施日期】2016.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信息化发展“十三五”专 项规划》的通知 (沪国资委信息化﹝2016﹞164号) 各委管单位、委托监管单位、区县国资委: 《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信息化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14日

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信息化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 为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高国资监管效能,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依据《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本着科学、严谨、前瞻、务实、系统的原则,编制本专项规划。 一、“十二五”信息化工作回顾 (一)企业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支撑企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企业信息化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市国资委以示范工程引领、以水平测评倒逼、以政策资金扶持国资委系统企业信息化发展,服务和指导并举促进企业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截至到“十二五”末,累计完成信息化投资160亿元,系统大部分企业建立了信息化工作组织并编制了信息化规划、建立了信息化专项预算,信息化水平为B级以上的企业集团占56.5%,比2010年底提高了45.7个百分点。 企业信息化推动了企业发展,形成共识。经专家评审,共有11家集团的信息化应用被市国资委、市经信委联合认定为企业信息化与产业化融合发展示范工程。在国资收益支持企业模式创新和业态转型的项目中,超过三分之一的项目和金额用于支持企业以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重大项目。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企业促进创新转型的信息化项目相关投入经认定后可视同于利润。上汽、电气、百联、东方国际四家集团的电商、互联网等相关信息化工作纳入经营者的任期考核指标。 (二)国资监管信息化全面推进,效能建设成果明显 国资监管信息化整体协调推进,深度和广度逐步提高。按照“流程贯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规划要求,深化监管数据标准化,建设国资系统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将原

广州国企总经理等高管将由董事会直接任免

广州国企总经理等高管将由董事会直接任免 https://www.wendangku.net/doc/b21283698.html, 2011年09月29日04:15 大洋网-广州日报邬毅敏强调要规范董事会建设 珠江钢琴、广州酒家等将上市 本报讯(记者耿旭静通讯员董丽萍) 今后广州的国企总经理等高管将由董事会直接任免;珠江钢琴、广州酒家等多家大型国企将上市。昨天下午,广州市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会议在市府礼堂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邬毅敏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记者从会上获悉,明年市国资委监管的全部国有企业将全面规范建设董事会,力争到“十二五”末,国有资产总量达到一万亿、资产证券化率达到60%,利润总额达到六百亿、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八千亿。 明年全面规范建设董事会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邬毅敏强调,规范董事会建设是当前推动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要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专业性”、“规范性”建设。强化董事会“三个角色”,董事会要成为股东利益的“代表人”,成为重大事项的“决策人”,成为经理层的“聘请人”。董事会要抓好战略管理、风险控制、绩效考核“三大职权”。 广州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黄伟林介绍,本次规范董事会建设将“全面实行、整体推进”,涵盖广州市国资委监管的全部国有企业。首批规范董事会建设企业为广汽工业集团、珠江钢琴集团、发展集团、广药集团、万宝集团、岭南集团、国际集团、友谊集团、广州酒家等9户,其余监管企业将分三批完成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市国资委将按照规范董事会建设标准验收,争取在2012年全部完成验收。 高管人事权交董事会 黄伟林介绍,“今后广州市将总经理和其他高管的选聘权交给规范建设董事会,这是巨大的突破。”据了解,由董事会直接任免总经理在国内各地国资中尚不多见。 本次规范董事会建设的重点是国有独资企业,通过强化国资委“干净出资人”角色,清晰界定出资人和董事会的权力边界。据介绍,本次规范董事会建设将法律规定可以授权的部分出资人权限下放给董事会。在企业投资权方面,市国资委只审定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和主业,主业原则不超过三个,主业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决定。 企业负增长经理要降薪 “今后董事会要把薪酬与考核紧密结合起来,薪酬体系做到…能高能低?。”黄伟林表示,在企业薪酬权上,今年市国资委将实行新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和《股权激励实施办法》,今后市国资委将只考核董事长的薪酬,董事长以外的内部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以及工资总额预算等将授权给董事会管理。

广州市国资委直属企业无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国资委直属企业无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直属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保障企业无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布广州市第一批“老字号”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国家、省、市对无形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持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指商誉。 第三条市国资委持有或委托直属企业持有和直属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的管理和处置,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认定、评估和处置 第四条市国资委持有的无形资产是指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国资委管理的无形资产。 第五条直属企业的无形资产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持有的无形资产。 第六条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老字号等是指具有较高市场信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发证认可的无形资产。 第七条无形资产处置包括将其转让、对外投资、租赁、抵押和质押,以及企业申报资产损失、改制中涉及无形资产的处理等。

市国资委直接持有的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报市政府审批。直属企业及其重要子公司转让产权(股权)或处置资产中涉及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老字号等无形资产的处置以及直属企业下属的各级子公司处置老字号须报市国资委审批。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 (一)直属企业在购入无形资产、接受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接受债务人抵偿债务的无形资产,或以其他非货币性交易方式取得无形资产时,除有确切市场价格外,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二)直属企业无形资产的转让、作价投资、抵偿债务、质押、租赁、拍卖、企业改制等涉及无形资产等处置,应当委托具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对其产权价值进行评估。 (三)对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应当采取符合《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要求的办法进行评估或检验,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老字号和涉及企业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转让的资产评估报告应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九条企业改制资产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必须经市土地管理部门确权登记并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和备案。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批手续。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十条无形资产的管理原则 (一)登记和备案的原则:建立健全无形资产档案。市国资委负责保管所持有的无形资产有关证书和文件,并对持有无形资产的名称、注册人、项目、类别、认定时间、地区等进行登记存档;直属企业对持有的无形资产的名称、注册人、项目、类别、认定时间、地区等资料应当建立保管档案,并将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老字号等无形资产相关档案资料报市国资委备案。 (二)经营和效益原则:无形资产具有为其所有者或合法使用者提供利益的特性,应根据其对应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经营。企业在经营或处置无形资产过程中,确保无形资产获得最大效益,实现保值增值。 (三)保全和扶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办理申请、许可、变更、续展注册手续,加强无形资产的保全,维护企业国有无形资产的声誉、信誉和权益。通过招标、租赁、企业重组等形式,培育和扶持无形资产的发展。 (四)使用和保密原则:合理配置和使用无形资产,防止闲置,造成浪费。对专有技术

《广州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实施细则》

《广州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实施细则》 2009-11-04 17:12:00 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国(公)资局(办),市财政局各分局,市属国有企业,广州产权交易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财政 局 二○○八年六月四日 广州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和健全本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制度,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国有产权的合理流动,以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广东省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暂行规则》(粤国资产权〔2004〕99号)、《广东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意见》(粤国资产权〔2004〕1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国有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实施改制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

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的规定;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负责本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前置审批手续必须合规。 (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必须在市及市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选择确定的、依法成立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交易,严禁场外交易。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应保障国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的获取,保证职工安置政策的落实,保证被转让国有产权企业的稳定。 第二章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 第五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行为决策: (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二)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关于进一步规范XX市国资委系统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进一步规范XX市国资委系统 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出资人对国企资产监督,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国资委系统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市国资委和市属监管企业的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市属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XX市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管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国资委系统中介机构选聘管理,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特成立“XX市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翟波 副组长:陈新来、米小龙 成员:兰建华、邓亚军、陈超、唐敬良、 黄鹏、凌涛、段成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凌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XX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备选库”的日常管理。具体包括:①受理中介机构入库申请;②对申请入库的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报批;③提出入库的中介机构建议名单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④对已入库的中介机构建立基础档案;⑤对中介机构服务评价资料进行归档和分析;⑥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进库、退库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 2、负责与市国资委相关科室和资产占有方、库内中介机构等相关单位的业务衔接、报批等工作。 3、负责对外统一发布有关信息。 4、联系委托企业和对口科室对每届备选库执业中介机构进行跟踪和评估,并进行评价。 5、其他相关工作。 (二)建立XX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备选库(以下简称“备选库”) “备选库”内分:1、财务审计、清产核资;2、资产评估;3、招投标代理;4、法律咨询;5、资产拍卖;6、可研报告、尽职调查、风险分析;7、金融证券等七大类。 (三)市国资委相关科室对口中介机构服务类别 市国资委业务科室根据本科室的职责范围对备选库内中介机构分类进行对口管理,原则上如下分类: 1、产权管理科对口资产(土地)评估、资产拍卖、招投标代理、金融证券类。

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2018)

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2018年9月更新) 1.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3.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北京市自来水集团 5.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6.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9.首钢集团 10.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1.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2.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3.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4.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5.北京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6.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1.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2.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5.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6.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7.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8.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0.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31.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3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35.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7.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38.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39.北京水务投资中心 40.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41.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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